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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4-06-21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精選31篇)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基廳函〔20__〕3號《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實施原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檢査,對發現私自攜帶手機的學生,以正面引導為主,懲罰批評為輔。

  二、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教師辦公室、保安室等場所為學生提供免費撥打電話。

  2.必要時,所有教職工無條件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

  3.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手機的利與弊,切實解決思想上的癥結,明確學生在校園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4.做好與家校溝通,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手機。

  5.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三、校外建議

  1.周一至周五,無特殊需要,不使用手機。

  2.周末或節假日期間,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3.瀏覽健康安全的網站,不沉迷游戲 、不散布負面言論或者謠言。

  4.盡量以運動或者紙質閱讀代替電子產品的使用,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

  為規范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的行為,避免學生因過度使用手機而影響學習和休息,或因手機衍生其它問題,特訂定本制度。

  一、學生上課期間,禁用手機,一經發現由任課老師收繳到班主任處,保到學期結束,違紀學生填寫違紀記錄一份。

  二、學生考試期間,禁帶手機,一經發現(無論開機與否)按考試作弊論處,學生將被取消考試成績,并受到“警告”處分。

  三、嚴禁學生在學校教室、宿舍和教師辦公室充電。

  四、學生在校使用手機的時段定為下午5:10—6:10,晚自習結束到熄燈前。

  五、使用手機指:打電話、接聽電話、聽音樂、上網、聊天、玩游戲、充電、下載圖片、讀網絡小說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任何老師和學校管理人員都有權管理。

  六、嚴禁在休息時段使用手機,違規在宿舍使用,手機由生活老師上交學生處保管,并填寫違紀記錄。多次違規而不服從管理取消住宿資格。

  七、學生攜帶手機入校,應妥善保管。如出現手機丟失和其它因手機引起的后果,由手機使用者負全部責任。

  八、學生如有特殊情形需要使用手機(考試除外),可以向老師提出申請,經老師許可后才可以使用。學生不當使用手機,都會被記錄在電子檔案中,該記錄會影響學生的評價、評優、表彰等。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又不聽勸阻的,報學生處訓誡,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

  九、該制度解釋權限歸學生處。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3

  中職學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的時期,學校一直不提倡中學生追求生活的奢侈。為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借鑒兄弟學校的做法,學校現決定:

  1、學生可攜帶手機至本校區,可在指定時間內自由使用。

  2、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自修課、升旗儀式、)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3、手機充電須在本人教室內且教室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嚴禁在教室無人時給手機充電。

  4、晚上熄燈后,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后,使用手機在宿舍區聊天,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5、若學生違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宿舍管理人員可當場收繳手機及/或充電器,并在一天內及時將手機交給學生處工作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視情節、態度,代其保管一周或一學期不等,并開具暫時保管條,對違規者給予批評教育,并扣德育分515分。對第三次違規者,通知家長到校領手機,并經予警告處分。

  6、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7、此規定從xx年4月30日執行。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4

  1、x學校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5

  為降低青少年兒童近視發生率,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切實加強我校學生手機管理,預防學生沉迷網絡和游戲,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擬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手機是指一切具有通信、上網、游戲等功能的電子通訊產品。

  二、全校所有學生非必要不得帶手機進入校園。

  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必須堅持“家長同意、提前申請、有限帶入”的原則,由學生家長或委托監護人提前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校園的緣由,經班主任審批同意后報學校政教處備案后執行。經學校備案同意將手機帶入校園的學生,每天進入校園后必須將手機交給班主任老師保管,放學后領回。禁止學生私自將手機帶進教室、帶入課堂。

  三、嚴禁教師用手機布置作業,嚴禁教師要求學生利用手機打卡或完成作業,嚴禁教師有償補課,特別是利用手機進行線上有償補課。

  四、學生家長必須承擔監管職責,充分認識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加強手機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手機管理工作。

  加強與孩子溝通交流,放學后、節假日正確引導學生使用手機,及時發現、制止、矯正學生沉迷網絡游戲和不當的消費行為。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6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后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并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于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游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并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并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準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七十二團中學政教處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7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幫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__年3月25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8

