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制度(通用26篇)
健康管理制度 篇1
一、新生入學之前須到指定醫療機構對幼兒進行全面健康檢查。經體檢、化驗等項目檢查,確無傳染性疾病(新冠),且最近兩個月內無傳染病接觸史者方可入園。同時要了解幼兒疾病史、傳染病史、過敏史、預防接種等。對離園超過三個月幼兒,返園時須重新體檢。
二、家長配合保健醫建立完善的幼兒健康檔案,按要求及時反饋幼兒健康、體檢、預防接種等資料。領取借閱健康檔案資料,查看完備后及時歸還。
三、積極配合每天入園晨檢,發現疑似傳染病情況,家長有義務配合帶孩子去醫院診斷或隔離觀察,并及時向老師反饋病情。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診斷、早防治,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四、在園1~3歲兒童每年健康檢查2次,每次間隔6個月;3歲以上兒童每年健康檢查1次。所有兒童每年進行1次血紅蛋白或血常規檢測。1~3歲有聽力損失高危因素的兒童,每年檢查1次聽力;4歲以上兒童每年檢查1次視力。
五、幼兒缺勤須提前向班級老師請假,病假說明病因。請假超過三天(包括三天,節假日不算)返園須到保健室開具"三天返園健康證明"后方可進班。
六、為保證幼兒在園安全,不能攜帶零食和影響幼兒安全的異物入園。
七、一日活動中教師或保育員發現感冒或發燒嚴重的幼兒,通知家長后,家長有義務配合接回幼兒隔離觀察或去醫院診斷治療。
八、有在園內過生日需求的幼兒,為保證幼兒飲食安全,請家長所帶蛋糕及食品須在知名大品牌店購買,并提供當日購買憑證,并在食堂留樣48小時。
健康管理制度 篇2
一、兒童健康檢查制度
(一)兒童入園必須到所屬區婦幼保健院進行健康檢查,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入園時要收取03歲小結卡、兒童健康檔案、預防接種證。
(二)乙肝表面抗原陽性兼e抗原陽性者或谷丙轉氨酶增高者暫不予以入園,經治療后,3個月做肝功能檢查一次,連續3次正常方可入園。
(三)兒童轉園從托兒所進入幼兒園或離開幼兒園一個月以上的兒童須重新體檢后方可入園,有肝炎接種史的兒童須檢疫42天,體檢證實其健康后方可入園。
(四)入園兒童應定期體檢,3歲以上每年一次,并做好疾病矯治工作。每季度測體重身高一次。
二、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幼兒園工作人員新入園時須到所屬區婦保院進行體檢,合格者放可調入上崗,以后每年到區婦保院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檢查合格后,由檢查單位簽發統一印制的《浙江省托兒所、幼兒園工作人員健康證明書》持證上崗。
(二)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滴蟲性及霉菌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的保教人員、炊事員、未治愈前不得從事保健、炊事員工作。
(三)發現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必須離職治療,疑似肝炎病例未確診前應暫時調離。肝炎患者取得醫院痊愈證明后,須觀察半年,其間每隔3個月做肝功能檢查,連續3次正常恢復工作,菌痢患者癥狀消失,停藥后3天,大便培養連續3次陰性,方可恢復工作。
(四)工作人員離崗1個月以上,應再次經區婦保院體檢合格者方可恢復工作。
三、食堂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堂工作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建立食堂工作人員健康檔案。
(四)新參加工作的食堂工作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食堂工作人員進行衛生培訓,培訓情況應記錄。
(五)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操作時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六)操作前手應洗凈,操作時手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應進行消毒。
(七)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上廁所后;
2、處理食物前,處理生食物后;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的后;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6、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7、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八)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食品處理區內不得有抽煙、飲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健康管理制度 篇3
一、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體檢查,并把檢查情況,及時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根據上級要求認真完成各項預防接種工作。
二、各班級應定期進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特別是根據季節等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常見病和病預防知識教育。
三、廣泛開展形式靈活的健康教育,加強常見病、傳染病的預防與了解。
四、加強學生食品衛生的管理,教育學生合理,平衡膳食。掌握預防營養性的基本知識,了解平衡膳食對人體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學制定作息時間,充分利用的活動特點,注意用腦衛生,合理安排,。
六、學校和各班要切實做好學校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定期組織衛生檢查評比活動,使學校環境整潔美觀,學生人人講衛生。
七、認真組織學生做好兩操,每個科任老師應及時糾正學生坐、立、讀、寫的姿勢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預防疾病應急制度。發現學生有病及時讓學生到醫療機構就醫,若發現重大疾病或傳染病應在十分鐘內上報學校主要領導。醫療機構根據病人情況及時采取相應,保證病人得到及時科學的治療,防止疾病傳播。
九、應勸告患病學生及時治療,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發熱等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學習。
健康管理制度 篇4
1、加強體育運動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造成運動傷害的原因、后果及預防措施,掌握自我監督和預防傷害事故的方法,進行科學的鍛煉。
2、體育教師及有關老師要全面了解學生身體素質基本情況,適應個別差異,加強個別指導。
3、要做好準備和整理活動,運動量要適中,重視做好體育活動中的保護工作。
4、要加強組織教學和紀律教育,保證體育活動有序進行。學生因病等請假必須履行手續。
5、學生穿著要符合鍛煉要求,如穿運動服和無跟軟底鞋。不戴帽子和圍巾,身上不要佩帶金屬徽章、別針、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質物體等。
6、校內運動會時,不要隨意站在跑道上,不來回穿越跑道或投擲場地。不參加比賽的學生不得接近賽場,應在指定地點有秩序的觀看比賽。
7、體育教師應定期檢查學校的體育活動場地和器材,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8、體育器械,非老師許可,嚴禁私自玩耍。
健康管理制度 篇5
一、幼兒入園體格檢查制度:
每個幼兒均應建立健康卡、預防接種記錄卡,要求如下:
1、幼兒入園前必須進行體格檢查及血色素檢驗。
2、幼兒入園時要有預防接種卡,做到憑證入園。并督促家長按時完成接種內容。
3、體檢后要對檢查情況分析、評價,并對貧血患兒,體弱兒,肥胖兒做好疾病統計及矯治工作。(對貧血10克以下,體弱兒,肥胖兒在入園一個月內建立個案)
二、定期體格檢查:
1、三歲以上幼兒每年體檢一次,三歲以下幼兒每年體檢二次。血色素檢查每年一次,牙齒檢查及齲齒治療每一年半一次。
2、每半年測量身長、檢查視力一次,每季度測體重一次,做好記錄、分析、評價、統計及矯治工作。
3、新進工作人員必須全面體格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4、工作人員每年健康檢查一次。表面抗原(HBsAg)陽性者不宜擔任營養員工作,e抗原陽性的工作人員應調離接觸食品及兒童的工作。
5、滴蟲霉菌陽性者,化膿性皮膚病,活動性結核及其它傳染病需立即離崗治療,愈后需持醫療機構的健康證明,才能恢復工作。
三、全日健康觀察制度:
1、每日晨間檢查做到一摸、二看、三問、四查。
2、全日健康觀察重點:觀察晨間來園帶藥有異常的(晨間帶藥均由衛生部門證明)。一日活動過程中出現異常的幼兒。
3、及時做好觀察記錄及異常幼兒的處理工作,相關記錄要遵循語言文字規范。
健康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學校學生健康,是學校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學校對學生進行德智體全面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保障學生受教育的權益,明確學校在學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責任,深校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學生在校期間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的國家、教育法規、地方法規、部門規章依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招生體檢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的學生范圍:我校在校學生。
第四條學校設立由主管校長負責的學生醫療保障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服務,指導、協調各部門工作,建立相關部門協調管理機制。
第五條學生入學后,學校應當建立在校學生個人健康檔案,以寫實的形式記錄學生在校期間體能測試,重大疾病,因病休學、復學情況,體檢資料等內容。并把檢查情況及時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根據上級要求認真完成各項預防接種工作。
第六條 學校衛生室和各班應定期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根據季節等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 廣泛開展形式靈活的健康教育,加強常見病、傳染病、及的預防與了解。
