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管理制度(精選18篇)
水電管理制度 篇1
一、堅守工作崗位,做好本職工作;
二、搞好水房、電房管理,加強安全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保證各部門水、電的供給;
三、維修人員要定期下病房和門診,對水、電進行維修,保證醫院各部門電通水通,不漏水漏電;
四、加強對水、電材料管理,建立維修派工單和領取材料單制度,做好統計工作;
五、夜間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做到隨叫隨到,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
六、大力宣傳節約用水、用電,節約原材料,修舊利廢,更好的為醫療服務。
水電管理制度 篇2
1、每日按時關、送照明用電,除特殊情況外,不準提前送電或延時關電。
2、每日清房、查房時,發現有亂接電源線、使用充電池、電熱器的,立即收繳,并查處違規者。
3、經常巡回檢查宿舍內外照明設施,自來水設施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和處理,消滅大燈泡、長明燈、長流水、節約用電用水,杜絕浪費現象。
4、寢室有衛生設施的房舍,實行學生上課時間一律把水總閘關掉,以防水的浪費。
5、發現有破壞水電設施,違規用電者及時處理:
故意損壞照明設施、自來水設施者,責令照價賠償,通報批評,并報學院處理。
亂接電源線、插座者,報系、部處理。在電源上接充電池、音響、照明燈具、電熱器者,除沒收外,報學院通報批評。
水電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凱里學院學生宿舍水電費收取工作的規范管理,推進節約型校園建設,根據《凱里學院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第三條:水電管理,第二款:入住學生公寓的學生水電供應定額:水每生每月3噸、電每間宿舍每月30度。超出定額部分的水電費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計收,由寢室全體成員分攤;寒、暑假不享受水電額度。”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入住學生公寓的學生水電供應定額每年按10個月計算(2月、8月不配定額),如遇假期安排學生留校住宿、培訓學員住宿等所產生的水電費按實際用量扣除。
二、學生宿舍用水每年8月20—25日抄錄每間寢室的水表底數,次年5月20—25日抄錄水表讀數,同時計算出每間寢室的用量,按每間寢室的實際入住人數計算出定額;超出定額部分(用量─定額=正數時)的水費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計收,由寢室全體成員分攤;超額自負,余量不免。
三、學生宿舍用電實行智能控電管理,每月30日將對每間寢室自動充入30度電(次月定額,1月30日、7月30日不充電量),用電量超出定額后智能控電將自動斷電;每月15日公示一次電量低于5度的寢室,學生也可以到用電充值點查詢電量余額,用電量不足的'寢室自行到用電充值點進行充值。
四、實行水電超出定額收費后,如果發現私接樓道、過道等公共用電線路者,經查實將按偷電論處,除按照學校的相關規定給予當事人紀律處分外,將按所住寢室近三個月所用電量平均值的20倍進行經濟處罰;對損壞的線路進行有償修復。
五、本管理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水電管理制度 篇4
為了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節約能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水電氣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接線、安燈、安插座等。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后,由總務處統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規范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學校每月集中檢查一次,總務處每周統一檢修一次,具體責任人每天檢查一次),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學校沿街房租給他人使用,其水電價格均按營業性用水用電收費。按時督促繳納,并加強監督,禁止違規現象發生。
6、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水電管理制度 篇5
學院(校)水、電、暖運行收費管理制度
根據《xx學院水電暖管理辦法》、《xx學院后勤社會化改革方案 》和《水電暖維修中心目標責任書》的有關規定,水電暖維修中心對全院的水、電、暖實行規范化管理、按學院確定的收費標準,進行合理的計量收費。
一、運行管理
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負責物業公司合同范圍外的水、電、暖運行管理,住宅區、教學樓內由相應的物業公司負責維護。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堅守崗位,履行職責,確保水、電、暖保質、保量、安全準時地送達用戶。各物業中心水電工也要認真履行職責,對于運行中出現的'問題以及用戶提出的意見要認真作好記錄,及時作好善后處理和匯報工作。
二、收費管理職責
