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精選26篇)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資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顯示要求、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信息傳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GB50116中規定的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適用于未設置消防控制室但設置本標準涉及的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筑。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3.2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能監控并顯示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并應具有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見附錄A。
3.3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4.1規定的資料和附錄B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應對系統內共用的消防設備進行控制,并顯示其狀態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應能顯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并可對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統和設備進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控制和顯示裝置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但不應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為符合國家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消防控制室的設計、建設和運行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6消防設備組成系統時,各設備之間應滿足系統兼容性要求。
4、資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資料
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下列紙質和電子檔案資料:
a)建(構)筑物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筑消防設施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b)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c)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義務消防人員等內容;
d)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e)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f)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g)消防系統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等;
h)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這些資料應能定期保存和歸檔。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b)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25201的要求;
c)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于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d)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啟動開關處于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序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災警報后,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b)火災確認后,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c)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并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5、控制和顯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4.1條規定的`資料內容及附錄B規定的其他相關信息;
b)應能用同一界面顯示建(構)筑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筑的防火間距、建筑面積、建筑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c)應能顯示消防系統及設備的名稱、位置和5.2~5.7規定的動態信息;
d)當有火災報警信號、監管報警信號、反饋信號、屏蔽信號、故障信號輸入時,應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布局圖中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建(構)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并記錄時間、信號類別和部位等信息;
e)應在10s內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信號和反饋信號的狀態信息,100s內顯示其他輸入信號的狀態信息;
f)應采用中文標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對角線長度不應小于430mm;
g)應能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關聯動反饋信息。
5.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屏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信息;
b)應能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和停止。
5.3消防聯動控制器
5.3.1應能將5.3.2~5.3.10消防系統及設備的狀態信息傳輸到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3.2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噴淋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噴淋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啟、停,并顯示其手動啟、停和自動啟動的動作反饋信號。
5.3.3對消火栓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消防水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消火栓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和自動控制消防水泵啟、停,并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4對氣體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并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停,并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5對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水噴霧滅火系統、采用水泵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2的要求;
b)采用壓力容器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4的要求。
5.3.6對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c)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應能手動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啟、停,并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7對干粉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并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動和停止,并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8對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防煙排煙系統風機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控制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風機和電動排煙防火閥、電控擋煙垂壁、電動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的動作,并顯示其反饋信號。
5.3.9對防火門及防火卷簾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火門控制器、防火卷簾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信息;
b)應能顯示防火卷簾、常開防火門、人員密集場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時常閉的疏散門及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c)應能關閉防火卷簾和常開防火門,并顯示其反饋信號。
5.3.10對電梯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控制所有電梯全部回降首層,非消防電梯應開門停用,消防電梯應開門待用,并顯示反饋信號及消防電梯運行時所在樓層;
b)應能顯示消防電梯的故障狀態和停用狀態。
5.4消防電話總機
消防電話總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與各消防電話分機通話,并具有插入通話功能;
b)應能接收來自消防電話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話;
c)應有消防電話通話錄音功能;