第八條 加強學生食品衛生的管理,教育學生合理營養,平衡膳食。掌握預防營養性疾病的基本知識,了解平衡膳食對人體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條 科學制定作息時間,充分利用大腦的活動特點,注意用腦衛生,合理安排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
第十條 學校和各班要切實做好學校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定期組織衛生檢查評比活動,使學校環境整潔美觀,學生人人講衛生。
第十一條 認真組織學生做好兩操,每個科任老師應及時糾正學生坐、立、讀、寫的姿勢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第十二條建立預防疾病應急制度。發現學生有病及時讓學生到衛生室就醫,若發現重大疾病或傳染病應在十分鐘內上報學校主要領導。衛生室根據病人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保證病人得到及時科學的治療,防止疾病傳播。
第十三條 每周對學校內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進行檢查。 第十四條應勸告患病學生及時治療,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發熱等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學習。
健康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為建立本院職業健康檢查管理體系,確保職業健康檢查的科學、公正、優質、高效、便民,同時考慮本院的工作特點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實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省衛生廳批準我院職業健康檢查范圍的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三、組織機構
體檢科為本院對外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常設辦事機構;成立“職業病綜合診斷專家小組”,當主檢醫生不能對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做出明確診斷時,由綜合診斷小組集體討論后再做出檢查結論和處理意見。
四、職責
體檢科醫護人員及職業健康體檢醫生主要職責為:對外受理職業健康檢查申請;核對職業健康檢查人員名單、工種,確定檢查項目;組織體檢;體檢資料匯總、分析、體檢報告的出具。
五、業務管理
(一)職業健康檢查的原則
1、體檢科獨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擾。
2、職業健康檢查應當遵循科學、公正、優質、高效、便民的原則。
3、疑似職業病診斷必須由“職業病綜合診斷專家小組”集體診斷。
(二)職業健康檢查要求
1、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嚴格依照“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程序”進行。
2、職業健康檢查內容應當結合職業病危害接觸史,依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附件1(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進行。
3、職業健康檢查記錄應規范、詳實,健康檢查診斷報告規范,并由診2斷醫師簽名。
5、對重大疑難病例或者國家還沒有頒布職業病診斷標準的病例,難以作出明確診斷時,應當向患者及用人單位說明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轉診至省級具備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確診。
6、對不能確診的疑似職業病病人和沒有證據否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與臨床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系的病人,應當提出必要的醫學觀察或住院觀察建議,提出會診建議,并向患者和用人單位說明情況。
7、職業健康檢查報告應在體檢結束1月內送至用人單位或勞動者。
(三)相關業務管理
1、與職業病診斷相關檢驗、檢查、檢測必須采用職業病診斷標準或其他國家標準規定的方法。
2、為鑒別診斷或其它原因需將患者轉診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時,應當考察其資質并簽訂質量保證協議。
六、疑似職業病轉診和報告制度
1、發現疑似職業病患者,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用人單位報告,同時告知勞動者本人,并建議轉診至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
2、發現疑似急性職業中毒三人以上或發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職業病時,應立即電話報告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及用人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者本人,并建議將疑似急性職業病患者轉診至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
七、設備管理制度
1、加強檢驗、檢查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檢驗、檢查結果準確可靠。
2、與職業健康檢查、診斷相關的檢驗、檢查設備必須通過計量檢定或規定程序的自檢,同時做好自檢記錄。3、檢驗、檢查設備大型儀器設備應有完整的操作規程,嚴格按規程操作。
八、檔案管理制度
1、體檢科負責職業健康檢查檔案的建立和保存。
2、職業健康檢查檔案記錄包括含職業史、既往史、嗜好、家族史、臨床檢查的個體健康檢查記錄表格和相關檢查結果記錄、報告單以及給用人單位出具的健康檢查報告。
3、職業健康檢查檔案借閱應經體檢科負責人批準,限期歸還。
九、體檢報告、簽發制度體檢科應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職業健康檢查委托協議書,應按時向用人單位提交職業健康檢查報告。
必要時可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進行健康監護評價。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和評價應遵循法律嚴肅性、科學嚴謹性和客觀公正性。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包括總結報告和體檢結果報告:
(1)總結報告:受檢單位、應檢人數、受檢人數、檢查時間和地點,發現的疑似職業病、職業禁忌證和其他疾病的人數和匯總名單、處理建議等。
(2)體檢結果報告和簽發:對每個受檢對象的體檢表,應由主檢醫師審閱后填寫體檢結論并簽名,但對不能確診的疑似職業病病人和沒有證據否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與臨床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系的病人,應當由三人以上相關專業的主檢醫師會診并簽發報告。體檢發現有可疑職業病、職業禁忌證、需要復查者和有其它疾病的勞動者要出具體檢結果報告,包括受檢者姓名、性別、接觸有害因素名稱、檢查異常所見、結論、建議等。
(3)個體體檢結論:根據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對勞動者個體的健康狀況結論可分為5種:
a、目前未見異常—本次職業健康檢查各項檢查指標均在正常范圍內。
b、復查—檢查時發現單項或多項異常,需要復查確定者,應明確復查的內容和時間。
c、疑似職業病—檢查發現疑似職業病或可能患有職業病,需要提交職4業病診斷機構進一步明確診斷者。
d、職業禁忌證—檢查發現有職業禁忌證的患者,需寫明具體疾病名稱。
e、其他疾病或異常—除目標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檢查指標的'異常。體檢科應按統計年度匯總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并將匯總資料和患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名單報告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監督機構。
十、人員培訓制度
1、職業健康檢查醫師必須定期參加省衛生廳組織的職業病診斷培訓。
2、職業健康檢查醫師應當參加單位組織的業務學習。
3、體檢科應當定期組織所有健康檢查醫務人員學習職業病防治相關標準、法規和專業的新理論、新知識。
十一、監督考核制度
1、不定期向患者和用人單位征求有關職業健康檢查的意見。
2、設立投訴意見箱和投訴電話,由醫院行風檢查小組對投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單位處理。
3、不定期檢查職業健康檢查工作質量是否符合國家頒布的有關《職業病準斷標準及處理原則》規定的要求。
4、如發現健康體檢醫務人員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行為的,則嚴格按醫院質控細則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者,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九條按照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健康檢查分為以下六類:
(一)接觸粉塵類;
(二)接觸化學因素類;
(三)接觸物理因素類;
(四)接觸生物因素類;
(五)接觸放射因素類;
(六)其他類(特殊作業等)。
以上每類中包含不同檢查項目。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根據批準的檢查類別和項目,開展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委托協議書,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也可以由勞動者持單位介紹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依據相關技術規范,結合用人單位提交的資料,明確用人單位應當檢查的項目和周期。
第十二條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以下職業健康檢查所需的相關資料,并承擔檢查費用:
(一)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其接觸人員名冊、崗位(或工種)、接觸時間;
健康管理制度 篇8
人民醫院藥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l、對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實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確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健康要求。
