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衛生管理制度(通用4篇)
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篇1
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各部門、各門店。
制度內容:
第一條 清潔范圍
辦公區域的內外環境、各商場的內外環境(含商場外停車場、員工自行車停靠點)。
1、室外公共環境清潔內容:物業區域內的道路、綠地、花草樹木、照明設施、墻面、門窗、玻璃等。商場店招logo、大門雨搭、各類榮譽牌匾、海報及廣告牌架、促銷及慶典活動用氣球、充氣拱門、遮陽棚等。
2、室內公共環境清潔內容:樓梯、通道、會議室、公共衛生間及公共區域內的墻壁、門窗、玻璃、照明燈、滅火器及其它公共設備設施,商場內的產品宣傳海報、廣告燈箱、吊旗吊飾等。
第二條 各辦公室內清潔內容
辦公桌、椅、沙發、地面、墻面、門窗、玻璃、陽臺、照明燈具、文件柜、電腦、傳真機、打印機、電話機等所有置于辦公區域內的辦公品、用具、設備、設施。
第三條 責任劃分
1、 公司各部門經理、各門店(店長)為所負責衛生區域的第一責任人。
2、各部門、各門店按各自單位或部門劃定衛生責任區及責任人。
3、公司各部門、各門店須制定《輪流衛生值日表》,清潔衛生由各部門人員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自行輪流清潔各自衛生責任區劃內的環境及設備設施的衛生,個人區域及設備衛生由個人自行清潔整理。
4、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會議室、衛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的`環境及設備設施的衛生由保潔員負責清潔和整理。責任人為行政部長。
第四條 清潔衛生標準
1、地面潔凈,無紙屑雜物、無油漬、無污痕和口香糖。
2、桌面無灰塵、無雜物、無污痕,桌上辦公物品潔凈,文件擺放整齊有序。
3、座椅、沙發無灰塵,無污痕,擺放整齊。
4、玻璃窗光潔明亮,無水漬、無污痕。
5、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固定設備設施擺放整齊、潔凈,無污痕,按期使用專用清潔劑清潔。
6、文件、檔案、書報等櫥柜排放合理有序、潔凈,無污痕,內存文件、資料、書刊分類規范,整齊。
7、取水間地面無積水,用水設備潔凈無污漬, 8、衛生間地面無雜物、污漬及明顯污痕,洗手臺、手盆整潔無污漬,物件擺放整齊,通風透氣性良好。
9、公司盆景、花木植物由行政部統一管理,保潔員對其進行養護和整修。
第五條 行政部不定期對辦公區域的衛生進行檢查,并在例會上公布檢查結果。檢查結果作為個人考核評價的一項內容。
第六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訂并負責修訂和解釋。
第七條 本制度自正式發布之日起生效。
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篇2
為進一步加強環境衛生管理,提高環境衛生收集清運與清掃保潔工作質量,結合社區實際,特制定環境衛生保潔管理制度。
一、保潔工作制度:
1、工作責任:保潔員對衛生責任區內每天所產生的果皮、紙屑、煙頭、塑料袋、廢棄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劃分的.責任管理區按時進行清掃、保潔、做到早上普掃徹底,上、下午巡回保潔。同時也要對違規投放垃圾、隨處丟棄廢棄物等違法行為進行制止,并對違法人員進行勸導,講解保潔制度,以達到宣傳教育目的。
2、工作標準:清掃保潔工作必須達到四無(無堆積物、無果皮紙屑、無污泥惡臭、無人畜糞便),做到四凈(路面凈、綠化四周凈、墻根凈、公共場地凈)。
3、工作時間(可隨季節作適當調整):一般清掃保潔時間為早上5:00到晚上7:00,特殊要求的路段除外。做到早上7:00前完成普掃一次,其他時間為循環往復的清掃保潔。
4、工作紀律:清掃保潔人員要服從管理,認真操作、文明清掃,做到不漏掃、不丟段。要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和請假制度,不得串崗、脫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崗時必須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二、垃圾清運制度
1、負責垃圾清運的人員每日早晚兩次上路清運垃圾,確保垃圾日產日清。
2、清運對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點及其沿街店鋪的垃圾桶,確保垃圾堆放點無可見雜物。
三、監督管理
1、社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管理單位及社區環境衛生監督員要進行不定期的巡查、檢查,檢查督促是否按照規定要求及時清掃保潔、收集清運,并做好巡查、檢查記錄。
