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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4-04-03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精選34篇)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安全員取得聯系,必須經得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施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綜合部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養:

  (一)廠區內各指定點的消防器材均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對于各種滅火器,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值班記錄表》。

  (三)布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九)消防設施不足時,綜合部負責人應填寫《設備申購單》,有總經理批準后,由采購部負責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十)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2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現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動控制功能的系統,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無損狀態。

  (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3

  一、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1、每月對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閥門啟動檢查1次.

  2、每月對消火栓泵遠距離啟動按鈕和消火栓檢測1次.

  3、水帶、水槍完好率每半年檢查1次.

  4、每半年對室內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檢查、保養1次.

  5、噴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顯區分標志.

  二、消防安全疏散系統

  1、安全疏散指示標志、事故照明燈每季全部檢查1次.

  2、每日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1次.

  3、對應急廣播每月測試1次.

  三、消防設施其它方面

  1、對配置的移動式滅火器材每天檢查,每月清潔、保養1次.

  2、對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后,認真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3、及時修復故障和損壞的消防設施.

  4、檢查情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匯報.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4

  1、石油產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滲漏和易聚集靜電荷的特性;

  2、 站內嚴禁煙火;

  3、 站內嚴禁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

  4、不準在站內檢修車輛;

  5、不準敲擊鐵器和加油設備;

  6、嚴禁在加油站現場穿、脫和拍打化纖服裝;

  7、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木制容器內灌裝汽油;

  8、所有機動車輛必須熄火加油;

  9、不準攜帶危險品進站;

  10、 站內禁止用手機。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5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不得將室內消火栓箱封閉,并應定期對消火栓進行試壓、試水,凡發現箱門無手動緊急開啟裝置、栓體銹蝕、水管霉爛或漏水,水帶及水槍缺少或消火栓無水等問題,要限期整改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和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情況,應記錄齊全。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6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0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10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1m。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7

  1.總則

  正確配備開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工作所需的所有儀器設備,并對其使用、維護及狀態標識進行受控管理,保存其相關記錄,是公司確保所有儀器設備的技術性能滿足檢測工作的必要手段。

  2.職責

  2.1技術負責人負責儀器設備的申購、停用、報廢的技術審核。

  2.2公司總經理負責儀器設備的申購、停用、報廢的批準。

  2.3檢測部門負責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護、修理。

  2.4綜合室負責儀器設備的采購、驗收、建檔、標識等日常管理,固定資產的建帳。

  3.儀器設備要求

  3.1公司根據開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工作的技術依據正確配置儀器設備,確保儀器設備完全滿足檢測技術依據的要求。一般地,公司配置儀器設備應符合:

  (1)功能應覆蓋技術依據要求的全部項目;

  (2)測量范圍和準確度滿足檢測依據要求;

  (3)正常開展檢測和保證檢測環境條件的輔助設備(如電源、車輛等)應齊全并滿足檢測要求;

  (4)應配備自動化程度高,可靠性好的儀器設備。

  3.2當由于某種原因缺少某些檢測設備,但僅限于使用頻率低、價格昂貴或特定的檢測設施設備,可以租借用公司控制以外的檢測設備,但必須確保這些設備能符合本公司設備控制的要求。

  3.3未經定型的專用檢測儀器設備,需提供相關技術單位的驗證證明。

  4.設備使用與維護

  應確保所有儀器設備得到正確的使用和維護:

  (1)使用說明書不夠詳細,不足以指導操作儀器設備的,應編制《儀器設備操作規程》。

  (2)儀器設備使用者應按照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或儀器設備的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設備,并做好儀器設備的使用登記工作。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做到專人使用、專人維護。

  (3)儀器設備管理員負責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精密貴重和影響檢測結果的主要儀器設備應由管理員制定定期維護和保養計劃并按時實施,有關設備的維護信息應記錄在“設備的維護計劃”上。

  (4)對檢測結果有重要影響的測量設備應制定校準計劃,并按計劃實施校準溯源。

  (5)儀器設備使用過程中出現過載,或由于操作不當或設備示值不穩定、顯示結果可疑的,檢測人員應立即停止使用,分析原因。若由此導致對檢測結果造成影響,公司對這種影響進行追溯,并采取措施對檢測結果予以糾正,無法糾正的,應向委托方說明。

