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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4-09-05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精選25篇)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

  1、現場安裝的電器必須符合標準,不懂電氣的人嚴禁擅自操作,做到裝置安全,拆卸徹底,檢修及時,使用正確。

  2、對于施工用電的設置配電箱離地不低于1.4米(中心點與地面),并做到接地、防水防潮,采用絕緣線路,并且動力與照明分道,機械設施有接地接零裝置。

  3、現場照明要固定,高度要大于2.5米,燈頭和插座要接入相應的線路,嚴禁用插頭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電線嚴禁拖地、漫水、纏繞鋼管腳手,以及在線上敷設曬衣等違反安全用電規定的行為。

  4、電氣設備嚴禁帶病或超負荷運轉,檢修時要斷開閘刀,切斷電源,掛上警告牌,并有專人負責看護。

  5、電氣設備安裝檢修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檢驗的嚴禁使用,上班時要進行電氣檢查,下班時切斷電源,關門上鎖。

  6、所有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有專人持證上崗操作,電氣的'檢修必須有專職人員完成,落實專人負責制,對用電設備每月檢查一次。

  7、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做到安全到位、到人,杜絕觸電安全事故的發生。

  8、各種電器機械設備有專人管,各種接電裝置,要安全可靠,并有防雨防潮措施。

  9、井架、塔吊按規定設置防雷裝置物和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4歐姆。

  10、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和碘鎢燈。

  11、開關箱、電器旁不得使用煤爐及其他明火。

  12、定期測量各種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做好記錄,如有不符及時調整。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2

  小區安全用電規章制度

  1、配電室應靠近電源,并應設在無灰塵、無蒸汽、無腐蝕介質及無振動的地方。

  2、配電室和控制室應能自然通風,并應采取防止雨雪和動物出入措施。

  3、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4、配電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所有配電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專人負責。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蒸氣、液體及其它有害介質中。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烈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的場所。否則,須作特殊防護處理。

  6、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7、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

  8、配電箱內的電器應首先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箱體內。

  9、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定的位置堅固在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動。

  10、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的不應帶電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經過接線端子板連接。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11、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12、架空線路宜采用混凝土桿或木桿,混凝土桿不得有露筋、環向裂紋和扭曲,木桿不得腐朽。因受地形環境限制不能裝設拉線時,可采用撐桿代替拉線,撐桿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應墊底盤或石塊。

  13、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截面,應根據用電設備的計算負荷確定,但鋁線截面應不小于2.5mm.2,銅線截面應不小于1.5mm2。潮濕場所或埋地非電纜配線必須穿管敷設,管口應密封。采用金屬管敷設時必須作保護接零。

  14、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半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禁止非專業電工檢查、維修電氣設備,禁止使用非電工絕緣工具檢修電氣設備。

  15、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16、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17、停止作業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18、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和考核,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2)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5)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6)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19、凡進入臨時生活區人員必須進行施工安全用電意識、施工安全用電操作規程、施工安全用電常識方面的教育,講授人身保護設施使用方法。同時進行關于施工安全用電設施使用的培訓。以增加全員的自我保護意識,使全體員工自覺、認真、嚴格地按規程施工。

  20、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施工安全用電規章制度方面的學習,包括國家、我公司的有關規定、標準。使全員自覺遵守項目施工現場的各項施工安全用電規章制度,使之了解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基本安全知識,明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使用和維護由專業電工負責,不能隨意操作,亂拉亂接;對機械使用人員加強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不違章作業。

  21、電氣專業技術人員在班組作業前根據現場具體情景及專業特點進行教育,使每位作業人員心中警鐘常鳴,確保在施工安全用電技術指導下施工。開展特殊季節施工安全用電教育。

  22、宿舍內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內供電設施。

  23、宿舍內或宿舍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等。

  24、宿舍內除允許使用收錄機、手機充電器、臺燈(功率小于25瓦)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電器的行為,如用電取暖、燒水、做飯、嚴禁使用電褥子、電吹風、電梳子,等發熱電器。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不返還)并處以罰款。

  25、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職責;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職責。

  26、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27、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職責,并酌情進行處罰。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3

  為充分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并盡可能節約電力資源,特對學校安全用電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專人開關燈和其它電器,電腦、電視、投影、視頻展示臺等貴重電器必須由使用教師開關,學生不準隨便開關;空調等大功率電器在用電高峰期盡量不開,如必須使用時由教師開關。

  二、電工必須每月兩次定期對學校電路、設施設備等進行專項常規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排除。

  三、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使用錄音機、電腦等常用電器時如出現短路、發出異味等故障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報告電工進行維修,堅決禁止自己動手隨意處理。

  四、每天放學前必須由專人負責關閉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電設備,教師下班前必須關閉所有辦公用電設備;星期天電工要關閉教學區總電源;放假前電工要關閉學校所有電源,只為值班區供電;

  五、要對消防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設施,配電箱、接線盒等電源設施定期檢修,確保發生緊急意外情況時能夠及時處理。

  以上各條望各相關責任人認真落實,嚴格執行,對不負責任的人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引發責任事故的要嚴厲追究責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嚴防火災事故,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公司辦公室主任任組長,電工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完善安全用電管理與監督。

  二、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操作。

  三、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定期對變電設備、用電線路、設備進行正常檢查及維修(一周一次),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及故障,確保供電線路暢通。

  四、對水下電纜要定期檢測,發現漏電及時處理,線路要按規定配備,不準超負荷運行,避免造成斷電或漏電傷人事故。

  五、施工臨時用電,必須按程序申報,經批準后由主管用電部門監督接通電源,未經批準私自接電,應停止對該線路供電,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六、各部室要隨手關燈,人員離開辦公室要關閉所有用電設備電源。

  七、值班人員要加強夜間值班和巡查,節日期間,應對辦公區內用電設備進行嚴格檢查,確保電器設備用電安全。

  八、嚴禁私自接裝電線、插座,嚴禁表外接線,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九、嚴禁使用電爐、油汀及其他電取暖器,未經用電改造的木質結構房屋特別要注意安全用電防火工作。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特制定了我校辦公室辦公室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希望各位老師切實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燈具、電扇、空調、燒水壺等電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絕不在辦公室私拉電線。

