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精選24篇)
薪酬管理制度 篇1
薪酬管理體系在設計的時候,必須要從兩個角度考慮:一是業務人員,二是非業務人員。業務部門是賺錢的部門,其余的部門都是成本。因此,業務人員的薪酬設計是員工激勵中非常重要的部分,那怎樣設計業務人員的薪酬制度呢?
1.低底薪+高提成
“低”是指在本行業、本地區最低標準。“高”是指本地區、本行業最高。底薪很高,提成很低,他的焦點就在底薪部分。底薪很低,而提成很高,他焦點就是提成,他每天想的是:完成業績就有提成,完不成就沒有提成;完成得多,提成就高,完成得少,提成就少。“優秀的人才最優惠,平庸之人最昂貴。”總之,要讓業務人員的焦點集中在提成上。
2.階梯式升降
一成不變的工資提成制度不可能刺激業務人員拼命銷售。而要升降有序。“升”就要“越多越高”,“降”就要“越少越降”。此外,要制訂基本任務值。如以10萬元為準,往上的開始高,往下的開始降。很多業務人員缺少目標,甚至根本沒有想過這個月要創造多少成果,結果一遇到點困難就放棄。有了基本任務值,等于就是幫這些人制定了一個目標。
3.季度獎金
無論普通業務人員,還是部門領導,都需要經常給他們刺激,才能激勵他們更好的創造價值。季度獎金就是一個很好刺激方法,每過三個月就讓他們沖刺一下。怎樣設置季度獎金呢?一個季度是三個月,每個月都有固定的基本任務值,可以在三個月之后再設立一個基本任務值的超額部分。
假設基本任務值是5萬元,超過10萬元另有獎勵的話,當業務人員做到6萬元的時候,他會不會想辦法努力在剩余的時間完成另外的4萬元?肯定會,要不然他會覺得這6萬元虧掉了。當然,這個超額部分還是由你自己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4.領導級差獎金
什么是領導級差獎金?假設業務經理領導20個業務人員,這個月做了50萬元的業績,給他500元的獎金;如果做了100萬元,給他1500元的獎金;超過100萬元以上的部分,每增加20萬元再獎勵他500元。通過這樣的獎金模式,業務經理才會拼命幫助業務人員做業績,協助他成交,而且跟著業務人員一起跑,簽大單。
薪酬管理制度 篇2
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白話文為大家整理的業務員薪酬管理制度(精選5篇),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員工工資及福利
A、試用員工工資待遇(三個月)
1、底薪1800元月,當月任務:必須當月銷售飛馬仕節油器6個;
2、當月完成銷售數量在2個的,工資待遇為:1000元;
3、當月本人業績量超過6個,超額部分金額×5%作為獎勵;
4、當月無業績的,公司給付基本生活費450元(含交通費50元、手機話費補貼100元);
5、試用員工享受公司三天的免費崗前培訓課程,合格者正式上崗。
B、正式員工工資待遇(取消底薪制)
1、當月個人零售額×15%=當月工資;
2、享受公司年底一次性獎金3000元;
3、當月享有交通費100元,手機話費補貼1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的(職業主管成長和初級講師)培訓班。
D、業務主任津貼
1、享有正式員工的一切待遇;
2、增加提成:當月本人直轄團隊累計業績(包括本人業績)×3%;
3、當月享有手機話費補貼150元,交通費補貼2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職業經理人成長和中級講師)培訓班。
E、業務經理津貼
1、享有正式員工和主任的一切待遇;
2、在晉升主任后的1-3個月內,直接或間接育成二個以上營業組,當月各小組累計業績×2%;
3、當月享有手機話費補貼200元,交通費補貼300元;
4、享受公司三天(職業高級經理人成長和高級講師)培訓班。
F、獎金分配
是指公司業務部當月銷售額×2%的基金,公司以當月各級業務人員排行前3名分別給予(獎金)或獎品,具體分配作如下規定:
第一名:獎基金總額的50%;
第二名:獎基金總額的30%;
第三名:獎基金總額的20%;
G、半年度旅游獎金
半年度旅游獎金是指公司營銷部當月銷售額×1%的基金,經過半年的業績累計,員工在公司工作6個月以上的,個人業績排行公司前三名的員工,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給予獎金。
二、各級員工的定級
1、業務員
是指:年滿22周歲以上,身體健康并持有高中以上的學歷,經公司正式錄用和理解公司三天的新人崗前培訓,具體要求是:填寫個人求職表一份,二張二寸無冠照片和一張五寸生活照片,并供給個人身份證和學歷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各一份;
試用期內個人業績當月不得低于1360元(二個節油器)。
2、業務主任(主管)
是指本人直接推薦二位以上員工,小組當月人力不少于3人(不含本人),當月小組業績不底于1.8萬元的業績標準;
3、業務經理
是指本人直接育成2個營業組(每個小組人力不少于3人,不含本人),當月團隊業績不少于3萬元的業績標準,個人季度業績不少于直接銷售2單;
三、各級業務員工的收益分析
1、某員工當月業績2萬元×傭金系數15%=3000元,當月個人業務排行公司(假定當月公司銷售部業績是10萬元),你排行第一名(10萬×2%)x50%=1000元,該業務員當月收入:3000元+1000元=4000元;
2、某業務主任當月個人業績1.8萬元,團隊業績4萬元,當月個人業績排行銷售部第二名,這位主任的當月收入是:1.8萬元×15%=2700元,團隊業績4萬元×3%的主任津貼=1200元,獎金(10萬×2%)×2%=500元,該主任的各項收入:2700+1200+500=4300元。
薪酬管理制度 篇3
在當今企業的薪資體系中有很多種稱謂,如績效工資、職位工資、職位技能工資、協議工資、計件工資等等,種類繁多。名稱雖然各有不同,歸納起來,薪資有三種基本的模式:基于職位的薪資模式—在什么職位拿什么錢、基于績效的薪資模式—有多少業績拿多少錢、基于市場的薪資模式—在市場上值多少錢就拿多少錢。這三種薪資模式從稱謂上即可對其制定薪酬的標準一目了然。
無論哪種薪資模式,在單獨運用時都會存在它的優勢與不足。基于職位的薪資模式有兩個優點:
一,與傳統按資歷和行政級別的付薪模式相比,真正實現了同崗同酬,內部公平性比較強;
二,職位晉升,薪級也晉級,調動了員工努力工作以爭取晉升機會的積極性。
同時其不足也比較明顯:
一,如果一個員工長期得不到晉升,盡管職位工作越來越出色,但其收入水平很難有較大的提高,也就影響了其工作的積極性。這種情況非常普遍,一個員工的直接上級才三十來歲,企業的業務比較穩定,短期內沒有提升的空缺職位,那么他的職業發展就缺乏前景和希望。尤其是在國企,人員流動率很低,只有升,基本沒有降,造成職位晉升時非常謹慎;
二,由于職位導向的薪資制度更看重內部職位價值的公平性,在從市場上選聘比較稀缺的人才時,很可能由于企業內部的薪資體系的內向性而滿足不了稀缺人才的薪資要求,也就吸引不來急需的專業人才,尤其是不擔任人員管理的專家級技術人才;三,在同一職位上,業績表現的好壞和收入關聯不大,同職位員工之間相互攀比干多干少,會大大降低工作的積極性。
基于績效的薪資模式有明顯的優點:
一,員工的收入和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直接掛鉤,讓員工感覺很公平,“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效果明顯;
二,員工的工作目標明確,通過層層目標分解,組織戰略易于實現;
三,企業不用事先支付過高的人工成本,在整體績效不好時能夠節省人工成本。
績效決定收入的薪酬制度也有比較明顯的缺點:
第一,固定薪資的水平對于吸引和保留人才至關重要的,短期激勵對員工的刺激作用大,長期使用后會產生不良的導向,在企業增長緩慢時,員工拿不到高的物質方面的報酬,對員工的激勵力度下降,在企業困難時,很難做到“共度難關”,造成人才流失和很難吸引優秀人才;
第二,績效評估往往很難做到客觀準確,對大多數中國企業來說,少有企業的績效考核系統很完善,高的績效也許是環境條件造成的,和員工的努力本身關聯不大,反之亦然,同時要求負責考核的管理者的素質很高,“老好人”的現象還是普遍存在的,管理者的打分的尺度不統一,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將收入和績效掛鉤比例過大,勢必造成新的不公平,也就起不到績效付薪的激勵作用;
第三,各位職位的工作特點不同,對于職能部門的人員、技術人員和業務人員,采取相同的制度是不公平的。
如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員工薪酬問題,市場經濟供求關系決定價格的基本規律也是適用于員工的工資模式的。隨著人才資源競爭在企業競爭中戰略地位的形成,通過薪酬設計吸引、保留、激勵人才是薪酬制度的根本目標。
基于市場的薪資模式的優點有兩個方面:
一,企業可以通過薪資策略吸引和保留關鍵人才;
二,企業也可以通過調整那些替代性強的人員的薪資水平,從而節省人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
三,參照市場定薪資,長期會容易讓員工接受,降低員工在企業內部的矛盾。
其不足也很明顯:
一,市場導向的薪資制度要求企業良好的發展能力、盈利水平和資金支持,否則難以支付和保持市場高位的薪資水平;
二、員工要非常了解市場薪資水平,才能認同市場薪資體系,因此,這種薪資模式對薪資市場數據的客觀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同時,對員工的職業化素質也提出了要求;
三、完全按市場付薪,企業內部薪資差距會很大,會影響組織內部的平衡性。
在實際案例中,絕大部分的企業都會結合上述三種薪酬模式,設計方案的優劣,是否能有效施行,如何運用工具建立適合自身企業的合理的薪酬制度,下面是薪酬設計的一般過程。
首先是要建立以職位價值為基礎的薪資體系,體現內部的公平性,薪資調整對于每位員工都是非常敏感,容易產生情緒的波動,企業的整體穩定是企業發展的前題,在設計過程中要考慮整體的穩定性,是薪酬改革成功的重要基礎。
其次在具體設計時,要先要確立企業的薪酬戰略。企業的戰略和定位是什么,是初入行業市場探索、是迅速擴大行業市場的份額還是是行業市場中龍頭企業,鞏固的同時穩步擴張,哪些職位是企業發展實現企業戰略的關鍵職位,哪些職位是急需從市場引進的,哪些職位是重點保留的,那些職位是替代性很強的。有了這樣的分析,也就明確設計方案的方向,才能在參考市場數據時具有針對性。選取合理分位的市場數據,設計方案中各職位的薪資水平也就確定下來了。同時設計合理的層級,滿足在同一職位上薪資的晉升空間,也便于解決企業的一些遺留問題,個案的處理。比如企業中有貢獻的老員工,原有的薪資水平較高與現在職位價值偏低的矛盾。
那么還要再確定各個職位的薪資結構。主要是固定部分和浮動部分的合理比例。首先是職級,高管層、總監層、經理層、主管層、執行層應根據職位的責任的大小確定不同的比例,總體上說職位越高,浮動部分越大。同時要考慮職位的特點,是否有必要分成不同的序列。例如銷售序列、技術序列、管理序列等,不同的序列采取不同的薪資結構。
那么還要分析一下在薪酬管理中常見的問題,薪資應該保密還是公開?如何處理員工對薪酬的不滿?績效考核的結果如何運用,和薪資如何掛鉤?公司決策層、各部門經理、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的在薪酬改革中的職責和定位?如何調薪,什么時候調薪,升降的標準?獎金的計算方法,發放時間?等等這些,將在企業形成的《薪酬制度》或《薪酬手冊》的文件中明確體現,使企業的薪酬管理更加規范。
由于各個企業的基礎不同,在設計和實施中一定要結合企業的承受能力,包括人工成本及來自內部人員的壓力,適當的把握調整的力度,對于國企來說,更是要寧可力度小一些,也要保證改革的成功實施。總之,要建立以職位價值為基礎的薪酬體系,參考市場數據,輔以適當的激勵,結合企業的實際特點,做到兼顧內部公平性和市場競爭性,同時應該依據企業戰略和市場動態的變化,及時作出相應的調整。這些都是對企業主以及職業經理人的挑戰,要分析清楚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及找到解決的辦法,制定適合自身的薪酬制度,需要企業家們不斷學習,勇于探索;為提高效率,少犯錯誤,企業應該和管理顧問公司緊密合作,共同努力。
薪酬管理制度 篇4
薪酬管理制度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權責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四章試用期工資
第五章轉正定級
第六章有薪假的相關規定
第七章薪資核算流程
第八章員工福利
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通過有效的薪酬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工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通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工廠一線員工及駐外業務員除外)每月26天為全勤,全勤天數以外,加班工資以每天10元計算。
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具體標準見(崗位工資級別表):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根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季度由人力資源部、企管部、統一組織。每季度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薪酬委員會批復。
第五條通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個月的工資中調整。
薪酬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權責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第四章:試用期第五章:轉正定級第六章:有薪假的相關規定第七章:薪資核算流程第八章:員工福利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通過有效的薪資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功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證、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通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試用與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使薪資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第二條:財務行政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位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第三條:財務行政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心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第四條:財務行政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他;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班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計算。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依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公司財務行政部每年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年由財務行政部統一組織。每年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第五條:通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下個月工資中調整。
第六條:每到晉升月份的薪資調整,由財務行政部統一報總經理簽批執行。
第七條:管理層人員的晉升,可根據公司的發展和工作業績考評及時調整,不要求必須統一評定。
第八條:補貼部分:有工齡補貼、學歷補貼、職稱補貼等。標準如下:
1、職稱,職稱補貼分中級、高級,必須由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勞動部認可的,主管以下人員享受,每月分別給予補助40、60元。
2、學歷,學歷補貼分中專、大專、本科以上,每月分別補助5元、10元、15元。
3、工齡,自海益公司成立起,員工進本公司滿一年后從第十三個月開始,可享受每年每月20元的年功薪資補貼,但月年功薪資補貼額度最多不超過100元。
第九條:其它部分,主要包括全勤獎、扣款、獎懲等不屬于基本工資、提成和補貼部分的內容。
第十條:特薪人員的年薪部分,結合公司的經營業績和其工作業績給予發放。第四章試用期
第一條:外聘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均為1-2個月。應屆生或其它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根據實際工作業績確定)
第二條:使用期間不享受所有補貼
第三條:在生產部門特殊工序試用的員工,試用期內即可享受補貼。其它任何崗位的試用員工均不享受試用崗位的補貼。第五章轉正定級
第一條:一般員工試用期最后一個月15日前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報直接主管審批,其主管根據其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確定其是否應轉正。如可以轉正于當月20日前報本部門負責人、財務行政部簽批。第二條:財務行政部部根據試用期員工的工作表現予以審批,于當月25日前報總經理核準定級。
第三條:所有員工的轉正定級工作,都必須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財務行政部統一上報,凡出現越級上報者,財務行政部將對責任主管罰款50元。
第六章有薪假的相關規定
第一條:公司將請假類別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嫁、產假、喪家、等六種假別。
第二條:六種假別中,有薪假為:工傷假、婚嫁、喪家、共三種假別。第三條:法定假日包括:春節(3天)、端午節(1天)、五一(3天)、中秋節(1天)、十一(3天)、元旦(1天)
第四條: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資按2倍執行。第五條:事假,每月不能超過4天;病假,一次請假不能超過30天,如確實是病情需要,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第六條:請假手續嚴格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權限報批,在假期未批準卻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第七章薪資核算流程
第一條:各系統考勤員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考勤報財務行政部。第二條:每月6日財務上報部門考核評定表;生產、營銷相關負責人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將所有考勤評審并制作工作表,報財務行政部審核。
第三條:每月8日前,財務部審核完畢。
第四條:每月10日財務行政部將工資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完報財務部負責。
以上工資核算時間,各部門嚴格執行,出現工資延誤時,對責任人和責任主管各罰款50元。第八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按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和其他保險。第二條:為一線生產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第三條:為員工辦理落戶手續。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財務行政部。
第二條:本制度為大連海益海洋石油裝備有限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系統必須執行。如需修改,必須由財務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加蓋公司公章后方可。
第三條:此管理辦法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試行。未盡事宜,隨時修訂補充。
薪酬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對公司員工的管理,針對停薪留職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由行政部參照公司行政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
