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公司員工管理制度(通用5篇)
小型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考勤制度
第一條:嚴格遵守公司時間,不準遲到、早退,發現遲到、早退,視時間長短作相應處罰。
第二條:有事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批準同意后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第三條:任何請假以不影響公司生產為前提,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得到公司認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強行要假。
第四條:新招員工有試用期,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而自行離開者,扣發當月工資,辭職者須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同意后方可辭職,自行離職者扣發當月工資。
第五條:工作期間,嚴禁串崗、離崗,出入廠物品人員必須填寫出入廠證,同意核準方可進出。
第二章行政辦公制度:根據公司實際運作情況,定期召開生產計劃、產品質量、人員培訓會議。公司每一位員工必須按公司要求參加會議。
第三章衛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生產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崗位的衛生清掃工作,保持清潔整齊。
第三條:各類原材料的堆放必須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負責堆放整齊、安全、衛生、清潔。
第三條:食堂衛生、飲食的清潔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員直接負責,預防食物中毒。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任何崗位都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條: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崗位,擅自操作他人崗位造成后果者,責任自負。
第二十三條:各自崗位操作人員有責任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排除。
第二十四條:如遇臺風、洪水、自然災害等緊急狀況下,公司任何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服從公司的緊急調配,保衛公司的財產不受損失。
第五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按公司規定公司員工享有休息和休假,享受勞動安全、衛生和保護,享有請求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員工必須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和各項生產指標的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二條:加強財務核算,嚴格財物收支體系,明確票據簽發支付及票據傳遞途進徑。
小型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樹立公司整體形象,加強和規范企業管理行為,造就和培養一支紀律嚴明、素質過硬的員工隊伍,促進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凡公司從業人員的管理事項,除法規及公司其它規章制度另有規定外,均應遵守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三條聘用是公司根據生產、經營以及對相關專業人員的需用,而對外進行一種招聘的用工行為。
第四條公司聘用人員應按聘用程序審核、審查核定,合格后才可聘用。
第五條公司聘用人員,應辦理求職登記手續,并交齊如下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證明和職稱證明;
3、二寸免冠照片2張。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政治審查不合格者;
2、受公安機關管制或在案被通緝者;
3、身份不清或無身份證明者;
4、未到法定工作年齡者(十六周歲);
5、患有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有重疾無法恢復健康者;
6、公司認為不宜聘用人員者。
第七條公司聘用人員應先經試用六個月(特聘人員除外),期滿經考核合格方可正式聘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章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員工的權利:
1、享受法律賦予的公民權利;
2、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的權利;
3、享受對公司發展提合理化建議和對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提意見的
權利;
4、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和了解公司公布的信息權利;
5、對違法違紀的人或事進行制止和舉報的權利;
第九條員工的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充分發揮各自的聰明才智、盡心盡責地完成自己所承擔的工作,
為公司的發展貢獻力量;
3、自覺地維護公司的形象、信譽和利益。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
業、忠誠企業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進的良好氛圍與企業同發展共命運;
4、自覺遵守保密規定,不準泄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信息;