  (6)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或通過校準、檢定證明其有缺陷的,應立即報批停用,并粘貼停用證,加以醒目標識或轉移至非檢測場所,以證明其被有效地隔離,直到設備修復且經檢定、檢測或校準證明其性能良好為止。儀器設備停用期時嚴禁用于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或進行與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工作有關的活動。(7)應根據本公司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工作和儀器設備的特點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設備控制程序》,檢測室對儀器設備的處置、搬運、使用應嚴格執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設備控制程序》。

  5.儀器的標識

  5.1用綠色、黃色或紅色標志來分別標識儀器設備的合格、準用、停用狀態。

  5.2經檢定、測試或校準證明儀器設備性能符合要求。不必檢定、測試或校準,經檢查功能正常(如計算機、打印機),或無法檢定、測試或校準,經比對驗證其性能符合要求的儀器設備均用合格證(綠色)標識。

  5.3測試或校準證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內符合要求或降級使用的儀器設備用準用證(黃色)標識,并明示其限用范圍。

  5.4已損壞,或經檢定、測試或校準不合格,或超過檢定周期,或暫不使用的儀器設備用停用證(紅色)標識。

  5.5儀器設備申購由檢測部門提出,技術負責人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

  5.6儀器設備采購、驗收由綜合室組織實施。

  5.7儀器設備由綜合室按統一方式編號。

  5.8儀器設備使用、保管、維護、修理由儀器設備使用部門負責。

  5.9儀器設備停用、報廢由部門提出,技術負責人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

  6.儀器設備的采購及管理

  6.1公司對儀器設備和標準物質的申購、審查、采購、驗收、編號、登記、發放、使用、檢定/校準、標志管理、維護保養、停用、不合格處理、修理、降級、報廢、技術檔案制定了管理規定,詳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設備控制程序》,保證所有儀器設備和標準物質得到有效的控制。

  6.2綜合室建立公司儀器設備臺帳,儀器設備臺帳應包括儀器設備名稱、數量、編號、量程、設備狀態、保管人、存放地點、儀器設備類別等內容。

  6.3綜合室保存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有意義的所有儀器設備和標準物質檔案,檔案應包括如下內容:

  (1)儀器設備或標準物質名稱和型號規程;

  (2)制造廠名稱;

  (3)出廠編號和公司儀器設備編號;

  (4)到貨日期;

  (5)目前存放地點;

  (6)到貨時狀態;

  (7)使用說明書和維護說明書;

  (8)校準、檢定證書;

  (9)最近校準、檢定日期及下次校準、檢定日期;

  (10)使用、維修、報廢、更換的歷史情況。

  7.支持性文件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設備控制程序》。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為強化加油站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明確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站內檢查與主管公司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提高檢查效果,逐步實現檢查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加油站。

  3、職責

  3.1綜合性、季節性、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由站長負責,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實施。

  3.2專業安全檢查由加油站上級部門派遣專業人員負責或加油站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檢查組負責。

  3.3節假日安全檢查由站長負責,由當班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

  4、工作程序

  4.1加油站安全檢查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檢查計劃,并填寫《安全檢查計劃表》,建立《安全檢查臺賬》。

  4.2編制各種類型安全檢查表,并且評審通過后,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并且每年評審修訂一次安全檢查表,填寫《檢查表評審修訂記錄》及《檢查表問題整改記錄》。

  4.3加油站應根據生產情況開展的計劃性和臨時性自查活動,主要分為綜合性檢查、日常檢查、季節性以及節假日前后檢查和專項檢查等形式。

  (1)綜合性檢查:即對加油站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行為、安全生產狀態進行全面檢查、考核或評價,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為重點。公司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油站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填寫《綜合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2)日常檢查分崗位操作人員巡回檢查和管理人員日常檢查。崗位操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行日常檢查。填寫《日常安全檢查記錄表》。

  (3)季節性檢查由各業務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系統相關人員進行,是根據當地各季節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并填寫《季節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4)節假日檢查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設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重點要害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同時還要對加油站附近企業,居民用火、燃放煙花爆竹等,進行聯防檢查。在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等)前后進行安全防火大檢查。填寫《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表》。

  (5)專業性檢查主要是對生產工藝設備、安全裝置、監測儀器、廠房建筑及防火防爆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及在裝置開、停工前、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轉等時期進行。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主要是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構建筑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監測儀器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檢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并填寫《專業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6)其他檢查編制其他檢查安全記錄表,通過審核,批準后,填寫存檔。