2、凡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包括藥品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審核、調配、院內制劑生產的人員,應每年定期到進行健康檢查。
3、新職工進藥劑科的.工作,必須體健合格后方可上崗。
4、健康檢查的項目有:內科、眼科、皮膚科、精神科、胸透、肝功能、腸道致病菌等;質量管理、藥品驗收和養護崗位人員應增加辨色障礙(色盲和色弱)的體檢項目。
5、發現有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由相關部門提出立即停止工作的建議,并報藥劑科負責人批準后調離崗位。患者經治療痊愈后,需重返原崗位,經本人提出申請后,應經檢查合格后,由相關部門確認后,提交藥劑科負責人安排。
6、建立職工健康檔案,歸檔保存。
健康管理制度 篇9
一、從業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健康管理制度 篇10
為切實搞好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傳染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根據《食品衛生法》等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則
(一)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衛生的監督檢查,對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傳染病流行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如發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報告,不得緩報、瞞報、漏報。
(三)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事故責任追查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教師、學生未受教育不放過。
二、學校衛生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食品衛生管理員:
3、飲用水、傳染病崗位責任人:
4、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選擇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負責落實學校衛生安全管理。
(2)負責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3)負責建立學校食堂、飲用水、傳染病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公示,并接受監督。
(4)督促學校建立嚴格的食堂、自備水、二次供水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自備水、二次供水場所,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師生用餐、飲用水衛生與安全。
(5)負責制定從業人員培訓計劃,并定期進行培訓,同時應加強對學生飲食衛生、飲用水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學校應加強對食堂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的督促檢查,學校領導必須定時深入食堂、自備供水場所檢查,具體負責人要餐餐檢查,確保師生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
(7)學校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三、衛生管理員職責
1.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2.擬定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制度,并對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3.每日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狀況,及時糾正不符合衛生操作規范的行為,并提出處理意見;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證情況,查驗標簽與貨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進一步檢驗確證,每天對飲用水水質、消毒情況進行檢查并作好紀錄;
5.對學校食堂的食品留樣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
6.對收回、退還的不合格食品進行記錄,并記錄銷毀等處理數量、時間、方式和流向等;
7.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落實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或病癥者調離相關崗位;
8.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該單位存在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問題及改進情況,負責按要求報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飲用水污染事故、傳染病流行情況,并協助調查處理;
9.建立食品、飲用水衛生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10.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員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監督檢查,提供有關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的情況,并督促落實衛生監督意見;
11.發現生產加工經營過程中存在影響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時,應當立即向負責人報告,并提出改進措施、實施時間和完成時限等意見;
12.根據食品從業人員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情況向負責人提出獎勵和懲處建議;
13.其他衛生管理職責。
三、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本崗位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2.對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3.每日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和飲用水衛生狀況,及時糾正不符合衛生操作規范的行為,并提出處理意見;
4.接受和配合衛生管理員對本崗位的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提供有關學校衛生管理的情況,并督促落實衛生監督意見;
5.根據食品從業人員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情況向負責人提出獎勵和懲處建議。
健康管理制度 篇11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工健康的項目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本廠職工的健康管理。
2管理職能
2.1本標準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2各類健康的細則、由各歸口部門負責制訂實施。
3獎懲的項目內容
3.1全廠職工凡在有害、高溫、高頻場所工作人員按照公司規定必須每半年進行身體普查并進行統計,普查費用由公司出70%,其余由個人負擔。
3.2員工在進廠前必須要經過衛生監督站進行身體檢查,并在進廠后每年檢查一次,檢查費用公司報銷50%,個人負擔50%。在檢查結果看情節嚴重否,予以適當的治療。
3.3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經由公司負責調查確定事故原因后給于事故人員適當的工資補助并對事故人員進行治療。
3.4凡在公司工作4年以上者,公司應對員工進行適當的'調整崗位防止員工長時間的在一中崗位上工作患上職業病,如若發現員工患上職業病的公司應給于員工適當的假期并安排員工進行治療及療養并保證員工每月的最低生活費。
4檢查與考核
4.1本標準由廠部辦公室負責檢查。
4.2本標準納入經濟責任制一并考核。
健康管理制度 篇12
1、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2、采取有效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職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3、在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場所,設置醒目公告欄,公布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結果。
4、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實行專人管理,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
6、每年對職工進行一次職業衛生培訓。
7、每兩年對從事職業危害因素崗位的職工進行一次職業健康檢查,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并進行建檔管理。
8、女職工在月經期、已婚懷孕準備期、懷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勞動和工作中遇到特殊困難,應給予特殊勞動保護。
9、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健康管理制度 篇13
一、充分發揮學校管理的作用
1、新生入學后,及時建立學生的健康卡片,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檢查,有病及時治療。
2、貫徹以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學生中常見病、多發病的發病率,做好師生保健工作。
3、做好學生生長發育、健康狀況、疾病防治的調查研究和資料統計積累工作。
4、重視做好教學衛生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傳工作,每學期舉辦2—3次衛生講座(包括青春期教育)。定期地進行一些常見病、傳染病和一般的衛生小常識的介紹,定期檢查學生視力,切實采取措施控制近視眼發病率。
6、實行衛生檢查評比,督促師生做好經常性的衛生清掃工作。
二、重視教學衛生,保護視力,預防近視。
要求教師做到:
1、向學生和家長經常宣傳保護視力的重要性,督促學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隨時注意糾正學生不正確的看書、寫字姿勢,注意學生的用眼衛生。
