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場所管理制度(精選3篇)
經營場所管理制度 篇1
1、為了明確責任主體,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范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銷售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煙花爆竹零售點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本店成立了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任負責人; 為安全生產管理員;成員為 、 。
3、負責人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有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
4、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5、本單位建立了資金使用專項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
6、本單位建立了事故隱患建立制度,對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的人員進行獎勵,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
7、每季、每年對本銷售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定期向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并由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字。
8、對于重大事故隱患,要隨時報告,。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9、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經營場所管理制度 篇2
農資經營安全防護制度
1、隨時檢查經營場所及庫房內電源、電閘等帶電設施的安全。
2、隨時檢查消防設施及器材、注意保養、更換、添置,確信完好有效;堆放的農資要遠離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盜和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3、隨時檢查經營場所及庫房內的.溫度濕度,根據季節不同,調節溫度、濕度及通風。
4、隨時檢查農資及其包裝物防止標簽脫落,避免錯發,發現破損及時整理或調換,對過期農資及時酌情處理。
5、在農藥銷售過程中,涉及稱量,必要分裝、取貨等直接接觸農藥人員,使用防護器具。
6、在經營場所明顯地方標有“農藥有毒、嚴禁煙火、禁止飲食”等字樣。
經營場所管理制度 篇3
為搞好危險化學品經營,防止和杜絕有關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局發放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職員須經內部培訓方可上崗。經過培訓要做到“三懂”:
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識、特性及一般用途;
二懂危險品化學的安全操作規程;
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儲存知識。不經培訓,不準上崗。
二、對危險化學品,要勤進快銷、限量庫存。對大包裝的要隨進隨銷、不留庫存,小包裝的.分類存放。如酸與堿分開、氧化劑與易燃品分開等。
三、對現有的化學危險品,要勤核對,勤檢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隨買貨隨核對檢查。如發現丟失短少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對使用和購買化學危險品的用戶,要做到心中有數,并做好登記。對購買較危險的化學品的用戶或個人要求出示有關證件或證明,詳細登記后,再出售給其商品。并要向用戶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項。否則,不予出售。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脫崗,禁止與經營行為無關的一切活動。
六、搞好崗位文明經營,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及上報。
七、及時清理雜物、油污及物料,切實做到安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八、簽發檢修工單,嚴格執行有關規程、制度,做好用火點的監控工作。
九、在有可能接觸劇毒品時,應該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必要時戴自給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帶橡膠手套。對有腐蝕性的化學危險品,搬運時輕挪輕放,并穿戴好防護用品。如濺到皮膚上,應快速用清水沖洗或及時到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