d)應能顯示各消防電話的故障狀態,并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5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處于應急廣播狀態的廣播分區、預設廣播信息;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按照預設控制邏輯自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區、啟動或停止應急廣播,并在揚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c)應能顯示應急廣播的故障狀態,并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手動控制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主電工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的轉換;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自動控制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和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從主電工作狀態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c)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d)不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7消防電源監控器
消防電源監控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
b)應能將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6、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
6.1應記錄附錄A中規定的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2應具有產品維護保養的內容和時間、系統程序的進入和退出時間、操作人員姓名或代碼等內容的記錄,存儲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3應記錄附錄B中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統內各個消防設備(設施)的制造商、產品有效期,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4應能對歷史記錄打印歸檔或刻錄存盤歸檔。
7、信息傳輸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火災報警信號或聯動信號后1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后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3當具有自動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時,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發出傳輸信息指令后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監控中心的查詢指令并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將附錄A、附錄B規定的信息傳送給監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有信息傳輸指示燈,在處理和傳輸信息時,該指示燈應閃亮,在得到監控中心的正確接收確認后,該指示燈應常亮并保持直至該狀態復位。當信息傳送失敗時應有聲、光指示。
7.6火災報警信息應優先于其他信息傳輸。
7.7信息傳輸不應受保護區域內消防系統及設備任何操作的影響。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2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安全歸口部門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對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不具備維護保養和檢測能力的單位應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五、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自動控制系統的管理,確保消防控制系統的正常運行和臨警使用,確保火災時滅火指揮及消防控制信息的暢通,根據有關行政法規和技術規范,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市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
第三條消防控制室的建筑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它用。室內不得設置床鋪,嚴禁堆放雜物,保持室內清潔。
第四條消防控制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應在入口處設有標志牌或標志燈,標志燈的電源應從消防電源上接入。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內應有顯示被保護建筑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等,并可直接目視。
消防控制室內應設置向當地公安消防隊直接報火警的直撥電話。
第六條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控制系統相關消防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負責。
第七條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經市級以上專業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八條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不準空崗。
第九條消防控制室應建立值班制度、交班制度、設備維護保養等制度,明確職責分工、火警處理程序、操作程序。
第十條消防自動控制系統投入運行后,任何人不得擅自關閉和停用,也不得隨意中斷。
第十一條消防控制室應具有下列文件資料,并應建立消防自動控制系統的技術檔案。
1、系統竣工圖及設備的技術資料;
2、操作規程;
3、值班人員職責;
4、值班記錄和使用圖表。
第十二條消防自動控制系統應實行日檢、季檢、年檢制度。
一、日檢:每日應檢查火災報警器的功能,并填寫系統運行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見附3、附4)。
二、季檢:每季度應檢測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并填寫季檢登記表(見附5)。
1、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顯示。
2、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3、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對備用電源進行工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5、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1)防排煙設備(可半年檢查一次)、電動防火閥、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等控制設備;
(2)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3)鹵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4)火災事故廣播、火災事故照明燈及疏散指示標志燈。
6、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
7、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8、檢查所有轉換開關。
9、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三、年檢: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檢查和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見附5)。
1、每年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有安裝的探測器應測試一次,
2、進行季檢的各項試驗內容,其中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顯示功能可做模擬試驗;
3、試驗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功能。
第十三條消防控制室應有模擬火災事故廣播稿,并應定期進行模擬試播訓練。有條件的可適時進行演練。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4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及以上等級證。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班人員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在對火災報警控制設備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必須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隨時認真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保正常工作狀態下,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的電氣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狀態,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其他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后,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確認后,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并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
確認屬于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并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七、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八、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內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通訊聯絡工具。
九、嚴禁在消防控制室內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堆放與火災監控、預防、撲救等無關的物品或雜物,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確保室內衛生清潔、空氣清新。
十、消防控制室應保存以下資料:
(1)建(構)筑物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筑消防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2)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3)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義務和(或)專職消防人員等內容。
(4)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及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5)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6)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7)消防控制室應有系統竣工圖紙、各分系統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等。
