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9篇)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現場施工人員宿舍安全防火防電管理,消除火險漏電隱患,杜絕火災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各住宅樓道是公用通道,又是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雜物,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第二條 禁止各宿舍職工私自拉接電線。安裝電器設備應由電工人員安裝。
第三條 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嚴禁使用明火如煤油爐、酒精爐等燃具和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
第四條 煙頭、火柴梗不得隨意亂扔,禁止躺在床上吸煙,以免發生火災。
第五條 外出或睡覺前,必須要檢查用電器具是否斷電。做到外出隨手斷電,拔下電源插頭。
第六條 嚴禁在陽臺和窗口燃放鞭炮,不要在陽臺上放置易燃物。
第七條 嚴禁在宿舍樓內及過道焚燒垃圾雜物。
第八條 嚴禁非火警動用消防設備和器材。
第九條 一旦發生火災,不要驚慌失措,要立即撥打消防報警電話: 119,并第一時間通知該施工單位領導。報警時要講清楚詳細地址、樓層、起火部位、著火物質、火勢大小及報警人姓名和電話號碼,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如果火勢不大,應迅速利用宿舍內中備有的滅火器材,采用有效措施控制和撲救火災。未切斷電源前不得用水撲救。
第十條 家用電器或線路著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滅火器滅火,不可直接潑水滅火,切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救火時不要貿然開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第十一條 發現火勢變大,自己無法控制,一定不要貪婪財物,要當機立斷披上濕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沖出去。穿過煙霧逃生時,要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若所有路口被大火封堵,要立即返回室內,用揮舞衣物或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出求救信號,千萬不要盲目跳樓而要等待救援。
第十二條 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第十三條 住宿人員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工作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
第十四條 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等。
第十五條 發現寢室長時間超負荷用電時,該施工單位管理人員有權停止供電;住宿人員要做到人走斷電,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散熱受阻而導致火災等以外事故。
第十六條 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并酌情進行處罰。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民工宿舍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制度、規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農民工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50—500元(按情況處理,情節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100—200元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6、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不聽管理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8、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9、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班組管理人員每周檢查一次。項目部辦公室每月檢查一次。
二、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里的廢紙等易燃物品,要放在指定的位置并及時清除。文件資料要遠離電源插座。
2、辦公室內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火、電爐和其它電器加熱取暖,(包括電暖氣)。
3、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辦公室,辦公室內不得燃燒紙屑等物品。
4、吸煙時煙頭應丟入煙缸內,嚴禁亂丟。
5、每天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火災隱患后,關窗、鎖門方可離開。
三、餐廳廚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餐廳內應禁止吸煙。就餐者如有吸煙者進行勸阻,并引導其到指定的場所吸煙。
2、廚房在使用明火及使用各種固體或液體燃料火鍋時,必須遵守操作程序。不許在燃燒中添加燃料。燃料的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
3、餐廳的各種電器設備,包括機器設備、照明設備及線路、插座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嚴禁私拉臨時線。要定期對電器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短路、電阻過大、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檢修。
4、餐廳要設有安全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餐廳內的各種消防設施不能擠占、挪用和遮擋。
5、廚房在煉油、炸、烘、烤食品時必須設專人負責看管。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不要過滿,嚴防油溫過熱出現明火、溢鍋引起火災。
6、廚房內燃氣灶具、烤箱,點火使用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不要用紙張引火。
7、不要往爐灶、烤箱火眼等處倒置各種廢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不準用焚燒方式處理垃圾。
8、每日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應切斷的電源,關閉燃氣的總、分閥。
四、庫房防火制度
1、庫房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設有禁止煙火的標牌,庫房門口及通道,要保持暢通。