1.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設專職水、電、暖計量收費小組。小組負責計量、抄報、收取用戶的水、電、暖費用。每個小組成員負責抄報教職工家庭的水表,對于學校經濟獨立核算單位、商品房、基建工地等單位的水、電、暖計量收費須兩人以上參加。小組成員在抄報過程中要認真聽取用戶意見并做出合理的解釋。要把發現的跑、漏、壞表等問題及時向負責人匯報。對于在水、電、暖抄報中不履行職責、有舞弊的行為將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2.各實體中心及二級表的抄表計量工作在每月底進行。學苑小區住戶的水表每學期抄錄結算一次。暖氣費要在供暖開始前收取。抄表員在抄報過程中要向用戶送達收費通知單,標明表底數、用量等,并要求用戶在存根中簽字認可。
3.在職教職工家庭的水費用由計劃財務處從工資中扣出;各實體單位的水、電費在經費劃撥中扣除;對于退休教職工、遺屬、非本單位職工等用戶,要求直接到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繳費;商品房、施工工地、移動電信等單位的水電暖暖費用由水電暖維修中心負責收取,然后交計劃財務處。對于外單位臨時用水、電的情況,要根據估算用量收繳押金,定期查抄水電表,參照有關標準采用按實結算的辦法。
4.用戶計量表損壞的,由后勤管理處按有關規定更換,更換時材料費、人工費由用戶承擔,在計量期間的費用按平均用量計收。
三、收費范圍
1.學院經濟獨立核算實體單位、沿街商品房、教職工家庭、移動電信機房。
2.學院內建筑安裝工程,外單位臨時用水、用電等。
四、收費標準
參照市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及學院的相關規定,特制定如下收費標準:
1.電費
基建、辦公照明 0.80元/度
居民照明 0.547元/度
動力電 0.80元/度
公寓、餐廳用電0.547元/度
2.水費
公寓、餐廳用水: 2.75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
自來水 2.75元/立方米
自備水1.55元/立方米
3.暖氣費
參照xx市價格執行,新入暖氣管網的收取開戶費30元/平方米,暖氣費23元/
水電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住宿者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切實做到人離電源關,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三條嚴禁在宿舍內、走廊、衛生間等宿舍區內私自拉接電源和安裝插座。
第四條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熱棒、電爐、電飯鍋、電熨斗、電磁爐、電熱杯、電水壺及其他易發生火災及觸電事故的管制電器;不得在宿舍使用蠟燭或其它明火。
第五條宿舍發生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向學生宿舍管理科報修,并由其派人維修,嚴禁學生私自更換或維修。
第六條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樓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
第七條每室每月免費提供用電20度,于當月1日存入,用電量超過20度時必須充值,否則宿舍將被停電;當宿舍剩余的電量為5度時,將會發通知告知,請各宿舍依據自己的用電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到宿舍管理科充值,按0.6元/度收費;充值時間:A區:每周二的16:30—18:30;B區:每周三的16:30—18:30
第八條當使用違章電器時,系統自動停止對房間供電,同時違規的詳細情況被電腦記錄在案,凡因使用違章電器房間停電者,學生到宿舍管理科上繳違章電器并登記后由宿管科統一供電。
第九條違反第二至六條規定者,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沒收違規電器,并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違反第五、六條規定者,需承擔修復費用。
第十條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火災等事故者,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若同一宿舍在一學期內三次違反本規定,而無人承認使用或擁有上述禁用電熱器具的,取消該宿舍集體及所有成員個人該學年的校內一切評先評優資格。
第十二條各學院對本單位學生宿舍內部安全用電負有教育管理責任,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對學生宿舍內安全用電負有管理責任,宿舍管理員對本樓安全用電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及各學院應每周組織輔導員對學生宿舍進行全面檢查或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水電管理制度 篇7
1.0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工作,增強學生節電意識,努力創建資源節約型校園,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2.0范圍
學生宿舍的用電管理。
3.0職責
3.1后勤科負責學生宿舍用電安全與管理;
3.2水電工負責宿舍的水電維修;
3.3宿舍生活老師負責監督宿舍水電的正常使用。
4.0工作內容
4.1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場所,全體學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
4.2全體學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后勤科進行維修.
