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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發布時間:2024-06-14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34篇)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國通信集團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并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分倉)安全工作的統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置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范規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通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和內容,分章節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定。

  第四章庫區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準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置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后方可進入倉庫庫區。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并交還出入證后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開具,并在倉庫現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并由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需經倉庫現場主管批準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需經中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準且在庫區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并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并記錄離開時間后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自行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指定的停放區域,禁止進入庫區。

  第五章庫區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于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定,并實現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頒發建(構)筑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人員在庫區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存儲區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后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設備、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于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筑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行《通信集團XX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設備、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則,堅決執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集中保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筑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志;庫區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場。

  第六章庫區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治安防范管理規定,規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范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環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如監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控錄像保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后,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x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安全防范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安全防范設施的維護保養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范應急預案,發生治安防范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相關預測做好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X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匯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生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并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章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

  為支持倉庫園區開展連續生產工作,倉庫園區可根據情況設置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于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行前述各項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執行相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規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泄漏報警裝置并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并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采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操作人員應按權限進行操作,并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或設備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信息。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權限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X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專業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后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并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倉庫物資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由倉儲部負責制定、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章 倉庫安全保障措施

  第四條 倉庫安全保衛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要求采取一切措施,提高警惕,防止事故的發生,保衛倉庫及儲存物資的安全。倉庫中必須安裝防盜監視、自動報警設備。倉庫應設置專門的安全人員,由其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衛工作。

  第五條 設立安全保衛機構。

  (1)倉庫的保衛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整個倉庫人員、財產及物資的安全。為了有效實施倉庫的保衛工作,企業應當根據倉庫規模的大小、倉庫作業的特點、所儲存物資的重要程度,成立專門的保衛組織,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衛工作。

  (2)倉庫安全保衛組織的工作應該在本公司行政部的領導下進行,業務上受公安機關和上級保衛部門的雙重領導。

  第六條 明確工作職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嚴防破壞盜竊事故,預防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維護倉庫內部的治安秩序,保證倉庫及庫存物資的安全。具體來說,倉庫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做好警衛及保衛工作。

  (1)做好警衛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要負責倉庫日常的警戒,做好倉庫的守衛工作。

  ①守衛倉庫大門,掌握出入庫人員的情況,并對出入庫人員進行登記。

  ②阻止非倉庫人員進入倉庫,嚴禁火種、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被帶進倉庫。

  ③核對出庫憑證,檢查出庫商品與出庫憑證是否相符,并做好相應記錄。

  ④日夜輪流守衛倉庫,防范破壞活動,確保倉庫的安全。

  (2)做好保衛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做好倉庫的防災工作,預防并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①對倉庫中的設施、人員及存儲商品的安全負責任,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倉庫的安全。

  ②負責在本倉庫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倉庫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③全面落實防臺風、防汛、防暑降溫、防寒防凍等工作,以保障倉庫及存儲物資的安全。

  ④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消防訓練和消防安全競賽。

  ⑤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和公安機關交辦的各項治安保衛工作。

  ⑥定期對倉庫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提出改進意見。

  第七條 倉庫安全管理員應遵守崗位職責,堅守崗位,文明上崗。

  (1)遵守崗位規范。安全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崗位規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①遵守作息時間。一是倉庫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守倉庫保衛制度,堅守崗位,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倉庫。有事外出時,必須請假并獲得批準。二是為保證安全管理員的休息,倉庫可設立專供安全管理員休息的保衛室,并采用三班輪休的方法。

  ②遵守檢查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員應熟悉倉庫的工作人員、證件和出庫手續,并嚴格按照制度進行各項檢查。一是對外來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對商品出庫憑證及出庫商品進行詳細核對。二是對倉庫安全進行定期檢查,并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③保護倉庫安全。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熟悉倉庫附近的社會情況和地形,當發現不法分子行竊、破壞時,應堅決制止,并及時報警抓捕。

  (2)做到文明上崗。安全管理員除了要履行自己的主要職責外,還要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員的文明崗位規范。

  ①安全管理員當班必須著裝整齊、統一標識、儀容整潔、堅守崗位。

  ②安全管理員當班必須熱情服務、舉止文明、禮貌待人、語言規范。

  ③安全管理員要文明站崗執勤,及時指揮車輛、人員的進出,保持倉庫通道暢通,停車擺放整齊。

  ④安全管理員必須保持保衛室的清潔。

  ⑤保衛室不得兼作其他場所,不得放置無關物資,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衛室內閑談。

  第三章 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八條 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倉儲部安全保衛的各項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汛、防工傷事故等工作。

  第九條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墻、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

  第十條 庫區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一條 非倉庫管理相關人員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庫房,對不聽勸阻者,記下工牌號碼,上報有關部門,按過失處理。

  第十二條 各種危險品及易燃品、易爆品等嚴禁進入庫區。

  第十三條 倉庫區域內嚴禁煙火和明火作業,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按安全保衛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做好來賓登記工作,嚴禁夜間留宿。特殊情況須報公司行政部保衛科備案。

  第十五條 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關閉水、暖、電源的開關,鎖好門窗,消除一切安全隱患,上班后如發現庫房內有被盜跡象,要保護現場,并盡快通知相關部門。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化工倉庫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護倉儲免遭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及其有關規定,制定本程序。

  1.安全職責

  1).化工倉庫安全與消防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化工倉庫消防與安全由化工廠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3).化工倉庫安全管理由廠負責人指定人員擔任或兼任,他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行管理。

  4).倉儲管理員(庫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相關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倉儲管理員(庫管員)須經培訓通過,持證后方能上崗作業。

  2.倉儲管理

  1).嚴格按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化工廠《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第34、35條中的規定條款執行倉儲管理。

  2).屬于危險化學品范疇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適宜采取遮陽、降溫措施。

  3).化工倉庫物品存儲應當分類、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積不宜超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體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

  4).危險化學品和一般化學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健康危害、急救措施、倉儲安全和滅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揮發的物料,必須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場所存儲,并安裝專用的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空氣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標、空氣濕度→干燥和倉儲溫度→陰涼。

  6).物料出入庫須嚴格按照《化工廠原材料出入庫及驗收控制程序》中的條款執行,指派專人負責檢查,專人監察,確定無安全隱患、無消防隱患后,方可準予入庫。

  7).儲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料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現象。

  8).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進行處理。

  9).存儲化學品的庫房不得設置辦公室和休息室。

  3.裝卸物料

  1).進入化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人員機動車輛出入廠區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穿防護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護眼鏡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2).存有危險化學品的庫區及其周邊,不得允許機動車輛靠近。化工廠叉車進入危險庫區,必須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執行。

  3).各類機動車輛裝卸物料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裝運道槽內停放和修理。

  4).裝卸危險化學品時,特別是易產生靜電火花的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要采取消除靜電的安全措施。

  5).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4.消防安全

  1).倉庫內、露天庫區的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其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2).倉庫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護、保養、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3).庫區的消防通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嚴禁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庫區(倉庫內、露天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標志。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區的工作人員,必須實行出入登記,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機、香煙、手機)入內。

  2).庫區內嚴禁使用明火。在庫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作業票,經化工廠領導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動火。

  3).庫區及周邊30米以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煙等。

  6.電器與照明、通風設施

  1).庫區的電氣裝置、照明、通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放置危險化學品的庫區,其電氣裝置、照明、通風設施必須符合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規定。

  3).存儲危險化學品特別是不易受高溫照射的區域,其室內照明不得使用瓦數大于60瓦的燈泡。燈泡必須做防火、防爆處理。損壞或熄滅不可用時,必須及時更換。

  4).庫區應按《建筑防火設計規范》中的規定設置通風設施,保證庫區通風、干燥、陰涼。

  7.支持文件

  1).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2).化工原材料出入庫及驗收控制程序

  3).人員機動車輛出入廠區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4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全面加強公司各倉庫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和相關安全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請各部門嚴格執行,確保安全生產。

  一、倉庫安全責任

  1、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3、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貨物,嚴禁堵塞消防門及消防器材。

  庫房五距是指:

  1)頂距:距離樓頂或橫梁50厘米;

  2)燈距:防爆燈頭距離貨物50厘米;

  3)墻距:外墻50厘米,內墻30厘米;

  4)柱距:留10—20厘米;

  5)垛距:留10厘米。易燃物品還應留出防火距離。

  4、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5、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0。5米。

  6、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等家用電器。

  7、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8、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確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實倉庫溫度、電源安全管理責任和24小時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0、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問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12、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13、庫區范圍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動火證申請流程詳見附件1、動火證申請表詳見附件2)

  14、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私自挪用。

  二、倉儲部門經理安全責任

  1、倉儲部門經理是倉庫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經營管理的倉庫安全生產負責,重點加強倉庫消防安全、貨物安全、貨物裝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范。

  3、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

  4、認真落實倉庫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倉庫消防安全、防汛、防盜等工作,嚴禁在倉庫儲存限類貨物。

  5、做好員工安全培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宣傳,強化員工安全意識。

  6、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檢查重點包括:倉庫結構安全及衛生狀況、庫區消防安全、庫區安全用電情況、叉車安全技術、現場作業規范等,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

  7、認真落實責任區的安全器材配備及檢查,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作。嚴禁煙火,安全用電,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8、落實公司叉車使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叉車等裝卸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車容車貌、安全技術良好。

  9、制定并落實叉車裝卸和貨物撤運操作流程,確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10、要求員工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定,實行電梯安全使用監督制度,避免電梯超載、撞擊。

  11、落實進出倉庫車輛的捆綁、苫蓋和其他安全規范監督。

  三、倉庫管理員安全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及財產安全。

  2、倉管員是所在庫區的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范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庫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做好庫區周圍的禁煙和防火管理,負責每月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并認真填寫《消防器材檢查卡》。(消防滅火器檢查登記表詳見附件3)

  3、庫區范圍嚴禁明火作業,如特殊情況需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申請,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4、必須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貨物,按規定留出安全通道,嚴禁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貨物,對超限貨物設置圍欄,并做好安全標識。

  5、按規定做好安全隱患巡查工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隱患,并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6、確保安全用電,離開倉庫時必須關閉庫區內照明設施,庫區內嚴禁使用生活電器設備。杜絕在倉庫私自亂拉電線和安裝照明設備,對于外來客戶因工作需要臨時拉線用電時,需報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確保用電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7、認真落實現場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及時制止并報告違章作業行為。

  8、不得隨意帶人進入倉庫,對需進入倉庫辦理業務的外來人員要實行登記制度,并要求來訪人員不得明火、不得隨意走動、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范圍發生火災或受臺風暴雨襲擊,應按照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統一部署,采取防范措施,積極參加抗災搶險,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10、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四、倉庫防火管理規定

  1、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防火安全作為倉庫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覺執行“四抓”即:抓隱患、抓苗頭、抓措施、抓效果。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率區域內嚴禁吸煙。(吸煙管理規定詳見附件4)