3、板書要字體端正清楚,大小適中。
4、嚴格控制作業量,減輕學生過重負擔。
5、上課不提前,下課不拖堂,下課后動員學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學生的自習時間和自由活動時間。
7、經常督促學生注意以下幾方面。
(1)注意看書、寫字姿勢,做到眼睛離書一尺,胸離課桌一拳,握筆時手指離筆尖一寸。
(2)按時做眼保健操,做到認真做、穴位準。
(3)課間十分鐘不看書報,不寫字,自覺走出教室,休息或遠眺。
(4)用眼時間不能過長,一般用眼45分鐘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線過強或過弱的地方和直射陽光下看書、寫字,不在臥床、乘車、走路時看書看報。
健康管理制度 篇14
1、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將其調離原崗位,禁忌患者及時調離率100%。
五、凡食樸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須要嚴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崗工作。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2、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全體食堂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各種學習、會議和集體活動,樹立為師生服務的思想,增強服務意識努力鉆研業務知識和營養知識,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全體食堂從業人員要增強時間觀念,按時上下班,管理人員要認真遵守學校的.坐班制度。
三、嚴格遵守病事假請假制度。
四、食堂從業人員儀表要端莊整潔,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準進入工作間。男同志不留長發,女同志工作時不戴戒指、耳環。
五、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在統一地點集體就餐,不能亂吃零食,更不能帶東西回家。
六、工作時間不準脫崗串崗,否則按曠工處理,不能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禁在工作間內洗衣服。
七、嚴禁中午喝酒,嚴禁酒后上崗。禁止在工作區吸煙、打鬧、高聲喧嘩。
八、注意節約水、電、汽和液化氣,杜絕跑、冒、滴、漏發生。
九、對炊事機械,使用保管人要認真維護保養,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確保人員安全和機械設備正常運轉。貨梯內嚴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十、食堂內部要嚴格收費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現金。
3、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主管部門留存復印件,以備檢查。
4、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堂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5、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健康管理制度 篇15
一、晨檢制度
為防止傳染病患兒進入幼兒園及幼兒把不安全的物品帶入園,我園應堅持每天進行晨檢工作,要求為:一摸、二看、三問、四查:
一摸:摸摸幼兒額頭看有無發熱。
二看:看幼兒精神狀態好不好,有無疲倦或不適面容,看皮膚有無皮疹、腫塊,這是發現并隔離水痘、腮腺炎患兒非常關鍵的步驟。
三問:問問幼兒在家中的健康情況,有無不適以便在園中觀察,如發現問題可細問其有無發執、咳嗽、嘔吐、腹瀉等癥狀,在家的睡眠、飲食、大小便情況。
四查:對疑似患病的幼兒進行體格檢查協助診斷。檢查有無攜帶易造成外傷的物品、器械入園,最好不要讓幼兒自帶食品入園。
晨檢過程中,班主任教師應注意親自把關,對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帶藥入園的幼兒要進行登記并管理。注意發現幼兒的問題,及時請保健醫生復檢,應正確對待晨檢工作。
二、全日觀察制度
教師應對入園幼兒進行全日觀察,處理在園幼兒的健康相關問題,并做好相應的記錄,具體工作如下:
對帶藥入園的患兒,應檢查其服藥情況、在園活動情況及病情變化情況,以便離園時知道家長,并做好觀察記錄。
2、對在園幼兒應觀察其有無健康問題。
(1)看幼兒的精神狀態、面容,必要時測量體溫。
(2)觀察幼兒的情緒、食欲、大小便情況,注意有無異常情況。
(3)觀察幼兒的活動情況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發生,在園中如果發生摔、碰、劃破皮膚等事故應及時處理,離園時必須告知家長,并做記錄。
3、離園時應與家長做好交接工作,并進行必要的衛生、安全宣傳。
對全日觀察中有發現問題的幼兒,或帶藥入園者,離園時教師應告及時告知家長幼兒在園中的表現、病情的變化情況,提出合理的衛生保健指導和建議。
三、幼兒園 班級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兒童飲水杯個人專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潔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凈。
3、循環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級進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凈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觸兒童飲食的工作人員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
6、兒童飲食實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會,由園長、保健人員、教師、保育員、炊事員、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兒童伙食中存在的問題并隨時征求家長意見,總結經驗,以求不斷提高伙食質量。
7、兒童與工作人員(包括炊事員)伙食與食物儲存和制做要嚴格分開,兒童伙食費要專款專用,盈虧小于3%。
8、制定四季帶量食譜,每周制定適合兒童年齡特點的食譜,盡量自制點心,做到品種多樣,搭配合理,按量供給,烹調色香味好。每周更換食譜,保證日托熱量、蛋白質平均攝入量均達70%—80%以上,每學期對食品結果有分析總結,對存在問題有改進措施。
9、每天各班統計出勤、報告廚房,炊事員應根據各班當天報來的實有人數按量按食譜做飯。做到少剩飯不浪費,買不到所定食品可臨時以同類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譜上更改,不吃隔夜飯菜。
10、炊事用具生熟分開,食具餐具嚴格消毒。
11、為兒童飲水提供條件,保證能隨時飲水。
12、按時開飯,保證幼兒吃好,吃飽每餐飯,進餐時間不少于20分鐘。
13 、合理安排飲食,養成幼兒良好的進餐習慣。
四、幼兒服藥制度
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嚴格管理幼兒及學生健康服務工作。因常見疾病防治需要而組織幼兒及中小學生群體服藥時,強化做到“五個”必須,即必須事先經醫療衛生專家論證,必須經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商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并制訂詳細的防治方案,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知情同意、自愿參加的原則,必須有衛生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必須向證照俱全的正規醫藥生產、經營企業購買藥品。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或越權組織幼兒及中小學生群體服藥。
根據文件精神,幼兒園規定不準幼兒帶藥入園。如果幼兒生病在家治愈后方可入園,特殊情況下,早上 晚上可在家服藥,中午如果需要服藥必須做到:
1、需要服藥的孩子,家長必須持有孩子就醫的病歷、處方,晨檢時經保健醫查驗、核對后方可將藥物帶到班級,家長需在《幼兒處方藥服藥登記表》上登記齊全日期、姓名、藥名、劑量、服藥時間及就診醫院,經當班教師再次確認后,家長簽字同意由教師協助服藥。
2、凡無醫生開據的處方藥,教師一律拒收。
3、班級教師一律無權私自收家長或孩子帶來的無處方藥物,私下答應家長給孩子服藥的,一經發現將做嚴肅處理。同時請家長配合遵守我園的服藥制度,共同保護好孩子的健康。
4、當天帶來的藥有剩余時,要求家長于當天離園時帶回,若不愿帶走或未帶走的藥品,我們將一律棄之。
6、保健室配備一些普通的外用藥品,均從正規渠道購買,登記入庫。如孩子擦傷、跌傷后涂抹的雙氧水,紗布、創可貼,退燒貼等。幼兒園不備有任何內服藥。
五、幼兒園傳染病管理制度
幼兒園所是易感者集中的地方,兒童經常接觸密切,一旦傳染病傳入,極易造成、流行,必須加強落實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各項措施。
一、加強入園前健康檢查。
二、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習慣。如飯前便后用肥皂流動水洗手,定期洗澡、理發剪指(趾)甲,定期換洗衣褲被褥等。
三、 定期檢查炊事人員,廚房炊具食品衛生情況,確保飲食衛生。
四、兒童活動室及臥室經常通風換氣,地面桌椅干凈整齊,消滅四害,為兒童提供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
五、定期為兒童進行健康檢查。
六、 認真落實托幼機構的有關各項制度。園所內一旦發生傳染病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提高工作人員、兒童及家長的自我保健意識。
六、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
1、入園檢查:幼兒在入園前必須進行全身體格檢查,對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幼兒必須做胸部X光透視,肝功能,糞便常規檢查,以及陰道霉菌滴蟲檢查、健康檢查合格并且無嚴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職。
2、定期體格堅持制度:三歲以上幼兒每年體檢二次,每學期測身高體重一次,測量準確并做好記錄,進行健康分析,評價疾病統計及矯正缺點,每個入園幼兒建立健康卡片,工作人員每年全面體檢一次,發現肝炎或其他傳染病立即離職治療,待痊愈后、有醫院健康證明方可恢復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滴蟲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麻風病、結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員應調離工作。