4.3任何學生不得在寢室內、走廊、衛生間、洗漱間、配電間、貯藏室等處私自拆、牽電源線,不得私自安裝燈頭,不得擅自增設宿舍內的.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破壞宿舍樓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不得拆修配電設施等。
4.4學生離開寢室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養成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4.5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熨斗、電熱毯、電熱杯、暖腳器及其他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和安全系數較低的電器具。
4.6學生宿舍用電實行定額供電、超額收費制度。
4.6.1學生宿舍每月定量供電標準20度/寢。
4.6.2每間寢室超標用電電費,由該寢室學生負擔,每度按0.7元收費。
4.6.3超標電費每月公布一次,每月結算一次,由后勤科通知按時到財務科交納電費。
水電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加強水電管理,保證學校正常的供電、供水。保障師生安全用電,增強師生節約意識,特制定本規定。
一、水電設備的管理
1、學校用水、用電設施,設備的維修、安裝、改造一律由學校水電工負責,任何人都無權對學校水電設施、設備進行改造、安裝。
2、學校水電設施及水電資源只能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務,未經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學校的設備與資源。
二、水電工的管理職責
l、學校水電工要認真負責,管好水電工具,維護好水電設施。學校配電室除電業部門專業人員和學校電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入內;配電室鑰匙要由電工專人保管,不得交給他人保管。
2、水電工要保障學校的水電及時供應,對一般維修要保證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特殊情況要及時反映,做到恰當地處理。
3、及時發現并有權處理浪費水電資源的部門和個人;對發現浪費水,電資源而不處理對水電工進行批評,嚴重的處以10-20元罰款。
三、違規處罰
1、禁止任何人私自增設線路、插座、開關等用電設備,如現有設備、設施不能正常使用,要及時報告總務處或水電工,申請維修。學校對私自增設的插座、開關等除沒收外,還要向違規者征收10-50元的.電費。
2、微機、電視機等用電器不用時必須切斷電源,因未斷電,造成電器開機過夜的或節假日無人時開機的,責任人必須賠償30元/天(夜)的耗電損失,因此造成電器或線路損壞的,由責任人按價賠償。
3、辦公室在白天有日光時、夜晚無人時要關燈。為了學生的用電安全,學校內不準學生使用私用電器及充電設備,否則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同時該班主任在本學年度不得參加優秀班主任的評比。并按規定扣除該班級的管理分。
四、其它部門規定
食堂等其它單位用電由使用者承包使用,但如果未經學校水電工同意,私拉亂扯、私自安裝改造現象以及出現長明燈、長流水時,學校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賠償責任。
五、其它未盡事宜,由總務處解釋。
水電管理制度 篇9
1、幼兒園水電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查表,掌握好水、電總表上的表碼,抄準校內水電數碼。
2、水、電用戶換表、改裝線路時,必須由幼兒園同意,水電工到場方可操作,私自不得隨意更換。
3、各部門需要修理水電設施應及時與水電工聯系,水電工應想方設法及時予以維修,保證水、電設施正常使用。
4、維修損壞設施,應按維修單執行,并做好相關記錄,有反饋意見。
5、不準隨便玩弄電器設備,嚴禁亂接亂拉電線,若要另接電源,須得到幼兒園有關領導批準,由電工負責安裝。
6、各處、室(包括寢室、教室)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以確保用電安全,違者嚴加處罰。
7、妥善保管使用水電工具,掌握正確操作方法,嚴禁違章操作。每周對幼兒園其它公共場所的電器設備和要害部位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修理,以防事故發生。
水電管理制度 篇10
1、正常安全供水供電,是工作生活學習的必備條件,全校人員對此應有足夠的'認識和重視,總務處對此負總責。
2、節約水電,是每個公民應有的道德和義務,節約者光榮,浪費者可恥,盜用者犯罪。各部門要加強節約水電的宣傳、教育工作。
3、水電工是維護水電正常供應的責任人,應做到:值班到位,全面巡查,管線暢通,及時排障,按時開關,分片調供,保障供應,確保安全。
4、職工住宅:水、電表到戶,按量計費。嚴禁偷水偷電,違者處以適當罰款。
5、辦公樓、教學樓用電:各處室負責人和班主任是責任人,必須做到按需開關,人走斷電,杜絕浪費,否則責任人承擔一定的損失。
6、學生宿舍:定時供應,按需調控,滿足使用,杜絕浪費。