  3、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準超負荷用電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禁止亂拉臨時線,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虧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5、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7、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與保障部檢修。

  8、下班時做到人走燈滅、關窗、鎖門。

  9、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人員,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

  10、每月檢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在消防卡進行登記,對不合格的滅火器及時報告更換,確保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清潔、完好。

  11、倉庫內嚴禁點燃明火和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五、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1、貨物必須按照“五距原則”堆放,并按貨物包裝提示安全堆碼,貨物擺放要分類、整齊、穩定、限高。

  2、對包裝材料穩定性較差的貨物、包裝有鋒利菱角的貨物、疊層且偏高的貨物要設圍欄,警示標牌。

  3、禁止貨物堵塞消防設施及消防通道。

  4、切實做好庫區內的防盜工作,確保倉庫門窗緊固有效,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對進入倉庫操作人員或其他檢查人員采取登記制度,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必須鎖上倉庫大門,倉庫大門不準隨便交與他人保管。

  5、在雨季和臺風季節到來前,檢查倉庫大門、窗戶是否緊固,墻體、屋頂是否有穿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庫區內準備好繩子、蓬布等防風、防汛工具,同時,要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臺風來襲,安排人員巡邏值班,發生險情隨時報告并組織搶險,確保庫內人員、財產安全。

  六、貨物裝卸安全規定

  (一)叉車司機安全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會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持證上崗,自覺遵守操作流程,防止發生裝卸安全責任事故。

  2、愛崗敬業,不斷學習,提高叉車操作技能。愛護設備,做好叉車的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叉車安全技術隱患。杜絕叉車帶病作業。

  3、文明裝卸,愛護貨物,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4、杜絕發生因車輛停放不穩定而盲目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

  5、杜絕叉載超高、超寬、超長貨物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

  6、杜絕發生盲目操作而撞擊損壞電梯安全責任事故。

  7、嚴禁把叉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車輛,杜絕用叉車搭載如何員,不得擅自使用又車設備。

  8、嚴禁酒后駕駛叉車,杜絕疲勞作業。

  9、嚴格遵守庫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公司應急救援行動。

  (二)叉車作業規范

  1、叉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并獲得叉車操作資格,并通過體檢和視力測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過程要確保“三不傷害”。

  2、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包括叉車剎車系統、方向系統、輪胎、叉臂平衡、燈光、升降及門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僥幸作業。

  3、嚴禁酒后駕駛叉車,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行為。

  4、杜絕利用叉車設備載運任何人員,杜絕用叉車門架載運貨物,不準用單一叉臂撬載貨物,不能把叉車交給無操作資格的人員操作。

  5、作業前必須根據貨物包裝規格調整叉臂長度、寬度,并確認叉臂平衡固定。

  6、作業前確認車輛停靠穩定、車輪有三角墊、貨物包裝正常穩定,方可進行裝卸作業。

  7、控制安全行駛速度,空車行駛不準超10公里,/每小時;叉載貨物行駛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時,行駛過程應抬高叉背離地面20—30公分,叉臂后傾15度。

  8、在出入庫門、通道反交叉口時,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原則,在作業區門口放置安全提示牌,并減速慢行,鳴笛警示。

  9、在進出倉庫門和案裝箱箱門及其它狹窄地帶作業時,應注意避免碰掛周邊設施及人員。叉載貨物進入電梯要注意觀察,不得撞擊電梯,不得在地面和電梯內調整貨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時,上坡載貨時需要叉車正向行駛,下坡應倒車行駛,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杜絕在坡道臨時停放叉車。

  11、杜絕叉載超高貨物,裝載貨物影響視線時,應倒車運行或專人指揮引導。

  七、進出庫區人員及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庫區保安人員對來訪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審核,確認有正常來訪目的且無攜帶危險物品后方可放行;對離開庫區的人員、車輛要核查驗放,對提貨車輛憑出門條核對驗放。(倉庫車輛、人員出入庫登記表詳見附件5)

  2、保安人員弓導外來車輛有序進入庫區,監督外來車輛慢速行駛。

  3、要求提交貨車輛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車輛,嚴禁堵塞消防通道,確保道路暢通。

  4、保安員及倉庫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提交或司機的管理,要求司機對停妥車輛熄火,嚴禁司機在庫區范圍隨便走動,嚴禁司機在車底休息,防止司機在庫區抽煙,隨意大小便、亂丟垃圾,對違反上述規定者,給與批評教育和警告,對情節嚴重的給于500元罰款,并報告公司與對方單位進行交涉。

  5、加強庫區范圍消防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或人員攜帶或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物流基地;嚴禁任何人員在禁煙區吸煙,庫區范圍嚴禁生火或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

  6、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檢查庫區范圍的電線路,嚴防因水浸,去噬,自然老化等,反時更換老化電路、開關;嚴禁在物流基地超負荷用電,杜絕在倉庫違規使用電烙鐵、電熨斗、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

  7、加強安全宣傳與教育,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倉庫管理,保管好公司的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確保安全,降低費用,便于統計特制定本制度。

  一、貨物出入庫管理

  1、貨物出入庫應嚴格按照公司有關貨物出入庫的流程辦理;

  2、貨物入庫要嚴格按照公司的訂單數量和質量要求,如有出入問題應及時向有上級主管部門映;

  2、貨物入庫時,倉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貨物名稱、數量是否與采購計劃單一致,并同時通知質管部對貨物進行檢驗,如數量、質量均符合要求的,應在收到貨物后出具貨物入庫單;

  3、對超出訂單數量以及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貨物應另行存放,待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意見后再另行作出出入庫處理;

  5、用戶退貨入庫,

  6、貨物出庫時,應做到手續清楚,倉庫保管員應嚴格按照相關部門出具的并有財務部門確認的發貨(調撥)單進行配貨、裝箱、發貨;

  二、庫存管理

  1、貨物入庫后,倉管員應必須隨時辦理入庫手續,及時將貨物分門別類的進行上架、歸位堆放,并在顯著位置掛上貨物進銷存卡片;

  2、庫存貨物應有明顯標志進行分類,做到帳、卡、物相符;

  3、倉庫內要保持整潔、美觀,物品擺放合理;

  4、各類貨物應堅持先進先出、后進后出的原則;

  5、倉庫貨物如有損失、報廢、盤盈、盤虧等,倉管員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進報批手續;

  6、倉庫統計員及時進行進銷存的帳務登記,并按要求及時把數據報告有關部門;

  三、安全管理

  1、切實加強倉庫的安全管理,督促、檢查、落實防火、防潮、防盜、防蟲蛀、防鼠咬、防霉壞等安全措施,保證庫存貨物的完好無損;

  2、倉管員每日上、下班前,要檢查倉庫、庫區周圍是否存在不安全的隱患,門、窗、鎖、電源是否完好,如有異常應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做到早發現早處理;

  3、各類貨物之間、貨架之間應留有一定的防火通道;

  4、在規定禁止吸煙的地段和庫房內,應嚴禁明火及吸煙,倉庫禁止攜入火種;

  5、倉管員應保持本庫區內的消防設備、器具的完整、清潔,不許他人隨意挪用;對他人在庫區內進行不安全作業的行為,有權監督和制止;

  6、倉管員對自己所管貨物,對外有保密的責任。

  7、倉管員應嚴格遵守保衛制度,本公司以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庫房;

  8、倉庫是存放公司物資的場所,任何人不得隨意將私人物品存入庫內;

  9、倉管員對辦理入出庫人員有進行宣傳教育、監督、檢查的義務。

  四、其他

  1、倉管員應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按章辦事;

  2、倉管員對庫存貨物以及設備、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有損失,分清責任,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本制度如有與公司其他制度相抵觸的,以公司制度為準。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6

  一、倉庫是商品和物資保管存放重地,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二、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三、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背包、手提袋等物進倉。

  四、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員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五、倉庫范圍不得生火,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批準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七、任何人員,除驗收需要外,不準把倉庫商品物資試用試看。

  八、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檢查、監督。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卷煙倉庫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工作,預防庫存卷煙遭受損失,杜絕各類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倉庫管理

  第二條 倉庫實行封閉式管理,倉庫入口處要有“倉庫重地,嚴禁煙火,禁帶火種”等字樣的警示標識,倉庫各區域用標識牌標示清楚。

  第三章 進出倉庫規定

  第三條 倉庫員工上班時,必須將除手機外的任何物品存放在員工儲物柜后方可進入倉庫,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第三條 進出倉庫區域的人員都必須接受倉庫保管員的監督與檢查,必須嚴格執行登記制度,服從保管員的管理。

  第四條 進入倉庫的所有卷煙,保管員應按相關規定做好卷煙驗收入庫管理工作。

  第五條 臨時到公司取貨的客戶及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及分揀區,只能呆在“禁火線”以外等候。

  第六條 快遞公司送貨至公司門衛,由門衛人員通知保管員進行簽收入庫。

  第七條 進出倉庫的公司人員要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上交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后,在相關人員的引導下,方可進入倉庫參觀檢查。

  第八條 倉庫區域嚴禁吸煙。任何人進入倉庫區域內,不得吸煙,吸煙需到指定區域。外來參觀人員吸煙的,將不得進入倉庫參觀。

  第九條 對不能按照《倉庫進出管理制度》的,倉庫管理人員有權拒絕進入倉庫。

  第十條 所有出倉庫的人員主動配合保管人員做好自查,確定沒有攜帶倉庫的任何物品后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 凡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對其處于100元罰款:

  (1)外來人員進入倉庫未登記的;

  (2)庫房工作人員未按規定收取外來人員火種的;

  (3)工作人員攜帶火種進出庫區的;

  第十二條 凡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對其處于200元罰款:

  (1)在庫區“禁火線”以內吸煙;

  (2)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倉庫;

  (3)攜帶危險化學品進入倉庫;

  (四)未經批準在庫區內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五)未經批準在庫區內使用明火。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8

  倉庫由貯存物品的庫房、運輸傳送設施(如吊車、電梯、滑梯等)、出入庫房的輸送管道和設備以及消防設施、管理用房等組成。

  倉庫按所貯存物品的形態可分為貯存固體物品的、液體物品的、氣體物品的和粉狀物品的倉庫;按貯存物品的性質可分為貯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倉庫;按建筑形式可分為單層倉庫、多層倉庫、圓筒形倉庫。

  倉庫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點,一旦發生火災往往損失大、影響廣,因此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視,千萬不能疏忽大意。

  一、倉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組織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時,應向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進行消防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專職消防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意見。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倉庫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二、倉庫儲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m2,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m,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m,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

  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m。

  三、倉庫裝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

  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修理。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的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結束后立即拆除。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

  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防靜電的措施。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四、倉庫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m。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難燃硬塑料管保護。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單獨安裝電閘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

  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倉庫的電氣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

