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1
一、新員工上崗安全教育
1、新員工包括:新進廠員工、進廠實習員工;
2、新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否則不準上崗;
3、廠級教育由廠級安全員負責,并做記錄。具體內容如下:
公司勞動安全衛生狀況和規章制度;
主要危險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項;
預防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的主要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應急措施;
4、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安全員負責,并做記錄。具體內容如下:
班組生產環境狀況;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勞動防護用品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主要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衛生事項;
典型事故案例。
二、轉崗人員安全教育
1、工段之間的轉崗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內容同新職工上崗教育相應內容;
2、轉崗為特種工種的,按特種工種上崗要求教育規定執行。
三、重新上崗安全教育
離開工作崗位6個月以上,重新上崗應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并做記錄;教育內容同三級教育相應部分。
四、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行車工、叉車工;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獨立上崗操作,并定期參加復審;
3、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進行培訓: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過一定時間的相應工種的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培訓,并經公司有關部門技能鑒定合格的。
五、相關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1、廠長、工段長、班組長上崗一年內經過安全管理知識培訓;
2、安全管理人員應進行相關的專業培訓,取得資格。
六、日常安全教育
各班組每周至少一次進行安全教育,并開展宣傳活動;
七、違章、事故教育
1、對于在日常檢查中出現的違章者,工段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為崗位安全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記錄;
2、對于因違章造成事故者,要對其進行廠級和班組級教育,教育內容為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2
1、必須在家長(監護人)的帶領下去游泳。單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問題,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長(成年人),在出現險情時,很難保證能夠得到妥善的救助。
2、參加游泳前,先要進行健康檢查,凡患有心臟病、皮膚癬疹(包括腳癬),重癥沙眼、急性結膜炎、化膿性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發熱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參加游泳。女生經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發現身體不適,應立即向教師匯報。
3、游泳前要做好準備活動,在更衣室沖淋全身后再入池。
4、飯前半小時或飯后急劇運動后都不適宜游泳,入水前應做準備活動,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游泳中注意安全,不得在水中嬉戲、扭打,嚴禁跳水。
6、參加強體力勞動或劇烈運動后,不能立即跳進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滿身大汗、渾身發熱的情況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則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7、被污染的(水質不好)河流、水庫、有急流處、兩條河流的交匯處以及落差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來說,凡是水況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
8、惡劣天氣如雷雨、刮風、天氣突變等情況下,也宜游泳。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3
目的: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術,確保安全生產。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責任人:生產副總經理、制造部經理、工程部經理、生產車間主任、機修車間主任、班組長。內容:
1.安全教育設施:
1.1公司應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費用在安全技術措施費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應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設施,攝制、錄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教育題材及事故案例等內容。不斷積累、充實、完善教育史料。
2.三級教育:
2.1新工人(臨時工、合同工、實習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
2.2公司級教育由行政部組織,工程部、制造部負責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規定,公司生產特點、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則。
2.3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由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內容為本車間生產特點,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2.4班組級教育由組長負責,內容為崗位技術安全操作法,崗位責任制,崗位事故案例預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裝置及個人保護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確使用方法。
2.5員工在公司內車間之間調動,干部參加勞動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要再行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車間內部各工段之間工作調動也要履行班組級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對批準來參觀、學習人員應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
2.7經三級教育后,必須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歸檔保存。
3.特殊教育
3.1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地方政府機構(或受委托的公司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安全作業證方可操作。
3.2對特種作業人員,工程部每年要組織培訓考核。
3.3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產品投產前,按新的崗位安全操作法,對崗位操作者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3.4發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時,所在部門主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避免發生類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工藝紀律、勞動紀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活動內容:
4.2.1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先進經驗;
4.2.2學習有關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知識,檢查規程制度貫徹執行情況;
4.2.3開展事故預想及事故緊急處理的訓練,分析、討論事故或事故苗頭的原
4.2.4參觀安全生產展覽會,觀看安全教育電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進行典型教育,表揚先進.
