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精選33篇)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范財務操作,提高公司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水平,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學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指導各部門辦理涉及財務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則為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與規定以及財務工作現狀,并結合公司今后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制定的原則和宗旨是: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三條本制度是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的總綱。全體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及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第四條本制度經必要的程序討論通過后,自x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與本制度不符或有抵觸部分同時廢止。本制度由董事長簽署轉發總經理執行,并授權財務部負責具體解釋。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六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和出納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二)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三)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四)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五)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六)參加總經理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會議,參與經營決策,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或其它經濟文件;
(七)協調財務部與公司的關系,正確處理銀行、稅務部門關系;
(八)及時與財務部人員溝通,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及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督促檢查財務部人員業務工作和公司財務核算,嚴格考核,并做好檢查記錄,提出整改意見。
(九)財務部定期召開例會,對本公司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和分析,一經發現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解決;
(十)審核公司財務報告及稅務報告,簽發材料、設備、費用等資金的收支,確認后進行另協調與其他單位的資金往來與結算。
(十一)定期收集公司:會計月結報表、財務分析報告、進行分析整改處理、向總經理匯報情況。
(十二)合理分配會計部門的人員的工作。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一)負責現金及銀行轉賬票據的收付,不得積壓,按時將現金送存銀行。
(二)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庫存現金按規定限額執行,不挪用現金,不坐支現金,不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根據會計人員簽章的收、付款憑證,按款項的審核批準制度辦理收付。
(四)開據支票,辦理匯款時要按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辦妥有關手續,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
(五)負責保管未簽發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聯。
(六)填制有關收入、支出的會計憑證、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賬賬相符。
(七)負責職工每月工資、獎金以及各種福利待遇的審核和發放。
(八)結合公司的業務實際情況,每月匯總收付款憑證并將憑證交會計登記明細賬。
(九)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十)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每月底將銀行存款余額、營業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計額報告總經理及法人代表。
(一)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錢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三)除上述規定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轉賬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四)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五)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六)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七)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備用金申請》,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八)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預支現金的,需填寫《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會計審核簽字,最后由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九)符合本規定第十條第(二)款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填制記賬憑證并進行賬務處理。
(十)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簿,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賬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十一)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記錄,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十二)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一)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驗資報告、審計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人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和長期經濟合同等。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二)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三)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
(四)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五)年終過后,應將會計憑證、會計報表、各種賬簿及有關文件資料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成卷或裝訂成冊并編寫查找目錄,實行歸檔保管。歸檔保管時,應存放有序,以便于查找。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重毀損、散失和泄密。
(六)撤銷、合并單位和建設單位完工后的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一并移交給指定的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七)會計資料保管期限: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15年。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3年。總賬、會計明細賬、輔助賬15年。月會計報表5年,年度決算報表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人章、合同章等。上述印章由財務室專人負責保管。
(二)保管人員必須堅守職責,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印章帶出辦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三)保持印章使用的嚴肅性。各類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嚴禁在空白介紹信上蓋章。印章需要外帶的,經領導審批后,必須在《印章外帶使用登記表》上予以登記。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的界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視同為固定資產。其財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由財務室負責。
第十四條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固定資產盤點,做到實物和賬表記錄相符,核算資料準確。對固定資產遺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做出適當處理。
第十五條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有經批準的購置計劃;購置時,經領導批準,可借用限額支票在計劃范圍內使用。
第十六條購置的固定資產報銷時按財務制度審批程序進行。
第十七條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單位價值50元以上,20xx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備固定資產界定條件的各種設備、用品、物品;
(一)領用時,由使用人填寫《物資領用申請》,經審批通過后方可領用,倉庫負責人要做好記錄,月底與財務部進行盤點核對。
(二)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須實行“以舊換新”,否則一律不得領發新品。專業性較強的用品需經非使用者的專業人員鑒定確屬自然損壞不能使用的才能換新。
(三)對報廢低值品的,財務部設相應賬簿進行數量反映,隨時記錄形成報廢原因,詳細列出清單。對管理不善和人為浪費及損毀造成報損的,應追究使用人和部門直接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為嚴格控制非生產性費用開支,防止鋪張浪費,提倡勤儉節約,費用包括: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福利費、醫藥費、宣傳廣告費等。
第二十條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1、員工出差經批準報銷招待費的,當日餐費不再報銷;
2、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1、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2、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和輪船三等艙。乘坐火車符合上述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席票價的50%發給。
2、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3、部門經理出差,需乘坐火車,若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或過夜超過6小時的,可申請7折以下機票。
4、普通員工出差確需乘坐飛機或火車的,須出差前經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乘坐飛機或火車,否則不予報銷。
5、員工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須注明日期、起止地點、事由,如有特殊情況,須注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報銷;
6、員工出差須嚴格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如確屬特殊情況需超出標準,須注明原因,批準后方可報銷;
1、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2、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3、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一)凡超支的差旅費一律由個人承擔。人員趁出差機會,事前未經主管領導批準,而擅自繞道探親、訪友、旅游者,其繞道費用全部由出差者個人自行支付,同時作違紀論處,并以相應工資及浮動工資處罰。
(二)以上標準只限于短期公差,不適宜銷售人員及長期住勤、學習和會議。長期住勤、學習及會議由派出單位和財務經理視情況共同商定。
(三)市內及省內附近地區出差的,夜晚盡量爭取返回,不得隨意借故入住酒店,特殊情況除外(時間緊迫或來回費用高出酒店費用的)。
(二)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必須從嚴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確需出外就餐時,公司的陪伺人員不得過多,變成內部消費。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一)公司節日福利、活動福利,一律經總經理批準后采購,憑單據據實報銷。
(二)公司員工因工傷而發生的醫療費用,據實報銷。
(一)宣傳廣告費的開支范圍:宣傳公司的印刷品、年歷、贈品、大型演出活動的贊助開支,報刊、雜志等媒體的廣告宣傳、電視廣告制作及播放開支等。
(二)宣傳廣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評估,廣告費的開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監管措施,總經辦必須參與詢價談價、評估結算的全過程,當客觀條件不便參與時,可委托或授權其他部門人員參與,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策劃設計、詢價、結付均由一人經手完成,否則追究總經辦和審批人的責任。
(三)宣傳廣告費的總量控制在全年銷售收入的2%的范圍內。
辦公用品應提倡節約精神,公司各部門用于辦公所需的文具、紙張、筆墨、計算器具、賬冊、憑證以及其他辦公用品,報領導審批后,統一交由采購部門購進,由倉庫保管,各部門按需領用。凡辦公用品除個別零星急需購買外,各部門不得自行采購。
為了有效合理地控制財務開支,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計劃,審批手續及審批權限。
(一)借款時需先在釘釘發起《備用金申請》,按要求填寫好之后提交,等待審批。
(二)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三)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位代理人到財務部領取“借款憑證”,填寫好該憑證后,審批程序同上。
(四)日常費用借款及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五)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七)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一)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報銷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收據上必須有對方簽章,沒有簽章的,由副總經理簽字后報銷。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復印件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5000元的招待費用,須經總經理批準并簽字報銷。
(三)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
(四)報銷時需先從釘釘上發起《報銷申請》,相關單據需拍清晰照片上傳,如果報銷前有借款,需將預支金額及日期填寫清楚。經領導審批同意后由財務部審批,審批通過后,報銷人將有關單據交予財務部并當面予以結算,最后在報銷單上簽字。
(五)補充說明: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六)員工離開公司的,由部門負責人追索欠款;如該欠款屬超期、財務部又已通知過借款審批人,則由部門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借款人的上級從未接到通知,則相應處罰財務主管。
合同是具有合作關系的各方以文字形式明確各方責權關系的契約,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效益,甚至關系到企業的興亡,因此必須加強對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公司及成員企業管理人員要提高對合同重要性的認識,組織下屬學習合同法規,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財務部為公司經濟合同的監督機構,公司常務副總對所有經濟合同進行審核管理;具體合同按不同的種類由歸口部門管理與執行。所有法律文件含合同全部留存原件存檔,一份給財務部作付款依據和監控依據。
第三十一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格式必須符合規范。簽訂的合同包括:購銷合同、建筑裝飾工程承包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貨物運輸合同、采購合同、銷售合同等。
第三十二條凡公司與外單位或個人發生經濟業務時,總金額在10,000元以上,完成時間需要延續15天以上的,均必須簽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合同的簽訂,總額在10萬元以內的由公司總經理簽署或授權總裁辦他人簽署,臨時授權他人簽署的合同,需經授權人在我方保存的合同上簽名確認,財務部才能按合同付款。
第三十四條公司因業務需要簽訂合同,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均必須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核簽名確認,再呈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審定簽署。合同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必須由董事長親自審定簽署。
第三十五條對公司發生的合同糾紛,須盡快與常務副總聯系,并盡快報告董事長備案后,由常務副總會同公司代表與對方協商、談判或提出仲裁、訴訟。
第三十六條凡金額超過10萬元的工程發包、設備訂購等合同,必須連同工程竣工圖或設備說明書和維修說明書原件交一份公司存檔;財務部支付尾款時必須有總裁辦收齊各相關存檔的憑證資料方可支付。否則,同時追究總裁辦及財務人員的經濟責任。總裁辦為文控中心的責任部門,負責合同的存檔管理與審擬工作。
第三十七條財務會計的工作交接,直接影響到財務會計的工作的連續性及交接人責任是否明確的問題,務必引起控股及子公司有關領導的重視。
(一)基本要求: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變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所經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變動工作或者離職,不得結算工資等。
(二)移交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及時辦理完畢未了事項,包括對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憑證的,應填制完畢;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加蓋經辦人員印章;整理應該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證明等,同時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各種賬簿、報表、現金、有價證券、印章、相關的文件資料及其他業務用品,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
(三)交接雙方要按照移交清冊列明的內容,進行逐項交接: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余額進行點交,不得短缺;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一致。所有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銀行存款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各種財務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核對清楚后,才能交接;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業務用品等,也必須移交清楚,密碼和有關數據應當在電子計算機上進行實際操作移交,以檢查電子數據的運行和有關數字的情況,交接工作結束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以明確責任,同時,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以及單位各執一份,以供備查。
(四)專人負責監交,財務會計和主管級人員辦理工作移交時,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移交時,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五)監時工作交接。對財務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因病暫時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替工作的,也應該按照以上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六)移交后的責任。移交人對自己辦理且已移交的財務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要承擔法律責任,不能因為財務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一)公司的收支情況、有關財務數據、財務文件資料,是公司高度商業秘密,未經公司董事長批準,不得向無權獲悉的人員提供資料或透漏。
(二)貪污、盜竊物品處理:凡貪污、挪用、盜竊、擅吃公司物資、物品、錢財和侵占員工利益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是金錢的按金額,是物品的按原價給予二十倍以內的罰款,對舉報有功者,獎勵罰款的30%。
(三)不按公司規定辦理而造成公司損失的,誰經辦誰負責。如負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要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為送審稿,即使經修改通過后,在實施過程當中,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改、完善、刪減等補充。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
總則
財務部是公司一切經濟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日常財務管理、資金管理、稅務籌劃、財務分析等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
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準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及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
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資金使用原則及印章管理
⑴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⑵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合同專用章、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經理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行政部經理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⑸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審核→項目經理審核→預算工程師審核→工程總監審核→公司主管領導審核→財務部付款。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30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10元/日、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原則采取銀行轉帳方式結算;
⑵車輛易損備品備件由行政部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行政部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行政部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行政部統一采購、管理;
⑵行政部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⑶行政部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⑷行政部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⑸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行政部統一安排;
⑹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制度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無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洽談,及時、準確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辦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行政部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行政部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⑵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行政部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3
1.0總則
1.1為了明確公司各部門在實現各項經營目標中的財務關系及責任,規劃、控制公司的經營活動,確保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財務預算是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公司經營目標,對一定時期內公司
資金取得和投放、各項收入和支出、公司經營成果及其分配等資金運動所作的具
體安排。
1.3財務預算一般按年度編制,根據實際發生情況逐月編制滾動預算,由公司財務部組織實施,分級歸口管理,并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績效考核的依據。
1.4編制財務預算應當遵循效益優先、積極穩健、權責對等的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將各項成本、效益指標“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層層分解、落實,并負責到位。
2.0財務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2.1公司成立財務預算領導小組,由助理總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經理擔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同時成立財務預算工作小組,負責財務預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體事宜,并對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負責。工作小組由財務部經理擔任組長,財務部人員為小組成員。
2.2財務部根據公司要求擬訂財務預算的目標、政策,制定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審議、平衡財務預算方案,組織下達財務預算,協調解決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問題,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督促各部門按時完成財務預算目標。
2.3各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業務涉及的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財務部做好公司整體預算的工作。各部門經理(主管)及財務部經理對本單位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直接責任。
3.0
財務預算的主要內容及編制依據
3.1財務預算的編制應當按照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后財務預算的流程進行,并按照各執行部門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3.2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各部門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預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預算主要是指在預算期內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對提供各種勞務可能實現的業務量及其收入的預算,主要依據年度目標利潤、預測的市場勞務需求及提供的市場價格編制。
3.2.2成本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各作業板塊(辦事處)在預算期內所要達到的營運規模,主要是在收入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作業板塊(辦事處)的各種設施的營運能力、各項成本費用的消耗,具體編制如下:
