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借閱管理制度(通用4篇)
檔案借閱管理制度 篇1
為保管好人事檔案,使之安全有效地為學校工作服務,借閱人事檔案必須遵守以下制度:
一、個人因出國、學習、探親,經人事處批準可憑工作證查閱本人或親屬人事檔案中的部分材料,如履歷表、成績單等,除此之外個人不準查閱本人和親屬的檔案。
二、查閱人事檔案的注意事項:
1、詳細填寫人事檔案查閱登記冊;
2、查閱檔案的人員應注意保密,不準公開議論檔案內容,只準查閱有關部分,不準翻閱全部檔案;
3、如需摘抄檔案內容,應事先經檔案管理人員同意,摘錄后要交檔案管理人員審查;
4、要愛護檔案,保持檔案的整潔,不準在檔案上劃任何標記,不準涂改檔案,不準折疊或拆散、損壞檔案材料;
5、經批準查閱的檔案一般只能在檔案館內查閱,不得攜帶出館,需要部分經批準可以復制;
6、人事檔案一般情況不借出,確因情況特殊需要借出,可酌情處理;
7、借用時間不準超過一周,如有特殊情況需事先說明,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借閱期滿需延長的',必須攜帶原檔案到檔案館辦理延借手續;
8、對借用的檔案必須嚴格保管,嚴禁轉借他人,檔案如有遺失或損壞等情況,要依法查處。
檔案借閱管理制度 篇2
一、屬開放范圍的檔案或本人經辦的檔案,本校師生員工持本人證件,說明利用檔案的范圍和目的,即可查閱。
二、凡需利用本館尚未開放的檔案,按下列規定辦理:
1、本校人員利用黨群類、行政類檔案,須經有關管理利用部負責人批準。查閱黨政重要會議記錄等重要檔案或密級檔案,必須經檔案館負責人批準,指定專人借閱。
2、本校人員查閱非本人經辦的或限制他人利用的一般科研檔案、教學檔案,須經課題組負責人同意。查閱秘密、機密級科研檔案,本課題組人員須持有負責人簽字的系介紹信,其他人員須經科研處批準,查閱絕密檔案均須經校保密委員會負責人批準,指定專人查閱。
3、本校人員查閱會計檔案須經財務部門同意。
4、校外人員利用檔案,除持有正式介紹信外,還須按以上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三、利用檔案原則上只限在本館閱覽室查閱,不得借出。情況特殊,確須借出時,只限開放檔案或本人經辦的非密級的一般檔案,時間不超過一周。其他檔案一律不借出。
四、利用檔案須認真填寫借閱登記表,歸還時須經檔案館工作人員當面驗收、注銷。必要時還需填寫利用效果登記表。
五、復制、摘抄檔案,須經檔案館負責人同意。復制由檔案館統一辦理,摘抄由檔案館工作人員負責核對、蓋章。
檔案借閱管理制度 篇3
1、檔案屬公司機密,未經許可不得外借、外傳。外單位人員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借閱。
2、借閱部門保管的檔案、材料,須經檔案所屬部門負責人批準。借閱檔案材料,屬借閱部門經辦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借閱非本部門經辦的檔案、材料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準。閱檔必須在辦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攜帶外出。需要借出檔案的,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準。
3、借閱檔案,必須履行登記、簽收手續。
4、借出檔案材料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周,必要時可以續借。過期由檔案員催還。需要長期借出的。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并報總經理批準。
5、借出檔案時,應在借出的檔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標明卷號、借閱時間、借閱部門或借閱人,以便查閱和催還。
6、調閱或借閱檔案者必須妥善保管檔案,不得任意轉借或復印、不得拆卸、損污文件,歸還時保證檔案材料完整無損。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7、借出檔案資料。因保管不慎丟失時,要及時追查,并報告主管部門及時處理。
檔案借閱管理制度 篇4
1、我校各職能部門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到檔案館借閱本部門形成的檔案,一般限于在檔案館閱覽。需借出時,除按規定履行借閱手續外,還應做到不污染、不損壞,不任意涂改、抽拆、勾劃,不得轉借他人,按期歸還。
2、因工作需要查閱非本部門檔案或涉密檔案,除借閱者部門領導批準外,還需經檔案立卷部門及檔案館館長的同意。
3、對于機密、絕密檔案和未公開發表的檔案資料(科研成果、產品)僅供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負責人查閱,非負責人查閱時,應持負責人委托查閱的文字依據。
4、對己公開發展的或技術己轉讓的`一般檔案資料,我校教職工可憑工作證在檔案館查閱。
5、外單位借閱檔案,應持單位介紹信,并經館長同意方可借閱。
6、本校在校生查閱檔案,須持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院開具的介紹信。
7、檔案管理人員,對歸還的檔案應認真檢查,查對無誤后,方可辦理歸還手續,如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8、檔案管理人員在辦理借閱手續時,要嚴格統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