4.3大修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
4.4對員工違章以及重大事故責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據情節,進行離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責任者復工時需經制造部或有關單位進行復工安排教育,并將事故性質和責任記入安全檔案。
4.5有計劃地對女員工進行特殊勞動保護教育。
5.安全技術考核
5.1制造部對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考核成績予以公布并記入檔案。
5.2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安全技術考核由上級負責。
5.3中層干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由行政部負責。
5.4員工安全技術考核,由各車間主任主持,車間管理員具體執行。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為強化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努力提高安全技術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文明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三、引用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20xx)
(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監總局令第80號
四、職責
(一)公司負責組織本公司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二)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調崗”、“復工”、“四新”培訓。
五、內容
(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
公司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參加安全培訓,具備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能力,并接受再培訓。
(二)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公司組織參加政府安監部門舉辦的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由各公司組織參加政府技術監督部門舉辦的培訓,并取得合格證。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4.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在有效期滿前至少3個月提出復審申請。
(三)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進公司員工必須進行的“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公司安全辦應建立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檔案”。
1.公司級安全教育
(1)介紹公司現況、安全主要危險源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2)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5)進行法制、遵章守紀和事故案例教育。 2.部門安全教育
(1)本部門的概況、生產管理特點及重點設備、危險源點;(2)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規定;(3)本部門危險作業點及安全注意事項;(4)本部門事故教訓;(5)本部門應急預案及相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 3.班組安全教育
(1)本班組的生產情況、人員組成、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2)本班組安全生產特點、作業要求及設備、工具的性能、安全裝置的作用和維護方法;
(3)本班組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4)本崗位(工種)相關安全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及有關安全管理制度;
(5)示范本崗位(工種)實際操作方法,主要講安全操作步驟、方法、要領及異常情況的識別和處理;
(6)勞動保護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和保管。
(四)“調崗”和“復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調換工種、離開工作崗位六個月重新上崗的員工應進行部門、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
(2)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3)事故案例。
2.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現場禁止行為;
(2)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
(3)事故案例。
(五)“四新”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在實施新技術、新工藝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涉及的有關生產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四新”教育由各部門實施,安全辦進行監督,培訓率應為100%。
2.“四新”安全教育的時間,根據其教育的內容確定。教育的主要內容: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特點,可能存在的危險源及其防范措施、應急處置方法,操作要領等。
(六)全員教育
全員教育由公司組織,每年至少一次。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生產新知識、新技術(生產、消防、電氣等相關);
4.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職業健康培訓;
6.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7.事故案例等。
(七)相關方的安全教育
1.相關方指來公司的下述人員:參觀、學習、中介咨詢、檢查指導工作的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短期、臨時性的設備安裝、調試、維修、施工人員,租賃承包方、勞務分包方等。
2.相關方的安全教育堅持“誰主管,誰教育;誰接待,誰告知”的原則。
3.對進入公司區域的相關方須由主管部門進行安全告知,可采用書面文檔、宣傳海報等多種形式。
4.對來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人員,除公司安全告知外,應監督相關方對其員工進行針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培訓,進行安全交底。
(八)培訓計劃及實施
每年末由公司組織培訓需求調查,依照結果制定該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報批。
(九)培訓效果評估
公司組織對每次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定期進行統計、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進行改進。
(十)培訓產生的記錄管理
1.公司須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2.公司每年對開展的安全教育培訓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5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于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于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并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后有否匯報。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公司安全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人事部門負責安全培訓的登錄工作。按照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訓工作制度。
第四條公司應當進行安全培訓的從業人員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
公司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限空間作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
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
第五條公司必須對新上崗的員工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第六條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車間(工段)、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