2、巡查、檢查結果作為社區環境衛生的考核獎懲和拔付保潔費用的主要依據。
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全鎮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健全農村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建設清潔、優美的農村環境,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農村環境衛生,包括鎮容村貌、公共場所、農村居民點、公路河道等范圍。
第三條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應當遵循政府主導、屬地管理,村民主體、社會參與,建管并舉、整體提升的原則。
第二章隊伍建設
第四條建立和完善甘霖鎮環境衛生管理所,并配備2-3名專職管理人員。行政村要按照每500人配備1名保潔員的要求,配齊配強保潔員,對不足500人的行政村(包括自然村)至少要配1名保潔員,建立農村保潔員隊伍。保潔員必須由熱心公益、敬業愛崗、認真負責、身體健康的同志擔任。
第五條保潔員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村行政區域內主次干道、公共場所、綠化帶、路邊水溝、池塘等清掃保潔,每天巡回保潔2次以上,保潔時間6小時以上,做到干凈整潔,無遺留垃圾;公共廁所每天沖刷2次以上,做到清潔衛生、無蛆、無臭;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及時清理桶內垃圾,并運送到垃圾房或中轉點;督促引導農戶保持門前屋后衛生,落實“三包”責任制。
第六條保潔員必須統一服裝,安全作業,文明保潔。
第七條行政村要建立衛生監督員隊伍,人員由3—5人組成,其中須有1名村主職干部以上擔任衛生監督組長。
第八條衛生監督員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對衛生保潔、垃圾清運等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及時糾正;負責對保潔員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記錄,形成臺帳,作為兌現報酬獎罰的.依據;負責對保潔員的考核;監督引導農戶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虛心聽取群眾意見,及時向村兩委會匯報反映情況,確保長效管理機制順利運行。
第三章責任落實
第九條各片、村按照轄地管理原則各自做好轄區內農村環境衛生工作。按戶集、村收到中轉點或垃圾房內,由鎮環衛所統一清運到垃圾中轉站,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十條省道、縣道兩側由鎮環衛所負責保潔,鄉道按“屬地保潔”原則由村負責保潔。長樂江、崇仁江、澄潭江、小烏溪江等河道主要地段由鎮環衛所負責打撈,其余江道由村負責清理保潔。
第四章設施建設
第十一條各村要根據人口數量、地理環境,建好封閉式垃圾房、中轉點、焚燒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
第十二條各村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則,每50戶左右配建1座封閉式垃圾收集房,或每15戶左右配置1只垃圾收集桶(箱),且分布合理;村可單獨建設或與鄰村共建垃圾中轉點。
第十三條環衛設施補助標準按《嵊州市“和美越鄉”建設工程項目與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五章機制建設
第十四條垃圾收集處理一般采用“戶集、村收、鎮運、市處理”的模式運作;邊遠山區等交通不便的村,以一個或幾個就近行政村為單元,采用“統一收集、就地分揀、綜合處理”的模式運作。
第十五條建立“二級聯查機制”,即鎮督查村、村督查戶,要有檢查臺帳,檢查結果與獎懲掛鉤。健全環境衛生督查—抄告—整改—反饋工作機制。
第十六條各行政村要建立衛生長效保潔機制,努力達到“四有”要求,即有垃圾處理設施、有專人管理、有經費保障、有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要制訂落實衛生公約、保潔員職責、衛生監督員職責、門前“三包”責任四項制度,加強規范化長效管理。“四項制度”及保潔員、監督員姓名、照片、責任區域須在村宣傳窗中予以公示。
第六章衛生標準
第十八條保持農村庭院環境衛生,包括房前屋后無柴草亂堆亂放、亂搭亂建、垃圾亂丟亂棄等現象;集鎮區、超市、小店和農貿市場無亂擺攤點和占道堆放等現象;行政村區域內無積存垃圾、衛生瀾恰
第十九條省道、縣道及通村干道和村內道路道路兩側可視范圍無暴露垃圾。
第二十條河道、溝渠、路邊水溝、池塘無淤積物、漂浮物,實現底清、面潔、岸凈。
第七章檢查考核
第二十一條檢查考核對象:各行政村、保潔員。
