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寓管理制度(精選6篇)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學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系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學生公寓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公寓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公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損壞嚴加處理。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我校學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必須遵循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學生學習消防知識,開展防火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公寓樓的消防設施、熟悉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警、會疏散逃生、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學校每學期要開展滅火技能演練,經常對宿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巡查,交流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四、學校要對學生宿舍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巡查,糾正違章用火、用電和私拉亂接電線。
五、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完好有效;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六、學校每年要開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對成績突出的`予以獎勵,對不負責造成損失的予以處罰和追究。
七、全體學生嚴格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準》:
1、 不準私拉亂接電線;
2、 不準吸煙;
3、 不準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4、 不準在樓內焚燒雜物;
5、 不準攜帶汽油、煤氣瓶、煤油等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入舍;
6、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7、不準使用酒精爐等明火器具;
8、不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
9、不準宿舍無人不關電源;
10、不準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3
為規范校舍和財產管理,確保學生住宿安全,營造良好的學生生活環境,特制訂學生公寓樓管理制度。
一、學校每學期期初、期末對學生公寓公物進行全面清查登記,發現公物損壞、丟失者及時處理。
二、愛護公物,不準在墻壁、門窗和儲柜亂貼亂釘亂畫,不得損壞污染玻璃、門窗、儲柜、墻壁等,損壞、污染、丟失公物的,由當事人按標準賠償維修,情況嚴重的處以價值2倍的'罰款。
三、保持公寓整潔衛生。宿舍被褥疊放整齊,物品擺放統一,每天三餐后及時清理衛生,定期開窗通風。不準在室內和陽臺上潑污水、堆放垃圾,不準直接往樓下潑污水、扔雜物。定期換洗、晾曬床單衣物。
四、加強安全管理。不準在公寓樓上追逐打鬧擁擠,不準在陽臺、窗臺前探身觀望。學生貴重財物統一寄存到班主任處。不準私自接用電器,不準攜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學生離舍前鎖門,休息前閂門。節假日關鎖門窗,宿舍管理員或值班人員要鎖好樓梯口柵欄門。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防暴、防中毒等安全防范。學生來客須在門衛和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夜不歸宿。舍長、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員要在學生入睡前清查宿舍住宿人數。
五、遵守校紀,按時作息。按時休息,及時起床。不準上課時間無故在宿舍滯留。不準在公寓樓上大聲說話、唱歌、吵鬧,嚴禁在宿舍內打牌、抽煙、喝酒、打架罵人,嚴禁亂竄宿舍。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4
一、 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班,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離崗,交接班時必須向接班人交接好當班時的安全等情況,接班人要閱讀工作日記,交接班時必須向接班人交待好當班時的安全等情況,接班人要閱讀工作日記,交接班時間為每日早8:00,特殊情況無法正常交接班,由安保處臨時調配。
二、 例行檢查制度
值班人員對本樓進行檢查時,先定1-2名門口固定值班崗,余人上樓檢查。
(1) 早晚檢查制度。負責檢查公共場所設施和照明損壞情況(包括寢室,走廊的門窗、燈具是否有損壞)、門窗安全情況(每層樓窗是否關嚴,插牢)等。檢查樓內是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督促學生遵守規章制度及作息時間;不定時檢查學生私拉電線、違章用電、使用酒精鍋(爐)、點蠟燭等違紀情況,并做好檢查記錄,違規人姓名,班主任姓名等相關內容,對檢查中沒收的違規物品必須及時上交安保處并登記,嚴重情況及時報告。
(2) 對晚歸或有特殊情況出去的學生必須經學院值班領導、學生處值班領導批準并做好詳細記錄,一并將學生名單交安保處存檔。