3、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制度,認真做好一摸:有否發燒;二看:咽部、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幼兒園健康教育制度
一、每學期對保教人員、家長、幼兒進行1-2次健康教育。
二、 每月對保教人員講課一次,內容涉及對保健知識及幼兒常見病的預防,意外傷害的處理等。
三、每學期請專家衛生講座一次。
四、定期由教師向幼兒講授衛生知識課。
五、園內定期以黑板報,畫畫等形式宣傳相關知識。
六、每個班級要對幼兒進行健康教育。
八、幼兒園體格鍛煉制度
一、有組織地經常開展適合幼兒特點的游戲及體育活動,幼兒每天做一至二次體操或活動性游戲。
二、在正常天氣下,有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每天堅持兩個小時以上戶外活動加強冬季鍛煉。
三、創造條件充分利用陽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有計劃地鍛煉兒童體格。
四、鍛煉經常和循序漸進,運動項目和運動量適合不同年齡的特點,對體弱的幼兒給予特殊的照顧。
九、幼兒園衛生消毒及隔離制度
(一)環境衛生
1、建立室內外環境清潔制度,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星期六),分片包干,定人定點,定期檢查。
2、經常保持室內開窗通風,廁所清洗消毒、玩具保持清潔,定期消毒、清洗以及綠化美、環境美。
(二)個人衛生
1、幼兒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兒飯前便后要洗手。
3、飯后漱口,教育幼兒養成早晚刷牙的`習慣。
4、要求幼兒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天帶條干凈的小手絹。
5、要求幼兒服裝整潔,被褥勤曬,床單一月洗一次。
6、保護視力,室內要注重采光,損壞燈具及時修理,看電視一次時間不宜過長,看時不能離得太近,電視機安放高度要適中。
7、工作人員個人衛生,經常保持儀表整潔,勤洗頭、洗澡,勤剪指甲,飯前便后給幼兒開飯前用肥皂洗手。
十、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登記報告制度
一、幼兒園建立傳染病應急預案。
二、校園內一旦發生傳染病,馬上隔離,按“預案”程序根據傳染病分類等級在規定時間內逐級上報。并將病人送往指定的地點。
三、對環境進行全面消毒。嚴重的請防疫部門進行消毒。
四、建立疫情報告登記及疫情跟蹤記錄表。觀察有無其他病例。
五、發現漏報或不報現象,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十一、幼兒園預防疾病制度
一、貫徹“預防為主”方針,按年齡及季節完成防疫部門布置的預防接種工作,預防接種率達百分之百。
二、新入園幼兒應在健康檢查卡上填好預防接種史,有專人登記備案。
三、及時了解疫情,發現傳染病及時報告,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治療,早隔離。
四、在傳染病流行期間不帶幼兒到公共場所。
五、加強體格鍛煉,增強幼兒體質,提高對疾病的抵抗力。
健康管理制度 篇16
1、目的
為實施有效對環境、健康、安全、工作條件等進行風險的識別、評估、分析以及控制管理,防止和控制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職業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人員。
3、工作職責
3.1環境健康安全委員會(簡稱ehs委員會)負責維護作業人員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對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管理工作實行監督檢查與指導。
3.2 ehs主任(含副主任,下同)負責對管理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和能力的培訓以及在實施中的監督檢查。
3.3 ehs委員負責對作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和能力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的監督。
3.4行政管理中心及工程組負責作業人員施工現場的防護設施、使用工具器材和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負責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5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員工的職業病防治和對特種作業人員、女職工、未成年工勞動保護工作。
3.6消防及保安人員負責辦公區、廠房、宿舍、食堂等區域消防、安全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培訓、意識與溝通
4.1.1行政管理中心、ehs主任每年根據公司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崗位勝任情況、培訓需求,形成培訓計劃,確保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獲得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所要求的能力和意識。
4.1.2各部門管理人員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規,推行作業人員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明確責任,做好作業人員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培訓記錄、教材和宣傳工作。
4.1.3 ehs主任組織或協助各部門開展各種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競賽活動,宣傳國家的職業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規及企業的規章制度。開展職業健康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員工遵章守紀,提高員工職業健康安全意識和技能。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的技術協作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4.1.4 ehs委員會采取召開ehs會議、出版簡報、發布張貼公告、舉行ehs培訓等方式將公司有關ehs的規定和制度貫徹到每個員工。新員工、內部調動員工或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前均應接受與相應崗位有關的.ehs培訓,包括機器的安全操作、防護設備的正確使用、廢棄物的處理等。
4.1.5 ehs委員會應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ehs事務,并鼓勵員工向公司提出改善ehs的建議,ehs主任對員工提出的ehs建議或意見及時作出處理與跟進。
4.2 ehs日常檢查
4.2.1 ehs委員會不定期進行日常巡查,每月組織進行一次正式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并記錄在[安全生產/衛生檢查表]中,和對各運行控制程序的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監測與評價。
4.2.2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無證人員取消其特種作業資格。
4.3事故預防
4.3.1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4.3.2所有生產崗位員工禁止穿戴袍、披肩、圍巾、寬松服裝,對于從事運轉機器操作的員工不得留長發和佩戴首飾,工作服前襟和袖口不得敞開,以防造成纏繞危險。
4.3.3搬運超過15kg以下的物品,須掌握正確方法(屈膝,保持背部直立);搬運超過30kg的物品,須使用合適對應的工具。
4.3.4對于機器的運轉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以防接觸受傷,風扇葉片的防護網罩間隙不得大于12.5mm。
4.3.5所有機器的開機控制電鈕均應是綠色,關機控制電鈕均應是紅色,并應安裝電源開關保護裝置,以防不小心誤觸開關。
4.3.6電線、插頭、開關、機器的傳動部件、安全防護罩等應按照公司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定期保養。
4.3.7對易燃液體的使用、搬運、儲存區域要保持通風并嚴禁煙火。
4.3.8對有毒有害化學品應規定正確的使用環境和方法并提供個人防護設備,并做好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的預防。
4.3.9有毒、有害、特種作業現場必備急救防范設施和醫療急救藥品,并配備兼職名單。
4.3.10根據不同崗位和工種的特性,應配備相應的個人防護設備。
4.3.11對高于1米的開放式樓梯和開放式樓面應安裝柵欄或鎖鏈,以防墜落。
4.3.12有毒有害作業現場應有相適應的防護措施,并為作業人員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嚴格執行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從事電焊作業的人員要有特殊護目玻璃的防護面罩或專用手持面罩,穿好防護長袖衣褲及絕緣鞋,戴好焊接手套。
4.3.13對產生噪聲較大的崗位,應按規定佩戴防護耳塞,減少噪聲對聽覺的傷害。
4.3.14高溫季節做好防暑降溫以及安全用電等工作。
4.4事故處理
4.4.1所有事故或事故險象由ehs主任負責組織調查,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并制定改進措施計劃加以改善。
4.4.2對發生的事故或事故險象,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搶救,及時報有關領導和部門并保護事故現場,任何人都不得隱瞞。行政管理中心、ehs主任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涉及重大財產損失或人身安全的事故,應及時上報國家主管部門。
4.5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管理
4.5.1 ehs委員會每年應定期對辦公區、操作區、生活區與施工現場的員工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及本公司制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和各項規章制度,對存在或潛在的問題責成責任部門及時改進。
4.5.2對接觸有毒有害化學品的員工,不適應繼續從事原崗位工作的職業病人應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4.5.3行政管理中心、ehs委員會按《職業病防治法》對本企業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6食堂安全衛生管理
食堂安全衛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防止員工食物中毒。
4.7宿舍安全管理