7、維修:凡私人用水電材料費用由個人承擔,公用設施材料費由學校承擔。水電小維修工作由學校水電工承擔。
8、水電工及時巡查維修,防止水電設施受損被盜,避免浪費和損失;有險情或嚴重故障,要及時報告學校和水司、電司,否則,扣發水電工的崗位津貼或責其賠償損失。
水電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學校水電管理,既達到保障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又能達到節約用水、用電,創建節約型校園的目的。經學校研究決定,從20xx年9月起,對學生宿舍實行收取水電費用(學生公寓另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每月由水電科、學生處、研究生處、學生自律隊人員一起到各宿舍分樓層查抄水電用量,同時分樓層統計和核算水電量和費用,由物管科按月收取。重慶市規定民用電價:0.52元/度;水價:2.8元/噸。
二、查抄水電用量后,由水電科按樓層住宿人數攤分水電費用,并將每月水電起止數及每個同學應交費用張貼于每棟宿舍值班室前,供同學查看。
對水電用量有疑問者,可到水電管理科查詢電話:
三、每生每月定額供電5度,水3噸,超過定額,學生按超過量交費。
四、計算方式:
樓層用水總量(價)÷該樓層住宿人數=每生應交水費—每月定額水費=每生實際應交水費
[樓層用電總量(價)—特殊電器用量(價)]÷該樓層住宿人數
=每生應交電費—每月定額電費=每生實際應交電費
每生實際應交電費+特殊電器電費=使用特殊電器者實際應交電費
五、允許使用的特殊電器均按每天使用2小時計費:
臺式電腦160W0.16度/小時x2=0.32度/天
手提式電腦80W0.08度/小時x2=0.16度/天
電視機80W0.08度/小時x2=0.16度/天
飲水機700W0.7度/小時x2=1.4度/天
以上電器使用者均由學生處、研究生處統一進行登記,需增加或者減少特殊電器的同學,應自覺到各學辦登記,并出具相關手續到水電科予以增加或者刪除。學生處、研究生處、水電科、學生自律隊將不定期進行核查。
六、凡使用特殊電器不報者,學校將按50—100元/月加收電費,經教育不改正者,將按相關規定給予違紀處理。
七、嚴禁使用以上特殊電器以外的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學校除沒收外,并按《重慶醫科大學水電管理暫行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給予相應的違紀處理。
八、因退學、實習、學校允許的退(換)房等中途退離宿舍的.同學,參照該寢室上月水電費標準收取。原則上執行不滿半月的按半月收費,超過半月不足一月按一月收費。學生必須完清水電費后方可辦理其他離校(退、換房)手續。
九、逾期不交水電費者,由學生處、研究生處記入學生個人誠心信檔案,并與評優、獎學金評定等掛鉤。
十、水電交費地點和時間:
地點:圖書館旁物業管理科電話:
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夏季3:00-6:00)
(每月8-15號收費時間:上午8:30-下午6:00[夏6:30])
節約用水、用電人人有責,望同學們自覺遵守。
水電管理制度 篇12
為加強學生宿舍用電管理,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用電安全的管理
1、宿舍內可使用的`電器主要是:照明燈具,電風扇、手機充電器及電腦等,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發熱性電器。
2、認真遵守用電安全規范。不得私拉電線,禁止使用劣質電器及接線板,嚴格遵守各類電器的使用規范,禁止違規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設施;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3、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理。宿舍智能電力控制系統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并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學生因違規用電造成停電的,須由該宿舍寢室長向班主任交出違規使用的電器,憑班主任的書面通知(加蓋系辦公室公章或系書記簽字)到食堂一樓“注卡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恢復供電。
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兩次發生違規用電事故的,按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電器故障的維修
1、當宿舍內的公用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時,應按程序報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自備電器也應由專業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維修。
