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體美器材管理制度(通用3篇)
音體美器材管理制度 篇1
音體美器材管理制度
一、體、音、美器材室的管理實行總務處領導下的管理員負責制,要確定專人負責保管,并明確保管責任制。
二、器材室的所有器材必須登記建立明細帳,做到帳、物、卡相符。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和維修,保證器材正常使用。
三、器材室保管員要根據器材的性能、形狀分類,擺放整齊。每天要做好清衛、防潮、防火、防盜等工作。每周進行一次大掃除。
四、加強對師生進行愛護公共財務的教育,樹立愛護公物為榮、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
五、各科所用器材,需由任課教師開據"器材使用報告單",并注明日期、節次、器材名稱、數量。上課前統一由任課教師負責領取、發放、回收及歸還。
六、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報經有關領導批準報廢和更新,故意損壞器材要按價賠償。
七、外單位來借器材,一律須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借出,未經批準不得借出。
器材借還使用制度
一、音體美器材是學校重要教學設備,應有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的教師兼任器材管理員,管好、用好音體美器材。
二、任課教師每學期初應填寫器材使用安排表,并交器材室。
三、音樂室、畫室的器材,由任課教師填寫借單后可以長期借用,一學期完后清點收回;其他各種器材借出時間不得超過一星期。
四、音體美器材只能用于教學,概不借于非教學用。
五、校外和組外借用貴重儀器者須經校長批準,并通過教研組長,在不影響本組教學的原則下方可借出,并須定期歸還。
六、借用器材和材料要認真填寫借還記錄。
七、音體美器材,一般僅限于專職教師上課使用,任何個人不得隨意帶出學校。
八、任何器材須在教師指導下,按規定要求使用,任何個人不得亂用;對無故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應視情節輕重給于相應處分。
九、每次用完器材,需親自交給任課教師,經檢查無損后,方可離開。
音體美器材維護報損制度
一、管理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充分管理好、用好音體美器材,必須明確管理人員的職責,堅持"誰使用,誰負責、誰維護,誰保養"的原則,確保器材的`正常運行。
二、使用教師要熟練掌握器材的性能、操作規程、維護保養常識,最大限度地發揮所用器材的效益,提高利用率。
三、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工作。
四、管弦樂器使用完后要及時甩出管內口水,防止生銹。
五、器材的使用人員要經常檢查、了解器材的運行情況,發現失老化、損壞等情況應及時與管理人員聯系,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器材及設備損壞報告單”,及時進行維修。對于不能維修的器材,要作報損記錄。
六、凡屬報損報廢的教學器材,均應在學期末統一填寫“教學器材報廢申請單”。
音體美器材管理制度 篇2
l、學校文體器材由體育教師專人保管,要有專門的器材室。學校領導不定期檢查。
2、文體器材要分類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合理,便于使用,室內注意通風、干燥、衛生,防止霉爛,要有安全措施。防損防盜。
3、購置器材,應由文體教師造計劃,經領導研究批準,購回器材應登記造冊后才能使用。
4、建立器材借還制度并上墻,設借還登記冊,外單位借用或其他非常規性使用,必須經學校領導同意并辦理借用手續后方可借用,如有損壞,按規定賠償。
5、文體器材,如有不正當損壞,照價賠償,并追究責任。
6、課外活動或活動課由各班文體委員或輔導教師到器材室領取器材,下課后、由文體委員或輔導教師收齊交還,驗收后按指定地點放好。
7、文體活動結束后、及時把服裝、道具和活動器材整放好(服裝要洗干凈,內放衛生球,防蟲蛀)。
8、有關人員要樹立“少花錢,多辦事”的勤儉節約觀點,愛護器材,注意維修,提倡自制簡易器材。
9、學校的文體活動場、館(房、廳、室)要有管理制度,定期修整,確保安全正常使用,進行改建、翻修時,要先制定好方案上報局,經研究批準后方可動工。
10、對保管、維修和自制器材成績突出的人員,應適當予以獎勵。
音體美器材管理制度 篇3
為規范民用爆破器材的規范專用,減少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隱患,根據公司相關規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用爆破器材要定人審批后才能領用,未經過審批的人員不得領用民用爆破器材,冒領或沒有憑證發放,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安全責任,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為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的專用管理,做到即領即用,用完退回,不得將爆破器材亂扔亂放,違反規定者將按相關規定執行,領用要做好各項進出登記。
三、各項登記要與實際相符,庫管員要做好發放前的審核檢查及退回時的核對,發現問題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應,不得拖延,更不得隱瞞不報。
四、庫管員不得發放有問題的爆破器材給領用人,對已經發現有問題的.要與其它完整的區分開來,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五、生產管理人員要及時核查爆破器材的去向登記,發現不符合相關制度要求的,要及時終止或制止使用,做好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