  4.4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要采取臨時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預案,確保經營安全,必要時采取臨時停業措施。

  4.5安全檢查表由安全員負責編制,報主管領導審批;每年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檢查表進行評審和修訂。

  4.6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5、相關記錄

  《綜合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AQBZH—JL/11—1

  《日常安全檢查記錄表》 AQBZH—JL/11—2

  《季節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AQBZH—JL/11—3

  《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表》 AQBZH—JL/11—4

  《專業安全檢查記錄表》 AQBZH—JL/11—5

  《安全檢查計劃表》 AQBZH—JL/11—6

  《安全檢查臺賬》 AQBZH—JL/11—7

  《檢查表評審修訂記錄》 AQBZH—JL/11—8

  《檢查表問題整改記錄》 AQBZH—JL/11—9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加油站動火管理,防止事故發生,依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關于工業動火安全管理辦法》,參照《石油庫動火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加油站的爆炸危險區域或火災危險區域內,使用各種直接或間接明火施工作業的都稱之為加油站動火。主要包括以下作業:

  1、使用電焊、錫焊、焊割等;

  2、使用噴燈、火爐、液化氣爐、電爐及明火照明等;

  3、燒烤煨管、鑄、鍛、電鉆、砂輪作業等;

  4、熬(澆)瀝青、炒沙子等;

  5、非加油和卸油的機動車輛進入儲油區和爆炸危險區;

  6、使用非防爆的通訊電氣設備和電動工具等。

  第二章加油站動火等級劃分

  第三條加油站動火分為三級:

  1、凡是在油品儲油區、加油區、汽車卸油區、雨棚、雨棚柱和桶裝油品(含潤滑油)儲存間或棚、油泵房、公路收發油棧臺、隔油池及污水處理設施的爆炸危險區域內的動火,以及雖移出該區但盛裝過甲、乙類油品的各類油罐、油桶、輸油管線等均為一級動火;

  2、凡是在加油站區域之內,一級動火所列的區域之外,且符合gb50156-20__《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中站內設施之間的防火距離要求的火災危險區域內的動火均為二級動火;

  3、凡在符合gb50156-20__《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中站內設施之間的防火距離要求的站房和一般用電區域內對通常設備的動火(用火)均為三級動火。

  第三章動火前的準備工作

  第四條動火票的辦理要求

  1、凡進行一、二級動火作業必須按照審批程序及權限辦理《加油站動火作業票》。

  2、三級動火(用火)作業必須按照審批程序和權限填報《加油站用火審批單》。

  第五條動火票的審批權限

  1、一級動火作業的《加油站動火作業票》應由直屬公司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查同意,經市公司主管經理批準,并報省分公司備案。

  2、二級動火作業的《加油站動火作業票》應由儲運安全部審查同意,經片區經理批準,并報市公司備案。

  3、三級動火(用火)作業的《加油站用火審批單》由加油站長填報,片區經理審核同意,加油站長批準,并備案。

  第六條動火作業前由加油站提出申請,施工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動火票,按照審批權限和程序,逐級上報,分級負責。動火票批準后,方可進行動火。加油站、片區經營部、儲運安全部對審核過的動火作業票,必須以檔案的形式保存一年以上。一級動火票儲運安全部必須報省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動火票辦理程序

  1、一級動火前,由直屬公司主管經理組織加油站長、施工管理部門、施工設計單位、片區經理、儲運安全部和當地公安消防部門深入現場調查、協商、制定動火措施。然后由儲運安全部與當地消防部門審核同意,市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2、二級動火前,由片區經理組織加油站長、施工管理部門、施工設計單位和儲運安全部深入現場調查、協商、制定動火措施。然后由儲運安全部審核同意,片區經理批準。

  3、三級動火前,由加油站長與片區經理深入現場調查、協商、制定動火(用火)措施。然后由片區經理審核同意,加油站長批準。

  第七條外來施工單位在加油站施工動火,應由工程項目甲方負責部門提出,加油站填制動火票,其主管領導會同工程項目甲方主管領導和施工單位主管領導共同落實防火措施;分別由加油站長和施工單位安全員擔任主監護人和監護人,共同負責動火作業,嚴格按動火等級、審批權限和程序辦理動火票,負責安全措施的落實,負責監督按動火票中的時間、地點、任務和作業內容進行動火。

