食堂操作間管理制度(通用4篇)
食堂操作間管理制度 篇1
1、食品處理區的門、窗應裝配嚴密,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開啟的窗應設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銹的防蠅紗網或設置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各類專間的門應能自動關閉。
2、滅蠅燈應懸掛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應與食品加工操作場所保持一定距離。
3、排水溝出口和排氣口應有網眼孔徑小于6mm的金屬隔柵或網罩,以防鼠類侵入。
4、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
5、如發現有害動物存在,應追查和杜絕其來源,撲滅時應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等。
6、殺蟲劑、殺鼠劑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應有固定的場所(或櫥柜)并上鎖,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并有專人保管。
7、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宜選擇具備資質的有害動物防治機構進行除蟲滅害。
8、各種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購及使用應有詳細記錄,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區域、使用量、使用及購買時間、配制濃度等。使用后應進行復核,并按規定進行存放、保管。
9、食品驗收把關不嚴,造成危害或經濟損失的。
食堂操作間管理制度 篇2
一、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并逐級將管理責任落實到主管領導以及具體管理人員。
二、學校發生食品衛生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學校全校通報批評,并追究分管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1、發生食品中毒事故,除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對負責管理責任的人員應當追究管理責任。
2、未設立在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的。
3、未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的。
4、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超范圍經營的。
5、食堂從業人員有未取得健康證或存在影響食品衛生病癥的,以及未經培訓考核合格上崗的。
6、違反教育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之規定的。
7、對衛生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未按要求及時進行整改的。
8、瞞報、遲報、漏報食品中毒事故,或沒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組織搶救工作致使食品中毒事態擴大的'。
9、未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食品中毒調查或未保留現場的。
10、因管理不善,造成食物變質、變味及非正常損耗的。
食堂操作間管理制度 篇3
一、保持地面、門窗干凈整潔,天花板無蜘蛛網。
二、保持食品擺放整齊,灶臺干凈衛生無污物。
三、工作期間人員穿戴整齊,無工作服不準進操作間。
四、嚴禁穿金戴銀,留長發及長指甲。
五、嚴格要求機器使用規范化,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六、嚴禁操作間非工作人員進入。
七、做到生食熟食分開,分別儲存及使用。
八、嚴格按食品衛生法及國家A級餐飲量化標準做好每餐工作。
九、嚴把食品質量關,預防各種責任事故發生。
十、做好食品炊具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潔工作,(并掌握消毒方法并設有原始記錄)。
食堂操作間管理制度 篇4
操作間是烹調食品的重要場所,也是保證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此,特制定操作管理制度。
一、負責烹調加工的`廚師要認真學習《食品衛生法》和相關衛生知識,提高其法制意識和食品衛生安全意識。
二、廚師要加強業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提高業務能力。
三、廚師要根據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調方式,盡量不破壞食物的營養價值。
四、烹調的菜肴盡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欲。
五、學校食堂嚴禁加工涼菜、涼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經高溫煮熟燒透后才能食用。烘、燒、炒要掌握火候,且數量不宜過多,要翻鏟均勻,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員在加工時要嚴格按衛生要求操作,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加工食品時不能對著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后要洗手。
七、品調味時要嚴格按烹調衛生要求進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品嘗,不能用湯勺、鍋鏟盛湯汁放入口中品嘗。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潔、衛生消過毒的容器盛裝,不能用抹布或圍裙擦試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異物帶入容器對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鍋蓋、防蠅罩等要保持清潔,分類使用。
十一、充分發揮“三防”設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臺上的調味品要分類擺放,并及時加蓋。
十三、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不得隨意增減廚師。
十四、煮熟的飯菜要及時進入配菜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