人工成本的測算:根據本年度的實際直接工資(不含公司辦公室人員)及下年度的工資支出情況作測算;根據工資總額作出提取“三費”的測算;以及本年度職工的工資收入作出下年度社會保險費的測算;根據本年度勞動保護費的情況作出下年度費用的測算。
勞務成本的測算:主要是燃料費、養路費、營運證費、路橋費等運輸費用及修理費的測算,可參照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燃料費及路橋費根據下年度的經營情況預測,養路費及營運證費根據實際使用的車輛情況預測,修理費用主要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及維修安排計劃,并結合本年度實際情況作測算。
其他直接費用的測算:(主要為各作業板塊發生的費用)主要是折舊和其他費用項目(如租金、財產保險、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水電費、事故損失費等)可參考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及下年度的經營計劃。折舊按規定的折舊率作測算。
3.2.3期間費用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門(既機關人員)組織經營活動必要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預算,管理費用包括可控費用和不可控費用兩部分。可控費用是指辦公費、電話費、水電費、差旅費、運輸費、修理費、業務接待費、勞動保護費等;不可控費用是工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
育經費、折舊費、社會保險、財產保險等。根據上年實際費用水平和預算期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公司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項目、分責任部門進行編制。其中:業務招待費應當重點列示。
3.2.4營業外收支預算包括處理固定資產凈收入和損失、罰款凈收入和損失及其他營業外收支等,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編制營業外收支等相關業務預算。
3.3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預算期內購置、更新固定資產進行投資的預算,應當根據公司發展計劃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公司處置固定資產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應列入預算。
3.4資金預算是公司在預算期內需要借入的長短期借款,主要依據公司有關資金需求決策資料及利率等編制。
3.5財務預算主要包括資產負債預算和損益預算等內容
3.5.1資產負債預算:是按照資產負債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綜合反映公司期末財務狀況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預算期初實際的資產負債表和收入預算、經營預算、資本預算、資金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5.2損益預算:是按照損益表的內容和格式編制的反映公司在預算期內利潤目標的預算報表。一般根據收入預算、經營預算、成本預算、期間費用預算、其他專項預算等有關資料分析編制。
3.6根據公司領導層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實際需要,制定規范的財務預算編制基礎表格,統一財務預算指標計算口徑,各部門應按照公司要求認真填報。
4.0財務預算的編制程序
4.1下達任務:財務部于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門下發上報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通知和編報要求。
4.1.1編制上報:各部門應當結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實際情況和下一年度的特殊變動來確定其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指標,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將各項計劃以及有關材料上報財務部。
4.1.2客服部根據各作業板塊(包括運輸、倉儲、辦事處)的經營情況,市場開拓情況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塊收入預算。
4.1.3調度部根據運輸營運情況,編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1.4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根據本部門設備使用情況及下一年度的營運計劃,參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編制下一年度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
倉庫需更新的地臺板、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等支出預算。
4.1.5保險部負責制定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1.6行政部負責編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臨時用工勞務費等),以及機關部門日常發生的修理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勞動保護費、水電、房租等費用預算。同時負責編制公司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購置、更新的預算。
4.1.7財務部:負責編制折舊費、四稅、審計費、財務費用等預算。
4.1.8總經理辦:負責編制購置運輸設備及投資項目的預算。
4.2審查平衡:財務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在審查、平衡過程中,財務部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并反饋給有關部門予以修正。
4.3審議批準:財務部在各有關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方案,上報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對于不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或者財務預算目標的事項,應當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修訂、調整。在討論、調整的基礎上,財務部正式編制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草案,提交公司執行官審議批準。
4.4下達執行:財務部將審定后的財務預算下達各部門執行。
4.5月度預算的編制程序:
4.5.1客服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經營收入預算。
4.5.2調度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短途外請車支出的預算。
4.5.3各作業部門(包括噸、拖、小車隊、倉庫、裝卸、返工部、各辦事處)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本部門日常發生的成本費用,包括:日常維修和大修理費用、燃料費、運輸費(包括養路費、營運證費、年票費、年審費、路橋保管費、車船使用稅)、外請車費用以及辦公費、電話費、租賃費、跟車費、勞動保護費、水電費等支出預算。
4.5.4保險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公司財產保險及車輛事故損失費的預算。
4.5.5行政部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工資(包括作業部、辦事處、機關人員的工資)、勞動保護費、臨時用工勞務費、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低值易耗品等費用計劃。
4.5.6總經理辦應在每月25日前向財務部上報下月重大項目開支預算。
4.5.7財務部編制月度預算,經公司執行官批準后在月底最后一天下達。
4.6已經正式下達執行的財務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但是由于市場環境、經營條
件、政策法規等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財務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財
務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偏差的,經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核后報公司執行官
批準方可進行調整。
4.7
調整財務預算應當先由歸口管理部門向財務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核后編制
年度財務預算調整方案,提交公司財務預算領導小組審定后上報公司執行官批
準,然后下達執行。
5.0財務預算的執行與控制
5.1
各部門必須將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板塊、各環節和各崗位,形成全方位的財務預算執行責任體系。同時將年度預算細分為月份預算,以分期預算控制確保年度財務預算目標的實現。
5.2各部門應當強化現金流量的預算管理,按時組織預算資金的收入,嚴格控制預算資金的支付,調節資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對于預算內的資金撥付,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執行。對于預算外的項目支出,應當按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支付程序。對于無合同、無憑證、無手續的項目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財務預算報告制度,要求各部門定期報告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財務部利用財務報表實行月三級預警監控(三級預警線為:一級達預算的50%;二級達預算80%;三級達預算100%)的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各部門和公司領導層匯報。
6.0財務預算的分析與考核
6.1財務部要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落實、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問題的政策措施,并通過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對財務預算的執行進行分析。
6.2總經理辦以年度財務預算為基礎和依據,制定和下達各部門年度關鍵績效考核指標,并嚴格按照公司績效管理相關考核辦法執行,以保證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的嚴格執行和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
6.3
對年度內因財務預算調整而導致關鍵績效指標發生變化的部門,總經理應根據財務部對其財務預算的調整意見相應調整其關鍵績效指標,報經公司執行官審定后重新下達指標。
6.4各部門要對其上報的財務預算準確性負責,以確保公司的預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門上報的預算與實際誤差率不得超過10%,并將預算的準確性納入年度經濟獎懲考核范圍之中。
7.附則
7.1本制度的執行責任人:財務經理,本制度的監督責任人:財務總監。
7.2本制度自批準生效之日起執行。
7.3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院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行“分級審批,嚴格把關”的財務管理原則,秉著保證業務工作需要,厲行節約,合理開支,制止奢侈浪費的指導思想,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
第三條行政裝備科是履行全院經費管理的唯一職能部門,各項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行政裝備科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任何科室和個人辦理收支業務必須在科財務預算的規范下進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各科室設置“小金庫”。
第四條院財務的年度預算,由院行政裝備科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編制,經主管領導審定后按程序上報。
第五條正常公務需要追加的專項經費,由業務科室提出預算報告,院行政裝備科匯總后,經檢察長同意報財政部門。
第六條經批準變價處理的固定資產及其它收入等納入院財務統一管理。
第七條堅持請示報告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辦公室負責人和檢察長報告當月經費收支的準確數字和有關情況。每季度向院務會報告一次經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院領導和全院干警監督指導。
第八條工資、津貼管理制度
(一)納入財政統發的個人工資、津貼、補貼等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后報有關部門。
(二)人員增減、職務調整引起的工資、津貼等變動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后報有關部門。
第九條差旅費開支管理制度
(一)院工作人員差旅費按照縣財政局的`有關規定執行。各種費用開支應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不能隨意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
(二)因公出差借款,應由部門提交借款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按審批層級審批后方能借款,借款在借款在公差返回后及時到院行政裝備科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單下面只能附車船票、飛機票、住宿費發票,自帶車的可附過路費票據,其他票據不得附帶報銷。
(四)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住宿房間也必須按等級標準,否則超標部分由本人負責。因公出差或者進行公務活動時,應當使用公務卡。使用公務卡提取現金屬于個人消費行為,手續費由持卡人承擔。
(五)出差人員要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各項開支。不得借出差、外出學習等名義游山玩水。旅游公司開出的票據及其他臨時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據。
(六)司機因公出長途,也應當在返回后及時報賬,報銷單所附過路費票據應和出差的時間、地點一致。
第十條公務接待費管理制度
(一)屬院公務接待的客人,由院行政裝備科統一安排并按規定標準統一結算。
(二)接待工作要認真貫徹建設節約型院的要求,嚴禁鋪張浪費,嚴格控制陪餐人員。嚴禁私客公請。
(三)因特殊原因或在外地無法由院行政裝備科安排的,應提前說明情況并經領導批準,事先未經批準發生的接待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會議費、教育培訓費支出管理制度
(一)以院名義召開并由院行政裝備科結賬的會議,主辦科室應提前將會議的時間、人數、地點、規格告知院行政裝備科,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會議經費預算,報主管財務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會議費的各項開支應當嚴格按照會議經費預算標準執行。未經領導批準,不得任意擴大規模,提高會議標準,增加會議開支項目。
(三)會議所需辦公用品,由會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提出購買計劃,經院行政裝備科科長同意審定后,由院行政裝備科派人統一購買,其他人不得擅自購買會議辦公用品。
(四)院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進修等所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以及國內參觀考察費用報銷,應由院主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審核。
(五)沒有取得檢察官資格的院正式工作人員,參加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院里獎勵20xx元。
第十二條設備購置費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需要購置辦公設備的,必須事先提出計劃,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經費預算,報請檢察長批準。采購時須兩人在場,采購的物品要建立驗收、出入庫等級制度,要有經手人、驗收人和使用單位或個人的簽名蓋章,做到來由物品,去有著落。
(二)屬于需通過政府采購批準購置的物品,要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申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后進行購置。
(三)屬于專項款購置的設備,必須按使用范圍和限額從嚴掌握,專款專用。購置手續和其它物品相同。
(四)設備購回后,必須先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入庫手續。如屬更新的設備,須先辦理固定資產報廢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 車輛燃修費管理制度
(一)公務車輛維修,原則上實行定點維修。如確需要點外維修需事先向行政科報告,行政裝備科要對車輛維修進行監督。維修費用結算必須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杜絕支出漏洞。
(二)院領導專用的車輛年檢、保險費由院統一負責,各部門的車輛一切費用,由各部門負責。
(三)車輛的變價出售、報廢或因其它原因發生的產權變更,須經院領導同意。院行政裝備科要及時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沖減固定資產。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訂。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范本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第三條股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股份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在經營目標、財務核算、資金上實行統一管理。
第三章公司資本金籌集與管理
第四條公司的資本金由國有法人股,自然人股構成。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成為上市公司后,還將向社會公開發行社會公眾股。
第五條公司籌集的資本金,除采用貨幣資金出資外,可以吸收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第四章公司財務報告
第六條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公司對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
第七條公司的財務報告按照報送范圍分為: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和用于內部管理的預算經營會議分析資料。
第五章附則
第八百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部門歸口。
第九條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并報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執行。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9
第1條總則執行部門編號為適應公司的發展,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檢驗性,完善我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現根據國家《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財務部所有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2章第3條第4條會計核算基礎規定會計年度采用歷年制,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會計科目的運用及賬戶的設置按《會計管理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
因業務需要新增科目時,需報財務總監批準。
第5條記賬采取借貸記賬法,采用權責發生制,具體要求如下所述。
1、凡是收益已經實現,費用已經發生,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益或費用入賬。
2、凡是不屬于本期的收益或費用,即使款項已在本期收付,也不應作為本期的收益或費用處理。
3、一個時期內的各項收入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必須在同一時期入賬。
4、凡是用于增加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各項支出都應計為資本支出,不得計入費用作為收益支出。
5、凡是為了取得收益而發生的各項支出,都應作為收益支出,同時計入成本費用。
第6條第7條記賬用的貨幣單位為本位幣,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均用法定文字書寫。
會計憑證主要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
1、自制原始憑證指進貨驗收單、領料單、出庫單、旅差費報銷單、費用開支證明單、調撥單、收款收據、借條等。
2、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公司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系時,由對方開給本公司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第8條會計報表的編制應根據國家制定的《企業會計制度》和董事會規定的會計報表格式和填報時間、份數來執行。
第3章第9條會計核算方法設置會計科目及賬戶。
根據會計對象具體內容的不同特點和經濟管理的不同要求,選擇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類,并按分類核算的要求,逐步開設相應的賬戶。
第10條復式記賬。
復式記賬就是對每一項經濟業務,都以相等的金額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關賬戶中進行記錄的方法。
我公司統一使用借貸復式記賬。
第11條填制和審核憑證。
對于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都必須由經辦人或部門填制原始憑證,并簽名蓋章。
所有原始憑證都要經過財務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審核,并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第12條第13條設置與登記賬簿。
根據填制和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在賬簿上進行全面、連續、系統的記錄。
成本費用經過統計計算后,要對應計入相應對象的全部費用進行歸集、計算以確定各對象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第14條第15條財產清查。
通過實物盤點、往來款項的核對檢查財產和資金的實有數額。
編制會計報表。
根據賬簿記錄的數據資料,采用一定的表格形式,概括、綜合地反映各部門和公司一定時期內的經濟活動過程和結果。
第4章第16條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20條會計核算組織程序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根據“記賬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匯總表”,并登記“總分類賬”。
根據原始收、付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
根據記賬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賬”。
月終,根據“總分類賬”和各“明細分類賬”編制會計報表。
1、記賬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賬憑證匯總,編制成計帳簽證匯總表,然后再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賬”。
2、記賬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賬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寫在記賬憑證匯總表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21條記賬錯誤處理。
1、記賬前若發現記賬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賬憑證。
記賬憑證或賬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賬后發現記賬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應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
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賬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新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一并登記入賬。
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賬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
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賬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賬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一并登記入賬;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賬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
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賬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第5章第22條結賬、對賬結賬是結算各種賬簿記錄。
結賬工作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賬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所述。
1、在結賬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賬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賬業務,應編成記賬憑證記入有關賬簿,以調整賬簿記錄。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賬的基礎上,結算所有的賬簿。
第23條對賬是為了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所述。
1、賬證核對,即將各種賬簿的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
賬證核對主要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賬過程中進行。
月終如果發現賬證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賬證相符。
2、賬賬核對,每月進行一次,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核對工作。
(1)將總分類賬各賬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賬的賬面余額進行核對。
(2)將“現金(或銀行存款)二級賬”與出納的“現金(或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核對。
(3)財務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賬相核對。
3、賬實核對,主要分兩類。
(1)“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賬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
(2)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賬的賬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賬款明細賬的賬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賬目相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工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
非工業系統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
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資金籌集
第七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
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中國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
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五條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
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
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
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企業領用或者發出在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于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
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品、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
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