(3) 熟悉有關消防知識,準確掌握本樓消防器材的存放地點及使用方法。,加強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看管,如發現挪動、丟失、損壞,立即報告保衛處。熟悉樓內安全通道,并保持安全通道的暢通。定位保存好安全門鑰匙,確保發生緊急情況時能迅速疏散本樓人員。
(4) 風、雨、雪天氣及時關好樓內門窗,檢查是否有漏水、滲水情況。夏天做好防汛工作,冬天做好防凍工作,并注意檢查樓內暖氣的'跑、冒、滴、漏情況。發現樓內有異常聲音或異常氣味,注意檢查,及時上報。
(5) 宿舍樓內有庫房的,門衛要嚴加管理,以防物品丟失或受損。
(6) 有權制止任何威脅宿舍樓安全的行為,發現樓內有可疑人員及時上報安保處。
(7) 重點防火,防高墜事故,對3號和4號樓,確保兩樓安全過道暢通,要進行疏散演練。
(8) 負責做好學生的服務性工作,工作認真、負責。
(9) 值班人員在工作中要統一著裝,熱愛學生、態度和諧、語言文明、行為得體。要人性化管理。
三、 出入宿舍人員管理制度
(1) 在班主任的參與和配合下,準確掌握本樓住宿學生情況,值班人員必須在短期內(上崗或新生入住一個月內),根據宿舍學生住宿名單,學生證認識學生,掌握學生的基本情況。
(2) 嚴格執行人員進出管理規定和會客登記制度,嚴格檢查憑證出入,非本樓人員禁止入內(執行公務除外),對于違反進出門管理規定擅自進樓的學生和院外人,門衛有責任進行制止并及時上報安保處及相關領導,家長需經過學生本人確認登記進入,離開時需填寫離開時間。
(3) 禁止一切推銷人員在宿舍銷售物品,如發現立即阻止并要及時報告安保處。
(4) 嚴禁學生帶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上樓,禁止學生帶酒進入宿舍。
四、 宿舍鑰匙管理制度
值班人員負責保管宿舍樓寢室及安全門鑰匙,做到定位存放,不丟失,做好交接班登記。
(一)宿舍樓寢室鑰匙管理
(1)宿舍樓房間鑰匙共兩套,一套為備用鑰匙,由門衛做好標記,存放于各樓的值班室鑰匙柜內,另一套學生日常使用,由學生自己保管。
(2)宿舍樓門衛對備用鑰匙進行統一管理,每天交接班時負責核查鑰匙的數量和位置,發現鑰匙數量減少或竄位,應及時更正或報安保處。
(3)學生因特殊原因取用備用鑰匙時,值班員問清情況,對照出入證,確認是本室學生后,方可將鑰匙交予本人,并做好登記,鑰匙歸還后注意檢查是否被更換,注意登記。
(二)宿舍樓大門鑰匙、安全門鑰匙由門衛妥善保管,做好標記,定位存放,對安全門鑰匙每周至少試用一次,發現不好用立即報修。
五、宿舍樓開、關門,供電管理規定
(一) 門衛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開關宿舍樓門,宿舍樓大門早6:00開門,晚22:00關門。
(二) 宿舍樓沒晚23:00斷電,斷電后如發現有不斷電情況,日常使用中如發現有電柜不走字、無故跳閘等異常現象及時上報安保處并做好記錄。
(三) 嚴格按照規定操作電控柜,禁止私自在斷電后為學生推閘供電。
六、 物品登記制度
學生攜帶電腦、打印機、行李等大件物品出入宿舍樓時,必須持有班主任開具的“攜出證”。并做好登記。禁止攜帶樓內公用品出宿舍樓。
七、 宿舍樓內突發事件處置制度
(1) 學生受傷、生急病應據情況及時上報學院和學生處、值班領導或班主任。如情況緊急,應邊搶救邊上報邊聯系。
(2) 學生宿舍內如有火情應快速滅火,并及時上報。
(3) 宿舍樓內學生打架應及時制止,并上報學生處值班領導。
(4) 宿舍被盜首先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安保處值班領導。
編后語:安保處懇切希望廣大教職工、學生配合并監督安保,為共建美好和諧校園,我們一起努力。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5
1、學生公寓是學生生活、學習的綜合性場所。學生應自覺維護公寓的整潔、安靜、舒適、安全,努力構建“室雅人和”的生活、學習環境。
2、學生必須服從學生處的統一安排,按所分配寢室、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
3、嚴格遵守住宿規定。不擅自留宿他人;學生除回家外,不得留宿校外;節假日回家須按時返校;男女生不互串公寓。
4、自覺遵守作息、門衛制度。嚴格遵守學生公寓的作息時間,按時回寢室,按時就寢,按時起床。保持公寓樓安靜,不喧嘩,不打鬧,不影響他人的正常學習和休息。晚上遲歸的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
5、嚴格遵守學生公寓的請假制度,凡因故夜間不在寢室就寢的都必須事先到寢室管理老師處辦好請假手續;教學時間需回寢室的必須有老師開具的`正規請假憑據。
6、自覺遵守公寓安全保衛制度。離開寢室要隨手關門;寢室鑰匙不借給他人使用;柜子要及時上鎖,鑰匙要隨手拔出。嚴禁偷盜或擅自拿用他人物品的行為。
7、嚴格遵守用水、用電管理規定。不浪費水電,嚴禁攜帶、使用電爐、熱得快、充電器及其它電器設備;不亂拉電線(包括弱電線)、亂接插座。嚴禁攜帶、使用打火機、火柴、蠟燭、蚊香等明火。
8、自覺維護學生公寓的公共秩序。未經許可不得張貼字畫;不在墻壁上涂寫、擊球等;不在寢室內打撲克、玩游戲機;足球、籃球等體育器材一律放在管理老師辦公室,不得帶入寢室;嚴禁在公寓內吸煙、喝酒、搓麻將、賭博和變相賭博等違紀違法活動;不觀看和傳播反動、淫穢書刊、音像制品,不借閱、傳播其他不健康書刊和音像制品。
9、認真執行學生公寓衛生管理規定。自覺保持公共衛生;各寢室須安排值日生認真履行每日衛生工作;積極參加每星期三的寢室大掃除。不在樓道內潑水、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物;不隨地吐痰;未經公寓管理員同意,不得將飯菜帶入公寓內食用。
10、愛護公共財物,不得任意破壞和調換、拆除公寓內設施,不私自將學校其他家具等物品搬入公寓。
11、注重個人品德修養。說話和氣,待人有禮,樂于助人;尊敬師長,尊敬他人;勇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
12、必須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和寢室管理老師的管理和指導,不準無理取鬧,甚至頂撞辱罵管理老師。
13、每學期中途無特殊情況不辦理中止住校或申請住校手續。
14、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住校資格、行政紀律處分的處理。