2、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公用電器設施的維修工作。按照“先維修、后追究”的原則,及時做好故障處理與責任認定;各系及班主任有義務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電量定額的管理
1、學生用電實行“指標管理、定量供應、超量收費、節約留用”的管理辦法。每人每月免費用電定量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學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門根據智能控制系統的提示,對單位宿舍剩余電量不足5度的,提前進行書面通知一次(通知貼在學苑餐廳一樓南門的宣傳欄內),核定電量用完后,系統將自動停止供電。
3、超額電量實行先預購后消費,電費由同一宿舍學生共同分擔,購電地點在食堂一樓注卡處,現金購買。購電及恢復供電時間與注卡時間一致。
4、各宿舍當月結余的電量,在該學年內將自動滾存至下月;學生因故提前離校或畢業,在后勤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后,對離校的學生停止定量供電。
四、供電時間的管理
對學生宿舍實行定時供電。供電時間執行學院作息時間的相關規定,高溫天氣由后勤管理部門提前公示,實行全天供電。
五、本規定由學院后勤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水電管理制度 篇13
1、杜絕水電的浪費是節約學校經費開支的一項重要措施,應形成人人自覺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風氣。
2、教室、學生宿舍、辦公室等公共場所的照明燈及其他電器設備由總務處負責統一裝配,不準私自改裝,不準私拉亂接,如需增加電器設備,須經學校批準并經電工安裝。
3、學校明確專人負責水電管理,加強宣傳教育,養成人人隨手關燈關水的'習慣,教室、學生宿舍的用水用電要落實管理責任制。
4、除學校工作需要外,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學生宿舍不準用大燈泡,不得使用充電器、取暖器。
5、水電工和有關值日人員加強對水電借用管理情況的檢查,如發現違反水電管理制度者,視情況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并予以相應罰款。
水電管理制度 篇14
一、用水安全
⒈學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經常檢查維修,防止爆裂。
⒉冬季來臨前,要將室外水管做保暖處理。
⒊學校自備水源(為解決學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給水設施)必須有衛生許可證,并定期請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進行水質檢測。
⒋ 學校要建立自備水源衛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設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管理。水源管理人員每年必須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者方能上崗。
⒌學校自備水源距離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須30米以上。水源周圍環境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嚴防投毒事故的發生。
二、用電安全
⒈學校用電線路的鋪設,必須達到國家建設規范和電業部門的要求。
⒉嚴格用電管理。教職工宿舍不得使用電飯鍋、熱得快、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教職工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場所必須做到人走電斷。學生宿舍除照明燈外,一律不準使用其他電器。規范用電線路,任何場所不得私拉、亂拉電線,安裝插座、開關。
⒊定期對學校用電線路及用電保護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的用電線路及用電保護器。
⒋規范教職工家屬宿舍的用電管理,家屬宿舍用電線路的更改必須由學校統一進行,不超負荷使用電器。
⒌學校室內外用電線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絕緣管。
⒍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在宿舍違規使用電器,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三、用氣安全
⒈相關人員要掌握正確使用煤氣的方法。當自動點火的灶具連續打火未點燃時,應稍等片刻,讓已流出的煤氣散發后再點火,以防引起火災。
⒉要用專用橡膠管連接灶具,并經常檢查,防止橡皮管松脫、老化、破裂、蟲咬。
⒊要正確使用沼氣設備,遵守安全規范,檢查沼氣池時要防止中毒。
⒋液化氣鋼瓶、天然氣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⒌使用完液化氣和天然氣后,必須將液化氣鋼瓶、天然氣管道閥門及灶具開關全部關閉。
