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篇)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學生乘車安全管理,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我校學生乘車管理制度。
一、學校
1、加強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同時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
2、嚴格落實學校門口、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在學生放學的集中時間,安排師生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并做好值班記錄,把路口值勤情況,路段巡查情況納入學校全員管理,列入對學生、班級及教師的目標考核。
3、凡用于學生接送的車輛,必須由教育和公安車管部門確認,并簽訂《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書》,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4、認真統計乘車學生人數,科學規劃接送學生的路線,合理協調接送學生數額。
5、定期召開車主會議,組織車主學習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指導建立健全車主自律制度和獎懲辦法。
6、定期組織車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的安全栓查。
二、車主
1、車主及駕駛人須嚴格執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各項法律法規,服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的監督。
2、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3、嚴禁聘用不具備駕駛客運車輛資格的駕駛人,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齡。
4、嚴禁私自拆除或增加車輛座位,嚴禁無牌無證或報廢車輛從事接送學生的服務活動。
5、車主及駕駛人在出車前,必須保持車況良好,專車專用,不得從事營業性運輸,要做好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查、修復,配備、配齊車輛安全設備。車主及駕駛人保證不帶病行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駛,不無證駕駛;行車時,不違法上下客、不超載、不超速、不人貨混裝、不搭載違禁物品。
6、接送車必須配有隨車監護管理人員,要有專人到校園內帶領乘車學生乘車,確保學生出校門后乘車過程中和上下車過馬路時的安全。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未成年學生
三、學生
1、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要乘坐經學校審核,各項手續齊全的車輛;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摩的、三輪出租車及其他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機動車輛。
2、按指定班次和站點上車、下車,不遲到、不搶車,等車停穩后,按先低年級后高年級的秩序排隊上車、下車,上下車時,不擁擠、不推拉,自覺接受駕駛人員和隨車管理人員的調度。
3、注意乘車安全,坐穩并拉好扶手,不把頭、手伸出窗外。
4、保持車廂環境衛生,不吃零食,不亂扔垃圾。發揚互助友愛精神,主動照顧小同學和暈車同學。
5、自己保管好書包和隨身攜帶物品,做到不亂放,雨天帶傘須放在座位底下。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學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開學前與建筑承包商肖玉成一起現場落實的施工地封閉設置是否完好,(如:電線架空、固定;鋼筋分類堆放,材料取運應該避開學生路徑高峰時段等),發現問題立即協調解決。
2、進校門與到食堂間路段,每天各排一名值周教師監管學生的進出,維護學生安全通行。
3、每周升旗時間后,由值周教師、行政值周、班主任負責組織進行一次學生通過施工場地的安全演練。
4、各班要隨時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做到每日放學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過往工地的注意事項。
5、行政值周、值周教師要隨時留心和檢查封閉設置的完好性,發現問題立即向學校報告。
6、經常與承包商溝通,要求建筑工人在材料取用、車輛開動、停放地的選擇等方面都要考慮到有利于行人安全,特別是學生安全。
學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學校應將制度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2.學校應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的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或因組織活動需要調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長。
4.學校某處的確有安全隱患的。應向相關部位書面告示。并由教師救教育學生不得擅入危險區域。
5.學生未正常到校上課的。班主任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末到校原因。
6.學校需建立學生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了解學生身體情況,合理安排其活動量。
7.班主任在新學年開始時應向監護人了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應如實說明情況。并附醫院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提出需要減輕活動量的個體要求,班主任負責做好書面檔案,并書面通知有關課程的老師。
8.各學科老師組織教學中有責任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適當調節和控制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學生的活動量。
9.學生在學校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時。所有現場或知情教職工和學生都有進行緊急救護和報告學校的責任。
10.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在場的老師和學生應該立即護送被傷害者到校保健室醫療,情況嚴重者須立即送醫院,或者撥打120電話求助,同時知情師生立即向班主任、救務處報告,情況嚴重時立即報告校長。
11.班主任、救務處、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后。應該首先安排被傷害學生的救護醫療和通知監護人,然后調查事發的經過和主要原因。救務處負責學生一般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傷害事故校長參與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應該按照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
12.學校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協助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