公司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對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第七條公司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車間操作員公司規定崗前培訓時間為40小時。
第八條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九條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二)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三)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五)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六)本工段安全生產狀況及單位內規章制度;
(七)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八)有關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條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二)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三)有關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十一條從業人員在本公司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公司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十二條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和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年度和平時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公司在年度生產淡季,由生產單位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全員相關的崗位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參照員工入廠時的廠級和車間級培訓內容,參見第十一條、十二條。
第十四條公司在消防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訓、消防演習在消防管理制度中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各單位在班前會或班后會或部門、車間集合會議時,在布置生產任務、檢討質量等問題的同時,要講安全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在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時,要公布調查處理的事故原因、預防措施、責任人處分等情況,以教育全體人員。
第十七條可以采取各種教育培訓方式,比如張貼標語、漫畫,放映相關影視等。
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公司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由公司組織實施。
第十九條公司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第二十條公司應當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第二一條公司應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
第二十二條公司安排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期間,應當支付工資和必要的費用。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各單位安全培訓及其持證上崗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培訓制度、計劃的制定及其實施的情況;
(二)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的情況;
(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的情況;
(四)建立安全培訓檔案的情況;
(五)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指本公司的最高管理人員即駐地最高主管。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即管理部主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員。
公司其他從業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最高主管核準之日起實行。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7
一、 各班主任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動,要求有教案 、有記錄、各班級必須有安全計劃、安全管理制度并與學生家長簽定安全責任協議書,學生上課情況登記表對學生每天的上課情況進行統計,發現問題并及時與家長聯系。如學生沒有到學校而班主任又沒有及時做好記錄和通知家長的,出現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負全部責任。
二、學校教師輪流值周,認真做好相關問題的記載 ,每個星期一課間發表旗下講話,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
三、上課教師必須按時上下課,維護好課堂紀律。必須做到每節課都有老師在。如在上課上課時間出現安全事故的,由該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四、上課教師必須在開始上課之前清點學生到位情況,如有學生沒有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聯系學生,如果學生沒有上課但任課教師又沒有通知班主任的,出現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五、教師不能隨意利用課余時間要求學生補課,如果因為不可而導致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的,由該教師負全部責任。
六、放學后教師不能把學生留在學校,如果留在學校發生安全事故由該教師負全部責任。
七、上課時間教師不能隨意離開教室,在誰的課堂上發生安全事故,由該教師負全部責任。
八、教師不能隨便帶學生外出游玩,如果因為外出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由該教師負全部責任。
九、教師不能隨意體罰學生或變項體罰學生,把學生趕出教室等……導致的安全事故由該教師負全部責任。
十、一切由于教師的失職而產生的安全事故,由該當事人負全部責任。要求各位老師各負其責,認真落實。發生事故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責任。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8
一、交通安全
1、在馬路上行走或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走路要走人行道,騎自行車要走非機動車道,橫穿馬路要看清信號燈,綠燈行,紅燈停,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2、12歲以下的小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路。乘坐父母的自行車時,不站在后座上。
3、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在馬路上輪滑,不追車、扒車、強行攔車。
4、乘坐公交車,一定要在車停穩之后,再上車、下車。不乘坐無牌、無營運證、超載的車輛。
5、乘坐出租車前排座位,要系好安全帶。車輛行駛中,不要將頭、手、身體伸出窗外。
二、活動安全
1、不到禁止靠近的地方做游戲,不做危險的游戲。
2、外出玩耍要告知父母和誰玩,玩什么,在哪兒玩,什么時候回家。
3、集體活動時,遇到擁擠,要沉著冷靜,保護好頭、胸、腹部不被擠壓。
4、觀看體育活動,要注意自己的位置是否安全,避免飛來的籃球、足球排球等傷及自己。
三、防火安全
1、不將火柴、打火機當作玩具,也不燒東西玩。
2、點蚊香時,注意不要靠近窗簾、蚊帳、床單等可燃物,以免夜晚風吹動時,使這些可燃物飄到蚊香火頭上。
3、家用電器必須在家長的指導下正確使用。低年級學生禁止單獨使用這些電器,不超負荷用電,不亂接電線,不亂動插座、電器開關。
4、不放鞭炮,遇到別人放鞭炮要遠離,不撿拾鞭炮。
5、常見的滅火方法:用水滅火; 用東西蓋住滅火;
用沙滅火。遇到不可控制的火勢要及時逃生和報警。
四、用電安全
1、不用手、金屬物或鉛筆芯等東西去撥弄開關,也不要把它們插到插座孔里。喝水或飲料時不要在插座附近喝,以免水或飲料灑到插孔里,造成電器短路、著火。
2、在戶外玩耍時,要遠離高壓輸電設備及配電室之類的地方。不要在高壓線附近放風箏,不要到配電室附近去玩。
3、不要在電線上面搭掛、晾曬衣物,以免發生危險。
4、發現有人觸電,在救助觸電者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之前,千萬不要用手去拉觸電者,否則救助者也會觸電。如果無法切斷電源,救助者要穿上絕緣膠鞋,或帶上絕緣手套,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去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5、遇到觸電者應及早叫大人來處理,并打“120”急救電話,讓醫生來救護。
