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用品管理制度(精選3篇)
設備用品管理制度 篇1
公司辦公設備及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為保證辦公設備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務于公司各項工作。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子公司的辦公設備、辦公用品、辦公耗材采購和管理。
3.職責
3.1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辦公設備及用品的建檔、維修保養、外借管理,采購與報廢的審核,辦用品的收發管理。
3.2使用部門負責部門所屬辦公設備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維護保養、并有責任愛護公司的辦公設備。
3.3高級副總裁(總經理)負責單價元以上辦公設備的申購、報廢、外借的審批。
3.4信息部負責電腦及其周邊設備采購、維修、保養、報廢確認,網絡安全的管理。
3.5財務部負責辦公設備及用品費用的監控。
4.辦公設備及用品分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耐用品:
4.1.1辦公家具,如:各類辦公桌、辦公椅、會議椅、檔案柜、沙發、茶幾、電腦臺、保險箱及室內非電器類較大型的辦公陳設等。
4.1.2辦公設備類,如:電腦、打印機、電話機、傳真機、復印機、碎紙機、電視機、攝像機、幻燈機、數碼照相機、音響器材及相應耗材等。
4.2低值易耗品
4.2.1辦公文具類,如:鉛筆、膠水、單(雙)面膠、圖釘、回形針、筆記本、信封、便箋、簽字筆、白板筆、熒光筆、涂改液、剪刀、釘書釘、復寫紙、大頭針、紙類印刷品、打印紙、復印紙等。
4.2.2生活用品,如:面巾紙、紙球、茶葉、飲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辦公設備及用品的添置申請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門填寫下月《辦公用品申領計劃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視放棄申請處理。
5.2各部門經理應嚴把審核關,以控制辦公用品開支成本。
5.3行政助理每月底統計各部門辦公設備及用品數量,編制《物品請購單》交人力資源及行政經理審批,批準后統一由行政助理負責采購。
5.4辦公設備的添置由所在部門填寫《設備添置備申請單》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審核,費用超過元的辦公設備須送高級副總裁審批后再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實施采購。
5.5辦公設備及用品采購回公司,管理部門應先建檔登記,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用。
6.辦公設備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辦公設備屬公司資產,使用者有責任和義務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隨意轉交他人,造成遺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6.2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建立辦公設備及用品個人檔案,員工領用的`辦公設備及用品全部記錄在《個人辦公設備及用品領用表》。
6.3員工因工作變動或離職的,應及時到管理部門辦理移交退庫手續。
6.4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本部門辦公用設備和用品的領用,并對所屬部門人員的使用和保管狀況行使監督。
6.5辦公用品領用時間原則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況或急用物品除外,計算器等價值超過10元以上部份物品領用時須以舊換新。
6.6辦公設備耐用品損壞或丟失應按價進行賠償,設備折舊年限為5年,以每年折舊率20%計算。
7.辦公設備的報修
7.1所有辦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現的故障或損壞的均須及時向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報修,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應及時通知相關供應商到公司進行維修。
7.2個人使用電腦、復印機等以及電腦外部設備、公司網絡、通信設備如遇故障,應及時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工作人員檢修或通知相關供應(維修)商來公司進行檢修。
7.3故障解決后填寫《辦公設備報修記錄表》,并由報修人簽字確認后,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存檔。
7.4經相關技術人員鑒定下列情況造成損壞的,由責任者按物品的購置價格和使用時間,新舊程序折價賠償。
7.4.1安裝非工作所必須的軟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私自拆裝電腦、復印機等設備的;
7.4.3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和丟失的;
7.4.4人為的損壞。
8.辦公設備的報廢
8.1凡屬于正常磨損或工作中發生意外情況造成個人在用辦公設備損壞的,由使用人員填寫《辦公設備報廢申請表》,說明原因和理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并由信息部技術人員鑒定簽署意見上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辦理報廢。
8.2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根據相關技術人員的意見,并在《辦公設備報廢申請表》簽署審核意見后交主管副總裁審批。
8.3經主管副總裁審批后《辦公設備報廢申請表》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與信息部存檔,復印給財務部、辦理報廢手續,進行帳務處理,并辦理補充新設備的申購或領用手續。
9.辦公設備的外借,必須經公司主管副總裁批準后,到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辦理外借登記手續。
10.辦公用品及設備的盤點制度
10.1行政助理每月底統計各部門的領用單,編制“辦公用品費用月報表”交部門經理審核。
10.2為控制庫存數量,辦公用品原則上倉庫只保留新人領用或急用數量即可。
10.3每年底應進行一次全面辦公設備及用品的盤點,對一些久留不用或損壞的設備及用品進行處理。
11.記錄表單
11.1個人辦公設備及用具登記表
11.2辦公用品申領計劃表
11.3辦公設備報修記錄表
11.4辦公設備報廢申請表
11.