(8)消防控制室應定期保存和歸檔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
(9)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5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有:消防法律法規、東安陽光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東安陽光商場、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東安陽光商場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東安陽光商場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公安消防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培訓機構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商場負責人按照規定每年參加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消防安全重點東安陽光商場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
四、東安陽光商場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五、東安陽光商場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物業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物業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安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七、消防安全培訓考試成績與員工利益掛鉤。
八、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6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顯示后,應保持鎮定、不得慌亂,并按照相應的處理程序進行工作。
二、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1、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中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領班派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微型消防站(專職隊)人員迅速趕到報警部位核實情況,領班留在控制室內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3、值班人員和微型消防站(專職隊)人員現場核實報警部位確實起火后,應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領班應將系統聯動控制裝置調整到自動狀態,并立即撥打電話“119”,向消防救援機構報警,說明發生火災的單位名稱、座落地點、起火部位、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
4、報警后,消防控制室領班應利用火災事故廣播系統通知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組織疏散和自救工作;
5、消防控制室的'領班要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誤報處理程序:
1、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首先在系統報警點位置平面圖中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
2、消防控制室領班派一名值班人員或通知微型消防站(專職隊)人員持通訊工具和滅火器,迅速趕到報警部位核實情況,領班留在控制室內隨時準備實施系統操作;
3、值班人員或微型消防站(專職隊)人員在現場核實為火警誤報時,應及時通知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領班應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并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
4、消防控制室領班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熟悉火災事故緊急事故處理程序,并應定期進行演練,達到熟練掌握的程度。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7
一、網絡控制室專人負責,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和使用各種設備及各種資料。
二、具體做到對學校現有服務器有檢查、有記錄、有備份(文件備份及單機備份,對異常情況能及時恢復);
三、緊密注意網絡運行狀況,發現病毒或受到黑客攻擊,應立即采取恢復和補救措施,并教育局網管保持緊密聯系,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
四、正確使用網絡硬件防火墻、網絡殺毒軟件;
五、網絡中心和校園網絡系統的各種設備定時進行維修和保養,如有嚴重問題的及時請維修單位修理,確保正常使用。
六、嚴格控制網絡控制室的`人員進出。外來人員、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網絡中心控制室,嚴禁非工作人員接觸網絡設備、設施。
七、平時定期做好網絡中心和閉路電視系統有關設備衛生清潔工作,加強防火、防盜、防毒工作。
八、加強對網絡中心的服務器、交換機、UPS等設備的管理,確保網絡暢通。
九、網絡中心、校園網絡系統等的設備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須經信息技術組和校長批準。
十、網管人員必須嚴格保密服務器相關密碼,不可泄露。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8
一、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指電氣設備集中、用電負荷大、物資集中、商品為可燃、易燃物的`柜組。
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防火標志,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標明配置的消防設施,實行嚴格管理。
三、消防安全部位運行時必須有專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9
一、消防控制中心應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并實行輪班替換制度。
二、每天應明確一名單位領導帶班,每天分為兩班,每班值班人數不少于2人。
三、值班人員應取得消防控制中心操作培訓合格證,帶班領導應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培訓合格證,并將證件留置消防控制中心備查。
四、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應配備以下裝備并保證完整好用:手電筒、對講機、防護面罩、ABC干粉滅火器。
五、消防控制中心設置以下幾種記錄本,以記錄有關值班情況:《易九國際廣場消防控制中心值班記錄》、《易九國際廣場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等。
六、消防控制中心交接班時,帶班領導和前后兩班人員均應在場,在認真填寫完值班交接班記錄,確認現場物品無損壞、丟失并在值班交接班記錄上簽字后,交班者方可離開。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0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安全歸口部門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對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不具備維護保養和檢測能力的單位應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五、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資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顯示要求、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信息傳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GB50116中規定的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適用于未設置消防控制室但設置本標準涉及的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筑。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25201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3.2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能監控并顯示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并應具有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見附錄A。
3.3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4.1規定的資料和附錄B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應對系統內共用的消防設備進行控制,并顯示其狀態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應能顯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并可對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統和設備進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控制和顯示裝置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但不應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為符合國家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消防控制室的設計、建設和運行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6消防設備組成系統時,各設備之間應滿足系統兼容性要求。
4資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資料
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下列紙質和電子檔案資料:
a)建(構)筑物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筑消防設施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b)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c)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義務消防人員等內容;
d)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e)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f)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g)消防系統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等;