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設備安裝工程,按照所安裝設備的原價、工程安裝費用、工程試運轉支出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第二十八條在建工程發生報廢或者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凈損失,在籌建其間,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試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試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稅金后,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條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后,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三十條企業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車輛、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7
1、財務檔案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手工賬薄、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及稅務相關資料、各種票據領購使用登記薄、財務人員移交清單及交接登記薄、財務軟件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各種經濟合同、項目成本資料、資產評估報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記合同、驗資報告、審計報告、已作廢的各種票據、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各項內部審計報告等。
3、每月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應在每月賬務完成納稅申報后,由會計人員協同會計主管人員整理、裝訂,并登記編號入庫管理。對于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資料、手工賬薄、各種登記薄、移交清單等在年終賬務完后整理裝訂入庫;對于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在拷貝后即刻納入檔案管理;對于其他財務資料應該入庫保管的,但根據工作需要暫時保管在不同會計人員手中,但對于十分重要的`資料也應先辦理入庫手續,然后由相關財務人員按照正常借閱手續借出,以明確責任,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
4、建立“財務檔案登記薄”,每項財務檔案歸檔前,由主管人員確定檔案的分類,按照不同的檔案類別分別編號登記管理,由檔案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登記薄上簽字(蓋章)。
5、建立“財務檔案調閱、借閱登記薄”,財務部門內部需要查閱檔案的,需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查閱;需要復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由財務負責人批準,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復印;財務部門以外的人員原則上不能直接查閱財務檔案資料,如有特殊需要,確需查閱、復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并且在“財務檔案調閱、借閱登記薄”上登記
6、財務資料只能保留在公司范圍內,不能帶出公司。除了財務部門內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閱給其他人員。如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因執法需要調閱或借閱公司財務資料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必須出具正式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判決書”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證件,并由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按照以上手續辦理借閱、調閱。
7、財務檔案的保管按照《檔案法》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規定執行。如果超過規定的保管時間需要銷毀的,應上報財務中心并建立“財務檔案銷毀清冊”,在保管人員、主辦會計及財務負責人共同監督下銷毀,“銷毀清冊”作為財務檔案保管;其中未清債權債務雖超過期限也不得銷毀。
8、財務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公布財務資料;不得擅自銷毀、涂改、偽造財務檔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寫、復制財務檔案;不得損毀、分散、丟失財務檔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情章嚴重,違反國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檢查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9、行政部門應為財務檔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條件。
10、財務負責人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集團財務中心定期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內部審計財務檔案管理情況作為審計重點,確保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條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條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國家投入的國家資本金;本公司所屬企業籌集的資本金,為本公司的法人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和所屬企業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通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
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準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于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條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在財務部門設置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通過經辦會計在審核原始憑證無誤后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后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后辦理收付款,并在收付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核批準,但必須堅持先收后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于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和財務部經理批準。
庫存現金限額為20__元,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NextPage]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9
1.日常財務管理
1.1日常財務業務管理
1.企業一切經營、勞務、中介、咨詢等各種經濟收入(含代管代收資金),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的,都一律歸綜合部財務人員統一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扣留、轉移。
2.綜合部參與制訂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從會計、稅務、金融政策等方面提供建議,保障企業的經營發展和經濟活動健康有序地進行。
3.嚴格做到收支兩條線。一切收入和支出均分別按規定在綜合部財務人員處辦理,杜絕自收自支、以收代支的現象。
1.2日常財務決算管理
1.每月根據會計賬簿記錄的資料,通過整理分析、總結,全面系統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經營情況,由財務主管會計及時向總經理匯報企業財務狀況。
2.定期開展經濟活動分析,使會計報表、會計資料在企業管理中發揮作用。
3.財務負責編報各類會計報表,于每月10日前將報表呈交總經理。
4.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視情況每日庫存現金5000元以下),超過限額的庫存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挪用現金。
1.3會計人員管理
1.公司會計人員必須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會計職稱。且必須是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2.會計人員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制度和財經方針、政策,維護企業利益,對經濟活動進行嚴格核算、監督。
3.會計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樂于奉獻,有主人翁精神,對財務信息及商業機密高度保密,廉潔奉公,實事求是。
4.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鉆研業務,不斷豐富會計理論知識,提高業務工作能力,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5.加強對會計工作的指導,組織會計人員的學習,積極參加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會計人員做到相對穩定。會計人員因故離職時,要辦好交接手續,不得中斷會計工作。離任或離職會計人員需進行考核和審計。
2.會計憑證和賬薄管理
2.1原始憑證管理
1.原始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原始憑證的取得必須真實、有效、正確、完整。
2.原始憑證的使用要求: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印章。
(2)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其本人的簽名或蓋章。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和企業主要領導的簽名或蓋章。
(4)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企業的印章;。
(5)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和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6)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必須用雙面復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復寫
紙功能的除外)套寫,并連續編號。
3.按規定應該使用網絡電子發票、稅控機打發票或定額發票的必須按其規定辦理。
4.憑證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并保存,不得撕毀或遺失。
5.經批準的經濟業務,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將批準文件復印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
6.原始憑證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7.已審核的原始憑證需有審核人簽字并注明審核日期。
2.2記賬憑證管理
1.記賬憑證是根據原始憑證的經濟內容確定會計科目作為記賬依據。
2.會計人員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3.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當對記賬憑證進行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4.填制記賬憑證應包括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以及填制人、稽核人、記賬人、財務負責人等內容。
5.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并在其他記賬憑證上注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原始憑證復印件。
6.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本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共同負擔的,應當將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即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等。
7.已登賬的憑證,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應調整相關科目;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損益類的應當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用藍字更正。
8.記賬憑證填制完畢后,如有空行,應當自金額欄最后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畫線注銷。實行賬務電算化后,計算機打印的記賬憑證不必在空行處畫線注銷。
9.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財務人員需設置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微信明細賬、支付寶明細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臺賬等賬冊。
3.貨幣資金管理
3.1現金管理
1.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賬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賬,出納管錢。
2.為保證公司經營工作的正常進行,必須保持適量的庫存現金,庫存現金每日不能超出5000元,超出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3.公司現金必須存放綜合部保險柜內。
4.出納必須確保現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
5.嚴禁以收抵支,收支必須分開。
6.嚴禁其他單位和個人在我公司套取現金。
7.嚴禁以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8.嚴禁私設小錢柜,不得將長款存放一邊,脫離賬務監督。
9.嚴禁將公款攜帶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嚴禁挪用公款。
10.出納必須根據經辦人簽字、負責人審核、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憑據付款。
11.出納不得擅自將公款借給員工,借款必須有總經理批準簽字,并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12.出納人員要認真、逐筆、順序登記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天業務終了,應核對賬、款是否相符。
13.綜合部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出納人員的庫存現金進行清查盤點,如有長短款,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3.2銀行存款管理
1.根據公司的資金性質,分別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戶和一般存款戶。
2.銷售及其他業務收入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生產經營所需要的現金可從銀行存款中支取。
3.嚴格執行結算業務中超過限額(500元以上)實行銀行存款轉賬結算的規定。
4.任何人不得將公司銀行存款賬戶出租出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5.建立銀行存款日記賬簿,由出納逐日逐筆核算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及時結出銀行存款余額,防止開空頭支票。
6.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逐日逐筆與銀行核對賬目,防止錯賬亂賬,造成公司財產損失。
7.預備銀行的印鑒章由出納和主管會計分管,不得一人兼辦。
8.嚴禁在任何空白紙張上加蓋銀行賬戶印鑒。
9.加強對銀行賬戶、網銀U盾、密碼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一律不得外泄。
10.定期對銀行賬戶進行清理,對于半年內不使用、不需用的銀行賬戶應及時予以注銷。
4.財務預算管理
1.公司財務預算要根據發展規劃和全年運營項目進行全面預算,資金計劃作為預算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部分財務預算的具體體現。
2.公司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編制每月用款計劃,于每月23日前將次月用款計劃報至綜合部負責人。由綜合部匯總編制公司月度資金開支計劃經總經理確認上報投資公司審批。財務以最終審批的資金開支計劃作為各部門當月的付款依據,嚴格按決算或合同付款。
3.對計劃內支付的款項必須由各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會計審核,最后報總經理批準執行。對超出計劃的款項不予支付,特殊情況需要支付款項需由各部門負責人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增補單,經總經理審核,呈報投資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執行。
4.財務人員受理按程序簽批完整的《付款申請書》、《費用報銷單》辦理付款時如按合同已超付或當月沒有用款計劃,財務部有權拒付,一旦造成超付或誤付,財務人員要負全額追討或賠付責任。
5.財務付款原則上必須取得發票,要求一款一票。即按照本次付款額度取得等額發票,減少往來賬的重復處理,及時真實地反映成本費用。不同行業可以索取該行業的專用發票,但不得收取假票或廢票。凡收取了假票、廢票或不應有的白條報賬,財務人員要承擔相應責任。
5.費用支出及報銷管理
5.1費用項目
費用項目主要包含:工資、員工福利、業務招待費、辦理手續上繳的各項規費、辦公費、差旅費、通訊費、交通費、廣告費,固定資產、培訓費等,綜合部是費用控制的責任部門。
(1)工資開支:工資開支按公司規定執行,每月6日(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由綜合部制表,經總經理批準后發放。發放工資時應將月份的考核或獎勵一并增、減后據實發放,現金領款時要有本人簽字認領。本月工資如有變動以總經理簽字的工資變動表為準。
(2)員工福利:員工福利開支按公司規定執行,在節日前由綜合部制表,經總經理批準后發放。領款時要由員工本人簽字認領。福利明細如有變動以總經理簽字的工資變動表為準。
(3)業務招待費:各部門如有業務招待需求,提前通過OA提交《業務招待申請》請示總經理,經批準后方可招待。報銷時須憑用餐發票及OA簽批的《業務招待申請》到財務審報,超出限額部分需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全報。
(4)辦公費:辦公費用包含辦公用品、辦公耗材、低值易耗品等費用。辦公費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和控制,財務人員對報銷費用進行必要的審核。
(5)差旅費:差旅費是指在十堰市城區以外的地區的出差費用。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外出,需在OA上提交《出差申請》請示總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出差。期間發生的差旅費用實報實銷,具體報銷標準按照差旅費相關規定執行。
(6)通訊費:包含公司固定電話費和個人通訊費,固定電話使用及費用支出由綜合部統一管理。
(7)交通費:員工因工作需要產生的交通費用由各部門負責人管理審核,每月有交通費補助的人員不得在補助外再次報銷交通費。
(8)廣告費:市場運營組是廣告費的管理與控制的主要責任部門,廣告費用和其它費用一并列入計劃管理,費用原則上不超過稅法規定的扣除限額。市場運營組根據年初審批的收支預算確定的廣告投入總額,逐步按方案明細實施,并根據進度按月編報用款計劃。
(9)固定資產:各部門因辦公需要購置的固定資產,先由本部門領導確認,綜合部審核,并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購置相關固定資產,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10)培訓費:由公司委派外出學習的,培訓費用由公司全額承擔。
5.2借款管理規定
1.公司內部使用經費可事先通過辦理借款手續取得,非因公使用經費不予借款。
2.凡借款均由經辦人填寫《借款單》,簡要說明借款理由、借款期限及還款時間,一律報總經理審批后,遞交財務辦理。
3.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OA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按批準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后3個工作日內憑《差旅費報銷單》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4.公司內部人員辦理涉外業務借款如因緊急事項必須借款時,遇總經理不在,由借款部門負責人或借款人電話向總經理報告借款情況并闡明事由,總經理同意并告知財務后支付,事后補辦簽批手續。
5.員工借款不得超過20xx元,經理借款原則上不得超過5000元,試用期員工、實習生、非正式員工不得借款。
6.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
7.借款使用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借款人應于款項借出后10個工作日內辦理沖賬或還款手續,如遇外出情況,可順延5個工作日辦理,逾期未辦理沖賬或還款手續的從當月工資中予以扣回。
5.3費用報銷規定
1.報銷費用實行三級審核和一級審批,即報銷單據由報銷人填制(報銷人、費用類別、金額、單據數量)并初審;部門負責人二級審核,負責內容的真實性;綜合部財務人員進行三級審核,負責原始票據的真偽、完整性及費用的合理性,最后報總經理審批。
2.總經理的費用報銷計劃內的報柳投公司總經理審批,計劃外的需按增補用款流程辦理增補手續后方可報銷。
3.費用報銷實行計劃管理,當月資金開支計劃內的費用報銷由總經理審批,超出計劃不予報銷。
4.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填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6.合同管理
1.財務人員作為費用管控部門,負責合同款項的支付及收取,應建立合同臺賬,避免遺失,借閱簽字,限期歸還。
2.在審核收款業務類合同時,要明確合同金額、收款周期、開票開具要求,把控回款進度,依據合同方要求規范開具發票。
3.在審核支付業務類合同,要明確合同主體、標的產品、合同金額,把控付款進度。合同所需要提供的發票原則上一款一票,但發票額不得低于付款額的90%。
7.納稅管理
1.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必須從公司戰略、經營以及理財三個層面考慮,綜合立體地進行思維,通過對公司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減輕納稅負擔、降低企業納稅成本。
2.納稅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和社會責任,要分清企業必須繳納的稅費、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遵循稅收籌劃與納稅協調一致的原則。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0
對于財務工作標準化,有很多人感到不能理解,認為財務工作怎么能標準化呢?其實財務同樣可以標準化,財務工作標準化可以提高財務工作效率、財務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降低人員成本、減少重復工作和提高員工積極性、給員工創造更多的學習機會、減少培訓成本、降低因人員流動造成的工作延誤,財務工作標準化。
雖然財務工作的標準化可以帶來如此多的好處,但是沒有幾個企業進行財務工作標準化,我想這里面有很多的原因,有理解和理念上的問題、有缺少創新的想法、有個人利益的想法。
我舉一個真實的例子:以前在我的印象中,財務部門人怎么就那么多呀,而且大家好象都很忙呀,大約是4年之前我到一個單位,這個單位的業務量比較大,而且現金收付較多,當時加我一共6個財務人員,而且特別的忙,給我個人的感覺就是亂,每個人都像沒有頭的蒼蠅,不知道在忙什么?而且還得加班,大約過了一兩個月,由于特別的原因,公司一下子少了兩個人,只有四個人,我成了財務負責人,我經過半年的努力,所有的工作就緒,再也不需要加班,以前到年審的時候需要加班一個多星期,又亂又累,現在只有審計進駐的時候才加班,其他時間從來不加班,而且員工也不忙,工作氣氛也好起來了,員工有更多的時候可以自由支配和利用。我從以下幾點著手:
1、把所有臨時突然的事情都由我自己來處理,員工只處理正常業務,而且對員工工作進行平均分配,這樣員工就更加熟悉他們個人的工作,也從不斷的重復中取得更好的工作經驗,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2、從財務核算流程進行規范,包括簡化流程和去除重復工作,畫出核算流程圖,并傳達到其他業務部門了解和熟悉;
3、規定工作完成時間,這里面包括財務工作完成時間及業務數據上報時間,通過公司文件明確各個業務部門相關數據上報時間;
4、限定日常報銷時間,每個星期只有兩天進行費用等報銷,其他時間不接受;
這些過程在一個循序漸進中不斷完善,一段時間之后,臨時突發的事件發生率也下降,員工由于工作過程能夠連續從而效率大大提高,工作總結《財務工作標準化》。最后對上述過程進行總結。
《財務操作手冊》的制定,也許有人覺得很好笑,但是其效果是絕對不容小看的,其包括;公司框架結構、財務部門崗位設置、崗位職責、財務規章制度、與公司業務有關的稅收和財務制度、財務核算流程圖(包括各個環節需要提供的票據及簽字要求)、財務工作日常用表、財務工作時間規定。有了這個《財務操作手冊》,無論對現有員工更加深入的理解了本職工作的范圍及要求,還了解了其他崗位工作內容和要求,為公司輪崗打下了很好的基礎,有了它是對員工日常工作起到指導作用,減少員工對業務不熟悉或規定不明確導致的工作延后。新的員工也不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逐個崗位進行學習和熟悉,而是通過學習這個手冊,在最短的時間內了解公司的業務,很快的投入工作。
手冊完成后,接下來,對員工的工作進行輪換,不但要使員工從理論上,而且讓他們熟悉實際的業務,也很員工提供一個很好的機會去發展自己的職業。
上述的標準化完成后,員工的工作效率是大大的提高,而且驚人,無論從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上都得到了完全的提高。
標準化后,無論是員工還是部門負責人都得到了完全的解放,不再整天被那些亂混混的工作搞的頭暈目眩,而是有計劃的安排自己的工作節奏和工作時間。悄悄話:員工可以在上班時間,聽音樂,聊天,也可以不用來上班給自己放假(提前請假期),我也自由多了,整天比較輕松,可以長時間離崗培訓,而且電話幾乎沒有,可以把大部分的時間用在企業管理和相關知識和能力的培訓上。
財務工作雖然很繁雜,但也是很有章可循的,核算流程的合理性、簡化、信息歸集的及時性和準確性都直接影響到財務工作的順利進行,流程理順和可執行的時間和明確的憑據要求都是過程順利的保障。
財務標準化無論對小企業還是對那些大型企業都很重要,否則財務工作的延遲和信息的不準確,以及信息的沖突都會出現,人員成本過高,工作效率低下,核算流程不統一,都直接影響到最后財務信息的質量。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根據和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第三條各級人民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五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六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七條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條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國家機關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財政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十一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二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具備采用磁帶、磁盤、光盤、微縮膠片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條件的,由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并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十三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檔案館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承接單位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給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八條我國境內所有單位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出境。駐外機構和境內單位在境外設立的企業(簡稱境外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部門、檔案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自1999年1月1日起執行。1984年6月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自本辦法執行之日起廢止。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用制度約束、規范財務運作,確保機關財務運行健康有序、節儉高效,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經研究,決定制定并執行本制度。
一、機關財務的管理范圍
鄉黨政機關各部門(含事業單位:如計生服務所)
二、機關財務的管理內容
1、經費開支安排的原則。預算內安排的人員經費,不得用于其它經費;預算外收入安排,必須首先保證人員經費,方可安排其他經費。
2、經費報支渠道。機關經費報支渠道原則上隨工資關系,按照“誰承擔工資,誰報支經費”的原則,預算外單位人員報支經費在其單位列支。