5、發現事故隱患和發生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公司有關部門,及
時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有效防止;
6、以公司利益為重,辦任何事情,都要牢記節約,杜絕浪費;
7、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相互幫助、相互配合、求同
存異、顧全大局,正確處理好集體與個人的關系。
第四章請假
第十條公假:
1、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參加的會議;
2、須應到政府有關部門急需辦理的事情;
第十一條事假、病假:
1、員工因事請假,須事前向所在班組車間(部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組長簽名,車間(部門)批準;三天以上(含
三天)由主管部門領導批準,報綜合辦公室備案。上班后應主動消假。
事假一天扣除本人一天工資,事假十五天以上(含十五天),企業負責
介繳的社保費由本人自理。事假期間,不得搞第二職業和損害公司的
利益活動,一經發現均作曠工處理。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應及時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班組長簽名,車間(部門)核準;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門領導核準,報綜合辦公室備案。上班后應出示醫院證明,補辦病假手續,按權限審批進行消假。一個月內病假一到五天的(含五天)發給合同日工資的80%;六到十天的(含十天)發給合同日工資的70%;十一天以上的發給合同日工資的65%;連續病假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發給合同工資60%;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以上,依據《勞動法》和按勞動合同第六條第三款規定辦理。員工病假期間,必須在家療養休息,不得搞第二職業和損害公司的利益活動,一經發現,均作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工傷假:
因公致傷、致殘者,憑醫院證明消假。員工工傷,須經所在班組、車間(部門)證明,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調查核實,方可作工傷處理,并逐級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單及證明,工傷以一次性痊愈為止,工傷期間發給本人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工資。工傷療養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一經發現取消工傷待遇。
第五章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公司執行每周四十小時工作制,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第十五條公司實行考勤制度,其考勤辦法:
1、上班前員工本人須在門衛考勤機內刷卡考勤,如因故忘記考勤,必須及時向考勤人員說明情況,否則作為遲到一次記錄;
2、員工必須本人考勤,不得叫別人代考勤,如有發現類似情況對舞弊行為者兩人均扣除一天工資;
3、考勤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不得徇私舞弊,如有發現扣除當天工資;
4、中途離廠,須憑中途離廠準假單,到考勤人員處刷卡后離廠,
并注明事因,否則作早退缺勤處理;
5、員工如遇遲到或早退必須補辦和辦理請假手續。遲到或早退每
次不足二小時的按二小時計算,超過二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按四小時
計算,當月累計后作缺勤處理。
第十六條員工無故缺勤作曠工處理。當月曠工在二天以內按工資200%扣除,超過二天按300%扣除。
第十七條廠區內嚴禁吸游煙和隨地大小便。
第十八條上班時間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時間不準喝酒(業務接待除外)。
第十九條工作時間不得看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籍等。
第二十條工作時間不準擅自離開生產區域,不準串崗、脫崗、打磕睡、睡覺。
第二十一條上班時間佩帶胸卡,有規定的部門必須穿工作服或其他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工藝操作規程。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所屬部門、班組負責人在其職權范圍內的工作調動和管理,不服從調動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門主要領導有權通知其待崗或下崗處理。
第六章文明生產、安全保衛
第二十四條按公司生產現場管理考評細則要求,搞好文明生產。做到工后場地清,地面無煙蒂、雜物,保持廠區、車間和生產班組現場,道路通道暢通無阻,搞好包干區環境衛生和綠化。
第二十五條愛護公司財物,不準任意將公司的財物拿為己有或私吃公司產品、嚴禁偷盜、有意損壞和浪費公司財物。
第二十六條員工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尊重、互相幫助、文明禮貌。
第二十七條自覺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和信譽,上班和工作時間、不準穿拖鞋、不準赤腳、赤膊或穿著不整齊等不良行為。
第二十八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嚴禁惹事生非,無理取鬧,起哄,散布謠言、消極怠工,擾亂正
常生產工作秩序,嚴禁在廠區內賭博、斗毆等違紀違法行為。
第三十條廠區內嚴禁騎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進出廠門應下車推行。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門衛管理制度,攜帶各類物資、產品出廠時主動出具產品出廠證,不準帶小孩進入公司生產(工作)場地。