  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氣操作規程。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五、倉庫火源管理措施

  庫區應當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柴、打火機等。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

  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在庫區內使用火爐取暖,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安全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庫區以及周圍50m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六、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處寒冷地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對消防設施、器材采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處嚴禁堆放物品。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9

  一、總則

  1、為了保障倉庫貨物保管安全、提高倉庫工作效率和物流對接規范,特制定倉庫管理制度,以確保公司的物資儲運安全。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市場物流部門。

  二、貨物進出倉庫(實行兩級檢驗)制度

  (一)貨物入庫

  1、收貨后,辦理入庫手續時,倉管員必須對照貨物與采購單、提貨單所列的型號、數量或規格是否相符;對自己清點的.貨物進行自檢完畢后,將貨物與單據交與檢驗員進行再次檢驗核查;如發現型號、數量、規格不符,及包裝破損的,應做好相應記錄,并不遲于次日報送部門主管處理。

  2、入庫貨物明細(入庫單)必須由倉管員及檢驗員依次確認貨物驗收無誤后,由檢驗員把單據交給物流文員及時入庫。由系統生成進貨單后,交與檢驗員核對,再由倉管員及檢驗員同時確認簽字認可,做到帳、貨相符。

  3、若倉管員或檢驗員因工作失誤出現貨、單不符等問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該倉管員及檢驗員共同承擔。

  (二)貨物出庫

  1、倉管員應按照文員提供的出庫單認真核對出貨型號及數量。

  2、倉管員在確認出庫貨物的型號、數量無誤后,按出庫單所列型號進行配貨作業; 配貨作業完成后,同時把貨物及單據交與檢驗員進行再次檢驗核查;物料裝運前,倉管員應妥善處理裝箱、包裝等整裝工作,并將貨物集中至出貨區

  3、貨物出庫時, 倉管員及檢驗員雙方須同時在出庫單上簽字,并交由部門主管統一管理。

  4、若倉管員及檢驗員因工作失誤導致貨、單不符等問題,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均由該倉管員及檢驗員共同承擔。

  5、發放貨物時,要按照先進先出的順序原則出庫。

  (三)貨物盤庫

  1、文員:必須在每月月底前2天做好“庫存現量表”交與倉管員,并配合倉管員及檢驗員進行庫存盤點,確認庫存貨物與系統中的數據實際情況后,發郵件通知部門主管.

  2、倉管員:每月月底前2天進行盤庫,倉管員必須對存貨進行定期清查,確定各種存貨的實際庫存量,按照文員提供的“庫存現量表”進行庫存盤點,與電腦中記錄的結存量核對,并存檔盤點后的單據。

  3、檢驗員:協助倉管員進行每月盤庫,檢驗核查盤庫情況。

  4、盤庫完畢確認無誤后,倉管員及檢驗員雙方須同時在“庫存現量表”上簽字認可,并交由部門主管統一管理。

  三、貨物保管制度

  1、貨物入庫驗收后,按品種、規格、體積、重量等特征,堆放整齊、平穩,分類清楚,包裝外表要保持清潔,合理安排貨位;

  2、貨物堆碼做到科學、標準、符合安全第一、進出方便、節約倉容的原則,合理規劃倉庫空間,做到分區、分庫、分類存放和管理;

  3、倉庫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并保持倉庫環境衛生。

  4、倉庫所有人員不得擅自挪用、轉送倉庫內的任何物品,其他人員需要到倉庫借用貨物,必須持有相關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借條,才能讓其借走,該借條由倉庫主管保留至貨物歸還后,交借貨人自行銷毀。

  四、人員管理制度

  1、倉庫人員要加強對倉庫日常防火、防盜、防潮的工作,注意清潔衛生,定期實施安全檢查,每天下班前在關閉各種電器電源后,必須關閉電源的總閘,和門窗,以確保安全(傳真機電源除外

  2、非倉庫人員,未經同意,不準入內;任何進入倉庫的人員必須遵守倉庫管理制度;

  3、嚴禁在倉庫區域吸煙和使用明火,對違反此規定者將嚴肅處理。

  4、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代人打卡;上班時間內不得喝酒(包括午餐時間),在各自崗位上盡職盡責,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物流主管必須在每月底,將系統生成的考勤數據發送給人事經理。

  6、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交待的任務。

  7、倉庫人員在未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挪用、轉送倉庫內的任何物品

  8、本公司物流方面實現電腦化管理,所有貨物的入庫、出庫、庫存統計直接通過電腦系統完成。輸單員必須熟悉并熟練掌握本公司系統的運用,確保物流部門正常運作。

  五、物流部主管職責

  1、物流部主管必須以身作則,不得瞞報虛報物流部發生的任何問題。

  2、物流部主管負責該管理制度的細則解釋工作。

  3、物流部主管負責物流部所有人員在工作上的安排,所有人員如有異議,必須先遵守,再擇時向市場部經理或總經理反映。

  4、物流部主管必須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隨時完善和補充相應條款,并及時報送市場部經理,及抄送總經理備案。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0

  1、倉庫安全員主要負責庫房上下班、加班時的開門、關門,照明、電氣等電源的開關等工作。

  2、 倉庫安全員由各倉庫管理人員擔任,如遇請假,需交由其他庫房人員代執行,值班期間由值班人員負責,指定的值班人員履行安全員一切職責,臨時安全員需要報主管審批。

  3、 倉庫安全員每天早上9:00對門、窗、架柜、庫房設施等完好性的例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對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4、 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物料的擺放是否合理,發現不合格項要馬上處理。

  5、 下班時,檢查門、窗等是否關閉、上鎖,辦公設備、照明、電氣等電源是否關閉。

  6 、《倉庫安全自檢表》要求每天早晚各登記一次,要放在倉庫進門處附近位置,庫房主管、組長對表的填寫進行監督與檢查。

  7、非倉庫管理人員嚴禁進入倉庫儲存區域。

  8、物料人員在庫房物料交接區域內與倉管人員進行物料交接。

  9、送貨人員在卸貨區域內與倉管人員進行物料交接。

  10、對必須進入倉庫物料儲存區的相關業務人員,經庫房同意后、在《外來人員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并由倉庫人員陪同后方可進入,嚴禁攜帶與物料無關的物品進入,離開時在登記表中登記“離開時間”,如有攜帶物品,要接受倉庫人員的.檢查。

  11、對物料進行篩選、維修的供應商指派人員,在指定的接待區域進行,不得進行庫房物料儲存區域內。

  12、清潔人員只能在正常工作時間進入倉庫區域。

  13、進入倉庫區域的外來人員有義務接受倉庫員工的監督與檢查。

  14、倉庫主管、組長是庫區安全檢查的負責人,每天都要對庫區安全性進行抽查。 16發生安全事件,安全員和倉庫組長為第一責任處理人;對重大安全事件,責任人在知情后應馬上報部門主管處理,并保護好現場。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1

  鼎方倉庫管理條碼解決方案在倉庫管理中引入條碼技術,對倉庫的到貨檢驗、入庫、出庫、調撥、移庫移位、庫存盤點等各個作業環節的數據進行自動化的數據采集,保證倉庫管理各個作業環節數據輸入的效率和準確性,確保企業及時準確地掌握庫存的真實數據,合理保持和控制企業庫存。通過科學的編碼,還可方便地進行物品的批次、保質期等進行管理。

  一、倉庫條碼解決方案概括

  (1) 解決方案流程圖

  (2)解決方案流程解析

  1)對庫存品及其外包裝進行科學編碼

  根據不同的管理目標(例如要追蹤單品,還是實現保質期 /批次管理)對庫存品進行科學編碼,在科學編碼的基礎上,入庫前通過條碼打印機打印出庫存品和外包裝箱的條碼標簽。

  2)對倉庫的庫位和貨架進行科學編碼

  對倉庫的庫位和貨架進行科學編碼,用條碼符號加以標識,并在入庫時采集庫存品所入的庫位和貨架,同時導入管理系統 。倉庫的庫位管理有利于在大型倉庫或多品種倉庫種快速定位庫存品所在的位置,有利于實現先進先出的管理目標及倉庫作業的效率。

  3)使用掃描槍或手持數據終端進行倉庫管理

  使用掃描槍或手持數據終端進行分散采集相關數據,把采集的數據上載到計算機系統集中批量處理,有利于庫存的盤點和及時跟蹤查詢。

  4)數據的上傳與同步

  將現場采集的數據上傳到倉庫管理系統中,自動更新系統中的數據。同時也可以將系統中更新已后的數據下載到手持終端中,以便在現場進行查詢和調用。通過倉庫條碼解決方案可以幫助企業實現以下管理:基本信息管理,倉庫區管理,入庫管理,出庫管理,質檢管理,包裝管理,調配管理,統計分析。

  二、倉庫條碼解決方案具體描述

  (1) 進貨管理

  1)訂貨

  條碼打印機打印出庫位和貨架的條碼,并進行分類編排(其中包括類別、商品名稱、品牌、產地、規格等信息)。配送中心向供應商訂貨時,可以根據貨架和儲位上的條碼進行訂貨。

  2)收貨

  當倉儲中心收到從采購的商品時,可用條碼打印機大量打印出商品包裝箱條碼,作為該種商品對應倉庫內相應貨架的記錄。同時,對商品外包裝上的條碼進行掃描,將信息傳到后臺管理系統中,并使包裝箱條碼與商品條碼形成一一對應。

  3)入庫

  商品到貨后,計算機系統根據預先確定的入庫原則、商品庫存數量,確定該種商品的存放位置。計算機系統則根據商品的數量打印出條碼標簽,這種條碼標簽包含著該種商品的存放位置信息。然后在貨箱上貼上標簽,并將其放到輸送機上。輸送機識別箱上的條碼后,將貨箱放在指定的庫位區。

  (2) 庫存管理

  1)庫存盤點

  倉庫管理系統根據貨物存放倉位,貨架的進行品名、型號、規格、產地、牌名、包裝等進行分類,劃分貨物品種,并且分配唯一的編碼,通過手持無線終端,收集盤點商品信息。然后將收集到的信息由計算機進行集中處理,從而形成盤點報告。對于需要更新的條碼標識可用便捷式條碼打印機進行及時更新。

  2)移庫調撥

  商品以托盤為單位進行整理移庫、調撥時,通過電腦整理出移庫或調撥物品清單,用打印機打印出條碼標識,并在相關移庫或調撥物品和移庫托盤上貼上條碼。利用叉車將整理好的商品移動到計算機所指引的對象或庫位上。

  3)庫內加工

  給重新組裝包裝或重新加工產品打上條碼標簽,并實現計算機同步管理。

  (3) 出貨管理

  1)撿貨配貨

  配送中心在接到客戶的送貨要求后,將匯總各客戶的貨物需求信息,并分批通過條碼打印機打印出的揀貨條碼標簽。這種條碼包含有這件貨物要發送到哪一城市或街道的信息。分揀人員根據計算機打印出的揀貨單,在倉庫中進行揀貨,并在商品上貼上揀貨標簽(在商品上已有包含商品基本信息的條碼標)。