  第四章動火作業的基本安全要求

  第八條正常生產的儲油區、加油區、卸油區內,凡是可不動火的一律不動火,凡是能拆下來的必須拆下來移到安全地方動火。節假日除生產必須外禁止動火。

  第九條動火作業必須按要求填寫《加油站動火作業票書》,且一張只限一處使用。

  第十條動火票的有效時間

  1、一級動火票有效時間不超過8小時;

  2、二級動火票有效時間不超過3天;

  3、三級動火票有效時間不超過15天;

  4、加油站固定用火點每6個月由零售管理部hse委員會召集,片區經理和儲運安全部或消防部門等單位檢查認定一次,加油站要做好記錄備查。

  第十一條進入設備內部動火,必須遵守《關于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辦法》和《油罐清洗安全規程》的相關要求。

  第十二條高空作業必須符合高空作業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三條臨時用電,加油站必須根據批準的動火票,按照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用電手續,雙人復核。

  第十四條在動火作業期間,加油站不得接卸油品,任何車輛不得進入加油站停放,一級動火時加油站應停止營業。

  第十五條在管道上動火,應首先切斷油品來源,加好盲板(也可采用黃泥、玻璃膩子與石棉繩摻和堵塞等方法截斷管路),經徹底吹掃、清洗、置換,并對動火部位和周圍15米范圍內場所油氣濃度檢測。

  第十六條動火前對動火點必須進行油氣濃度檢測,油氣濃度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時方可動火。檢測合格后動火作業期間,應隨時檢測。動火停止超過一小時,必須重新檢測。

  第十七條油桶動火前必須先經過蒸洗打開桶蓋,動火作業前先用長火向桶口試射,如有回火則應重新蒸洗。焊接時,人員站在桶側,嚴禁站在桶底或桶頂的方向。

  第十八條動火點15米以內安全可能受到威脅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2、關嚴罐頂所有孔蓋,關閉加油機發油管線上閥門,用淋濕的石棉被捂住呼吸閥和油槍等,或用長膠管與呼吸閥連接,引至遠處;

  3、采取有效的砌墻或淋水帆布隔離等隔斷油氣進入動火點的措施,必要時增派監護人到相關地點進行監護。

  第十九條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含六級)不準動火。特殊情況必須動火時采取圍隔等措施控制火花飛濺范圍。

  第二十條動火票是動火依據,不得涂改、代簽,并要妥善保管和存檔。

  第二十一條動火現場5米以內不得有易燃物、積水、障礙物,以便在緊急情況下,施工人員能迅速撤離現場。

  第二十二條動火現場要按動火措施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必要時通知消防車現場保護。

  第二十三條動火完工后,加油站長對現場進行認真檢查,確認無火種存在,每個可能滲漏和跑冒油口、點、接頭等正常,臨時用電拆除和配變電系統正常,動火設備、工具及其它物品清理后,方可離開。

  第五章動火人職責

  第二十四條動火人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按動火票上簽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第二十六條動火前必須確認安全措施已是符合要求。

  第二十七條按規定擺放動火設備、工具,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

  第二十八條熟悉應急預案,掌握應急處理方法。

  第六章監護人職責

  第二十九條加油站長必須經過安全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第三十條了解動火區域崗位的生產過程,熟悉工藝操作和設備狀況,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護器具。

  第三十一條有責任心,堅守崗位,佩帶明顯標志,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消防設施、器材到位情況,并配備專用安全檢測儀器,發現問題,有權下令暫時停止動火作業。

  第三十二條熟悉應急預案,并能指揮處理異常情況。

  第三十三條監護人必須攜帶動火票,現場檢查簽字。

  第三十三條禁止以下動火

  1、禁止無動火票作業。

  2、禁止無監護人動火。

  3、禁止安全措施不落實動火。

  4、禁止與動火票內容不符動火。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解釋權在儲運安全部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5日起施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10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維護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維護保養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必須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全面清洗。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護保養。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11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小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使之處于隨時可用狀態;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校空屋或其他房檐邊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119消防活動日”和季節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12

  一、為加強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的維護管理: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公司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公司,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公司或友鄰公司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13

  一、建立永久性消防設施、器材檢查檔案。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的數量、位置、狀況要詳細登記。

