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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4-07-26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精選30篇)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1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4、對于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要害部門重點檢查制度。包括:變電站、配電室、鋼絲繩、連接裝置及提升裝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二、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在崗職工必須按照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嚴格自己的操作。

  2、在崗職工如有違章操作,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3、職工可總結經驗,改進生產工藝提高安全系數,對生產安全有貢獻的職工必須給予獎勵。

  三、建設項目安全 “三同時”制度

  1、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在編制上報項目計劃和財務計劃時,應編制上報安全方面相應的措施所需的投資,并納入計劃。

  3、對引進技術、設備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減。

  4、在組織可行性論證時,應論證安全內容,并將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文件中。

  5、在竣工驗收時,應將試生產中安全設施運行情況,措施效果,檢測數據,存在問題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寫入專題報告。

  6、要嚴格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

  四、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1. 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專款專用。

  2.費用的提取:按照有關規定提取。

  3.費用的使用: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3)安全設施、設備的購置、維護、保養;

  (4)安全生產檢查,安全隱患整改;

  (5)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購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費用.

  4、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并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5.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6.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五、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2、特種作業操作證按規定日期復審。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都要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情況作為一個重要的檢查內容。

  4、對不按規定安排沒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檢查人員有權對該部門及責任人進行處罰。

  5、發現未持特種作業合格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時,安全管理人員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教育的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給予處罰。

  六、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負責人培訓制度。包括總經理、主管經理都必須接受有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培訓班,經考核合格。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安全管理人員要擺正安全與生產經營等各項活動的關系,學習和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并保證每年至少進行1-2次培訓。

  3、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制度。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對其進行專門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已經取得證書的`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參加專業部門組織的培訓、考試和考核,對操作證進行復審。

  4、新工人的安全培訓制度。新進企業的工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少于40小時,考試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工作滿4個月,然后再次考試合格,方可獨立工作。

  5、全體職工安全教育制度。所有生產作業人員,每年接受在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20小時。新來員工每一月培訓一次。

  6、復工工人安全教育制度。凡休假7天以上返崗必須經過班組進行復工安全教育;工傷休假1個月,其他休假3個月以上者,必須經車間、班組兩級復工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換崗工人安全教育制度。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包括本崗位操作規程、危險因素等。

  8、“四新”安全教育制度。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生產,對從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9、安全知識考核制度。實行上級對下級的層層考核制度,每半年進行一次,考試成績存入個人檔案。

  七、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建立健全以崗位負責制為基礎的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實施設施、設備管理負責制,主要設施、設備實行三定:定人、定機、定責。

  2、加強對設施、設備操作、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制定崗位技術操作規程。

  3、對大型、特殊、專用設備用油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4、設備發生缺陷,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并在工作記錄中詳細記錄。

  5、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施、設備缺陷要詳細記錄并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注意缺陷發展,防止缺陷擴大。

  6、實行系統的設施、設備巡檢標準、保證體系,確保職責明確、檢查有效。同時,做好信息傳遞與反饋,建立檢查登記臺賬。

  7、對于設施、設備管理中由于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玩忽職守等造成設備事故時,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理。

  八、重點危險部位安全檢測、檢測管理制度

  1、對每個重點危險部位制定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對重點危險部位進行嚴格監控和管理。

  2、在重點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3、對重點危險部位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

  4、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復查和驗收。

  九、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保管、使用、運輸危險品的人員,要認真學習、掌握危險物品的性能和安全防范知識。

  2、建立健全危險物品的領取、發放、使用制度。

  3、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領發必須經領導批準。

  4、存儲危險物品的庫房要絕對安全可靠,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實行'雙人雙鎖'制。

  5、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能不同,設置不同的容器和足夠的安全工具,保管人員必須會使用安全工具和滅火器材。

  6、凡是性能相抵觸,安全防范方法不同的危險物品應分別儲存,對容易揮發、自燃、自爆的危險物品要經常進行檢查、測溫,以防自燃、自爆。

  7、危險物品庫內的滅火器材要經常保持良好狀態,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十、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1、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分別給予表彰或獎勵:

  (1)忠于職守,積極做安全工作和勞動保護工作,成績卓著的;

  (2)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財產和職工生命免遭重大損失的;

  (3)在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性危害方面有重大發明創造和科研成果的;

  (4)在安全技術、塵毒治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議,效果顯著的。

  2、獎勵分為記功、晉升、發放獎金等形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1)不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佩帶勞動防護用品、不遵守勞動紀律等違章行為,未造成事故的,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2)阻礙、干擾安全人員執行公務的,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或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十一、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設置職業衛生管理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將預防職業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納入年度生產和資金計劃,提留專項資金,用于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

  3、加強防塵措施。采取密閉、通風、防塵的辦法減少和杜絕作業工人接觸粉塵的機會。

  4、為工人配備符合標準的防護用具,為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和勞保用品,并建立健全勞動保護用品的購買、驗收、發放、使用、更換和報廢等制度,并嚴格執行。

  5、職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6、制定本公司的職業病防治計劃、實施方案。對從事有職業危害崗位的職工建立健全有關個人的健康監護檔案,主要包括:職業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并做好完善、保管工作。對于離退休或調離職業危害崗位職工的健康監護檔案要封存保管。

  7、在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的同時,應將其所從事的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對方,并在勞動合同中注明。

  8、公司在錄用有職業危害崗位工作的職工之前,需對方提供指定的衛生部門出具的體檢證明,要錄用者做專項職業健康檢查,即崗前檢查。

  9、不得安排未經崗前職業健康體檢的職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職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職業。

  10、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有害崗位職工和從有害崗位調到一般崗位的職工,在終止合同或調離前要進行有害崗位離崗前健康檢查。

  11、 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到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結果和相關資料由公司建檔保管,并將檢查結果告知被檢職工。

  13、在設備大、中修時,要同時將改進和檢修勞動防護及職業病防護裝置列入各項設備檢修之中。

  14、公司定期對有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監測并記錄結果在案,并要在做好職業衛生監測的同時要建立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管理制度和檢查紀錄。

  15、職工在離崗或退職后,有權索取個人的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管理人要如實提供。

  十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工傷事故后,負傷者或最先發現的人員,必須立即報告班組長等有關領導,有關領導必須立即報主管領導,主管領導報公司經理。按照規定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如實報告事故情況。

  2、發生傷亡事故后,要組織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發展和擴大,保護好現場,對事故現場的處理,必須經過當地公安、安監、工會等部門同意,方可進行。

  3、協助安監部門搞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好生產安全事故。

  十三、安全生產逐級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1、公司專職安全員要每天對企業進行安全檢查,主要做好監督公司執行安全、法規的情況、隱患整改的情況、及時糾正和制止現場的違規行為等工作,并做好巡檢情況記錄。

  2、公司必須每月進行一次由企業負責人參加的聯合安全大檢查,做好檢查情況匯總分析,對查出的隱患整改通知書,落實責任,逐一整改,歸檔備查。

  3、車間、班組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班組每日班前組織本班工人對工作環境的安全情況、所使用操作的設備、工具的情況和安全裝置、安全設施等進行仔細檢查,并作為交接班的內容。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和安全處(科),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4、安全管理人員專門檢查。安全管理人員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檢查的重大不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通知有關單位和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并有權下達整改指令,限期解決。整改指令內容應包括:存在隱患、問題及違規的時間、地點及人員違反有關制度、規程的具體內容,要求整改反饋的時限。反饋內容包括:解決處理的方法,責任者的落實及處理意見。

  5、公司重點崗位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并認真做好運行情況的記錄工作。

  6、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7、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堅持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巡回檢查,對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生產及檢修現場狀況、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況及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各種安全檢查要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尤其是全面性安全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并進行分工。

  9、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2)重要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狀況;

  (3)職工是否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4)職工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職工是否正確佩帶勞動防護用品;

  (6)設備、設施是否處于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

  (7)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行為。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2、本廠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3、對在用的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并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或上報有關領導。

  4、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5、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7、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維護、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8、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9、本廠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內容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的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十五、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總結本月工作,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2、每周安全生產調度會,總結和布置安全工作。

  3、根據有關部門要求及時召開專題安全會議,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精神,研究公司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各部門匯報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存在的安全隱患和處理解決的辦法,并進行討論。

  4、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專備會議記錄冊,認真記錄會議時間,參加人員及會議內容。

  5、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且必須熟悉本部門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其他人員參加會議。

  6、參加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人員有:公司領導、安全部門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生產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7、在年底召開公司級年度安全生產總結會議,同時總結和同時布置公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對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要專人負責,集中管理。

  2、對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要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3、對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十七、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和管理制度

  1、所購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有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2、勞動保護用品購入后應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庫,發現不符合要求應給予報廢。

  3、根據有關標準,制定、修改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及范圍。

  4、各種防護用品由專人管理,建立檔案,妥善保管,定期檢查維護。

  4、勞動防護用品經費保證做到專款專用。

  5、教育職工正確使用、穿戴、保養勞動防護用品,并對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6、每個職工對勞動防護用品不準變賣、送人或挪為它用。

  十八、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檔案,并由專人管理。

  2、安全生產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及專職、兼職安全員名單;

  (2)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件及人員名單;

  (3)特種設備清單及有關檔案資料;

  (4)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管理清單;

  (5)職工健康檔案及健康監護資料;

  (6)職業病人檔案及監護資料;

  (7)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及整改情況;

  (8)安全例會及安全日、月活動記錄。

  (9)安全生產事故記錄和統計資料;

  (10)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等有關傷亡事故管理的檔案資料;

  (1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崗位技術操作規程及作業安全規程,并匯編成冊;

  (12)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

  (13)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14)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實施記錄;

  (15)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情況記錄。

  3、安全生產檔案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并分檔存放,以便于查閱。

  十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工作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2、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教育培訓。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字,并及時消除隱患。

  4、企業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5、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6、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7、組織學習和演練應急預案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2

  水泥公司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一、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由質檢室專人負責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保證監測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監測的結果應當及時向員工公布。

  二、公司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定期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職業危害防治檔案,向員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在日常的職業危害監測或者定期檢測、評價過程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相關部門、裝置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確保其符合職業健康環境和條件的要求。

  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3

  中局建設公司水泥砼標養室管理制度

  (1)本標準養護室用于養護砼試塊,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保證結果的`準確性。

  (2)應保持清潔,不得堆放與養護無關的物件。

  (3)室內試件放在專用鐵架上,擺放整齊,按結構物樁號、日期統一布置,便于試塊的查找。試件間距至少保持3x5cm,不得疊放在一起。

  (4)室內要求溫度為20±2℃,溫度≥95%,設定專人維護,每日記錄溫度應有記錄,以備后查。

  (5)試塊必須標識清楚明確,否則本試驗室有權拒收,送達的試件要立即登記臺帳。

  (6)試件應在規定齡期時做試壓日期,不得超齡期試壓,試件要有專人管理。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4

