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篇)
財務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財務管理原則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
2、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記帳、算帳、報帳工作。
3、堅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則,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4、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
5、會計人員要做好學校財務預、決算工作,準確做好學校帳務、結算上報工作,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表表相符,認真執行會計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6、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填寫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做假帳,不設帳外帳,不設小金庫。
7、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閱、復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二、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會計人員經費預算,報學校領導審核,有計劃地執行。
2、各種費用必須憑證報銷,出納人員應嚴格審核原始憑證,拒絕受理不合法不規范的原始憑證。
3、合法規范的原始憑證,必須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人審批簽章后付款。
4、學校法人代表,要堅持按規定審批,對給予報銷的原始憑證簽字。
三、學校收費制度
1、學期結束時,學校及時做好學生代辦費的結算、清退工
作,并且將使用情況出具用款清單發給學生家長,實行多退少不補的原則。退費需學生或學生家長簽收。
2、學校發生的項目收費時,附有一式二份的繳款學生名單,一份附在記帳憑證上,一份學校保存。
四、學校財產管理制度
采購制度
1、學校采購物品一般情況下,由事務同志辦理。
2、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
3、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4、所購物品質量有問題或未經批準購買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出借賠償制度
1、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2、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五、財產清查制度
1、財產清查是加強單位內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單位必須建立財產清查制度。
2、財產清查內容包括流動資產清查、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其他資產清查。
存貨的清查:主要包括庫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庫存物品每月盤點一次,低值易耗品每年盤點一次。對所有往來單位的往來款項,要加強核對清理。
固定資產清查: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并與登記冊核對、
庫存現金、有價證券清理:現金及有價證券應每月由單位領
導或財務人員實施清查工作。
六、帳務處理程序制度
1、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后一致。
2、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切實保證帳帳、帳實、帳表相符。
3、帳簿設置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助性帳簿。必須填好帳簿啟用表和扉頁,往來款項科目不得使用綜合帳戶,需要結轉的科目一定要`按規定進行明細結轉。
4、記帳憑證應當及時傳遞,記帳必須及時,不得積壓,登記完畢后,應當妥善保管,不得散亂丟失。
七、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1、認真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會計工作交接若干規定。
2、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齊移交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3、移交人員應及時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移交人員在編制移交清冊時應列明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同時還應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盤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5、移交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操作確認。
6、單位撤消時,會計人員應會同有關人員辦理會計清理工作,單位合并,分立,會計工作交接也應按正常工作交接手續進行。
八、委派會計人員的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財經法規和財經紀律,認真建立和執行財務會計制度,保障教育經費的安全、有效。
2、忠守職責、廉潔奉公,自覺抵制違紀違法行為,嚴格執行《會計法》,對會計報表和帳務的正確性、及時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3、按程序規范做好票據的銷號工作,負責所有會計資料的裝訂歸檔、保管和監管工作。協助財產保管員做好財產帳冊的設置和登記工作,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財務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財務室是學校的安全重點部位,財務人員應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務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完備,安全保衛責任落實到人。
二、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務室存放現金必須執行銀行方面的統一規定,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三、財務室門窗、墻壁要堅固、防盜,報警設施經常檢查,確保有效,使用經公安、技監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柜,鑰匙由專人隨身攜帶和管理,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四、財務人員應按現金管理制度使用現金,去銀行取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由專人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五、財務室內注意來往人員,外來人員進入財務室要登記備案;非工作人員不準接觸保險柜,到財務室辦完事后不得在財務室逗留。
六、室內消防器材、報警設備要做到常年完好,性能良好,工作人員要能正確使用滅火設備,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
七、落實安全保衛措施,人防、技防應符合有關安全防范要求,還必須安排專門值班守護人員。印鑒、票據必須妥善保管,支票、匯票不得預留印章。
八、確保使用國庫支付系統的財務電腦網絡安全,安裝殺毒軟件、定期升級檢查系統。為防止病毒傳播,禁止使用一切U盤,嚴禁外來人員使用財務電腦。
財務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一、安裝防盜門窗,配備滅火器材。工作人員能正確使用滅火設備,特別是下班離室前一定要鎖好保險箱和防盜門。
二、使用公安制定的合格保險箱,做到撬不開,搬不走。
三、嚴格按照現金管理規定管理現金,現金存放過夜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將超限額現金存入銀行的,必須向總經理提出書面申請,經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再財會室保險箱內過夜,否則一旦發生失竊案件,必須追究全額賠償責任。
四、領導如同意財務室存放大額現金過夜,必須落實安全保衛措施,設施防、技防應符合有關安全防范要求,還必須安排專門值班守護人員。
五、加強各項收費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員工不要將所收現金放在辦公室內或帶回家保管,要及時交財務室,如違反規定造成所收現金失竊或短少,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六、財務人員去銀行存取大額現金,單位應安排保衛人員配專車護送。
七、非本科室人員不得進入操作室,一切財務手續均在柜臺外辦理。
八、印鑒、票據必須妥善保管,支票、匯票不得預留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