  隨著手機的.普及以及手機功能的不斷拓展,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日益突出。為避免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創造良好的教與學氛圍,向學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學習環境,借鑒區內外中小學手機管理的經驗,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目的

  加強學生手機管理主要是為了規避以下可能引發的問題:

  1、引發攀比心理;

  2、導致偷盜、搶奪和潛在的欺負行為;

  3、影響學習,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擾課堂、考試作弊等;

  4、垃圾短信、不良圖片、照片或視頻及上網不安全因素等對學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5、影響家庭教育,比如家長通過手機與孩子談話而忽略面對面的交流和關心;

  6、從微波輻射安全角度來看,學生經常使用手機可能有害身體健康。

  二、具體規定

  1、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

  2、如果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學校,學生及家長必須填寫承諾書,家長務必陳述學生帶手機入校的理由。并獲得學校批準。

  經學校批準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須同時遵守以下規定:

  (1)不攜帶高檔手機到校;

  (2)在課堂上必須關機;

  (3)非緊急情況,在校期間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機,如通話、發短信、玩游戲、拍照、攝像、上網等;

  (4)同學之間不得相互借用手機;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師辦公室充電;

  (6)出于安全和禮貌,不允許使用耳機;

  (7)必須確保手機中沒有暴力或低級的圖片;

  (8)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帶手機入考場,考試期間可交由老師暫為保管。

  經學校批準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使用手機應承擔的責任:

  (1)在上學或放學路上手機丟失或被盜,學校不承擔責任;

  (2)在校期間,如果發生丟失、損壞、被盜以及因輻射引發健康問題,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3)若因充電或其他行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手機所有人承擔;

  (4)建議學生為手機設置密碼,學生要對手機涉及的隱私負責,學校對手機中的信息資料的損壞或丟失不負責任。

  3、家長如需聯系學生,可以通過班主任、老師或門衛等途徑傳遞信息;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學生可以使用學校設置的專用電話聯系父母。

  三、對違規行為的處罰

  1、如果學生帶手機,而沒有提交承諾書或沒有被學校批準,手機須交由學校暫收代管,并通知家長一星期后取回。

  2、學生違規攜帶手機到校或獲學校批準帶手機到校而在校內外違規使用手機,初犯予以全校通報批評,重犯予以校級處分,屢教不改者直至開出學籍勒令退學處理。并對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其它可以隨身攜帶的移動通信工具,包括各種式樣的電子音視、游戲機等便攜式無線娛樂設備的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9

  手機對青少年的危害已被越來越多的家長,老師所認識,美國有專門的研究機構跟綜研究,法國議會通過立法禁止孩子帶手機進校園,這里有關手機對青少年的危害就不贅述了。

  家長老師有了統一認識,才能管理好孩子帶手機進校園,這是前提基礎。

  應分不同年齡段進行管理,高中以下學生的管理辦法和高中以上的管理辦法,不能一刀切,會傷害孩子的自尊。

  高中以下孩子,即12歲的孩子自控力差,自律性不強,不停帶手機,老師應約法三章,一經發現,先收由老師保管,畢業后交還家長。

  高中學生可適當放寬,因自律,自控能力已增強,但還是要有管理,有引導,上課玩可先收起保管一個星期或一個月,以示懲戒,下次再犯,加倍收起時間。

  當然也可以老師學生家長共同約定管理辦法,一切為了孩子。

  教師管理學生的策略有哪些?

  特別是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關于要不要懲戒教育,如何進行懲戒教育,永遠都是一個沒有結論的話題。

  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造成的不良問題一波接著一波,一浪高過一浪。這些問題給教師本身帶來了極大的傷害。同時,也給教師這個群體造成了很嚴重的心理陰影。

  那么,現在的老師該怎么管理學生?