第三條 、停薪留職是指為請假時間超過30天(不含)而需要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辦理的停止工資發放但保留其職務的手續。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四條、公司員工凡因個人需要長時間學習進修的、結婚需度假、家庭原因或員工因身體原因需要長期治療的等特殊情況,長時間不能到公司上班,需辦理停薪留職手續者,由員工本人提前三個工作日填寫“停薪留職申請書”(詳見附表1),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管理部審批,總經理核準后,按“停職留薪申請表”(詳見附表2)內容做好工作交接后,一式兩份,將申請書原件交行政管理部門人事部存檔一份,呈送本人一份,方可離崗,非因正當理由停薪留職者,申請不予受理。
第五條、員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根據公司規定,需要簽約《員工停薪留職協議書》(詳見附表3)。
第六條、員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擅自從事與公司同行業同類工作崗位者,一經核實,視其已離職;凡停薪留職滿一個月之內不能上班者,視其已離職。
第七條、交接工作手續辦理及復職管理
1、停薪留職人員的離職交接手續及工資發放等運作程序與離職手續辦理程序相同,填寫《員工離職交接表》,(詳見附表4)按規定進行審批;
2、辦理停薪留職員工在約定的停薪留職時間期滿后需回公司上崗的,應提前一個月向公司報告,以便公司安排期滿后就業。停薪留職期滿后不能回公司上崗的,
必須在停薪留職約定時間屆滿一周內續辦手續,否則,公司視為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辦理停薪留職手續后,公司無義務為其保留原職位,停薪留職員工辦理復職手續時,公司按實際工作需要安排相關職位。
第八條、公司停薪留職人員待遇
1、停薪留職人員在停薪留職期間不再享受在職時的工資、獎金等所有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職期間個人檔案、工資關系、工齡可保留。
第九條、停薪留職期滿員工要求復職時,需填寫“復職申請書”,(詳見附表5)經原任部門負責人同意,管理部門審批,總經理核準后,方可辦理復職手續。
第十條、其他相關事宜,一律按《公司管理規章制度》辦理。
附則
本制度經總經理簽發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薪酬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 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與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 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與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與責任心。
2.4 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與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與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 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 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 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與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 集團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集團總經理;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副理級;五層級(E):主管級;六層級(F):專員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5.2 A、B、C崗位層級分別為八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六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鷗江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獎金
6.1 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與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 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 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公司D職級(包含D級)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 各類補貼:
6.5.1 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基于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6.6 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 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6.8 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7、試用期薪酬
7.1 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 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見習期薪酬
見習員工的薪酬詳見公司關于見習期的相關規定。
9、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與個別調整。
9.1 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根據國家政策與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與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9.2 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9.3 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與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 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1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10.2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10.3 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工資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 =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缺勤天數/20.83
10.4 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
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F、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1、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1.1上海戶籍員工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11.2非上海戶籍員工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審批后也可按上海戶籍員工同等標準繳納。
11.3其他非上海戶籍員工一律繳納上海綜合保險。
12、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集團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薪酬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為了規范xx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的薪酬管理工作,結合xx集團的組織機構調整工作和新的部門職能變化,特制訂本制度,并通過本制度保證xx集團薪酬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第二條本制度是xx集團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是員工獲得正當勞動報酬的保證,也是維持集團效率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體現了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在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評價的基礎上,本制度本著獎勵先進、鞭策后進、提高員工工作興趣和熱情的主旨,意在建立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第四條本制度以集團戰略為導向,強調薪酬的競爭力,通用人才薪酬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總部所有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
第六條除特殊注明外,本制度中的員工指除高層員工(總裁、副總裁)以外的所有員工薪酬總額構成
第七條薪酬總額由工資性收入、福利、總裁基金、預留薪酬四部分組成:
第八條工資性收入——指xx集團所有員工的工資性收入,包括:高管人員的年薪/年終效益獎、除高管之外其他員工的崗位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歷史補貼
第九條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業福利
第十條總裁基金——按一定比例從工資總額中提取,用于:
1)特殊職位薪酬的必要調整;
2)對特殊貢獻員工的特殊獎勵;每財政年度末由集團決策層提出下年度總裁基金預算額度,以及總裁基金使用方案;集團總裁擁有總裁基金使用的決定權;
3)核心員工的股權激勵基金
第十一條預留薪酬——按一定比例從工資總額中提取,依據集團年度人力資源計劃,對計劃招募員工預留的工資和福利額
第十二條薪酬總額是根據xx集團的企業發展戰略、年度經營目標、成本控制策略、人力資源市場、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等因素綜合決定的.
第十三條每財政年度末,依據xx集團年度經營業績、年度薪酬水平和薪酬總額、下年度經營目標,并參照人力資源市場、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變化情況,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資產管理部共同擬定下年度集團薪酬總額計劃,經xx集團總裁辦公室審定,上報公司董事會批準薪酬結構
第十四條集團高層(總裁、副總裁)薪酬包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具體發放辦法參見集團相關制度
第十五條員工薪酬由崗位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福利、歷史補貼構成
第十六條員工崗位工資根據崗位價值確定,是員工勞動價值的體現。每一崗位的崗位工資均有多個等級。
1)崗位工資分成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
2)除高管人員外,不同職級的員工崗位工資中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不同:中層管理人員(部長、部長助理)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為6:4;一般員工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為7:3。
3)固定工資按月發放,績效工資與考核結果結合方式參見《xx集團-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4)集團依據員工年度的考核結果調整該員工的崗位工資等級,具體調整原則參見《xx集團-員工考核管理制度》
5)員工試用期工資為崗位工資的80%,不參加績效考核;試用期結束后,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6)為激勵員工長期為集團服務和貢獻,保持并提高員工忠誠度,設立司齡工資,月度發放。司齡工資標準為:在xx集團工作年限x15元/年,至第十年結束,司齡工資保持在150元。
第十七條集團完成年度經營目標后,為體現集團業績以及對員工的關懷,可按照總裁辦公會確定的方案提取和發放年終效益獎金;效益獎金在每個考核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一個月內結算并一次性發放;對于考核期間離崗的員工,不發放效益獎金。
薪酬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保證公司的長遠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等級薪酬體系適用對象包括公司各職能部門中以常規性工作為特征的員工(包括享受年薪制員工、銷售人員、計件制工人及承包薪酬員工以外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等級工資制的薪酬構成為:
1、 基本工資;
2、 績效工資;
3、 獎勵工資;
4、 普惠的福利與保險;
5、 單項獎勵計劃;
6、 總經理特別獎
7、 其他。
第二章:等級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條:等級工資制共分9等37級。每個等級相對應的薪資點值見附表一。
第二條:等級工資共7系列,具體劃分見附表二。
第三條:每一崗位薪資等級的確定根據工作評價表進行評定,具體評價依據見“工作評價一覽表”。
第四條:等級制各崗位的工作評價工資額根據工作評價的結果得出,它的計算方法為:工作評價工資額= 點值 * 工資調整系數 * 工資率
第五條:工資調整系數的調整,主要根據職業勞動市場調查的實際數據和公司人力資源戰略需求確定,以保證公司內不同崗位的薪資收入水平符合內部公平和外部競爭的要求。
第六條:工資率的調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進行:
工資率的調整與公司的經濟效益掛鉤,隨動性調整,集團根據工效掛鉤及兩低于的原則進行調整。
第七條: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的總額根據工作評價結果得出,擬占工作評價所確定的工資額的70%,按月支付,即:基本工資=工作評價工資額*70%
第八條:基本工資的調整分為調職、調等、調級、調整工資率,具體調整方式為:
1、調職:根據調整(升 / 降)后所在職位的職等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2、調等:根據考核結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內調整職等,并按調整后的職等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3、調級:根據考核結果,在本職等內調整職級,并按調整后的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4、調整工資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進行調整;
第九條: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的總額根據工作評價結果得出,占工作評價所確定的工資額的30%,按月支付,即:績效工資總額=工作評價工資額*30%
2、績效工資的實際支付與前一個季度公司總體業績完成情況以及員工上一個季度的考核成績掛鉤,考核等級和相應的績效工資分配比例如下表:
(公司整體業績的完成情況的核算方法與年薪制員工的核算方法相同)
第十條:獎勵工資:
年度結束后,從當年經營中產生的凈利潤中提取15%比例 (包括年薪制員工的獎勵年薪及等級制員工的獎勵工資來源),并根據員工的年度考核結果進行發放。具體計算辦法為:
該崗位對應點值*薪資調整系數*年度考核系數
某崗位獎勵工資= *獎勵工資總額
Σ(崗位點值*薪資調整系數*年度考核系數)
2、員工年度考核成績為該員工各月份考核成績的綜合結果,年度考核系數見下表:
薪酬通知、獎金通知見附表三、附表四
第十一條:等級制員工的考核與晉級、晉等、晉職的關系:
1、 同一職等內,每經過一次年度考核為A 級(優秀)者,可以在本職等內向上晉升一個職級;當晉升到本職等最高職級以后,不再晉升職級,除非晉升到更高的職等;
2、 等級制員工的晉等以存在晉等空間為前提條件;等級制員工連續二年考核為優秀或連續三年考核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資等級已處于所在職等的最高職級,可晉升一個職等。
3、 根據考核結果和公司人力資源需求狀況,符合條件者可以晉職。具體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擬訂,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等級薪酬體系中各系列所對應的薪等空間是固定的(根據工作評價結果最終確認),不存在無限的晉級與晉等空間。
第十三條: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機制,凡發生不良事故者,根據所發生的不良事故等級,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具體細則另行規定。
第十四條:等級工資制員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福利和保險,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根據實際需要,建立與特殊貢獻、成本節約、不良事故預防、合理化建議等相關的單項獎,具體執行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對有特殊貢獻的員工,頒發總裁特別獎(或總經理特別獎)。
第十七條:其他:因政策及地區差異所造成的其他特殊的薪資項目,如外派補貼等。
第十八條:享受等級工資制員工,加班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有關病事假薪資核發辦法見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規定。其中,國家法定休假期間工資以基本工資為標準計發。 第二十條: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日。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附表一:職位等級薪酬體系職等職級表
附表二:職位等級薪酬體系一覽
(圖中所示等級區間僅為示例,具體結果根據工作評價和公司薪酬政策決定)
薪酬通知單
注:本通知單一式三份,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和個人各執一份。 附表四: 獎金通知書
注:本通知書一式三份,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和相關部門各執一份。
薪酬管理制度 篇10
一、總則
(一)通過有效的薪酬管理,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穩定員工隊伍。
(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激勵員工成長,提高后勤服務集團管理水平。