3、出差實銷制。班子成員因工作需要到縣外開會、學習參觀、招商等用車的,由黨政辦申報鄉長同意后,再由黨政綜合辦統一安排公車或者租車接送。縣內除四個一把手用車外,其余原則上坐中巴車。縣外出差住宿費標準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4、物品領簽制。機關運轉所需的辦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蠟燭等),每月初到黨政辦進行申報登記,列出清單后報財政副鄉長審核,由書記安排,經鄉長簽字批準后,由財政所安排專人(兩人以上)統一購買。報銷票據時必須附具清單,如不附具清單則不予報銷(個人私自購買的辦公用品不予報銷。)購買的物品由辦公室主任清點驗收后交黨政綜合辦統一保管。物品領用統一實行領簽制,辦公室憑黨政一把手簽字方可發放。
高檔用品需經黨政主要領導會商同意后方可統一購買,未經批準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預算外單位購買辦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執行,明確專人購買,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5、來客接待制度。
①機關來客招待。原則安排在機關食堂就餐,由機關事務線線長申報,辦公室發出就餐通知單,報書記(鄉長)同意后再送食堂。不報告或者事后報告的一律自負。
②招待餐標準。每人每餐15元,陪餐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人,酒水由財政所統一購買,由辦公室主任驗收后保管,并對使用情況予以登記。
③接待實行對口陪餐,原則上不發整包香煙,上級多部門來人,能合并接待的應合并接待。
6、經費支出報銷。
①凡報銷憑證,必須真實有效,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三者齊全。
②嚴格執行“誰經辦誰履行報批手續”的原則,杜絕飯店業主、出租車駕駛員等持發票到相關簽字人員處審批。
③票據報銷實行月報制,當月票據當月結清。每月的28-30日安排一天為審批時間,逾期不予審批,費用自理。該條款作為一條鐵的紀律,將嚴格執行,一視同仁,一抓到底。
7、財政所要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每月將收支情況及時報告主要領導,以便領導掌握財政運行情況。
8、嚴肅財政紀律,規范財政行為,堅持財務公開,實施陽光操作。加大人大監督、紀檢監督、審計監督和群眾監督力度,堅決杜絕各種亂收、亂支、亂用及坐支現金的違規行為,對違規行為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經手誰承擔責任”的原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與直接責任人工資掛鉤,情節嚴重的,在經濟處罰的同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參照〈國家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條例標準,結合〈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內容,以及廣州市睿捷經貿咨詢顧問有限公司會計核算的具體要求,特制定了廣州市睿捷經貿咨詢顧問有限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一,財務會計管理的涵義
財務是指企業為達到既定目標所進行的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的活動。在管理經營過程中,各類咨詢服務費,代辦服務費,各種兼營性服務的收入和相應的開支等,就構成了咨詢公司的資金運行。
財務管理就是咨詢顧問公司資金運行的管理,在資金運行過程中,包括各類咨詢服務費,代辦服務費等資金的籌集,使用,耗費,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關規定,規范企業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對資金籌集運用的管理,有償服務管理費的管理,流動資金和專用資金的管理,資金分配的管理,財務收支匯總平衡等等。
財務管理的任務是:
(一)籌集,管理資金
這就是要保證經營的需要,加快資金周轉,不斷提高資金運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資金的收益率。公司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有償服務管理費收入,要加強有償服務管理費的收費工作,做到應收盡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資金使用上,對各項支出要妥善安排,嚴格控制,注意節約,防止浪費。充分發揮資金的效果。
(二)經濟核算
通過財務活動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降低成本,不斷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提高投資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財務監督
實行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公司的經營,管理,服務,必須依據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計劃,對公司預算開支標準和各項經濟指標進行監督,使資金的籌集合理合法,資金運用的效果不斷提高,確保資金分配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同時,要在分配收益上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及時上繳各種稅金,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并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內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證有關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的一系列具體規定。可分為以下幾類制度:
(一)會計核算方法及憑證賬冊制度
(1)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3)采用借貸復式計賬法,會計科目和核算方法以公司預算會計為主,結合實際,設置銀行現金日記賬,總分類賬,各項明細分類賬;
(4)原始憑證是計賬的依據,財會人員必須認真審核各種原始憑證,要求一切原始憑證必須手續完備,合法,內容真實,數字正確,日期和印章齊全,大,小寫相符等,不得有白條報賬,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憑證經審核無誤后,才能填制記賬憑證,據以記賬;
(5)財會記賬員應對一切原始憑證記賬負責,賬簿的記載不得挖補,涂改或用褪色藥水消除字跡,記賬應使用鋼筆,不準用鉛筆或圓珠筆,發生錯誤應根據性質,采用劃線更正或紅線更正。憑證,賬冊應根據專人列冊登記,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有關會計報表,賬冊,會計憑證保存年限按規定辦理;
(6)指定專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憑證,如支票,現金收據,票據等,動用時由領用人辦理領用手續。對誤寫的收據或作廢的支票,應注銷作廢章,妥善保存,不得銷毀廢棄。
(二)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除抵補現金庫存外,非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業務收入坐支留用,嚴格分清收支兩條線;
(2)做好庫存現金的保管工作,有關證券和現金必須放在銀箱內,確保安全。對指定使用備用金的人員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核對,做好備用金的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①建立健全現金賬目,做到日清月結,錢賬相符,杜絕白條抵庫或賬外現金,禁止私立"小金庫";
②對超過現金收付限額以上的收付款項,必須通過銀行結算。
(三)費用現金報銷制度
為了加強現金報銷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紀律,對各項現金報銷擬定以下制度:
(1)差旅費報銷制度;
(2)招待費報銷制度;
(四)往來賬目清理制度
做好結賬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證管理正常運轉的重要環節。財務人員要及時結賬收款,摧收應收賬款。過月未收的賬款,要上門催收。對月終尚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應查明原因,列出清冊。財會人員不能解決的事項應及時上報領導。
(五)會計報表制度
會計報表是經營收支執行情況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書寫報告是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了解管理部經濟狀況和領導工作的重要信息資料,也是編制下半年收支計劃的重要依據。所以,要保證報表的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手續完備。對年度結算報表,應附有分析收支計劃執行情況的說明。
三,財務管理的機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門機構的設置
公司的財務會計與其他行業的機構設置也大致相同,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人員可以靈活配備。財會部門一般可設置下列人員:財務會計部經理,主管會計,出納,統計員。
(二)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1、財會部經理
(1)向企業領導人負責,組織公司的財會管理工作,當好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參謀;
(2)每月,每季審核各種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寫出財務會計分析報表,送企業法人審閱;
(3)檢查,監督管理各項費用的及時收繳,保證企業資金的正常運轉;
(4)審核控制各項費用的支出,杜絕浪費;
(5)根據行業的具體特點,依據財會管理有關法規,政策,文件,制定財會管理具體制度和操作程序;
(6)組織擬定各項費用標準的預算方案,送企業領導審核,修定;
(7)研究熟悉和實施相關的工商,財會及稅務,物價等管理制度,運用法律,行政處分和經濟手段保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2、主管會計
(1)向部門經理負責,具體組織好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種會計憑證和賬務處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時做好各種會計報表,定期公布費用收繳及使用情況;
(4)負責檢查,審核各下屬的收支賬目,向公司領導及時匯報工作情況;
(5)檢查銀行,庫存現金和資產賬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6)按照行業特點和需要,分類計賬;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財會工作。
3、出納
(1)遵守公司員工守則和財務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現金收付,銀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支票等;
(3)及時追收企業各種應收款項,保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失;
(4)編制有關現金收付記賬憑證,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的工作;
(5)及時辦理各項轉賬,現金支票,按月將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并交會計作賬。
4、統計員(電腦員)
(1)及時統計,存儲各種費用收付資料,供主管會計參考;
(2)維護好電腦設備,保管好所有資料,對變動資料數據應及時修改并存儲;
(3)及時輸入打印收費通知單,保證費用的按時收繳。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充分發揮財務管理計劃、控制、監督、決策的職能,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正常進行,提高擔保資金的利用效益,維護股東利益,根據《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并結合《金融企業財務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經營管理,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公司的財務活動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三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全面貫徹《會計法》,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合理編制公司預算,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制,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活資金,加強對擔保基金的`風險防范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對公司經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
建立責任明確的公司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公司董事會、監事、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應各司其職。財務部門要完善內部工作責任制,努力為公司發展和擔保業務的開展做好服務。
公司內部要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嚴格按照財務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辦理每筆會計業務,會計記錄應當準確完整。
公司應當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應屬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處理。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財務計劃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擔保基金管理
(5)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資金管理
第二章
財務計劃管理
第六條
財務計劃是對本年度經營活動的預測,根據本公司的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財務計劃包括基本業務收支計劃和資金計劃兩部分。
第七條
基本業務收支計劃主要有公司擔保業務活動中的收入、費用支出、及其他業務收支、稅金及營業結余的留用情況。
第八條
資金計劃主要包括公司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第九條
公司財務計劃在公司有關業務部門提供的數據基礎上,有財務部門匯總編制。
第十條
公司財務部門應經常檢查、分析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提出改進意見,以保證年度財務計劃的完成。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收入來源有:
(1)擔保費收入:指從事擔保業務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利息的收入
(3)其他業務收入:包括固定資產出租收入、轉讓無形資產收入、咨詢費收入等
(4)投資受益:進行投資取得的受益
(5)營業外收入:指非業務性收入如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的財務、其他單位對公司的補助、固定資產盈余、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其他零星雜項收入。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財務管理,加強財政監督,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以及其他相關法規,結合公司的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工作。
第三條公司具體會計核算,參照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執行。
第四條公司應按財政部規定按期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年度會計報表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以下簡稱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出具報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會計準則
第五條公司財務部為公司的會計機構。公司的會計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公司發生的經濟業務均應按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
第七條會計記賬
1、會計記賬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法。
2、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可以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合法憑證
為依據,如實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清晰、項目完整、手續齊備。
3、公司應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記賬。會計事項的處理必須于當期內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都不應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4、各項財務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構建時發生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5、會計信息必須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要,滿足投資方了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需要,滿足公司加強內部經營管理的需要。
第八條會計核算
1、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季度和月度。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季度、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時間確定。
2、公司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外國貨幣結算的,應當折合人民幣記賬,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折合率。
3、會計核算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做到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后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將變更情況和原因、變更后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會計報告中說明。
4、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的,應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的,應作為資本性支出。
5、會計核算應當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可能影響決策的重要經濟業務,應當單獨核算,分項反映,并在會計報告中重點說明。
第九條公司的會計科目名稱、內容和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種類、格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規定。
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公司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項目,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公司自行規定。
第十條公司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包括:
第十一條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應按月或按年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月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月份終了后10天內報送,季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季度終了后10
天內報送;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于中期結束后15天內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在年度終了后1個月內報送。第十二條公司的會計報表附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會計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
2、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3、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的說明;
4、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說明;
第十三條公司報送年度會計報表應附送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
1、公司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2、利潤實現及利潤分配情況;3、資金增減
和資金周轉情況;4、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公司向外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應當由報表編制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公司負責人簽名并蓋章。
第十四條公司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一)通過與被投資單位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
(二)根據公司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政策。
(三)有權任免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的多數成員。
(四)在被投資單位的董事會或類似機構占多數表決權。
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表明公司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但是,有證據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資單位的除外。
第十五條公司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專項工程財務決算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第三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財務計劃管理:公司財務計劃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爭取達到的目標利潤,是計劃實現的收入、支出、利潤、融資、投資以及資本投入等目標的組合。財務計劃為企業運作的管理與控制提供了依據。公司財務計劃一般以年
度為單位。但半年度應進行一次考核與調整。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工作目標
1、以總公司后勤工作方案與措施為指導方針,進一步加強、規范總公司各項財務管理與經營服務核算體系,保障總公司后勤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強化部門員工的財務管理與財務服務意識,充分利用后勤的新平臺,改進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及工作效益,進一步樹立“窗口”形象;
3、提倡奉獻精神,提高優質服務,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關系,真正做到“當家理財,服務促效”。
二、機構設置
在設置財務定時服務點,主要負責處理零星現金報銷及其它有關財務管理工作(具體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另定)。
三、管理制度
認真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有關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全面負責地完成本部門的各項職能工作,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管理措施
1、原則上嚴格按照總公司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各部門的'報銷與費用開支審批均參照總公司各部門經費審批程序規定辦理,實行各部門單獨核算體系;
2、由于xx校區遠離市區且地處偏避,為確保人員及各項資金安全,各部門的各類現金收入,必須做到當日收款,當日繳清,現金收入不過夜,各部門自行負責繳存校內銀行;
3、為加強與規范現金管理工作,減少現金流通領域的各種漏洞,將設立統一現金收費點,定時辦理(出售)各類有價票證(電話卡等)的現金交易,確保資金的及時繳存與安全。
后勤的財務管理工作,我們將在具體的工作過程中,廣泛了解并聽取各部門的建議與要求,爭取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核算體系,共同努力做好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收入管理
機關收入應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機關的房屋出租,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收取租金。
第二條經費開支審批
機關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
第三條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經費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當月的票據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在資金結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賬,不能用現金支付。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
①單位名稱;
②填制日期;
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
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發票或財政票據,并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多聯套寫憑證,不得拆開分張單寫。禁止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并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符合政府采購的支出一律實行政府采購。其他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按規定手續到辦公室領取,不允許自行購置。
2、電話費。注意節約電話費的開支,單位公用電話原則上用于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水電費。加強水電管理,壓縮水電費支出,從嚴控制辦公用電用水。家屬樓家庭用水用電和單位出租的門面房暫未向供電(水)部門直接交費的,由辦公室2人以上抄錄各用戶電(水)表數,據實收費后統一交機關財務。
4、車輛維修費。機關車維修應由司機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然后將車輛交付定點維修廠維修,如發現有新增維修項目,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車輛修好結束后,司機應將維修單帶回交主管領導審核簽字,然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維修單,定期與維修廠核對,審核無誤后將票據(修理廠家的維修明細結算清單)轉交給車輛管理人員履行結賬報銷手續,經領導審簽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維修款項。司機補助按機關規定執行。機動車保險按財政局要求統一辦理。
5、交通費。按照辦公會研究制定的費用標準,單位的具體規定(略)……全年費用總額不能超支,結余部分可結轉下年。
6、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文件,并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招商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領導批準,并事先編制經費預算,報銷時不允許超出預算。如通過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憑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作為報銷票據,報銷憑證需附考察活動支出明細單。
7、會議費。各科室承辦會議,必須先列出會議經費預算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查,報辦公會批準。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文件、參加人員簽到單、會議費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的發票。凡超出審批標準的會議費,不得報銷。赴國內出差等公務活動經領導同意后應按當地現行規定的差旅費、會議費項目標準由經辦人持真實有效的原始票據據實到財務部門報銷。
8、接待費。公務接待一般由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和標準統一安排,接待經辦人員每周將接待情況列出詳單,報請領導審批后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接待清單,定期與飯店核對,無誤后由接待經辦人員履行簽字報銷手續,最后財務部門予以支付款項。