  2)裝箱

  將揀出的商品進行裝箱,用條碼打印機對包裝箱打印條碼標簽,這種條碼包含有商品到達區域的信息。再將貨箱送至自動分類機,在自動分類機的感應分類機上,激光掃描器對貨箱上貼有的條碼進行掃描,然后將貨箱輸送到不同的發貨區。

  3)出庫

  根據商務中心產生的提貨單或配送單,對出庫產品上的條碼進行掃描,并進行的出庫檢驗,生成可用于移動終端的數據文件。產品出庫時,要掃描商品上的條碼,對出庫商品的信息進行確認,同時更改其庫存狀態。

  三、倉儲條碼管理的優越性

  (1) 在倉庫管理中應用條碼技術,實現數據的自動化采集,去掉了手工書寫單據和送到機房輸入的步驟,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2) 解決庫房信息陳舊滯后的弊病。一張單據從填寫、收集到鍵盤輸入,需要一天或更長的時間。這使得生產調度員只能根據前幾天甚至一周前的庫存信息,為用戶定下交貨日期。

  (3) 解決手工單據信息不準確的問題(主要是抄寫錯誤,鍵入錯誤),從而達到提高生產率、明顯改善服務質量、消除事務處理中的人工操作、減少無效勞動、消除因信息不準引起的附加庫房存量、提高資金利用率等目的。

  (4)將單據所需的大量紙張文字信息轉換成電子數據,簡化了日后的查詢步驟, 工作人員不用再手工翻閱查找各種登記冊和單據本,只需輸入查詢條件,計算機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會查到所需記錄,大大加快了查詢速度。提高生產數據統計的速度和準確性,減輕匯總統計人員的工作難度。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2

  一、所有樓層倉庫,應設樓層安全員,負責各樓層倉庫的日常管理,特別注重防火、防盜、防潮、水問題。

  二、倉庫應建立完善的消防組織架構,明確各環節負責人和組員。

  三、所有物料、貨品,無論是新進出倉,還是二次進出倉,必須履行驗收入庫登記手續。

  四、倉庫應通風,照明良好,門窗完好,不漏雨,保持地面干燥。

  五、倉庫內應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工作需要進出必須登記管理,庫管人員離開時必須隨時鎖門。

  六、倉庫內外禁止吸煙,如特殊要求確要動用明火必須經倉庫(經理)主管以上批準,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七、倉庫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倉庫人員應會熟練使用。

  八、倉庫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應當在倉庫 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 的保險裝置。

  九、倉庫內不準人員住宿、休息,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

  十、貨品應分類存放,置放有序。應保持一定的'通道(庫位間距不小于1米,貨品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主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十一、倉庫管理員應根據貨品保管要求,采取適當的保存措施,確保貨品存儲環境(如溫度、濕度等)符合規定。

  十二、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化學危險品、以及其它液體。 十三、倉庫人員應定期檢查庫存貨品狀況,應定期組織盤查。

  十四、倉庫(經理)主管應對倉庫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工作要重點關注和執行,及時發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3

  1.目的:

  為了加強配送中心中西藥倉庫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財產安全,做好防火、防電、防盜、防機械安全事故、防資料信息泄密等預防工作,確保所儲存藥品質量穩定,避免藥品發生質量問題,特制定本規定。

  2.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3.范圍:

  物流配送中心所有倉庫。

  4.內容:

  4.1倉庫防火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1.1倉庫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2倉庫范轉不準吸煙、點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攜帶火種進入倉庫。

  4.1.3消防器材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4.1.4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貯存物品的名稱、危險特性、滅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維護,嚴格執行倉庫的有關制度。

  4.1.5倉庫應根據貯存物品的危險特性和數量,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并保持長期有效。

  4.1.6倉庫內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現場必須有人監督。

  4.1.7倉庫應定期每周檢查防火設施,做好《消防設施安全檢查記錄表》。

  4.2倉庫防電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2.1倉庫內除了固定的照明燈具外,不允許使用其他電器。個別存放特殊物資的倉庫確實需要使用抽濕、降溫、排風設備,應單獨設置。

  4.2.2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缺。

  4.2.3倉庫人員不準私自架設臨時電源線路。

  4.2.4倉庫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內,電源應設總閘和分閘。

  4.2.5倉庫的電線、電路改裝必須由相關專業電工人員進行操作。

  4.2.6倉庫管理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關掉電腦、風扇、空調、飲水機的電源開關方可下班離開。

  4.3倉庫庫存防盜、防資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3.1庫房防盜設施,防護欄、門、窗、鎖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檢查。

  4.3.2特殊藥品庫必須執人雙人雙鎖管理,并安裝防盜報警設備及安裝防盜報警系統并與當地公安局聯網。

  4.3.3倉庫系物資保管重地,非庫房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儲存作業區,儲存作業區內的人員不得有影響藥品質量和安全的行為。

  4.3.4倉庫范圍及倉庫辦公地點,不準會客,其他部門職工更不準圍聚閑聊,不準帶親友到倉庫范圍參觀。

  4.3.5因業務、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

  4.3.3.1進倉要有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倉。

  4.3.3.2凡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4.3.3.3進倉人員不準攝像、拍照。

  4.3.4倉庫無用的賬務單據要及時銷毀處理。

  4.3.5倉庫值班人員下班前應巡視庫房,消除隱患,關好門窗。

  4.4倉庫防機械交通安全事故基本規定管理;

  4.4.1配送貨車外出送貨必須遵守交通法則。

  4.4.2機動車輛要按法律要求定時機檢。

  4.4.3駕駛員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要求才能駕駛車輛。

  4.4.5廠內叉車駕駛員必須要持有叉車駕駛證。

  4.4.6叉車每天必須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表。《叉車點檢表》

  4.4.7發現叉車有異常問題,要及時提報維修。

  4.4.8除叉車司機外,其他倉管不得開動,所有倉管不得站在手動叉車上滑行。

  4.4.9貨車和叉車司機不得酒后、超速駕駛,搬運、卸貨必須輕拿輕放。

  4.5倉庫藥品儲存安全基本規定管理;

  4.5.1倉庫根據藥品的質量特性,按藥品性質進行分類、分批號儲存。

  4.5.1.1藥品與非藥品分庫存放。

  4.5.1.2性質互相影響容易串味的藥品亦分區儲存。

  4.5.1.3內用藥與外用藥應分庫或分區存放。

  4.5.1.4處方藥及非處方藥分區存放。

  4.5.1.5品名或外包裝容易混淆的品種,應分區或隔垛存放。

  4.5.1.6固體藥品、半固體藥品、液體藥品分開存放。

  4.5.1.7二類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藥品應專庫或專柜存放。

  4.5.1.8不合格品及退回品存放于專庫,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及時處理。

  4.5.2藥品堆碼規定管理;

  4.5.2.1按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整齊牢固堆垛五距,合理利用倉容,色標明顯。

  4.5.2.2五距:垛間距不小于10厘米;垛與墻的間距不小于30厘米;垛與屋頂(房梁)間距不小于30厘米;垛與地面的間距不小于10厘米;垛與照明燈間距小于30厘米.

  4.5.2.3貨垛堆碼須牢固、整齊、傾斜角小于15度,藥品不得倒置儲存。

  4.5.2.4對于包裝不牢固或過重的,不宜堆碼過高,以防下層受壓變形。

  4.5.2.5藥質較重、體積龐大而又不需久儲的藥品,應堆放在離裝卸地點較近的貨區,以便于搬運;藥質較輕者可堆放在中心貨區,可盡量堆高;若同種藥品規格相同而包裝箱體積大小不一,應將大件放在下層,小件放在上層。

  4.5.3藥品堆碼順序規定管理;

  4.5.3.1按藥品批號的順序分層堆垛,不允許不同品種、不同規格、不同批號的藥品存于同一貨位。

  4.5.3.2為保證藥品的先進先出,近期先出,易變先出,后進藥品的存放不得防礙先進藥品的出庫。

  4.5.3.3夏天每隔1個月,冬天每隔2個月,對所有藥品進行翻垛通風,即垛底藥品翻到垛面。

  4.5.5.4藥品距效期僅有1年時,由庫管員按月填報《效期產品催銷表》,催促銷售部加快銷售,以免過期損失。

  4.5.3.5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出庫使用,不得流入市場,及時填寫《不合格藥品報損審批表》報損、銷毀。

  4.5.4倉庫藥品儲存區域色標管理;

  4.5.4.1合格品——綠色;待驗品、退貨藥品——黃色;不合格品——紅色;

  4.5.5藥品的狀態標志規定管理;

  4.5.5.1藥品按《狀態標志管理程序》均應有合格、不合格、待驗等相應的狀態標志。

  4.5.5.2二類藥品,蛋白同化制劑及肽類激素藥品的專庫、專柜應設立對專用標簽。

  4.5.6特殊藥品儲存規定管理;

  4.5.6.1二類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藥品執行雙人雙鎖管理,專庫或專柜存放。

  4.5.6.2二類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藥品設立專用賬目,專人登記,定期盤點,做到賬物相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當地藥品主管部門。

  4.5.6.3藥品入庫前,應執行雙人開箱驗收、清點、雙人簽字入庫。

  4.5.6.4嚴格執行出庫制度,發貨時要有專人對品名、數量、質量進行核查,并有第二人復核,發貨人、復核人共同在單據上簽字。

  4.5.6.5由于破損、變質、過期失效,而不可供藥用的品種,執行《不合格藥品管理程序》。

  4.5.7倉庫庫存環境及衛生要求;

  4.5.7.1常溫庫:庫房的溫度控制在0—30℃內,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

  陰涼庫:庫房的溫度控制在不高于20℃,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冷庫:庫房的溫度控制在2—10℃內,相對濕度控制在35%~75%以內。

  4.5.7.2所存放物品無鼠咬、蟲蛀、吸潮、發霉等現象,

  4.5.7.3工作場所干凈衛生,無積灰、積水及其他雜物。

  4.5.7.4隨時檢查倉庫溫濕度,及時利用排風、降溫除濕設施,調節倉庫溫濕度,防止藥品吸潮、發霉。

  4.5.7.5進行庫房檢查,填寫《庫房巡檢記錄》。問題及時向倉庫主管及質量管理員報告。

  4.5.8根據藥品的儲存要求,按藥品性質進行分類儲存。

  4.5.8.1注射用藥品零散貨的儲存,有特殊儲存要求的除外,無特殊說明的統一按陰涼條件儲存,擺放在零散貨陰涼庫房內。

  4.5.8.2藥品的不同劑型,除單一品種的特殊要求外,常見劑型貯存條件如下:略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了加強物資存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身體免受損害,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物資管理場所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