(三)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崗位的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有章可循。
二、制定依據
(一)依據集團的歷史、現狀和未來戰略發展定位的需要;
(二)依據同行業、同地區、同等職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據員工付出勞動量的大小;
(四)依據職務的高低;
(五)依據技術與訓練水平的高低;
(六)依據工作的復雜程度;
(七)依據年齡與工齡;
(八)依據勞動力和人才市場的供求狀況。
三、權責
(一)各部門經理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和決策權。
(二)人力資源部按此制度執行各崗位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三)人力資源部依此制度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四)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集團發展需要,及時對此制度進行修訂。
四、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一)薪資結構: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二)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
(三)績效工資根據各部門各崗位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四)補貼部分,有工齡補貼、學歷補貼、職稱補貼等。
(五)其它部分,主要包含全勤獎、扣款、獎懲等不屬
基本工資、提成和補貼部分的內容。
(六)特薪人員的年薪部分,結合集團的經營業績和其工作業績給予發放。
(七)年度績效工資的發放1、對于工作未滿半年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2、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3、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記過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4、對于年度累計曠工超過三天(含三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5、對于年度累計請假超過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6、對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績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五、試用期工資
(一)外聘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均為1—2個月。應屆生或其它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根據實際工作業績確定)。
(二)普通員工試用期工資一般不低于貴州省人社廳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轉正定級
(一)一般員工在試用期最后一個月15日前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報直接主管部門審批,其主管部門根據其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確定其是否應轉正,如轉正于當月20日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試用期內員工的工作表現予以審批,于當月25日前報集團主管領導審核批準。
(三)所有員工的轉正工作,都必須依以上流程和要求上報人力資源部。
七、薪假的相關規定
(一)請假類別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六種假別。
(二)八種假別中,有薪假為:工傷假、婚假、喪假、共三種假別。
(三)法定節假日包括:春節(7天)、清明(1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端午(1天)、元旦(1天)。
(四)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資按2倍執行。
(五)事假,每月不能超過4天;病假,一次請假不能超過30天,如確實是病情需要,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六)請假手續嚴格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權限報批,在假期未批準卻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八、考勤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工資核算員監督執行,各部門于次月5日前將員工考勤統計匯總,上報人力資源部。
3、員工請事假、病假、休息和離崗前必須填寫“工作交接單”,離崗人員與繼任人員做好工作交接,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4、員工外出前必須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未填寫者按曠工處理。
5、人力資源部將對考勤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年度考核內容之一。
6、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直至辭退處理。
7、如各部門考勤統計嚴重失實,被查實后,考勤員、部門負責人將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受到同等處罰。
九、薪資核算及支付
(一)各部門工資管理員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人員增減變動情況、工資發放明細表報人力資源部。
(二)每月10日前人力資源部將工資核算情況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完報學校財務部,每月15日前發放上月工資,以上工資核算時間,請各部門嚴格執行。
(三)從薪酬中直接扣除的款項:
1、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2、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3、與集團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4、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集團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5、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十附則
(一)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后勤服務集團人力資源部。
(二)本制度由后勤服務集團人力資源部制定,經集團領導批準之日起試行。未盡事宜,隨時修訂補充。
(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以前所有與本制度相沖突或違背本制度之處,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薪酬管理制度 篇11
一、公司體系的構成
工資:
每月固定工資——基準內工資+獎金
基準內工資:基本工資+職能工資+補貼+津貼+基準外工資
二、工資計算期間及支付日規定如下:
1、工資的計算期間從上個月26日起至當月26日止,并于每月28日支付。
2、采用工作績效工資制訂的計算期間,則從上個月的11日起至當月的10日止,并于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三、基于公司業績成長與社會經濟變動的考慮,或者員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資變動成為必要時,在與工會取得協議的前提下,可對員工的基本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實施定期加薪,但加薪決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時,可于下一個工資支付日追補。
五、下列員工不在定期加薪的范圍之內:
1、臨時工、公司特別制定工資的員工。
2、外聘人員。
六、凡具晉升資格者,則依照各等級所制定的標準實施升級加薪,并于升級后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七、下列情況應實施特別加薪,并在發布后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1、技術進步明顯并足以成為同事之楷模者,經由部門主管人員推薦及人力資源部評定后,認為其績效優良有加薪必要時。
2、任職于特殊職務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評定后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3、其他有優異表現的員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八、基準內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職能工資)、補貼(資格等級津貼和職位津貼)等兩大部分。
九、工齡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區別,制定“工齡工資參照表”,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實施調薪。若物價上漲時,工齡工資亦隨其比例變動而調整。
2、初次任用員工的工齡工資,除了第一年應依照“標準學年畢業工齡”的工資標準任用外,工作滿一年時,得依照“自然工齡”工資標準支付。
十、職能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績來制定員工的職能工資。若物價上漲,則職能工資額應隨之發生變動。
2、各等級的級職工資,以該等級的初級工資作為調升級職工資的標準依據。
3、員工晉級增資時,以晉級前的職能工資加上資格等級的晉到級加薪標準,晉級后的金額若不滿晉級的級職工資標準時,應以標準職能工資為基準。
十一、初任職位人員的工資規定如下:
1、新進員工的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及錄用年度作為畢業年度,其標準見表1:
表1新進人員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標準表
學歷標準工齡職能等級基本工資
研究生畢生25歲三等30級5000元
大學畢業22歲二等29級3000元
專科畢業21歲一等18級2500元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資,除考慮其學歷外,在衡量員工之間的工資均衡性后,再決定其任用工資標準。
3、初任工資標準,除依照公司規定辦理外,對于同行業間的工資標準也須一并考慮。
4、公司對于初任者的工資,可在10%的范圍內,依員工表現狀況來決定其增減。
十二、凡具有資格等級第五職等到第九職等及特別職等、一職等的員工,公司依下列資格等級給予津貼。
表2員工資格等級津貼表
資格等級特別職等
一職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
資格津貼10000元4500元3500元2500元
1500元800元
十三、凡負責管理及監督職務的員工,公司依下述規定支付職位津貼。
表3員工職位津貼支付表
職位主管經理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執行董事董事長
職位津貼500元8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
十四、基準外工資包括下列七項:
1、住宅津貼。
2、撫養津貼。
3、交通津貼。
4、派遣津貼。
5、特殊工作津貼。
6、外勤津貼。
7、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十五、住宅津貼是對因無自用住房而必須租賃房屋的職工所做的補貼,其標準按下列規定辦理:
1、需撫養家屬且住房人數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貼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員工不另行補助住宅津貼。
(1)居住于公司員工宿舍的單身員工。
(2)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貼者。
3、員工資格家屬撫養狀況有所變動時,應提出申請變更住宅津貼。具有或喪失津貼接受資格時,也應于事實發生日的當月(下一工資支付日前),根據申請事由辦理津貼增額或減額。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廠宿舍的員工,因地利之便居住于非直系親屬的家中者,每月給予100元的住宅津貼;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的員工亦適用此項規定。
十六、撫養津貼的規定如下:
1、撫養津貼是公司對于需負擔家庭生計,并提供撫養家屬最低生活保障的員工所補助的津貼,撫養津貼的標準如下:
(1)配偶的撫養津貼額,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屬(撫養人數以不超過4個人為原則),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撫養津貼或撫養家庭人數增加時,則需提出申請變更撫養津貼。津貼享受資格喪失或撫養人數減少時,也應于事實發生日的當月內
(下個工資支付日之前),根據申請的事由辦理津貼額的增減事宜。
3、員工親屬具備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撫養津貼:
(1)配偶。
(2)滿60歲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滿18歲的子女。
(4)身體殘廢且無工作能力的直系親屬(不受年齡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時在本公司工作時,按一人發給補助撫養津貼。
(2)員工本人為養子時,可向公司申請撫養津貼贍養父母。
十七、交通津貼的規定如下:
1、員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時,給予交通津貼,但以使用經濟合理的交通工具為限。
2、交通津貼發放的標準以通車單程距離達10公里以上的員工為給付對象,公司應以補助定期車票或一個月25日來回月票的金額為基準。
十八、員工奉命調駐外地執行勤務時,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貼:
1、經公司承認的房屋租金或旅館費用,可依實際費用的使用采取實報實銷的方式處理。
2、調駐津貼除作為補助員工的租賃費用外,另撥出基準內工資的5%作為員工調駐外地的開銷和補貼。
3、調駐津貼的計算,從調派到達之日開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貼支付的對象包括警備員和設備管理員,每月以補助600元津貼為基準。
二十、依據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對于規定時間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計算方式給付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1、規定工作時間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x8?5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2、一般工作時間外,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為止的超時工作津貼
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x9?0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3、規定工作時間為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應依下列標準支付津貼(單位:元/小時):
(1)自晚上十點至十二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x6?50=夜班津貼
(2)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x7?00=夜班津貼
4、第七職等以上的員工不予補助時間外工作津貼。
5、帶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則依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的方式處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則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不予扣除
工資:
1、行使公民權時。
2、調駐休假。
3、婚假。
4、喪假。
5、災害休假。
6、年度帶薪休假。
二十二、獎金的發放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并考慮到員工的表現,原則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兩次確定并發放獎金。
2、獎金的計算及發放依下列規定辦理:
(1)上期獎金。計算期間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于6月發放。
(2)下期獎金。計算期間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于12月發放。
3、從獎金計算期間開始到獎金發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職者,方有資格領取獎金。但對于屆滿退休者,應視其工作時間按日計算并發放。
4、員工若已達58歲,則其獎金在按一般計算方式計算出來以后,以其金額乘以80%作為獎金支付標準。
薪酬管理制度 篇12
人力資源管理在企業的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企業要想在發展中擁有良好的基礎與保障,就要建立較為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說,薪酬管理是人力資源管理中最核心的部分。企業的發展,離不開薪酬的良好管理,它不僅關系到每個員工的自身利益,也影響著企業自身的發展。因此,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必須緊緊抓住其中的平衡點,做到既能保證企業有良好的發展,又能使員工得到切實的利益,提高其工作效率。所以說,薪酬管理并不是一件簡單容易的工作,建立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是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
一、人力資源管理中需要薪酬管理
當今時代,各個企業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這就要求企業在發展中不僅要重視服務,提高技術,更重要的是要充分發揮人的作用。可以說,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力資源管理的好與壞直接關系著企業的興與衰,而在人力資源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薪酬的管理。薪酬管理是人力資源管理中十分重要的部分,離開了薪酬管理,企業的競爭力就會大大削弱,不利于企業的發展。因此,只有建立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才能使員工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使其發揮出真正的技術水平,從而更好地為企業服務,同時,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到企業,,降低其員工流動性,增強企業的競爭力。所以說,薪酬管理是企業管理中十分重要的部分,也是一個企業謀求發展創新必不可少的部分。