9、慰問費。在職干部職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問意見,經領導批準后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科級干部200元,處級干部300元,離退休人員另行規定。
10、修繕費。所有修繕項目(包括零星修繕費)應編制預算,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施工方,并簽訂施工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憑合法正式的原始憑證。修繕項目竣工后,應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和修繕項目明細單,報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或余款。
第四條往來款項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主管領導審核,報請領導審批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2、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15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出納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給個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條政府采購
機關大宗、大件物品采購,較大支出的.維修及各項長期支出活動,要按照政府采購的程序公開招標購置或決定施工服務單位,以節約開支。所有物品采購、經費結算必須由財務人員參與、兩人以上經辦,并在單據上簽字;其他科室人員如需報銷,須經主管領導確認簽字,并報請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款項。
第六條票據、印章管理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出納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并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廢的票據(一式三聯)應同時加蓋“作廢”章。
財務專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會計和出納分別保管,超出正常業務范圍用章必須事先請示領導批準。
第七條固定資產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單價在規定金額以上(一般設備500元,專用設備800元)的購入物品,都應記入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2、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3、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政府集中采購。購進的資產要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并登記固定資產實物帳。固定資產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避免重復購置和閑置。
4、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核對后,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處置表”報局領導批準(必要時報財政審批)后方可核銷,任何科室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必須納入局機關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實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盤盈盤虧手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加強管理。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財務管理,規范企業財務行為,保護企業及其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備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適用本通則。金融企業除外。
其他企業參照執行。
第三條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應當確定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控制財務風險。
企業財務管理應當按照制定的財務戰略,合理籌集資金,有效營運資產,控制成本費用,規范收益分配及重組清算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財務信息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負責制定企業財務規章制度。
各級財政部門(以下通稱主管財政機關)應當加強對企業財務的指導、管理、監督,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監督執行企業財務規章制度,按照財務關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制度。
(二)制定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制度,檢查企業財務會計報告質量。
(四)實施企業財務評價,監測企業財務運行狀況。
(五)研究、擬訂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分配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
(六)參與審核屬于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重要改革、改制方案。
(七)根據企業財務管理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幫助、服務。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等企業投資者(以下通稱投資者),企業經理、廠長或者實際負責經營管理的其他領導成員(以下通稱經營者),依照法律、法規、本通則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履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職責。
第六條企業應當依法納稅。企業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法進行調整。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其財務關系隸屬同級財政機關。
第二章企業財務管理體制
第八條企業實行資本權屬清晰、財務關系明確、符合法人治理結構要求的財務管理體制。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有效的內部財務管理級次。企業集團公司自行決定集團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第九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決策制度,明確決策規則、程序、權限和責任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或者聽取職工、相關組織意見的財務事項,依照其規定執行。
企業應當建立財務決策回避制度。對投資者、經營者個人與企業利益有沖突的財務決策事項,相關投資者、經營者應當回避。
第十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投資者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管理權限和責任,按照風險與收益均衡、不相容職務分離等原則,控制財務風險。
第十一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管理制度,以現金流為核心,按照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等財務目標的要求,對資金籌集、資產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組清算等財務活動,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第十二條投資者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審議批準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企業財務戰略、財務規劃和財務預算。
(二)決定企業的籌資、投資、擔保、捐贈、重組、經營者報酬、利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
(三)決定企業聘請或者解聘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事項。
(四)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
(五)按照規定向全資或者控股企業委派或者推薦財務總監。
投資者應當通過股東(大)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內部機構履行財務管理職責,可以通過企業章程、內部制度、合同約定等方式將部分財務管理職責授予經營者。
第十三條經營者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一)擬訂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戰略、財務規劃,編制財務預算。
(二)組織實施企業籌資、投資、擔保、捐贈、重組和利潤分配等財務方案,誠信履行企業償債義務。
(三)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四)組織財務預測和財務分析,實施財務控制。
(五)編制并提供企業財務會計報告,如實反映財務信息和有關情況。
(六)配合有關機構依法進行審計、評估、財務監督等工作。
第三章資金籌集
第十四條企業可以接受投資者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股權、特定債權等形式的出資。其中,特定債權是指企業依法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符合有關規定轉作股權的債權等。
企業接受投資者非貨幣資產出資時,法律、行政法規對出資形式、程序和評估作價等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企業接受投資者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出資的,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比例。
第十五條企業依法以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份等方式籌集權益資金的,應當擬訂籌資方案,確定籌資規模,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和必要的報批手續,控制籌資成本。
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應當依法委托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資本管理制度,在獲準工商登記后30日內,依據驗資報告等向投資者出具出資證明書,確定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企業籌集的實收資本,在持續經營期間可以由投資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轉讓或者減少,投資者不得抽逃或者變相抽回出資。
除《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回購本企業發行的股份。企業依法回購股份,應當符合有關條件和財務處理辦法,并經投資者決議。
第十七條對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超出注冊資本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企業應當作為資本公積管理。
經投資者審議決定后,資本公積用于轉增資本。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企業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包括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可以用于彌補企業虧損或者轉增資本。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后留存企業的部分,以不少于轉增前注冊資本的25%為限。
第十九條企業增加實收資本或者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轉增實收資本,由投資者履行財務決策程序后,辦理相關財務事項和工商變更登記。
第二十條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資金,區分以下情況處理:
(一)屬于國家直接投資、資本注入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增加國家資本或者國有資本公積。
(二)屬于投資補助的,增加資本公積或者實收資本。國家撥款時對權屬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全體投資者共同享有。
(三)屬于貸款貼息、專項經費補助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四)屬于政府轉貸、償還性資助的,作為企業負債管理。
(五)屬于彌補虧損、救助損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為企業收益處理。
第二十一條企業依法以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方式籌集債務資金的,應當明確籌資目的,根據資金成本、債務風險和合理的資金需求,進行必要的資本結構決策,并簽訂書面合同。
企業籌集資金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應當遵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規劃、自有資本比例及其他規定。
企業籌集資金,應當按規定核算和使用,并誠信履行合同,依法接受監督。
第四章資產營運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根據風險與收益均衡等原則和經營需要,確定合理的資產結構,并實施資產結構動態管理。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建立內部資金調度控制制度,明確資金調度的條件、權限和程序,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資金。企業支付、調度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依據有效合同、合法憑證,辦理相關手續。
企業向境外支付、調度資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外匯管理的規定。
企業集團可以實行內部資金集中統一管理,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并不得損害成員企業的利益。
第二十四條企業應當建立合同的財務審核制度,明確業務流程和審批權限,實行財務監控。
企業應當加強應收款項的管理,評估客戶信用風險,跟蹤客戶履約情況,落實收賬責任,減少壞賬損失。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規范存貨采購審批、執行程序,根據合同的約定以及內部審批制度支付貨款。
企業選擇供貨商以及實施大宗采購,可以采取招標等方式進行。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固定資產購建、使用、處置制度。
企業自行選擇、確定固定資產折舊辦法,可以征詢中介機構、有關專家的意見,并由投資者審議批準。固定資產折舊辦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說明理由,經投資者審議批準。
企業購建重要的固定資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應當經過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審批制度履行財務決策程序,落實決策和執行責任。
企業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后,應當在一個年度內辦理竣工決算。
第二十七條企業對外投資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符合企業發展戰略的要求,進行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審批制度履行批準程序,落實決策和執行的責任。
企業對外投資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企業投資權益,實施財務監管。依據合同支付投資款項,應當按照企業內部審批制度執行。
企業向境外投資的,還應當經投資者審議批準,并遵守國家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外匯管理等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企業通過自創、購買、接受投資等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應當依法明確權屬,落實有關經營、管理的財務責任。
無形資產出現轉讓、租賃、質押、授權經營、連鎖經營、對外投資等情形時,企業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合理確定交易價格。
第二十九條企業對外擔保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根據被擔保單位的資信及償債能力,按照內部審批制度采取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并設立備查賬簿登記,實行跟蹤監督。
企業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財務規定,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捐贈的范圍和條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手續。
第三十條企業從事期貨、期權、證券、外匯交易等業務或者委托其他機構理財,不得影響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并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建立交易報告制度,定期對賬,控制風險。
第三十一條企業從事代理業務,應當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代理業務與自營業務分賬管理,不得挪用客戶資金、互相轉嫁經營風險。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建立各項資產損失或者減值準備管理制度。各項資產損失或者減值準備的計提標準,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在制訂計提標準時可以征詢中介機構、有關專家的意見。
對計提損失或者減值準備后的資產,企業應當落實監管責任。能夠收回或者繼續使用以及沒有證據證明實際損失的資產,不得核銷。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予以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按照規定程序處理。
企業重組中清查出的資產損失,經批準后依次沖減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和實收資本。
第三十四條企業以出售、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理資產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其中,處理主要固定資產涉及企業經營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的,應當根據投資者審議通過的業務調整或者資產重組方案實施。
第三十五條企業發生關聯交易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交易計價結算。投資者或者經營者不得利用關聯交易非法轉移企業經濟利益或者操縱關聯企業的利潤。
第五章成本控制
第三十六條企業應當建立成本控制系統,強化成本預算約束,推行質量成本控制辦法,實行成本定額管理、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
第三十七條企業實行費用歸口、分級管理和預算控制,應當建立必要的費用開支范圍、標準和報銷審批制度。
第三十八條企業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所需經費,可以通過建立研發準備金籌措,據實列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企業集團,可以集中使用研發費用,用于企業主導產品和核心技術的自主研發。
第三十九條企業依法實施安全生產、清潔生產、污染治理、地質災害防治、生態恢復和環境保護等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費用。
第四十條企業發生銷售折扣、折讓以及支付必要的傭金、回扣、手續費、勞務費、提成、返利、進場費、業務獎勵等支出的,應當簽訂相關合同,履行內部審批手續。
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收取或者支付的傭金、保險費、運費,按照合同規定的價格條件處理。
企業向個人以及非經營單位支付費用的,應當嚴格履行內部審批及支付的手續。
第四十一條企業可以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經營者和核心技術人員實行與其他職工不同的薪酬辦法,屬于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應當將薪酬辦法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及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職工報酬,并為從事高危作業的職工繳納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經營者可以在工資計劃中安排一定數額,對企業技術研發、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廢”、促進安全生產、開拓市場等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獎勵。
第四十三條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支付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
已參加基本醫療、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所需費用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超出規定比例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
第四十四條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以及職工住房貨幣化分配的財務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專項用于企業職工后續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
工會經費按照國家規定比例提取并撥繳工會。
第四十五條企業應當依法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國有資源的費用等。
企業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者超過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和標準的各種攤派、收費、集資,有權拒絕。
第四十六條企業不得承擔屬于個人的下列支出:
(一)娛樂、健身、旅游、招待、購物、饋贈等支出。
(二)購買商業保險、證券、股權、收藏品等支出。
(三)個人行為導致的罰款、賠償等支出。
(四)購買住房、支付物業管理費等支出。
(五)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支出。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四十七條投資者、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履行本企業職務或者以企業名義開展業務所得的收入,包括銷售收入以及對方給予的銷售折扣、折讓、傭金、回扣、手續費、勞務費、提成、返利、進場費、業務獎勵等收入,全部屬于企業。
企業應當建立銷售價格管理制度,明確產品或者勞務的定價和銷售價格調整的權限、程序與方法,根據預期收益、資金周轉、市場競爭、法律規范約束等要求,采取相應的價格策略,防范銷售風險。
第四十八條企業出售股權投資,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股權投資出售底價,參照資產評估結果確定,并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所得價款。在履行交割時,對尚未收款部分的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結算,取得受讓方提供的有效擔保。
上市公司國有股減持所得收益,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九條企業發生的年度經營虧損,依照稅法的規定彌補。稅法規定年限內的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用以后年度的稅后利潤彌補,或者經投資者審議后用盈余公積彌補。
第五十條企業年度凈利潤,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按照以下順序分配:
(一)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二)提取10%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注冊資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提取比例由投資者決議。
(四)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并入本年度利潤,在充分考慮現金流量狀況后,向投資者分配。屬于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應當將應付國有利潤上繳財政。
國有企業可以將任意公積金與法定公積金合并提取。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回購后暫未轉讓或者注銷的股份,不得參與利潤分配;以回購股份對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實施股權激勵的,在擬訂利潤分配方案時,應當預留回購股份所需利潤。
第五十一條企業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和提取盈余公積后,當年沒有可供分配的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條企業經營者和其他職工以管理、技術等要素參與企業收益分配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企業章程或者有關合同中對分配辦法作出規定,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取得企業股權的,與其他投資者一同進行企業利潤分配。
(二)沒有取得企業股權的,在相關業務實現的利潤限額和分配標準內,從當期費用中列支。
第七章重組清算
第五十三條企業通過改制、產權轉讓、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實施重組,對涉及資本權益的事項,應當由投資者或者授權機構進行可行性研究,履行內部財務決策程序,并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清查財產,核實債務,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二)制訂職工安置方案,聽取重組企業的職工、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或者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三)與債權人協商,制訂債務處置或者承繼方案。
(四)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并以評估價值作為凈資產作價或者折股的參考依據。
(五)擬訂股權設置方案和資本重組實施方案,經過審議后履行報批手續。
第五十四條企業采取分立方式進行重組,應當明晰分立后的企業產權關系。
企業劃分各項資產、債務以及經營業務,應當按照業務相關性或者資產相關性原則制訂分割方案。對不能分割的整體資產,在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的基礎上,經分立各方協商,由擁有整體資產的一方給予他方適當經濟補償。
第五十五條企業可以采取新設或者吸收方式進行合并重組。企業合并前的各項資產、債務以及經營業務,由合并后的企業承繼,并應當明確合并后企業的產權關系以及各投資者的出資比例。
企業合并的資產稅收處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稅法的規定,合并后凈資產超出注冊資本的部分,作為資本公積;少于注冊資本的部分,應當變更注冊資本或者由投資者補足出資。
對資不抵債的企業以承擔債務方式合并的,合并方應當制定企業重整措施,按照合并方案履行償還債務責任,整合財務資源。
第五十六條企業實行托管經營,應當由投資者決定,并簽訂托管協議,明確托管經營的資產負債狀況、托管經營目標、托管資產處置權限以及收益分配辦法等,并落實財務監管措施。
受托企業應當根據托管協議制訂相關方案,重組托管企業的資產與債務。未經托管企業投資者同意,不得改組、改制托管企業,不得轉讓托管企業及轉移托管資產、經營業務,不得以托管企業名義或者以托管資產對外擔保。
第五十七條企業進行重組時,對已占用的國有劃撥土地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估,履行相關手續,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繼續采取劃撥方式的,可以不納入企業資產管理,但企業應當明確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并按規定用途使用,設立備查賬簿登記。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采取作價入股方式的,將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轉作國家資本,形成的國有股權由企業重組前的國有資本持有單位或者主管財政機關確認的單位持有。
(三)采取出讓方式的,由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支付出讓費用。
(四)采取租賃方式的,由企業租賃使用,租金水平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確定,并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企業進行重組時,對已占用的水域、探礦權、采礦權、特許經營權等國有資源,依法可以轉讓的,比照前款處理。
第五十八條企業重組過程中,對拖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以及欠繳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應當以企業現有資產優先清償。