五、春節期間,走親訪友聚餐宴會較多,同學們不要暴飲暴食,更不要飲酒、醉酒,酗酒,注意身體健康。此外,不要參與各種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賭博活動,從小養成“崇尚科學,遠離毒品”的良好習慣。
六、不放煙花爆竹,防止炸傷、燒傷和火災。特殊情況下要放的,也要注意安全,要在長輩的陪同下燃放。燃放時首先應注意的是要選擇在空曠的地方燃放,防止引起火災,避免傷到行人;第二:在購買煙花爆竹時一定要選擇在正規的經過批準的店內購買,這樣才能保證質量可靠,燃放時才能減小意外的發生;第三,在燃放時一定要按照說明使用,切不可對人、對物燃放。
七、飲食安全
1、不到小攤上買“三無”食品,不吃過期、變質的食品。
2、不喝酒精類飲料,
八、自我保護
1、在家遇生人,不要輕易開門。如不速之客來訪時,要先查明身份再開門。如果不能確定身份,就打電話向父母詢問,或求助鄰居。
2、不要接受陌生人食品,不接受陌生人的邀請去看展覽、拍電影、做廣告等,更不能到陌生人家里去玩。
3、如遇問路者,可以告之大概方向,但不能應其要求帶其前往。一旦發現有陌生人尾隨或是不停糾纏,應迅速走向人多的地方,或是尋找街頭民警的幫助。
4、如果在路上遭壞人搶劫,不要冒失地與他硬拼,可先把隨身帶的錢物給他,并盡量記清壞人的身材、面貌、口音和衣著特征,爭取安全脫身,然后迅速報案。
5、如果遭壞人綁架,要沉著冷靜。要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先保護自己不受傷害,再想辦法給家人或警方報信,還可以在沿途拋下書包里的文具,書籍以及隨身所穿的鞋、帽等,給家人或警方留下線索。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9
1.上課期間,不準學生逃學、曠課,有事必須先請假;不允許相互竄門不歸家。
2.不違反學校紀律,不亂寫亂畫,尊敬師長,尊老愛幼,杜絕以大欺小的事件發生。
3.不準到懸崖、高坎等危險處玩耍;不罵人,嚴禁打架斗毆;不損害公、私財產,不踐踏群眾莊稼。
4.嚴禁摘食野果子,不吃零食和變質食品。
5.嚴禁學生攀樹、爬籃球架,翻騎欄桿、圍墻,“蕩秋千”;不準在室內和通道處追打、追趕及進行“斗雞”等危險性游戲。
6.嚴禁攜帶棍棒、刀具、管制品等器材進入學校,不準帶玩具槍、水槍、注射器、彈弓等物品玩耍。
7.嚴禁帶火柴、打火機等火源,不準在易燃物品附近玩火,不準燃放火炮、煙花爆竹等易爆品。
8.不許亂動、觸摸電器,不隨意靠近用電設施,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9.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公路,不追、爬車輛,不許騎自行車上路,不準在公路上追趕、打鬧、逗留。
10.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上下樓梯行走靠右,不擁擠樓梯、阻塞通道。
11.不私自下河、塘、庫、池洗澡;雨天不準淌水過橋,冒險過河。
12.不準在水邊玩耍,不準去水井處打水喝水。
13、本制度張貼各教室,各班主任做到每天向學生講,并根據不同時候有重點落實有關條款。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10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由班主任、班干部為組員,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制,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二、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學校各項工作的首位,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三、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專題會議,提高師生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強化安全意識,增強防范意識。
四、學校班級利用升國旗、校會、晨會、班會、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意識和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學生安全防范和安全自救能力。把防交通事故、防雷擊、防溺水、防中毒等作為教育重點內容。
五、在學校門口及周邊環境,設立安全警示牌。
六、每學期組織學生觀看安全錄像,寫出安全保證書。學校與班主任、班主任與學生家長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組織學校師生進行安全知識競賽。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11
一、成立交通安全村宣傳教育工作組,負責全村村民及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每學期交通安全村宣教組應深入學校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形式:
1、展板進學校;
2、分班級(或年級)給學生上交通安全課。
三、每季度對村民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形式:
1、分村民組通過村民大會以會代訓;
2、宣傳車流動宣傳;
3、有線電視字幕宣傳、定期更換宣傳欄內容并保證標語的整潔、清晰。
四、做好各種宣教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五、積極做好各管理組及其他成員之間的交通安全協調工作。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1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和規范企業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使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促進礦安全生產的持續穩定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安全技術培訓是實現礦井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工作,必須堅持強制培訓、鼓勵自學、嚴格考核的管理原則。堅持從實際出發,為安全生產服務,切實把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納入經常化、制度化軌道。
第二條: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由礦安全教育培訓管理科負責,列入礦安全辦公會議議事日程,由礦安全教育培訓科科長具體負責。安全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等對員工安全教育與培訓業務工作負責。
第三條:礦安全科是安全技術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培訓計劃,下達培訓指標,并對安全技術培訓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
第四條:安全教育培訓的基本任務。
(一)負責本礦員工的安全培訓及教學管理。
(二)負責按照上級下達的培訓計劃向有關培訓部門輸送學員。
(三)負責掌握本單位各類工種的培訓情況,建立員工安全技術培訓檔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填報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報表。
(四)負責一般工種及新入礦員工的安全技術培訓。
(五)負責舉辦安全教育展覽,對事故案例、安全生產經驗和典型事跡進行宣傳教育,并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群眾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六)負責監督落實每月一次作業規程、每季一次操作規程、每半年一次應知應會全員考核制度。
(七)建立各崗位工種安全考試題庫,負責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及復審考試的組織工作。
第五條: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制度。所有從事生產建設的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涉及安全生產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方準上崗作業,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人員,不準指揮生產,不準上崗作業。
凡是分配未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員工上崗,要追究用人單位負責人以及本人的責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煤礦必須制定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嚴格落實。基層各單位要編制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并按計劃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對不落實的要追究責任。各單位要按計劃選送學員,培訓計劃上報不及時的,給予相關責任人員罰款200元,每少送培1人,給予送培學員單位罰款500元。
第六條:《安全資格證書》在有效期期滿前須重新考試驗證,進行復審。為鼓勵員工自學煤礦安全技術知識,復審采取先考試后培訓的方法,對考試成績及格者免于復訓,同時給予獎勵;考試成績不及格者以及未按期進行復審的要吊銷“安全工作資格證書”。安全工作資格證書起證或復審考試須由上級有關部門監考。