二、人力管理中存在的與薪酬管理有關的問題
就當前而言,盡管絕大多數企業都已建立薪酬管理制度,但薪酬管理依舊存在一些問題,例如:
1、缺乏先進的管理理念。用薪酬來提高企業員工的工作效率是薪酬管理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但是很多企業的薪酬管理并不完善,在考核中存在一定的問題,使得薪酬分配缺乏公平性,從而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下降,造成企業利益降低。
2、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給員工的薪酬與經濟的發展不相匹配。企業如果要擴大生產規模,獲取更高的經濟效益,就要吸引更多的人才。然而,不少企業給員工的薪酬比平均水平還要低,使得優秀人才不愿前往工作甚至主動辭職,這就使得企業的發展越發困難,沒有競爭優勢。
3、許多企業在薪酬管理中遇到了一些比較棘手的像薪酬體系不完善等問題,不利于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嚴重制約著企業的發展。
三、薪酬體系設計的原則
1、薪酬管理指標要體現關鍵性原則薪酬考核指標多且雜,而且很多方面難以用定量的方法去量化,考核的時候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必須運用關鍵性指標法,在眾多的指標中選擇幾個關鍵性的指標作為評價標準。這樣不僅可以讓員工和管理者明白考核的重點和努力的方向,而且也可以簡化薪酬管理的工作,降低薪酬管理的成本。
2、薪酬管理的關鍵是公平、公正和公開薪酬管理的實施就是為了激勵員工在更大程度上獲得成功,如果企業的薪酬管理實施沒有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那么就會讓員工對薪酬管理喪失信心,薪酬管理的推行就會十分困難。同時,薪酬管理的標準、活動和結果應該公開,讓被考核者明白具體的操作過程和考核的結果。
3、薪酬管理應該強調全員參與從薪酬管理的基本流程來看,無論是組織目標的確定、崗位職責的制定、薪酬計劃的制定,還是薪酬的評價和反饋、薪酬的改進都離不開管理者和下屬的共同參與。從360薪酬考核法來看,薪酬管理不僅僅是考核者和被考核者的事情,還應該讓同事、上司、顧客等參與到薪酬管理的過程中來,保證薪酬考核結果的全面性。
4、薪酬管理應該是一個持續優化的流程通過薪酬管理旨在不斷對組織的業務流程、員工素質等方面進行優化,進而更好地實現組織的目標。薪酬管理流程中對薪酬的評價、反饋和薪酬改進就是為了實現薪酬的持續改進,改善企業原有運營模式的缺點和不足。
5、在薪酬管理中要重視薪酬溝通的作用薪酬溝通是指在實行薪酬管理的過程中管理者和員工之間要多進行信息的交流和溝通,及時反饋信息。薪酬溝通可以通過正式的溝通渠道進行,包括書面報告、會議、正式的面談,也可以通過非正式溝通渠道進行,包括非正式的集會、走動式管理、電話、郵件等形式。
6、薪酬管理應該和人力資源的其他模塊結合起來使用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招聘、薪酬管理、薪酬管理、培訓與開發和勞動關系管理作為人力資源的六大模塊,相互之間是有聯系的,不是孤立的,因此,不能把他們分開來看,必須要結合起來使用。前一項工作的成功實施為后一項工作的實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薪酬管理作為六大模塊的核心,可以促進員工個人的發展和組織薪酬目標的實現,但是,如果沒有其他模塊的配合,薪酬管理的作用也是沒有辦法發揮出來的。
四、改善薪酬管理制度的建議
就薪酬管理制度在當前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我認為,在以后的發展中,企業應當糾正其中的錯誤,改善薪酬管理制度,為此,應當從以下幾點出發:
1、企業薪酬管理應當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合理,我們前面說過,良好的薪酬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所以,若要使企業做到更快更好地發展,就要構建合理的`薪酬體系。在構建過程中,必須要保證其盡可能的公正、公平與合理。其中,就公平來說,它有兩層含義,一個是外部性的公平,另一個則是內部性的公平,其中外部性公平的意思是企業給員工的薪酬在社會以及整個行業中相對公平,而內部性公平則是實現企業內部薪酬的相對公平。當然,企業也要盡可能地使員工的薪酬與其他企業相比具有足夠的優勢,這對于吸引更多的人才具有重要意義。與此同時,企業在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時,還要考慮一些其他的問題,除了要實現公平、公正與合理性之外,還應關注社會與整個行業的整體薪酬水平。而且,在今后的發展中,企業應認識到薪酬制度上的差別,以便更好地發展。
2、應不斷完善績效考核制度。企業要想得到更好的發展,就應不斷完善績效考核制度。企業在發展中,應當把員工的薪酬與其工作勞動量與其工作質量密切結合在一塊,努力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其實際作用。在員工剛進入企業時,他們對工作都懷有極大的熱情與信心,如果他們在努力了一段時間后在薪酬方面沒有得到預想的薪額,他們的工作效率就會降低,工作積極性也會降低,不利于企業的發展,因此,企業應當對此種情況有一個比較清醒的認識,構建起良好的績效考核體系,制定完善的獎懲制度,區別對待業績好與差的員工,這樣才能使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
3、政府要進行一定程度的干預。在社會的經濟發展中,企業是其良好發展必不可少的部分,其薪酬管理制度的構建與完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外部環境的干預。因而,政府不能僅僅只是做一個巡夜者,而應該對企業進行一定程度的干預,特別是那些國有企業,可以說,政府合理的干預對于經濟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關鍵的作用。對于某些國有企業,政府需及時靈活地進行干預,讓其真正適應于變化著的市場,做到又好又快發展。所以說,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對于企業完善人力管理體系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在競爭激烈的今天,企業若想要實現良好發展,就必須招納眾多的人才,并且使其保持工作積極性,所有這一切,都是在薪酬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下才實現的。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對企業員工的能力做合理的分析,力爭讓其在合適的崗位發揮其真正的作用,實現其真正的價值。這樣才能使企業獲取更高的經濟效益,在競爭中具有更多的優勢,使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
薪酬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規范有序的外部勞務隊伍管理運行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以及公司關于勞務隊伍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確保企業依法有效利用社會資源、促進企業又快又好發展,維持協作隊伍人員穩定,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依據《勞務合同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農民工工資支付原則
1、農民工工資納入合同條款的原則。
2、優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則。
3、由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和財務人員代為直接發放的原則。
4、及時、足額發放的的原則。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工程標項目部勞務人員。
第二章工資支付
第四條農民工工資標準的制定。
由合同部與勞務人員商定,報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備案。對工作優秀、做出重大貢獻的勞務人員,除工資正常支付外由項目部酌情給予獎勵。
第五條支付細則
一、每月20日前,合同部將當月農民工工資支付清單一式兩份報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及財務部,清單內容包括應支付農民工姓名、工資支付標準。
二、由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牽頭,財務部、合同部共同對勞務隊伍作業班組的人員數量對照身份證進行核準、落實。
三、每月25日-30日,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財務部進入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直接發放工資,勞務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領取當月工資,并在簽收欄簽字,簽字后的工資單正、副本交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一份存檔,財務部留一份備案。
第六條原則上不允許拖欠勞務工資,待工程結束后,辦清一切手續后,一次性結清勞務工資,保障勞動者權益。
第七條為便于農民工工資發放與管理,由合同部責人員招聘、選用的勞務人員要及時簽訂《勞務用工合同》,并將勞務人員分班組建制,合同甲方為項目部;乙方由勞務人員本人簽字,報項目部備案。
第八條保障措施
一、每月簽字后的工資單,在項目部及勞務人員駐地進行公示。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留存備案。
二、每月30日前,合同部把發放農民工工資報表及時報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部,匯總各項目發放情況后及時向項目部主管領導匯報。
三、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四項基本措施。
四、為了保證工人工資得到保障,我項目部單獨開設了農民工調查小組。專門調查解決農民工拖欠、糾紛等現象,一經發現項目部將對其嚴厲處罰,做到“工程清工資清”,決不拖欠民工一分錢。
五、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承諾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各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資問題的要求,我公司承諾:決不出現拖欠民工工資。
具體措施為:
1、項目部與所有民工簽訂勞動合同。
2、開設專門帳戶,由項目部財務派專人專管,保證工程款的專款專用。
3、根據工程進度計劃,讓合同部制訂出民工工資支付計劃表。
4、將農民工工資的支付情況納入項目經理部的各項考核指標中進行統一考核。
5、嚴格按行政主管部門規定,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如果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現象,無條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處罰。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九條組織機構
農民工工資發放實行兩級機構管理。公司設置農民工工資管理部,項目部相應成立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設主任1人、成員1人,在公司農民工工資管理部的整體指導下開展各項工作。
第十條管理職責
一、項目部設置農民工工資管理部負責公司農民工工資管理全面工作。
二、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
1、建立健全勞務人員管理和勞務工資發放制度。
2、建立健全勞務人員管理各項臺賬。
3、及時上報勞務人員管理的各項信息及報表。
4、負責本項目勞務人員的考核、考評工作。
5、協同各部門做好日常勞務人員管理及基礎資料整理工作,迎接公司定期檢查考核工作。
第十一條相關要求
一、項目部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配備的電腦、照相機等必要辦公設備,以使工作正常開展。
二、項目部按要求做好每月農民工工資發放的影像資料并保存。
三、必須配備一名財務人員,負責農民工工資發放及管理工作。
四、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納入年度協作隊伍考核及項目部評先爭優工作。
第四章考核評價
第十二條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工作實行項目部考核。
第十三條項目部考核。
一公司農民工工資管理部對項目部進行考核評價。
二考核評價內容
1、項目部組織機構健全,有農民工工資管理辦公室且人員配齊,辦公設備配全。
2、農民工管理辦公室基礎資料齊全,臺帳建立清楚。對勞務人員工資發放,拖欠情況等問題底數清淅。
薪酬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薪酬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是企業經營與發展的需要,是應對外部競爭和內部激勵的有效手段。為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要求,結合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薪酬管理原則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以及根據激勵、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
第三條 薪酬增長機制
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長要建立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薪酬增長機制。
薪酬總額的確定要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
對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的確定在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展現來確定,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發展急需的高級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工資水平高于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四條 根據聘任、管理、考評、薪酬分配一體化的原則,直接聘請的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企業人力資源部管理,并實行統一的等級工資制度。
第五條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正式聘用的員工;
第六條 職能分工
1、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根據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提出本制度的制訂與修正原則,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則方案;組織討論并批準本制度的實施。審批人力資源部上報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調整方案。
2、人力資源部
負責組織本制度的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的解釋,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根據本企業各部門上報的考勤、考核資料,計算工資與獎金;
負責組織和指導各部門擬訂薪資年度預算;
負責審議各部門提出的員工薪酬調整議案;
負責提出各部門員工薪酬調整方案,并上報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一條 薪酬構成、薪酬分類及適用范圍
1、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于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性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企業薪酬包括:
崗位工資:根據崗位職責、工作強度、工作條件等評價要素確定;
工齡工資:根據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確定;
學歷/職稱工資:根據員工取得的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職稱確定;
提成工資:銷售人員銷售業務提成;
獎金:經營管理獎、以及其它單項獎金;
津貼/補貼:包括加班津貼、特殊工種津貼等;
福利: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生育保險等。這部分公司為員工提供的福利也是公司提供給員工的薪酬,個人部分由員工承擔公司代扣代繳。
2、薪酬分類及適用范圍
適用崗位:全員。
薪資模式:薪資=崗位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提成工資+津貼+獎金。
第二條 薪酬管理標準
1、崗位職級工資
銷售人員基本工資:800元/月,保底任務X萬元
團隊總監基本工資:2080元/月,團隊任務XX萬元/月,完成團隊任務享受管理津貼0.5%(全轄)。
前臺客服基本工資:1380元/月。
前臺主管基本工資:2080元/月。
2、工齡工資
2.1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
2.2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連續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5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10年后不再增加。
3、學歷/職稱工資
學歷工資根據員工的學歷確定。學歷以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為準,一個人同時擁有多個學歷時,取其最高等級相對應的資歷工資。制定本補貼為鼓勵員工進修更高學歷。大專50元/月,本科100元/月,碩士300元/月,博士600元/月。
4、提成工資
銷售人員提成: %。
前臺客服提成:前臺客服自有業務提成按銷售人員當月傭金標準執行。
5、津貼/補貼
員工午餐補貼同每月工資一同發放,工及其它未上班的職員,應按天數扣減補貼金額。按實際上班天數給予10元/天。
6、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成績優異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三章 定薪
第一條 新進人員定薪
1、新員工入職根據各崗位不同要求確定試用期1—3個月,按聘用崗位的崗位職級標準計薪,試用期內享受崗位基礎加一級崗位職級/能級/技能工資。試用期滿,經考核技能滿足本崗位需求正式錄用后,納入定級考核,確定職級等級。
2、對于較優秀或特別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據市場價格給予破格定級,或者招聘時有薪酬協議的按協議執行,但均須報權限領導批準。
第二條 在職員工定薪
1、規范定薪:
(1)公司根據基層管理人員工作崗位、個人能力、業績成果核定其能級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崗級,技能等級、績效考核結果,按相應標準,由用人部門提請,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后確定;
(2)公司本部基層管理人員級薪酬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對于特殊人才或人員的工資標準,由董事長批準;