第五十九條企業被責令關閉、依法破產、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經營的,或者經投資者決議解散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實施清算。清算財產變賣底價,參照資產評估結果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投資者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后,向相關部門、債權人以及其他的利益相關人通告。其中,屬于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機構出資的企業,其清算報告應當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第六十條企業解除職工勞動關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者安置費,除正常經營期間發生的列入當期費用以外,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一)企業重組中發生的,依次從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中支付。
(二)企業清算時發生的,以企業扣除清算費用后的清算財產優先清償。
第八章信息管理
第六十一條企業可以結合經營特點,優化業務流程,建立財務和業務一體化的信息處理系統,逐步實現財務、業務相關信息一次性處理和實時共享。
第六十二條企業應當逐步創造條件,實行統籌企業資源計劃,全面整合和規范財務、業務流程,對企業物流、資金流、信息流進行一體化管理和集成運作。
第六十三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警機制,自行確定財務危機警戒標準,重點監測經營性凈現金流量與到期債務、企業資產與負債的適配性,及時溝通企業有關財務危機預警的信息,提出解決財務危機的措施和方案。
第六十四條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按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經營者或者投資者不得拖延、阻撓。
第六十五條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向主管財政機關報送月份、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不得在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主管財政機關應當根據企業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技術支持。
企業對外提供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法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六條企業應當在年度內定期向職工公開以下信息:
(一)職工勞動報酬、養老、醫療、工傷、住房、培訓、休假等信息。
(二)經營者報酬實施方案。
(三)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情況。
(四)企業重組涉及的資產評估及處置情況。
(五)其他依法應當公開的信息。
第六十七條主管財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財務評價體系,主要評估企業內部財務控制的有效性,評價企業的償債能力、盈利能力、資產營運能力、發展能力和社會貢獻。評估和評價的結果可以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發布。
第六十八條主管財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恰當使用所掌握的企業財務信息,并依法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利用企業的財務信息謀取私利或者損害企業利益。
第九章財務監督
第六十九條企業應當依法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財務監督和國家審計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七十條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本通則有關規定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經營者的責任。
第七十一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監督制度。
企業設立監事會或者監事人員的,監事會或者監事人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本通則和企業章程的規定,履行企業內部財務監督職責。
經營者應當實施內部財務控制,配合投資者或者企業監事會以及中介機構的檢查、審計工作。
第七十二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反本通則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二條第一款、四十三條、四十六條規定列支成本費用的。
(二)違反本通則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截留、隱瞞、侵占企業收入的。
(三)違反本通則第五十條、五十一條、五十二條規定進行利潤分配的。但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企業不按本通則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違反本通則第五十七條規定處理國有資源的。
(五)不按本通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清償職工債務的。
第七十三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一)未按本通則規定建立健全各項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
(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顯與法律、行政法規和通用的企業財務規章制度相抵觸,且不按主管財政機關要求修正的。
第七十四條企業和企業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人員不按本通則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編制、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的,縣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可以依照《公司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七十五條企業在財務活動中違反財政、稅收等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及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處罰。
第七十六條主管財政機關以及政府其他部門、機構有關工作人員,在企業財務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機密、企業商業秘密的,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章附則
第七十七條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比照適用本通則。
第七十八條本通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
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帳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帳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1)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__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__元以下或價值在20__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2)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帳;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第四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1、公司建立并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后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后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杠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五章、財務信息管理
1、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布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于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準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3、已經審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并報總經理批準。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后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信息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范和技術規范,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5、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本(電子)資料。
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六章、附則
1、本規定由股東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2、本規定由股東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3、股東會委托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頒發施行。
4、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中國EE發展總公司高速發展的要求,加強進出口業務管理,明確責權,確保貿易項目質量,建立規范化、科學化的管理模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EE總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的重點是從財務管理與資源控制的角度出發,涉及法規的問題,請參照(中國EE發展總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EE系統所有從事進出口業務的商品流通企業。
第二章出口業務
第四條出口項目報審時,業務人員需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1、《合同審批表)(見附表一);
2、出口合同及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出口協議樣本:
3、《自營出口商品換匯成本預算單》(見附表二);
4、如出口商品屬于國家計劃配額內商品,還需提供出口商品許可證正本,招標項目需提供出口中標書。
第五條財務主管人員根據上述資料有權審核以下內容:
1、復核《自營出口商品換匯成本預算單》,對項目預期的總體盈利情況進行審核;
2、項目在運行過程中是否有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如海關、稅務、外管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公司有關財務制度的可能;
3、對于代理出口業務是否存在承擔銷售盈虧,墊付商品資金及擔負基本費用的情況;
4、對收付款方式的選擇是否合理、安全,經營資金是否有保障。
在上述審核過程中,財務主管人員對項目的某些具體情況持有異議時,項目執行人須詳細說明情況,對有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或公司財務制度,以致于項目不具備操作的條件時,財務主管人員可在《合同審批表)中簽署否定意見。
第六條對于自營出口項目,業務人員應在支付國內商品采購貨款前5一10天與財務人員聯系,以便財務人員及時安排資金。辦理付款手續時,業務人員應填制(進出口貿《進出口貿易項目付款申請表》(見附表三),并報請本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審,并附加蓋"法規審核專用章"的有關合同或協議書副本,財務人員依此辦理忖款手續。付款后業務人員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發票交財務部門。對于增值稅發票,財務人員應逐項認真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發票,業務人員有責任重新向客戶索取。
第七條在做農副產品收購業務時,不準直接向農民收購。所購貨物裝上運輸工具取得運輸部門憑證后,方可支付不超過貨款20%的預付款,貨物運至出口裝運港經商檢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支付余款。如發現不符合出口商品規格和質量等問題,應拒絕收購和付款,并及時向對方提出有效異議,如已憑托收方式付款的,應及時予以追回。
第八條關于127特戶的使用方法的規定:在商品采購業務中,原則上不采用匯票自帶(即127特戶)方式,如確因業務需要,經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可由業務人員和財員共同攜帶外出,相互監督使用。業務人員負責貨物采購及訂立合同,財務人員負責掌握匯標及討款,貨物余額超過10萬(含)元人民幣的,合同簽訂步須上報購批準,派出的財務人員須見到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同意付款的書面傳真后方可付款,特殊地區無法使用傳真的,由公司領導口頭通知派出的財務人員,回京后補辦書面手續。
第九條在買方開出信用證后,業務人員應立即通知財務人員到通知銀行查收,財務人員視資金狀況采取相應融資措施,需要信用證打包貸款的項目,財務人員應及時與銀行聯系,爭取貸款早日到位。
第十條在出口貨物裝船發運后,業務人員應在1一2個工作日內按照信用證或有關出口合同的要求制妥全套結匯單據,并填制匯票(見附表團),業務人員應配合財務人員做好審單工作,盡早向銀行交單收匯、結匯。
第十一條對核銷單的管理
報關之前,業務人員需從財務部門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同時在(核銷單領用登記薄)上簽字。注明申領份數。合同號、商品名稱、申報金額。報關后業務人員應立即將核銷單退還財務部門。對不及時退還累計達5份以上核銷單的業務人員,在下一次領取核銷單時,財務人員有權拒發,同時,財務部門有權視情節輕重提請人事部門扣發相應工資。
第十二條財務人員到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手續時,應備好下述資料正本。
1、蓋有海關驗訖章的核銷單;
2、報關單:
3、銀行結匯水單(蓋有"供核銷專用"字樣的已在外管局備案的結匯水單);
4、外貿發票。
上述單據之間要求單位數量一致,金額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在辦理出口退稅時,應及時備好全套資料如下。
1、出口退稅申請表:
2、增值稅發票并附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3、在外管局已核銷的核銷單;
4、報關單;
5、外貿發票;
6、收入成本作銷帳復印件。
上報稅務局后,財務人員還應積極配合稅務局做好函證調查工作,盡早收回退稅款。
第十四條代理出口業務中,在完成銀行結匯,外管局核銷工作之后,財務人員應持上述資料到稅務局辦理出口退稅轉移單,并交委托方在當地退稅。對于委托方堅持在我公司辦理退稅的,我公司本著不墊付稅款的原則執行。
第三章進口業務
第十五條進口項目報審時,業務執行人需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1、《合同審批表》;
2、進口合同及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樣本;
3、《自營進口商品盈虧預算單》(見附表五);
4、如進口商品屬于國家控制性商品,還需提供進口商品許可證正本或機電設備進口證明或進口商品登記證明。
第十六條財務主管人員根據上述資料有權審核以下內容:
1、復核《自營進口商品盈虧預算單》,對項目預期的總體盈利情況進行審核;
2、項目在運行過程中是否有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如海關、稅務、外管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公司有關財務制度的可能;
3、對于代理進口業務是否存在承擔銷售盈虧,墊付商品資金及擔負基本費用的情況;
4、對收付款方式的選擇是否合理、安全,項目資金是否有保障。
5、如對內為遠期收款方式的,除有長期業務關系的客戶經特批外,一般不宜采用。
第十七條對于需開立信用證的進口業務,業務人員須提前三天向財務部門提交公司內部的(信用證開立申請書調見附表六),并報請業務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
以及公司負責人簽審后,再向財務人員提供下列資料:
1、蓋有《法規審核專用章》的進口合同,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正本一套。
2、銀行開證申請書;
3、如屬國家控制性商品、還需提供進口商品許可證或機電設備進口證明或進口商品登記證明等文件正本。
第十八條財務人員在備齊上述開證所需資料審核無誤后,盡快提交銀行,并按與銀行事先約定的.保證金比例將款轉入銀行保證金帳戶。信用證開出后,財務人員應及時取回信用證副本并交業務人員共同核對。
第十九條開出的信用證需修改時,業務人員應及時向財務部門提出書面改證申請并附詳細內容,重要內容的修改還需業務部門負責人的簽字。財務人員審核無誤后加蓋財務章送交銀行通知改證,并及時查收改證回單。
第二十條財務人員應根據信用證條款或進口合同中規定的議付單據仔細核查單證是否相符,以及各個單據之間是否相符,如若發現單單之間、單證之間有不一致之處,應及時通知付款銀行,停止對出口商付款。
第二十一條在對外議付時,業務人員應提前5一10天與財務人員聯系,以便財務人員合理安排資金;經審核無誤可以對外付款的合同,業務人員填制《進出口貿易項目付款申請表》,并報請業務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L/C方式除外)簽審后交財務人員辦理付款手續,并配合財務人員備齊向銀行購匯所需的資料。
第二十二條財務人員在見到《進出口貿易項目付款申請表》后,填制忖款單據,向銀行提交下述資料:
1、購匯申請書;
2、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
3、報關單;
4、進口合同,國內購銷合同或委托代理進口協議正本;
5、如屬國家控制性商品,還需提供進口商品許可證或機電產品進口證明或進口商品登記證明等文件。
議付后,財務人員應及時取回購匯單據及核銷單并通知業務人員購匯成本。
第二十三條代理進口業務對外議付時,如果公司尚未收到委托方應付的貨款,在L/C付款方式下,業務人員負有責任將公司所墊貨款及加收的利息在限期內向委托方追回,在其他付款方式下,財務人員有權延遲或拒絕忖款。
第二十四條未經財務人員審核過的合同,或不能提供加蓋"法規審核專用章"的合同,或無法提供銀行購匯所需單據的項目,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第二十五條進口商品在國內銷售時,財務人員根據《購銷合同)中的規定及時與業務人員聯系催收貨款,貨款收回后方可開具增值稅發票。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門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4、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5、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6、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2、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3、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4、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5、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6、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1、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2、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1、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第六章附件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3
1、總則
⑴公司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經辦人簽字后交項目副總審簽屬實。再報總經理審批。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總經理審批。
⑶公司經理、總經理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總經理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4
1.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統一會計檔案工作制度,更好地為集團經濟業務核算服務,以保證財務核算資料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辦法。
2.應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
3.職責
3.1集團財務部負責集團總部及集團所屬各子公司財務核算檔案的使用與保管工作,必須保證財務檔案的安全完整。
3.2因保管需要,財務部需定期將財務檔案移交總裁辦檔案室,檔案室要保證財務檔案的安全,并隨時保證財務部門的查詢語調檔。
4.具體規定
4.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核算業務的重要史料和依據。集團財務部負責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工作。
4.2集團財務部各子公司財務會計人員對本公司的財務核算資料,必須按照會計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低柜架擺放,超過一年以上的`會計檔案應存放到高柜架擺放。三年以上的會計檔案,全部移交到集團總裁辦的檔案庫保管,并辦理規定的交接手續。
4.3檔案部門對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必須認真負責保管,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裝訂,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會同原財務會計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對所管檔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4.4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必須經上級主管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由財務部門派專人攜帶隨同辦理,借出檔案必須在當日歸還,次日再借。
4.5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起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6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會計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并報集團董事會同意后方可實施銷毀。
4.7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向集團董事會報告。
4.8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如下:
4.8.1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保管期限15年;其中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永久保存。
4.8.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保管期限3年。
4.8.3會計賬簿:日記賬、明細賬、總賬輔助賬簿保管期限15年;其中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帳簿永久保存。
4.8.4會計報表:月、季度財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保存期5年,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保存。
4.8.5會計移交清冊保管期15年;會計檔案清冊保管期25年。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5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限額xx元),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月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財務人員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總經理,并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xx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公司領導的檢查監督。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財會人員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7、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
(1)進行業務收款之前,財務人員應根據將發生業務的數量,準備好收據、發票,收據、發票數量應略多于將發生業務數量;
(2)出納人員應對當日的經濟業務進行清理,全部登記日記賬;
(3)會計人員當天根據原始會計憑證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4)每日收款截止后,出納人員應保管好所收款項;
(5)項目收款結束后,核對賬、款無誤后,出納人員將所收款項存入公司賬戶;
(6)會計人員于每月月終登記會計賬簿。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在當日進行帳務處理,并登記相應的帳簿。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司的財務管理,參照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及《工業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公司各級財務部門。
第三條:公司各級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財務核算體系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公司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管理工作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應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積極參與公司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做好公司財務活動的計劃、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工作。
第六條:公司應加強資產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財產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確保所有者權益不受侵犯。
第七條:公司財務管理的基礎是生產經營活動及其原始信息。凡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均應及時進行完整的原始記錄。公司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做到手續齊備、計量準確,并定期、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二、資金籌集的管理
第一條:資本金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金。按投資主體的不同,資本金可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
第二條:公司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國家投資、各方集資或者發行股票等方式籌集資本金。投資者可以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形式向公司投資。
投資者未按公司合同、協議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條: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可以按法定程序,轉增資本金。
第四條: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公司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照有關規定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公司對投入資本金的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制定投資者名冊,據實登記認繳、實繳股本的數額,以及其他需要記錄的事項。公司的股份憑證為出資證明。公司需要增加股本時,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增資手續:
1、以現款、材料、設備、其他用具、房屋、建筑物等有形資產投資時,以公司實際收到或接收資產的時間作為入帳時間,以具有資產評估資格的機構評估認定的價值(現款除外)或協議價作為實收資本的入帳依據。
2、以土地使用權、專用技術、專利權、商標權以及版權等無形資產作價投資時,以企業收到有關具有法律效用的證書、文件和完整資料的日期作為入帳時間,按評估認定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的入帳價值。投資者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除外)形成的出資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金的20%;特殊情況須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最高不得超過30%。
3、以利潤或公積金轉作投資時,各方對公司的投資,要以董事會議文件確定的日期及金額,作為實收資本入帳的依據。