  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執行部門:

  物資管理科。負責在日常工作中認真執行本制度。

  4內容與要求

  4.1物管科負責人對倉庫、罐區安全負全面責任。

  4.2物資儲存場所根據物品性質,分類存放,并在存放區域配備足夠、適宜的消防器材。

  4.3加強物資儲存場所防火、防汛和防盜的安全管理。

  4.4在倉庫、儲罐區,應設明顯的防火標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5確保各種壓力儲罐符合我國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安全附件必須完好無損。

  4.6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應設噴淋裝置,設施的電器開關應設置在防護堤外。

  4.7物品入庫須由物資管理員認真核對、檢驗入庫物品的規格、質量、數量。

  4.8物品的發放,應嚴格履行手續,認真核實。危險化學物品的發放,應嚴格控制,要建立明細臺帳,日清日結。

  4.9對危險物品的存儲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危化品入庫前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核對數量、包裝、危險標志,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9.2危化品的領取,應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經手人簽名后方可出庫,生產剩余料應及時退庫。嚴禁存放作業區。

  4.9.3進入危化品儲存區域的人員、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裝卸搬運危化品時應按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9.4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9.5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電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劇毒物品應單獨存放,不能與其它危險品同存一庫。劇毒品必須實行“五雙”(雙人、雙鎖、雙人收發、雙人記賬、雙人檢查)管理辦法。

  4.11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質不能與易燃物品存放一庫。

  4.12對于氣瓶的儲存必須遵循下述原則

  A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B空瓶與重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重瓶不得在陽光下暴曬,也不宜雨淋。盛裝性質相抵觸的氣體不能存放一庫。

  4.13遇水燃燒、易燃、自然等危險品不可在低洼倉庫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對于存放易燃品的庫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庫內,各級明火作業應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

  4.15倉庫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各種滅火的方法。

  4.16倉庫保管人員需嚴格執行《倉庫管理規定》,并填寫《車間領料單》、《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物資出門證》、《貨物裝卸證明單》記錄。

  5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管理規定》

  《防火、防爆及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6相關記錄

  《物資收發登記臺帳》

  《車間領料單》

  《車間產成品(半成品)接收單》

  《物資出門證》

  《貨物裝卸單》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倉庫物資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由倉儲部負責制定、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第二章倉庫安全保障措施

  第四條倉庫安全保衛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要求采取一切措施,提高警惕,防止事故的發生,保衛倉庫及儲存物資的安全。倉庫中必須安裝防盜監視、自動報警設備。倉庫應設置專門的安全人員,由其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衛工作。

  第五條設立安全保衛機構。

  (1)倉庫的保衛工作是倉庫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系到整個倉庫人員、財產及物資的安全。為了有效實施倉庫的保衛工作,企業應當根據倉庫規模的大小、倉庫作業的特點、所儲存物資的重要程度,成立專門的保衛組織,全面負責倉庫的保衛工作。

  (2)倉庫安全保衛組織的工作應該在本公司行政部的領導下進行,業務上受公安機關和上級保衛部門的雙重領導。

  第六條明確工作職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嚴防破壞盜竊事故,預防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維護倉庫內部的治安秩序,保證倉庫及庫存物資的安全。具體來說,倉庫保衛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做好警衛及保衛工作。

  (1)做好警衛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要負責倉庫日常的警戒,做好倉庫的守衛工作。

  ①守衛倉庫大門,掌握出入庫人員的情況,并對出入庫人員進行登記。

  ②阻止非倉庫人員進入倉庫,嚴禁火種、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被帶進倉庫。

  ③核對出庫憑證,檢查出庫商品與出庫憑證是否相符,并做好相應記錄。

  ④日夜輪流守衛倉庫,防范破壞活動,確保倉庫的安全。(2)做好保衛工作。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做好倉庫的防災工作,預防并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①對倉庫中的設施、人員及存儲商品的安全負責任,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倉庫的安全。

  ②負責在本倉庫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倉庫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③全面落實防臺風、防汛、防暑降溫、防寒防凍等工作,以保障倉庫及存儲物資的安全。

  ④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消防訓練和消防安全競賽。 ⑤積極完成上級領導和公安機關交辦的各項治安保衛工作。

  ⑥定期對倉庫的安全工作進行總結,提出改進意見。第七條倉庫安全管理員應遵守崗位職責,堅守崗位,文明上崗。

  (1)遵守崗位規范。安全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崗位規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①遵守作息時間。一是倉庫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守倉庫保衛制度,堅守崗位,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倉庫。有事外出時,必須請假并獲得批準。二是為保證安全管理員的休息,倉庫可設立專供安全管理員休息的保衛室,并采用三班輪休的方法。

  ②遵守檢查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員應熟悉倉庫的工作人員、證件和出庫手續,并嚴格按照制度進行各項檢查。一是對外來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對商品出庫憑證及出庫商品進行詳細核對。二是對倉庫安全進行定期檢查,并詳細記錄檢查情況。

  ③保護倉庫安全。倉庫安全管理員還要熟悉倉庫附近的社會情況和地形,當發現不法分子行竊、破壞時,應堅決制止,并及時報警抓捕。

  (2)做到文明上崗。安全管理員除了要履行自己的主要職責外,還要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員的文明崗位規范。 ①安全管理員當班必須著裝整齊、統一標識、儀容整潔、堅守崗位。

  ②安全管理員當班必須熱情服務、舉止文明、禮貌待人、語言規范。

  ③安全管理員要文明站崗執勤,及時指揮車輛、人員的進出,保持倉庫通道暢通,停車擺放整齊。 ④安全管理員必須保持保衛室的清潔。

  ⑤保衛室不得兼作其他場所,不得放置無關物資,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保衛室內閑談。第三章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第八條安全管理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倉儲部安全保衛的各項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汛、防工傷事故等工作。

  第九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墻、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

  第十條庫區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私自挪用。

  第十一條非倉庫管理相關人員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庫房,對不聽勸阻者,記下工牌號碼,上報有關部門,按過失處理。

  第十二條各種危險品及易燃品、易爆品等嚴禁進入庫區。

  第十三條倉庫區域內嚴禁煙火和明火作業,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按安全保衛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做好來賓登記工作,嚴禁夜間留宿。特殊情況須報公司行政部保衛科備案。

  第十五條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關閉水、暖、電源的開關,鎖好門窗,消除一切安全隱患,上班后如發現庫房內有被盜跡象,要保護現場,并盡快通知相關部門。應急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倉庫安全責任

  1.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3.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貨物,嚴禁堵塞消防門及消防器材。

  4.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5.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0.5米。

  6.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7.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不準住人。

  8.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確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實倉庫溫度、電源安全管理責任和24小時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0.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12.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13.庫區范圍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14.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二、倉儲部門經理安全責任

  1.倉儲部門經理是倉庫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經營管理的倉庫安全生產負責,重點加強倉庫消防安全、貨物安全、貨物裝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范。

  3.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

  4.認真落實倉庫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倉庫消防安全、防汛、防白蟻、防盜等工作,嚴禁在倉庫儲存限類貨物。 5.做好防臺風、防汛、防火工作,定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6.做好員工安全培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宣傳,強化員工安全意識。

  7.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檢查重點包括:倉庫結構安全及衛生狀況、庫區消防安全、庫區安全用電情況、叉車安全技術、現場作業規范等,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 8.認真落實責任區的安全器材配備及檢查,確保消防系統正常運作。嚴禁煙火,安全用電,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10.落實公司叉車使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叉車等裝卸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車容車貌、安全技術良好。 11.制定并落實叉車裝卸和貨物搬運操作流程,確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12.要求員工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定,實行電梯安全使用監督制度,避免電梯超載、撞擊。

  13.落實進出倉庫車輛的捆綁、苫蓋和其他安全規范監督。

  三、倉庫管理員安全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

  2.倉管員是所在庫區的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范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庫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做好庫區周圍的禁煙和防火管理,負責每月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并認真填寫《消防器材檢查卡》。

  3.庫區范圍嚴禁明火作業,如特殊情況需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申請,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4.必須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貨物,按規定留出安全通道,嚴禁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貨物,對超限貨物設置圍欄,并做好安全標識。

  5.按規定做好安全隱患巡查工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隱患,并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6.確保安全用電,離開倉庫時必須關閉庫區內照明設施,庫區內嚴禁使用生活電器設備。杜絕在倉庫私自亂拉電線和安裝照明設備,對于外來客戶因工作需要臨時拉線用電時,需報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確保用電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7.認真落實現場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及時制止并報告違章作業行為。

  8.不得隨意帶人進入倉庫,對需進入倉庫辦理業務的外來人員要實行登記制度,并要求來訪人員不得明火、不得隨意走動、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范圍發生火災或受臺風暴雨襲擊,應按照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統一部署,采取防范措施,積極參加抗災搶險,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10.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相關調查處理工作。四、倉庫防火管理規定

  1.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防火安全作為倉庫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覺執行“四抓”即:抓隱患、抓苗頭、抓措施、抓效果。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區域內嚴禁吸煙,倉庫配套的休息間嚴禁煮食。 3.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準超負荷用電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禁止亂拉臨時線,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5.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7.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與保障部檢修。 8.下班時做到人走燈滅、關窗、鎖門。

  9.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人員,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 10.每月檢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在消防卡進行登記,對不合格的滅火器及時報告更換,確保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清潔、完好。

  11.倉庫內嚴禁點燃明火和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五、貨物安全管理規定

  1.貨物必須按照“五距原則”堆放,并按貨物包裝提示安全堆碼,貨物擺放要分類、整齊、穩定、限高。 2.對包裝材料穩定性較差的貨物、包裝有鋒利菱角的貨物、疊層且偏高的貨物要設圍欄,警示標牌。 3.禁止貨物堵塞消防設施及消防通道。

  4.防止白蟻,倉庫要定期進行白蟻防治檢查和消殺,倉庫所有工作人員都有對出入庫的貨物進行白蟻檢查,嚴禁有白蟻的貨物出入庫房。

  5.切實做好庫區內的防盜工作,確保倉庫門窗緊固有效,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對進入倉庫操作人員或其他檢查人員采取登記制度,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必須鎖上倉庫大門,倉庫大門不準隨便交與他人保管。

  6.在雨季和臺風季節到來前,檢查倉庫大門、窗戶是否緊固,墻體、屋頂是否有穿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庫區內準備好繩子、蓬布等防風、防汛工具,同時,要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臺風來襲,安排人員巡邏值班,發生險情隨時報告并組織搶險,確保庫內人員、財產安全。六、貨物裝卸安全規定

  (一)叉車司機安全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會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持證上崗,自覺遵守操作流程,防止發生裝卸安全責任事故。