  這的的確確是一個不太好回答的問題。但我想不管教育生態如何,不管教育中有多少負面的東西,在當下教師管理學生都應該遵循最基本的原則。

  一、為人師表,以身作則,遵循教育規律遵循孩子身心發展規律,因材施教,因勢利導,循循善誘,諄諄教導。

  二、堅持以正面激勵教育為主,輔助于嚴格的管理和嚴格的要求。

  三、堅持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堅持不謾罵,不侮辱,不歧視,不排擠,不孤立。

  四、嚴格要求每一位學生,公平、公正對待每一位同學。

  五、尊重學生,關愛學生,全心全意對待每一位學生。

  六、加強與家長之間的溝通與協商,打通家校之間的教育渠道。

  依法執教,依法從教,公平任教,公正處事。

  想教師該想的事,做教師該做的事,用真情關護孩子,用知識培育孩子,用品德影響孩子。

  做到盡心,盡職,盡責,盡力,做到一個老師應有的擔當,盡到一個老師該盡的義務,至于學生難以管教,家長無理取鬧,社會逆流導向,別人不能理解,這也不是你個人意志所能夠更改的。教育沒有拯救功能,教師也沒有無邊法力。所以心態很關鍵,用平和的心態對待平常的教育,問心無愧就是最高的境界。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并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后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后關閉手機。

  6.僅限于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干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干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后抽查學生手機狀態,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并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1

  針對我校學生中使用手機者日益增加,并且有些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如:課堂中電話鈴響、上自習時玩手機或聽音樂、就寢后長時間上網或短信聊天、考試手機舞弊等),干擾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就寢秩序,增加家庭經濟負擔的狀況。學校為遏制過度使用手機風氣蔓延,幫助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就寢的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規范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允許學生星期六下午和晚上使用手機(節假日等學校放假時間除外),其它時間一律不能使用手機。

  第二條:走讀生一律不能攜帶手機進校園;住校生的'手機每周星期天早自習時主動配合上交到班主任處統一管理(妥善保管);每周星期六中午發回給學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借用任何一位老師的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并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一律收繳手機和充電器,學期結束時由家長到年級組長處認領。

  第五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并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將納入文明班級考核與評比方案中班風班紀條款,每起扣除班級考核分2分。

  第六條:學生上交手機或收繳手機時,有關機、取出手機卡的處置權利。

  第七條:政教處將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查,對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的,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信豐縣第二中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處罰。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進行規范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后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后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后才能返還,并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游戲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玩游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于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簽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于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為作弊,并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核。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3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4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限帶入校園。學校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細化管理措施。學校應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應通過設立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探索使用具備通話功能的電子學生證或提供其他家長便捷聯系學生的途徑等措施,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三、加強教育引導。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四、做好家校溝通。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五、強化督導檢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學校細化手機管理規定,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學校手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校手機管理情況納入日常監督范圍,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5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匯報,并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并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20xx年3月27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6

  越來越多的人沉迷于手機,玩手機游戲、看小說、聊天。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中學生甚至小學生都擁有自己的手機。對于學生來說,手機就是一個大的誘餌,在學校,學生手機應如何管理?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準后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于關機狀態,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后,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后,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并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并視情節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7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后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并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于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游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并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并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準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8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習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引導學生科學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通知》相關要求,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諧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提前申請: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或電話手表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手機或電話手表帶入校園的,須經家長同意,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后,方可帶入學校。

  2.統一管理:學生進校后,將手機及電話,手表統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處放置在指定地點,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處領取。

  3.保持聯系:確保班主任與家長的聯系方式暢通,便于家長聯系學校,家長如遇緊急情況請與班主任或課任老師聯系,班主任要及時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保證家校應急聯絡學生,如學生需聯系家長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知曉情況下,可借教師電話或使用學校固定電話進行聯系。

  4.作業管理: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教師應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當面布置作業,不得使用手機布置作業,更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5.教育引導:學校要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的對待,合理使用手機(電話手表)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溝通:做好家長工作,讓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危害性,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19

  1、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年級組辦公室電話聯系。

  2、確有特殊情況需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父母雙方簽名同意后,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方校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要求遵守以下規定:

  所帶手機只能在學校自動鐵門以外的區域使用,進入校園后必須關機;在校園內需與家長聯系的仍然通過班主任或年級組辦公室電話進行,不得使用自己所帶手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違反即取消其使用資格,并給予年級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并給予學校通報批評以上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0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匯報,并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并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年3月27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1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以下相關手續,并遵守學校手機的管理規定。學生臨時使用手機時到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許帶離班主任辦公室。