2、人員薪資調整:每年1月份,各部門根據上一年的人員績效考核成績及新一年的工作目標、任務對人員進行優化組合,對于被優化出來的人員及新一年的人員缺口,以書面形式報人力資源部備案,進而確定薪資;
3、對勝任崗位工作的人員,可根據勝任程度按薪酬等級表中相對應的工資標準上下浮動1-2個薪級確定薪資等級;
4、對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的人員,而本部門又無其他崗位合適的,原則上作為待崗處理,待崗時間至勞動合同期滿,待崗期間只發放基本生活費(即,基本工資),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額,在合同期內出現空缺崗位的,待崗人員可申請參加競爭上崗,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第四章 薪資調整
第一條 個人薪資調整
1、個人薪資調整主要指員工薪酬級別和所得的調整,在下列情況下進行調整:
(1)崗位調換。在崗級不同的崗位調動,薪隨崗變。
(2)職務晉升。責任變化,崗動薪變,按新崗級計薪。
(3)工齡增加。連續工齡增加,增加的工齡津貼。
(4)績效變化。業績表現突出或業績下降,進行調整。
(5)特殊調整。
2、無變動的個人薪資等級調整:
部門或個人申請調薪的,必須通過相關考核,按照薪酬等級調整審批程序,經各級管理人員審批后調整。
3、于崗位變化的個人薪資調整:
4、薪資調整后的計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當月按原等級計算,15日之前生效的,當月按新等級計算。
第二條 全公司普調
1、薪資普調: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績效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
根據經營狀況和薪酬戰略,薪酬整體調整決策和調整幅度由集團總裁提出,報董事會批準。
2、有下列情況者,無資格參與薪資普調:
(1)病假、事假、工傷假、產假等累計超過一個月者;
(2)曠工一天及以上者;
(3)該年度受到重大處罰或記過一次以上者;
(4)加薪實施日前離職者。
第五章 薪酬組織與發放
第一條 薪酬策略
本司董事長負責提出整體薪酬政策方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負責提供具體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組織薪酬調整工作會議,報請公司人事與薪酬委員會審議,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第二條 薪酬調整工作會議
主要討論崗位工資級別調整、年終效益獎金方案、特殊獎金發放等有關薪酬激勵的問題。
第三條 薪酬發放
1、薪資計算
(1)薪資計算項目
月薪酬=(崗位基礎工資+職級工資+獎金)-(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月薪酬=(崗位基礎工資+能級/技能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津貼)-(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月薪酬=(崗位基礎工資+提成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津貼)-(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月薪酬=(計件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津貼)-(各項個人應繳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其它扣除項目)。
(2)考勤管理
薪資計算的考勤期間為自然月,在每月的前3個工作日,由行政部行政專員提交考勤機中存儲的當月考勤數據,人力資源部員工結合當月人員請假情況,匯總考勤報表,并通知各部門經理確認;考勤確認的時間不得超過1天,人力資源部員工在每月的第5個工作日前回收考勤確認表。
(3)提成/計件工資的計算
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為各部門計算計量工資的時間,必須在第6個工作日將計算好的計量工資表提交到人力資源部;每月第6-10個工作日為薪酬員工匯總,計算提成/計量工資時間。
(4)員工請事假時工資計算,以崗位工資與技能工資之合作為計算基數。
(5)員工社會保險繳納、病休、工傷計算,以崗位基礎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崗位基礎工資低于當地社會保險最低繳納標準的,按社會保險最低繳納標準執行。
3、各種休假的支付標準
(1)病假工資的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發標準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制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工資管理辦法》,根據員工為公司服務年限制定相應的病假工資標準,員工在醫療期內,按照規定的醫療期限及病假工資標準,享受相應的享受相應的病假工資。
(2)事假工資的計發
事假以月考勤報表為準,按所休事假天數扣除相應日工資。
3、其它休假各類工資的計發
參照國家關于休假期間員工應該享受的相關福利待遇,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相應的薪酬管理細則,報批后實施。
(1)婚假:婚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2)喪假:喪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3)產假:產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4)陪產假:陪產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5)年假:年假期間按崗位工資發放,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按天數扣除;
(6)工傷假:按照國家有關工傷管理相關規定支付相應的傷殘津貼和補助。
2、工資審批
(1)薪資必須由公司董事長批準后方能發放,以下稱工資批準人;
(2)薪酬員工完成薪資計算并形成“工資表”后,一并提交人力資源部部長、財務部部長,然后交工資批準人審批,審批完畢后交財務部出納人員
(3)所有中間審核人,批準人的工作完成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4)如每月15日前工資批準人因出差不在公司,“工資表”由財務管理部審核后征得工資批準人同意可先行發放,待批準人返回后補簽。
3、薪資發放
(1)薪資發放日期:每月15日發放上月薪資,如遇周末/節假日,則提前發放。
(2)未辦理工資卡的員工,必須由本人攜帶有效證件到財務部提取;
(3)因計算錯誤造成員工薪資不符的,將在下月發放的薪資中補扣;
第四條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員工個人工資所得稅;
2、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統籌保險費用;
3、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4、員工違紀罰款及應個人故意或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其他款項及費用;
第五條 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實際工作日數實發工資月工資標準當月應出勤天數
第六條 一次性結清工資
員工有下列情形應由員工本人向本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15天內一次性結清工資。
1、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
2、公司認可的其他事由。
第七條 薪酬保密
1、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所有經手薪酬信息的員工必須保守薪酬秘密。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將公司的薪酬方案、標準、管理辦法以及員工個人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
2、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必須加強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 員工對薪資產生異議時可以提出書面申請,行使薪資請求權,但自發生之月起叁個月內未行使則視為棄權。
第二條 本制度規定的薪資為稅前薪資。
第三條 本規定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解釋。
第四條 本規定從 年 月 日起開始實行,自本制度實行之日起原有有關工資管理的制度或規定停止使用。
第五條 公司如需根據本制度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時,需要提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本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經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如有其他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以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裁定結果為準。
薪酬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通過有效的薪資體系設計,激勵員工提高功效,穩定員工隊伍。
第二條:本規定的執行本著公平、公證、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通過有效的晉升通道,使薪資真正成為激勵員工成長,實現公司經營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條:本規定試用與所有崗位之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使薪資體系的各環節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權責
第一條:各部門部長有對本部門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權。
第二條:財務行政部按此規定執行各崗位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第三條:財務行政部依此規定對特別調心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第四條:財務行政部根據社會和公司發展需要,及時對此規定進行修訂。
第三章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第一條:行政人員的薪資結構為: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他;
第二條:行政辦公人員加班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計算。
第三條: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
第四條:績效工資按基本工資的30%為基數,依據各系統各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公司財務行政部每年組織一次晉升評定。晉升評定,每年由財務行政部統一組織。每年績效考核總成績在270分以上者,均有資格填寫晉升表,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五條:通過評定者,即可按相應級別在下個月的工資中統一調整。成績不合格者,根據成績或不能晉升,或降級,若降級工資同樣在下個月工資中調整。
第六條:每到晉升月份的薪資調整,由財務行政部統一報總經理簽批執行。
第七條:管理層人員的晉升,可根據公司的發展和工作業績考評及時調整,不要求必須統一評定。
第八條:補貼部分:有工齡補貼、學歷補貼、職稱補貼等。標準如下:
1、職稱,職稱補貼分中級、高級,必須由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勞動部認可的,主管以下人員享受,每月分別給予補助40、60元。
2、學歷,學歷補貼分中專、大專、本科以上,每月分別補助5元、10元、15元。
3、工齡,自海益公司成立起,員工進本公司滿一年后從第十三個月開始,可享受每年每月20元的年功薪資補貼,但月年功薪資補貼額度最多不超過100元。
第九條:其它部分,主要包括全勤獎、扣款、獎懲等不屬于基本工資、提成和補貼部分的內容。
第十條:特薪人員的年薪部分,結合公司的經營業績和其工作業績給予發放。
第四章試用期
第一條:外聘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均為1-2個月。應屆生或其它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根據實際工作業績確定)
第二條:使用期間不享受所有補貼
第三條:在生產部門特殊工序試用的員工,試用期內即可享受補貼。其它任何崗位的試用員工均不享受試用崗位的補貼。
第五章轉正定級
第一條:一般員工試用期最后一個月15日前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報直接主管審批,其主管根據其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確定其是否應轉正。如可以轉正于當月20日前報本部門負責人、財務行政部簽批。
第二條:財務行政部部根據試用期員工的工作表現予以審批,于當月25日前報總經理核準定級。
第三條:所有員工的轉正定級工作,都必須依以上流程和要求由財務行政部統一上報,凡出現越級上報者,財務行政部將對責任主管罰款50元。
第六章有薪假的相關規定
第一條:公司將請假類別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嫁、產假、喪家、等六種假別。
第二條:六種假別中,有薪假為:工傷假、婚嫁、喪家、共三種假別。
第三條:法定假日包括:春節(3天)、端午節(1天)、五一(3天)、中秋節(1天)、十一(3天)、元旦(1天)
第四條: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資按2倍執行。
第五條:事假,每月不能超過4天;病假,一次請假不能超過30天,如確實是病情需要,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第六條:請假手續嚴格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權限報批,在假期未批準卻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第七章薪資核算流程
第一條:各系統考勤員于每月2日前將上月考勤報財務行政部。
第二條:每月6日財務上報部門考核評定表;生產、營銷相關負責人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將所有考勤評審并制作工作表,報財務行政部審核。
第三條:每月8日前,財務部審核完畢。
第四條:每月10日財務行政部將工資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完報財務部負責。
以上工資核算時間,各部門嚴格執行,出現工資延誤時,對責任人和責任主管各罰款50元。
第八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按國家相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和其他保險。第二條:為一線生產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第三條:為員工辦理落戶手續。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財務行政部。
第二條:本制度為大連海益海洋石油裝備有限公司的制度性文件,各系統必須執行。如需修改,必須由財務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加蓋公司公章后方可。
第三條:此管理辦法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試行。未盡事宜,隨時修訂補充。
薪酬管理制度 篇16
為了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潛力,最大限度的調動全體員工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力的促進公司和諧、穩定發展,根據有關政策、法規,結合公司現行工資制度及生產經營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實施的基本原則:
1、以崗定薪,注重實際,挖掘潛力,實現共贏
二、績效考核工資的構成:
1、崗位工資。崗位工資是員工工資的主體,根據工作崗位的職責范圍、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工作環境、技術含量等因素確定。由基礎工資和考核工資兩部分構成。
(1)、基礎工資:是員工取得勞動報酬的保底工資,占崗位工資的60%。
(2)、考核工資,績效考核工資:是員工工作績效的掛鉤工資。由各單位根據崗位職責確定工作目標,進行量化定性,并結合員工月度總體情況按百分比進行量化考核。每月三日前上報至辦公室,由辦公室進行審核匯總。
2、職稱技能工資。主要體現技術、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高級技術職稱:200元/月,中級技術職稱150元/月,初級技術職稱100元/月。
3、工齡工資:按員工在本企業實際工齡計算。五年以上每月10元/年。一年以上,五年以內每月5元/年。
4、通訊費:高級管理人員150元/月。中級管理人員100元/月。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個別重要崗位的職員每月給予30--50元通訊補助。享受通訊補助的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狀態,以便隨時保持工作聯系。
三、勞動時間:
1、實行8小時工作制,每周帶薪休假一日。各單位做好調配,不能影響工作。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帶薪休假。
四、績效考核工資管理辦法
1、辦公室是公司人力資源的歸口管理部門,每月三日前匯總公布上月考勤情況,每月五日前匯總月度績效考核情況。每月六日前核造工資表,辦公室主任核查。報公司賬務部、財務總監審核后,由副總經理、總經理簽批。
2、基礎工資實行日工資制,與月出勤天數掛靠。
3、績效工資
(1)員工考核工資由各單位考核匯總,上報總經理辦公室審核。
(2)中層以上干部由辦公室考核匯總,副總經理審核。
4、技能工資。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其他有關單位配合。對申報執行技能工資人員的信息材料進行核實,并組織考評,考評合格人員上報總經理予以聘任,聘任后方可享受職稱技能工資。月度執行時,出勤滿20天者執行,20天一下當月取消。
4、通訊費按崗位核,月度出勤天數20天以上執行,20天以下取消。
五、績效工資調整
1、易崗移薪,崗位變動、執行新崗位工資。
2、根據公司經營和效益情況,結合當地消費指數,按人均基本工資額5―8%比例予以普調。年度考評按80、70、60分為基準,分別按150元、120元、100元三檔予以普調,60分以下不予普調。
3、對公司經營和發展做出突出貢獻者,每年按員工總數10%比例,進行表彰獎勵,在工資普調基礎上,再加上100元/月,執行期為一年。
薪酬管理制度 篇17
1.本制度的目的建立合法、規范、有效的薪酬福利體系。建立適應公司參與市場競爭、體現員工貢獻價值、能夠有效激勵員工的薪酬福利機制。促進“企業價值與員工價值共同提升” ;理念在公司的貫徹實施。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信諾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全體員工。有關領取務工、顧問費的人員不適用績效獎金、年度獎金、福利、假日等條款。
3.定義本制度所指薪酬福利包括按月員工的基本工資;根據員工個人工資業績考評結果發放的`的年度獎金;根據《員工手冊》獎懲條例給予的單向獎金及總經理特別獎勵;法律規定的社會保障、住房公積金;公司提供的過節費、勞動保護費、防暑降溫等其他補充福利;公司為骨干員工提供的股權激勵等其他特殊激勵。
4.職責分工
4.1信諾總經理
4.1.1初步核定公司的年度薪酬總額、薪酬idu/薪酬調整方案等提交董事會討論/決策.
