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考核管理制度(通用3篇)
服務考核管理制度 篇1
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的考核制度
為激勵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積極做好本職工作,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考核對象:
全體在職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
2.考核內容:
(1)員工的考核內容由從事物業安全服務管理的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實際工作制訂,并報物業安全服務管理部備案。
(2)各部門經理、主任的考核內容由物業安全服務管理部制訂。
3.等級評定:
根據考核得分評定為優、良、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
4.考核程序:
(1)各部門由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員工考核工作,并將考核情況報物業安全服務管理部備案。
(2)考核工作須定期、按時進行,原則上每月考核1次。
(3)每年12月由物業安全服務管理部對全體在職員工進行年終考核,考核標準同各部門制訂的標準。
服務考核管理制度 篇2
一、考勤次數及規定:
1、本學期課外考勤將采用校園一卡通。考勤從第4周—15周,每周刷卡次數不限,按累計次數計數。
2、本學期考勤總次數為35次,其中早操15次、課外活動20次,兩者不能互相替代。不滿35次,則在體育總分中扣分,每缺一次扣除1分。
3、每天可最多刷卡3次(即早操1次,下午課外活動1次,晚鍛煉1次),下午同一單元只記入1次課外活動。
4、本學期中長跑、立定跳遠(男:25米往返;女:20米往返)、仰臥起坐(女:腹背肌各20次)、引體向上(俯臥撐)(男:引體20次或俯撐40次)為必鍛項目,各不得少于2次。中長跑:男生1200米在6ˊ30"以內,女生800米在4ˊ30"以內;其它必鍛項目必須先慢跑400米后再進行。
5、參加體育社團、協會活動,根據出勤情況可給予加章(最多12次),參加院系組織或校內的體育競賽活動,根據出勤次數由下系教師負責加章(最多14次),兩者最多累加14次。所有加章次數均記入課外活動的總次數,不作為早操次數。
二、早操規定:
1、每周一至周五早上6:30—7:00
南區:體育中心田徑場,慢跑二圈(800米)后到考勤點刷卡。
本部:從宿舍慢跑至相輝堂,繞草坪逆時針跑一圈后到校史館門口考勤點刷卡。
2、早操、課外活動不準騎車、代人刷卡、抄近路、穿皮鞋(拖鞋、涼鞋)等,如有違規,教師當場填寫違規登記表(學生簽字認可)并在手持機中記一次違規,事后將違規登記表由值班教師交李海霞老師備案。
3、學生違規一次將在體育學期總分中扣2分。
三、課外活動:
1、南區體育中心田徑場:中長跑、立定跳遠、引體向上(俯臥撐)(男)、仰臥起坐(女)。
時間:周一至周五下午15:20—16:45
2、南區:乒乓房、健身房、籃、排球、羽毛球、網球。
時間:一、三、四、五下午15:20—16:45
3、本部:籃、排球北區:健身房、乒乓房。
時間:周一、三、四、五下午15:20—16:45
4、晚間鍛煉:南區每周一、三、五晚上18:00—21:00項目:乒乓房、健身房
北區體育館每周二、四晚上18:00—21:00項目:乒乓房、健身房、羽毛球。
5、北區體育館二樓有氧健身操: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0:00。
6、周六、周日
南區:乒乓房、健身房,
北區體育館:乒乓房、健身房、羽毛球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晚上18:00—21:00
服務考核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1.某公司的目標是發展成為“中國____領域領先的____服務商”;
2.為全面了解、評估各部門和員工的工作績效,培養優秀人才,提高工作績效,并使公司每位員工始終朝同一個目標努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范圍
凡某公司及所屬分公司員工均需考核,適于本辦法。
三、考核原則
1.公平、公正。
2.進行考核面談,使考核結果得到被考核者的認可;
3.目標管理考評委員會負責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考核并輔導,使其按有效的目標計劃開展工作。
四、考核目的
1.使改進工作,提高工作績效。
2.獲得晉升,調崗的依據。
3.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
4.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
5.是員工降職、降薪、直至被公司淘汰的依據。
五、考核時間
1.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轉正)考核、月度經營考核、年度經營考核及專項考核等四種。
2.每月5日之前對公司全體員工上月工作進行考核,當月7日之前公布考核結果。
3.公司于每年1月1日-15日內組織各部門對員工舉行年終考評一次,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4.考核時間若逢節假日,依次順延。
5.公司因特別事項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六、考核機構
公司成立專門的考評委員會負責執行目標管理考核。
七、考核內容
1.工作指標考核:占考核權重的40%,是對工作任務結果的評價,由直接屬上級對下屬員工進行考核。直屬上級根據部門當月工作計劃分解到部門內每位員工,每月按工作任務量平均每項考核分值,并隨時對員工提供績效輔導,對員工表現進行記錄。
2.行為指標考核:占考核權重的20%,主要對員工工作過程和方式和日常綜合表現的評價。主要考核指標為作息考勤、辦公紀律、組織行為、環境維護、團隊意識和職業素養6個方面進行考核,每項指標分值5分。
3.公司經營業績考核:占考核權重的40%,根據公司當月經營銷售任務完成情況對全體進行打分,計算方法為:當月實際完成業績/當月計劃銷售任務×100%×40分=當月經營業績考核得分。本部員工考核根據全國分公司總完成業績比例評分,各分公司根據所在分公司完成業績比例進行評分。
4.對行為考核內容評分一律為1-5分(5分、4分、3分、2分、1分:考核成績優秀最高評為5分,不能達到要求的最低評為1分),考核人需依照下屬員工的實際工作完成情況及表現給予分數。
5.公司全體員工每天必須有工作日志反饋給直屬上級,經理級以上員工每周必須有工作總結,全體員工每月必須做工作總結。有效的績效管理應達到下面的目標:
