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精選5篇)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篇1
1、 采取分級管理制度,財務室負責管理全園財產,各組室管理所屬的財產,教師財產由班主任負責保管。
2、 幼兒園購置的一切財產必須登記注冊,一切固定財產和耐用物品必須具體落實到各部門、班組由專人負責保管并妥善使用。對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
3、 各部門清購物品,需提前兩天填好清夠購單,經院長批準后由事務人員負責采購。
4、 購物必須兩人以上,采購的物品(包括食品)必須有發(fā)票、收據,并要有經手人員驗收方能入庫或分發(fā)。然后由院長簽名后到會計師報銷。
5、 要有計劃購物物品,不浪費,不積壓,建立采購裝木,定期合適,帳物要相符。
6、 領物用品必須登記簽名,如有損壞(質量問題)能修復的盡量修復再用,做到物盡其用,不能修復的應以原物調換,如遺失或人為損壞時,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7、 由于財產保管人還兼有其他工作,為提高工作效率,每周二、五上午集中領物。
8、 不隨意挪用他室物品并養(yǎng)成用畢歸還原處的好習慣。
9、 幼兒園物品外借須有借用人借條和單位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后向財務室借取,并開出門證。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10、 所有物品必須節(jié)約使用,反對鋪張浪費。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篇2
一、購物審批:
1. 申購固定資產,經領導班子或園務委員研究,制訂購置計劃,園長審查批準。
2. 低值易耗學習或日常用品,由個人、班組申請、填寫領購物登記表,班組部門審核,園長審批。
二、購物制度:
由總務、事務及指定人員了解物品要求,經過認真仔細的市場調查,貨比三家,認可后方能購買。
三、財產入帳登記:
物品購置后由總務或管理員驗收,并登記入帳,專人保管。
四、領物登記:
1.領物以節(jié)約為原則,杜絕浪費現(xiàn)象。
2. 手續(xù)完備,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領物登記、班組長簽名、每周三交單,一、五領取)
3. 領取低值易耗品,在領物登記本上登記簽字。
五、借物登記:
1. 幼兒園的一切財產設備未經領導批準和管理員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毀。
2. 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經領導同意到總務處輸借用手續(xù),并交納一定押金,手續(xù)完備方可借用。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者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3. 文娛、電教設備專人負責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為名各人使用。
4. 各室使用的固定資產由總務登記張貼,各室負責人核對后簽字并負責保管。
5. 登記后的固定資產如因調整更換,由總務重新登記。
6. 因工作變動者,經財產審核小組審核后,方可辦理財物移交手續(xù)。
六、財產報廢:
幼兒園固定資產確因喪失效能和無法修理,經財產審核領導小組審核后及時辦理報損手續(xù)。
七、獎賠制度:
1. 隨時檢查財產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修理。每學期末自查,審核小組進行檢查。
2.對全園教職工及幼兒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堅持教育與獎懲相結合的原則。
3. 財產保管情況與年度考核成績掛鉤。
4、. 人為造成財產損壞,由本人填寫報損單,經財產審核小組核實后,視損壞程度酌情作出賠償處理,賠償物品金額的60%~20%
5. 自然損壞物品也需辦理報損手續(xù)。
八、定期盤點、維修制度:
1. 由總務、醫(yī)務、財務對固定財產每學期盤點一次,辦公用品及其他財產每學期盤點二次。
2.總務處全面負責對財產的定期檢查和維修工作。
3. 每學期末由各室負責人對財產進行自查,并將結果報總務處。
4. 寒暑假期間,總務處會同有關人員做好財產維修、儲藏和護園工作。
5. 對房舍、供電線路、開關、通訊設備、上下水道堵塞、班級用品和大型玩具等要經常檢查及維修,防止倒塌、失火、觸電、阻塞、爆炸及釘、鉤、刺、拉等事故發(fā)生。
九、貴重物品和危險品專人保管制度:
1. 幼兒園貴重物由專人保管,單位開清單,交園、總務各一份,學年末盤點園產,并檢查記錄。
2. 危險用品如消毒藥水等由醫(yī)務室按規(guī)定負責保管,學期末自查,學年末配合總務處一起檢查、記錄。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篇3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篇3