  水泥公司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管理制度

  1、為了保證企業安全生產,維護生產經營活動正常的開展,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的管理負主要責任,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職業病防治管理經費投入計劃,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確保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的投入。

  3、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4、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按企業銷售額的3x5%提取,保證經費按時、足額到位。

  5、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計劃不足時,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追加,以確保職業病防治經費的投入。

  6、積極采用先進的技術裝備,努力彌補職業衛生工作欠賬,確保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專項經費的有效使用。

  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二0xx年三月十日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5

  水泥公司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一、公司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導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二、公司應當對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三、嚴格執行《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等標準規范要求,根據接觸不同職業危害因素發放相應種類和數量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五金倉庫、車間負責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安全、總務部負責公用、應急防護用品的放發。放發標準由安全委員會制訂。公司招聘的臨時工,農民工其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視同崗位正式工。

  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6

  根據公司20xx年度停產檢修工作計劃,公司將于3月份對1#水泥磨等設備進行檢修。為確保本次設備檢修工作圓滿完成,公司特重申以下安全規定:

  一、安全規定

  1、檢修開工前,由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對參與檢修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安全教育落實情況經本人簽字后方可進入現場參與檢修。

  2、檢修期間應嚴格遵守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本暫行規定,認真執行操作牌制度。轉磨人員轉動磨機前必須確保磨內人員撤出,磨體下方嚴禁站人,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3 、進入檢修現場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本次檢修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進入檢修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和口罩,穿好安全防護鞋,2m以上的獨立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4、作業現場吊裝、起重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起重作業安全規程》。起吊大件設備時必須確保周圍工作人員安全和考慮起重設備的承受能力;

  5、檢修工作中禁止交叉作業,無關人員禁止進入檢修區域。

  6、對檢修設備上的電器設備,應采取可靠的斷電、驗電措施,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設置安全警示標牌;作業現場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拆除應遵守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用電規范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必須嚴格服從甲方電工的指導,嚴禁違章作業發生;

  7、檢修期間,外包單位應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并對現場情況進行安全檢查、監督、跟蹤。

  8、特種作業人員,外包單位應提供有效資質證原件及復印件,嚴禁無證作業。檢修工作中嚴禁交叉作業。

  9、外包單位必須接受南京江南水泥有限公司安全負責人的.檢查監督,對施工中查出的不安全問題,必須無條件整改。否則我公司有權做出處罰,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終止工程承包合同。

  二、安全考核

  1、對外包單位發生的安全事故按雙方簽訂的安全合同執行。

  2、凡發生習慣性違章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對責任單位進行通報并經濟處罰。

  水泥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十日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為了落實公司的防盜安全管理工作,創造有序的生產環境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廠區范圍。

  3.權責與義務:

  3.1行政中心負責本制度的制訂、修改與監督;

  3.2保安隊負責監控、防護、安全檢查工作;

  3.3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物資進出數量的管制工作;

  3.4全體員工負有對偷盜行為的舉報及配合公司安全檢查的義務。

  4.規定內容:

  4.1公司財物包括所有的成品與其制成品、配件、生產設備(工具)、生產廢料等。

  4.2偷竊行為指未按公司規定程序辦理放行手續,私自將公司財物帶離公司范圍的行為。

  4.3凡偷竊公司財物者,不論職位高低或偷竊數量與價值的多少,均開除并記大過處分,同時全廠通報;偷竊財物價值超過1000元以上者,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4.4公司員工自用的琴的易損件需要更換,可到營銷部申請購買,經營銷部核實后可優惠提供給員工,但絕對不可以利用工作之便從公司偷拿,否則將嚴格按照偷竊行為處理;

  4.5生產部門各班組應加強本部門配件的領用管制,對于重要配件,應控制領用數量,每天下班前應進行清點,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行政中心報告或向公司領導舉報;

  4.6公司所有員工發現偷竊行為均有義務向行政中心舉報,如舉報屬實并查獲,公司將按照查獲物品價值的30%獎勵舉報者,且每次獎勵金不低于100元;公司承諾為舉報人保密;

  4.7安全檢查:

  4.7.1行政中心不定期安排保安人員對部分人員進行安檢;

  4.7.2檢查對象為公司所有人員與車輛;

  4.7.3被檢查對象為隨意抽取,被檢查人員不得以損害人格為由拒絕配合保安安檢工作。

  4.7.4發現安檢臨時折返車間者或不接受檢查強行沖卡者,將視為有偷竊嫌疑,保安人員有權采取強制手段進行控制;

  4.7.5請被檢人員應自覺配合將隨身所帶的手袋打開,如內有飯盒等物品也必須打開;衣服口袋內的物品,請自覺掏出來給保安人員確認。

  4.7.6保安人員檢查時會利用金屬探測儀器對被檢查的人進行安檢,被檢查前請自覺將隨身攜帶的.手機、鑰匙、皮帶等帶有金屬的物品拿出來放到指定的盤子內,檢查完畢后再自行拿回。

  4.7.7檢查過程如金屬探測儀發出報警,被檢查人必須將導致報警的物品拿出或出示給檢查人員確認后方可離開。

  4.8保安人員監守自盜或勾結其他人員進行偷盜,一律開除并扣除其所有未發放的工資,嚴重者交公安機關法辦;

  4.8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生效并執行;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8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表1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

  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 獎懲理念

  旨在塑造公司的文化,獎勤罰懶,糾正員工不良習慣。

  第二條獎勵

  一、 獎勵方式多樣,對本職工作業績的獎勵體現在指標獎金中,員工在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外做出特別貢獻的情況下,將獲得特殊的獎勵。

  二、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并予相應嘉獎:

  1、 工作表現優秀,認真負責,工作成績突出者;

  2、 愛惜公物,厲行節約,成績顯著者;

  3、 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4、 對外服務創造良好聲譽者;

  5、 關心公司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6、 為保護公司財產及人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事跡突出者;

  7、 對損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舉報屬實者;

  8、 善于鉆研,有技術突破者;在外做好事,為公司贏得良好聲譽者。

  三、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嘉獎并可申報晉職或晉級。

  1、 圍繞“兩主四輔”(兩主:創造利潤、造就人才。四輔:誠信、務實、開拓、跨越。)管理思想,即在創造利潤、造就人才兩個方面有重大貢獻,積極開拓經營范圍,創造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2、 解決重大經營難題,使工程項目得以實施。

  3、 對項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過實施為公司節省大量資金;

  4、 保護國家和公司財產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貢獻;

  5、 對改革公司管理、擴大公司信譽、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

  6、 在減少浪費,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顯著者;

  7、 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8、 對提高公司整體經營,管理水平有突出貢獻者

  第三條懲罰

  懲罰的類型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處罰、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解聘。

  一、 經濟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級處罰,并酌情扣除當月部分獎金。

  1、 公司開會無故遲到、不退、違反其他會議制度;

  2、 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工作組織的各項活動;

  3、 公共區域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

  4、 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

  5、 未打招呼,隨便帶陌生人進入辦公區域;

  6、 行為不檢點、語言經常不文明;

  7、 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崗;

  8、 工作時間看小說、看與工作無關的報刊、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違反公司規定的其他行為。

  二、 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1、 經濟處罰3次以上者;

  2、 在工作時間,與同事之間或外人發生激烈爭吵,影響他人工作者;

  3、 在禁止吸煙區域內吸煙者;

  4、 多次不按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工作進度不及時匯報;

  5、 未經領導允許,工作中脫崗(半小時)辦私事;

  6、 未經許可私自打電話;

  7、被上級有關部門檢查出工作問題;

  三、 嚴重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嚴重警告。

  1、受過3次(包括3次)警告以上;

  2、 不服從領導管理造成不良影響;

  3、 因工作服務質量差,給公司造成聲譽和經濟損失,別客人投訴到公司者;

  4、 隨意用、拿公司物品,數額較大者(50元以上);

  5、 不愛惜公物及設備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6、 利用職權報復他人;

  7、違反公司其他相關管理制度,行為較嚴重的;

  四、 記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

  1、 對其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和個人不及時匯報;

  2、 搬弄是非,無中生有,挑撥離間,影響員工團結;

  3、 經過指正,員工仍視制度而不顧的行為;

  4、 違反公司其他制度、規定較為嚴重行為;

  5、 超越職權范圍,擅自作出決定或對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隨便作答,造成影響和損失。

  五、 記大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

  1、一年內受過兩次嚴重警告;

  2、工作玩忽職守,造成公司和名譽損失;

  3、故意說假話,做假事,造成不良影響;

  4、發現公司物品被偷或設備被損壞,不及時上報;

  5、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經勸說無效。

  六、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或開除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造成公司損失的,還須進行經濟賠償。

  1、經常完不成工作任務,不勝任擔當的工作,又不服從換崗或換崗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2、一個月內曠工3天(含3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7天以上(含7天);

  3、工作時間飲酒滋事、打架斗毆;誣陷、暴力脅迫上級或同事,影響惡劣;

  4、蓄意破壞公司資產損害公司利益;

  5、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不負責任或不遵守操作流程,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6、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機密材料;

  7、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

  8、在求職申請或其他已簽署的文件中提供假資料;

  9、有損公肥私、挪用公款及嚴重侵占公司財物等行為,有盜竊、詐騙等不良行為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者;

  10、嚴重違反公司其它規定中符合辭退條款,并造成嚴重后果者;

  11、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給公司名譽帶來極壞影響。

  第四條 獎懲程序

  一、 獎勵員工由員工或部門向總經理提供書面素材,經總經理批準。

  二、 懲罰員工由其他員工、部門主管檢舉或公司管理部門調查,由各部門主管按程序辦理,并備案,資料存入個人人事檔案。解聘還需公司總經理或分管經理批準。

  三、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之獎勵或處分提出后報總經理批準,主管負責獎勵/處分措施的具體實施。

  四、 員工對獎懲有申訴的權利,認為不合理者一周內可以向主管提出復議,否則視為員工已經接受。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一、原輔料的采購:

  1.對符合國家標準或公司訂標準、質量穩定、信譽良好的生產公司,經審查后可作為主要供應單位。

  2.供應單位一經選定,盡可能減少變更,需變更時,經本公司有關部門審查批準。

  3.經常了解供應單位的產品質量,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

  二、原輔料的管理:

  1.原輔料初檢、編號、請檢

  1.1原輔料進公司,由倉庫保管員按購物憑證或合同協議核對后,檢查包裝是否破損,標簽是否完好,與貨物是否一致等,凡不符合要求,應予拒收。

  1.2進公司原輔料,在倉庫先統一編號。按要求放置指定區,并掛置待檢標識牌。

  1.3倉庫保管員按原輔料進公司順序,填寫進公司原輔料總帳。

  2、原輔料檢驗

  2.1工程部接到原輔料請驗單后,派專人按抽樣方法取樣。

  2.2根據檢驗結果,工程部向倉庫送交檢驗報告單,并根據檢驗結果發放合格證或不合格證。

  3.原輔料入庫:

  3.1倉庫保管員根據檢驗結果,取下待驗牌,在貨物處逐件貼上合格證或不合格證,按區域放置,以防混用。

  3.2不合格原輔料要隔離存放,按不合格原輔料處理程序交采購業務部處理,并建立臺帳記錄。

  3.3原輔料存放區應保持整潔。

  3.4原輔料堆放要貨行間必須留有一定距離,并執行先進先出的發料順序。

  4.原輔料發放

  4.1生產車間投料員按生產需要填寫領料單交倉庫備料。

  4.2倉庫送料員按規定要求稱量計量,并填寫稱量記錄。

  4.3倉庫送料員與倉庫保管員核對實物后,把原輔料送到車間指定地點,碼放整齊,由車間投料員點收。發料、送料、領料人均應在出倉單上簽名。

  4.4每次發送料后,倉庫保管員要在庫存貨位卡和臺帳上填寫貨物去向、結存情況。

  4.5不合格原輔料不得發放使用,易變質的原輔料及貯存期超過規定期限的原輔料,必須抽樣復驗合格后方可發放。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權限

  第四條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管理公司人事檔案資料。

  三、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四、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五、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六、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七、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八、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九、負責公司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十、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十一、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十二、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第六條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建議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員需求

  第七條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總經理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第九條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職員的選聘

  第十條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經總經理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二、從公司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審批。

  第十一條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

  第十三條求職人員應聘本公司,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初試。

  二、初試合格后,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系情況表》,然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復試。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總經理面試通過。

  四、復試合格后,通知應聘人員一周內等結果。

  五、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后,報總經理審批,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應聘人員到崗,并辦理體檢手續。

  第十四條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職員報到

  第十五條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人力資源部報到,并以其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條報道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

  一、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服務自愿書、醫院體檢表;

  第十七條擔保書

  一、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并經人力資源審核后方可報到。

  二、擔保人須是具有正式職業、有固定住房、_____戶口。

  三、凡為本公司員工與擔保的員工有配偶或直系親屬關系者,不能做擔保。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材料采購必須在合格材料供方名錄內采購,當生產急需時,應經項目經理或工程技術負責人批準、簽字允許后方可在名錄外采購。

  第二條、項目部對工程材料、設備等物資的送貨單位進行核對,確認物品規格、數量、驗收證件,檢查外觀質量,填寫并保存進貨驗收記錄。

  第三條、對需要復試的材料(如鋼筋、水泥等)按照有關規定取樣送法定檢測單位進行試驗,樣品試件應符合國家、行業有關技術規定,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物資設備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進行處理。

  第四條、入庫材料應由有關責任人和倉庫保管員負責入庫驗收。驗收內容為材料的`類別、型號、規格、數量以及采購物質的合格證明等。

  第五條、現場堆放材料應符合規定要求,做到堆放整齊,保護良好,并做好產品標識和檢驗狀態標識。

  第六條、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門倉庫、專人保管登記領用。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13

  一、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表1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

  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14

  一、凡擬成立婚姻介紹機構的,一律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申請,將填好的"江蘇省婚姻介紹機構申請登記審批表"及驗資證明報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查同意后,逐級上報省民政廳審批,經批準后憑"江蘇省婚姻介紹經營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方可經營。

  二、本著提高質量,控制數量的原則,每個縣(市)、區原則上只辦一個婚姻介紹所,省轄市可辦1-2個,為轄區內群眾服務,介紹所不得設立分支機構。各縣(市)、區民政部門應會同公安、工商部門對轄區范圍內的無證婚姻介紹所進行取締。

  三、各婚姻介紹所的收費標準須經當地物價部門審核批準,要公開服務項目,向征婚者出具正規發票,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四、婚姻介紹所更換辦公地點及法人代表須報縣、市兩級民政部門批準,并報省民政廳備案。凡經批準的介紹所應自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開業;經營滿3年的應重新更換許可證,否則取消經營資格。婚姻介紹許可證不得轉讓。

  五、不得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作虛假言行。禁止搞虛假相親、嚴禁辦理涉外、涉港、澳、臺婚姻介紹,嚴禁借婚姻介紹名義騙婦女。

  六、征婚者必須無配偶,申請時應出具本人戶口和身份證,如實填報自己的'工作單位、家庭地址和經濟狀況等。介紹所對征婚者的情況必須認真審查,對材料檔案妥善保管,做到安全、保密。加強防范意識,嚴防有人利用征婚搞違法活動。

  七、對不按婚姻介紹所管理規定辦事、年度檢查不合格的介紹所,民政部門可限期整改、處罰直至撤銷。其中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八、婚姻介紹所應認真學習、積極宣傳婚姻法律法規,提高服務水平,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要把婚姻介紹所辦成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窗口。

  婚姻介紹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婚姻介紹管理,規范婚姻介紹服務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婚姻介紹服務的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和征婚當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有償婚姻介紹服務,應當成立婚姻介紹機構。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無償公益性婚姻介紹服務活動,應當事先向婚姻介紹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條 婚姻介紹服務和征婚、應征,應當堅持自愿、誠實、信用、守約的原則。婚姻介紹服務,應當充分尊重征婚當事人的意志。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全市婚姻介紹機構及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行政主管部門。縣、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婚姻介紹機構及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市民政部門對婚姻介紹機構的設置,應當進行合理規劃、科學指導、總量控制。

  民政部門在對婚姻介紹機構及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管理中,應當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堅持依法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

  民政部門應當對婚姻介紹機構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民政部門應當認真受理婚姻介紹機構和征婚當事人的有關投訴,維護其合法權益,并為婚姻介紹機構及公益性婚姻介紹服務活動提供必要的服務。

  第七條 成立婚姻介紹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和相應的辦公設施;

  (二)有三名以上經民政部門業務培訓的從業人員;

  (三)從業人員品行良好、作風正派,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四)有完善的機構章程和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五)符合其他法定條件。

  第八條 成立婚姻介紹機構,應當向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機構名稱;

  (二)從業人員花名冊及有效身份證件;

  (三)主要負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的介紹信;

  (四)服務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五)機構章程草案和有關內部管理制度。

  第九條 成立婚姻介紹機構,應當先報縣、區民政部門審核。縣、區民政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報市民政部門審批;對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并說明理由。

  市民政部門應當自接到縣、區民政部門的審核意見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并發給相應證明;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并書面答復,說明理由。取得市民政部門核發的婚姻介紹機構批準證明的,按國家規定到工商等相關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等有關手續。

  第十條 婚姻介紹機構變更名稱、住所和主要負責人等主要登記事項,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辦的,應當先報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到工商等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 婚姻介紹機構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為未達到法定婚齡者或有配偶者進行婚姻介紹;

  (二)禁止從事涉外和港、澳、臺同胞及華僑的婚姻介紹服務活動;

  (三)不得為無有效證件或證件不全的征婚人和應征人進行婚姻介紹;

  (四)不得同時為兩個以上征婚人或應征人介紹同一個應征人或征婚人。

  第十二條 婚姻介紹機構進行婚姻介紹服務,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要求提供婚姻介紹服務的征婚當事人進行登記并辦理登記手續,登記手續必須由征婚當事人本人辦理;

  (二)婚姻介紹登記服務期限為一年,從辦理征婚登記手續之日算起;

  (三)在婚姻介紹登記服務期限內,按照征婚當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認真、良好服務,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者敷衍推諉;

  (四)為征婚當事人保守秘密,不得向非婚姻介紹服務對象泄漏征婚當事人的登記事項或向其他征婚當事人告知征婚當事人明確表示不能告知的有關事項;

  (五)對在婚姻介紹登記服務期限內未介紹成功的,服務期滿后撤銷登記,退還征婚當事人的所有資料和有關證件;征婚當事人要求繼續提供婚姻介紹服務的,按本條規定重新進行登記并提供服務。

  第十三條 婚姻介紹機構在進行婚姻介紹服務活動時,應當公示辦事程序、各項工作制度、從業人員身份及收費項目和標準。

  婚姻介紹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超范圍、超標準收費。

  第十四條 婚姻介紹機構應當認真核查征婚當事人的身份、婚姻狀況及其他基本情況。

  第十五條 征婚人應當向婚姻介紹機構提交本人戶口、身份證和婚姻狀況有效證明,并如實提交本人工作、經濟收入、居住條件、子女撫養等其他基本情況資料。

  第十六條 市民政部門應當對婚姻介紹機構進行年度審核。

  婚姻介紹機構應當在每年第四季度持有關材料到市民政部門辦理年度審核手續。

  第十七條 未經市民政部門批準成立婚姻介紹機構,擅自進行有償婚姻介紹服務的,由民政部門責令停止活動,并處以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八條 婚姻介紹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為未達到法定婚齡者或有配偶者進行婚姻介紹的;

  (二)從事涉外和港、澳、臺同胞及華僑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

  (三)為無有效證件或證件不全的征婚人和應征人進行婚姻介紹服務的;

  (四)同時為兩個以上征婚人或應征人介紹同一個應征人或征婚人的。

  第十九條 婚姻介紹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處以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罰款:

  (一)婚姻介紹機構變更主要登記事項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辦,未按規定程序報民政部門審核同意的;

  (二)為代理他人征婚或應征者辦理征婚登記手續的;

  (三)在婚姻介紹登記服務期限內不按征婚當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婚姻介紹服務的;

  (四)違背征婚當事人意志或違反約定泄漏征婚當事人秘密的;

  (五)不公示辦事程序、工作制度、從業人員身份及收費項目和標準的;

  (六)不接受市民政部門年度審核的。

  第二十條 征婚當事人在征婚和應征登記時,故意隱瞞個人真實情況、提交虛假資料的,由民政部門處以200元以下罰款;給婚姻介紹機構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對民政部門依照本辦法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二條 為從事有償婚姻介紹服務,向民政部門提出成立婚姻介紹機構的書面申請,民政部門拒絕受理或者在規定期限內既不辦理又不給予書面答復的,申請人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婚姻介紹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中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市民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15