  4、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熱杯、熱得快、等用電設備。

  5、為了延長計算機的使用壽命,教師下班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計算機并關閉電源開關。

  6、為了減少使用電器時的危險,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源,同時不要在電線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和水壺水盆等。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校總務處,嚴禁自行處置。

  8、辦公室由所在負責人指派專人負責用電管理。(如下班、放學后、節假日關閉電源等)。

  由于空調用電量較大,使用頻繁,另單獨規定空調的使用制度。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4、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5、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6、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及時找電工處理。

  7、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8、計算機網絡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9、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0、辦公室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7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第二條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設備動力科要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布圖,低壓分布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置圖,接地網絡,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一切電器設備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鉆、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設備處每季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設備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一條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二條電氣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準。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處罰

  (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部門和個人,分別處500元、2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2)對違反規定隨意開動電源,在電源裝置上堆放物件的當班人員處100元罰款。并責令參加安全學習。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8

  一、為加強安全用電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事故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電審批程序。在運行及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用電,辦理用電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為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三、安裝用電線路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了施工。嚴禁擅自接電源,電氣故障應由電工排除。

  四、在防爆場所使用的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在作業現場使用臨時用電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管理。

  六、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的規定,不得變更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現違章用電供電執行部門有權停止供電。

  七、用電結束后由原單位拆除用電線路,其他單位不得私自排拆除。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9

  為保證安全用電、生產、生活正常進行。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根據《電業安全規程》制定本管理規定。

  1、嚴禁用手隨意試驗帶電設備的絕緣部分和絕緣物;

  2、嚴禁非電工拆裝電氣設備、嚴禁亂拉線亂接電源;

  3、客房、營業廳、公共活動場所不得使用電熱設備,如電爐、電暖氣、電褥等任何人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負荷。

  4、在潮濕、高溫、多塵場所進行電氣作業或操作電器的人員應穿絕緣鞋,嚴禁直接用水噴射墻壁或頂棚來清理衛生。

  5、在電化腐蝕場所,如充電站車間,嚴禁使用臨時線路,禁止使用落地扇,手接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的電源線應為反腐型或塑料護套電纜。

  6、在有煤炸和火災危險的`環境中,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標準規范,認真與電工人員進行日常巡視和維護保養。任何人,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標準作業。

  7、生產車間的大型用電設備,大型機具等應有三人進行維護和管理,并應掌握基本電氣知識及裝置的控制原理。起重作業應遵守起重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及電動起重機的產品技術要求;

  8、所有人員都應掌握電氣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及求護方法。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0

  1.電器設備的安裝、修理,應由電工人員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進行。非電工人員不準擅自安裝、修理電氣設備。

  2.電動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要經常維護保養,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 轉動部位要經常加油,保護清潔潤滑。連續起動次數不能超過3-5次。

  3.變壓器應安裝在單獨的房間內,房間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變壓器底部要有貯油槽和排油溝。槽內應墊卵石。室內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有無關物品。

  4.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在有易燃易爆可燃液體、氣體和大量可燃粉塵的場所、暗裝電線應穿管保護。如用鋼管時,管口應有和橡皮圈襯墊。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用鐵絲牽拉。

  5.配電房要保持清潔,配電盤的設置要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配電盤上布線要整齊,接頭要牢固。

  6.電閘刀盒要保持完好,不誰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

  7.電加熱器具,如電爐、電燙斗、烘干燈泡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

  8.照明燈具距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準用紙做電燈罩。

  9.避雷設備、防靜電裝置的接地導線每年要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測試,電阻不準大于10歐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1

  1、酒店內所有電器設備的安裝及線路的敷設,應符合低壓電器安裝規程的.規定,并由經專門培訓的工程部電工安裝,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2、敷設線路應采用銅芯導線,嚴禁采用鋁芯導線,在夾層或吊頂內走線,應穿管敷設并將線盒封閉。

  3、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或未經工程部安裝,嚴禁任何人私自在電器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而引起火災。

  4、客房內的壁燈、臺燈、落地燈和廚房內的電冰箱、絞肉機、切菜機等電器設備和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保護。床頭柜內設有音響、燈光、電視等控制設備的,應作好防火隔熱處理。

  5、照明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鎢燈、熒光燈、高壓汞燈,不得安裝在可燃物件上;碘鎢燈、大功率白熾燈的燈頭線,應采用耐高溫線穿瓷套管保護。

  6、配電室應做防火分隔處理,室內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易燃物品。

  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事故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的用電,應備有應急電源,消防設施的專用電器線路應穿金屬管敷設在非燃燒結構上,并定期進行維護檢查,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狀態。

  8、電器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它設備的接地裝置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9、在配電室、直燃機房和其它電器機房內應配備適當、足量的滅火器材。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2

  一、安全管理

  1、公司設立用電標準,負責各宿舍安全用電管理,每月檢查各宿舍用電是否符合規范,對不符合用電規范的行為要及時糾正。檢查用電設備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清除。

  2、各宿舍如需進行電線路改選,必須先向行政部人員提出正式申請,經核實、批準后由專業人員予以實施。

  3、嚴禁各宿舍人員私自更改用電線路,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電考核

  1、公司對各宿舍安裝用電計量表,制定電量考核指標,每月對各宿舍進行統計分析,以便合理用電,減少浪費。

  2、各用電宿舍必須嚴格遵守用電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者,按照公司處罰條例進行處罰,造成責任事故的,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三、管理原則

  1、合理用電,計劃用電,節約用電。

  2、公司電用裝表計量。

  四、管理職責

  1、行政部負責制定各宿舍用電額度,制定相關的制定交納電費。

  2、各宿舍用電超標的'部分,月底由行政部核實,超出額定電量由宿舍使用人工資中扣除。

  3、行政部負責員工宿舍的抄表工作,并監督用電情況。

  4、公司將制定電工巡查制度,定期檢查電路使用情況。

  五、處罰制度

  1、如有私接電源者,公司將嚴肅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2、損壞電路設備照價賠償,并處以100元罰款。