  2.愛崗敬業,不斷學習,提高叉車操作技能。愛護設備,做好叉車的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做好作業前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叉車安全技術隱患。杜絕叉車帶病作業。 3.文明裝卸,愛護貨物,確保裝卸作業安全。

  4.杜絕發生因車輛停放不穩定而盲目作業引發的安全事故。

  5.杜絕叉載超高、超寬、超長貨物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 6.杜絕發生盲目操作而撞擊損壞電梯安全責任事故。 7.嚴禁把叉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車輛,杜絕用叉車搭載如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叉車設備。

  8.嚴禁酒后駕駛叉車,杜絕疲勞作業,休息時間不要沉湎于網絡、麻將。

  9.嚴格遵守庫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公司應急救援行動。

  (二)叉車作業規范

  1.叉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并獲得叉車操作資格,并通過體檢和視力測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過程要確保“三不傷害”。

  2.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包括叉車剎車系統、方向系統、輪胎、叉臂平衡、燈光、升降及門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僥幸作業。

  3.嚴禁酒后駕駛叉車,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行為。

  4.杜絕利用叉車設備載運任何人員,杜絕用叉車門架載運貨物,不準用單一叉臂撬載貨物,不能把叉車交給無操作資格的人員操作。

  5.作業前必須根據貨物包裝規格調整叉臂長度、寬度,并確認叉臂平衡固定。

  6.作業前確認車輛停靠穩定、車輪有三角墊、貨物包裝正常穩定,方可進行裝卸作業。

  7.控制安全行駛速度,空車行駛不準超10公里/每小時;叉載貨物行駛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時,行駛過程應抬高叉臂離地面20-30公分,叉臂后傾15度。

  8.在出入庫門、通道及交叉口時,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原則,在作業區門口放置安全提示牌,并減速慢行,鳴笛警示。

  9.在進出倉庫門和集裝箱箱門及其它狹窄地帶作業時,應注意避免碰掛周邊設施及人員。叉載貨物進入電梯要注意觀察,不得撞擊電梯,不得在地面和電梯內調整貨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時,上坡載貨時需要叉車正向行駛,下坡應倒車行駛,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杜絕在坡道臨時停放叉車。

  11.杜絕叉載超高貨物,裝載貨物影響視線時,應倒車運行或專人指揮引導。

  七、進出庫區人員及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1.庫區保安人員對來訪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審核,確認有正常來訪目的且無攜帶危險物品后方可放行;對離開庫區的人員、車輛要核查驗放,對提貨車輛憑出門條核對驗放。

  2.保安人員引導外來車輛有序進入庫區,監督外來車輛慢速行駛。

  3.要求提交貨車輛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車輛,嚴禁堵塞消防通道,確保道路暢通。

  4.保安員及倉庫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提交或司機的管理,要求司機對停妥車輛熄火,嚴禁司機在庫區范圍隨便走動,嚴禁司機在車底休息,防止司機在庫區抽煙,隨意大小便、亂丟垃圾,對違反上述規定者,給與批評教育和警告,對情節嚴重的給于500元罰款,并報告公司與對方單位進行交涉。 5.加強庫區范圍消防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或人員攜帶或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物流基地;嚴禁任何人員在禁煙區吸煙,庫區范圍嚴禁生火或明火作業,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

  6.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檢查庫區范圍的電線路,嚴防因水浸,蟲噬,自然老化等,及時更換老化電路、開關;嚴禁在物流基地超負荷用電,杜絕在倉庫違規使用電烙鐵、電熨斗、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

  7.加強安全宣傳與教育,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8.做好庫區的安全保衛,積極采取防盜措施,確保24小時巡邏值班,在庫區內配備監控器、報警器和必要的防爆工具。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6

  1、物品驗收

  (1)倉管員對采購員購回的物品無論多少、大小等都要進行驗收,并做到:

  ①發票與實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不相符時不驗收;

  ②發票上的數量與實物數量不相符,但名稱、規格、型號相符科按實際驗收;

  ③對購進的食品原材料做到不鮮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對購進的物品已損壞的不驗收。

  2、入庫存放

  ⑴驗收后的物資,除直撥的外,一律要進倉保管;

  ⑵進倉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⑶堆放要有條理、注意整齊美觀,不能擠壓的物品要平放在層架上;

  ⑷凡庫存物品,要逐項建立登記卡片,物品進倉時在卡片上按數加上,發出時按數減出,結出余數;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3、保管與抽查

  ⑴對庫存物品要勤于檢查,防蟲蛀、鼠咬,防霉爛變質,將物資的損耗率降到最底限度。

  ⑵材料會計或有關管理人員也要經常對倉庫物資進行抽查,檢查是否帳卡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4、領發物資

  1.領用物品計劃或報告:

  ①凡領用物品,根據規定必須提前做計劃,報庫存部門準備;

  ②倉管員將報來的計劃按每天發貨的順序編排好,做好目錄,準備好物品,以便取貨人領取。

  2.發貨與領貨

  ①各部門各單位的領貨一般要求專人負責;

  ②領料員要填好領料單(含日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用途等)并簽名,倉管員憑單發貨;

  ③領料單一式三份,領料單位自留一份,單位負責人憑單驗收;倉管員一份,憑單入帳;材料會計一份,憑單記明細帳;

  ④發貨時倉管員要注意物品先進的先發、后進的后發;

  3.貨物計價

  ①貨物一般按進價發出,若同一種商品有不同的進價,一般按平均價發出;

  ②需調出以外的單位的物資,一般按原進價或平均價家手續費和管理費調出

  5、盤點

  5.1倉庫物資要求每月月中小盤點,月底大盤點,半年和年終徹底盤點;

  5.2將盤點結果列明細表報財務部審核;

  5.3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6、記帳

  6.1設立帳薄和登記帳,帳薄要整齊、全面、一目了然;

  6.2帳薄要分類設置,物資要分品種、型號、規格等設立帳戶;

  6.3記帳時要先審核發票和驗收單,無誤后在入帳,發現有差錯時及時解決,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帳;

  6.4審核驗收單、領料單要手續完善后才能入帳,否則要退回倉官員補齊手續后才能入帳;

  6.5發出的物資用加權平均發計價,月終出現的發貨計價差額分品種列表一式三份,記帳員、部門、財務部各一份;

  6.6直撥物資的收發,同其他入庫物資一樣入帳;

  6.7調出本企業的物資所用的管理費、手續費,不得用來沖減材料成本,應由財務部沖減費用;

  6.8進口物資要按發票的數量、金額、稅金、檢疫費等如實折為單價人民幣入帳,發出時按加權平均發計價;

  6.9對于發票、稅單、檢疫費等尚未到的進口物資,于月底估價發放,待發票、稅單、檢疫費等收到、沖減估價后,在按實入帳,并調整暫估價,報財務部材料會計調整三級帳;

  6.10月底按時將材料會計報表連同驗收單、領料單等報送財務部材料會計;

  6.11與倉管員校對事物帳,每月與財務部材料會計對帳,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7、建立檔案制度

  7.1倉庫檔案應有驗收單、領料單和實物帳薄;

  7.2材料會計的檔案有驗收單、領料單、材料明細帳和材料會計報表

  倉庫物資管理細則

  1.倉庫的倉管人員應嚴格檢查進倉物料的規格、質量和數量,發現與發票數量不符,以及質量、規格不符合使用部門的要求,應拒絕進倉,并立即向采購部遞交物品驗收質量報告。

  2.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必須填制“商品、物料進倉驗收單”,倉庫據以記帳,并送采購部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物料經驗收合格辦理進倉手續后,所發生的一切短缺、變質、霉爛、變行等問題,均由倉庫負責處理

  3.為提高各部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辦理領料的有關手續;

  4.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或“內部調撥憑單”,經使用部門經理簽名,再交倉庫主管批準方可領料;

  5.各部門領用物料的下月補給計劃應在月底報送倉管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送倉管部。

  6.物料出倉必須嚴格辦理出倉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或“內部調撥單”,并驗明物料的規格、數量,經倉庫主管簽署,審批發貨。倉庫應及時記帳及送報財務部一份

  7.倉管人員必須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白條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

  8.倉庫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以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帳、物、卡三相符。

  9.倉庫人員應定期盤點庫存物資,發現升溢或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盈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領導批準,據以列表,并報財務部一份

  10.為配合供應部門編好采購計劃,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人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采購部、財務部各一份。

  11.各項材料、物資均應制定最底儲備量和最高儲備量的定額,由倉管部根據庫存情況及時向采購部提出請購計劃,供應部割據請勾數量進行訂貨,以控制庫存數量。

  12.倉管部因未能及時提出請購而造成供應短缺,責任由倉管部承擔。如倉庫按最底存量提出請購,而采購部不能按時到貨,責任則由采購部承擔。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企業安全保衛的各項規章制度。倉庫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防火、防盜、防汛、防工傷事故的出現。

  2.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做到制度上墻、責任到人、逐級把關、不留死角,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宣傳教育在前的原則,堅持部門責任制。

  3.若庫區配備消防器材和工具應按企業內部規定執行,不得私自挪用。

  4.嚴禁各種生活用危險品、車輛、油料、易燃品進如庫區。

  5.倉庫區域嚴禁煙火和明火作業,確因工作需要動用明活,按企業有關安全保衛規定執行。

  6.加強用電管理。建立班前班后檢查記錄制度,做好交接檢查的詳細記錄。

  7.加強對企業內美、窗、鎖的管理,出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及時采取措施。末班人員下班后,將鑰匙交到保衛部門,方可離去。

  8.做好來賓登記工作,嚴禁夜間留宿。特殊情況須報廠保衛部備案。

  若因違反以上各款規定而造成物品損失,按企業有關規定處理。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7

  1、材料倉安全管理

  (1)倉管人員應嚴格執行物資管理各項制度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自然災害事故“四防”工作。

  (2)倉庫范圍內嚴禁煙火,不準攜帶火種進倉。

  (3)物資出入應做到存量、帳、物卡、資金“四對口”,庫內必須整齊、清潔。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檢查,離開倉庫時要關鎖門、窗,切斷電源。

  2、備品、備件倉安全管理

  (1)備品、備件倉內,嚴禁煙火。

  (2)倉內的備品、備件應按不同類別分開存放,特別是不同化學性質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應分倉或分區單獨存放。

  (3)倉庫內不準閑雜人員進入。

  (4)員工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持單交倉管員領取,不得進入倉內。

  (5)倉內要注意通風良好,溫度不宜超過30℃。

  3、儲罐區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室內儲存必須通風良好,室內溫度不宜超過30℃,室內必須有干濕計、溫度計,隨時測量室內濕度和溫度。

  (2)露天貯罐夏天要有降溫措施,地面溫度太高,要定時噴淋。

  (3)遠離火種、熱源、倉儲區及工作現場嚴禁煙火。

  (4)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采用防爆電器,開關設在倉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裝堆垛不宜過大,應留墻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檢查走道。