第七條: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檔案管理制度,礦培訓科對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書》的學員建立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培訓計劃表;2、《培訓人員登記表》;3、考核申請表;4、健康體檢表;5、培訓教案主要內容目錄;6、教學計劃執行情況表;7、學員考勤表;8、考場記錄;9、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試卷;10、取證(復審)名冊表(含成績表)。
區隊培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培訓教案;2、培訓計劃表;3、考試試卷和考試成績登統表。
第八條:安全技術培訓經費,從員工培訓費列支。
第九條:礦要按上級有關規定配備專兼職教師,建立健全培訓考核制度。專兼職教師任職資格須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第十條:有關各特殊工種培訓、考核、發證按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和程序執行。
第十一條: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每班員工上崗前由值班人員或班組長組織不少于20分鐘的班前安全教育。當班帶班領導必須提前10分鐘到副井口協助班組長召開班前教育會。班前安全教育要講評上一班安全質量工作,提出本班安全工作注意事項和要求,灌注安全理念。要求教育面達到生產出勤的100%,有簽到、有記錄。 每天的班子碰頭會必須研究確定第二天班前會的教育內容,并由第二天的帶班人員提前進行精心準備,做到條理清晰,內容充實,防止班前會教育內容的隨意性和簡單化。
(二)群眾安全活動。由基層單位班組長主持,每月一次,時間不少于30分鐘。主要內容:學習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部署落實;總結講評上月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工作,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組織員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事故案例教育,布置下一月的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要求教育面達到生產出勤的100%,有簽到、有記錄。
(三)安全生產專題教育。由基層班組主要領導主持,針對節假日前后、農忙季節、重點工程、臨時任務開工前、長休長停人員返崗、新工人上崗等特殊階段和安全生產重點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專題教育,重點進行安全生產形勢和技術業務規程教育,剖析事故案例,組織安全事故案例的當事人,進行安全事故案例的宣傳、講解,汲取經驗,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技術業務素質。
(四)安全素質教育。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每次不少于45分鐘。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教育培訓,增強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和規范管理、規范操作的自覺性,促進員工思想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建立嚴格的對“三違”人員進行分級幫教的具體辦法和體系, 真正做到“三違”人員全部接受幫教,并建立“三違”人員幫教檔案或記錄。
第十二條:安全思想分析制度
安全思想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分析的主要內容有:
(一)分析員工“安全第一”思想和“生命只有一次,遵章守規是保護神”等安全理念樹得是否牢固,能否自覺擺正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安全與質量的關系,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思想。
(二)分析員工是否能夠做到“事故預想,危險預知”,對僥幸心理造成的危害認識是否深刻,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安全理念。
(三)分析員工對習慣性違章、不規范操作危害的認識,引導員工樹立規范管理、規范操作的觀念。
(四)分析在生產作業過程中 “三違”現象產生的思想根源,引導員工樹立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意識。
(五)分析員工異常行為表現、精神狀態,制定相應幫教措施,確保員工不帶思想問題上崗。
第十三條:對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礦、區隊、班組三級強制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工作。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十五條:礦、區隊、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內容:
(一)礦級主要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的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勞動防護用品“三會”(會檢查防護品的可靠性、會正確使用防護品、會正確維護保養防護品)教育培訓;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二)區隊級主要是: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本區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三)班組級主要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應知應會知識;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事故案例等。
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對未按規定進行教育培訓而安排人員上崗作業的,一經發現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對該單位主管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單位出示部位黃牌警告。
第十六條:各科室、區隊、班組都必須堅持“五必須”經常性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即:每班必須召開班前會布置安全工作,每周必須組織一次群眾安全活動,每月必須進行一次作業規程的貫徹考試,每季度必須進行一次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考試,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本崗位安全操作應知應會的教育培訓考試、考核制度。
第十七條:職工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必須接受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及新的勞動防護用品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安全教育培訓管理與考核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落實由安全培訓科負責,堅持定期檢查和隨時抽查,對制度不落實或安全宣傳教育質量差的區隊、班組要進行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13
高高興興上學來,安安全全回家去,為了保證全校師生交通、飲水、用電、體育、勞動等方面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交通安全: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靠右側通行;
2、不滿12周歲的少年兒童不得騎車上路,在馬路上不要幾個人并行;
3、在馬路上不要追跑打鬧;
4、不得爭道搶行(寧停3分,不爭一秒);
5、教師上班,學生上學要有一定的提前量,不要來也匆匆,去也匆匆,要穩行,保證安全。
6、注意鐵路安全,不到鐵路附近玩耍。
7、冬季要嚴防煤氣中毒。
二、人身安全:
1、不能打架、爬樹、上房、亂扔石頭等;
2、不準帶一切危險物品(如電工刀、三角刮刀、彈弓等)。
三、體育安全:
體育課嚴格按教師要求去做,穿好運動服和運動鞋,不做無教師指示的動作。
四、用電安全:
1、嚴禁亂動、觸摸學校的電閘、燈管等帶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
2、不得私自亂接亂扯電線,電路有問題,找專職電工維修。
五、飲水安全:
1、定期清理飲水機,不喝不潔凈的水;
2、要喝開水,不喝溫水、生水;
3、不要和別人共用水杯;
4、水源閥門非工作人員不得亂動。
六、其他安全:
1、嚴禁亂動消防器材,放學后注意關好門窗、電燈;
2、夏季嚴禁私自去海邊、池塘、河邊、水庫去游泳,不得在無教師組織的情況下去野外郊游。
3、放學后要盡快回家,去別人家時,和家長打招呼。
健康教育制度
一、健康教育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教師,有課程表,學生有課本.
二、利用板報,講座等形式對學生進行衛生保健常識教育.
三、教室的采光,照明要合理.
四、學生每隔一周換一次座位,防止斜視.
五、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學年度對學生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一次視力監測.
六、其他各種常見病,多發病按季節不同及時采取措施進行防御.
七、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疫工作.