15、本辦法由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學生公寓管理制度 篇6
學生公寓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質量和水平,為學生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住宿制度
(1)根據有關規定和管理實際需要,寄宿班學生必須住宿。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本學期的住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開學時總務處應將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冊(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與班主任、政教處及生活指導保存。
2、宿舍樓作息時間
:早晨:起床時間,離寢時間。中午:午休時間。下午:休息時間。晚上:熄燈時間。
3、學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員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宿舍推選一名舍長,負責宿舍事務。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離舍之前將衛生打掃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3)宿舍鑰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導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6)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7)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臟水。
(8)宿舍內禁止賭博,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9)宿舍內不得吸煙、喝酒。
(10)不得私自將自行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衣櫥上下、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亂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6、宿舍安全管理
(1)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2)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3)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
(5)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6)現金和貴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時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師代管;學生不得留宿他人;
(7)嚴禁吸煙和自帶火種;不得在寢室內、走廊上生火燃燒雜物;未經學校批準,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
(8)嚴禁私接電器,嚴禁攀爬走廊和樓道護欄,嚴禁在床上蹦跳、打鬧;住上床的`學生要小心謹慎,不得跳躍上下。
7、生活指導職責
(1)、生活指導應樹立愛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
(2)、生活指導要根據學校的要求,對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現、學習情況及日常生活等方面,進行嚴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導應督促學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內務,讓學生按時早操。
(4)、宿舍樓衛生實行一清掃兩保持制度(早點后生活指導先打掃,然后用拖把拖干凈,早飯晚飯后打掃保持)。
(5)、七點半上早讀課以后,生活指導對各間學生宿舍進行檢查,門窗是否關好上鎖。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門鎖上(確認各室中沒有學生后)。至十一點四十分放學時,再把樓道門打開。
(6)、午晚飯飯時間,生活指導應巡查,嚴防學生賭博破壞公物。上課及自習時,同樣檢查各宿舍的電及門窗,最后把公寓大門鎖上,不允許學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習期間,生活指導負責檢查各宿舍的電及門窗,并鎖上公寓大門。晚自習后生活指導應親自對各間宿舍的學生進行檢查,督促學生早點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記工作,發現無故缺勤者及時跟蹤調查,并報值班行政領導和班主任。
(8)、晚上學生宿舍熄燈后,生活指導檢查違紀學生并督促學生及時休息。
(9)、生活指導應負責學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門窗、自來水、照明燈等公用設施的維護。
(10)、生活指導應檢查并制止學生進入異性同學的宿舍,一經發現,應勒令即刻離開并進行登記。住宿學生生病時,生活指導應及時處理,并報值班行政領導及班主任,病情嚴重者應馬上送醫院疹治。
(11)、生活指導應配合政教處、總務處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評比,每月評比一次,督促評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時整改。
(12)、完成學校布置的其它任務。
(13)、生活指導由政教處、總務處共同管理,并對其工作督促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