a.直屬上級必須每天、每星期、每月指導和督促員工,而不是等到實際考核的那一天。
b.在考核期內,為員工提供有效而直接的反饋信息,并對員工的優秀表現表示認可。
c.把員工表現好的地方以及需要改進的地方清晰而準確地傳達給員工。
d.激勵員工,使員工朝著經理及公司對他們的要求方向發展。
e.建立下一階段的發展目標,明確新項目的.目標和發展方向。
f.業績與獎勵(薪酬/提升/發展機會)相結合。
八、考核形式
1.各類考核形式有:
a.自我評定與總結;
b.部門考核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面談,以保證考核結果的公正性;
c.直接上級評核。
2.各類考核辦法有:
a.查詢記錄:對員工每天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b.書面報告: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c.重大事件。
d.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九、考核程序
1.行政部根據工作計劃,提前通知各部門考核時間、周期及考核對象,員工月度考核通常在5日前完成對上月的工作考核。
2.被考核者提交書面自我總結與評定。
3.直屬上級通過與被考核者進行面談,對直屬下級工作指標進行評核并進行打分。
4.行政部根據被考核員工各項行政記錄對員工行為指標進行評分,被考核員工分管領導進行核定
5.考評委員會結合各項意見最后要求被考核者作口頭述職報告該評分為最終得分。
6.全體員工的績效考核最后均須考評委員會主任簽字,否則為無效考核。
7.考核結果存入行政部員工檔案。
8.目標管理結果跟進:
a.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b.需要改善的方面;
c.工作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d.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e.目標管理考核結果跟進由行政部及員工分管領導負責。
十、試用考核。
1.新進員工試用期至少1-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
2.試用期員工一律參與公司的目標管理考核,試用屆滿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3.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4.本項考核由試用員工直屬部門領導會同行政部考核定案;
5.試用員工考核不合格,直屬領導認為有必要延長試用的,最多不超過30天。
十一、考核結果及效力
1.考核結果要向本人公開,并留存于員工檔案。
2.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a.決定員工職位/或薪酬升降的主要依據;
b.員工每月績效工資及專項獎懲與考核結果掛鉤,未參加考核不發放該項工資;
c.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d.決定是否對員工予以解聘、續約或晉升。
3.考核評定結果分為a優秀(90-100分)、b合格(70-89分)、c較差(69分以下)三個類別,并與員工當月月薪總額中績效工資部分掛鉤,計算方法為:實際考核得分×100%×績效工資總額;
4.績效工資總額由行政部統一控制。
5.員工的年度綜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為基礎,由直接上級給出綜合判斷。綜合判斷的結果將與該員工的年底獎金掛鉤。具體情況如下:
a.月度考核結果相應的分值,a優秀:2分;b合格:1分;c較差:0分。由12個月的累計分數確定對該員工的綜合評判。
b.累計分數≥等于18分者,年度為a;
c.累計分數<18分,≥12分者,年度為b;
d.累計分數<12分者,年度為“c”;
e.年度考核結果為較差,予以調整崗位和薪酬或解聘;
f.月度、年度考核時,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核成績不得列為優秀:
a.請假(不包括公假)合計天數超過人事規定的請假天數者;
b.有曠工記錄者;
c.本年度受警告以上處分未抵消者。
十二、分公司考核管理
1.分公司總經理考核由投資管理部會執行;
2.實行垂直管理的員工考核由總部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3.其他崗位人員考核參照本制度執行,由分公司綜合部執行。
十三、年度考核
1.有下列情況者不得參加年度考核。
a.試用人員;
b.復職未滿3個月或停薪留職者;
c.當年被記過以上處分者。
2.員工每個月考核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前提依據,考核角度主要為歷史考核記錄、行為指標和工作指標;
3.考核緯度:歷史(每月)考核記錄占50%,民主測評占25%;直屬上級測評占25%(附《年度考核表》);
4.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其加減工資的重要依據,符合以下所列條件者,工資將作相應調整:
a.連續9個月超過10個月考核結果為a,可申請加薪;
b.連續6個月或累計9個月考核結果為c,予以降職、降薪或解聘;
5.年度優秀評選:
a.公司每月進行一次優秀員工評選,本部和各分公司總共評選出一名優秀員工(根據當月考核結果,各項考核指標結果為a方可評為優秀員工),除通報表揚外,當月予以一次行性加薪獎勵;
b.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優秀員工評選,本部、各分公司分別評選一名優秀員工(評選辦法另定),除通報表揚外,公司予以一次性獎勵。
6.年度考核效力:
a.全公司同級別崗位人員年度考核得分排在第一名者,可申請加薪;
b.公司全體人員年度考核總分在50分以下的,予以解雇;
c.總監/副總監崗位年度考核得分排最后一名者,予以降職或解雇,連續二年年度考核得分排倒數第二名者,予以降職或解雇;
d.全公司普通員工年度考核得分排在最后5名者,予以解雇。
7.考核獎懲另見公司《公司獎懲條例》
十四、考核申訴
對考核結果存有異議者,在考核結果公布一周內提交書面報告至行政部,由行政部予以答復,總經理辦公會為仲裁機構。
十五、附則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由行政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
制度范本企業行政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