  鍋爐工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鍋爐工負責公司鍋爐設備的操作,為了確保車間正常供氣供熱、鍋爐安全運行,以及操作的安全性,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崗位職責

  1、在崗位上的操作人員應嚴守紀律,服從生產指揮,不做與工作崗位無關的事。

  2、按時檢查設備情況,正確填寫運行記錄和交班記錄并簽名,保證鍋爐供氣和供熱參數。

  3、正確處理發生的異常情況,發現隱患及時向綜合車間主任匯報。

  4、遵守操作規范規程,保證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

  5、經常保持設備和場地清潔衛生。

  6、配合進行設備修理后的驗收工作。

  第三章安全操作制度

  1、密切監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

  2、正確調整各種參數。

  3、按規定做好日常工作(例如沖洗水位表、壓力表、排污試驗安全閥等)。

  4、隨時檢查鍋爐入孔、手孔、受壓部件以及過熱器等是否有泄漏、變形等異常現象。 、

  5、檢查汽水管道、煙道、風道、給水泵、送風機和煤氣管道等。

  第四章交接班制度

  1、鍋爐工在交班前,提前15分鐘做好交班準備工作。

  2、對鍋爐設備的運行情況做最后一次檢查和調整,使鍋爐壓力和水位達到征程值范圍內。

  3、由當班人員填好當班期間設備運行、交班記錄及關鍵檢查要素記錄表,并簽名。

  4、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中鍋爐運行情況。鍋爐供汽、供暖壓力情況,軟水和爐水質量、設備故障和檢修情況。

  5、交班時如遇列事故,必須待事故處理完畢后方可辦理交接班手續,交接班人員應積極處理事故,設備運行不正常不交班。

  6、經接班人員檢查無誤后,應共同在運行記錄本上簽名,交班人員方可離開鍋爐房。

  7、每班必須搽洗水位表、氣壓表一次,鍋爐排污一次。

  8、每班必須保持鍋爐房環境衛生。鍋爐、燃燒器、操作柜應保持清潔明亮、不沾積灰。

  9、交班者,做到“五交”和““不交”。

  五交是:

  1、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正常。

  2、鍋爐安全附件靈敏可靠。

  3、鍋爐各部件及附屬設備無異常。

  4、運行記錄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

  5、鍋爐必須保持清潔衛生、用具擺放整齊,做到文明生產。

  五不交是:

  1、不交給喝酒的`司爐人員。

  2、鍋爐主體及附屬設備出現異常現象不交。

  3、在處理事故時不進行交班。

  4、接班人員不到時不交給無證司爐工。

  5、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時不交。

  第五章罰則

  以上各項職責若有違反,每次處以5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公司考核領導小組決定,造成事故及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運輸市場細分化,差異化服務的要求,滿足不同層次旅客乘車需求,塑造企業品牌,提高經濟效益,公司決定推行直達快速客運班車業務(以下簡稱直達快客)。

  第二條直達快客以“安全、快速、方便、舒適”為宗旨。

  實行“服務承諾制”,其主要內容是:

  1、安全正點,一票直達,中途不上旅客;

  2、統一著裝,佩證上崗,優質服務;

  3、車容、車貌整潔。

  第二章經營方式

  第三條直達快客實行“公車公營”,以“一流的車輛,一流的設施,一流的服務項目”打造極品線路和服務品牌,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同步增長。不進行個人或集體承包經營,已承包的應逐步實行“公車公營”改造,承包期滿后公司收回公營。

  第四條車輛由市公司統一選購,統一標志,實行專門管理。

  第五條司、乘人員由市公司統一招聘,統一培訓,佩證上崗,實行薪酬制。

  第三章管理體制

  第六條市公司暫設直達快客管理辦公室,負責班線開拓,跟蹤管理的情況收集和綜合、協調。業務管理由相關職能部室受理。各開通直達快客的單位,可根據車輛發展情況,設立車隊或分隊,配備相應的專職管理人員,并報備市公司。同時應配備一名專(兼)職副經理負責快班客運的全面工作。

  第七條車隊(分隊)必須單列管理,實行內部收支獨立核算,單獨向市公司呈報財務、統計、運輸、安全、機務、勞資等綜合報表。

  第八條班線開通、班次安排,由市公司在充分進行市場調查論證的基礎上統一確定,在同一班線上必須實行“五統一”(即:車型、班次、票價、服務、管理),嚴格執行市公司制定的《直達快客車輛運行管理辦法》,以保證班次的正常運行。

  第九條車輛運行實行兩級調度制,即市公司運輸處為一級調度,負責班次計劃的編排與調整,運力安排與調濟,運價確定與監督,運行紀律的檢查與監督,運行矛盾的調處和加班、包車運力調控,分公司為二級調度,負責運行計劃實施落實和車輛運行的現場管理,收集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對一級調度負責。

  第十條開行直達快客的車輛應設立專窗售票、專門候車室、專用通道、專用車庫、專門電話,實行專門服務、專線發車。

  第十一條分(子)公司必須搞好車輛管理,嚴格執行車輛強制維護制度,提高車輛完好率。嚴格執行車輛技術經濟定額指標的考核標準和要求,降低運輸成本。車輛的維修必須在符合維修資格的本單位指定修理廠(車間)進行。

  第十二條直達快班的駕駛員、乘務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市公司制定的統一標準公開招聘(在同等條例下企業職工可優先聘用)。在聘用的司乘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經聘用的人員分別向市公司交納信譽風險保證金,(其標準另行規定);所有保證金均不計息,解聘時結退。另每人預交X元服裝費,按實際制作費個人負擔,此款由分公司財務收取建帳,帶款到市公司領取服裝后,實行多退少補結算。凡受聘人員均實行淘汰制,按考核計分標準逐月考評,年終匯總,得分最少者,即被淘汰解聘。

  第十三條凡聘用的駕、乘人員以及其他從事快班客運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直達快班的工作規范,按市公司的管理規定進行嚴格的管理與考核,受聘人員的工資按市公司制定的《直達快班客運各類人員工資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確保行車安全是直達快客的首要工作,分(子)公司應嚴格執行市公司制定的《行車安全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加強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矛盾,堅持安全一票否決制。

  第四章收入與分配

  第十五條財務必須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制度,營收設立專門帳戶,所有的客票、行包收入必須全額在次月的三日前上繳市公司。營收結算,在同一線路上正班營收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捆綁式”結算方式由市公司統一進行結算劃撥。包車及非對開單位派車接駁所得營收不實行捆綁,實行誰運誰得。共營線路上,對方派車頂班而導致空駛者,缺班方應填寫放空單作為捆綁結算的依據。

  第十六條車站原則上按售票金額%提取站務費,行包運輸按%提取勞務費,站務費進入車站收入。

  第十七條直達快客車輛應實行個車、車隊(分隊)兩級成本核算,嚴格執行《直達快客財務核算細則》。車輛折舊費全額上交市公司。

  第十八條直達快客車輛(分隊)管理人員、司乘人員的工資與分(子)公司脫鉤。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九條凡從事快班客運的管理人員,駕、乘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格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和服務規范要求,對工作做出成績,經考核優秀者,可參與年終評先,市公司按規定給予嘉獎。凡不嚴格按照各自崗位職責和服務規范要求做好本職工作,違反“服務承諾制”被投訴,給企業帶來影響的,每人項次扣罰X元,同時取消當月優質服務獎;情節嚴重被新聞媒體公開批評的,第一次除取消當月優質服務獎外,另給予每人項次X元以內的罰款,留崗使用,觀其表現確定是否解聘,第二次作解聘處理,并沒收其信譽保證金。

  第二十條駕、乘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允許客、貨無票(含無效客票)乘車的,除取消當月優質服務獎外,第一次處罰責任人X元,留崗使用觀其表現;第二次作解聘處理,沒收其信譽保證金;對知情不報,不制止者,根據其責任大小處以X元至X元的罰款,同時取消當月優質服務獎;內部職工、家屬不聽勸阻強行無票乘車者,每人次處以X元至X元的罰款,由單位在其工資內扣除。

  第二十一條駕、乘人員必須服從工作調派,按單位規定輪休,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上班必須請假,不得擅自離崗。凡因無故曠工或不服從領導安排者,每次每天給予X元至X元以內的處罰。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解聘,結退信譽保證金。

  第二十二條駕、乘人員,違反運行管理、站務管理規定的按集團公司直達快客運行管理和站務管理辦法規定處理;違反安全規定的按市公司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處理;違反機務管理的按市公司直達快班客運機務管理辦法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違紀、違規的處理程序。凡收到的所有投訴電話和信件都必須及時反饋到責任單位。由責任單位在10天內查證落實后,寫出處理意見上報市公司直客辦公室行文處理。凡在10天內未上報處理意見的每項扣經營班子目標考核0.5分。

  第二十四條市公司規定上報的各類月報表,未按時上報的,扣經營班子目標考核分每項0.5分。

  第二十五條本方案以及附件各項管理辦法規定的罰金,統一由分人公司可執罰到位,進入分公司財務列入快客利潤考核。由市公司監察處監督落實。單位違紀的`罰金上繳市公司財務部。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方案附件有:

  1、《公營直達快班客運車輛運行管理》

  2、《公營直達快班客運站務管理辦法》

  3、《公營直達快班客運管理崗位職責》

  4、《公營直達快班客運財務核算辦法》

  5、《公營直達快班客運工作人員工作規范》

  6、《公營直達快班客運車輛技術管理辦法》

  7、《公營直達快班客運各類人員工資分配與考核辦法》

  8、《公營直達快班客運駕、站、乘人員末位淘汰考核辦法》

  第二十七條本方案修改權,解釋權屬市公司,各分(子)公司應根據方案及其附件的各個管理考核辦法,制訂具體的考核細則,上報市公司有關職能部門。

  第二十八條本方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17

  為助力集團高質量轉型發展,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員工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集團于20xx年12月21日下發了《中國平煤神馬集團考勤管理辦法(試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團公司實行統一全員電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統一性,考勤設備管理、員工信息采集及電子注冊、考勤數據匯總、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理等均由集團統一管理。

  二是全員性,全部員工必須參加考勤排班,無特權人員、無考勤盲區。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在集團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人力資源員工數據庫系統一的基礎上,電子考勤將實現員工身份證信息與電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對統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嚴肅性嚴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僅要求對員工生產班次做出合理安排,嚴格當班考核,同時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內要做到日工作時間、月工作時間、季工作時間、年工作時間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對于職工連續無故不參與考勤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按照曠工處理,解除勞動合同,不予經濟補償。集團考勤系統將按月生成員工違規行為及單位處理情況匯總表,在集團范圍內公示。

  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同時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廣泛宣傳、認真組織,積極參與,確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順利實施。