  1)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家長親自到校交年級。

  2)家長和學生承諾遵守學校手機管理的各項規定。

  3)年級開會研究,確有需要的方可帶入校園,并報德育處備案。

  4)手機帶入校園后應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

  3、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私自攜帶手機或經年級批準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但違規使用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

  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師、宿舍管理員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年級部,填寫扣留單。年級部按規定對學生和手機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經年級批準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且在班主任辦公室臨時使用除外)。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一個月,一個月以后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年級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五個月后由家長領回手機(畢業生離校不足五個月的,畢業離校時領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違規行為和處分結果如實記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記過處分。并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在教學樓東西兩側茶水房、學生公寓一樓茶水房安裝插卡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年級主任室、任課教師辦公室及學生公寓值班室都可為學生免費提供通話服務。

  2、德育處、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年級、班級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四、附則

  1.本規定由德育處制定,年級部實施,團委組織學生生檢查,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由教師或學生會檢查發現違規使用手機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計入當月班級量化總分。

  3.本規定自20__年3月1日起試行,并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2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廣泛征求了各方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學校不提倡學生上學期間攜帶使用手機,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報政教處備案。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QQ聊天、看電子書籍、游戲、上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一)、若在上課期間、課間、集體活動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二)、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3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4

  一、危害性

  1、中學生正處在生長發育期,很多身體機能還不健全,手機輻射危害學生發育,影響身體健康,造成理解力、反應力、記憶力的明顯下降,聽覺受損,免疫功能失調。

  2、學生利用手機撒謊欺騙老師和家長,有的學生還以短信的方式捉弄老師和同學,影響學生良好品質的形成。

  3、手機上網、QQ聊天、網絡游戲、電子書等功能,以及不良短信,手機的黃、賭、毒,毒害青少年。

  4、學生晚上躲在被窩里使用手機收發短信,看小說,玩游戲,深夜不睡,干擾他人休息,降低學習效率。

  5、課堂上手機鈴響,課上聽音樂,收發短信,擾亂了教學秩序,影響了聽課效率,蔑視老師勞動。

  6、學生防范意識差,社會閑散人員覬覦學生手機,危及人身安全,利用手機聯系外來人員,容易滋生事端,出現安全隱患。

  7、在考試時,學生利用手機作弊,嚴重敗壞考風,破壞學風,影響了應有的考試評價。

  8、手機消費,增加父母經濟負擔,學生之間課余時間比手機好壞,助長學生的攀比之風,出現享樂思想,自然會影響學生的學習和心態。

  9、手機的使用加速中學生社會化,手機成為中學生男女生交往過密的幫兇,嚴重影響學業,不利于中學生成長。

  二、管理規定

  針對以上攜帶手機對學生的危害,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1、凡實驗中學在校學生,一律禁止將手機帶入校園,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和任何時候都不得攜帶和使用手機。

  2、學校的管理人員,包括領導、老師、職工、保安、公寓輔導員,一旦發現學生攜帶手機,一律收繳,收繳的手機交由學校統一封存,中考結束后統一歸還。

  3、攜帶手機的學生,屢教不改或不服從學校管教的,責令家長到校配合學校進行教育,并和學校簽訂相關協議。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5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6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并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并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晚間就寢后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游戲、上網。如有違,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7

  1、河南宏力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8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并提醒該生如再次重犯將取消參評“三好學生”“獎學金”等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并及時送交班主任、或政教處,填寫手機保管協議。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4、對多次攜帶手機的學生,根據情節將進行記過、留校察看或勸其退學等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并通知家長填寫手機保管協議,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并給予箭處分。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和各類違規電器,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并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操行分考核、班主任月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的通訊。家長需要聯系學生的可以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學生找班主任借電話打給家長。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須經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寫明情況,進校后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2、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29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寧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__】19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五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學校的,要經過以下程序:

  (1)須經學生家長同意;

  (2)學生書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包括承諾說明);

  (3)班主任同意并簽名;

  (4)得到政教處領導批準,方可帶入校園。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政教處各保存一份。學生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協同學校形成育人合力。