  二、建立永久性檢查、維護記錄。

  三、定期對各處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每月開展一次大檢查。

  四、及時對失效、損壞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換。

  五、未經學校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變更擺放位置。

  六、故意毀壞消防設施或器材的行為要嚴肅處理,除賠償罰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責任乃至法律責任。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14

  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類型、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

  2、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四)消火栓維護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應被遮擋、圈占、埋壓。

  2、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3、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4、消火栓箱內配器材應配置齊全,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五)其他消防設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維護保養。

  (六)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情況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15

  小學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學校領導。

  (4)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充分發揮其防火滅火功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是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單位,具體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登記、檢查,并擬定維護保養計劃提交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

  第三條單位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均應單項登記造冊,建立設施器材臺帳。臺帳內容應包括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購進日期、安裝配置部位、維修保養時間等內容。新采購或更換的設施器材,應于五日內更新臺帳。

  第四條每日檢查

  (一)值班人員應當檢查集中報警器的功能(如報警功能、自檢、復位、消音等)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功能是否正常,有關指示燈是否損壞,主、備電源自動轉換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日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在《系統巡行日登記表》中詳細記錄。

  (二)對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并進行功能測試。

  (三)檢查滅火器的外觀、壓力、有效期、配置數量和為止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條與具有維修保養資格的企業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A587-20__)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月、季及檢查試驗,及時整改存在問題,確保消防設施完整好用、運行正常。

  第六條對消防設施器材的各項檢查均應做出記錄并存檔備查。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17

  一、維護管理范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機械排煙系統;

  4、室內消火栓系統;

  5、滅火器材;

  6、安全疏散輔助設施(燈光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檢查

  建筑消防設施檢查分為巡查、單項檢查、聯動檢查三種方式。

  (一)建筑消防設施巡查

  1、建筑消防設施巡查應當每日開展一次。

  2、建筑消防設施巡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電源工作狀態。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火災報警探測器外觀,火災報警控制器運行狀況,消防聯動控制器外觀和運行狀況,手動報警按鈕外觀,火災警報裝置外觀。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外觀,消防水箱外觀,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狀態,水泵結合器外觀、標識,管網控制閥門啟閉狀態,泵房工作環境。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外觀、室外消火栓外觀。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外觀,報警閥組外觀,末端試水裝置壓力值。

  (6)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外觀,自然排煙窗外觀,排煙機工作狀態。

  (7)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燈外觀,應急燈工作狀態,疏散指示標志外觀,疏散指示標志工作狀態。

  (8)滅火器:滅火器外觀,設置位置狀況。

  (二)建筑消防設施的定期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單項檢查應當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并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在《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表》上簽名。

  2、建筑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配電設施:消防用電設備電源末級配電箱處主、備電切換功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警報裝置的警報功能,火災報警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火災報警控制器、火災顯示盤的報警顯示功能,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和顯示。其中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手動報警按鈕的報警功能的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5%。

  (3)消防供水設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啟泵和主備泵切換功能,管道閥門啟閉功能。

  (4)消火栓滅火系統:室內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壓力,消火栓啟泵按鈕,系統功能。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量的25%。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報警閥組放水,末端試水裝置放水。其中末端試水裝置放水檢查數量為全部檢查。

  (6)機械排煙設施:機械排煙風機、排煙閥以及系統功能,排煙風機控制柜。

  (7)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電源切換和充電功能,標識正確性。

  (8)滅火器:檢查滅火器型號、壓力值和維修期限。檢查數量不少于總數量的25%。

  3、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

  1、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查應當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對建筑消防設施系統的聯動控制功能進行綜合檢查、評定。

  2、建筑消防設施的聯動檢測委托具備消防檢測中介服務資格的單位實施,聯動檢查記錄在每年的月日之前,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3、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查的內容:

  (1)消防供電設施供電功能和主備電源切換功能檢查,檢驗供電能力。

  (2)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每層、每回路報警系統和聯動控制設各的功能試驗。每12個月對每只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檢查不少于一次。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在末端放水,進行系統功能聯動試驗,水流指示器報警,壓力開關、水力警鈴動作。對消防設施上的儀器儀表進行校驗;每12個月對每個末端放水閥檢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給水系統最不利點消火栓出水,分別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個月累計對每個消火栓、卷盤檢查不少于一次。