h)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這些資料應能定期保存和歸檔。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b)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25201的要求;
c)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于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d)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啟動開關處于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序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災警報后,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b)火災確認后,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c)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并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5控制和顯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4.1條規定的資料內容及附錄B規定的其他相關信息;
b)應能用同一界面顯示建(構)筑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筑的防火間距、建筑面積、建筑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c)應能顯示消防系統及設備的名稱、位置和5.2~5.7規定的動態信息;
d)當有火災報警信號、監管報警信號、反饋信號、屏蔽信號、故障信號輸入時,應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布局圖中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建(構)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并記錄時間、信號類別和部位等信息;
e)應在10s內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信號和反饋信號的狀態信息,100s內顯示其他輸入信號的狀態信息;
f)應采用中文標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對角線長度不應小于430mm;
g)應能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關聯動反饋信息。
5.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屏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信息;
b)應能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和停止。
5.3消防聯動控制器
5.3.1應能將5.3.2~5.3.10消防系統及設備的狀態信息傳輸到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3.2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噴淋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噴淋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啟、停,并顯示其手動啟、停和自動啟動的動作反饋信號。
5.3.3對消火栓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消防水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消火栓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和自動控制消防水泵啟、停,并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4對氣體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并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停,并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5對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水噴霧滅火系統、采用水泵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2的要求;
b)采用壓力容器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4的要求。
5.3.6對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c)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應能手動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啟、停,并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7對干粉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并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動和停止,并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8對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防煙排煙系統風機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控制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風機和電動排煙防火閥、電控擋煙垂壁、電動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的動作,并顯示其反饋信號。
5.3.9對防火門及防火卷簾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火門控制器、防火卷簾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信息;
b)應能顯示防火卷簾、常開防火門、人員密集場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時常閉的疏散門及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c)應能關閉防火卷簾和常開防火門,并顯示其反饋信號。
5.3.10對電梯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控制所有電梯全部回降首層,非消防電梯應開門停用,消防電梯應開門待用,并顯示反饋信號及消防電梯運行時所在樓層;
b)應能顯示消防電梯的故障狀態和停用狀態。
5.4消防電話總機
消防電話總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與各消防電話分機通話,并具有插入通話功能;
b)應能接收來自消防電話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話;
c)應有消防電話通話錄音功能;
d)應能顯示各消防電話的故障狀態,并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5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處于應急廣播狀態的廣播分區、預設廣播信息;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按照預設控制邏輯自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區、啟動或停止應急廣播,并在揚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c)應能顯示應急廣播的故障狀態,并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手動控制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主電工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的轉換;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自動控制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和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從主電工作狀態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c)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d)不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7消防電源監控器
消防電源監控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
b)應能將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6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
6.1應記錄附錄A中規定的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2應具有產品維護保養的內容和時間、系統程序的進入和退出時間、操作人員姓名或代碼等內容的記錄,存儲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3應記錄附錄B中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統內各個消防設備(設施)的制造商、產品有效期,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4應能對歷史記錄打印歸檔或刻錄存盤歸檔。
7信息傳輸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火災報警信號或聯動信號后1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后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3當具有自動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時,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發出傳輸信息指令后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監控中心的查詢指令并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將附錄A、附錄B規定的信息傳送給監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有信息傳輸指示燈,在處理和傳輸信息時,該指示燈應閃亮,在得到監控中心的正確接收確認后,該指示燈應常亮并保持直至該狀態復位。當信息傳送失敗時應有聲、光指示。
7.6火災報警信息應優先于其他信息傳輸。