  1、文明施工,規范作業,嚴格按照公司規范及各小區的規范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各小區的規章制度及作息之間。

  2、每一工種質量層層驗收,每一工種完工后,工長先行驗收并及時整理后施工現場負責人再行驗收后并出具書面文件,鑒交由施工總監再行驗收簽字后通知業主一同驗收。

  3、施工工期嚴格遵守,每一工種工長必須安排好當天的.任務,責任到人,工地上不可無故無人,即使工種完工等下各工種進場,也必須提前通知公司早人做安排,如有違反進行罰款。

  4、安全用電用水,用電一定要帶觸電保護。離開施工現場時,務必關掉水閥,總電源及窗戶。凡每發現一次記過錯。

  5、服務態度熱情,對客戶德提問要好言回答,不得惡語中傷,不理不睬,不得隨意向客戶索要任何財物,不得向客戶發生矛盾或發生任何爭執,情節嚴重勒令停工,一切損失由該工種的負責人付責任。

  6、工地即使清理,當天垃圾當天清理并送至小區指定地點,保證工地干凈整潔,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檢查。

  7、工地上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講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息的事,否則罰款300元——-100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開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資。

  8、必須佩帶上崗證,嚴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嚴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動吸煙,嚴禁帶小孩及閑雜人員駐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現場酗酒及打架斗毆。

  10、公司廣告牌,進度表及考核表貼上墻。

  11、對于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種工長進場必須點清查實。若收工后發現成品及半成品有損害,賠償,更換均由工種承擔。完工時工地必須移交給下一工種并鑒寫工程移交單,并請客戶簽署驗收單。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18

  (一)本案必須貫徹執行以下各項原則。

  第一條統一指揮的原則。各級員工都必須受公司統一領導,貫徹執行公司的決議。

  第者,不計發工資。

  第十二條聘用合同的簽訂

  1、試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后,由部門負責人填寫《員工考績報告》后經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后轉為正式員工。

  2、被公司正式錄用者,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簽署《勞動合同》轉為正式員工,合同期為12個月,完后再簽。

  3、在正式簽訂本合同前,員工需向公司交納培訓費用。培訓費在員工離職時退還。

  4、《勞動合同》前定后,辦公室為該員工設立個人檔案。可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試用人員在試用期滿后,但未批準轉正的,如未延長試用期,即視為試用期內終止合同。

  第十三條工資待遇:公司將依據勞資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具體方案見《薪金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員工的解聘及離職

  1、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2、員工在工作期間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司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試用期結束經考核不合格的。

  ⑶因工作嚴重失誤,造成公司嚴重損失的。

  (4)其他行為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的。

  3、員工離職均需填寫《離職申請表》屬員工辭退的由本人填寫,屬辭退的由部門主管填寫。

  4、部門主管以上員工離職須經總經理簽字生效。

  5、公司對員工做出辭退決定后,須書面通知本人,離職人員憑《辭退通知書》到財務部門領取應付出工資。

  第十五條員工的.福利

  1、工作時間及加班: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如遇有特殊情況或工作需要可延長工作時間。超出時間按加班支付工資。需輪班的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另作安排。

  2、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如下: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日公司將另行通知。

  3、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時間以外要求員工加班的,除因特殊原因經主管領導批準外,員工不得拒絕,違者以曠工論處。行為惡劣的直至開除。

  4、員工加班一般以不休為主,待工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由部門安排補休。補休由員工填寫《補休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報辦公室審批后生效。

  第十六條員工的晉升

  1、晉升條件

  (1)凡本公司普通員工晉升均不以時間為限。

  (2)當部門主管認為其下屬具有擔任更高職務的能力及條件,或業績應有回報時,即可向辦公室,提出晉升建議。

  2、晉升方式

  (1)公司員工晉升包括職位晉升與工資晉升兩種。

  (2)晉升由部門主管提名,辦公室對被提名人的業績表現、能力、素質、年度考核等情況是否符合晉升條件,是否確有需要晉升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呈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審批日期,即為該員工進行職位晉升觀察期。

  4、辦公室對晉升建議的呈報及有關手續辦理一般于年度末或年度初進行。

  5、辦公室除每年一度手里晉升建議審批手續外,有以下特殊情況的,亦可在一年中任何時進行:

  (1)某職位需補充者。

  (2)因業績突出表現者。

  6、公司鼓勵員工自薦,程序與部門主管推薦相同。

  第十六條此規定在執行過程中需不充時,另行通知。在無新的制度出臺之前均按此制度實施。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19

  1、樹立正確的科學態度,自覺地按照法律和道德行為使用計算機進行與信息有關的活動。

  2、學生進入本室要衣冠整潔,要穿鞋套,要注意室內衛生,不準亂扔紙屑雜物,不準帶入食物飲料,以保持機房的`整潔干凈。嚴禁喧嘩、打鬧,要保持室內安靜。

  3、學生上課、上網要按指導教師的要求,嚴格操作規程,不準隨意操作,發現問題及時與老師聯系。

  4、愛護設備設施,不準在電器或桌椅上亂刻亂畫,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也不得擅自拆卸電腦,取走電腦設備的零部件。違者,以盜竊行為論處。

  5、未經指導教師或管理人員批準嚴禁私自在微機內安裝應用程序和拷貝游戲軟件,不準使用非本室軟件。

  6、要上有利于身心健康發展的網站,學會從網絡中獲取信息的方法,并能合理使用所獲取的信息資源。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20

  衛生間管理是企業管理水平和員工文明素質的綜合體現,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創造一個干凈、衛生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衛生間管理每天由專人負責,每天值日者輪流打掃。

  二、衛生間必須保證設施完好,上下水道暢通,無跑、冒、滴、漏現象,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

  三、訂時打掃,全天保潔,通風良好,做到各種設施干凈無污垢,地面無積水、無痰跡、無異味、無蠅蛆和煙頭。

  四、衛生潔具做到清潔,無水跡、無浮塵、無頭發、無銹斑、無異味,墻面四角保持干燥,無蛛網、無紙屑、無雜物。

  五、便后及時沖洗,做到手紙入簍,當天清理,便池內嚴禁丟棄報紙、煙頭和雜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便池需保持清潔,無污漬。

  六、衛生間墻壁上嚴禁亂寫亂畫,對故意損壞衛生設施者,將根據情節輕重罰款。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易貨產品管理工作,保障易貨產品有效地利用,強化內部控制,從而充分發揮易貨產品在對外業務交往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易貨產品指:經公司領導批準,各部門以項目、會議、勞務等形式換回的實物資產。由辦公室為各部門直接批量購置或定制的,專門用于對外公關工作或業務交往的紀念物品不包括在內。

  第三條公司項目管理部、辦公室和財務部為易貨產品的管理和監督部門。項目管理部負責易貨合同的審核與合同保管,辦公室負責易貨產品的實物管理,財務部負責對易貨產品進行收入確認,并對整體管理流程進行監督。

  第二章易貨產品的形成、審核與執行

  第四條原則上不采取易貨交易的形式抵作財款。

  第五條易貨產品的形成要根據公司對外開展業務工作的需要,由相關部門提出,并形成正式合同與發票。

  第六條項目管理部審核合同中易貨產品的'必要性和相關比例,經公司執行總裁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七條公司確定易貨產品合同執行后,由合同經辦人和大客戶部對應銷售人員共同負責易貨產品合同的履行。合同經辦人和大客戶部對應銷售人員應在合同執行日期到達前即時提醒客戶履行合同,向公司管理部門提交易貨產品。

  第八條易貨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1)易貨應遵循“質優價廉”易貨原則;

  (2)易貨產品需為與公司業務發展密切相關的產品;

  (3)易貨產品的價格不得高于市場當前價格的%;

  (4)易貨產品的性價比要符合禮品贈送的要求;

  第九條易貨產品的比例和價值經項目管理部審核通過,財務部方做易貨部門的收入確認之后,辦公室方可辦理入庫手續。

  第三章易貨產品的驗收與分類

  第十條項目管理部、財務部、辦公室共同負責對易貨產品的驗收。項目管理部負責核對易貨產品的比例與價值確認;財務部負責易貨產品相應票據的審核,確認賬內、賬外易貨產品的類別,進行收入確認;辦公室負責對易貨產品的技術驗收、數量核對與入庫登記。

  第十一條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對易貨產品進行分類,劃分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禮品)的類別,分類入庫。

  第四章易貨產品的保管

  第十二條原則上易貨產品均由辦公室資產管理人員進行保管。

  第十三條資產管理人員在易貨產品交付后,在入庫前應按合同驗貨,認真檢查質量并清點數量,同時填制入庫單,并進行電子記錄。

  第十四條公司在ftp上設辦公室禮品庫(包括易貨產品)管理欄目共享,員工可在此欄目下查詢公司庫存的禮品(易貨產品)種類和價格。

  第十五條易貨產品入庫、出庫應如數登記,注明領用人、領用用途、數量和金額,領用人簽名,做到賬物相符。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領用易貨產品按固定資產領用或禮品領用程序進行申領,資產保管人員將對申領、審批情況進行記錄,通過審批的申請由資產管理人員將易貨產品提交申請人。第十七條資產管理人員要每月定期對易貨產品進行清點,將接收、保管、使用和處置情況進行統計,每年底時要進行一次全面盤點,并將盤點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交辦公室負責人,同時提交庫存積壓產品處置方案。

  第五章易貨產品的領取發放

  第十八條易貨產品的領取和發放必須履行審批手續,由經辦人填寫“公司禮品領用單”,注明領用人、領用用途、所屬項目、合同號、單價、領用數量,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報執行總裁簽批后,方可到到資產管理人員處領取。

  第十九條申請人領取禮品后因故未送出的禮品,要應及時退回辦公室,由資產管理人員重新進行登記。

  第六章易貨產品的處置

  第二十條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每半年對庫存易貨產品的市場價格進行一次核定,重新對易貨產品價值進行估值,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易貨產品的使用效率。領用部門將接新的產品價格進行領用與費用分攤。

  第二十一條除作為固定資產使用和作為公司拓展業務贈送的禮品使用外,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和項目管理部每年年底對庫存積壓的產品做一次清理。

  第二十二條清理產品分為變賣、贈送兩類,清理方案報行政總監審核,執行總裁審批。第二十三條處置后的易貨產品,由資產管理人員將清理結果報財務備案,并對易貨產品庫進行即時更新。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未盡事宜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22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20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

  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

  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無故曠工的,扣發當月全部月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當月請病假10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當月請事假3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

  3、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月考勤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25%:

  ①當月遲到或早退達到6-10次的;

  ②當月事假累計達4-6個工作日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50%:

  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的;

  ②當月事假累計達到7-10個工作日的;

  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額扣發當月月績效獎:

  ①當月事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的;

  ②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④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⑤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4、經批準請病假的,按病假日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年度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發當年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部分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計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90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系數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告誡或通報的;

  3、表現很差、群眾意見很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的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規有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六、其它事項

  本方案XX月XX日經職工大會表決通過,于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條為了加強婚姻介紹管理,規范婚姻介紹服務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婚姻介紹服務的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和征婚當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有償婚姻介紹服務,應當成立婚姻介紹機構。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無償公益性婚姻介紹服務活動,應當事先向婚姻介紹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條婚姻介紹服務和征婚、應征,應當堅持自愿、誠實、信用、守約的原則。

  婚姻介紹服務,應當充分尊重征婚當事人的意志。

  第五條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全市婚姻介紹機構及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行政主管部門。

  縣、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婚姻介紹機構及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市民政部門對婚姻介紹機構的設置,應當進行合理規劃、科學指導、總量控制。

  民政部門在對婚姻介紹機構及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管理中,應當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堅持依法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

  民政部門應當對婚姻介紹機構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民政部門應當認真受理婚姻介紹機構和征婚當事人的有關投訴,維護其合法權益,并為婚姻介紹機構及公益性婚姻介紹服務活動提供必要的服務。

  第七條成立婚姻介紹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和相應的辦公設施;

  (二)有三名以上經民政部門業務培訓的從業人員;

  (三)從業人員品行良好、作風正派,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四)有完善的機構章程和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五)符合其他法定條件。

  第八條成立婚姻介紹機構,應當向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機構名稱;

  (二)從業人員花名冊及有效身份證件;

  (三)主要負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的介紹信;

  (四)服務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五)機構章程草案和有關內部管理制度。

  第九條成立婚姻介紹機構,應當先報縣、區民政部門審核。縣、區民政部門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報市民政部門審批;對不符合條件的,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并說明理由。

  市民政部門應當自接到縣、區民政部門的審核意見之日起十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并發給相應證明;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批準并書面答復,說明理由。

  取得市民政部門核發的婚姻介紹機構批準證明的,按國家規定到工商等相關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等有關手續。

  第十條婚姻介紹機構變更名稱、住所和主要負責人等主要登記事項,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辦的,應當先報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到工商等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一條婚姻介紹機構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為未達到法定婚齡者或有配偶者進行婚姻介紹;

  (二)禁止從事涉外和港、澳、臺同胞及華僑的婚姻介紹服務活動;

  (三)不得為無有效證件或證件不全的征婚人和應征人進行婚姻介紹;

  (四)不得同時為兩個以上征婚人或應征人介紹同一個應征人或征婚人。

  第十二條婚姻介紹機構進行婚姻介紹服務,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要求提供婚姻介紹服務的征婚當事人進行登記并辦理登記手續,登記手續必須由征婚當事人本人辦理;

  (二)婚姻介紹登記服務期限為一年,從辦理征婚登記手續之日算起;

  (三)在婚姻介紹登記服務期限內,按照征婚當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認真、良好服務,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者敷衍推諉;

  (四)為征婚當事人保守秘密,不得向非婚姻介紹服務對象泄漏征婚當事人的登記事項或向其他征婚當事人告知征婚當事人明確表示不能告知的有關事項;

  (五)對在婚姻介紹登記服務期限內未介紹成功的,服務期滿后撤銷登記,退還征婚當事人的所有資料和有關證件;征婚當事人要求繼續提供婚姻介紹服務的,按本條規定重新進行登記并提供服務。

  第十三條婚姻介紹機構在進行婚姻介紹服務活動時,應當公示辦事程序、各項工作制度、從業人員身份及收費項目和標準。

  婚姻介紹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超范圍、超標準收費。

  第十四條婚姻介紹機構應當認真核查征婚當事人的身份、婚姻狀況及其他基本情況。

  第十五條征婚人應當向婚姻介紹機構提交本人戶口、身份證和婚姻狀況有效證明,并如實提交本人工作、經濟收入、居住條件、子女撫養等其他基本情況資料。

  第十六條市民政部門應當對婚姻介紹機構進行年度審核。

  婚姻介紹機構應當在每年第四季度持有關材料到市民政部門辦理年度審核手續。

  第十七條未經市民政部門批準成立婚姻介紹機構,擅自進行有償婚姻介紹服務的,由民政部門責令停止活動,并處以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八條婚姻介紹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一)為未達到法定婚齡者或有配偶者進行婚姻介紹的;

  (二)從事涉外和港、澳、臺同胞及華僑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

  (三)為無有效證件或證件不全的征婚人和應征人進行婚姻介紹服務的;

  (四)同時為兩個以上征婚人或應征人介紹同一個應征人或征婚人的。

  第十九條婚姻介紹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處以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罰款:

  (一)婚姻介紹機構變更主要登記事項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停辦,未按規定程序報民政部門審核同意的;

  (二)為代理他人征婚或應征者辦理征婚登記手續的;

  (三)在婚姻介紹登記服務期限內不按征婚當事人的合理要求提供婚姻介紹服務的;

  (四)違背征婚當事人意志或違反約定泄漏征婚當事人秘密的;

  (五)不公示辦事程序、工作制度、從業人員身份及收費項目和標準的;

  (六)不接受市民政部門年度審核的。

  第二十條征婚當事人在征婚和應征登記時,故意隱瞞個人真實情況、提交虛假資料的,由民政部門處以200元以下罰款;給婚姻介紹機構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對民政部門依照本辦法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二條為從事有償婚姻介紹服務,向民政部門提出成立婚姻介紹機構的書面申請,民政部門拒絕受理或者在規定期限內既不辦理又不給予書面答復的,申請人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婚姻介紹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實施中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市民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2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貸款公司、客戶的合法權益,規范貸款公司的行為,加強監督管理,保障貸款公司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貸款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準,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專門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貸款服務的非銀行業金融機構。

  貸款公司是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全額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貸款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享有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并以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貸款公司的投資人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四條貸款公司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第五條貸款公司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六條貸款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依法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機構的設立

  第七條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第八條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設立貸款公司,其投資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投資人為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

  (二)資產規模不低于50億元人民幣;

  (三)公司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

  (五)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十條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經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第十一條籌建貸款公司,申請人應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籌建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籌建方案;

  (四)籌建人員名單及簡歷;

  (五)非貸款公司設立地的投資人應提供最近兩年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以及該投資人注冊地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書面意見;

  (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條貸款公司的籌建期最長為自批準決定之日起6個月。籌建期內達到開業條件的,申請人可提交開業申請。

  貸款公司申請開業,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開業申請書;

  (二)籌建工作報告;

  (三)章程草案;

  (四)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五)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備案材料;

  (六)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門對營業場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十三條貸款公司的籌建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銀監局審查并決定。銀監局自收到完整申請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個月內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

  貸款公司的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審查并決定。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的決定。

  第十四條貸款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縣域內設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設立需經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貸款公司分公司的籌建方案,應事先報監管辦事處備案。未設監管辦事處的,向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貸款公司在分公司籌建方案備案后即可開展籌建工作。分公司的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受理、審查并決定,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作出核準或不予核準的決定。

  第十五條經核準開業的貸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決定機關頒發金融許可證,并憑金融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第三章組織機構和經營管理

  第十六條貸款公司可不設立董事會、監事會,但必須建立健全經營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投資人可委派監督人員,也可聘請外部機構履行監督職能。

  第十七條貸款公司的經營管理層由投資人自行決定,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

  第十八條貸款公司章程由投資人制定和修改,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審查并核準。

  第十九條貸款公司董事會負責制訂經營方針和業務發展計劃,未設董事會的,由經營管理層制訂,并經投資人決定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經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批準,貸款公司可經營下列業務:

  (一)辦理各項貸款;

  (二)辦理票據貼現;

  (三)辦理資產轉讓;

  (四)辦理貸款項下的結算;

  (五)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資產業務。貸款公司不得吸收公眾存款。

  第二十一條貸款公司的營運資金為實收資本和向投資人的借款。

  第二十二條貸款公司開展業務,必須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經營宗旨,貸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第二十三條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當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提高貸款覆蓋面,防止貸款過度集中。貸款公司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對單一集團企業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5%。

  第二十四條貸款公司應當加強貸款風險管理,建立科學的授權授信制度、信貸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增強風險的識別和管理能力,提高貸款質量。

  第二十五條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準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準備,真實反映經營成果,確保資本充足率在任何時點不低于8%,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不低于100%。

  第二十六條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并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進行糾正和完善,確保依法合規經營。

  第二十七條貸款公司執行國家統一的金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貸款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二十八條貸款公司應當真實記錄并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并由投資人聘請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審計報告須報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備案。

  第二十九條貸款公司應當按規定向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報送會計報告、統計報表及其他資料,并對報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第三十條貸款公司應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時披露年度經營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貸款公司開展業務,依法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與投資人實施并表監管。

  第三十二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法律、法規對貸款公司的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風險管理、內部控制、風險集中、關聯交易等實施持續、動態監管。

  第三十三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根據貸款公司資本充足狀況和資產質量狀況,適時采取下列監管措施:

  (一)對資本充足率大于8%,且不良貸款率在5%以下的,可適當減少檢查頻率,支持其穩健發展;

  (二)對資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或不良貸款率在5%以上的,要加大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補充資本、改善資產質量;

  (三)對資本充足率降至4%以下,或不良貸款率高于15%的,適時采取責令其調整高級管理人員、停辦所有業務、限期重組等措施;

  (四)對限期內不能實現有效重組、資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應責令投資人適時接管或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予以撤銷。

  第三十四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貸款公司的資本充足狀況、資產質量以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督促其完善資本補充機制、貸款管理制度及內部控制,加強風險管理

  第三十五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投資人加強對貸款公司的監督檢查,定期對其資產質量進行審計,對其貸款授權授信制度、信貸管理流程和內部控制體系進行評估,有權根據貸款公司的運行情況要求投資人追加補充資本,確保貸款公司穩健運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公司違反本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權采取風險提示、約見談話、監管質詢、責令停辦業務等措施,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防范資產風險。

  第三十七條貸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業務經營和管理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貸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對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機構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九條貸款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需經銀監分局或所在城市銀監局批準: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住所;

  (四)修改章程;

  (五)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第四十條貸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解散:

  (一)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第四十一條貸款公司解散的,由其投資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實施。

  第四十二條貸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銷而終止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繳回金融許可證,并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并予以公告。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所稱農村地區,是指中西部、東北和海南省縣(市)及縣(市)以下地區,以及其他省(區、市)的國定貧困縣和省定貧困縣及縣以下地區。