教師培訓制度
1、每周二為教師業務培訓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擠占。
2、在職教師必須參加業務培訓,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每學期事假不得超過三次,否則扣除相應的繼續教育學分。
3、教師業務培訓采取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必修課程、校本培訓與自修課程相結合。
4、全體教師必須記
5、堅持聽課制度,學校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60課時,任課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課時,并認真做聽課和評課記錄。
6、堅持原來的師徒結對子制度,青年教師向有經驗的老教師拜師,學習教學常規、班級管理及相關的業務知識,使年輕教師盡快成熟起來,成為獨擋一面的骨干教師。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14
1、學校有關交通安全的教育活動,由學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指導,由學校交通安全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2、學校及時制定交通安全教育計劃,健全交通安全教育網絡,做到有過程、有檢查、有成效。
3、教導處要指導教師結合各學科教學,有機滲透交通安全知識。
4、德育處應充分利用學校宣傳陣地,對學生加強交通安全常識教育。
5、總務處及時添置并維護好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有關設施。
6、班主任積極利用晨會、班會、班級板報等途徑,有效開展教育活動。
7、學校定期邀請交警來校指導安全教育工作,作交通安全方面的講座。
8、學校對師生學習和執行交通安全法規的情況開展檢查評比,并將結果納入教師工作質量考核。
9、學校重視學生家庭安全教育環境的營造,加強家校聯系,爭取家長配合,形成人人參與交通安全教育活動的社會氛圍。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15
1.安全教育設施:
1.1公司應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費用在安全技術措施費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應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設施,攝制、錄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教育題材及事故案例等內容。不斷積累、充實、完善教育史料。
2.三級教育:
2.1新工人(臨時工、合同工、實習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
2.2公司級教育由行政部組織,工程部、制造部負責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規定,公司生產特點、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則。
2.3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負責,由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內容為本車間生產特點,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2.4班組級教育由組長負責,內容為崗位技術安全操作法,崗位責任制,崗位事故案例預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裝置及個人保護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確使用方法。
2.5員工在公司內車間之間調動,干部參加勞動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要再行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車間內部各工段之間工作調動也要履行班組級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對批準來參觀、學習人員應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
2.7經三級教育后,必須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歸檔保存。
3.特殊教育
3.1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地方政府機構(或受委托的公司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安全作業證方可操作。
3.2對特種作業人員,工程部每年要組織培訓考核。
3.3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產品投產前,按新的崗位安全操作法,對崗位操作者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3.4發生重大事故或惡性未遂事故時,所在部門主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避免發生類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工藝紀律、勞動紀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活動內容:
4.2.1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先進經驗;
4.2.2學習有關安全技術和工業衛生知識,檢查規程制度貫徹執行情況;
4.2.3開展事故預想及事故緊急處理的訓練,分析、討論事故或事故苗頭的原
4.2.4參觀安全生產展覽會,觀看安全教育電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進行典型教育,表揚先進.
4.3大修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
4.4對員工違章以及重大事故責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據情節,進行離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責任者復工時需經制造部或有關單位進行復工安排教育,并將事故性質和責任記入安全檔案。
4.5有計劃地對女員工進行特殊勞動保護教育。
5.安全技術考核
5.1制造部對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考核,考核成績予以公布并記入檔案。
5.2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安全技術考核由上級負責。
5.3中層干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由行政部負責。
5.4員工安全技術考核,由各車間主任主持,車間管理員具體執行。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16
一、維護幼兒安全的原則
1.防患于未然,加強預見性。
2.組織有序,穩定幼兒情緒。
3.提供充分與足夠的活動時間與空間。
4.教育與信任并重,處理好“收”與“放”的關系。
二、安全管理與教育的內容和方法
在班級保教管理中,應注意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進行適當的安全教育,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①杜絕使用危害幼兒安全的玩具,如邊緣鋒利的玩具、容易破損或斷裂的玩具、用有毒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小班避免給幼兒提供體積較小或豆類的玩具。
②教會幼兒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戶外大型玩具,應讓幼兒掌握游戲常規。對于需成人指導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
③注意玩具的維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給玩具消毒,對殘舊的玩具要及時修理或丟棄,避免某些尖銳物體刺傷幼兒的手指。
2.活動安全
①在使用剪刀等危險性工具時,要注意教幼兒掌握操作技能、要領。如,將剪子交給別人時,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將剪刀柄遞出去,以防刺傷別人。剪刀用畢要合好,放歸原處。不能拿著剪刀亂跑。
②除非特別規定,不準幼兒玩弄電源插座、插頭、電線,不能玩火柴、打火機等。
③不隨便吞吃非食物的東西,不把錢幣、玻璃球等小東西含在嘴里。
④使用戶外活動器械要遵循正確的運動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動規則,不得做任何危險的動作。如,爬攀登架時要抓緊護欄,不相互推拉。
⑤走路奔跑時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會躲閃,防止和同伴碰撞。
⑥上下樓梯靠右邊走,不能與同伴相互推拉、擠。
⑦不把頭伸到陽臺、窗臺、護欄外面,不攀爬樓梯護欄。
⑧不玩帶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這些東西帶在身上。
⑨戶外游戲時,不遠離集體。要整理好衣著,系好衣扣,鞋帶,以免活動時絆倒發生危險。
⑩團體排隊戶外活動時,要確認并緊跟前面的小朋友,不掉隊,不隨便離隊。教師應有二人隨行,一前一后照顧幼兒,并隨時清點人數。
3.交通安全
①引導幼兒學習認識交通標志,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在街上亂跑;橫穿馬路不慌張,注意看清左右有無行車,才可以過馬路。
②乘車時,幼兒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在車上不得大聲喧嘩,不在車上玩耍和跑動,要扶好車把,以免發生危險,不玩弄車門和車窗。按順序上下車,不可相互推擠。
③教師要隨時關注本班幼兒情況加強安全意識,注意安全防范,及時發現并消除危險隱患。
不得讓幼兒單獨離園,不能讓陌生人接走幼兒。
4.著裝安全
①幼兒著裝要舒適、安全,避免穿太長的裙子、太大的衣服,以免影響幼兒活動,且易絆倒,發生意外。
②教師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長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當幼兒發生意外時,影響教師及時采取保護措施。不能留長指甲或佩帶影響教學的飾品。
5.防火安全
①幼兒園要按消防部門的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
②每個班應貼出一張安全通道示意圖,并組織教職工熟悉通道及消防和緊急事故電話。