7.7信息傳輸不應受保護區域內消防系統及設備任何操作的影響。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發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并將原件或復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各項記錄工作,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會客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報警設備檢查,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等各項登記、記錄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可直接撥打119報警的固定電話、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十三、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十四、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1
一、防火檢查、防火巡查、員工在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和性質確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整改。
二、能夠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營業廳內吸煙、使用明火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違反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由保衛部根據火災隱患整改措施、性質及分工,將火災隱患情況、整改措施和建議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落實整改資金,確定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進行整改。
四、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火災隱患,火災隱患發現部門或人員有權暫時將危險部位停止經營或采取消除火災隱患的措施,督促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并由保衛部門進行復查。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火災隱患或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提出解決方案,視情報送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按照上述規定,確定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內向公安消防機構報送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報告。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2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個班次不應少于2人,并實行崗位操作責任制。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在18至45歲之間,具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并經過公安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訓證書》后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化學危險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在控制室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
五、控制室應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信消防設備所在公交車的平面圖或者模擬圖,制定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登記、記錄制度。
七、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測、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3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 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功能,熟
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 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 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 直撥119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人員到場后,要如實報告 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 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統運行狀 況良好。做好交接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 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 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4
1、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3、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負責值班時報警部位的核實和緊急情況的處置,一名負責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
4、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應取得《消防專業技術合格證》,持證上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5、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6、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7、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8、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9、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10、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11、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12、未經消防監督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報警自動系統。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5
一、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二、每班不應少于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三、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四、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至45周歲之間。
五、熱愛本職、忠于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六、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并經培訓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職責、任務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操作,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6
一、東安陽光商場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結合演練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二、演練時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確保安全。
三、演練由保安部負責組織、實施,確定參加演練人員、演練部位、演練時間。
四、演練前以班組為東安陽光商場提前學習預案,落實人員分工和注意事項,演練分組輪流實施。
五、參加演練的人員必須按照演練的統一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位置。
六、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由保安部門負責對預案進行完善。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7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通過消防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持有初級及以上等級證。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每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每班人員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當在崗在位,在對火災報警控制設備進行日檢查、接班、交班時必須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的相關內容。值班期間隨時認真記錄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保正常工作狀態下,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的電氣控制裝置處于自動控制狀態,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其他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號后,必須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火災確認后,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并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
確認屬于誤報時,查找誤報原因并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內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通訊聯絡工具;
八、嚴禁在消防控制室內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堆放與火災監控、預防、撲救等無關的物品或雜物,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確保室內衛生清潔、空氣清新;
九、嚴禁非控制室工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8
一、嚴格按照省,市消防有關文件要求值班人員不得少于3-4人。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值班員不得擅自離崗及酒后上崗。
二、控制室值班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責任感、能夠熟練使用操作火災自動報警控制系統,了解和掌握樓內各類消防設備的`功能和作用。