宿舍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宿舍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防止員工意外事故的發生。
4.8職業健康安全委員會的監督責任
4.8.1對員工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實施情況進行日常監督,聽取、收集員工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反映。
4.8.2職業健康安全委員會各委員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維護職工職業健康安全的合法權益。
4.8.3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危及員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向領導或現場指揮人員要求采取緊急措施,立即從危險區內撤出作業人員;如無效,即應支持或組織員工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并立即向ehs主任報告。
4.8.4參與職業健康安全事故調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監督、協助公司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意見。
4.8.5對不符合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標準規定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按照程序辦理。
4.9統計與分析
行政管理中心對從事有毒、有害、特種作業人員工作狀況及變動情況建立臺賬,每年進行統計、分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健康管理制度 篇17
1、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2、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3、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詳細記錄。
5、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6、上崗操作前應洗手,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該經常用75%酒精擦手進行消毒。
7、自覺接受企業內部的健康晨檢制度;并熟記本崗位衛生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8、入廁前必須換下工服,出廁后必須洗凈雙手、重新換上工作服方可進入食品操作場所
健康管理制度 篇18
一、健康檢查
1.入園檢查制度:按照托幼機構要求對新入園幼兒、插班幼兒進行全面體格檢查。對體檢中發現器質性疾病、特殊疾病、體弱病殘的幼兒,要通知和配合幼兒家長到醫院做進一步檢查,并做好登記,名單分別交班主任和保健醫生,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予以照顧。
2.幼兒園工作人員參加工作以前,必須按照托幼機構要求根部不同崗位職責,檢查合格后方可就職。
二、定期體檢
1.在園的幼兒每年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集體組織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體重各一次,并做好記錄,進行健康對比分析、評價,疾病統計,及時矯治。每個幼兒均應建立健康卡片或檔案。
2.對因故未能按時體檢的幼兒,園方要另外安排時間組織補檢,確保體檢率達到100%。
3.幼兒園為幼兒提供安靜、整潔的體檢場所,并標明體檢項目。
4.保健醫生組織幼兒體檢前要進行談話教育,講解體檢前的注意事項。
5.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制度,發現問題,即采取措施,對法定的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防治,做好隔離、消毒措施,以及對班級的檢疫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6.設專人做好幼兒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開展幼兒近視、沙眼、齲齒、寄生蟲、貧血、營養不良、脊柱彎曲、神經衰弱等常見疾病的綜合防治工作。
三、健康檔案管理
1.保健醫生負責整理、統計幼兒健康體檢檔案資料,并妥善保管幼兒體檢表。
2.查看幼兒健康資料需通過園領導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畢后及時歸還、歸檔。
3.加強技術防范措施,資料要經常通風、防潮、防蛀蟲。
附:
一、兒童健康檢查
1.入園健康檢查健康檢查內容及要求
(1)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當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入園。
(2)兒童入園體檢中發現疑似傳染病者應當“暫緩入園”,及時確診治療。
(3)兒童入園時,應當查驗“兒童入園健康檢查表”、“兒童保健手冊”、“預防接種查驗證明”。對于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2.定期健康檢查
(1)兒童定期健康檢查項目包括:測量身高、體重,檢查口腔、皮膚、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測查視力,檢測血紅蛋白。
(2)1~3歲兒童每年健康檢查2次,3歲以上兒童每年健康檢查1次。所有兒童每年進行1次血紅蛋白檢測。4歲以上兒童每年檢查1次視力。
(3)體檢后應當及時向家長反饋健康檢查結果,對有異常的兒童督促其治療。
(4)兒童離開園3個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園檢查項目進行健康檢查。
(5)轉園兒童持原托幼機構提供的“兒童轉園健康證明”、“兒童保健手冊”可直接轉園。“兒童轉園健康證明”有效期3個月。
3.晨午檢及全日健康觀察
(1)做好每日晨間或午間入園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詢問兒童在家有無異常情況,觀察精神狀況、有無發熱和皮膚異常,檢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保教人員應當對兒童進行全日健康觀察,內容包括飲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狀況、情緒、行為等,并做好觀察及處理記錄。
(3)保健醫生每日深入班級巡視2次,發現患病、疑似傳染病兒童應當盡快隔離并與家長聯系,及時到醫院診治,并追訪診治結果。
(4)患病兒童應當離園休息治療。如果接受家長委托需要喂藥時,由保教人員與家長做好藥品交接和登記,并請家長簽字確認。
二、工作人員健康檢查
1.上崗前健康檢查
(1)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到xx市(縣)婦幼保健院按照規定的項目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2) 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2.定期健康檢查
(1)在崗工作人員必須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項目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2)在崗工作人員患有精神病者,應當立即調離托幼機構。
(3)凡患有發熱、腹瀉、流感、活動性肺結核等呼吸道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蟲性陰道炎、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需離崗,治愈后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并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后,方可回園工作。
(4)體檢過程中發現異常者,根據xx市(縣)婦幼保健院的要求到相關專科進行復查和確診工作,并追訪診治結果,合格后持證上崗。
健康管理制度 篇19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成立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2、××部負責組織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項目辦負責新、擴、改建工程的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具體實施工作。
4、××部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5、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來施工和務工人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
三、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四、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五、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作業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人員。
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煤氣隨時檢測)。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訴職工,各有關單位、部門要采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多種有效形式,對職工進行宣傳,使職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八、新、擴、改建項目安全衛生“三同時”
新、擴、改建項目要努力搞好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積極貫徹職業病防護設施的“三同時”規定,做到新、擴、改建項目本質安全,從源頭上杜絕職業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單位,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加強防護、減少職業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病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定使用。