  希望和宿舍員工嚴格遵守上述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并認真貫徹勤儉節約,合理用電,養成出入宿舍關閉用電設備電源的好習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3

  一、總則

  為確保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

  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二、電工作業人員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

  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帶電作業。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生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電器工作人員用掌握觸電解救法

  三、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1、根據供電局和市政公司的有關文件規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代替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豪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保護李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活保護接地。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四、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不停電的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停電B驗電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1、與已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在此路上頭且需拴線或掛線時,則該線路的斷路設備應拉開停電;

  2、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并行和同桿并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開有可能回到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4、與停電工作的線路同桿的路燈線和非電源的低壓線也應停電,確保不能停電的,應采取防止觸電措施;

  5、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就檢查刀閘,開變為裝置、拉開開關、油閘應檢查,“切”、“入”或“通”、“送”,標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誤動措施,如加鎖、栓單位把柄等,跌落保險管應拉下,斷合重復保險器,應將正負管完全斷開;

  6、在線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跌落保險器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工作的標志牌,操作完后應將標志牌取下,電纜頭桿掛有“電纜在試驗中”、“禁止攀登”標志牌時不許在本桿上作業;

  (二)、驗電

  1、在停電線路改造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并由專人監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的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使用前應有自行檢驗;

  2、同桿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3、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范圍無相鄰平行線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掛好第一組地線后,其他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4、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他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掛接地線

  1、線路驗明無電信后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終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桿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放電;

  3、掛地線程序先接地線端,后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地”后掛“頭”,先掛下層后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輔助保安線

  1、輔助保安線由卡子及短路線組成,用吞防止小發電,低壓反電源及感應電,輔助保安線應多股軟銅線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3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主地線附近本桿或想念桿無地線時,應加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4、高壓停電工作穿越本桿的低壓線時,應先將輔助保安線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掛,下桿時拆除;

  5、掛輔助保安線,先掛地、后掛頭,用于防止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后接導線端,拆除與上述程序相反;

  6、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五、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1、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3、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六、高空作業的一般規定

  1、高空作業時不允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面停留或經過。進入現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交叉作業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影響下層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2、在屋頂、桿塔架設、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是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3、高空作業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傳遞材料或設備時不得用上下跑鄭方法。

  4、高空作業前應先檢查腳扣、梯子等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5、人在導線或磁瓶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或采取其他紡織導線墜落的措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結構上。

  6、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須時應采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7、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到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架構上栓好安全繩,在進行中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脫落,發現有脫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七、低壓帶電作業

  1、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把柄的工具監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并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2、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忍氣吞聲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3、上桿前應分清火、地線路燈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后斷開地線,復雜的工作應先做好相位記錄,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應先將兩個線頭接實后纏繞,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一顆桿上只許一人斷。接導線,上桿斷接戶線時不許在死頭桿上大放,并應照看行人、車輛。

  4、在變臺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戶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堅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5、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八、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1、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2、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3、變臺圍欄內應堅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4、位于行道樹間的變臺,在最大風偏時,其帶電部位與樹梢間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2米。

  5、水泥電桿不應掉灰露筋,環裂或彎曲:木桿、木橫擔不應糟朽、劈裂;電桿不得有傾斜、下沉及桿基積水等現象。

  6、溝槽沿線的架空線路,其電桿根部與槽、坑邊沿應堅持安全距離,必要時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7、塔式起重機附近的架線路,應在臂桿回轉半徑及吊物1.5米以外,達不到此要求時,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旋。

  8、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9、高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10、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12、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13、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14、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堅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15、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16、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17、三相膠蓋閘一般只可人微言輕斷路開關使用,使用三相膠蓋閘時,應加裝熔斷器膠蓋閘內不許設置熔絲。

  18、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19、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20、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21、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22、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貼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23、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異常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24、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25、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26、各級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27、觸電急救:

  九、脫離電源的方法

  1、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2、急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3、其余未列項目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

  十、用電管理獎懲制度

  (一)、獎勵制度

  l、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落實廠長職責制,年度內無職責事故的單位給予用電安全獎勵20__元;

  2、對于各項自檢記錄齊全,標牌齊全,能支持按規定使用勞保用品的無違章行為的單位每年獎勵20__元;

  3、對于能夠及時發現嚴重違章行為消除重大用電隱患的個人一次性獎勵1000——5000元。

  (二)、處罰制度

  l、每發現一次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用電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操作者罰款100元;

  2、對于現場或辦公室、宿舍電器線路安裝不合規格者罰款100元;

  3、對于不按要求安裝電器設備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人員罰款1000元;

  4、無證人員善自安裝或拆除帶電設備的人員及違章指揮人員各罰款20__元。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為給全體職工提供安全、舒適的辦公環境,加強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合理用電,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能減耗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人的所有用電活動。

  三、具體事規定及處罰

  1、辦公區的照明燈、空調、電腦、打印機、電風扇等設備不用

  時隨手關閉;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所有電器開關;下班后要關閉所有用電設備,并關好門窗。否則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2、不準私自在辦公區(室)里使用任何個人大功率電器,不準有明火。否則,每次對責任人處罰50元。

  3、公司所有辦公場所要根據光照度的變化和實際需要開關照明燈,白天一般不準開燈辦公(特殊雨雪天氣除外),不用時隨手關燈, 人少時關閉部分照明燈。否則,每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4、嚴格執行空調溫度控制標準,夏季室內溫度高于30℃可以開啟空調制冷,溫度設定不得低于26℃,冬季室內溫度低于10℃時可開啟空調制熱,溫度設定不得高于19℃,空調運行期間禁止開窗。否則,每次處罰責任人50元。

  5、 停車場、罐區要嚴格執行規定的開關燈時間。否則,每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6、嚴禁在燈具、電扇、電腦機箱、顯示器、電暖氣等電器上搭載、覆蓋毛巾等易燃物品。否則,每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7、公共場所的會議室、食堂、學堂、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等設備無人使用時應全部關閉,執行誰使用、誰負責的管理原則,使用完應隨手關閉。 否則,每次對責任人處罰20元。

  8、員工凡因使用不當、違規操作、亂用電器設備等,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設備損壞等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四、管理維護