2、庫房內的照明,必須采用防爆燈,并不準使用其它電器設備,照明開關應裝在庫房外部,并要有能加鎖的保險盒,庫房門要朝外開。
3、庫房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按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拉電線。
4、庫房貨物存放要按貨物的性質分類,分庫存放不準將性質相互抵制、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同庫存放。存放貨物不得過高過寬,主要通道不得少于1.5米寬,高度離照明要保持0.5米距離。
6、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用庫房與其它建筑物的距離應當符合《建筑設施防火規范》。
7、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住人,不準用易燃物品搭建隔層或分離庫房。
8、電工及保管員要經常對照明燈具,電線等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必須及時更新、維修。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問題。切斷電源后方可下班。
9、庫房所有工作人員都必須懂防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做到平時能防,遇火能救。
10、房內必須貼出明顯的防火安全制度。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學生宿舍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宿舍通道應24小時保持暢通,并有明顯疏散標識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嚴禁違章用電。宿舍內不得亂接亂拉電線,私裝插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三、使用臺燈、床頭燈時,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擋燈泡,同時要與其他可燃物(如蚊帳、床單、書報等)保持安全距離,并應做到人離燈熄、燈亮人在。
四、學生宿舍嚴禁吸煙、點蚊香和使用蠟燭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燒雜物,嚴禁使用煤火爐、酒精爐、液化氣灶等燒水做飯(菜)。
五、嚴禁在宿舍內、過道上停放各種車輛和堆放雜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動用任何消防設施,否則按損壞公共設施論處。
六、一旦發生火警火災,要鎮靜,不要慌亂。值班員應根據火災應急預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并報警,同時打開各安全出口大門并派人組織學生迅速有序地通過安全出口離開火警現場。
七、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學生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管理,經常性、不定期地檢查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八、對違反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行為的學生,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應按有關規定沒收違規用具,并通報相關部門,學工部可按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報有關職能部門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對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工作人員,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批評教育直至清退離崗,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防火工作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直接領導下,做好各樓消防器材管理,組織培訓及職工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健全安全消防組織機構。
1、公寓全體工作人員(門衛、管理員)掌握熟悉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掌握一般火災常識,掌握火警、匪警、學校防火科及公寓中心電話。
2、定期開展消防工作自查并做好詳細記錄(設專人負責)。
3、每樓門衛在應急時能夠迅速打開防火通道門并做好疏散學生的工作。
4、學工部要配合公寓中心做好學生寢室用電管理。
5、嚴禁在走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防火通道存放物品。
6、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管、酒精爐,并做到人走燈滅。
7、電工、管理人員、安全防火人員要經常巡視,了解學生用電情況,隨時檢查違章用電并沒收電器,通報批評并給予處罰。
8、發現隱患及時報告中心并提出整改措施。
9、學生寢室不得私接亂接電源電線。
10、更夫要堅持關門后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中心,和有關領導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如下規定:
1、嚴格執行樓棟值班紀律規定,堅守值班崗位;
2、認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并按要求填寫《每日防火巡查紀錄本》;
3、認真做好樓棟公共公共消防安全設置的管理和維護,嚴禁挪作他用,發現缺損應查明原因并及時上報;
4、認真做好學生樓棟配電房的檢查和管理,嚴禁違規操作;
5、嚴禁在安全門、樓梯和走道堆放雜物,保證學生樓棟安全通道的暢通;
6、嚴禁攜帶酒精、煤氣、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學生樓棟;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炒鍋、電熱杯、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設施,對違規人員,應當場責令整改,不聽勸阻的,可予以沒收處理;
8、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明火;
9、嚴格執行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維護學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值班時應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不得睡覺、喝酒,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排除,不得拖延。值班人員嚴禁脫崗或在崗時間內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值班員不得將與本院無關的人員帶入或留在養老院內。
(三)值班人員應定時巡視檢查養老院內的`重點區域,重點檢查對象要詳細查看。養老院的重點防范設施為:居室、食堂、配電間、消防器材等。