3、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作業時處于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生,洗浴換衣,盡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加強管理,規范作業行為,在作業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衛生規程,各單位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十、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供應處要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單位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并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對易發生急性職業病作業的要求
進入設備、容器作業,抽堵輸送危險化學品的管道盲板作業等易發生急性職業病的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票證,落實好防護措施、救護措施和責任人,確保不發生急性職業病事故。
十二、急性職業病事故的處理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各單位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通知公司設安處和公司醫護人員,必要時請求縣或市醫院救護。
十三、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
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規為公司搞好職業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實現了有法可依。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定開展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病防治水平和職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健康管理制度 篇20
水泥公司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
(一)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1、建立上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2、建立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將體檢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向所在地安全監管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3、建立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體檢的從業人員,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建立職業危害事故后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二)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從業人員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員工健康資料 。
(三)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1、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報告卡;
4、對職業病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健康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條為加強職業健康檢查工作,規范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職業健康檢查是指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檢查。
第三條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全國范圍內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監督管理;結合職業病防治工作實際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建設,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批準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名單、地址、檢查類別和項目等相關信息。
第五條承擔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涉及放射檢查項目的還應當持有《放射診療許可證》;
(二)具有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場所、候檢場所和檢驗室,建筑總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每個獨立的檢查室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與批準開展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相適應的執業醫師、護士等醫療衛生技術人員;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
(五)具有與批準開展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相適應的儀器、設備;開展外出職業健康檢查,應當具有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儀器、設備、專用車輛等條件;
(六)建立職業健康檢查質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頒發《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資質批準證書》,并注明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
第六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在批準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范圍內,依法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并出具職業健康檢查報告;
(二)履行疑似職業病和職業禁忌的告知和報告義務;
(三)定期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職業健康檢查工作情況,包括外出職業健康檢查工作情況;
(四)開展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五)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指定主檢醫師。主檢醫師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執業醫師證書;
(二)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
(四)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相關工作三年以上,熟悉職業衛生和職業病診斷相關標準。
主檢醫師負責確定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和周期,對職業健康檢查過程進行質量控制,審核職業健康檢查報告。
第八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關心、愛護勞動者,尊重和保護勞動者的知情權及個人隱私。
健康管理制度 篇22
1.適用范圍與目的
為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健康安全原則,保證職工健康和安全,以減少影響健康的危害因素,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職工在生活服務區及鉆井服務現場的健康管理,以及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理。
2.職責
2.1綜合辦公室負責職工健康檔案及預防性體檢,負責發生健康事故的處理.
2.2安全環保部負責職工勞動保護、及影響健康安全的檢查。
2.3項目部、鉆井隊負責發生人身事故的應急現場處理及報告。
3.工作程序
3.1職工健康的教育
3.1.1公司員工要進行三級培訓:入公司培訓、安全培訓和項目部、鉆井隊現場培訓,以增強職工健康安全意義。
3.1.2培訓內容為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中的相關文件、健康常識及典型案例分析。要求職工遵守健康安全法規和文件,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3.2職工生活保障
3.2.1職工飲食、飲水、住宿、起居等,按《職業健康管理》程序,由生活服務公司提供保障。公司應和生活服務公司簽訂合同或協議。
3.2.2生活服務公司應具備飲食及住宿業的資質和管理制度,講究衛生,預防疾病,保證不售有害食品、生活水。以防止食物或飲水中毒。
3.2.3職工應遵守和活服務公司的制度、規定和作息時間。
3.2.4職工住宿應按章執行,生活區有安全防火設備和逃生路線圖.
3.3職工健康
3.3.1職工招聘時應進行體檢,公司每年應進行體檢,并將結果納入職工健康檔案.
3.3.2發生疾病應抓緊醫治,如發現急性疾病、傳染性疾病或食物中毒,應按《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或打120求教。
3.4勞動保護按《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執行要作到夏防中署,冬防凍傷.
3.5井場安全按《生產安全管理制度》、《hse管理考核辦法》執行。
3.6健康監測
3.6.1有影響健康安全的環境因素,應按《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進行識別、評價并采取消減和預防措施。
3.6.2有影響健康安全的危險源,按《危險源辨別與評價》進行辨識、評價并采取消減和預防措施。
3.6.3影響健康與安全的監測,應按《職業健康管理程序》進行.
3.6.4出現影響或發生不符合項,應按《不合格(項)控制程序》進行,并按q/ptr8.5.0《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執行.
3.7健康事故
3.7.1當發生健康事故或緊急情況,按《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執行.
3.7.2事故發生后,按《事故處理與報告程序》進行.