  1、辦公室的電器使用由各部門負責人管理,加強責任管理。

  2、公共場所的電器使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五、檢查監督

  辦公室人員將隨時巡查各部門電器的使用情況,對違規情況將按照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處罰。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5

  小學(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空調,燈具、電扇、電視、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后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主任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 、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戶,統一用電表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表和接線,并對自己電表,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不定時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電器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6

  為了加強辦公室電源的管理,做到節約用電,減少辦公室能源開支,現就辦公室各用電設備作如下規定:

  第一、注意節約用電,不用時隨手關燈,人少時關閉部分照明燈。公司所有辦公場所要根據光照度的變化和實際需要開關照明燈。白天一般不準開燈辦公,杜絕“長明燈”現象(特殊批準的除外);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電燈,關好門窗。

  第二、下班后,要自覺關閉辦公室空調、電燈以及辦公電腦(包括顯示器)等所有用電設備,以杜絕浪費。尤其是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場所的,有義務對該辦公室的電器設備是否關閉進行檢查,若電器設備開啟,應立即關閉。做到人走關燈、關空調及其他用電設備。

  第三、空調開啟后不可開門開窗辦公,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空調、關上門。夏季室溫不高于25℃時(室內溫度),冬季氣溫不低于12℃時(室內溫度),均不可開啟空調設備。

  第四、辦公室嚴禁亂拉、亂接照明燈具,嚴禁更換和亂接電源、插座等違章用電行為。

  第五、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供電設備等違章用電行為。禁止私拉、私接電源線、寬帶線和照明工具,需要時應向公司申請辦理。

  第六、嚴禁在辦公場所內使用任何個人大功率耗電設備,不準有明火。

  第七、禁止任何損壞空調、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的違規行為,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

  第八、公司員工發現用電隱患應立即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至相關部門。 第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開始執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7

  1、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宿舍內的供電設施;

  2、宿舍內制止私拉、亂接電源,制止在燈具上栓蚊帳、晾曬衣物、懸掛裝飾物燈等;

  3、制止使用電取暖器、熱得快、電爐等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并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4、住宿宿舍員工制止動用和損壞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背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宿舍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負連帶責任;

  5、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宿舍管理員并報請維修人員及時維修,其別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那么發生故障自行負責;

  6、住宿員工應該做到“人走燈關”,注意節約用電;

  7、住宿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宿舍平安用電管理制度,對違背制度者追究責任,對屢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資源部嚴肅處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保障學生正常權益,更好為學生提供服務,切實做好節能減排工作,根據國家節能減排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及違規使用電器,學生宿舍內實施智能控電管理,單個用電器功率不得超過800W,每個學生宿舍實際設計最大用電總功率1200W,若某宿舍總功率超過1200W,系統立即自動斷電,恢復正常功率后,系統將在兩分鐘內自動恢復該宿舍的供電。累計超功率15次后,系統不再自動恢復,需到用電管理員處說明情況,經調查沒有發現違規后手動恢復。

  2、嚴禁私自更改供電線路,亂拉電線或網線、亂裝燈、亂裝插座和配電設施線路上亂掛物品等破壞公共設施行為,如有損壞照價賠償,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責任。

  3、寢室內供電時間嚴格按照學校規定作息時間執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時供電。

  4、學校將為每個學生每月無償提供5度電。每間寢室每年按10個月供電、供電度數按所住學生數×5度,提供正常生活學習用電保障。

  5、學生應自覺養成節約的良好習慣,做到人走燈滅,合理用電,對超額使用部分按國家用電收費標準收取,學校會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

  6、超額度數和超額費用收取時間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繳納超額用電費用的,系統將作自動斷電處理。

  7、20xx年4月7日起實行計量收費。

  8、交費地點:后勤集團二樓,

  交費時間: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制度由后勤處水電科、學生處宿管科負責解釋。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19

  1目的

  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確保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中不發生觸電傷亡事故,制訂本標準。

  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安全用電管理工作。

  3 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

  3.1引用標準

  3.1.1 《中國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

  3.1.2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dl5009.1—20xx;

  3.1.3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國家行業標準;

  3.1.4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勞動部;

  3.1.5 《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3.1.6 《電力建設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3.2 相關子系統

  3.2.1 安健環管理;

  3.2.2 檔案管理;

  3.2.3 基建與生產接口管理;

  3.2.4 糾偏與控制;

  3.2.5 評估及改進管理。

  4 專用術語定義

  5 職責

  5.1 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是本標準負責人,負責本標準的全面管理,監督檢查熱電有限公司所屬中部門執行本標準的有效性。

  5.2 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

  熱電有限公司安監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督實施及完善執行人,負責檢查本標準在本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執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應積極及時予以解決或處理,負責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標準的建議,經本標準負責人同意和授權修訂本標準。

  6 安全檢查執行標準

  6.1 10kv施工用電配電設施應由x項目公司委托有資質的單位維護管理,其它的由各施工單位負責維護管理。

  6.2 各運行維護管理單位都要明確職責及管理范圍,指派專業人員負責維護管理,并且要有明確的管理制度。

  6.3 各施工單位用電負荷確定后,如需接引線或變動較大負荷時,應事先向用電管理機構x項目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增容。

  6.4 各施工單位的配電站(室)、開關柜及配電箱應加鎖并設警告標志。如“禁止攀登、高壓危險”、“止步、高壓危險”。

  6.5 進行高壓作業應辦理工作票手續并設專人監護。工作結束后要辦理終結手續,對現場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異后,方可恢復送電。

  6.6 嚴禁約時停送電的方式在線路或設備上進行任何工作。

  6.7 高低壓設備停送電,要使用經檢驗合格的絕緣手套、絕緣繩、絕緣靴、驗電筆、驗電棒、令克棒。嚴禁使用不合格工具。

  6.8 倒閘操作必須填寫倒閘操作票,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切開,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防止向停電設備倒送電。

  6.9 對準備進行工作的電氣設備檢修、試驗、斷開電源后,必須將電源回路的動力和操作熔斷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鎖,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6.10 經x項目公司批準的單獨巡視高低壓設備的人員,在巡視設備時,不得進行其他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

  6.11 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6.12 施工現場使用的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方可工作。