  第四十四條外資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設立貸款公司,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25

  第一條

  本公司電話,主要是為了方便與外界溝通,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

  為發揮電話最大效能,節省開支,員工打電話時,用語應盡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

  電話管理由綜合部統籌負責,使用則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與控制。

  第四條

  電話使用須知:

  轄區內去洽談業務,以三分鐘為限,把握時間。

  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潔扼要,避免耗時又占線。

  使用前應對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使用電話時應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受話人(號碼),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

  本表每月轉綜合部呈總經理核閱。

  長途電話一般由部門負責人掛撥,一般人員掛撥須先經部門主管允許。

  禁止打打私人長途電話。

  違反電話使用規定,電話記錄未記載或記載不實,一律做記過處分,并處xx元罰款。

  第五條

  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大道網絡公司!對方告之找某人時,說:“請稍等!”如不在,說:“他不在,有事我可轉告或請稍后再打!”等。視情況回答,原則是規范,簡潔,禮貌。

  第六條

  極其特殊情況需打私人電話時,公司將另行考慮。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26

  1、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受董事會委托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法令全面領導公司各項工作,并對董事會負責。

  2、決定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編制,建立以總經理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對公司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負全面的責任。

  3、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有權決定公司中層干部的聘任。

  4、負責審查公司的規章制度,工資獎金實施方案,獎懲方案,職工生活福利及重大制度改革事項,提請董事會審議決定。

  5、依法獎懲員工,提請董事會獎懲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

  6、負責制訂公司的經營方針,發展規劃,年度計劃。

  7、負責主持召開公司會議,如辦公會議等。

  8、主持組織對重大監理項目業務的洽談,監理大綱,投標文件的審定,審簽工程項目的監理合同。

  9、督促并檢查公司重大監理項目的質量與安全等事項。

  10、負責對上級來文的批閱,公司內部重要文件的簽發。

  11、關心職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力所能及地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27

  重慶新亞廣告公司為了規范管理,增進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同時也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規范,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各項實施細則如下:

  一、文件的審批程序及管理

  重慶新亞廣告公司為了規范文件審批流程,規范各中心和各部門日常經營管理,也便于公司對各種文件進行統一管理。

  (一)公司各部門、中心起草的由關業務方面的文件需先填寫《文件批復回單》,遞交相關領導,相關領導須在規定時間內批復后交相關部門保存。公司各部門、中心起草的需要公司發文的文件需填寫好《文件批復回單》后,先遞交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統一遞交相關領導審閱,領導回復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統一分發。

  (二)公司各部門、中心對外簽訂合同,需填寫《合同審批單》,遞交相關領導審閱簽字后蓋章。合同交財務管理中心一管理。

  (三)所有文件需要下發各部門、中心、分公司的`,在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通過后由行政管理中心統一下發,各部門、中心及分公司簽收。

  (四)行政管理中心按年度將所有文件分類歸檔保存。

  二、例會制度

  (一)業務例會:各部門每周召開一次業務例會(會議時間各部門根據自己部門的情況決定),總結上周工作情況和布置本周的工作內容,同時形成會議記錄交分管副總以及各部門主任處備案。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檢查,如無特殊情況會議必須如期開展,若沒有按時召開業務例會的部門每次扣罰分管領導200(貳佰)元整,部門主任200(貳佰)元整,副主任100(壹佰)元整,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執行。

  (二)月度經營分析會:每月8號下午(如遇周末時間順延至下周星期一)召開部門主任經營分析會,對當月的經營項目、經營成果等情況進行通報,并協調處理各部門之間的相關事宜。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準備相關的經營資料,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召集會議,中干(包括中干)以上的公司人員必須參加,如無故缺席扣罰200(貳佰)元,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執行。

  (三)總經理辦公會:在公司有情況通報、相關重大活動開展、重大決策的情況下由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召集,會議內容由辦公室收集整理會議議題,并提前通報給公司領導層。

  (四)員工培訓會:每季度舉辦一次員工培訓會,培訓規劃和內容安排,具體會議組織由辦公室負責。

  (五)項目論證會:有重大新項目意向時,由部門、分公司提出,應按程序申報獲得批準,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組織公司項目評審小組和項目相關人員召開項目分析論證會,對即將開始的項目進行論證,并把有關資料交行政管理部及財務管理中心備案。

  三、車輛的使用及管理:

  為了切實加強車輛管理,根據集團車輛實行統一管理條例,新亞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結合工作實際,對車輛的使用及管理規定如下:

  (一)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在工作時間內,各分公司、部門、中心用車時填寫派車單,需提前與辦公室聯系,根據前后程序先后緩急實行統一調配。

  (二)各分公司、部門、中心,需用車時,填寫《派車單》說明事由及到達地點,由部門提出,分管領導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根據車輛使用情況派車。

  (三)根據工作需要,如需到市外或省外時,用車部門(人)要提前一天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總經理審核簽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才能派車。

  (四)節假日(包括大周末)公司車輛統一封存,車輛必須停集團車庫,任何人不得擅自動車。如特殊情況下用車,需書面申請、說明情況,經總經理簽字同意,行政管理中心派車。否則罰款500元,出了任何交通事故責任自負,并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五)公司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駕駛公司車輛,不得假公濟私動用公司車輛,一經發現,行政管理中心將通知財務從本月工資一次性扣500元處罰。

  (六)新亞廣告公司工作人員未經行政管理中心調派車輛出車,視為出私車,除了重處罰(500元)以外,出了任何車輛事故、人員傷亡后果自負,經濟損失自行賠償。

  (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須及時報告行政管理中心和公司領導,車輛責任以交通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負事故全部責任萬元以上(包括萬元),責任人承擔30%經濟賠償。負主要責任,由責任人承擔20%經濟賠償,負次要責任人承擔10%經濟賠償。經濟賠償由責任人一次從工資中扣除,工資不夠者,累計從工資中扣除,車輛事故不負責任者,責任人不作處罰。

  (八)擅自借車或私自出車造成交通傷亡事故等,由借車人自行負責處理,與辦公室和公司無任何責任關系。

  (九)公司所有駕駛人員執行工作任務時,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因不遵守交通規則造成違章處罰,均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及違章罰款。

  (十)車輛管理人員(車管干部),津貼補助均按集團公司車輛統一管理辦法規定補貼。

  (十一)駕駛人員駕駛車輛要有職業道德,要愛護公有財產,有責任和義務保管好所駕車輛的一切相關手續、證照、隨車所帶工具等,同時出車之前檢查該車的水和油及電路。公務執行完后按規定停入報業集團地下車庫,車輛所產生費用、票據,須先經行政管理中心審核簽字、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即可報銷,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十二)行政管理中心對公司所有車輛全部負責,其中包括維修、車輛年審等,隨時保持車況良好。本著勵行節約,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管理原則,合理安排車輛使用,主動接受各分公司、部門中心的監督,在車輛安全和各項費用報銷單簽上堅持原則、嚴格把關、勵行節約。如行政管理中心在管理工作不力、不負責任、失職等造成不良影響,將從責任人一次扣罰200元。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28

  第一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范文之管理制度:保安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保安公司的管理制度》,保安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二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三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安全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四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并立即報告上級。

  第五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系。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并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六條對于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系。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29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營銷、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六、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30

  第一章員工守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言行,增強職業道德,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充分發揮和協調員工的積極性,特制訂本守則,全體員工必須遵守。

  第二條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堅守工作崗位,不擅離職守,有事、有病提前請假。

  第三條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合同條款;服從領導指揮,不怠工;接人待客禮貌熱情,不卑不亢。

  第四條勤奮工作,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大膽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五條各級人員分級管理、各負其責,上下級之間互相尊重,誠懇待人;發現錯誤,及時指出;說話辦事態度和藹。

  第六條同事之間和睦相處,加強團結,增進友誼;嚴于律己,寬以待人;熱情主動地幫助他人解決困難。

  第七條愛護公司財務;厲行節約,不浪費;借公司物品要及時歸還,不拖欠,不損壞。

  第八條確保工作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發現險情要敢于大膽排除或報警。

  第九條勇于同不良行為作斗爭,及時排除可能發生的事端和制止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條嚴守公司秘密;實事求是,不謊報、不瞞報;不散播有損公司或他人名譽的謠言;

  第十一條不在外兼職或從事與本公司業務無關的工作。

  第十二條保持環境衛生、清潔、整齊;不損壞和涂抹公物,不亂扔廢紙,不隨地吐痰。

  第十三條不徇私舞弊,不作偽證,不惡意攻擊誣陷他人。

  第十四條為經允許不攜帶違禁品進入公司;不準將公司物品帶離公司;不準隨意翻閱、查看不屬于自己掌握的文件、信函、圖紙、資料,不準隨意使用他人工具器械。

  第十五條發揚敬業精神,自覺維護公司利益和聲譽。

  第十六條工作紀律:

  1、禁止員工在辦公室內抽煙(包括下班時間),違反者每次扣發工資50元;

  2、為了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環境,禁止在辦公室內喧嘩、打鬧,影響他人辦公;

  3、公司員工必須注意保持公司衛生,愛護公司公用設施、設備;

  4、注意節約水、電,嚴禁浪費。

  5、公司員工必須保持個人衛生的整潔。公司會努力給大家創造一個良好、寬松、有序的工作環境,使每個人的能力得以充分發揮;同時好的工作氛圍需要大家共同自覺維護。

  第二章公司精神

  鐵的組織,鐵的信念,鐵的意志,鐵的紀律

  第三章員工管理

  一、員工錄用

  (一)公司職員的任用采取聘任制。根據需要公開招聘,擇優錄用。

  (二)應聘者一般要經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時由個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呈總經理審批。

  (三)一經轉正,公司將與符合條件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

  1、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原則上為一年一簽,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決定。

  2、員工試用期滿,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自試用期開始之日起計算。

  3、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到公司試用的,試用期滿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自畢業后計算。

  4、公司給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有關保險。

  二、試用期

  員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須有相關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工作表現合格的,方可給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錄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關系。在試用期內辭職者,須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門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三、晉升與調職

  公司奉行機會均等的人事政策,為每位員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發展空間。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公司的需要并結合個人愿望提升和調動員工的崗位。

  四、辭職與解聘

  員工可以因正當理由向公司提出辭職,但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同意后,并辦理“人員調動手續清單”手續。

  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且符合公司辭退員工的標準,公司按規定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

  在員工離開公司以前,應將公司的財產、工具、鑰匙、證件的所有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等物品移交清楚,否則,公司將不予結算當月工資及養老保險手續。