4.相關文件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
《危險源辨別與評價》
《職業健康管理程序》
《事故處理與報告程序》
5.相關記錄
《職工人事、健康檔案》
健康管理制度 篇23
一、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所有健康檢查檔案裝訂成冊,健康檔案必須保存兩年以上,以備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安全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申請單位(蓋章):
申請人(簽名):
時間:年月日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廣大員工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病診斷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公司員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二、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1.健康監護檔案內容
1.1健康監護檔案冊。
1.2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
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
1.4職業健康體檢復查人員名單及復查結果報告。
1.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癥處理意見書。
1.6叢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
2.職業病診斷檔案
管理部門應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并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
2.1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
2.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
2.4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
2.5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
三、保管
1.檔案室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
2.檔案室嚴禁吸煙及存放易爆、易燃等易于導致火災的危險品。
3.檔案室要保持清潔衛生,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于資料的管理和使用。
4.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
5.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復制,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
6.檔案室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
四、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健康管理制度 篇24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八、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1、處理食物前;2、上廁所后;3、處理生食物后;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6、處理動物或廢物后;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十、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十一、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十二、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十三、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健康管理制度 篇25
為了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構建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傳染病疫情長效管理與應急處理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有效地防控傳染病疫情擴散和蔓延,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嚴格執行零報告制度,堅持領導帶班制度,設立安全信息員,負責上報校園安全穩定信息工作,實行24小時隨時保持通訊的暢通。要增強政治敏銳性和信息反應能力,堅持早發現、早報告,加強對第一線信息的核實、收集和上報,提高情況信息的報送效率和質量。
二、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視,強化責任,明確職責,加強管理,不得出現遲報、漏報、瞞報、不報現象。凡是累計2次以上不報告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通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三、晨檢、午檢中一旦發現師生中有如發現學生出現發熱(腋下體溫≥37.5℃)或有流感樣癥狀(流涕、鼻塞、咽痛、咳嗽、頭痛、肌痛、乏力、嘔吐、腹瀉),要立即報告,將學生送至隔離室,并及時與家長聯系送往醫院就診。
四、實施零報告制度,即無意外事件發生,也必須每日報告。同時,要主動與屬地公安部門聯系,加強配合,嚴防校園事件發生。
五、堅持追蹤及電話隨訪制度。各相關責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組長)對出現發熱(腋下體溫≥37.5℃)或有流感樣癥狀(流涕、鼻塞、咽痛、咳嗽、頭痛、肌痛、乏力、嘔吐、腹瀉)的師生,要求其居家隔離治療。居家治療期間班主任及各教研組長要做到每天追蹤了解病情變化及診治情況,每天與學生家長保持聯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組組長要將患病師生情況及時上報。
健康管理制度 篇26
一、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并把檢查情況,及時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根據上級要求認真完成各項預防接種工作。
二、各班級應定期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根據季節等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知識教育。
三、廣泛開展形式靈活的健康教育,加強常見病、傳染病的預防與了解。
四、加強學生食品衛生的管理,教育學生合理營養,平衡膳食。掌握預防營養性疾病的基本知識,了解平衡膳食對人體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學制定作息時間,充分利用大腦的活動特點,注意用腦衛生,合理安排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
六、學校和各班要切實做好學校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定期組織衛生檢查評比活動,使學校環境整潔美觀,學生人人講衛生。
七、認真組織學生做好兩操,每個科任老師應及時糾正學生坐、立、讀、寫的姿勢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預防疾病應急制度。發現學生有病及時讓學生到醫療機構就醫,若發現重大疾病或傳染病應在十分鐘內上報學校主要領導。醫療機構根據病人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保證病人得到及時科學的治療,防止疾病傳播。
九、應勸告患病學生及時治療,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發熱等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學習。
小學生健康管理制度:疫情期間學生健康管理制度
學校學生健康檔案管理,是學校衛生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學校對學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完善學生在校期間的健康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學校要設立由主管校長負責的學生健康管理小組,負責制定學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細則,指導、協調各部門開展相關工作,建立相關部門協調管理機制。
二、要嚴格執行《新生入學接種卡、證查驗制度》,新生(轉校生)入學要求收齊預防接種卡,并對其接種項目進行核對。
三、學生入學后,學校應當建立在校學生個人健康檔案,如實記錄學生在校期間體能測試,重大疾病,因病休學、復學情況,體檢資料等內容。
四、學校按教育部規定,每年對學生進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檢查。新生入學體檢時間為入學后第一學期;其余各年級學生體檢由學校統一安排。體檢中發現異常的,應當在有效時間內進行復核檢查,經指定醫院進行診斷。
五、對在校學生進行常規健康體檢后,將體檢結果記入學生健康檔案,由各班班主任將學生檢查情況及時告知家長。學校應及時匯總情況、上報體檢數據給上級主管部門,并對學生存在健康問題進行分析,制定預防措施。
六、學校每學期都應安排日常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利用課堂、講座、板報、廣播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傳染病預防控制知識教育,內容包括常見傳染病的基本知識、傳播途徑和預防措施,提高學生對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意識和應對能力。
七、學校在每學期要利用多種形式組織開展關于健康生活方式、常見病、慢性病預防等健康知識的教育宣傳活動。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廣泛開展形式靈活的健康教育活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學生中常見病、多發病的發病率,做好學生衛生保健工作。
八、重視教學衛生,保護視力,預防近視。
要求教師做到:
1.經常向學生和家長宣傳保護視力的重要性,督促學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隨時注意糾正學生不正確的看書、寫字姿勢,注意學生的用眼衛生。
3.板書要字體端正清楚,大小適中。
4.嚴格控制作業量,減輕學生過重負擔。
5.上課不提前,下課不拖堂,下課后動員學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學生的自習時間和自由活動時間。
7.經常督促學生注意以下幾方面:
(1)注意看書、寫字姿勢,做到眼睛離書一尺,胸離課桌一拳,握筆時手指離筆尖一寸。
(2)按時做眼保健操,做到認真做、穴位準。
(3)課間十分鐘不看書報,不寫字,自覺走出教室,休息或遠眺。
(4)用眼時間不能過長,一般用眼45分鐘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線過強或過弱的地方和直射陽光下看書、寫字,不在臥床、乘車、走路時看書看報。
(6)早睡早起,注意休息,每天保證八小時睡眠時間。
(7)不看過小過密或字跡不清的書報,作業時字不要寫得過小過密。
(8)發現近視,要積極矯治。
九、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加強個人衛生。
1.全體師生必須做到人人講衛生,人人搞衛生,人人管衛生,樹立以講衛生為榮,不講衛生為恥的新風尚。
2.個人衛生要做到定時作息,飯前便后洗手,勤換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發。
3.不喝生水,不吃不潔或腐敗變質的食物,不吸煙,不用公共茶杯,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
4.認真做好廣播操,積極參加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個小時或平均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不斷增強身體素質。廣播操和課外活動的出勤情況、鍛煉質量,由班主任協助檢查、記載,體育組負責抽查,政教處負責統計匯總。
5.加強學生食品衛生的管理,教育學生合理營養,平衡膳食。掌握預防營養性疾病的基本知識,了解平衡膳食對人體健康的重要作用。
6.科學制定作息時間,充分利用大腦的活動特點,注意用腦衛生,合理安排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
7.學校和各班要切實做好學校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定期組織衛生檢查評比活動,使學校環境整潔美觀,學生人人講衛生。
十、學校應按照相關標準為學生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消除鼠害和蚊、蠅、蟑等病媒生物的危害,為學生設置廁所和洗手設施。
十一、應加強對體育場地和器材的衛生監督和管理,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十二、建立預防疾病應急制度。發現學生有病及時讓學生到醫院就醫,若發現重大疾病或傳染病應及時上報區教體局和相關衛生部門,根據病人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保證病人得到及時科學的治療,防止疾病傳播。禁止患有發熱等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上課。
十三、學校每天做好傳染病監測工作,發現疫情及時上報,嚴格執行傳染病患者病愈復課證明查驗制度,以防疫情擴散。
十四、學校教職員工中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傳染期內或者在排除傳染病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