第二十二條檢查考核形式:鎮分管領導組織清潔辦、片、村干部每季度對行政村開展一次檢查考核,考核按甘霖鎮農村環境衛生工作考核評分表設置的內容進行考評;鎮清潔辦不定期對各村衛生狀況進行暗訪,暗訪以通報形式(附照片)通知村,要求在一周內整改,如到期仍未整改完成的則每項扣行政村1分,結果計入季度考核評分。對保潔員由鎮清潔辦、片聯系村干部、村監督員每半年開展一次測評,測評以抽取30-50人村民參加評議活動,對測評結果不滿意的保潔員予以提出整改措施與要求,并扣除考核分10分,年度再次考核不滿意的要求解除勞務承包關系,并扣除考核分10分。各工作片分管領導組織人員每月對所屬行政村開展一次檢查考核;各行政村監督員要每月對農戶開展一次督查。
第二十三條設立舉報熱線(清潔辦:83668381)和意見箱(設鎮宣傳欄),舉報情況屬實的,考核計分視同暗訪。
第二十四條檢查考核后,考核結果以簡報形式發各村。
第二十五條年度綜合評價得分計入年度鎮黨委、政府對各村主職干部、聯村干部和大學生村官的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
第八章獎懲措施
第二十六條保潔員考核獎:年度綜合評價得分為4個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年度綜合評價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考核獎100%發放;80分—90分(含80分)為合格,考核獎90%發放;70分—80分(含70分)為基本合格,考核獎70%發放;7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核獎50%發放。
第二十七條根據年度綜合考評得分高低,對排名前幾位的村為年度工作考核先進單位,由鎮黨委、政府予以通報表彰,并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對連續兩個季度考核末位的村,要求主職領導在有關會議作表態發言;對連續三個季度考核末位的村,對主職領導實行誡勉談話。
第二十八條開展“優秀保潔員”評比。根據鎮對村、村對保潔員的綜合考核成績和推薦情況,確定“優秀保潔員”若干名予以通報表彰,并給予一定的物資獎勵。
第九章組織保障
第二十九條成立以鎮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黨委副書記、分管衛生、新農村、農業的副鎮長為副組長的“清潔家園·美化甘霖”專項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鎮清潔辦”,設在鎮環衛所)。
第三十條各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是所轄區域環境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本轄區內環境衛生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三十一條各村要按照統一要求,制定本村環境衛生具體管理辦法;健全組織機構,落實工作責任,完善設施建設,加強督查考核,健全長效機制。
第三十二條鎮清潔辦公室為全鎮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牽頭部門,負責對全鎮農村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牽頭協調、政策制定、推進村莊道路和環衛設施建設、檢查考核等方面工作。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細則自20xx年5月20日起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細則由鎮清潔辦負責解釋。此前出臺的相關政策如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清潔衛生管理制度 篇4
為深入開展文明機關創建活動,確保做好局機關大樓環境衛生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室內清潔衛生
1、各辦公室的清潔衛生工作原則上由保潔員在每天上午8:30分前做完。同時各辦公室人員應負責把各自辦公室內的物品按規定擺放整齊,與辦公無關的物品不準擺放。
2、每天早上做完室內清潔后,各處室負責人應檢查本處室完成情況,應保持室內日光燈管、插座、窗臺、窗扇、沙發、辦公桌椅等無灰跡,地面無積水、無煙頭,墻角無蜘蛛網。辦公室內的公用茶具要每天清洗一次,保證無茶垢,電熱水瓶內保持水質干凈,每周除水垢一次。
3、辦公室內的空調機過濾網每半年由專人清洗一次,窗簾布每年由保潔員統一清洗兩次。
4、辦公室內除每天上班前做好清潔外,工作時間內辦公人員要有良好的'保潔習慣。
二、公共場所清潔衛生
1、機關大樓公共場所清潔衛生工作由保潔員專人負責。
2、大樓大廳、走道、會議室、衛生間等公共場所應每天清理打掃一次,做到地面無積水、無煙頭、無紙屑、無痰跡,扶手墻壁和桌面無灰塵,公共走道無雜物。
3、保潔員同時負責公共場所水、電開關的管理,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