③幼兒園應預先擬定緊急狀況疏散計劃,并讓幼兒實際演習,以應付失火、地震等緊急狀況。可通過比賽(游戲)的方式進行,教師聽見緊急訊號后迅速帶幼兒離開教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場等)。這種練習每學期舉行一次。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國家“積極鼓勵、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落實《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完善民辦學校設置管理,促進我市民辦教育健康有序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氟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不具備頒發學歷證書資格的民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申請設立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技術等級培訓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以及各部門、各單位面向本部門、本單位職工開展的非學歷教育培訓,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設置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適應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實際需求。
第四條 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保證教育質量,培養合格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監督、檢查、評估和審計。
第二章 設置條件
第五條 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
(一)舉辦者應為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具有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個人。
(二)擬任非學歷教育機構校長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專職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的相關教育教學經驗。
(三)具有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其中20萬元為風險資金)。
(四)具有能夠滿足教學需要的相對穩定的辦學場地和教學用房,校舍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其中教學面積不少于80%。房屋產權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一處。
(五)舉辦計算機專業培訓應具有不少于40臺的較新型號計算機;舉辦其他專業性較強的培訓應具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學設備和場所;有一定數量的圖書資料。
(六)舉辦非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輔導機構的,其校舍建筑總面積應不少于1000平方米;舉辦全日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輔導機構的,校舍建筑總面積應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照辦學規模保持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的建筑面積。設備總值應不少于100萬元,圖書資料不少于10000冊。按照不低于20∶1的生師比配備專任教師,參照有關規定配備班主任等學生教育管理人員。
(七)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設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組數應為不少于5人的單數),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八)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較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不得舉辦事、警察、等類培訓。
(九)有完善的辦學章程、教學計劃或方案。
(十)有2名以上具有專業資質的財務人員。
(十一)有一定數量與開辦專業和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師。
(十二)2名以上專職行政管理人員。
第三章 設置申請
第六條 申請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由申辦者向擬設地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凡申請舉辦衛生、體育、保安等內容的教育機構,須先經區縣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第七條 申請辦學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辦學申辦報告。須寫明舉辦者、校長和學校名稱、辦學校址、經費籌措來源及數額及管理使用辦法,辦學內容、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設施、設備等)、內部管理體制。舉辦者為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為公民個人的應由本人簽字。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單位舉辦者應提交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舉辦者應提交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擬任培訓機構校長的資格證明文件及檔案關系所在單位意見。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學場地證明。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屋和土地產權證明復印件
(應加斧章);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應寫明校舍總面積和租賃期限)、消防治安、衛生合格證明文件。
(五)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章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機構名稱、辦學地址;
2.辦學宗旨、內容、規模、層次、形式等;
3.資產數額、來源、性質等;
4.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產生方式、人員構成、任期、議事規則等;
5.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資人是否要求合理回報;
7.學校自行終止的條件;
8.章程修改程序;
9.學校應規定的其他事項。
(六)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應寫明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包括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董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全體成員簽字)、理事長(董事長)及理事(董事)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七)擬聘財會人員會計證原件及復印件。
(八)所設專業教師資格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九)教學計劃。教學計劃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學習期限、教學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十)必要的教學設備和圖書資料的購置證明。
(十一)聯合出資舉辦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應提交經過公證的聯合辦學協議,并寫明出資數額、方式和各自權利、義務,爭議調解解決方式等。
第八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聘請專兼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均需經其所在單位同意,并簽訂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
第九條 教育機構對聘用的專職教職工,應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保障其工資、福利待遇,辦理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險等。
第四章 評議審批
第十條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接受申辦者的辦學申請后,對符合辦學基本條件,申報材料齊全的申辦者,可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考察和集中評議,并根據本區縣教育發展規劃、教育結構布局和教育需求等進行審批。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發給《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并報市教育員會備案。
第十二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符合國家行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名稱一般應為“××培訓 (專修、研修、自修、補習、輔導)學校或中心”,不得稱做 “××學院”,名稱前須冠以“××區(縣)”的字樣。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按照審批機關核準的章程,建立并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內部管理,確保教育教學質量,依法開展辦學活動。
第十四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領取《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后,需到法人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法人登記,到區縣技術監督局辦理法人代碼證書,到銀行開設帳號,到區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將刻制印章的式樣、開戶銀行及帳號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開展辦學活動所使用的名稱須同審批機關核準的名稱相一致。
第十六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內容應當真實準確,應當與向審批機關備案的內容相一致。
第十七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不得設立分支機構,不得將招生和其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托或承包給其他單位、中介機構和個人實施。