三、控制室內禁止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控制室,確因工作原因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登記。
五、出現報警信號后,嚴格按照各項規程進行操作。設備出現一般故障應及時處理,無法排除時,應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安排維修。
六、保持室內衛生清潔,愛護設備及各類用品。操作臺上不準放置水杯及其他雜物,設備電源未經允許不得私接濫用。
七、定期檢查維護設備,不準使用管理計算機做與本職無關工作,保持設備運行狀態良好。
八、室內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用電話進行聯絡、系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消防專線。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19
一、消防控制室應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備專人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二人,嚴禁脫崗。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相關專業知識,并經消防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持證上崗。
三、消防控制室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作業,嚴禁存放危險化學物品和無關的雜物,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
五、控制室內設置顯示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和火災發生后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六、認真落實交接班、報警設備檢測、發生火災信號處理、滅火操作設備檢查等記錄制度,要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七、嚴禁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滅火系統,切斷消防電源。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20
一、編制目的
為嚴格控制消防控制室的管理,編制此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內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
三、制度要求
1、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每班值班人員不少于2人。
2、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非工作需要會客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4、嚴密監視設備運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備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5、保持個人儀容儀表整潔和室內清潔衛生。
6、未經消防監督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報警自動系統。
7、接受上級檢查時,應主動起立,態度誠懇,禮貌相待,認真回答領導的'提問。
四、附件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21
一、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二、每班不應少于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三、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四、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至45周歲之間。
五、熱愛本職、忠于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六、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并經培訓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七、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操作,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八、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九、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十、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十一、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22
1、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2、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4、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5、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23
一、每日防火巡查由保安部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二、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啟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濕式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防排煙風口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四、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五、防火巡查在巡查時應佩戴統一制作的上崗證。
六、每日營業結束,保潔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
七、營業結束后,對營業廳繼續進行兩次防火巡查。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24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每班值班人員不少于2人,其中1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三、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10分鐘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六、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七、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八、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25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具體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部門或柜組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部門、柜組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能力的`東安陽光商場簽訂維修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修保養,出具維修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驗,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十二個月委托維修東安陽光商場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東安陽光商場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東安陽光商場(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篇26
一、為隨時掌握設施、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保障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崗位人員應按巡回檢查制度的要求例行巡檢,并做好巡回檢查記錄。
二、巡檢人員:
巡檢任務由分管區長直接負責,崗位人員具體負責,沿巡檢路線認真仔細巡檢機械設備及設施的運行情況。
三、巡檢周期:
崗位人員對辦公大樓消防基本設備及設施、消防用具、消防通道等每班巡檢兩次。
四、巡視路線:
消防控制室&rrr;消防供水泵房&rrr;辦公樓1-10層消防設施(自動噴淋系統、消防排煙送風系統、消防栓水滅火系統、應急廣播系統、防火分隔設施、消防安全標志及應急燈、消防電梯等)
五、巡視要求:
1、消防控制室:聯動控制柜是否正常(每天自檢一次,觀察報警功能、消音功能、復位功能、各指示燈及開關按鈕等是否正常;電流(0.6-0.7A)、電壓(DC27V)是否正常)。
2、消防供水泵房:
1)注意觀察泵的運行狀態(如:振動、噪音、備用泵是否完好),觀察管路及閥門是否有漏水(滲水、滴水成線),觀察接地線是否連接良好。觀察管網壓力是否正常(&;0.4M)、末端試水裝置是否完好。滅火器材是否在指定位置,是否及時校驗、檢測辦公樓1-10層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1)自動噴淋滅火系統:噴嘴外觀是否完備(防護罩是否脫落),報警閥組是否完備(指示是否正常)。
2)消防排煙送風系統:排煙、送風扇葉是否能正常開啟、扇葉是否潔凈。排送風機是否正常運轉。
3)消防栓水滅火系統:消防栓是否完好(玻璃外罩是否打開、外觀是否潔凈)
4)防火分隔設施:防火卷簾下是否有雜物,卷簾升降開關是否潔凈、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5)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外觀是否完好,能否正常工作(每日試用一次)。
6)消防電梯:電梯運轉是否正常、閉鎖裝置外觀是否完好。
7)消防安全標志及應急燈:安全標志能否清晰辨識、應急燈是否潔凈完好。
8)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出口處是否有易燃可燃物品。
六、巡檢問題處理方法
1、一旦發現設備運行故障(消防泵運行有雜音,漏水、銹蝕等;排送風機非正常運行;
報警閥組指示不正常;消防電梯運轉不良、應急廣播系統某些揚聲器不能正常工作),第一時間通知值班領導,并把具體時間、地點、位置、故障設備名稱、設備故障現象、故障出現時間及值班領導姓名,詳細記錄在巡檢記錄上。
2、一旦發現管網壓力位于非正常值范圍等現象立刻通知值班領導,并按操作規程的相關要求做出正確反應,保證消防安全。巡檢人員把處理過程,生產實際狀況詳細記錄在巡檢記錄上。
3、一旦發現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的噴嘴、報警閥組外觀有污物;消防排煙送風系統的排煙、送風扇葉不能正常開啟、扇葉有污物;消防栓水滅火系統:消防栓玻璃外罩非正常打開、外觀有污物;立刻按操作規程相關規定及時處理。并把處理情況和現有狀態及處理人員認真記錄在巡檢記錄上。
4、消防安全標識脫落,應急燈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應第一時間通知值班領導,并把具體時間、地點、現有狀況及值班領導姓名,詳細記錄在巡檢記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