  (5)對每只滅火器選型、壓力和有效期檢查每12個月不少于1次。

  4、對發現的問題和故障應及時處理,當場不能處置的要填報《建筑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設施維護和故障處理程序

  1、根據消防設施使用場所環境及產品維護保養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表》,定期進行清潔保養和更換。對易污染、易腐蝕生銹的消防設備、管道、閥門應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清潔、除銹、注潤滑劑。

  2、檢查發現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的,實施檢查的人員必須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及時維修。

  四、建筑消防設施檔案的管理

  1、內容

  建筑消防設施的檔案應包含基本情況和動態管理情況。

  基本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驗收文件和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系統調試記錄等原始技術資料。

  動態管理情況包括建筑消防設施的值班記錄、巡查記錄、單項檢查記錄、聯動檢查記錄、故障處理記錄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設施的原始技術資料應長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的存檔時間不應少于3年。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18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后,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夜間防火巡查不應少于兩次。

  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的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置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并經過專門培訓后持證上崗;消防值班記錄是否齊全,記錄是否認真;

  7。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應急廣播等消防控制設施、啟動按鈕是否完整好用,并處于良好狀態;樓層設置的內部報警電話或報警按鈕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與有關部門、人員通訊聯絡是否暢通;

  8。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廚房、灶間煙道是否經常清洗;

  9。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自動消防設施、供水系統維護保養及設施運行記錄是否齊全;

  10。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是否處于良好狀態,是否委托具有維護保養資質的企業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11。有無違章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

  15。營業結束后,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6。滅火器配置數量是否充足,選型是否準確,放置位置是否明顯、無遮擋并且便于取用;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求和技能,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現、有效處置,防止之勢擴大和蔓延。

  1。要結合場所火災特點,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的'撲救程序和基本要求,熟練掌握各類滅火設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2。要根據單位實際,組建火災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有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織,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各類工作人員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一個梯隊,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了解各部位、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3。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警信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及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或發現火情后,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

  4。現場人員在向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報告的同時,要組織第一梯隊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滅火;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警后,要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隊人員趕赴現場,同時啟動防排煙系統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設施,并撥打“119”電話報警。第二梯隊滅火行動組接到消防控制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后,要在1分鐘內趕赴火災現場,形成第二滅火力量,實施增援滅火;

  5。通訊聯絡組要多方搜集火場信息,保持與各部門、各戰斗小組和公安消防隊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提供火勢的發展和人員被困等情況。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是第一要務。這些場所的員工,必須具有火場逃生自救、互救和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公共娛樂場所,必須組織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并通過實地演練,使員工熟悉和掌握本單位、本區域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熟知消防疏散裝備、器材位置、使用方法;明確各崗位人員火災時的任務;

  2。確認發生火災后,音頻控制室要將卡拉OK廳、包房內畫面、聲音切換成火災警報,告知顧客盡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要及時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并視情切斷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電;

  3。人員在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進,不要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4。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5。疏散引導組要在滅火行動組開展滅火的同時,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立即通知和引導火場人員疏散時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引導人員確認房間無人后再關閉房門,并在房門上做上標記;

  6。發生火災時,要按照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樓房發生火災,應先通知著火層及其相鄰的上下層;首層發生火災,應先通知地下各層及首層;多個防火分區的,要首先通知著火區及其相鄰的防火分區;

  7。疏散引導組要始終保持與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等有關部門的聯絡暢通,根據火場變化情況,隨時調整疏散路線;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人員迅速撤離;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門,必須保證火災時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從內部打開,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緊急出口”標志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并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7、因撲救本企業或友鄰企業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19

  為確保學院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院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范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于箱內,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學校、學院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后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院負責全院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志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并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和保養工作;

  1、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2、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3、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

  4、必須定期將滅火器送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和充氣換粉。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20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一)煙、溫感應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主管部門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二)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性能是否完好。

  (三)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四)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二)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三)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四)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21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學校領導。

  (4)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22

  1、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專人或定人管理制度。

  2 、管理人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丟失等問題,及時報告保衛部門查清原因后進行維修和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到期,及時到消防部門檢測維修并予以辦理更換。

  5、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正確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丟失、損壞。

  6、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對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報告領導,給予處理。滅火器材的設置位置,保證方便可取,嚴禁隨便改變位置。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23

  一、延安大學保衛處綜合科負責對全校的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設施應有明顯標識,并附有使用操作、檢查測試說明;