第十八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報價格管理部門備案并公示。在交費時應將有關退費辦法向學生進行公示,并與學生簽訂退費協議,退費時依照協議處理。
第十九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學生注冊登記制度和學生學業成績檔案。
第二十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變更辦學地址或在審批機關批準的區域以外增設教學地點,應重新辦理審批、登記手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在審批機關批準的區域內增設教學地點,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二十一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于每一年度結束后,向審批機關報告年度辦學基本情況。報告內容包括:
(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辦學資金是否到位、有無轉移、抽逃、挪用現象;財務收支及管理、納稅、票據使用情況;合理回報數額、留存發展基金是否達到年度凈資產增加額的25%等情況。
(二)由校長簽署的學校依法辦學情況的書面報告。
(三)民辦學校年度辦學情況登記表。
(四)房產或房屋租賃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衛生、消防、部門的證明文件。
(五)舉辦者資質證明(法人證書、營業執照及校長、董事長(理事長)身份證明)復印件。
第二十二條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檢查、督導、評估,加強對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監督。加強與財政、稅務、物價、審計、工商、勞動保障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開展管理工作。
第六章 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變更名稱、層次、類別應報審批機關批準。變更舉辦者應報審批機關核準。
第二十四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合并,應當進行財產清查和財務結算,并由合并后的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妥善安置原在校學生。
第二十五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因故無法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的,舉辦者或校董事會根據章程規定要求停辦的,應當依法進行財產審計和清算,在妥善安置在校學生后,審批機關可予以解散或停辦。
第二十六條 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終止時,應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并辦理注銷登記。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高等教育機構設置辦法(試行)》(京教社〔20xx〕5號)、《北京市民辦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學校設置標準》(京教計〔20xx〕78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北京市教育員會負責解釋。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18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凡新進或調換工種的工人,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簽定安全承諾書后,方準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的培訓班,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要結合各特定季節、節假日,進行不定期的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考核檔案。
四、班組做好“三上崗”、“一講評”班組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
五、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1、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2、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3、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施工現場各項規定、制度。
4、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預防措施。
5、施工現場消防知識和法制知識。
6、執行入隊教育、現場教育、崗位教育等三級教育。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19
1、加強領導。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由副校長、安保處主任、相關處室負責人、班主任為成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
2、教育學生飲水飲食要注意衛生,預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學生右側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搶道,不玩耍打鬧,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學生課間活動不追逐打鬧,不違反規定在樓梯處亂跑,不在樓上趴窗外望。不玩危害他人的玩具,不準在校園內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時間可確定在校會、班會、晨會中,可在集體組織的活動之前,也可滲透在各科教學之中。
6、財產管理確定專人負責,財務檔案由主管會計負責,現金由出納員負責。各辦公室的資料、物品、設備均由各個教研組長或辦公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教室一切物品、設備由班主任負責。
7、后勤處設有校舍、設備檢查記錄,每月檢查一次,若發現有危險應及時停用或維修,特別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澇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8、放學時各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提前或延遲放學,且以班級為單位站排隊放學,由負責老師組織,一律通過學校正門或指定出口。
9、嚴禁學生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或摩托車上路。
10、值日教師要認真負責,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員的機動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11、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和污染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
12、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墻或房墻構筑建筑物。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旁設置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20
學校要根據季節對學生開展經常性的“防溺水安全專題教育”活動。要運用集會、黑板報、等方式廣泛開展防溺水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對溺水危害的認識,同時對學生進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導,使學生初步掌握相關的救生與自救方法。在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還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切實加強相關安全措施的落實,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隱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萬無一失。為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學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學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機構:
2、對學生進行經常性教育:
(1)嚴禁學生私自外出游泳。
(2)不要到河、塘、溪等有溺水危險的地方玩耍。
(3)到公用泳池游泳必須經家長同意并有成人陪同。
(4)遇溺水發生,必須大聲呼救。
(5)與家長一起在天然水域或公用游泳池內游泳要注意:
①入水前按規定清洗身體是很重要的。
②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
③睡眠不足,身體過于疲勞,或情緒激動,都不宜游泳。
④選擇輔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潛水鏡等。
⑤不要冒險跳水,遵守游泳池規則。
⑥飯后45-60分鐘內不要游泳。
⑦與家長一起在天然水域要充分了解水域的水底情況。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篇21
一、學校少先隊要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紅領巾小廣播等宣傳陣地,介紹安全、法制常識及自護技巧,增強學生的自護能力。
二、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會、班隊會及各種有利時機,對學生進行水、電、火、煤氣、雷雨天、交通、飲食、體育活動、勞動實踐、外出活動等方面的安全常識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三、大隊部每學期要針對不同年級學生的特點,分別舉行不同內容的安全知識講座;同時每學期要邀請交警、法院的校外輔導員到校進行專題講座1-2次。
四、每學期、每位學生要制定一份安全公約,每個寒暑假要制定一份假期安全公約,促使學生自我監督、自我約束。(安全公約上必須要有學生、家長、老師的簽名)
五、實行教師護送路隊制度。要求教師每天護送路隊安全通過路口;實行小交警執勤制度,確保每個路口的交通安全。
六、每學期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分發《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加強與家長的聯系與溝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