  6.13 潮濕的施工現場、金屬容器內及管道內的工作必須使用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軟橡膠電線,行燈應有保護罩。

  7 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行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的規范性,每半年填寫一次評價表(附錄1),報標準負責人進行評價。

  標準負責人根據反饋情況對各部門本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并決定是否升級。

  標準執行人必須確保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訂版本。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20

  為確保學校日常用電需要,節約用電成本,實現合理利用和發揮用電效率之宗旨,確保用電安全,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 本辦法用于我校所有辦公用電范圍。

  二、 部門用電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行政人員負責監管檢查。

  三、 各部門工作期間必須履行節約用電義務。平時應注意加強節約用電科學知識,提高全員節約用電意識。

  四、 辦公室用電實行各部門專人負責制,各辦公室各自負責本區域內的用電工作,注意節約用電,不用時隨手關燈。

  五、 不準在辦公室里使用任何個人用電大容量電器,不準有明火。辦公室白天辦公不開燈,特殊情況除外。杜絕“長明燈”現象。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電器開關、關上門。

  六、 禁止私拉、亂接室內線路和寬帶網線。嚴禁在辦公場地使用電飯煲、電磁爐等耗電設備。

  七、 辦公室無人時,不允許開電取暖爐子或者電扇空運轉。辦公室內飲水機設備,下班后要及時關閉。

  八、 用電部門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總務電工,不得私自處理。

  九、 晚10點后,非工作原因不允許在辦公室逗留及上網。要自覺關閉取暖爐子、電腦、復印機、照明燈等所用用電,以杜絕浪費。 十、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的,經批準后方可開啟。

  十一、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期實施。

  碑記學校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

  第二條:為了保證電氣系統的安全運行,減少或避免各類電氣事故發生,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本公司安全用電的管理統一由工務單位監督管理。機修等單位負責各自在負責范圍內的安全用電管理。安全主任監督。

  第二章:電氣作業人員的從業條件

  第四條:電氣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以上,身體健康,無妨礙電氣作業的病癥和生理缺陷,并經指定醫院鑒定。

  (2)熱愛本職工作,作風嚴謹,工作不敷衍塞責,不草率從事,對不安全因素時刻堅持警惕。

  (3)取得相關安全管理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并按規定定期復審。

  (4)熟悉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掌握觸電急救及電氣滅火知識。

  (5)熟悉本公司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方式,掌握電氣維修方法和日常檢查要點。

  第三章:電氣作業人員的職責

  第五條:認真作好本崗位的工作,對所管轄區域內電氣設備、線路、電器件的安全運行負責。

  第六條:嚴格遵守安全法規、條例及制度,不得違章操作。

  第七條:宣傳電氣安全知識,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行為。

  第八條:認真作好管轄區域內的巡視、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并認真填寫工作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第九條:一旦發生觸電或電氣火災事故,必須快速、正確地實施救護或滅火,并配合事故調查組的工作。

  第十條:發現非電氣作業人員維修電氣設備或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應及時制止,有權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條:定期或不定期地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景,提出危及安全的隱患及整改技術措施,同時將現場安全情景向上級匯報。

  第十二條:對假冒偽劣或經檢測不符國家、行業標準的電器產品,有權拒絕安裝,對已安裝的及時更換。

  第十三條:所持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須按規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辦公室統一到發證機構進行復審,未經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應自動下崗。

  第四章:安全教育

  第十四條:必須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五條:在教育培訓中,應強調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使新員工充分認識安全用電的重要性,熟悉有關電的基本知識,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條:經過教育培訓,對使用用電設備的一般人員,還應懂得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的電氣作業人員,還應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修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電器設備的滅火方法,掌握觸電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觸電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在電氣設備及線路的安裝、運行、維修和保護裝置的配備等各個環節,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范和工藝要求。

  第十八條:對高壓設備及線路的檢修和改造,必須向供電部門提出申請,未經許可,不得進行作業。

  第十九條:電氣設備不得帶故障運行!任何電氣設備在未驗明無電之前,一律視為有電,不得盲目觸及。對掛有“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止步、高壓危險”等標示牌,非有關人員不得移動。

  第二十條:在架空線路下及周圍作業時,必須作好防護措施,嚴禁在架空線路附近豎立高金屬桿及其他設施。

  第二十一條:加強電纜線路的巡視檢查,按規定的周期進行檢測,禁止在電纜溝附近挖土、打樁。

  第二十二條:非電氣作業人員不得隨意亂動和修理電氣設備及線路。

  第二十三條:配電和用電設備必須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經常對其進行檢查,保證連接牢固可靠。同一變壓器的電路內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條:Ⅰ、Ⅱ類手持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加裝漏電保護,保證一機一閘一漏電,否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絕緣鞋。

  對手持電動工具應定期做外觀檢查和絕緣測試。

  第二十五條:在潮濕、水中、強腐蝕性等環境惡劣的'用電設備,其控制線路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二十六條:對觸電危險的場所或容易產生誤確定、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安全標示。安全標示應堅固耐用,并安裝在光線充分且明顯之處。

  第二十七條:需要移動非固定安裝的用電設備(如:電焊機、砂輪切割機、空壓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移動中要防止導線被拉斷、拉脫。

  第二十八條:工人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限位開關插座、插頭以及導線等,必須堅持完好,不得有破損。配電箱內不允許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條:工作臺上、機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36V。

  第三十條:在安裝電器時,應對元器件進行檢查和檢測,凡是不貼合國家標準的或假冒偽劣產品,一律拒絕安裝。

  第三十一條:維修設備時,必須首先通知操作人員,停機后切斷電源,在電源箱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志牌,在設備上掛“設備維修,禁止使用”標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進行維修工作。維修完畢應及時通知操作人員。

  第三十二條:正確使用各種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嚴禁他用。安全工具應定期效驗。

  第三十三條:在雷雨季節前,做好防雷設施的檢修、測試工作,確保設備的絕緣和接地裝置良好。

  第三十四條: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壓電桿、鐵塔、避雷針,遠離至少20M以外。當遇到高壓線斷落時,周圍20M禁止人員入內。

