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1
裝飾現場也是事故高發的地方,雖然沒有建筑行業那么危險,但是安全意識也是重中之重。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安全貫徹于生產的全過程,與工地生產有關的任何人和任何部門,都負有保證生產安全的責任。下面一些安全制度能減少發生的:
一、在施工現場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檢查、四不放過。一管,即要設專職安全員管安全;二定,即制定安全生產辦法,制定技術措施;三檢查,即定期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四不放過,即麻痹思想不放過,事故苗頭不放過,違章作業不放過,安全漏洞不放過;
二、當生產進度與安全技術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安全的要求,在解決了安全技術,保障了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進行施工生產;
三、參加施工的所有工程人員,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嚴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違章從重處罰;
四、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工地,禁止穿拖鞋或光腳,交叉作業必須戴安全帽,在設有防護設施的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出入口交叉作業要有防護棚,距地3m以上要有防護欄桿、欄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五、施工現場電工、焊工必須經過專門訓練,有操作證,對于施工現場用電由電工負責,具體操作所發生一切電器故障由電工排除,其它人員無權處理,對私拉亂接電線未經允許者,處罰100元,發生用電事故概不負責;
六、改革工藝、減少不安全因素,變高空作業為地面作業,手工操作為機械操作,減少事故的發生;
七、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安全員或項目經理領導在施工現場發現吸煙者,給予處罰20—50元/次,由此引起的火災事故,根據情節,追究安全員、當事人、施工隊領導三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高空作業衣著要靈活,禁止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對違反操作規范的,按照“施工隊管理條例”處罰50元/每次;
九、使用電器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配備防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并于保衛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接受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教育,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米;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用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定;
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瓦,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施工車輛必須按要求規范操作,校園區域內要減速慢行,以免發生校園交通事故;
23、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在非施工現場及其他場所逗留徘徊。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3
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規定:
1.建筑工地工程負責人必須全面承擔施工現場的治安、安全責任,并與學校保衛處簽定《治安、安全責任書》;
2.現場工人必須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3.施工班組工人有義務積極參加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伍,提高施工現場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組必須堅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動天天進行,堅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險作業進行防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審批證,氧氣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
6.氧氣瓶要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7.焊接作業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電焊機外殼、焊鉗與把線必須接零接地絕緣良好;
8.嚴格遵守施工用火審批制度,審批證僅當天有效,若變換動火地點,必須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須符合防盜、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要符合防火規定;
11.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并應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志;
12.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計劃限量進入外,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現場、宿舍等禁止吸煙,需要吸煙者應在指定專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4.施工現場和宿舍生活區,未經防火負責人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使用燈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晝夜亮燈;
15.施工現場、宿舍等無電工證人員一律不準擅自架設電線、電纜和電器設備安裝;
16.木工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徹底消除火災隱患;
17.施工現場伙房必須服從統一規劃布置,不得另外私設小灶;
18.伙房內爐灶燒火設施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規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現場一切消防設施、裝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移動、破壞;
20.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應立即采用電話(119)報告火警,并火速報告施工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及現場人員撲救失火;
21.施工現場中各種危險設施、部位都必須設置防護設施和明顯的警告標志;
22.禁止高空拋物。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項目部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組必須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嚴格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長安全意識。
二、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把安全知識教育,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當發現施工與安全矛盾時,應以安全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對一些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權進行處罰,若造成事故應負=切責任。
四、特殊機械設備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后作業。
五、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六、嚴禁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對一些違章作業現象必須進行經濟處罰,不得手軟。
七、認真做好安全資料工作,應統一編制成冊,統一實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創建文明施工工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工作。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嚴格執行市勞動部門、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雇請民工,受雇民工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嚴格遵守和執行項目部制度的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崗前必須由雇請單位對民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法制、安全保衛教育,未經教育者一律不準上崗,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打架斗毆和其他違法亂紀活動;
3、雇請民工的單位必須將每個民工的姓名、姓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等登記造冊,受雇民工必須按登記房號、床號就位,未經同意,不得更改,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意損壞者,除照價賠償損失,并視情節給予罰款;
4、嚴格執行民工出入驗證制度,每個民工必須由工作單位發放出入證(出入證上要有單位、相片、姓名、性別等),以備進出時門衛驗證;
5、民工必須在集體飯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飯、剩菜,必須扔到指定地點。不準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內開小灶,民工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炒鍋等電熱器具和煤氣爐具;
6、民工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照明燈具、插座等,不準使用≥60w的照明燈泡;
7、民工宿舍內必須保持清潔衛生,不準躺在床上吸煙,嚴禁亂丟煙頭;
8、民工要聽從雇請單位管理人員的指揮,統一集中住宿,不準私自帶親友到宿舍內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須經領導或管理人員批準辦理手續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現場內不準攜帶家屬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結婚證)在同一個現場工作的,要有專門宿舍居住,不準在集體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適當,要培訓每個民工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規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數不宜超過25人,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個可直接出入的門,門寬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門應向外開,宿舍內頂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暢通,不能堆放雜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衛生值班制度,個人用品疊放整齊,地下無雜物煙頭并設置吸煙灰桶收集煙頭。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隊必須有工程部、現場監理認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開工。
2、現場施工人員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項目經理部、施工作業隊、班組的'安全教育。
3、電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并嚴格按規定定期進行復查。
4、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5、必須把好安全生產“六關”即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6、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必須齊全,符合國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條例,施工設備經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檢查
1、日常性檢查:主部門對施工隊(班組)每周、每班次都應進行檢查。工程部、監理定期檢查、抽查。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施工人員工作服要穿著整齊,工作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嬉鬧、不準醺酒。
2、專業性檢查:針對特殊工種、特殊設備、特殊場所,如大風要著重檢查防火、防爆,高溫及下雨天氣要防雷電、防暑、防洪、防觸電,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凍。
3、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遵章守紀的檢查。
4、安全檢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領導和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安全管理是否執行、安全技術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標識、操作規程、違規行為和安全記錄。
5、查隱患、查整改,主要檢查現場要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要求,對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6、定期對安全生產進行評價和考核,落實獎罰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全員教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程》。
2、現場危險部位要有《安全標識》,夜間行人經過的坑、洞口旁邊應設置圍護欄及紅燈示警。
3、料庫、油庫嚴禁吸煙,變壓器旁懸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業前,要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腳手架、預留洞口等)進行排查清理,保證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