  (6)人員在倉內應注意穿戴防護用品。

  (7)儲罐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并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工作人員嚴禁穿釘鞋上班。

  (9)按照防雷規定倉儲區每年要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裝或卸車時應注意流速,流速不應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8

  管理制度

  (1)'五雙'制度。'五雙'即雙人保管、雙把瑣(匙)雙本賬、雙人發貨、雙人領用。

  (2)出入庫登記制度。無論何人進出庫區都須詳細登記。

  (3)安全檢查制度。檢查有分工,職責明確,記錄詳細,及時整改

  (4)清點帳物制度。保管員每周清點,保衛和物資部門每月清點,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5)禁止吸煙制度。進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機動車入庫,排氣管必須帶上火星熄滅器。禁止拖拉機進入庫區。

  (6)安全操作制度。搬運裝卸及堆裝易爆物品必須輕裝,輕卸,輕拿輕放,嚴禁摔摜撞擊,開箱應使用不會產生火花的.工具,并應在專門的發放時間內進行。

  倉庫保管人員的’一日三查’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倉庫的保管人員'一日三查',即上班后、當班中、下班前檢查。查垛碼是否牢固,查包裝是否滲漏,查電源是否安全,查庫內溫度,在雨雪天時候有雨雪進入庫房等。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9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獨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后,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范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范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進倉。

  8、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0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衛生工作,切實保障廣師生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制訂安全衛生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如下:

  一、負責安全衛生教育的政教處、負責安全衛生工作檢查的。總務處必須重視安全衛生工作,把此項工作放在講的高度來認識,配合學校抓好安全衛生工作,做到安全衛生工作萬無一失。

  二、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定期對學生、家長進行安全衛生教育。

  三、政教處做到每天對衛生工作一小查,每周對安全衛生工作一查。總務處堅持每周對學校建筑設施、供水、供電設備檢查一次,每遇到風、下雨、下雪天氣,臨時增加檢查次數,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采取措施。

  四、堅持每天檢查學校環境衛生的同時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認真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五、要求全體師生增強安全意識,注意觀察發現學校各種異常現象,如果發現,立即同學校領導取得聯系。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1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因此制定了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起來閱讀學習以下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于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

  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二十二條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現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視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準、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即行廢止。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2

  管理制度

  1、物資倉庫為防盜、防火重點部位,嚴格落實治安崗位責任制。

  2、管理人員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請人代崗,有事外出或下班離庫要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

  3、張貼防火警示標志,配足滅火器材。管理人員必須能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定期進行電器線路檢查。

  4、各類物資材料應按品種規格和性能堆放整齊。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不得混存。

  5、公司庫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應按明火作業管理要求執行。

  6、庫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7、我公司儲存商品實行分類、分區儲存,區與區間距不小于1米,區與墻間距不小于0。8米,區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建筑設計須符合防火規范的規定。

  8、嚴禁將性質相互抵觸、串味和滅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庫房內要設立醒目標志,標明儲存商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3

  1、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

  2、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設火爐、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蠟燭、不準易燃物品或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貨場堆放要留墻距、柱距、頂距、垛距、燈距,堆放要整齊劃一。

  3、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高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容器,不準穿帶釘的鞋進入庫內,在要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4、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必須裝置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風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停留和清爐。進入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裝置。

  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閃點在45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時,在夏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4

  第一條倉庫管理員必須每天檢查庫區溫濕度計是否適宜貨物儲藏溫度、庫區內產品擺放是否規范、打包工具是否齊全、輔料是否在規定區域!有任何意見或者問題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二條必須保持庫房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在通道、出口、放置或周圍堆放物品!

  第三條在明顯的地方設立醒目的“嚴禁煙火”標志,倉庫作業操作電、氣焊應嚴格隔離;嚴禁在庫區范圍內吸煙、使用電爐等,初犯者行政部對其進行思想教育,三次以上重犯者實施開除,如由此引起火災事故,公司有權追究當事人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四條對進入庫區的人員進行嚴格的管理,非庫區工作人員如因業務工作需要入庫,必須先做好出入庫登記,在倉庫負責人或倉庫管理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

  第五條進入倉庫的任何人員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管理員有責任提醒進入庫區的其他人員遵守其安全規定。

  第六條應根據庫區以及貨物情況對裝卸搬運工作提出指導意見,防止出現事故。行政部負責人員支持,庫房負責人負責指導流程及操作標準。

  第七條在物資管理過程中,必須做好貨物信息的保密工作,沒有客戶方的允許,不得將貨物的信息泄露給無關人員。

  第八條倉庫負責人及倉庫管理員必須保管好倉庫鑰匙,不得私自將鑰匙交他人使用。

  第九條下班前,倉庫管理員必須關好庫區門窗、關閉電源。

  第十條對已發生的一切大小事故,嚴肅認真的進行處理,分析事故原因,使大家受到教育,提出并落實防范措施。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5

  1.目的

  我公司是重點防火單位,必須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濟南市有關消防規定而制定,嚴格執行:“關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確保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適用范圍有限公司

  3.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總經理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生產部經理為副組長,財務部經理、各車間主任、行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生產經營一起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序

  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各車間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入廠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煉員工的消防技能。

  4.4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志和事故照明設施。

  4.6車間內嚴禁吸煙,點火,吸煙可到吸煙室或其余指定地點,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設備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閉電閘,迅速離開著火地點。

  4.11各車間分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車間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每月對班組、機臺、車間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現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廠、車間、班組、機臺要形成一張嚴密的安全防火網絡,哪個部門和環節出現問題將嚴厲追究。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消防設施檢查記錄表》和《防火安全檢查記錄表》。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6

  1、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碼放。

  2、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應穿管保護,電源開關應設在庫房外,庫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3、庫房內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

  4、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子、熱得快、電熨斗、電烙鐵等表面熾熱的.電器。

  5、庫房內禁止存放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置在專用的獨立庫房內,嚴禁帶火種進入庫房。

  6、庫房內不準設置辦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庫房內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8、配備消防器材應符合要求。

  9、庫房管理人員,每天上、下班前進行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時才能離崗。

  10、物品不宜碼放過高,以免倒塌傷人。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7

  1、庫房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庫房安全制度,嚴禁將火種帶入庫內,無關人員不準隨意進庫。

  2、庫房人員實行全天值班制度(周六、日除外),并經常巡回檢查庫內安全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清除。

  3、易燃、易爆物品,如煤油、油漆、香蕉水、汽油等,不能與其它物品混放在一起,做到勤檢查,嚴防隱患。 4、庫房內應有防火、防盜設施。

  5、定期整理倉庫,保持庫內清潔、整齊,要注意開門通風,及時檢查翻曬物品,防止霉變、蟲蛀。

  6、每月及時將入庫單、領物單匯總,做部門分類賬,報給會計。

  7、在每個季節交換前,及時做到充分準備工作,以免脫節,主動做好被服交換、周轉工作。

  8、定期檢查倉庫安全設施,庫內不準會客吸煙,庫內配置防火、防盜設施。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8

  一、倉庫日常管理

  1、倉庫保管員必須合理設置各類物資和產品的明細賬簿和臺賬。原材料倉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材料的性質、用途、類型分明別類建立相應的明細賬、卡片;半成品、產成品應按照類型及規格型號設立明細賬、卡片;財務部門與倉庫所建賬簿及順序編號必須互相統一,相互一致。

  2、做好各類物料和產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各類庫存物資定期進行檢查盤點,并做到賬、物、卡三者一致。對重要防汛工具,如柴油發電機組、電機、割草機等,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核對并記錄,如有變動及時向財務部門映,以便及時調整。

  3、各單位必須根椐防汛任務及倉庫庫存情況合理確定采購數量,并嚴格控制各類物資的庫存量,有條件單位逐步實行零庫存;倉庫保管員必須定期進行各類存貨的分類整理,對存放期限較長,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貨,要按月編制報表,報送分管領導及財務人員,財務物資部門對本單位的各類不良存貨必須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加以處理。

  二、入庫管理

  1、物料進倉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庫手續;如屬回用物資應憑回用單辦理入庫手續,拒絕不合格或手續不齊全的物資入庫,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2、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物資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物資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資一律作待檢物資處理放在待檢區域內,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一律退回,放在暫放區域,同時必須在短期內通知經辦人員負責處理。

  3、入庫物資在未收到相應發票前,倉管員必須建立貨到票未到材料明細賬,并根據檢驗單等有效單據及時填開貨到票未到收料單,在收到發票后,沖銷原貨到票未到收料單,并開具材料票到收料單,月底將貨到票未到材料清單上報財務。

  4、收料單的填開必須正確完整,供應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并與發票單位一致,如屬票到抵沖的,應在備注欄中注明原入庫時間。收料單上必須有保管員及經手人簽字,并且字跡清楚。

  三、出庫管理

  1、各類材料的發出,原則上采用先進先出法。根據工程技術人員制定的施工計劃,做到限額發放。

  2,領料人員必須持有主管領導鑒字的`領料單,方可領取。領料員和倉庫保管員應核對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狀況,核對正確后方可發料;倉管員應開具領料單,經領料人簽字,登記入卡、入帳。

  四、報表及其他管理

  1、倉庫保管員在月末結賬前要與財務部門做好物料進出的銜接工作,各相關部門的計算口徑應保持一致,以保障防汛物資核算的正確性。

  2、必須正確及時報送規定的各類報表,收付存報表、材料耗用匯總表、積壓物資報表等,并確保其正確無誤。

  3、庫存物資清查盤點中發現問題和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相應處理。如屬短缺及需報廢處理的,必須按審批程序經領導審核批準后才可進行處理,否則一律不準自行調整。發現物料失少或質量上的問題(如超期、受潮、生銹、老化、變質或損壞等),應及時用書面的形式向有關部門匯報

  五、保管員工作職責

  1、保管員必須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公私分明。努力學習、鉆研業務知識,做到四懂二會:懂汽、規格、型號、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識,懂業務手續,懂消耗規律;會保管維護,會利廢節約代用。

  2、準確地做好材料進出倉庫的帳務工作和各種報表。

  3、嚴格按照材料的驗收要求做好材料驗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堅決不予驗收。

  4、認真做好倉庫材料的分類擺放和保管工作。

  5、認真做好倉庫安全防范及倉庫衛生工作。

  6、保管員必須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及時準確地記好物資賬目,隨時映庫存變化情況,在規定時間內辦好核算、結賬和有關報表。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倉庫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實。

  3、倉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酒店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倉庫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需進入倉庫的人員,在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入倉登記手續,并要有倉庫人員陪同。嚴禁自進倉。進倉人員工作完畢后,出倉時應主動請倉管人員檢查。

  3、倉庫內不準會客,不準帶人到倉庫范圍參觀。

  4、倉庫不準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或部門的物奇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試用試看倉庫商品物資。