  第三十五條:在搬運、安裝、運行、維修中,避免電氣設備的絕緣結構受機械損傷,避免受油污侵蝕。

  第三十六條:臨時敷設的配電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其線路的總配電箱除了設總隔離開關外,還應裝設具有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的漏電保護開關。

  第三十七條:搞好環境衛生,經常地清掃電氣設備,防止臟污或灰塵的堆積。

  第六章:電氣火災的預防

  第三十八條:應合理裝設斷路器、熔斷器、熱繼電器等,不得隨意調整整定值。加強對電流及溫升的監視,堅持電壓、電流和溫升不超過允許值。

  第三十九條:加強對電器元件及線路絕緣的測試,及時更換陳舊及絕緣老化的電器元件和導線。

  第四十條:及時調整線路負荷,堅持三相負荷平衡,防止過負荷運行,對連續使用時間過長的設備或線路加強監視。

  第四十一條:防止導線受到機械損傷,其易受重壓或碰撞的部位,必須加套金屬保護管。

  第四十二條:白熾燈、碘鎢燈、高壓汞燈等發熱燈具使用時,應遠離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倉庫,不得使用大功率燈泡。

  第四十三條:配電箱(盤)和臨時線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條:變配電室應設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并定期檢測、更換。室內外堅持清潔,無雜物、無積塵,不準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條:導線壓接處,必須堅持足夠的接觸面,壓接牢固,并經常檢查。

  第四十六條:插座的額定電流、電壓應與實際電路相貼合,不得盲目增加負荷,插座應安裝在清潔、干燥無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

  第四十七條:使用大功率的電熱器具,必須有單獨的電源開關,不得使用電氣插座;器具周圍必須有隔熱裝置;不得裝置在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汽或可燃粉塵場所,使用時必須有人看管,不得中途離開;停止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四十八條:電氣設備及線路在設計、安裝過程中必須合理選型,其安裝位置必須堅持必要的防火間距,堅持良好的通風。

  第四十九條:當發生電氣火災時,應按照公司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滅火。

  第七章:特殊環境的安全用電

  第五十條:對油漆庫(房)、噴漆車間(房)、液化氣瓶組站、多粉塵車間等易燃、易爆環境,所有的電氣設施均采用防爆型,且電氣線路必須穿管密封敷設。

  第五十一條:對易產生靜電的環境,必須采用適宜的消除靜電的方法,如接地、增濕、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條:對熱處理及有酸、堿、鹽、腐蝕性氣體的環境,必須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電氣設備及元件,電氣管路必須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條:對濕度較大或用水及汽較多的車間(場所),必須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電氣設施。

  第五十四條:高溫環境,必須采用隔熱、防濺等措施。

  第五十五條:高頻電磁設備必須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

  第八章:電氣安全檢查

  第五十六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電氣安全專項檢查。

  第五十七條:檢查各崗位的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是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發現的不安全行為及時糾正。

  第五十八條:對預防觸電事故的各項措施,檢查落實情景,對落實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門及個人提出批評,問題嚴重的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追究職責。

  第五十九條:對新建或技術改善項目中的電氣工程進行監督檢查,異常是電氣設備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條:對發現電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時報安委會,安委會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制度進行修訂或補充。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22

  1、總則

  1.1為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發生觸電事故,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規程。

  1.2本規程適用于本廠的變配電系統及電氣設備、儀器的設計、制造、安裝、試驗、使用、維修與管理。

  1.3一切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本規程。凡違反本規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1.4所有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運行、試驗、維護檢修等工作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凡有視覺(雙目視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癔病,癲癇病,神經官能癥,精神分裂癥,嚴重口吃者不能從事電氣工作。

  1.5各項電氣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必須齊全。變配電所(站室)、電氣設備、

  線路的安裝、驗收、運行、檢修資料檔案應完整準確

  2、安全用電基本要求

  2.1用電單位應對使用者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用電安全的基本知識和觸電急救知識。

  2.2電氣裝置在安裝前,應確認其已經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或具有認可,應確認其貼合相應環境要求和使用等級要求。

  2.3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確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了解使用可能出現的危險以及相應的預防措施,并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

  2.4用電單位或個人應掌握所使用的電氣裝置的額定容量、保護方式和要求、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保護元件的規格。不得擅自更改電氣裝置或延長電氣線路。不得擅自增大電氣裝置的額定容量。任何電氣裝置都不應超負荷運行或帶故障使用。不得任意改動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保護元件的規格。

  2.5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電氣裝置附近不應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2.6使用的電氣線路須具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本事并應定期檢查。禁止使用絕緣老化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氣線路。軟電纜或軟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景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2.7移動使用的配電箱(板)應采用完整的、帶保護線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或護套軟線作電源線,同時應裝設漏電保護器。

  2.8插頭與插座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景下都必須單獨與保護線可靠連接。嚴禁在插頭(座)內將保護接地極與工作中性線連接在一起。

  2.9在插拔插頭時人體不得接觸導電極,不應對電源線施加拉力。

  2.10在使用移動式的I類設備時,應先確認其金屬外殼或構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帶保護接地極的插座,同時宜裝設漏電保護器,禁止使用無保護線插頭插座。

  2.11正常使用時會產生飛濺火花、灼熱飛屑或外殼表面溫度較高的用電設備,應遠離易燃物質或采取相應的密閉、隔離措施。

  2.12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燈具應選用安全電壓或雙重絕緣結構。在使用螺口燈頭時,燈頭螺紋端應接至電源的工作中性線。

  2.13用電設備在暫停或停止使用、發生故障或遇突然停電時均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采取相應技術措施。

  2.14當保護裝置動作或熔斷器的溶體熔斷后,應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確認電氣裝置已恢復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電源、繼續使用。更換熔體時不應任意改變熔斷器的熔體規格或用其他導線代替。

  2.15當電氣裝置的絕緣或外殼損壞,可能導致人體觸及帶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修復或更換。

  2.16露天使用的用電設備、配電裝置應采取防雨、防雪、防霧和防塵的措施。

  2.17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線。禁止將暖氣管、煤氣管、自來水管道作為保護線使用。

  2.18用電單位的自備發電裝置應采取與供電電網隔離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電網。