  2.室內消火栓不應上鎖,箱內設備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學校的教學設備、儀器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啟動備用設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保衛處消防管理員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責的消防檢測公司進行消防設備檢查測試,達到合格標準,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存檔及報送市消防支隊存檔;

  三、消防控制室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要求。室內應設置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存放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24

  1、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一條為了做好消防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廣大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長大公司消防管理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貫徹執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主管安全副經理為項目部安全防火責任人,安全生產部、綜合事務部主任為本項目部防火負責人,各施工隊、班組長負責人為本隊、本班組防火負責人。

  第四條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負責消防工作。

  第五條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培訓,做好全員的消防常識宣傳工作。

  第六條利用墻報、板報、宣傳欄、召開會議等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全體員工要學會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識和滅火技能。

  第八條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油庫、氣瓶房、倉庫、發電房、變壓房、配電房、電工房等場地禁止煙火。在危險易燃、易爆場所明顯的地方設置“禁止煙火”等警示標志牌,并配備消防器材。

  第九條危險場所進行電焊、氧割等動火作業前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配備滅火器材和做好動火監控工作,焊割作業時還應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要”,動火后做到“一清”。

  第十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執行收發、回倉登記手續,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照明必須使用防火、防爆的電氣設備。

  第十一條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組織消防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第十二條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并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和管理。人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三條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由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管理,電線殘舊要及時更換,電氣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不準使用銅絲或其它不合規范的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第十四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汽油、酒精(食用酒除外)、鞭炮、柴油、氧氣瓶、乙炔瓶、油漆、天那水、稀釋劑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禁止在倉庫或禁煙區亂丟煙頭、火種;禁止使用燈炮取暖或進行燒香、拜佛等迷信活動。

  第十六條要遵守工棚防火“十要、十不要”管理規定。木材加工場的刨花、木糠要及時清理,木材要堆放整齊,留出消防通道,不準亂堆亂放;修理棚要注意防火,棉紗雜物不準亂丟,地上油污及時處理;定期清理宿舍周圍的易燃雜物。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25

  一、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1、每月對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閥門啟動檢查1次.

  2、每月對消火栓泵遠距離啟動按鈕和消火栓檢測1次.

  3、水帶、水槍完好率每半年檢查1次.

  4、每半年對室內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檢查、保養1次.

  5、噴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顯區分標志.

  二、消防安全疏散系統

  1、安全疏散指示標志、事故照明燈每季全部檢查1次.

  2、每日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1次.

  3、對應急廣播每月測試1次.

  三、消防設施其它方面

  1、對配置的移動式滅火器材每天檢查,每月清潔、保養1次.

  2、對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后,認真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3、及時修復故障和損壞的消防設施.

  4、檢查情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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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26

  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設施保持良好的狀態,以確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

  1、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統一由本單位專人管理;

  2、滅火器材每半年必須檢測一次氣壓,每一年必須對罐體及滅火藥劑進行一次檢測、維護。

  3、消防器材、消防設備、設施應由專人維護、保養;

  4、滅火器材放在指定地點,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堵擋和損壞消防器材;

  5、消防設備、設施及器材必須有維修、維護記錄。

  二、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1、為確保建筑物消防安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其它消防設施必須經當地消防監督機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應保持系統在自動狀態下連續正常運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隨意中斷運行,如必須中斷,必須及時上報公安消防機構。

  2、系統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

  3、系統投入正常使用后,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

  (1)每日值班人員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區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復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關指示燈有否損壞,值班人員應將每日檢查、處理問題情況記錄在冊。

  (2)每周進行一次主、備電源自動轉換試驗。

  (3)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項功能進行檢驗和檢查。

  (4)每年本單位應聯合生產廠家有關技術人員對自動化消防系統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

  三、水滅火系統的維護、管理

  1、室外消火栓及結合器的維護、管理。

  (1)每月檢查消火栓供水情況,在放凈銹水后再關閉,觀察有無漏水。

  (2)經常消除消火栓附近障礙物,清除井內積聚的垃圾、塵土等雜物。

  2、室內消火栓的維護、管理

  (1)嚴禁擅自使用消防水帶、水槍,不得把消防水源當作生活水使用。

  (2)每半年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消火栓、水帶火槍是否齊全好用;報警按鈕、指示燈及報警控制線路是否正常);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維護與管理。