(四)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并做好防范意外情況的準備。熟悉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災,及時果斷處理。
(五)值班人員應恪守職責,遵守養老院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定時進行巡邏檢查,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發現異常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報告院長或相關責任人,立即處理。
(六)夜間值班員必須等白班值班人接班,將值班情況交代清楚并填好記錄后,方能離崗。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吉林省消防條例》,我院對學生宿舍特規定如下:
一、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扯電線、私接燈具和電源插座等,嚴禁使用一切電爐子、電褥子等電熱器具,違者按規定給予沒收。
二、宿舍內嚴禁動用明火、燒水、做飯等,不準點燃蠟燭、蚊香,不準焚燒廢紙、垃圾,如有違反,按規處罰。
三、宿舍內嚴禁吸煙、喝酒、賭博等行為,如有違反,從重處罰。
四、宿舍內嚴禁外人留宿,如有學生親屬探視需住宿,上報醫務科批準。
五、愛護消防設施和器材,維護醫院公共財產和基礎設施。
六、以上條款如有違規,一律罰款50—200元。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8
消防管理是職工宿舍區物業管理工作中的重點,為了保證職工宿舍區業主和住戶的人身、財產安全,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專業消防與義務消防相結合'的方針,'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道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管理規則》為準則,并結合職工宿舍區的結構和特點,開展消防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第一。
1、消防機構的建立
2、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職工宿舍區值班室主管負責設立消防組織機構,指揮消防演練和滅火工作;
(2)消防主管負責監督日常消防工作和協調督促消防設備的維護保養,負責執行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值班運行和義務消防隊的工作;
(3)技術保障班負責對消防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故障排除;
(4)專門的消防監管員負責巡回檢查、器材管理、直觀設備設施的檢查、動火作業及相關檔案管理;
(5)職工宿舍區全體員工和業主都是義務消防員,擔負滅火義務。
3、消防管理規定(防火公約)
(1)職工宿舍區值班室將利用《業主手冊》及宣傳欄、畫等形式向用戶傳達職工宿舍區防火管理公約;
(2)職工宿舍區的業主和進入職工宿舍區的客人,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職工宿舍區防火管理制度》;
(3)須進行二次裝修的用戶,必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并接受適當消防培訓和購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4、消防檢查制度
(1)消防監管員定期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巡回檢查,查找消防隱患,并做好相應紀錄;
(2)保安員每周按照規定路線、檢查內容對職工宿舍區進行巡回檢查,并做好相應紀錄;
(3)定期組織各種安全檢查,發現問題除當場解決的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責任部門或用戶整改,整改單位在通知書上簽名后存檔;同時限期整改,跟蹤驗證。
5、獎懲制度
職工宿舍區每年總結一次消防工作,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給予獎勵,違者予以處罰。
6、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
(1)職工宿舍區和職工宿舍區值班室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建筑防火規范》,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并由消防主管具體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監管員登記在消防設施、器材登記表中,以備查詢;
(2)結合職工宿舍區具體情況以及設備運行情況,需要更新、改造、增補等較大項目,由消防主管提出方案,值班室主管向提出申請,審批后實施;
(3)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由消防監管員每月檢查一次,主要項目有:消防栓、各種滅火器、防火門、各種標識等,并做好相應記錄。
7、消防知識培訓
(1)對職工宿舍區的消防工作,要求通過宣傳欄、畫等傳達到各業主和住戶,做到每季度在宣傳欄上摘登'消防動態'及通報職工宿舍區的消防情況和下一步的工作重點;
(2)每年不少于兩次組織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技能訓練;
(3)每年3月、11月為春、冬季訓練月,對全體人員進行消防基礎知識、滅火技能、火災事故處理程序(滅火作戰程序)等訓練,并進行考核,記錄存檔;
(4)消防主管、消防監管員在上崗前必須接受相應知識和技能培訓,技術人員必須有水電基礎知識或資質證書,并通過消防培訓方可上崗;
(5)積極參加社會各項消防活動,參加公安消防部門舉辦的各種培訓、學習。
8、消防演習
(1)職工宿舍區每年至少組織—次消防演習,按《消防滅火作戰程序》實施;
(2)消防演習后,消防主管編制消防演習報告,對在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職工宿舍區值班室主管或其指定人應制定相關措施,要求有關部門整改,并驗證其效果。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禁止在學生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爐、電慰斗、電吹風、電開水壺(熱得快)、干鞋器等電熱器具。
二、嚴禁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線,不得違規使用接線板,可充電臺燈燈泡不能超過40瓦。
三、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罐)及各種燃氣爐具。
四、禁止私自拆裝宿舍、樓道內的供電設施及照明設備。
五、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和使用明火。
六、嚴禁在宿舍內吸煙。
七、宿舍內禁止存放及燃放煙花爆竹。
八、宿舍內禁止存放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九、違反以上規定,將沒收其違規物品,并按照校規校紀嚴肅處理。一旦引發火災,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及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