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邏車管理制度(精選3篇)
巡邏車管理制度 篇1
一、車輛定義:
本規定車輛是指在校園區域內行駛的專用車、納入特種設備管理范圍的車輛。
二、服務對象:
1、行動不便的師生進出校園時使用(禁止出校);
2、領導參觀校園時使用;
3、老師搬運東西進出校園時使用;
4、學校社團大型活動有需要時使用。
三、使用要求:
1、本車限于校園內道路使用,未經學校總務處批準,不得將車輛駛出校區;
2、使用時需要提前到物業中心申請并經校領導批準,聯系電話:;
3、電動巡邏車需要學校指定的駕駛員駕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駕駛;
4、駕駛人員必須熟讀“使用說明書”,熟悉說明書中指出的技術參數、操作機構、功能、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守則,了解維護保養常識,意充電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5、按車輛載定人數駕乘,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校園內行駛速度應控制在道路限速范圍內(10km/h),車輛行駛盡量避開人員集中活動區,如遇到學生上下課集中流動,車輛應慢行或繞道行駛;
6、轉向時,需開啟轉向燈,倒車時,駕駛人員要注意車后是否有人、行李或其他障礙物,防止發生事故;停車人離開前必須確認制動閘已拉上,車門已鎖上,方可離開;
7、駕駛人員要愛惜車輛,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保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件靈敏可靠,技術性能良好,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8、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貨物時,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批準,按指定的路線行駛;
9、車輛充電時要注意安全用電,防止超負荷,并應事先檢查充電器及連接電源線是否完整良好,導線、插頭破損及時更新修復,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10、車輛使用完畢后,停放于成美樓地下車庫制定地點,車輛鑰匙必須由專人保管。
四、事故報告和責任:
1、校園發生車輛或人員事故,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和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2、違反以上各項規定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事故責任人承擔,并追究車輛保管人、安全責任人責任。
五、本辦法自20xx年5月15日起生效。
六、本制度由學校總務處負責解釋。
巡邏車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充分發揮和利用電動巡邏車快速高效的作用,切實提升安全防范效果,特對各服務中心電動巡邏車的管理作如下要求:
1、電動巡邏車由各服務中心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指定人員需保險生效員工。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
2、電動車的使用者需由服務中心指定,使用者需按照使用說明正確使用,上崗前保持清潔,保持車輛良好的使用狀態和車容車貌;
3、使用者交接班時,電動巡邏車列入交接范圍,車況交接情況需記錄在值班記錄上,出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車輛管理者。當班安全班長對本班電動巡邏車使用情況負責,安全負責人最終承擔管理責任;
4、電動巡邏車嚴禁私用,不允許指定使用者以外的人員使用,非當班人員不得私自使用電動巡邏車,特殊情況需使用時,由安全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5、電動巡邏車只得用于園區巡邏、巡視期間不得駛出規定區域,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在園區內不得鳴笛;
6、電動巡邏車巡視期間,巡視人員需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行駛,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夜間駕車必須穿著反光衣,確保安全文明行車;
7、使用者在車輛停止前進時需下車將車靠邊停放;與人交流時需下車,不得坐在車上與對方交流;
8、巡邏時間及巡邏路線由各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9、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損壞等要及時上報,不得私自處理或隱瞞不報;
10、車輛不得違章攜帶與值勤巡視無關的人員和物品;
11、指定駕駛以外的員工私自使用,自行承擔后果。
12、本辦法即日起執行,請遵照執行,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視情節對當事人按日常考核辦法處理。
巡邏車管理制度 篇3
巡防制度是杜絕學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辦法,為了確保學校的絕對安全,學校建立了24小時校園巡邏制,并安排校內教職工配合保安人員輪換巡邏。具體制度如下:
1、學校實行晝夜24小時巡邏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自離崗或私自讓他人替崗,嚴禁進行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任何活動。定時對自己負責的范圍進行巡邏,細致地檢查每—個角落。
2、值班巡邏人員要按時到崗,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崗,不脫崗,保證值班巡邏工作正常、連續運轉。未處理完的當班事務,要給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內巡邏工作,特別加強對學校重點部位的巡邏查看。放學時間巡邏,要注意查巡各樓層、各處室,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設備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白天巡邏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校園正常秩序,清理校園、校道的擺賣攤點及其他無關人員,嚴防社會閑散人員進校滋擾。夜晚巡邏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好各棟教學樓、辦公樓及各場館的公共設施、財產和物資的安全,保護好師生員工宿舍區、生活區的安全。在巡邏中,要清理在校園內閑雜人員,密切注意盤查、詢問各種可疑人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學校。
4、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能及時報警。
5、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于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斗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6、隨時完成處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任務。
7、對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