  五、工資制度

  按崗位職責制定工資。

  六、納稅

  1、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統一扣除代繳個人所得稅。

  2、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繳納各項基金或保險費用;按國家規定,須個人繳納一定比例的,也將從員工的薪金中扣除代繳。

  七、休假

  一般情況下,員工在請假之前必須填寫申請單,注明請假類型及理由,得到總經理核準后方可請假。

  (一)公休假

  員工依法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的法定假期。包括元旦、農歷新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和國慶節。如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當日休假,可獲得國家規定的報酬。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者,可請事假。

  2、請事假應提前通知并填寫《請假單》,得到總經理核準后方可請假否則以曠工計。

  3.事假三天以上,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工資。

  (三)病假

  1、凡因病不能堅持工作的,必須檢具當日就醫的公立醫院證明(私人醫院無效),經公司批準方可按病假休息。

  2、病假不超過一天而又未到醫院就診的`,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出示《請假單》以病假計,一天以上又無醫院證明的,以事假計算。

  3、因病連續休假三個月以上病愈復工者,須有醫院開據的復工證明,經公司批準方可復工,具體工作根據身體狀況予以安排。

  4、休病假期間,如發現在外兼職或從事經營活動,經查實,立即停發工資,并解除勞動合同,不再享受任何待遇。

  5.病假期間的工資;(1)休假1個月內照實發放工資;(2)休假6個月內按50%發放工資;(3)超過6個月停發工資;(4)病假過1年的,作自動離職。

  (四)婚假

  1、員工本人結婚,給婚假5天。

  2、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初婚者給婚假10天。

  3、假期中遇國家法定節日,假期順延,遇公休日計算在內。

  4、請婚假應提前通知并填寫《請假單》,得到總經理核準后方可請假。

  5.婚假發全薪。

  (五)產假

  1、女員工正常分娩給產假90天(含節假日)。

  2、 24歲以上正常分娩給假120天(含節假日)。

  3、雙胞胎、難產經醫院開據證明另加15天(含節假日)。

  4、正常懷孕3個月內流產,給假一個月(含節假日);7個月內流產的,給假2個月(含節假日)。

  5、男員工配偶生育,給陪產假一星期(含節假日)。

  6.產假發全薪

  (六)哺乳假

  1、嬰兒不滿一周歲,每天有兩次哺乳時間,嬰兒一周歲至一周歲半,每天有一次哺乳時間,每次哺乳時間為30分鐘。

  2、生育一胞多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3、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4、因路途遠無法執行哺乳假的,可由本人申請長期休假,連同產假合計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七)喪假

  1、員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亡故,給喪假5個工作日。

  2、員工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亡故,給喪假2個工作日。

  3、員工的兄弟姐妹亡故,給喪假2個工作日。

  4、亡故的親屬在外地的,路途另加。

  5、喪假要及時通報公司,否則不享受待遇。

  (八)公傷假

  1、員工因公負傷,經醫療勞保部門開據證明,可休公傷假。

  2、休公傷假人員應按時到醫院復查。

  3、經醫療勞保部門鑒定,身體已康復者,應立即到崗工作,不到崗工作者按病假對待。

  4、公傷致殘、死亡者,按國家有關法規辦理。

  八、紀律處分

  (一)員工中有下列情況者,應受到處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者;

  2、不服從管理,弄虛作假,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者;

  3、玩忽職守,違章操作,耽誤工作或造成事故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4、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泄露公司機密,使公司利益蒙受損失者;

  5、品行不正,盜竊公司資財者;

  6、工作不努力,沒有進取心,消極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務者;

  7、曠工連續三天(試用期內,曠工累計一天整),或年內累計滿五天。

  8、貪污、受賄或其他不軌行為而使公司的聲譽、形象蒙受損失;

  9、無理取鬧,嚴重干擾公司業務;

  10、謾罵打架、暴力行為。

  11、在工作場所內的同事間不合適的曖昧行為;

  12、故意毀壞公司設備;

  13、其它應當受到處分者。

  (二)處罰種類

  1、扣罰獎金;

  2、口頭或書面警告;

  3、降職、降薪、留用察看;

  4、辭退、開除。

  (三)處罰方法

  1、對違反勞動紀律者隨機給予經濟處罰;

  2、對有重大違紀、違法行為的員工視情節給予警告、降職、降薪、留用察看直至辭退、開除之處罰。

  3、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活費600元/月。

  第四章辦公用具

  一、購置

  1、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個人造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

  2、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經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二、賠償

  如遺失、損壞公司財物,由責任人一次性賠償。

  1、遺失、損壞公司財物原值在1000元以下的,扣除折舊后,全額賠償。

  2、遺失的公司財物原值在1000元以上的,扣除折舊后,如價值≤1000元,全額賠償,如價值>1000元,按如下數額賠償:賠償額=1000+(原值—1000—折舊)40%

  3、如當事人暫無能力一次性賠償,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當事人向財務打欠條,逐月從工資中扣除。

  4、損壞公司財物,能修復的,由當事人負責修復,各項費用由當事人承擔。損壞嚴重無法修復的,按遺失公司財物賠償辦法處理。

  5、蓄意損壞公司財物或偽造遺失公司財物者,解除勞動合同并處以損失的兩倍罰款。

  第五章衛生管理

  一、衛生管理的范圍為公司辦公室、廁所、走廊、門窗等辦公場所及其設施的衛生。

  二、衛生清理的標準是:

  1、門窗(玻璃、窗臺、窗欞)上無浮塵;

  2、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墻壁及其附屬物、裝飾品無蜘蛛網、浮塵;

  3、照明燈、電風扇、空調上無浮塵;

  4、書櫥、鏡子上無浮塵、污跡,書櫥、檔案櫥內各類書籍資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櫥頂無亂堆亂放現象;

  5、辦公桌上無浮塵,物品擺放整齊,水具無茶銹、水垢;

  6、桌椅擺放端正,各類座套干凈整潔;

  7、微機、打印機等設備保養良好,無灰塵、浮土;

  8、廁所墻面、地面、便池清潔干凈,無雜物、無異味。

  三、電腦的維護、保養

  1、電腦日常操作:使用電腦要正常開機、關機,保證電腦正常運行,退出所有程序后再關機。

  2、電腦日常休息:休息期間如中午、晚上,必須做到人走關機。

  3、電腦保養:要保證電腦的清潔,特別是鍵盤、顯示屏更要擦干凈,其它部件也要保證兩天擦一次,清潔時一定要注意不要把水、酒精等灑到機器上,如有此情況,按造成的后果給予全額賠償。

  四、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每個人要積極主動地搞好衛生清理。

  第六章印信管理制度

  一、用公司公章、總經理印章、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的均總經理批準后,司印人員方可用印。

  二、章均設司印人員。由司印人員負責印章的保管、使用。如有損壞、丟失,司印人員負責。

  三、印人員因故不能司管時,由司管人員的上級人員暫為司印。四、以公司名義簽署的合同、協議,至少有貳經辦,當簽署的合同、協議金額超過伍萬元整時,應由總經理確認后方可用印。

  五、個人開據證明、介紹信,由總經理批準。

  六、未按批準而用印的,一經查出,追究司印人員的責任。

  第七章保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執行保密制度,凡是違反本制度者一律按獎懲制度給予懲處。

  二、以下內容屬保密范圍:

  1、 領導小組會議記錄;

  2、董事會會議記錄;

  3、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

  4、公司重大經營決策;

  5、未公布前的各項決議;

  6、人事檔案;

  7、勞動工資;

  8、財務計劃、財務分析報告;

  9、資金預算、決算;

  10、財務帳簿;

  11、實物帳簿;

  12、上級有秘密的文件;

  13、其他不宜向外公布的事項。

  三、屬保密內容的,未經允許,任何人不準向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透露、散播。

  四、負責保管保密文件、資料的部門或個人,不準給任何單位和個人借閱、復印。

  五、上級單位或有關部門因公檢查、參觀、屬保密內容的,必須提前請示,不準私自做主。

  六、因工作需要查閱屬保密內容的文件,須填寫審批表,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查閱,事后立即歸還。

  第八章財務制度

  一、財務管理

  1、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出納員必須認真做好現金及銀行的收支流水帳,保證日清月結,以確保公司資金的安全和完整。

  3、現金收入要及時存入銀行,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限額。財務人員不得私自挪用公款,否則按有關法規處罰。

  4、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5、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6、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

  7、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8、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9、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10、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11、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12、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13、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4、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15、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6、對每一筆支出憑證,都應填列經手人及事由,并由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方予支付。

  17、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備用金額領取及費用報銷

  1、備用金領取必須個人申請,并填寫借款單,總經理簽字批準,備用金領取數視用途或出差遠近而定。一般不得超過壹仟元。

  2、費用發生后應在五天內報銷,逾期不報,每天按發票金額罰款2% 3、備用金和業務費用必須月結月清,私用備用金由財務部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費用報銷必須憑正式的發票,并符合公司有關規定,沒有正式發票不報銷,沒有總經理簽字批準不報銷。

  三、出差及差旅費管理

  1、出差要求:出差人員應做到差前先請示,差中有聯系,差后有匯報。

  2、差旅費按“總額包干,超支自負,節約歸己”的原則報銷,

  標準如下:

  ⑴交通

  ①車船費:火車硬臥、輪船三等艙按實報銷。

  ②夜間乘車補助:連續乘車6小時以上(火車硬座或長途汽車座席,臥車除外)均按票面價加40%報銷。

  ③乘座飛機:由總經理視需要批準,應先準后行。 ⑵伙食、住宿、市內交通總額包干,其標準為:

  ①一般地區每人每天100元,特區、京、滬、穗每人每天300元。 ②長、望、瀏、寧、株洲、湘潭原則上要求當日返回,每天補助50元,因工作需要確要住宿的,費用按“一般地區”標準報銷。

  ③長,望,瀏,寧等地公司已設臨時辦事處的,如當天不能返回應在辦事處住宿,交通費實報,另每天補助5元。

  差旅費應在返回公司后五天內報銷,逾期不報,按出差費用總額每天2%罰款。

  第九章業務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條款的制訂

  1、所有合同條款的制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

  2、所有合同條款的制定必須考慮履行能力;

  3、合同條款的制訂必須堅持相關當事人雙方雙贏的原則;

  4、合同條款的制訂必須符合公司有關貨源組織、貨款支付和貨款回籠的有關規定。

  二、合同的簽署

  1、合同由公司法人代表簽署后生效

  2、公司法人代表授權人簽署后生效。

  三、合同的管理

  1、合同除對方需要的文本外,公司需正本一式三份;

  2、主辦業務員一份;公司財務一份;公司辦公室存檔一份。

  本制度從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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