  6、倉庫范圍內不準生火,也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進倉人員不得攜帶火種進倉。

  8、倉庫應定期檢查防火設施的使用實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保證主通道有一定的距離,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2、倉庫內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名稱。

  3、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及時維修。

  4、物品入庫時要防止挾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物品堆積時間較長時要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熾熱產生自燃。

  4、倉庫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9

  1.加強消防管理,嚴禁倉儲罐區有明火現象的發生,嚴禁煙火。

  2.保護消防器材設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狀態。

  3.倉儲罐區的各種設備必須專人使用、專人管理。

  4.各儲運車輛必須停穩后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掛接地靜電導鏈,操作中必須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員不準離開。

  5.加強罐體安全維護,日常要觀察罐體、管線是僻腐蝕穿孔、滴漏,如有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及時向上級匯報。

  6.為保證安全,倉儲罐區必須限量存放物料。天氣炎熱時,必須打開噴淋設施,保證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8.倉儲罐區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9.不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其崗位。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3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為落實倉庫安全工作,制訂以下制度:

  2. 危化品儲存安排要按其性質,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嚴禁互為禁忌的危化品混存。

  3. 儲存量及儲存安排應按GB15603—1995的規定。

  4. 危化品入庫后應按養護制度認真養護。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阻聚劑)短缺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5. 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6. 外來人員進入庫區前必須交出所帶火種,嚴禁把火種帶入庫區。提貨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倉庫內,由倉庫發貨員負責發貨。

  7. 進入庫內的運輸車輛必須經檢驗合格,并有防火裝置。入庫應登記,出門時需經核對后放行。

  8. 人員、貨物出入庫,應嚴格遵守出入庫制度。

  9. 本庫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防火制度,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10. 根據儲存的危化品特性和倉庫條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劑,以及火災監測、報警裝置。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31

  1 .目的和范圍

  為了加強對倉庫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責任事故,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倉庫的安全管理。

  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危險化學品庫保管負責對庫存物資入庫、貯存和發放的整個過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4.2.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3.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4.4.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公司《倉儲管理程序》進行。

  4.5.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4.6.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4.8.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4.9.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4.10.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5 .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記錄

  6.1安全檢查記錄。

  6.2出入庫記錄。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32

  紡織工業的原料、成品倉庫(包括庫房和露天貨場)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點。根據國務院《消防監督條、例》和批準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國發[1981]160號通知等有關法規,對紡織企業和專業的原料、成品倉庫(以下簡稱原成庫)的防火安全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第一條、企業和專業倉庫,必須嚴格貫徹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原成(供銷)科長和倉庫負責人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防火、安全工作列為倉庫管理的首要任務,認真做好。廠長、經理(包括分管倉庫的副廠長、副經理)和專業倉庫主任,對原成庫的防火、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應經常到原成庫檢查、督促。

  第二條、企業和專業倉庫,要建立健全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全體倉庫工作人員和警衛人員都是義務消防員。義務消防隊在業務上受專職消防隊(員)的指導。專職消防隊(員)每季最少應組織一次倉庫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技術的訓練和演習,并制訂庫區滅火作戰方案,使義務消防隊成為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消防隊伍。

  第三條、原成(供銷)科長和保衛科長每月應分別對倉庫工作人員和警衛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組長每天要開好班前、班后安全會。分配到原成庫的新工人應認真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過消防技術訓練,懂得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技能。

  第四條、分管原成庫的廠長、經理應每月組織一次原成(供銷)、保衛、安技、消防等有關部門到庫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落實整改措施,限期解決。

  第五條、原成庫應采取分片包干負責的辦法,做好庫區和庫內的清整潔工作,及時清除雜草、雜物,經常檢查安全情況。

  第六條、倉庫工作人員下班后,庫區的防火工作由值班警衛人員負責。倉庫管理員(班、組長)和夜間值班警衛人員要做好上、下班的交接驗收,下班時要對庫房逐一檢查封庫。

  倉庫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下班后由值班警衛人員保管。

  第七條、庫區應設警衛人員晝夜值班,并設有報警裝置。夜間值班警衛人員每班最少2人,每隔一小時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做好記錄。保衛科要檢查巡回制度的執行情況,列為警衛人員評獎、晉級的考核條、件。

  第八條、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進入庫區。庫外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庫區時,必須佩帶臨時工作證,外單位人員進庫區聯系工作,上級機關來庫檢查,除佩帶臨時工作證外,應由倉庫人員陪同。庫外人員進庫區一律都要登記。

  第九條、庫區工作人員不得使用臨時工,警衛人員不得安排老、弱、病、殘人員擔任。

  第十條、外單位(如棉、麻供應站和商品檢驗部門等)在原成庫內工作的職工,必須遵守企業安全制度,違反安全制度而又不接受批評改正的不準進入庫區。

  第十一條、庫區、庫內不得存放原料、成品、下腳以外的其它物資。

  第十二條、任何人進入庫區,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和其它易燃物品。入庫處應有明顯告示,警衛人員要對進入庫區人員提示,違者要嚴肅處理。

  第十三條、原成庫不得做為它用,露天貨場內不得建筑其它房屋。

  第十四條、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應增建相應的原成庫,并與擴建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原成庫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新建、改建原成庫以及在庫區附近新建建筑物,必須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批準和驗收,否則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十六條、庫區應建圍墻。應與生活區和其它區域隔開。

  第十七條、倉庫工作人員辦公室和休息室一般不應設在庫區內。如設在庫區內,則不得與庫房連接,更不得設在庫房內;并嚴禁在庫房內住人和搭設可燃材料的擱層。

  第十八條、庫房、露天貨場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煙囪高度超過30米時,其間距應按煙囪高度計算。現有距離不足者必須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第十九條、庫區嚴禁搭建易燃棚。庫用電瓶充電室應設在庫區外的安全地點。

  第二十條、庫區應裝設避雷裝置。避雷裝置應符合水利電力部《電氣設備接地裝置規程》和《電力設備過電壓保護設計技術規程》等規定要求。

  第二十一條、庫區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如確因工作需要,在離庫區30米以內進行明火作業時,必須經保衛科、倉庫負責人審查,企業領導批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專職消防員在場監護。作業結束后,應徹底消滅火種,經認真檢查,方可離開現場;值班警衛人員要加強巡回檢查,防止死灰復燃。

  第二十二條、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庫房。如進入庫區,必須安上防火罩,減速行駛,排氣管的一側不準靠近可燃物,停車后應立即熄火,倉庫要派人監護。

  第二十三條、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在開進庫區站臺前,應安上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站臺內清爐和停留。倉庫要派人監護,直至機車駛離庫區。刮大風時卸車,必須加強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條、庫房內不得裝設電源線和電器裝置,更不得架設臨時電線。庫內照明應采用投光燈采光。搬運、吊拉、提升用的機動車輛,應用電瓶供電,并裝有防止迸出火花的安全裝置。

  第二十五條、庫區動力電源未改電瓶以前,庫內用電的電源應在庫外安裝插座,用四芯膠皮軟線接人庫區,使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線應敷設在不易碰撞擠壓的地方,不能有接頭,并嚴禁使用塑料線和再生膠軟線。電線上和電閘、插座下不準存放原料成品。

  第二十六條、庫區電線一般應設地纜線,不宜架設架空線。如暫時采用架空線,應該在庫棚和貨垛的外側通過,架空線下禁止堆垛。高壓架空線與倉棚、貨垛的間距不小于15米,電線桿高度超過10米時,其間距不小于電線桿高度的一倍半。

  第二十七條、庫區嚴繞使用行燈,一般不要架設臨時電線。如必需架設臨時電線時,應經倉庫負責人、保衛科、安技科審查,廠長批準。臨時線最多使用一個星期,使用期間有專人管理,在倉庫工作人員離庫時,必須隨時切斷電源。

  第二十八條、工廠和專業倉庫的區域內,運輸原成品的通道上空,架空電線必須離地面5米以上,吊拉、支撐要牢固,防止斷線。

  第二十九條、庫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有專人負責,每周至少應進行一次徹底檢查,每年至少應進行二次絕緣搖測,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不良等情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經修復驗收后再啟用。

  第三十條、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過安全負荷。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33

  由于煙花爆竹產品具有高度燃爆危險的特性,倉庫區為儲存重地,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制定本制度:

  1、倉庫保管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

  2、 嚴禁在庫區內動火、抽煙;嚴禁在庫區內或周邊安全防護距離內試放煙花爆竹產品。

  3、 嚴禁在庫房內臨時拉線用電照明;嚴禁在庫房內用鐵器清理垃圾。

  4、 嚴禁酒后進入庫房;嚴禁將火具帶入庫房。

  5、 嚴禁兒童進入庫區玩耍;未經批準,嚴禁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庫區。

  6、 進入庫區的車輛必須加戴防火罩。車輛在裝卸時必須熄火。

  7、 進入倉庫,接觸煙花爆竹產品人員,必須觸摸靜電接地裝置,導出身上的靜電;嚴禁穿戴釘底鞋,易產生靜電的化纖衣物;嚴禁在庫房內打手機等。

  8、作好進出庫區人員登記,進入庫區人員必須將身上攜帶的火種交給門衛暫管。

  9、在c級倉庫內嚴禁存放a級產品或半成品。

  10、 嚴禁在庫區非危險建筑內存放煙花爆竹產品。

  11、 倉庫內產品堆放要符合規范要求:堆垛間的通道距離不小于0.7米;運輸主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45米;成箱產品堆垛高度不應超過2.5米;嚴禁過量儲存 超高堆放等違規堆放。

  12、 嚴禁在庫房內封、啟包裝箱、裸露、破箱的煙花爆竹產品應及時更換包裝或作銷毀處理,嚴禁在倉庫內長期儲存。

  13、庫區內煙花爆竹的運輸、裝卸、堆放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嚴禁野蠻裝卸。

  14、庫房內溫度超過35℃時,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15、庫區內的消防、防雷、防靜電已及報警等安全設施不能隨便移動、損壞、必須保證處于正常有效狀態。

  16、倉庫四周嚴禁堆放雜物或搭建任何建筑,必須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17、庫區內不能種植小麥、玉米、大豆等產生干秸稈的植物。

  18、必須保持庫區內及周邊的經常性巡查,及時清除倉庫周邊的樹葉、干草、植物秸稈等易燃物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34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產品、設備免受火災危害,保衛公司財產安

  全及公司員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以及有關消防安全規定,結合公司倉庫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倉庫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 公司倉庫貯存著大量產品,是防火重點區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

  全工作擺到首位,與各項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第四條 倉庫部門領導對所屬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倉庫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

  及時反映到公司,切實加以整改。如對已經發現的火險隱患熟視無睹,對防火工作指揮不當,造成火災事故,應當追究主管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五條 倉庫部門領導為倉庫防火負責人,建立安全小組,倉庫負責人為安全小組負責人,并確定一名保管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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