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設備管理制度(精選3篇)
培訓設備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規范培訓設備的日常使用與借收管理。
2適用范圍:
集團所有培訓設備。
3權責:
3.1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負責集團總部所有培訓設備的管理與使用情況檢查監督。
3.2總裁辦公室負責清潔、內部設備的'例行維護與物品的安全工作。
3.3財務中心信息部負責培訓部電子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工作。
3.4總部各部門、集團下屬各單位負責協助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對培訓設備的管理與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5內容
5.1培訓室管理
5.1.1各單位在借用培訓室前須向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提出申請,批復同意以后才能使用。
5.1.2培訓室的使用權確定為“先申請、先使用、先重要”的原則,當同時有兩個單位同一時間借用培訓室時,先自行進行協商,以重要的為前提、先行使用;如無法確定,將由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負責人確定。如有其他會議與事務急需培訓室,將由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進行統籌與安排。
5.1.3培訓授課與內部會議開始前的準備工作(座位排列、茶水準備等),由使用單位自行提前布置;如需要協助,可與培訓室管理人員協商。
5.1.3.1使用單位在使用培訓室過程中盡量保持室內整潔,按正確的程序操作各類設備;如因操作失誤導致設備損壞,且未咨詢相關人員如何操作,將對使用單位按相關制度進行賠償處理。
5.1.3.2使用單位在使用完后,應及時歸還鑰匙,并且進行桌面清潔、還原桌椅、關好門窗、正確的關閉電子設備、清理垃圾等;反之,將進行通報批評。
5.2培訓設備管理
5.2.1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對培訓設備(培訓室內設備、培訓其他相關設備)進行管理與定期檢查工作。
5.2.2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對培訓室內各附屬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如有相關問題按本制度3通知相應部門進行處理。
5.2.3各單位確因工作原因須外借培訓設備,在借用前應聯系培訓部是否可以借出,得到肯定答復后,可找相應人員登記及使用。
培訓設備管理制度 篇2
一、檔案管理
(一)凡是能準確反映公司各項業務活動的文件、材料、聲像、報表,都務必及時歸檔,確保完整無缺。
(二)文檔管理員務必堅持文書隨時立卷的歸檔制度,并分門別類,做好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工作。
(三)檔案資料包括從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經營管理工作中構成或公司制發的應歸檔的文件材料。
二、文書檔案管理
(一)歸檔范圍
1、行政綜合類:包括重要的會議材料;制定的內部法規性、政策性文件;組織變革、變遷、大事記、年報等文件材料;發展規劃、工作總結匯報;政府機關頒發的重要文件。
2、組織人事教育培訓類:員工變動表、花名冊、教育培訓卡。
3、會計統計類:年度計劃、統計報表、財務會計預算報表及其說明,各種季度報表、月報表,政府主管部門下發的有關文件材料。
4、質量管理類:質量管理方面的制度。
5、技術類:產品及生產方面技術文檔。
6、銷售紀事類:公司大規模的銷售活動紀事。
(二)文書的檔案立卷
1、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頁數,均應齊全完整。
2、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當將每份文件的正本與副本、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分類一起排列,不得分開。
3、不一樣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請示與批復,放在復文年立卷;沒有復文,放在請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規劃,歸在文件所針對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所針對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文件,歸在會議召開的年度立卷。
三、歸檔時光
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各種合同及常規性報表,根據各自不一樣的時限要求及時上繳總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其它各類檔案如聲像檔案、活動檔案、工程檔案等由各部門暫時保管,月底統一匯總到人力資源部。會計檔案由財務部自行保管。
四、檔案的借閱及銷毀
(一)借閱檔案需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在規定的范圍內查閱。不得在檔案上涂改、撕毀,并應及時歸還。
(二)會計檔案一律不準外借。內部調閱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因特殊需要,查閱有關會計檔案時,應持正式公文,并經公司領導同意。查閱會計檔案時不得將檔案帶出公司;如需摘抄、復印,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方可辦理。
(三)定期對檔案進行鑒定,準確地制定檔案銷毀清單,對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登記造冊,經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銷毀時需有兩人以上參加,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
培訓設備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劃第三條的有關規定制訂。
第二條 教育實施的宗旨與目的如下。
(1)加強人事管理,重視教育訓練和提高員工的素質,施予適合的教育訓練,使員工掌握更豐富的相關知識與技術,同時養成高尚的品德,處理業務能達成科學化,成為自強不息的企業優秀人才。
(2)使員工深切體會和認識本公司對社會所負的使命,激發其求知欲、創造欲,使其能不斷充實自己、不斷努力,奠定公司良好的人才基礎。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教育訓練分為(不定期訓練)與(定期訓練)兩種。
第四條 本公司所屬員工必須接受本辦法所定的制度。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教育訓練由各部門主管對所屬員工經常實施。
第六條 各單位主管應擬定教育計劃,并按計劃切實推行。
第七條 各單位主管經常督導所屬員工以增進其處理業務能力,充實其處理業務時應具備的知識,必要時得指定其閱讀與業務有關的專門書籍。
第八條 各單位主管應經常利用集會,以專題研討報告或個別教育等方式實施教育。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教育訓練每年分為兩次,上半期(三月、四月)及下半期(十一月、十二月)定期舉行,其內容視實際事務分別確定。
第十條 各部由主管擬定教育培訓計劃,會同總務科安排日程并邀請各單位干部或聘請專家協助講習,以期達成預期效果。
第十一條 本定期教育訓練依其性質、內容分為初級班(普通員工)及高級班(主管以上干部),但視其實際情況可合并舉辦。
第十二條 高管人員培訓分為專修班及研修班,由董事長視必要時隨時設訓,其教育的課程進度另定。
第十三條 普通事務班的教育內容包括一般實務(公務概況、公司各種規章、各部門職責、事務處理程序等)以及新員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條 普通技術班的教育內容除包括一般實務外,要重視技術管理培訓。
第十五條 高級事務班的教育內容為業務企劃、企業經營管理等有關主管必修的知識與技能,使受訓者增強領導力。
第十六條 高級技術班教育內容為如何切實配合工作進度控制資材、節省用料、提高技術水準等,并視實際需要制訂研修課題。
第十七條 各級教育訓練的課程進度另定。
第十八條 各單位主管實施教育訓練的成果列入平時考績記錄,以作年終考績的資料,成績特優的員工,可呈請選派赴國外實習或考察。
第十九條 凡受訓人員接獲調訓通知時,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經直屬主管出具證明申請免予受訓外,應即時于指定時間內向主管單位報到。
第二十條 除另有規定外,教育訓練一律在總公司內實施。
第二十一條 培訓期間,除為受訓人員提供飲食補貼外不給其他津貼。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核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