  (1)每兩月對水流指示器進行一次功能試驗。

  (2)每季度應對報警閥進行一次功能試驗。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必須始終處于正常的警戒狀態。

  (4)每年應對給水消防系統進行一次模擬火警聯動試驗。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27

  消防安全是日常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也是極其重要的一個環節。但是大部分企業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不是很健全。

  根據《消防法》和公安部61號令的規定,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明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全體人員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是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核心。消防安全責任制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消防安全委員會(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部門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任部門、責任人,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形式、培訓內容,培訓要求,培訓組織程序,確定消防安全教育的頻次,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三、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防火檢查、巡查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防火檢查的時間、頻次和方法;確定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的內容;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處理火災隱患和報告程序、防范措施,防火檢查記錄管理等要點。

  四、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日常管理方法,隱患整改程序及懲戒措施,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28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類型、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

  2、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四)消火栓維護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應被遮擋、圈占、埋壓。

  2、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3、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4、消火栓箱內配器材應配置齊全,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五)其他消防設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維護保養。

  (六)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情況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29

  為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增強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規定。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實施。

  2、根據滅火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曬、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4、消防設備、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堆放其他物品。嚴禁埋壓、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內應當保持規定的水量。

  6、凡維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時,必須事先通知本單位消防隊或本地區公安消防隊,做好應急措施。

  7、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30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科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科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年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31

  (一)維護管理人員從業資格要求

  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從業人員,需要具備符合下列規定的從業資格:

  1。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項目經理、技術人員,經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具有規定數量的、持有一級或者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資格證書。

  2。消防設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初級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夠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3。消防設施檢測、保養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高級技能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4。消防設施維修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合格,持有技師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二)維護管理裝備要求

  用于消防設施的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測量用儀器、儀表、量具以及泄壓閥、安全閥等,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校驗,并具有有效證明文件。

  (三)維護管理工作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1、明確管理職責。同一建筑物有2個以及2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實行統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委托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實施統一管理的,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確保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2、制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維修管理技術規程。建筑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后,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制度并落實巡查、檢測、報修、保養等各項維護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及時發現問題,適時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并且完好有效。

  3、落實管理責任。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自身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明確維修、保養職能部門和人員;不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與消防設備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單位等有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

  4、實施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的電源控制柜、水源以及滅火劑等控制閥門,處于正常運行位置,具有明顯的開(閉)狀態標識;需要保持常開或者常閉的閥門,采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保證其處于正常位置;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信號能夠按照預定程序及時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設備電氣控制設備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除現場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轉換標識外,其控制信號能夠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報修。值班、巡查、檢測時發現消防設施故障的,按照單位規定程序,及時組織修復;單位沒有維修保養能力的,按照合同約定報修;消防設施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的,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檢修。

  6、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檔案。定期整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資料,按照規定期限和程序保存、銷毀相關文件檔案。

  7、遠程監控管理。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用戶,按照規定協議向城市監控中心發送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消防安全管理等信息。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32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學校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學校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學校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出具月報告書。

  五、學校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33

  為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校在教學樓、實驗室、保管室、食堂、宿舍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范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含消防水泵接合器)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于托架上,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保衛和后勤部門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后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校安全監督部門員負責全校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志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并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滅火器內藥液有腐蝕性)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篇34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設備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范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序,演練范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后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范等要點。

  十一、專職(志愿)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愿)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愿)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設備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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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店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精選24篇)

    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消防設施、器材。...

  •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

    為確保學院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院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范管理,規定如下: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

  • 酒店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精選22篇)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 酒店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

    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設施保持良好的狀態,以確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1、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統一由本單位專人管理;2、滅火器材每半年必須檢測一次氣壓,每一年必須對罐體及滅火藥劑進行一...

  • 加油站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精選3篇)

    1、石油產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滲漏和易聚集靜電荷的特性;2、 站內嚴禁煙火;3、 站內嚴禁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4、不準在站內檢修車輛;5、不準敲擊鐵器和加油設備;6、嚴禁在加油站現場穿、脫和拍打化纖服裝;7、嚴禁直接向塑料容...

  • 養老院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精選6篇)

    一、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向居民家庭、社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二、社區內要設立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并及時更新內容,使宣傳...

  • 幼兒園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第一條為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第二條消防設施器材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并有明顯標識。第三條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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