4.1.2審核、決定薪酬結構的局部調整;審核、決定內部年度獎金分配方案;審核、決定部門經理的績效獎金和年度獎金系數;審核、決定單筆超過20__元的各項單項獎金及總經理特別獎
4.1.3核準月度薪酬總表及明細表、總額范圍內的各項單項福利費明細表、新入公司成員的薪酬、總監以下員工的薪酬調整等。
4.1.4公司總經理有關薪酬審批的權限僅可授權于主管人力資源工作的領導成員,不可授權于其他領導成員。
4.2人力資源部
4.2.1是負責公司薪酬福利工作的唯一部門負責擬訂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和流程執行經過董事會或總經理審批的薪酬與政策/制度和決策。
4.2.2進行調整調查/內部薪酬分析,提出有關薪酬總額、薪酬結構、薪酬等級、薪酬水平調整的建議報總經理或董事會審核后執行。
4.2.3根據公司業績、各部門業績提出年度獎金分配、績效獎金的系數等級調整建議報總經理審批;
4.2.4根據新入職員工情況,與用人部門協商提出薪酬建議,根據主管領導及用人部門建議對在崗員工提出薪酬調整建議報總經理審批。4.2.5按時發放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年度獎金;繳納公司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發放其他單項獎金、補充福利;代扣代繳員工薪酬的有關稅款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4.2.6按照員工關系管理制度,進行有關薪酬溝通工作。
4.3各部門經理
4.3.1提出本部門年度崗位、人員、職級計劃,有人力資源部復核后報公司審批,作為分解本部門下年薪酬總額的依據;對經過批復的本部門年度薪酬總額負責。
4.3.2在公司核定的各級系職級薪酬參考范圍內會同人力資源提出新員工薪酬建議;根據員工績效考評結果提出績效獎金發放系數建議;根據員工能力和業績表現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調整薪酬建議。
4.3.3根據公司核定的部門獎金總額,按照公司制定的分配政策和員工績效結果提出本部門內部分配的具體建議。
4.4薪酬核定權限按照逐級核定原則進行;總經理提出其他領導成員薪酬、獎勵建議報董事長批準;人力資源部經理向主管領導提出各部門經理、副經理薪酬、獎勵建議,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提出下屬員工薪酬、獎勵建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調整后保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無薪酬核定權限。
薪酬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主任:董事長成員:總經理、財務行政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
劃分蘇州嘉坤泰商貿有限公司集團所有崗位分為4個層級分別為:
A等,基本工資2500;
B等,基本工資4000;
C等,基本工資6000;
D等,基本工資10000。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各類費用報銷+崗位津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每月各類費用報銷:
A等,通訊費100,交通100,午餐費200;
B等,通訊費200,交通200,午餐費200;
C等,通訊費300,交通300,午餐費300;
D等,通訊費500,交通500,午餐費500(經股東會決議,根據公司發展情況,予以期權獎勵)。
注:銷售人員本月度費用報銷依據其工資等級及上一月銷售績效考核決定。
6.3崗位津貼:為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員工工作年限及本年度績效考核核定,從下一年起加入員工薪酬,逐年累加直至達到下一個工資等級為止。
6.4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5業務提成:銷售提成分成四個部分:
1、基礎提成:任何員工只要介紹客戶發生銷售額,即可獲得銷售額2%的提成;
2、維護提成:銷售員工有效維護客戶,可在銷售發生額上額外提成1%作為維護提成。
3、管理提成:銷售主管可以在指定商品的銷售總額上,提成1%作為管理提成
4、臨時計劃獎勵:臨時計劃獎勵由銷售部負責人制定具體計劃,上級領導批核,是具有實效性的計劃獎勵,不計入員工基本工資,在規定時間后停止。
6.5.1公司員工對于豪客酒行進口紅酒、賴茅、土特產、有機商品、家具用品、雅致生活具名卡等指定業務范圍的銷售,可獲得2%的基礎提成,具體范圍見《公司銷售范圍》。
6.5.2公司員工對于指定業務范圍外的酒類銷售,按5元/瓶提成。
6.5.3公司員工對特定產品的銷售有效銷售額可享受上述業務提成,并且在該筆交易發生中若公司員工將客戶交由銷售部員工進行維護,則銷售部員工只要對該客戶進行有效維護即可得到銷售額的1%作為維護提成。
薪酬管理制度 篇19
隨著高校辦學經費的多元化和畢業生就業分配自主權的擴大,高校薪酬結構和管理機制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高校基本薪酬制度在改革的過程中還存在工資總體水平偏低,分配平均主義傾向嚴重,重經濟性報酬輕非經濟性報酬,考核、晉升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因此,要構建內具公平性、外具競爭性的薪酬管理制度,就需要建立國家宏觀調控,適合高校教師職業特點的自主分配的薪酬制度;建立經濟性搬酬和非經濟性報酬并重的薪酬模式;改善酬薪結構,建立清晰化、簡單化的薪酬項目;實行嚴格的招聘、考核、晉升制度;健全福利制度。
薪酬是集體對員工所做的貢獻,包括他們實現的績效,付出的努力、時間、經驗與創造所付給的回報或答謝。為了使高校教師的積極性和潛在能力得到最佳發揮,就必須建立符合高校自身特點的薪酬管理制度和與之相適應的薪酬管理體制。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高校的薪酬制度和管理體制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由于受諸多因素的制約,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和完善。
一、高校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目前,由于辦學經費的多元化和高校畢業生就業自主權的擴大,我國高校普遍實行國家工資和校內津貼相結合的分配制度。經研究發現,現行高校薪酬制度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1.工資總體水平偏低。有調查表明,我國高校中月收入低于2500元的教師占23.47%,中青年教師中月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約占65.20%。以上所指的收入是教師各項收入的總和,其中,固定的基本工資所占的比例不到一半。可以說,近年來,高校教師的薪酬雖然有了較大增長,但總體上仍然處于中等、中等偏下的水平。而在西方發達國家,高校教師的收入水平都屬于中上等水平。一方面,教師的生活條件優裕、社會地位高,吸引著大批的人才進入教師隊伍,這不僅抬高了教師的進入門檻,同時也增加了教師間的競爭。另一方面,可以保障教師不受生活和市場的影響而專注于科研和教學。
2.分配平均主義傾向嚴重。高校收入分配的平均主義主要表現在職務相同的教師在國家工資和地方性津貼上的差距甚微;高校優秀人才的薪酬水平與社會平均薪酬水平差距較大。這就使得教師搞好科研和教學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得不到激發,有悖于薪酬的激勵功能,直接影響了高校教師的整體質量,制約了高等教育效率和效益的提高。在校內津貼上,各個高校雖然順應新形勢紛紛開展分配制度改革,實行“任課教師課酬制”和“管理人員工作崗位津貼制”,但不同工作崗位津貼的差距不足以反映相應工作崗位的責任與義務,而課時津貼更難以拉開教師的薪酬,因為在一般情況下,教師的排課都是比較均衡的。另外,不同專業的教師也未能因各自專業的具體情況(市場的供求矛盾、市場價格等)而享受不同的待遇。處于相同工作崗位、有著不同工作質量的教師的薪酬差別也難以得到體現,或多或少存在“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近年來,高校雖然已加大了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但是由于工資的剛性在高校十分突出,傳統的“均貧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觀念仍根深蒂固,在新的平臺上又出現了平均主義的現象,不僅內部公平無法保證,而且外部公平考慮不夠。根據收入均等化理論,人們有一種向能夠獲得高收入的職業或地理位置流動的趨向。一旦以平均來犧牲公平,使教師潛在收益大于成本,就會出現教師大幅度流動的情況,從而喪失高校教師應有的凝聚力與向心力。
3.重經濟性報酬輕非經濟性報酬。非經濟性報酬包括工作興趣、環境、挑戰性、人際關系等非貨幣形式的報酬,非經濟性報酬對高校教師的激勵作用是不可替代的。而我國高校的薪酬體系中普遍存在經濟性報酬的比重太大,工資與獎金的高低成為衡量教師工作表現的一個直觀尺度。這無疑對高校人文管理產生了一個巨大的沖擊。部分教師感覺自己的人生價值并沒有得到學校的重視與認可,便產生了“即便有再多的錢也不愿接受這份工作任務”的想法,所以我國的高校需要對教師付予更多的人性關懷,關注他們的工作和生活近況,及時肯定他們的價值,并給他們提供成長機會與自我實現的機會。因此要提高教師工作績效,除了加大報酬力度外,使教師體會到工作的價值才是其關鍵所在。
4.考核、晉升體系不健全。本世紀初,我國就呼吁高校實行工作崗位聘用制,與之相配套的薪酬制度為“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同時,校內津貼制度的分配主要依據是當前的工作崗位和業績。但在考核中過度注重數量,存在著脫離實際的問題。如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升、聘任上,所發表論文、所主持、參加的科研課題、所講課程數量占相當大的比重,常出現教師、科研人員和部分在管理工作崗位上的專業技術人員為論文和著作的數量而疲于應付。這對于高校教師的工作特點來說是個無謂的消耗。過度強調量化考核指標,導致教師把過多的精力放在完成工作量上,可能付出科研、教學質量的代價。這對于高校工作來說,是個巨大的人力資本損失。
二、建立適合高校特點的薪酬管理制度
通過上面對現行高校教師薪酬制度的現狀、制約因素的深入剖析,發現現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功能有待開發。我們本著努力構建內具公平性、外具競爭力的薪酬管理制度的初衷,提出以下針對性的改革建議和措施:
1.建立國家宏觀調控、高校自主分配的薪酬制度。薪酬制度不能簡單地認為是分配制度,更重要的是一種回報、認可機制。高等學校作為勞動人事關系中的聘用方,應該是薪酬制度的主體之一。不同的高等學校應有權自主制定各自的薪酬制度,整合國家財政撥款的制度內工資和來自創收的制度外收入,根據不同的報酬要素,制定支持其戰略目標實現并與其內外部環境、發展階段、組織文化高度適應的薪酬制度。高等學校薪酬制度變革的成功與否,還取決于高等學校人事制度配套改革的成功與否。高等教育主管部門應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法人治理結構建設;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人員配置模式的多樣化,如非升即走制度、終生教師制度、正式和非正式的聘任制度等;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內部勞動力市場的完善;重點關注、指導高等學校發展戰略、人力資源戰略、薪酬戰略的制定;等等。因此,政府在教師薪酬體系的改革中應當轉變職能,從直接分配轉換到以宏觀調控為主,輔助高校薪酬制度的系統化、科學化的建設上來。各高校應當根據地方特點及學校特色,建立符合自身特點又具備支付能力的高校教師薪酬體系。
2.建立適合高校教師職業特點的薪酬制度。高校教師的薪資標準是由教師勞動復雜性高、教師人力資本投入價值大的特點決定的。高校教師作為職業化的教育工作者,其主要任務是通過對學生實施高等教育,系統地、大規模地提升大學生的人力資本價值,高校教師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其提供的教育服務多大程度和多大規模上改進了教育對象的人力資本水平。所以教師薪酬需要一定的激勵機制,在一定程度上補償高校教師高強度、高復雜性的勞動投入。我國高校合并調整后,絕大部分學校有人文、社會、自然科學等不同學科,不同學科在科研成果上存在巨大的差異,有不同的`特點。因此,薪酬制度必須承認學科之間內在的差異,在薪酬制度設計上,必須反映不同個人的勞動價值差異,這樣,才能發揮激勵的作用。所以要結合人才市場的價格水平以及其他行業的綜合情況,科學地設定薪酬標準。目前,許多高校在引進拔尖人才時,單獨制定優惠政策,如提供科研啟動費、安家費,安排辦公用房,配備工作助手,協助組建研究小組,協助解決家屬問題等等,這些靈活多樣的薪酬制度對于高校發展起著驚人的推動作用。
3.改善薪酬結構,建立清晰化、簡單化的薪酬項目。國外高校的薪酬結構,項目非常精確和簡單。它們的高校教師薪酬結構雖然沒有那么多的項目,但是實際激勵效果要好于我國。隨著我國高校內部分配制度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教師的工資項目繁雜,有國家工資、校內津貼、職務補貼、房租補貼、住房補貼、附加津貼、書報費、洗理費、政府津貼、特聘教授津貼以及獎金酬金等等。且各部分比例失調,國家工資占教師工資收入的比例不斷降低,工資外收入的比例越來越高。此外,教師工資外收入比例逐漸增大,有的熱門學科教師工資外收入高于工資收入,由此導致他們對本職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喜歡兼職。因此,在深化高校教師工資制度改革過程中,要重點調整工資結構,使教師的收入工資化,即盡量減少工資項目,把各項津貼、補貼等項目納入工資,實行貨幣化分配。同時,要以工作崗位、績效、市場等因素調整工資結構。
4.建立經濟性報酬和非經濟性報酬并重的薪酬模式。直接的經濟性報酬能夠在中短期內激勵員工并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我國高校長久以來的傳統意義上的薪酬就是“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的直接經濟型薪酬模式,但隨著人力資源理論的發展,高校的薪酬體系也發展成為從人力資源投資和激勵角度出發的物質與精神激勵的總和。高校的精神激勵是一種讓教師終身受益的報酬形式,對許多教師而言,他的分量舉足輕重,決定了教師的流動問題。高校為教職工提供的內在非經濟性報酬主要體現在:為教師提供適合其能力的有興趣、有挑戰性的工作;改善教師的工作環境與設施;關心教師的生活質量,給予有彈性的工作時間,對其工作給予口頭或書面的表揚等非貨幣獎勵;為職工提供培訓、晉升機會和提高其名望的機會;等等。實踐表明,內在的非經濟性報酬能對高校職工產生較強的激勵效應,因此高校應該把內在和外在薪酬結合起來,讓教職員工感受到自己的價值并看到自己的發展前途,激發其努力工作的意志。
5.健全福利制度,激發教師潛能。福利是教師收入的間接組成部分,與薪酬不同的是,福利通常與教師個人工作業績沒有直接關系,通常以非貨幣化形式支付。福利作為短期收益,在某種意義上對于教師就更具有現實激勵價值。教師福利從構成上來說分為法定福利和校定福利。法定福利是根據政府的政策法規要求,必須向教師提供的福利,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等。校定福利是高校在自愿基礎之上,根據自身特點有目的、有針對性地設置一些符合本校實際情況的福利,如商業保險、防暑降溫補助、節日獎金、獨生子女獎勵等。在此基礎上,還應考慮到不同的教師在不同時期不盡相同的福利需要,學校如果不顧教師個人的特定需要,一味地向教職工提供單一固定的福利內容,勢必達不到既定的激勵效果。隨著我國住房、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推行和逐步深化,高校應該根據本校內部的各種管理制度,通過科學、合理的研究與設計,設置一些既符合本校實際情況又符合民意的福利計劃,實施多元化的福利制度,使福利內容社會化、時代化,使教師享受到工資以外的關懷和溫暖。因此,福利制度的關注和建設在維護教師的人力資本,激勵教師更多地發揮其潛能,留住優秀教師、吸引急需人才方面起著不容忽視的作用。
6.建立嚴格的招聘、考核、晉升制度。針對現行薪酬制度的弊端,我們應吸取教訓,根據部門發展戰略提出新增工作崗位要求,設定嚴格的招聘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經評審后獲得任職資格的教師競爭上崗。考核方面應進行嚴格的制度性考核,以學術為主,兼顧教學,達標的教師批準晉升,對達不到要求的教師進行勸告,甚至淘汰出局。這種看似“殘酷”的任用、晉升制度,實際上能充分激發教師的積極性,能更加合理有效地對教師進行考核和選拔。
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科學的高校教師薪酬制度,有利于理順工資關系,克服工資分配中的平均主義,調動高校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新性,增強學校的發展后勁和競爭能力。同時,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制度是一個影響面很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堅持不懈地努力,緊跟時代發展的步伐,使高校薪酬能更好地發揮它的力量和功效。
薪酬管理制度 篇20
一、工資方案執行范圍:
本工資方案僅適用于本校教師、生活輔導老師。
二、教師工資的核定
本工資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現教師的工資收入水平與對學校貢獻相對等的原則,體現優質優酬、多勞多得的原則,在原有工資體系的基礎上,調整了工作崗位工資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結構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據能力和實際業績獎勵和浮動的工資比重,因此教師的實際工資水平將在年度總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師年度工資收入=月工資X工作月數+基本工資X寒暑假月數+節日福利+年度考核獎勵+誠信獎+其他獎勵。其中:
(一)月工資
組成項目:基本工資、工作崗位工資、浮動工資、津貼
發放辦法:根據下述各組成項目的工資標準和核定辦法確定教師工資結構水平后,每月工資的發放由學部主任根據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進行調整。工資結算幣種為人民幣,由學校財務部為教師統一辦理工資卡,按規定工資結算日(寒暑假期間由學校具體調整后通知)打入教師本人工資卡中。
1、基本工資:
起點標準——幼兒園 650元,小學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辦法:
(1)本方案實施前上崗的教師,99年5月1日之前參與籌建的可增長15%,其他教師99年9月1日前上崗的本次調整的額度為10%。
(2)根據每學年的考核結果及本人一貫的工作表現,凡在實際教育教學工作中確能體現出認可貫徹學校辦學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業業對學校的忠誠度堪為楷模的,或者對維護學校聲譽有杰出貢獻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基本工資酌減100—300元。見習期滿或培訓期滿可核定一次。見習期或培訓期滿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條核定辦法。
(4)以上基本工資的調整核定由校長、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會同核定。
2、工作崗位工資:
(1)根據年級、學科設立不同的工作崗位,根據工作崗位的職責確定工作崗位工資,一種工作崗位一種工資,教師的工作崗位變動其工作崗位工資相應變動。
(2)初三、高三畢業班教師工作崗位工資分別比初中、高中同學科教師增加100—300元。
(3)學部每學期初根據課務安排考核教師實際工作量情況,由學部主任參照各工作崗位滿工作量標準,按學校有關規定核定發放,工作量不滿則工作崗位工資不能足額發放。(滿工作量標準由學部另行制定文件報經校長批準后執行;教師工作崗位工資核定結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學部主任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工作崗位工資的核定公式為: 實際工作量 ×工作崗位工資
標準工作量
由于學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工作崗位工資基礎上加10%(對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持學校各級各類工作安排者則無權享受此項補貼辦法)
(4)教師學期中途調整工作量的,由學部教務處及時上報學部主任,參照第(2)條辦法重新核定該教師當月的工作崗位工資。(學部主任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100—300元。
(4)各工作崗位工資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會同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動工資:
根據本人實際業務能力、綜合素質、歷年考核結果等因素確定,對以下五項因素分別考慮,整體相加。
核定辦法:
(1)新上崗教師根據學歷、職稱、教齡、以往獲獎情況和本人綜合素質等因素,核定其試用期浮動工資。試用期滿根據試用期考核結果重新核定一次,調整幅度范圍為0—20%。
(2)非新上崗教師根據上一年度考核結果,在原有浮動工資的基礎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動工資,調整幅度范圍為±20%。試用期滿核定浮動工資不滿半年者暫不重新核定。
(3)所謂“其他因素”原則上只針對學校特聘教師或稀缺專業學科的教師適用。
(4)見習期和培訓期教師酌減0—300元。
(5)浮動工資由校長、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會同核定。
4.津貼
4.1職務津貼標準:
(1)班主任津貼:250—550元 (2)年級(段)組長津貼:150—300元
(3)教研組長津貼:100—200元
職務津貼核定辦法:
(1)學期初由學部主任根據班級人數、年級中的班級數、教研組人數核定上述三項津貼標準,報校長批準后執行,同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承擔上述職務者,由學部教務、導育負責人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學部主任核實后,決定當月實際發放金額。
(3)職務津貼標準的調整需由校長會同各學部主任和人力資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齡津貼標準及發放辦法:
自上崗之日起在學校工作滿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開始計算,每月可享受校齡津貼100元,校齡增加可依此類推,500元封頂。重新上崗的教師,可將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累計計算校齡津貼發放起始時間。
4.3服裝費津貼:
體育老師每學年補貼350元,用于購置運動服。
4.4其他補貼:
在校期間,學校鼓勵教師在學校住集體公寓,任課教師每人補貼住房補貼80元,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等每人補貼住房補貼120元。不在校內居住的不發放住房補貼,可憑月票報銷50元/月。
開學期間每位教師享受伙食補貼150元/月,寒暑假按實際上班天數計算,標準為5元/天。
(二)節日福利
發放標準:教師每年約在20__元左右(采用現金或實物福利形式)。
發放辦法:
(1)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主任核定福利總額預算。
(2)學校將在每年春節、五一勞動節、教師節、元旦等重大節日時,根據本學年在校生人數和經費運行情況,進行總量控制調整發放。
(三)學年考核獎勵
獎勵標準:
在學期考核中,每次優秀為5分,良好為3分,合格為1分,基本合格為0分,特殊貢獻者可加1—3分。設n1為上學期考核等級,n2為上學期考核等級,則:
幼兒園——500+(n1+n2)×650;
小學部(1—6年級)——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級)——700+(n1+n2)×900;
高中部——800+ (n1+n2)×1000;
發放辦法:
(1)為表彰教師的奉獻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學年根據兩次學期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由于考核的滯后性,學年考核獎勵的具體發放時間為下一學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崗的教師根據實際在校工作的時間,按月計算應得獎勵。
(3)凡中途辭職、違約或因重大違紀等原由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當年度考核不合格。
(4)當年度考核不合格,學校做出辭退或校內轉崗處分決定的,一律不發放此項獎勵。
(5)學年獎勵的發放由學部主任根據考核結果和獎勵標準核定,報校長批準后執行。
(6)學年考核獎勵標準的調整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主任和財務主任共同核定,報校務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四)誠信獎
獎勵標準:
學校設立誠信獎目的是獎勵認真履行合同的教師,根據學校與教師簽訂合同的期限不同,誠信獎的設置如下:
簽訂一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2500元的獎勵;
簽訂兩年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3000元/年的獎勵;
簽訂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師,履行合同期滿可獲得4000元/年的獎勵;
發放辦法:
(1)確定誠信獎標準的合同年限以年為計算單位,超過一年不足兩年的按照簽訂一年合同的標準發放誠信獎,以此類推。
(2)誠信獎在履行完合同約定的年限后一次性發放。
(3)本方案執行前簽訂的較長期合同的獎勵標準,按本方案執行后實際履行的合同期限計算。
(4)凡中途辭職、違約或因重大違紀等原由被學校辭退的教師視為未能認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項獎勵。
(五)其他獎勵
組成部分:
學部獎勵金、住房獎勵基金、進修獎勵基金,穩定性獎、中考、會考和高考專項獎勵等。
發放辦法:
(1)學部獎勵金在每學年開學初,由校長會同人力資源部主任和財務主任,根據各學部學生數量核定學部每學期發放總額。學部主任根據學校相關文件確定在當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師,每月發放人員及金額報校長批準后計入當月工資。
(2)其他各類獎勵的發放均根據學校現行規章制度執行。
薪酬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的薪酬管理,結合公司新的組織機構和新的部門職能變化,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既是員工獲取正當勞動報酬的依據,也是提高集團公司辦事效率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
第三條秉著對員工業績的客觀評價,獎勵先進、鞭策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熱情的目的,建立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第四條本制度依據公司待聘崗位的勞動技術要求、崗位的重要性而定。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與集團公司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臨時性用工員工。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履約信譽金、特殊貢獻獎、福利等構成。
1、員工的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崗位的性質確定,是員工勞動價值的體現。每一崗位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均有多個等級,參見附《崗位薪酬等級表》。
2、員工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之和,不參與績效考核,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經試用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按崗定級。
3、員工績效工資占比為員工標準工資的20%-60%不等。績效工資按月兌現,考核辦法詳見《20xx年績效考核方案》。
4、年終效益獎:根據《20xx年績效考核方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
5、加班工資:
1)加班時間原則上以補休形式予以補償,因工作需要不能以補休形式補償的,由人事行政部核實后報主管領導審批計發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員工在五一、十一、元旦和春節等法定節假日批準加班的,其加班工資按60元/天計算,其它時間加班則按40元/天計算,加班不足三個小時的,不計發加班工資。
6、工齡工資:工齡滿1年后第1個月起計發30元/月,每增加一年工齡增加30元/月(試用期計算工齡),依此類推。臨時工、服務性承包工等非正式聘用的人員不享受工齡工資。
7、補貼/津貼:
1)公司每年1-3月發放防寒費,7-9月發放防暑費,防暑防寒費標準為20元/月,與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交通費補助標準:不分市內、市外,公司工作人員的上下班市內交通費一律按60元/月包干計發(已享受公司購車補助的人員不再享受)。外出辦公事原則上只能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下打的,其租車費憑票按實報銷。公司外派員工回家休假每月憑票報銷往返車費二次,周末回公司開例會的員工按往返次數按實報銷,兩項不重復報帳。外地出差補助詳見《差旅費報銷制度》。
3)電話費標準:一級崗位人員200-300元/月,二級崗位人員150元/月,三級崗位人員100元/月,四級崗位人員60元/月,五級崗位人員40元/月(外聯、外拓崗位經批準享受三級崗位待遇)。
4)中餐伙食補貼:在婁星區范圍內工作及在駐外機構工作的員工按100元/月的標準補貼到人,公司不統一安排就餐。公司外派駐外機構工作的員工補助標準見差旅費報銷制度。
8、履約信譽金
1)試用期員工,無須交納履約信譽金;
2)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五級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60元,其中,公司補貼2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40元;
3)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三級、四級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90元,其中,由公司補貼3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60元;
4)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二級以上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150元,其中,由公司補貼5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100元。
5)合同期滿后十五天之內,由人事行政部核算員工履約信譽金總額(含個人扣留部份)報財務部,由財務經理、總裁審核發放;合同期滿續簽合同的員工,公司從合同簽訂之日重新對該員工扣留履約信譽金;在合同期間因自身原因提出辭職、離職或被公司開除的,不退還履約信譽金(因重大疾病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除外);在合同期間因本人業績考評不合格被公司辭退者,退還本人從工資中扣留的履約信譽金部分;公司正常裁員而被辭退者,全額退還履約信譽金(含公司補貼部分)。
9、特殊貢獻獎:在工作中有特殊貢獻和在為公司辦事中節約經費數額巨大的,由總裁辦確定給予獎勵。
第七條按照國家的勞動法規和本企業管理規定,為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給員工提供各種福利待遇。
1、法定福利:凡在公司簽訂兩年以上(含兩年)勞動合同的全職員工,公司按婁底市社保局最低繳費標準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在員工每月薪酬中代扣。(對符合公司參保條件,如職工自己不愿意或不需要參保的,由職工寫出申請,公司按公司交保基數的10%給予補助。)
2、企業福利:
(1)慰問金
1)節日慰問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公司發放節日慰問金。女員工在三八婦女節享受專項慰問金。
2)住院慰問金:員工因公、因病住院十天以上的,公司組織員工探望,并發給慰問金。
3)特殊慰問金:員工或員工家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或家庭有特殊困難的,公司為表達對員工的慰問和關懷,發放特殊慰問金,慰問金金額大小由總裁或總裁辦公會議視情況確定。
(2)生日禮金、禮品
1)員工生日:公司贈送禮金或禮品及賀卡。
2)當月過生日員工較多的,可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舉辦員工集體生日晚會。
(3)其它福利
1)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生子,公司表示慶賀,賀禮標準為200~500元。
2)公司正式員工本人及其父母、岳父母、配偶等去世的,公司組織慰問和悼念。標準為200~500元。
3)其它臨時性福利由總裁決定或總裁辦公會議研定。
第三章薪酬標準
第八條按層次劃分為六級,每級分為A、B、C、D四檔,員工在不進行崗位調整的情況下視工作業績在同一級別的檔位間晉升或降級。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在完成工資級別明細的基礎上,進行個人定級:
1、個人定級方法:以勞動合同簽訂的崗位標準定級,合同期內崗位有變動的或評優晉級的員工以總裁辦簽發的聘任通知書或升級、調級通知書為準確定個人級別。
2、新進員工的薪酬等級進入方式:原則上新進員工從相應崗位薪酬標準的D檔進入,如跨級進入的,需由直接主管提出申請,由人力資源部報主管領導及總裁審定。
3、個別特殊崗位員工的薪酬發放不參與本制度,由總裁另行考慮。
第十條若公司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勞動合同簽訂的崗位為準進行定級,員工能力被確認為能達到其兼任最高崗位標準的,經總裁辦研究決定下達聘任通知,則相應提高其薪酬標準。
第十一條對于集團急需的特殊人才,根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超出部分由總裁辦設立特殊補貼。
第四章薪酬調整
第十二條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第十三條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企業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裁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第十四條個別調整主要指工資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第十五條工資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初根據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個別表現突出的員工進行工資級別的調整。
第十六條工資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員工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即堅持薪隨崗變原則。
第十七條員工在其崗位的深度范圍內調整崗位工資級別,達到本崗位深度上限后,則不再調整。
第十八條調整后工資級別,從調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計算。
第五章薪酬發放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每月薪酬發放表,報財務總監、總裁審批通過后由財務部執行。
第二十條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每月18日支付上月工資,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若遇支薪日為休假日時,則相應的順延天數發放。
第二十一條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2、公司福利中屬個人繳納部分的款項;
3、員工自愿繳納,由公司代扣代繳的款項(如住房公積金、社會統籌保險及失業保險等);
4、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第二十二條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三條月標準工作日為24-26天。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
薪酬管理制度 篇22
【摘要】論文針對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上的不足,提出了詳細的補充完善措施,并通過案例進行具體的指導說明,以期能夠改善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待遇,為企業留住人才。
【關鍵詞】國有企業;知識性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1引言
“知識型員工”這一概念是由美國學者彼得德魯克提出的,他賦予知識型員工的內涵是,掌握和運用符號與概念并利用知識與信息的群體。當時只限于運用在某個經理上,現今,這一概念也已推廣到大多數白領群體中。知識型員工與其他員工相比,具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基礎,且綜合素質高,價值觀念較強,創新創造水平高,比較注重薪酬待遇。知識型員工是國有企業的核心力量、精神支柱、創新創造的源泉,因此,企業要想招攬大量的知識型人才,就需要制定一套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制度。