設備用品管理制度 篇2
1.要規范設備管理,做到實物、帳目分類標簽,資產編號統一。每學年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將帳物核對一次。
2.所有電教設備應科學分類,根據設備不同類型定櫥定位,做到有序擺放并作好登記編號。
3.所有電教設備要做到專室、專用、專人保管,學習電教設備只能用于教學教育活動,不得移作他用,非經學校分管領導同意,不得借出。
4.嚴禁任何人使用電教設備接收、散布、錄放謠言、小道消息或淫穢錄音和錄像。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理借用手續,用后歸還時由管理人員驗收,并作好記錄。如有丟失、損壞,由審批和借用人員負全責。
6.電教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管理水平,經常檢查所負責的電教設備,并作好保養工作。力爭小修不出校,使設備性能處于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動而致設備損壞丟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設備損壞,視情節輕重由管理人員負部分責任或全責。
8.凡屬正常報損設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經專業人員簽定,并填報固定資產報損表,由校長室審批,總務處、電教組銷帳后,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9.加強對設備存放處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消防、防盜狀況。
10.定期向校長室匯報設備管理和使用情況,并根據教學需要請示補充必要設備。
設備用品管理制度 篇3
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第一條目的確保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精準,防止因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誤差,而產生不良品,并延長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使用壽命。
第二條范圍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
第一條、目的
確保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精準,防止因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誤差,而產生不良品,并延長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使用壽命。
第二條、范圍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
第三條、職責
品質部門: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編號、記錄、校正及管理。相關部門:自己部門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使用、維護。
第四條、定義
內校:運用可追溯國家標準之標準件,校驗公司內之檢驗設備、計量器具。
外校:凡本公司無法校驗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有國家認可之校驗單位校驗。
第五條、實施要點
(一)所有檢驗設備、計量器具均需建卡或臺帳,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維護保養及校正。
(二)生產和檢驗用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須由專人負責校驗并按國家相關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經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檢定后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應貼上合格證并規定使用期限。
(三)為使員工確實了解正確的使用方法,以及維護保養與校正工作的實施,凡有關人員均需參加講習,由品質部門負責排定課程講授,如新進人員未參加講習前就須使用檢驗儀器量規時,則由各該單位派人先行講解。
(四)檢驗儀器量規應放置于適宜的環境(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適宜的溫度),且使用人員應依正確的使用方法實施檢驗,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應歸復原位,以及盡量將量規存放于適當盒內。
(五)有關維護保養方面
1.由使用人負責實施。
2.在使用前后應保持清潔且切忌碰撞。
3.維護保養周期實施定期維護保養并作記錄。
4.檢驗儀器量規如發生功能失效或損壞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久不使用的電子儀器,宜定期插電開動。
6.一切維護保養工作以本公司現有人員實施為原則,若限于技術上或特殊方法而無法自行實施時,則委托設備完善的其他機構協助,但須要提供維護保養證明書,或相當的憑證。
(六)有關校正方面
1.由品質部門負責實施,并作記錄,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須校正者,則由使用人隨時實施。
2.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實施。
3.臨時校正:
(1)使用人在使用時發現,或品質部門在巡回檢驗時發現檢驗儀器、量規不精準,應立即校正。
(2)、檢驗設備、計量器具如功能失效或損壞,經修復后,必須先校正才能使用。
(3)外借收回時。
(4)檢驗儀器、量規經校正后,若其精密度或準確度仍不符實施需要,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若因技術上或設備上的困難,而無法自行校正者,則委托經國家認可的計量檢定單位代為校正,且須要求提供校正證明。
(6)檢驗儀器、量規經專門技術人員監定后,認為必須汰舊換新者,以及因檢驗工作實際的需要,必須新購或增置者,得由品質部門依本公司請購規定請購。
第六條、實施與修訂
本制度經質量管理部門核定后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