第三十二條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第三十三條入廠新工人及變換工種的人員,均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后上崗,專業崗位或特殊工種應經專業培訓和考試合格,憑證上崗。
第三十四條認真執行消防管理細則,不得私自動用各種消防設施和器材、器具,禁煙區內嚴禁攜帶火種入內。
第三十五條安全用電,非電工人員不準亂接、拆裝電器,嚴禁使用非生產(工作)性電爐。
第三十六條保安人員有權在廠區范圍內進行檢查,發生治安案件,及時進行報告和查破,有關人員都應積極協助,對外來人員未經公司綜合辦公室同意批準不得擅自留宿。
第七章獎勵
第三十七條對于有下列表現和情形之一者予以獎勵:
1、在改革、改進生產工藝,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產品質量等方面有技術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成效顯著者;
2、在節能降耗、節約原輔物料有具體成效者;
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者搶救事故有功,使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利益免受更大損失者;
小型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3
一、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要加強黨風廉政有關文件的學習,熟悉有關規定,不斷提高廉潔自律的自覺性。
二、不利用工作之便謀求任何特殊照顧。
三,不收取他人禮品、錢財,不搞規定之外的收費。
四,不借外出開會,學習之機進行旅游。
五、不公車私用,公話私打,私信公發。
六、不私客公請,在公務活動中,接待人員一般不陪餐。
七、不得為其親友在出具學歷證明,__,證明等方面
謀取規定之外的特殊照顧。
八,在公務經濟活動中做到帳目清楚,手續符合規定,及時清理
有關經濟手續,不謀取私利。
九,盡職盡責,搞好本職工作。
打印室管理制度
為加強打印室管理,使工作規范,有序、高效,更好地為學校中心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打印室職能:打印、復印以學校名義向校外和校內發送的各種文件和材料及校辦同意打印的有關材料。
二、凡需打印、復印的各類文件、材料,須經辦公室主任答同意后,方可打印。不得接受沒有校辦主任簽同意的任何單位和個人的文件及材料。
三、要本著高度的責任心,做到文件打印及時,準確,版面清晰、整潔。
四、必須遵守保密紀律。打印完畢,文件及原稿要完整交回交印人校對。對打印后的廢紙要及時銷毀,不得傳播、泄露尚在打印過程中的文件內容。禁止閑雜人員在打室逗留,閑聊。
五、要對打印的全部文件材料按單位,文號、標題、份數進行登記造冊,重要文件要按類存盤保存。
六、愛護設備,注意設備保養和維護,保證設備正常工作,保持打印室整潔和安全。
辦公室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車輛是學院公務活動的主要交通工具,為了更好履行服務作用,保證學校公務用車,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輛調配:
1、車輛應首先保證學校公務用車,本著“先緊急后一般,先校級后中層”的原則,合理調配。
2、公務用車由辦公室根據車輛情況予以安排。校內各單位因公用車,應填寫“用車申請單”,經有關領導審查簽,辦公室主任同意后予以安排。
3、個人因私事用車、非業務范圍以外的部門用車,在不影響學校公務用車的前提下,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可以租用。租用車輛應填寫“租用車輛審批表”,經管理部門和辦公室審批并按規定交費后方可派車。
二、車輛維修保養
1、按規定做好車輛年度審驗檢修工作和日常例行保養。
2、車輛出現故障需檢修,由駕駛員向主管人員報告,指定人員和駕駛員一同外出修理。
三、駕駛員工作紀律:
1、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上班前有出車任務者,按通知單要求出車;無出車任務者,應做好出車準備等待接受任務。
2、駕駛員憑出車通知單(租車憑審批表和交費單)出車,無出車通知單不得出車。出車準時,保證安全。嚴禁酒后駕車。
3、駕駛員隨領導外出的活動聽從領導安排,一般應隨車等候不得參與與自己無關的公務活動,不得泄露領導間的談話內容。
4、不得刁難用戶,不得私自答應無關人員乘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拉乘客獲取收入。
辦公室庫房管理制度
一、學院辦公室庫房主要用于存放各類辦公用品,禮品和其它公用物品。由辦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人員管理。
小型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員工餐廳管理,給員工營造一個溫馨、整潔、干凈的用餐環境,提高員工餐廳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結合員工餐廳實際用餐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每位員工。
第二章餐廳崗位設立及崗位職責
第三條員工餐廳設立餐廳領班兼廚師1名、廚師5名、粗加工員6名。
第四條餐廳領班崗位職責
1、吃苦耐勞,端正服務態度,聽從后勤部經理的安排。
2、搞好個人衛生,衣著整潔,勤理發、勤洗頭、勤洗手、勤剪指甲,不得染指甲,不得留長指甲。工作前及便后必須洗手消毒。
3、每天參加原料的驗收,嚴格把關,發現質量問題要堅決退回并上報后勤部經理,不得營私舞弊,謀取個人利益。
4、配合后勤部經理調劑員工餐伙食,虛心聽取員工的意見或建議,不斷改善伙食質量。
5、根據季節行情實際,控制成本,妥善制定員工餐食譜。
6、監督指導廚師認真執行操作規程,根據不同原料、要求進行烹調制作,保證菜肴和面食的質量,適合員工需要。
7、監督指導廚師搞好食品衛生,生熟分開,用具要定期消毒。
小型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篇5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打卡工作的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二、星期天為休息日。
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