  2.19當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斷開電源,使觸電人員與帶電部分脫離,并立即進行急救。在切斷電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員直接接觸觸電人員。

  2.20當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斷開電源,并采用專用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

  3、電器設備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3.1貫徹國家有關電力安全法規、電力行業標準、管理制度,結合工廠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電氣安裝規程;運行管理和維修制度及其他規章制度;

  3.2負責電力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并按有關規程、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運行安全。

  3.3負責電力裝置工程、電氣圖紙和有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電器設備檢修、試驗記錄、事故記錄等資料的保存和建檔。

  3.4負責對參與本單位承裝、承修電力工程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核。

  3.5負責轄區臨時用電計劃的審核、監督和檢查。

  3.6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及教育。

  3.7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對電力設備方面的事故隱患及時安排整改和驗收。

  3.8參與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低壓配電裝置與通用電器的管理

  4.1配電線路應根據線路性質,裝設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選用斷開短路電流的電器時,應盡量滿足在正常接線方式下能可靠斷開可能產生的最大短路電流。

  4.2電氣裝置和線路上的電氣連接點必須接觸良好,連接可靠。絕緣強度要貼合有關規定。

  4.3車間低壓配電箱(柜)內應標明各供電回路的名稱和熔絲(片)的容量。集中安裝的按鈕、開關等必須有編號和便于識別的標志。

  4.4低壓電氣裝置接線端頭應有線號標志。線號標志不得采用金屬材料制作,外部接線端子不得外露。

  4.5低壓配電電器操作機構應有“分”“合”標志。

  4.6緊急停車的低壓電器,應安裝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應有特殊的標記。

  4.7用作短路保護的保險絲不得隨意用銅線、鐵絲等金屬材料。

  4.8嚴禁在配電線路上私自接裝用電設備和隨意拆卸電氣裝置的零部件。

  4.9對電氣設備及線路,應定期測量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值必須貼合規定標準,且與前次測量值比較不應有顯著下降。

  4.10車間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按批準的設計施工。驗收時應提交有關技術資料。

  4.11運行管理中應有與實際相符的圖紙資料。需要變更電氣線路和增、改、減、遷電氣設備時,應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應及時修改相應的圖紙資料。

  4.12通用設備的電動機及其起動、控制、保護等附屬裝置的選擇應貼合國家或部頒現行技術標準并有出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

  4.13電動機及附屬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完整。

  4.14用于室外或潮濕、高溫、污穢環境的電動機及附屬裝置除選擇相應的結構形式外,還應按環境條件采取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

  4.15應定期測定與檢查電動機的絕緣電阻和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接地電阻均應貼合規定的數值

  5、易燃易爆場所用電管理

  5.1.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應根據國家規定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分區標準,劃分其所屬分區。該場所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應貼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范要求。

  5.2.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必須按批準的設計施工。

  5.3.防爆電器設備的類型、級別、組別在外殼上的標志和在銘牌上的國家檢驗單位簽發的防爆合格證號應齊全、清晰。燃易爆危險場所電氣裝置的安裝與驗收,應嚴格按《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并提交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5.5.對于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應加強維修保養和定期檢修、預試工作,堅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嚴禁“帶故障”運行。

  6、接地保護、靜電防護及防雷設施的技術要求

  6.1.接地裝置的設計必須貼合下列要求:

  (1)接地電阻值應貼合電氣裝置保護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長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對地泄漏電流而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有附加的保護,以防外界影響而造成損壞。

  (4)變配電所的接地裝置應盡量降低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氣的金屬管道做接地線;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的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6)每臺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與接地干線可靠連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線中串接幾個需要接地的部分。

  (7)在進行檢修、試驗工作需掛臨時接地線的地點,接地干線上應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應涂黑漆。在接地線引入建筑物內的入口處和備用接地螺栓處,應標以接地符號。

  (9)保護用接地、接零線上不能裝設開關、熔斷器及其他斷開點。

  6.2、不一樣用途和不一樣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另有規定外,可使用一個總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貼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零保護。在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地保護。由同一臺發電機,同一臺變壓器或同一段母線供電的低壓電力網上的用電設備只能采用一種接地方式。

  6.4、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均應接地或接零:

  (1)電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照明器具和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2)電器設備及其相連的傳動裝置。

  (3)配電柜與控制屏的框架。

  (4)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5)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構架,鋼筋混凝土構架的鋼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6)電纜的金屬外皮,電力電纜的接線盒與終端盒的外殼,電氣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及電動起重機不帶電的軌道。

  (7)裝有避雷線的電力線路桿塔。

  (8)在非瀝青地面的廠區,居民區無避雷的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桿塔。

  (9)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10)鎧裝控制電纜的外皮,非鎧裝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2根屏蔽芯線。

  6.5、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采用搭接焊,必須牢固無虛焊。通用電器設備的保護接地(零)線必須采用多股裸銅線,并貼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需要。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采用焊接時,可用螺栓連接,但應注意防止松動或銹蝕。

  6.6、低壓電力網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歐。

  6.7、防靜電的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同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貼合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接地的規定;只作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每一處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歐。

  6.8、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裝設直擊雷保護裝置,一般采用避雷針或避雷線。獨立避雷針(線)宜設立獨立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

  6.9、第一、二類建筑物應有防直擊雷、防雷電感應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第三類建筑物應有防直擊雷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很多集中的露天堆場,應采取適當的防雷措施。

  6.11、嚴禁在獨立避雷針(線)的支柱上懸掛電話線、廣播線及低壓架空線等。

  6.12、對于接地、過電壓保護與防雷裝置應建立健全有關技術、管理資料。裝置變更時,應及時修改圖紙、資料,使其與實際相符。

  6.13、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防雷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測量接地電阻值,并將結果記錄歸檔。

  7、移動式電氣設備與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

  7.1、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國標《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執行。

  7.2、移動式電氣設備應貼合國家或部頒現行技術標準,并具有出廠合格和技術文件。

  7.3、移動電氣設備上必須設置標志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上的技術數據應齊全清晰,其安全防護罩殼、限位、保護、聯鎖應齊備可靠。手持握柄和操作手把盡量采用絕緣材料。