2我國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2.1國有企業的薪酬分配現狀
目前我國國有企業在進行員工薪酬分配時,普遍使用的方式是按崗位分(即根據員工職務高低下發薪酬,越是高層,薪金越多)、按工作效果分(觀察員工的工作效果,予以不同的薪酬待遇)、按個人能力分、按市場價值分(根據市場需求確定不同員工的應得薪酬)、按工作年限分(資歷較高的員工要比新進企業的員工占優勢)。上述各種薪酬管理制度各有所長,但都存有明顯的弊端,不合理的薪酬分配待遇容易引發員工之間的矛盾,形成員工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不利于企業良好團體關系的建立,進而阻礙企業的整體進步。
2.2現存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缺陷
自經濟實現全球化發展后,國有企業與個體經營企業,包括與外資企業等的競爭關系越來越激烈。很多競爭企業利用知識型人員,特別是專家級的知識型員工對工資待遇的看重心理,用高薪酬、高福利的手段誘惑國有企業的知識型員工,從而造成國有企業出現大量知識型人才不斷跳槽的現象,這非常不利于國有企業的發展壯大。就現存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分析,發現其存在的缺陷有:忽略了知識型員工的內心活動,沒有形成明顯的薪酬激勵制度。知識型員工經過數十年的研究學習或深造,其專業知識、勞動價值與普通的體力勞動者存在明顯的差別,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種類過于單調,缺乏有效的激勵管理形式,因而對于員工來說沒有太大的誘惑力。這些缺陷都將會導致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資源的流失,并成為企業發展的絆腳石[1]。
3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補充完善
國有企業的運轉離不開知識型員工的帶領和指導,知識型人才可以為企業的發展指明道路和方向,在國有企業的發展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企業必須建立起合理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以避免知識型人才的流失。下面將對現有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提出幾條補充完善建議。
3.1配合知識型員工的薪金要求,采取合理的激勵政策
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應該能夠滿足知識型員工的薪金要求,基本達到其對薪金報酬的期望值,以符合知識型員工的自我價值估算標準,順應社會發展趨勢。當企業給予的薪金低于或與員工的預期值相差太大時,就會影響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內部產生不滿情緒,進而影響企業的發展。另外,在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中還要采取一定的激勵政策,對有突出貢獻的員工進行一定的物質獎勵,從而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其創新創造的能力;還可以提高員工對本企業的忠實程度,防止一些知識型員工因經不住其他企業的福利誘惑而跳槽,這也是國有企業吸引和留住知識型人才的重要策略。
3.2區分出明顯的薪金層次水平,構建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制度
國有企業的知識型員工作為一個整體,其團隊協作和互助意識是十分重要的。但對于員工的薪金待遇不能一視同仁,對于知識型員工可以根據其工作經驗、學歷水平、個人能力和工作績效的不同,劃分出不同的層次,且在不同層次水平的知識型員工之間要形成明顯的薪金層次區別,從而突出體現其不同的崗位價值、創造性等。這種薪酬管理方式公平合理,容易被員工所接受,而且,區別的薪酬待遇有助于調動知識型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并促使員工不斷完善自己,提高個人能力,突顯其技術帶頭作用,進而使企業的知識型人力資源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3實行動態變化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增加員工的新鮮感
企業一直踐行固有的傳統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容易造成員工心理上的疲勞感。員工對企業的薪酬安排已經了如指掌,便逐漸對工作產生懈怠,從而造成企業員工整體出現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的頹廢現象,這會制約企業經營水平的提高和發展規模的擴大。實行動態變化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使企業各類型員工對公司的薪金、激勵制度等有所期待,這樣他們就會拼盡全力,埋頭苦干,希望能夠提高自己的薪金水平。企業在恰當的時機,給員工來一個福利突襲,制造驚喜,可以增加員工的新鮮感,并且企業可以以此為誘導,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其全心全意為公司服務[2]。
3.4建立完整健全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眾所周知,國有企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占據主導地位,所以我們對于國有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予以高度的重視,盡量建立起完整健全的管理體系。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既能為企業贏得知識型人才資源,還有利于企業的資金管理,進而使國有企業有條不紊地運行。在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中,除了員工的基本工資外,增設適當的福利、一次性激勵金、股權分配等各項附加激勵措施,可以提高知識型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使其安于本崗位工作,全心全意為企業貢獻自己的所長。
4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合理薪酬管理制度的實例列舉
下面以某一報社對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為例,具體分析說明合理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建立。該報社之前采用的是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修改的員工工資制度,但從長期執行該工資制度的效果來看,員工內部出現平分工資、沒有明顯的薪酬差別待遇的現象,這使員工處于滿足現狀,工作興致不高的狀態,進而制約報社的整體發展。因此,該報社決定對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進行一次改革修正,以充分發揮薪酬制度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報社采用基本薪酬+績效考察獎勵+福利津貼的基本薪酬模式。針對特別的人才類型,采取相應的薪金吸引策略,以便吸引大量外來人才,增強報社的人才實力;對報社內部員工工資進行適當調整,區分出工資差異,應貫徹執行公平、合理、高效的薪酬分配原則,賞罰分明,不歧視新員工,給每一位員工提供充分展示能力的機會;報社還應不斷挖掘新型人才,予以合適的獎賞;每間隔一定的周期,為員工提供出國深造、專業培訓、外出度假的優惠福利,滿足員工的物質需求,從而提高報社員工的忠誠度,形成報社人才的絕對優勢。自該報社對原有工資制度實行改革之后,報社的發展規模和效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由此可見,合理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及行之有效的激勵措施在一個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
5結語
本文詳細研究了我國大多數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不足,依據專業的薪酬管理理論,闡述了幾點切實可行的完善措施,報社薪酬制度改革的實例也為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參考價值。希望本文的探討研究可以幫助國有企業建立起合理健全的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改善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待遇,為企業留住人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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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環.傳統薪酬制度的弊端及改革[J].新疆職業大學學報,20xx(03):132-135.
薪酬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公司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員工工資制度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1.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2.崗位工資(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3.工齡工資。(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4.獎金(效益工資)(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5.津貼。(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2.員工崗位工資核定。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3.員工崗位工資變更。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1.獎金的核定程序。(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1.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人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第二十五條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第二十六條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薪酬管理制度 篇24
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經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有效調動公司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本制度的董事、監事是指本制度執行期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全部在職成員。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董事;
(二)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監事(包括職工監事);
(三)獨立董事,指公司按照《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的規定聘請的,與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四)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非獨立董事;
(五)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監事。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 技術總監、 公司董事會聘任或確認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一) 堅持按勞分配與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二)實際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標掛鉤的原則;
(三)體現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規模和業績的原則;
(四)薪酬與公司長遠發展和利益相結合;
(五)薪酬與市場價值規律相符;
(六)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五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獨立董事應對公司董事薪酬發表獨立意見。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董事會授權下,負責制定、管理與考核公司董事 (除獨立董事) 薪酬制度;負責對公司董事薪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 根據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規定為基礎,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同時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發放標準依照第四章“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標準執行;在公司任職的董事不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考核后領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發放董事津貼。
(二) 獨立董事
公司獨立董事年度津貼為 7.2 萬元人民幣(含稅)。 獨立董事參加規定的培訓、出席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差旅費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所需的合理費用,可在公司據實報銷。
(三)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年度津貼為 4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八條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 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九條 獨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自愿放棄享受或領取津貼的, 公司有權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發放相關津貼。
第十條 公司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并經董事會備案后,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的薪酬補充。
第三章 監事薪酬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十四條 根據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管理層對其進行考核后領取薪酬,薪酬標準原則上不低于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標準。
(二)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年度津貼為 3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十五條 公司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第十七條 公司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四章 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組成。 基本薪酬 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績效薪酬提交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一)基本薪酬:根據高管所任職位的價值、責任、能力、市場薪資行情等因素確定,為年度的基本報酬,按月發放;
(二)績效薪酬:根據公司年度目標績效獎金為基礎,與公司年度經營績效相掛鉤,年終根據當年考核結果統算兌付,按年發放。
第二十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第二十二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定,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重大違法違紀事件、嚴重社會不穩定問題,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資產重大損失的,視情節相應扣減責任人績效薪酬和獎勵薪酬。 第二十四條 薪酬核定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考核指標及各類重大事項情況,各單位應如實及時上報。對虛報、瞞報財務狀況及弄虛作假多提多領薪酬等違規行為的,予以雙倍處罰。違反公司制度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企業資產重組或整體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相應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相關事項。
第二十六條 責任人在任職期間出現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所述情形的,應予以警告,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免職等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并經董事會備案后,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補充。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修改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