幼兒園的財產物品是保證幼兒園教學計劃完成所必須的物質條件,園內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財產,做到物盡其用,充分發(fā)揮作用,建立財產保管制度,以保證幼兒園的教學順利進行,并要防止物品的積壓、浪費和損失。
一、班級財產管理
1、幼兒園班級財產管理責任人為各班班長。
2、分配各班使用的財產、物資每學期開學初登記一次,期末結束前,副班長及保育員要協(xié)同班長清點班務財產并做好登記。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上交幼兒園后勤園長處,一份班級留存。如發(fā)生班長更換,新班長須按照登記表清點物品驗收,內容及數目相符在交接欄內簽名,以示班級財產物資交接清楚。
3、各班的錄音機、DVD跟班長,班長換班則隨班換走,但也須填寫在登記表上。
4、各班保管使用的財產、物資,非本班人員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該班的班長借用,定期歸還,如有損壞負責賠償。
5、班務財產在使用期間有損壞、遺失,由班長向后勤組長報告,屬合理損耗的準予注銷并根據需要重新補發(fā),登記入冊。如無需要不補發(fā)。
如屬不合理遺失或損壞,視情節(jié)輕重負責修理或賠償
6、各班如須購置新物品,必須在每學期開學每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學期所需的辦公用品計劃,報經園長審批后,由后勤組統(tǒng)一購買。
7、如需購買急用物品時,必須先寫一份申請報告,經園長批準后,才由本園派出專人購買或者本班老師自行購買,購買物品票據需齊全,交由后勤園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二、園務財產管理
1、園內所有固定財產由后勤組直接負責管理,保管員每學期清點核對一次,并做好記錄。
2、保管員將園務財產分類注冊管理,做好出庫和入庫的登記。教職工在不浪費的前提下按需領取物品,領取物品必須進行登記。
3、凡園內公共活動場地、會議室、電腦室、多功能室等所陳設的體育器械、電器設備、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員立冊登記、管理,這些物資未經后勤園長同意不得擅自搬動和挪作班級使用,違反者,幼兒園有權追究責任,對毀壞、遺失者要處理并賠償。
4、放置體育器材室內的體育活動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級資源共享的體育器械,各班級因活動需要移動使用后,要負責清點分類放回存放地點。如有損壞應向保管員報告及時檢修。保健醫(yī)生和后勤園長負責監(jiān)督和檢查班級戶外活動體育器械使用情況。
5、如教師發(fā)現(xiàn)物品毀、損、錯、漏要報告保管員,檢查原因,各班級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記,定期退還。遺失或損壞,視情節(jié)輕重負責修理或賠償。
6、幼兒園固定資產未經園長批準不得外借。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篇4
一、財務審批
1、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堅持“一支筆”審批的原則。
2、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合法、事由清楚,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經股長審核后交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
3、對先掛帳后結算,數額較大的或“定向”的開支,原則上經手的不結帳,結帳必須是兩人以上。
4、會議費開支在xx元以上的必須先預算,再按程序審批。
5、固定資產購置,必須按有關集中采購辦法進行。
6、對大額資金的使用審批,1000元以內由使用部門出具報告或預算,由分管此項工作的領導簽署意見后再由分管財務的局長審批;1000元以上,憑書面預算報告由黨組集體研究討論審定。
二、內部監(jiān)督制度
1、為加強對全園經費使用管理情況的監(jiān)督,本園成立經費內審小組。
2、經費內審小組每半年對全局的行政經費,進行一次審理。發(fā)現(xiàn)有違反財經紀律和經費管理制度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3、經費內審小組對審理結果要寫出審理結論書,并通過適當方式向全園公開。
幼兒園財產管理制度 篇5
1、固定資產管理必須有專人保管。
2、凡屬園里的資產均要入帳,做到帳物相符。
3、財產的增加、或減少必須有保管人員填單,園領導簽字。
4、貴重儀器、專用設備必須有專人保管,發(fā)現(xiàn)有損壞應及時維修,上報園領導。
5、幼兒園一切物品如果外借,必須憑借用人的借條或單位的介紹信。寫明物品名稱,歸還日期。經園領導同意后簽字方可。如有損壞或遺失,借用人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6、每學期開學、結束時保管人員要核對固定資產。
7、財產保管人員有變動、要及時辦理交結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