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聽課制度(通用3篇)
小學聽課制度 篇1
一、聽課前,要了解教學進度,熟悉教材內容,做到心中有數。
二、必須在上課鈴響前進入教室,做好準備,聽課時,不得互相談論,不得在教室里走動,不得中途走出教室。
三、聽課時,要認真做好記錄,寫出本節課的主要優點和商榷意見。
四、積極參加座談,實事求是、抓住主要的地方進行評議,踴躍發言、各抒已見,肯定成績、指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意見。
五、同科同年級的'老師要經常地互相聽課、評課、討論研究,共同提高。
六、45歲以下的老師聽課后要在學校數字化校園平臺上開展評課活動,并開展相應的研討活動。
七、每位教師每學期聽課節數不少于20節,校長和教導主任聽課不少于30節。
小學聽課制度 篇2
聽課、評課是學校教育教學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一種直接的從課堂情境中獲取相關的信息資料,從感性到理性的一種學習、評價及研究的教育教學方法。通過聽課、評課活動,一方面,能使學校領導直接了解教師的課堂教學情況,便于領導對教師教學存在的問題直接給予指導;另一方面,通過教師之間互聽課評課,使教師互相學習,取長補短,總結、完善和推廣教學經驗,以全面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提高教學質量。現根據新課程改革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具體要求:
一、聽課要求
(一)聽課節數:
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5節,聽課要覆蓋所有學科和所有年級。
教導主任: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聽課要覆蓋所有學科和所有年級。
教研組長: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聽課以本專業的學科為主。
教師: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5節,參加教育工作一年以下的新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30節。
(二)聽課形式:
1、獨立聽課。學校的領導及教研組長可隨時到班聽“推門課”。教師之間獨立聽課可以協商進行。
2、集體聽課。校級或教研組組織的公開課、觀摩課、匯報課等。
3、外出學習聽課。學區、市、其他市縣。
(三)聽課要求:
1、聽課前,原則上按學校的安排,如有自己解決不了的問題請教導處協調,千萬不能因教師聽課而耽誤學生的學習。
2、明確聽課目的。教師間聽課重在交流教學經驗,切磋教學藝術,探索教學規律,拓寬知識領域。
3、除學校統一安排的聽課外,教師之間還應不分學科、不分年級、不定時間隨堂聽課。
4、教師聽課前要做好準備工作,聽課時,聽課教師應提前兩分鐘進入教室,不講話、不走動,不中途離場(特殊原因除外),上下課應與學生一齊起立,以示對執教者的尊重。
5、聽課中要認真觀察和記錄,既要看教師對教材的鉆研,重點的處理,難點的突破,教法學法的'設計,教學基本功的展示,又要看學生的課堂表現,參與的情緒,學習的習慣。所有聽課者都應寫聽課簡評。
6、聽課后要善于思考和總結。不同的教師會有不同的教學風格和教學方法,聽課教師要善于進行比較、研究,并結合自己教學實際,吸收他人有益經驗,改進自己的教學。
7、教師聽課、評課情況列入教師常規考核內容。
二、評課要求
1、大家要本著互相學習,取長補短的態度參加評課,好的方面應充分肯定,供大家學習;不足之處也要實事求是地提出來,以利改進和提高。評課既不能“一團和氣”,也不能吹毛求疵。
2、哪一級組織聽課,就由哪一級組織評課,要做好評課記錄。
3、評課要以課程改革的理念和課程標準的要求作指導,從執教者對課標的學習與理解,對教材的鉆研與把握,對學生的關注與了解,對教法的選擇與應用,對學法的指導與訓練等方面對課堂教學作較全面的評價,且能抓住重點,說在點子上,評在要害處。
4、評課前,執教者先談自己教學設計思路或介紹授課后的體會,然后由評課者對課堂教學情況作深入討論分析。評完課后,校長、教導主任、教研組長應對執教者教學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的指導。
三、檢查落實
教研組長對本組教師聽公開課情況進行考勤,及時主持集體評課并做好評課記錄。教導處、教研組學期末收繳教師聽課記錄,并統計上報考核組記入教師業務檔案。
四、管理考評
為了把聽評課落實到實處,本項工作納入教師獎懲制度,示教老師屬校級公開課、觀摩課的必須進行先說課。學校要求參加聽課的,若老師未到堂聽課,該老師算曠課一節。全學期聽課節數不夠的,評課時經常未發言或發言馬虎應付的,按獎懲制度酌情扣除獎金,并和教師業務考核掛鉤。
小學聽課制度 篇3
為了給我校帶來良好的教學秩序,讓教師們具有一定的責任目標意識,給祖國培養有用的棟梁之才,為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特訂本制度。
一、 出勤管理
1、凡請假的教師,代課費由教師自己開出,每節5元。(婚喪假、特殊病假除外)
2、開會、升降旗儀式活動凡請假、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10元。
3、不假或事后請假均以曠工論處,按規定每節扣10元,每天扣50元,并記入檔案。
4、凡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校長審批,交教導處調課。確因特殊情況可以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上請假條。
5、不允許教師之間私自調課,若是自行調課,一經查實,雙方都按缺課處理。
6、曠工每天扣5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5元,按規定3分鐘至5分鐘內為遲到,5分鐘以上視為缺席。
7、值周教師負責值周內晨讀,缺一節扣幣5元,未完成值周條例,扣幣10元;值周教師要特別注意安全。
二、教學管理
1、教學常規實行月查制,并認真作好記錄。
2、聽課每位教師不少于10節,校長、教導和教研組長不少于15節。并作好記錄。
3、每位教師要用普通話、寫規范字和作好記實手冊。
(一)教學獎懲
1、凡統考科目的人均分、及格率和優良率居同級同類學校(教學點與教學點)第一、二、三名的分別獎45、40、35元。居全鎮第一、二、三名的獎55、50、45元。
2、統考科目的及格率為70%的獎5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個百分點加獎5元累計。
3、統考科目的優良率為68%的獎8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個百分點加獎10元累計。
4、 統考科目人均分高于全鎮人均分10分(含10分)以上的獎50元。
5、 凡統考科目的及格率在全鎮倒數第一的懲30元。
6、 凡統考科目的人均分在全鎮倒數第一的且低于全鎮人均分的懲40元。
(二)其它獎勵
1、教師在刊物上發表文章的。國家級獎100元,省級60元,地級50元(同一篇文章只取最高獎,且必須是本人所寫)。
2、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或是單項比賽。
所叫學科學生參賽,輔導教師以下標準發獎(不含體育;同一競賽若干人參加,只取最高獎級的前三名)。
組隊參加地教委、縣文體委組織的各種運動會,獲單項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別獎35、30、25、20、15、10元;獲團體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別獎200、160、120、80、40、30元;組織參加學校各種運動會,獲團體第一、二、三名分別獎50、40、30元;獲單項第一、二、三名分別獎20、15、10元。單項和團體項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獎,但不重復計獎。
3、 文藝演出與美術作品參賽獎
凡學校組隊參加上級組織的文藝演出與集體參賽作品,或地級第一、二、三名的分別獎輔導教師100、80、50元;獲縣級一、二、三名的分別獎輔導教師80、50、30元。單項和集體項目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獎,但不重復計獎。
4、以上各種參賽是除上級獲得獎金原數照發外的獎金。
三、特殊貢獻
1、凡獲國家級骨干教師、省級骨干教師、地級與縣級骨干教師,分別獎100、80、50、40元。
2、以上各種獎是除上級獲得獎金原數照發外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