  3、獲得學校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同學,走讀生應將手機交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內宿生應將手機交由舍務組老師統一保管,一律禁止帶入課堂。

  4、課堂上(含夜自修)學生一律不準使用手機。發現學生在課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機的,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和權利制止,并當場收繳,課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報政教處處理。

  5、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作為作弊處理。

  6、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含內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違者,取消該生(含內宿生)帶手機進校園資格。

  7、若學生沒有通過辦理申請手機進校園手續,而私自帶手機進校園并使用手機,是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學校每位在場的領導或老師應該立即收繳該生的手機,并將手機等轉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年級組長,再報政教處處理。

  8、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個別內宿生,在校生活時間要盡量少用手機,保證做到不會影響自己和他人休息;違者,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內宿生的內宿資格。

  9、本制度發送到所有師生及學生家長,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從20__年9月1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30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__】3號),我校再次修訂了《鎮巴縣職業中學學生手機管理規定》:

  一、原則上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住宿學生周日返校后需將手機交至班主任處由班主任統一保管,在校期間如需使用需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監督下使用,使用后繼續交至班主任保管,班主任要對學生的手機妥善保管,不得遺失。走讀學生嚴禁將手機帶入校園。

  二、在周末放假或遇重大節日等情況的休息休假,班主任要將手機發放給學生;如果是住宿學生因病請假,班主任可向請假的住宿學生發放手機,學生請假返校銷假后要立即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

  三、家長有事需要聯系學生,可以直接撥打班主任的電話,請班主任轉達或者請學生接聽;也可以通過班級qq群、微信群等即時通訊手段聯系班主任。

  四、家長要切實履行教育子女的`職責,關注學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教育學生不得在校違規攜帶使用手機。

  五、學生違規攜帶和使用手機的處理:

  第一次發現違規攜帶和使用手機的學生,沒收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二次發現違規攜帶和使用手機的學生,沒收手機,給予記過處分;第三次發現違規攜帶和使用手機的學生,沒收手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藏匿手機、或者走讀生為住宿生的手機充電而帶入校園,經學校調查屬實的一律沒收手機,并給予違紀學生記過或以上處分。

  六、學生違反本規定受到紀律處分者,其處分結果按《鎮巴縣職業中學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七、對違紀學生處分的申訴

  學生及其家長對學校依據本規定給予的處分不服的,可以在處分作出后的15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提起申訴。

  學生或者家長對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申請復核;對復核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八、在校期間,學校任何教職員工從學生手中收繳到手機,均屬于學生違規攜帶手機。

  九、本規定自20__年4月10日起正式實施。

學校手機管理制度 篇31

  在互聯網+教育的時代,智能手機因其可以隨時隨地實現接入網絡、觀看信息視頻、實現交互反饋等等功能,方便了我們的生活和學習。但是當不分時間、場合過度使用手機會給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帶來極大危害,有的青少年沉迷手機,嚴重影響學習。教育部發布《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加強校園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教育部《通知》精神和要求,新學期開始,我校對手機等電子產品做如下的管理規定和要求:

  1、禁止學生攜帶智能手機及其他電子產品如MP3、MP4、iPad、電話手表和平板電腦等進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

  2、學生確因特殊原因需要攜帶手機,必須由學生監護人提前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攜帶,到校后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3、學生攜帶的手機只能為接打電話的功能機,智能手機一律不予批準。

  4、學校提供手機專用保存箱,攜帶手機的學生進入教室前將手機交給班級管理員,班級管理員統一存放學校指定保存箱,放學前統一取回。

  5、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遇緊急或突發情況與家長溝通的需要,學校提供公用電話,家長必要時可直接與班主任教師聯系。

  6、學校將加大對手機及電子產品管理考核。學校在入校大門口設置手機安檢設備每日抽檢,學校及德育處不定期進行排查或到班級抽檢。一經發現攜帶手機隱瞞不報的學生,學校立即將學生手機沒收,責令學生寫書面反思,并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學校代為保管直至畢業返還給家長。對于態度惡劣,或經多次教育不改者,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并記入學生檔案。。

  希望全體家長認真履行教育職責,家校攜手,勠力同心,為學生的身心健康,為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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