第六條:公司以各種方式借入的資金是公司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內的借款為短期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的借款為長期負債。
公司經有關機構批準方可發行企業債券。企業債券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第七條:公司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財務費用中列支。
公司購置、建造固定資產或者購入無形資產發生的長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幣折合差額,在該項資產投入使用前支付的,計入該項資產原價;在該項資產投入使用后發生的,在財務費用中列支。
第八條:公司不得將以自身名義舉措的借款作為實收資本;公司不得為投資者為投入本公司的資本而舉措的借款作擔保人;公司不得負擔投資者投入本公司資本的借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九條:公司對參資企業各種經營性借款進行的信用擔保,其累計擔保金額不得超過參資企業的投資額。
第十條:公司可對參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性借款進行信用擔保,但必須由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紀要,并出具委托書,同時需有其他投資方向原擔保人出具反擔保書。
三、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之內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動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款、應收、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二條:公司應遵守國家的現金管理制度、結算制度、外匯管理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和信貸紀律。
第三條:公司應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1、根據內部控制原則,會計職責與出納職責不得互兼。
2、凡涉及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必須由會計部門(人員)和出納部門(人員)分管執行。會計部門(人員)負責審核原始憑證及業務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有效性,并經審核無誤后才可填制會計憑證,交出納部門辦理收付款;出納部門(人員)必須對應收、應付款項的金額、對象、支付方式、審核審批程序的一致性和完備性確認無誤后方可執行。
3、對每一筆已付訖或收到的款項,出納部門(人員)應根據核對無誤的會計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出納人員應保證每日庫存現金和現金日記帳余額相符,保證月末調整后,銀行對帳單(銀行內部存款余額)與銀行日記帳余額相符。
4、財務部門應對現金庫存進行經常性、突擊性盤點。
5、建立重要或敏感崗位輪換制度。
6、公司對現金及銀行支出實行分級授權審批和限額審批管理原則。凡超越審批權限(事項)或超額審批(金額)的行為,會計人員有權拒絕接受。
第四條: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和待攤費用。應收票據按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五條:根據穩健性原則,公司采用壞帳準備金制度。年度終了,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
公司發生的壞帳損失,經批準后,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時,增加壞帳準備金。
第六條:公司的壞帳損失,是指下列應收而不能收回的款項:
1、因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
2、因債務人死亡,由于無遺產可供清償,或以其遺產清償后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
3、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的應收帳款部分。公司對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查明原因,經公司總裁或財務總監批準并報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列作壞帳損失。
第七條:公司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料、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八條:公司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
1、購入的,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手續費、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專職物料采購部門的費用等計價。
2、自制的,按制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3、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領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
4、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5、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
6、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應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
第九條:公司領用或發出的存貨,按實際成本采用加權平均法核算。
第十條:公司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在購入(領用)時一次攤銷。
第十一條: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存貨盤點。年度終了時,必須由財務部會同機關部門對公司的存貨進行全面盤點清查。對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經批準后,扣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款及殘料價值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
四、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電子設備、電源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工具、器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資,單位價值在2千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二條:固定資產的計價,應按財政部頒布的《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及其他有關制度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固定資產計價,應根據取得固定資產的不同來源分別確定:
1、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4、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認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5、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的市價計價。
6、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7、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入固定資產價值。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7
一、酒店財務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
二、會計經理每年對酒店財務會計檔案按種類、分年度裝訂成冊,并在封面上記載檔案內容、時間、頁數、編號予以歸檔;
三、財務會計檔案須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時間進行保管。
四、財務會計檔案未經總經辦批準不得外借,內部借閱須經財務總監批準并辦理相關借閱登記手續。
五、財務部的.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理檔案移交手續,監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須在移交清單(冊)上簽認。
六、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時,會計經理須提交書面銷毀意見及需銷毀的會計檔案清冊,經財務總監審核,呈報總經辦批準后執行。銷毀時,由會計經理與總經辦指定人員共同銷毀,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及加蓋公章。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8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并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準,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范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簽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并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匯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于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
第十三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四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五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并詳細附于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六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并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并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9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使其規范化、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用于財務部檔案的管理。
三、檔案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調閱、借閱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于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財務檔案定義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的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
五、會計檔案范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一)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它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匯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二)會計賬簿、
會計賬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記備查簿等。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有主要財務反映指標快報,月、季度會計報表、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四)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財務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會計電算化存貯在磁盤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管理。
六、會計檔案的裝訂和保管
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文字資料的裝訂。會計憑證的裝訂,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釘、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3)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二)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1)裝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閱。
(2)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3)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厘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三)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后,裝入會計憑證檔案盒以便妥善保護。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1)會計檔案室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
(2)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3)會計檔案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以防蟲蛀、防鼠咬。
(4)會計檔案室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以利查閱,并防止潮濕;
(5)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6)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檔案保管期限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3)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4)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5)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6)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10)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七、財務信息化檔案
(1)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的涵義:財務信息化檔案指存儲在計算機、磁盤、光盤、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科目體系、各類編碼、各種應用方案、記帳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
(2)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的查閱、外借和拷貝必須經本單位財務負責人的批準,重要數據必須經總經理批準。重要數據是指對公司具有重大影響的數據。
(3)對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八、會計檔案的借閱
(一)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財務檔案,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二)公司所屬集團及下屬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財務檔案,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經計劃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三)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財務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計劃財務部負責人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財務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財務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四)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并限期歸還。
(五)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原因,財務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九、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公司領導審查,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2)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3)銷毀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由財務部和行政部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本單位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十、附則
(1)本制度有財務部負責制定,解釋和修訂;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30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強化總公司及分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規范企業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會計法》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公司業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三條 分公司是總公司派出的,代表總公司實施產品推廣和銷售行為的內部組織機構享有相對獨立的市場推廣自主權。
第四條 總公司為整個公司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的中心,承擔辦理企業(含分支機構)設立、章程修訂、合同管理、銷售業務管理、擁有企業經濟活動中的全部債權并承擔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相應民事責任。
第五條 分公司負責人(經理)是本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責任人,直接對總公司負完全責任,嚴格執行總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管理制度。
第六條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執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對分公司的各項財產負直接管理責任,對分公司一切違規違紀行為享有絕對否決權,并有責任向總公司相關領導匯報。
管 理 目 標
第七條 強化監控力度,簡化核算程序,貫徹執行“收支兩條線”和對公司資金運營實行全過程控制的管理原則。通告全員職責透明度,實行層層責任到人。注重會計隊伍建設,營造公正、廉潔、向上的工作氛圍。
一 般 原 則
第八條 會計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制度和總公司的銷售管理政策。
第九條 財務管理模式是以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實行對資產全過程運行控制管理為原則、以總公司全面核算為主、分公司輔助核算、數量統計為必要補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條 會計記賬采用保持與總公司平行記賬的借貸復式記賬和單式序時分類記賬相結合的記賬方法,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 會計事項的處理遵循權責發生制的一般原則。
會 計 基 礎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數據準確、項目完整、手續齊全、資料可靠。
第十三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于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十四條 原始憑證的規范:
1、 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 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 一式數聯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并連續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注明“作廢”字樣,聯通存根等所有聯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毀,短少。
5、 提高發貨單的客戶回簽制度。發貨后,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 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 原始憑證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銀 行 賬 戶 的 管 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戶的設立:
1. 分公司設立賬戶,只能使用總公司指定的賬戶,用于分公司貨款的收取及解繳總公司,賬戶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2. 收入賬戶只能收入款項,除向總部解繳賬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項。
3. 費用賬戶只能用于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費用開支,包括零星采購。
倉 庫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銷售產品的`主要部分由總公司集中采購,其他產品配件等的零星采購可由分公司自行采購,所有采購的實物都必須辦理入庫手續。
第十六條 倉庫單據管理:
一、材料倉使用單據主要有:《入庫單》、《出庫單》、《報廢單》、《退貨單》、《退倉單》,所有材料的進出都要用相關單據來反映流動情況。
1. 《入庫單》:辦理入庫時,首先要取得送貨單位的有效單據作為入庫憑證(如發票,收據,送貨單,采購合同),同時入庫單上要寫明送貨單位,送貨日期,及實物名稱,單價,數量,總金額等相關信息,如生產使用的實物,應該同時注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凡是在外采購的物品,一律都要在倉庫辦理入庫手續后方可使用,包含辦公用品的采購,不同類型的物品應分單入庫(如生產,辦公)
2. 《出庫單》:所有實物辦理入庫后,在領用時必須開具此單,領用時,倉管應在出庫單上寫明項目名稱或用途,領用人,領用日期等相關信息,領用人領取物品時首先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倉庫才準許辦理出庫單。
3. 《退貨單》:所購物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是采購數量超計劃時,將物品退還給送貨單位時開具退貨單,同時送貨單位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退貨。
4. 《退倉單》:領用人在倉庫領出物品后,因質量問題或者與實際需求不符合時,可以將物品退到倉庫,倉管開具退倉單,經辦人簽字確認退倉。
5. 《報廢單》:一般適用于領用人領用的低值易耗品類,需要換新的時候(如生產用工具,辦公用具),使用報廢單時,經辦人員應事先找品質人員鑒定該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鑒定是否屬于報廢范圍,對于確實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準許做報廢處理。
二、成品倉使用單據主要有:《成品入庫單》、《成品出庫單》、《成品調撥單》、《成品退貨單》
1. 《成品入庫單》:所有產品在生產完成后應及時辦理成品入庫,入庫單上應該寫明完整的項目名稱,實物名稱,數量等相關信息。倉管,經辦人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入庫。
2. 《成品出庫單》:所有產品在出庫前先辦理出庫單,出庫單上應寫明項目名稱,貨物名稱,數量等相關信息,出庫單上應有倉管,經辦人員的簽字,有必要時可以同時寫上送貨車輛的車牌號,以備查。
3. 《成品調撥單》:主要適用于成品的內部轉移,由當前管理的倉庫轉到其他管理場所,所有成品需要內部轉移時必須開具此單,不能在沒有單據的情況下隨意轉移產成品,調撥單上應寫明調撥的地點,時間及事由,同時必須有倉管及調撥相關人員的簽字。
4. 《成品退貨單》:當成品發到現場,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人為損壞,客戶要求退貨,且無法修復的情況下使用此單,并確定責任歸屬,退貨時應有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接受退貨,作為退貨處理。
第十七條 倉庫賬務設置及其他要求:
1. 倉庫記賬員必須按公司要求,采用《材料入庫明細表》、《材料出庫明細表》、《材料進銷存匯總表》、《成品入庫明細表》、《成品出庫明細表》、《成品進銷存匯總表》及其他相關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賬務核算,分公司會計應根據倉庫的各明細賬,進銷存匯總表,對各貨物的總額進行核算。
2. 所有賬表應按月份逐筆登記,明細要求應和各單據的信息一致,包括單據發生日期,發生內容,備注說明,單據編號等信息。所有信息應和單據核對清楚,保證原始數據的準確性,避免錯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倉庫每月末應對倉庫進行盤點,《盤點表》由倉管員填寫并簽字,交財務部會計復核,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會計必須客觀、仔細核對盤點實際庫存與賬面結存,如有不相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書寫盤點報告和《差異明細表》,經倉管、會計及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后,報總公司審查、批準后進行賬務處理。
4. 盤點表是分析盤點差異原因、明確經濟責任和調整賬務記錄的原始憑證,制作一式三份,即倉管員、分公司會計各一份,另一份寄回總公司備案,以備查。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資產的定義:
分公司的各項有形資產根據其價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資產取得方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資產是指價格在兩千元以上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或價格在兩千元以下,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交通工具、辦公用品、通訊設施等資產,包括利用分公司費用等購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兩千元以下或單位價值超過兩千元但使用時間不到一年的各種資產。
第十九條 資產分類:
不論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進行分類:
1. 交通工具,指汽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
2. 通訊設施,指傳真機,電話機等通訊工具及設施。
3. 辦公設施,指電腦、空調、打印機、復印機、照相機、攝像機、辦公家具等。
4. 工具備件,指維修用工具、備件等。
5. 生活設施,指用于員工日常生活的各種生活設施,如冰箱、微波爐等。
6. 其他資產:不屬于以上幾類的其他類型的各種資產。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1. 折舊方法:
分公司的各類固定資產均按’“ 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2. 折舊年限:
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定公司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
3. 資產的變更:
資產變更指固定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所有分公司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必須報總公司批準后才能處置。
費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條 費用的定義:
費用是公司進行市場推廣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總耗費,是總公司獲得最大收益的的總投入,是為加快實現銷售的根本保證。費用管理維系著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分公司負責人對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完全責任,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理的費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絕對否決權。
第二十二條 費用預算管理:
為了確保分公司資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資金的占用,提高公司各部門的監管能力,可以編制《部門費用預算表》,事先預算出各部門費用,以此作為分公司費用參考依據。