  7.4、移動式電氣設備與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截面足夠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銅芯橡膠(或塑料)護套軟電纜。應采用專用芯線接地,此芯線嚴禁同時用來經過工作電流。嚴禁利用其它用電設備的零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破壞的電纜或幾根單芯導線并用。

  7.5、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首先將接地線裝好。應正確的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

  7.6、電焊機金屬外殼必須有良好保護接地。焊鉗和焊鉗導線應完整無損、絕緣良好、電源線一般不超過2米。

  7.7、過程中需要移動電氣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員離去或突然停電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或撥掉電源插頭。

  7.8、手持電動工具的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下表規定數值:

  測量部分

  絕緣電阻(兆歐)

  Ⅰ類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2

  Ⅱ類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7

  Ⅲ類工具帶電零件與外殼之間

  1

  8、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

  8.1、電氣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絕緣安全用具,輔助絕緣安全用具和一般防護用具。

  8.2、電工人員應學習正確使用各種安全用具的方法與檢查鑒別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識。應根據操作任務選用必要的適合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的安全用品。

  8.3、所用各種絕緣安全用具均應有檢查合格證。使用前應檢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試驗周期內的合格品,同時進行外觀檢查。

  8.4、安全用具使用后,應擦拭干凈,存放在干燥通風處,堅持清潔,防止潮濕。

  8.5、絕緣安全用具應貼合國家標準

  9、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9.1、臨時線路的安裝、架設應由使用部門事先填寫“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并經技術部門審核、安全管理部批準后方可架設。

  9.2、臨時線路使用期限一般為十五天,特殊情景需延期使用應續辦手續,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不超過一個工作日的不用辦證,但應按用電安全要求,由持證電工負責架設,工作完畢立即由安裝人員負責拆除。臨時線路的一般安全要求線路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導線,其截面能滿足用電負荷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應用電桿或沿墻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設,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與道路交叉跨越時不低于6米。嚴禁在各種支架、管線或樹木上掛線。臨時線路必須有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裝保護設施。

  9.3、裝在戶外的開關,熔斷器等電器設備應有防雨設施。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線。時線路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如臨時線裝置發生危險并證明因裝置不妥,應由承裝人負責。

  9.4、臨時線路安裝完畢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移動。

  9.5、未經批準而自裝自接臨時線者,一經發現,令其拆除,并適當處罰,發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裝者職責。

  9.6、使用完畢,由申請單位告知主辦部門予以拆除,并在申請單上注明注銷日期。

  9.7、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路

  9.8、嚴禁非電工人員從事電工作業

  10、電氣事故的處理

  10.1、電氣事故處理的原則是盡快消除事故點,限制事故的擴大,解除人身危險和使財產少受損失,并盡快恢復供電。

  10.2、發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斷開電原,搶救觸電者,并應保護事故現場,報告有關領導和地方有關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

  10.3、系統發生事故時,值班員必須堅守崗位,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并進取處理事故。在事故未分析、處理完畢或未得到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離開事故現場。交接班時發生事故,交班人應留在工作崗位上,并以交班人為主處理事故。高壓系統發生重大事故,還應盡快報告當地電管部門。

  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地、實事求是地分析處理事故。對事故職責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23

  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范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規章制度和用電設備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設備,周周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序要規范,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設備。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實訓室、宿舍的用電設備由學校后勤處統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設備時要向后勤處申請或電工批準,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設備,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6、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若發現異常現象,如發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并上報部門領導或后勤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實訓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設備用于玩游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設備。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立即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助搶救,并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設備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設備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24

  為了加強辦公室電源的管理,實行責任到人,做到節約用電,減少辦公室能源開支,現就辦公室各用電設備作如下規定:

  1、辦公室的燈管、空調、排風扇、凈水機等用電設備均由各辦公室責任人負責。電腦由使用者負責,上班前要檢查設備的使用性能,下班前應檢查設備的關閉狀況。

  2、各辦公室的空調、風扇將采用系彩綢(彩綢的飄動與否)的方法來判定開、關情況。氣溫在250C以下不得開空調,開空調時應調節為220C。

  3、電腦、電燈下班后一定要關閉,上班時才能開啟。做到人走關燈、關空調及關掉其它用電用具的電源開關。

  4、不允許有下班后辦公室無人,電燈、電腦、空調、風扇等用電設備之一卻打開的情況出現。一經發現,罰該責任人5元/次和該辦公室負責人5元/次。半個月累計一次,張貼公布。

  5、夏天不允許任何人員在辦公室內留宿過夜,違者罰款二十元。

  6、各辦公室及公共場所責任人安排:會議室(劉海堂)、樣品室(江浪)、銷售部(黃芳潔)、廠長室(袁毅)、工程部(李欽榮)、行政部(黃霞)、財務部(鐘麗霞)、供調部(陽璐)、男衛生間及走廊(劉海堂)、女衛生間(黃霞),上述責任人的姓名必須貼在用電器或開關上,4月10日前完成。

  7、總檢查人:劉海堂。負責監督、檢查各辦公室的電源開、關情況,記錄,每半個月累計總結,公布于公告欄上。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篇25

  1、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設備、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須由具有有效操作證件的合格電工操作,嚴禁非專業人員、無本電工操作。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保護及安全防護用品。

  3、電工作業須由兩人配合進行,并按規定穿戴絕緣鞋,帶好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嚴禁帶電接線和帶負荷拔插頭等。

  4、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并掛上停電禁止合閘標牌。

  5、檢修設備必須將前一級開關斷開,并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警示牌或將設備的電源線在開關下端拆除。

  6、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后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要及時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7、維護電工必須按要求填寫“電工維修工作記錄”和“電工值班記錄”,電氣操作人員必須按要求到期及時更換操作本。

  8、用電設備負責人必須經常學習關于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設備用電關,保證設備安全用電。

  9、用電設備負責人每天巡視檢查,保證電器、配電箱、電源線、插頭、接地等處于完好狀態。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上報、整改解決。

  10、設備運轉時使用人應在現場監護,發現問題即時處理。對于用電設備(連續供電的設備除外),使用人員下班時應即時切斷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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