1. 各部門負責人每月25日向財務部提供下月的部門費用預算表。可以是電子檔,財務部以此作為費用參考依據,并于每月30號召開當月各部門費用分析會,討論當月費用的使用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問題,更好的完善費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總公司提交下月費用預算表。中山分公司向總公司提交費用預算后,總公司將以此作為分公司下月費用參考,安排資金計劃。同時,深圳總公司對中山分公司費用使用情況,每月做一次溝通討論,提高費用管理。費用預算表編制的內容(詳見費用預算表-樣表)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費用借支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備用金權限標準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借支程序:
1. 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按規定權限審批后,交費用會計審核簽字,出納拿審核后的借支單支付款項,借支人需在借支單上簽字。
2. 備用金進行實報實銷制,為了及時反映費用發生情況,借支人員每月報銷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員在財務部借款余額不能超過3000元(可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超過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及時提供費用報銷單據后方可再借支款項。
3. 支付備用金后的借支單,由出納收好交由會計做賬務處理,報銷時由出納開具相應報銷金額收據,借支人員不能自留借支單,借支單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據作為個人報銷憑據以備查。
第二十五條 費用報銷類型:
費用報銷按單據類型分為:日常費用報銷、差旅費報銷、實物報銷。報銷人員未分開報銷時,財務有權退回,不予辦理。
1. 用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于日常經營管理期間產生的業務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2. 差旅費報銷,使用《差旅費報銷單》,主要適用于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 實物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于購買生產,辦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設備等。報銷時提供倉庫入庫單及相關購貨單據(主要為發票,收據)
4. 報銷單據都由報銷人自行粘貼并填寫完整,區別費用性質分類粘貼(如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不能混合粘貼,便于歸類計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條 費用單據粘貼標準:
1. 票據的粘貼范圍應以粘貼單的大小為界,不能超出粘貼單范圍進行粘貼,粘貼時應沿粘貼單的右界從右至左橫向粘貼,覆蓋粘貼的相鄰票據間留一定間隔距離,以保持單據表面平整,便于單據的裝訂存檔。
2. 每筆費用的產生要寫明發生的原因、 具體時間、地點,產生費用涉及到除報銷人以外的人員時,需要同時注明相關人員的名字,費用產生能歸屬到項目的必須寫上完整的項目名稱,對于費用產生原因說明籠統,費用發生時間與發票不符的,不予報銷
3. 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準涂改,尤其是費用金額,否則無效。
第二十七條 審批權限:
1. 申請備用金時,金額3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審批即可,申請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2. 費用報銷時,報銷單據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 確認無誤后交費用會計簽字審核,再給總經理審批,待手續都辦理完整后,出納開出相應報銷金額的收據給報銷人簽字,確認報銷。
第二十八條 費用報銷標準,見《費用報銷制度》。
對 賬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對賬是檢查分公司會計核算正確信息正確與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資產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監控手段。分公司應建立財務人員與業務人員聯合對賬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條 出納(會計)對現金、銀行等貨幣資金做到日清月結,月末對現金進行盤點,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月末就銀行存款與各開戶銀行出具的對賬單進行核對,并對未達賬項進行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會計匯同業務人員不定期對客戶的匯款進行核對,加強客戶直接匯款總公司的跟蹤。
第三十二條 會計和業務員每月與客戶核對一次銷貨往來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條 每月月末,會計將分公司各明細賬與總公司相關賬目資料進行核對,使總公司與分公司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會 計 檔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時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由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組成,其他資料包括客戶資料、產品銷售價格表、經濟合同、現金盤點表、存貨固定資產等結存類財產的實地盤點表等。
第三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歸檔裝訂成冊。在會計月度終了后,由分公司保管滿六個月,期滿之后編造清單移交總公司財務部。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財務人員處理日常會計業務的行為準則,本制度解釋權為總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31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控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是處理財務事項的規范標準。
第一章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內部財務管理體制,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獨立的財務會計機構。在總經理及總會計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在建設期內,根據公司基建要求,計劃目標和預算方案,組織建設項目的經濟核算,督促和檢查公司各項財務指標的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的資金融通和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3、參與各種計劃審定和重要經濟合同審查,檢查計劃、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
4、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二、計劃財務部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執行總經理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編制各種財務報告,向總經理、投資人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2、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
3、籌劃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協調相關方面關系。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報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的開支。
三、投資人及公司其他員工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支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法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四、公司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支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五、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即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報表、賬目、款項、公司印鑒、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計劃總經理和辦公室主任進行監交。
第二章會計政策與報表體系
一、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采用《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位幣。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制度。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或水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二、公司收益與費用實行統一核算,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三、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公司股東應該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四、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和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作為固定資產。
(一)分類:
1、公路及構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橋梁(跨線橋和跨河橋)、涵洞、隧道、防護工程等。、安全設施:包括標志、標線、護欄、護網、燈桿、燈具配電控制柜等。
3、通訊設施:包括外場設備、業務電話系統、指令電話系統、緊急電話系統、電纜光纜外線路系統等。
4、監控設施:包括清掃車、壓路機、灑水車、攤鋪機、路緣機等。
7、車輛:包括巡邏車、生活用車、拖車、工程搶險車等。
8、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務區房屋、收費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車庫、油庫等。
9、電子設備:包括復印機、打字機、計算機、攝像機、錄音設備等。
10、其他。
(二)公司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公路及構筑物,安全、通訊、監控、收費、機械設施、車輛、房屋及建筑物,儀器儀表,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融資租和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憑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等。
(三)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不計留殘值。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類別折舊年限
A、公路及構筑物
1、路基、橋梁、隧道25年
2、排水及擋防構造物10年
3、水泥混凝土路面20年
B、安全設施
1、防護欄10年
2、道路照明設施5年
3、標志標線5年
4、其他安全設施10年
C、通訊設施
1、通信線路10年
2、電源設備6年
3、通信設備5年
4、其他通訊設施5年
D、監控設施5年
E、收費設施5年
F、機械設備10年
G、車輛5年
H、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30年
2、建筑物20年
I、電子設備5年
J、其他5年
(四)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五)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五、壞賬損失
1、壞賬的確認標準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清償后仍無法收回的貨款;
(2)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其償債義務,且有明顯特征表明無法收回的貨款。
2、壞賬的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備抵法核算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壞賬損失。實際發生壞賬時,將確認為壞賬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沖減壞賬準備。
3、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和計提比例壞賬準備按年未應收賬款、其他應收賬款的5%計提。本公司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債務單位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經董事會批準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六、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利潤表(年、季、月)
3、現金流量表(年度)
4、基建工程明細表(年度)
5、基建投資情況表(年度)
6、基建借款情況表(年度)
7、利潤分配表(年度)
8、成本明細表(年度)
9、其他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
第三章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計劃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一、銀行賬戶管理
(一)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幾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二)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法人章由出納保管,財務章由財務部會計保管,不準收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章。
(三)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記賬,也不準以收頂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二、現金管理
(一)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xx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現金。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賬戶,違者按貪污論處。除1000元以下零星開支外可采用現金支付外,其余結算均應通過銀行結算。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并經財務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現金。
(二)現金日記賬必須用固定一本賬,嚴禁使用兩本賬或賬外有賬。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賬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三、支付報銷制度財會人員辦理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及現金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及相關單證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并按規定向財務部門提供合法的憑證,要求發票正規,客戶名稱填寫本公司全稱,大、小寫金額相符,日期清晰,并整齊的粘貼于公司統一印發的原始憑證粘貼單上,寫明日期、項目、金額,單據張數要大寫,由賬務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經要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財務部按有關規定辦理報銷和支付手續。
(一)、財務報銷票證的規定
1、財務報銷必須是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白條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購買貨物金額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或單據,由經辦人寫出緣由,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2、所有發票或收據的報銷,必須業務內容完整,金額計算正確,大小寫相符,字跡清晰可認,簽章齊全,合法,有效,匯總發票或單據還須附有清單。
3、支付建筑工程及安裝、調試設備工程的發票,必須是合法,合規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入賬,還必須附有建筑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等否則不予報銷或結算。
(二)、審批程序。
1、辦公物資(包括文具、紙張等方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柜等家俱器具,電話機、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的購置應遵叢“保證供應、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由辦公室統籌計劃,編制“采購計劃”,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實施采購,同時“采購計劃”報財務部一份,由財部負責采購資金的準備。采購員在實施采購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購物次的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其他特別要求,要做到貨比三家,保證物美價廉,采購后要收辦公室主任驗收確認,并將相關憑證由財務總審核后,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2、差旅費的報銷標準依據“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財務部門審核,部門負責人確認,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
3、通訊費固定辦公電話費用由銀行劃轉,經財務部審核報銷。移動電話費憑據在限額內據實報銷。
4、車輛維修、使用費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簽字,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所有罰款一律不予報銷。
5、購買支票,匯票憑證,支付匯費及其他財務費用,由財務部審核報銷。
6、職工教育費,職工在不影響工作并經領導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關教育發生的費用,在完成舉辦單位規定的課程,并取得相應證書后,憑有關證書,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7、工資福利費用由人力資源總和辦公室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開支。
8、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費用開支,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9、工程支出工程性支出,由相關部門按工作安排和工程進度情況,提出用款計劃,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申請支付時,經辦人根據業經批準的計劃,填寫“工程付款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主管副總簽署意見,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將有關憑據交財務總,由財務負責人根據合同約定,計劃安排,視資金情況安排付款。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三)暫借款管理因工作需要暫借現金或限額支票,由借款人按規定在(借款單)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屬部門、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預計報賬日期,借限額支票還需填寫對方單位、開戶行及賬號,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支付,借款人應在事項完成后及時報賬。
(四)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四章稅收及利潤分配
一、公司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二、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一、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二、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三、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六章附則
一、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二、如遇國家相關制度修改變更,本制度與其相低觸的,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總負責解釋。
云南比資福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3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總公司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明確費用報銷的標準、程序和辦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費用報銷審批
第二條 總公司管理費用包括工資、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會議費、車輛使用費。通訊費、房屋租賃費。咨詢顧問費、低值易耗品購置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和職工培訓費等支出。
第三條 總公司各部門(不含綜合業務部,下同)應于年初根據業務需要制定本部門年度費用預算并報財務本部。財務本部審查平衡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下達費用預算定額。年度費用預算執行過程中,財務本部將視情況對費用預算做適當調整。
第四條 開支各項管理費用時,屬各部門預算內的正常支出,由各部門正職簽字,報財務本部直接審批報銷。屬預算外的支出和不宜執行費用預算管理的部門開支,必須提前向財務本部申請,由財務本部根據審批權限審批或報批。
第五條 各部門報銷有簽字權的為部門正職。部門正職離京時,可以授權部門副職簽字,并書面通知財務本部。如一個部門僅設正職單崗或副職單崗而離京的,報銷暫緩;確需急辦的,報請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批。
第六條 總公司部門正職本人業務報銷須經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批;總公司副總經理和助理總經理本人業務報銷須經總公司總經理簽批。
第三章差旅費開支
第七條 總公司差旅費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和郵電通訊等其他費用。
第八條 總公司差旅費報銷根據公司任職和出差地區不同,采取實報實銷與定額補助相結合的辦法。
第九條 總公司職工出差,須先行確定地點、任務,天數、人數及費用預算,以保證差旅費在年度預算定額內節約使用。出差天數在一星期以內的,由部門正職批準,超過此期限的,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第十條 出差地區劃分為一般地區與特殊地區(特殊地區指深圳、珠海、廈門、廣州、 汕頭、上海、海南等),出差天數按自然天數計算(出發、返回當日均算)。
第十一條 總公司職工出差到外地,按乘坐車、船,飛機標準(見附表1)乘坐,特殊情況、不宜執行上述標準時,應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批。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夜間(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車超過6小時,或白天連續乘車超過10小時的,可購買同席臥鋪票;未乘臥鋪者,可按所購票價的60%給予補貼。(乘坐特快列車的,按特快票價的50%補貼;購買軟座票者不給補貼。)
第十三條 總公司出差人員按規定乘坐車、船、飛機,憑車、船、機票據實報銷。每次出差的機場。火車站、碼頭往返費用,憑相應張數票據在100元以內據實報銷。
第十四條 總公司總經理福!總經理出差,各項費用實報實銷。其他人員出差,住宿費在規定標準(見附表2)以內部分,按住宿發票實報實銷,超過標準的部分由本人自負:部門副職及其以下人員,同性別兩人以上出差,須合并住宿。此外,助理總經理及其以下人員出差每人每天給予出差補助100/130元(一般地區畸殊地區),出差補助包括在外地的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費。職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點駐留二十日以上者,自第二十一日起比照規定標準的80%給予報銷。經批準開車出差,當日往返者,按每天出差補助的一半給予補助。
第十五條 總公司職工與總公司領導共同出差,財務本部將視具體情況確定報銷標準;聘請公司以外的人員同總公司職工共同出差辦事,聘請人員的報銷標準比照陪同人員的報銷標準。
第十六條 職工外地出差發生的'宴請費,原則上應按本規定第二十六、二十六條 的規定于出差前申請,特殊情況應按審批權限事先口頭請示,回單位后補辦手續。出差發生宴請的扣除陪宴人員宴請當日一半的出差補助。
第十七條 職工出差發生的郵電通訊費、文印費,信用卡異地提現手續費等雜費支出按發票據實報銷。
第十八條 總公司職工為所屬企業出差辦事,差旅費應在所屬企業報銷,報銷標準按所屬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總公司職工在本市內公出辦事,不報銷任何市內交通費用。
第二十條 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出差借款預算單”;若申請出差宴請費的,還應同時附上”招待費審批單”,經出差人員所屬部門正職審核簽字后,送財務本部審批。審批后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十一條 出差人員返京后,應在七日內到財務本部辦理報銷手續。
第四章招待費支出
第二十二條 業務招待費包括:招待來訪客人的茶葉、水果、飲料等費用;宴請客人(包括工作餐)的用餐、食品、酒水等費用;贈送客人、客戶的紀念品釁l品等費用。
第二十三條 總公司用于接待來訪客人的茶葉、水果。飲料等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購買、保管、發放及費用控制,不得突破財務本部下達的費用預算限額。
第二十四條 以總公司名義制作的紀念品,禮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訂做和管理,各部門需領用時,按辦公室有關規定辦理領用手續。
第二十五條 總公司年末舉行對外聯誼活動所需費用,或公司舉辦大型活動的費用由辦公室和財務本部集中管理。聯合控制。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各部門一般性招待用餐和禮品等費用一次支出在300元以下的,由各部門正職在財務本部下達的費用預算內嚴格掌握,不得超支。
第二十七條 總公司各部門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宴請的,按下列原則和辦法辦理。
1。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年度招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財務本部下達的預算;
2.限制陪餐人數,原則上陪同人員不得多于來賓人數;
3.嚴格執行總公司制定的宴請標準(見附表3);
4.必須事先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并經批準;
5.凡違反上述原則,未事先申請或突破申請標準的宴請,財務本部有權拒絕報銷并向公司總經理反映。
第二十八條 總公司各部門全年各項管理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由財務本部定期審核公布。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由財務本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可參照執行,亦可在不高于本規定標準的前提下另行制訂管理辦法,報總公司批準后執行。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總公司頒布之日起生效,原《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附表1
級 別
乘坐標準
飛 機
火 車
輪 船
總經理、副總經理、助理總經理
頭等倉
軟席
頭等倉
部門正職
商業倉
軟席
二等倉
其他人員
普通倉
硬席
三等倉
附表2
級別
單人住宿標準(人.天)
(一般地區/特殊地區)
同性兩人住宿標準(人.天)
(一般地區/特殊地區)
助理總經理
500/800內實報
――
部門正職
300/500內實報
――
部門副職
240/400內實報
150/210內實報
處級經理
200/320內實報
120/180內實報
一般人員
160/240內實報
100/160內實報
附表3
級別
標 準
行政副部級以上、特大型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級來賓
總經理特批
行政司局級、大型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級來賓(或由助理總經理、部門正職出面的宴請)
200元/人
行政縣團級、中型企業總經理、副總經理級來賓(或由部門副職、處級經理出面的宴請)
150元/人
一般宴請
80元/人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33
為了更好的貫徹總公司開源節流的精神,本著既提高辦事效率,又節約費用支出的`原則,現就總公司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作如下補充。
一、部門正職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
二、部門副職以下(含副職)人員出差,單程連續乘其它交通工具至少需要16小時方能到達目的地者,可乘坐飛機。
三、部門副職以下(含副職)人員出差,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者,應事先報請主管財務工作的總公司領導審批。
四、原總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本補充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