水電管理制度 篇15
1.學校對學生寢室提供的免費電量,于每學期開學初將電量補充到控電系統中。免費電量標準為:8人間、2盞(1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144kwh,8人間、4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252kwh,6人間、3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192kwh,4人間、2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132kwh,4人間、4盞熒光燈的寢室每學期定額為240kwh。
2.學生公寓使用智能控電系統,嚴禁使用違規電器(如:電爐、電熱杯、熱的快、電熱毯、電熨板、電飯煲、電水壺、快燒壺、電磁爐等),使用違規電器第3次,控電系統將停止供電,違者除上繳違規電器物品外,必須填寫“學生寢室恢復用電審批單”,審批后視情況給予恢復供電,并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造成事故的,追究本人事故責任。
3.寢室實行用電計量定額控制,每學期實用電量少于免費定額的標準,節余電量轉入下學期繼續使用;每學期實用電量多于定額標準,超支電量由寢室自行購買,電價0.52元/度。
4.系統設置當寢室電量剩余為5kwh時,寢室會短暫停電后再恢復供電,剩余5kwh的`電量會繼續使用。寢室電量剩余電量為0時,系統會自動停電,如果學生拒絕購買電量,停電所產生的后果和影響由寢室學生自行負責。學生要自行檢查本寢室電量是否耗盡,如系統內存有電量而停電,應與物業部門聯系,以便維修人員查找原因,予以維修。在校最后一學期的整體畢業生寢室及每年調整寢室時,要適當購買電量,對自行購買電量剩余的電費,學校不予退還。
5.學生購買電量請到設在第一、二食堂一樓大廳的繳費機辦理。
6.學校實行學生寢室分時段供電,學生必須安全用電。供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5:30供電;星期日至星期四每天23:00停止供電;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不限電;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7.寢室用電實行計量定額控制管理之后,有關用電安全管理的規定和處罰辦法照常執行。
水電管理制度 篇16
一、凡使用學校水電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實行按表(水表、電表)計費管理。
二、每月由水、電工人按時查數報總務處。
三、不準使用電爐和電力部門不允許使用的電器(公用除外),違者除給予經濟處罰并沒收其器材,如造成不良后果,應追究其責任,造成經濟損失者,要照價賠償。
四、因供水、供電部門停水、停電,管理員要負責充分利用校內設備想方設法解決,以不影響教學和生活為原則。因學校內水、電路出現故障,應在半小時內查明原因,進行維修,恢復正常運轉,確屬一時解決不好,要及時報告。
五、對全校公用電燈,不按時開關,壞了又不及時修理超過兩天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對水、電器材,保管不善,損壞和遺失者,照價賠償。
七、學校提倡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如果發現長明燈,長流水,要追究所在辦公室及責任人的責任。
八、管理人員不執行學校各種賠償制度的要追究責任;使用者不接受管理人員處罰,又講不出正當理由者要加倍處罰。
水電管理制度 篇17
一、用水安全
⒈幼兒園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經常檢查維修,防止爆裂。
⒉冬季來臨前,要將室外水管做保暖處理。
⒊幼兒園自備水源(為解決幼兒園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給水設施)必須有衛生許可證,并定期請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進行水質檢測。
⒋ 幼兒園要建立自備水源衛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設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管理。水源管理人員每年必須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者方能上崗。
⒌幼兒園自備水源距離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須30米以上。水源周圍環境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嚴防投毒事故的發生。
二、用電安全
⒈幼兒園用電線路的鋪設,必須達到國家建設規范和電業部門的要求。
⒉嚴格用電管理。教職工宿舍不得使用電飯鍋、熱得快、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教職工宿舍、教室、辦公室等場所必須做到人走電斷。學生宿舍除照明燈外,一律不準使用其他電器。規范用電線路,任何場所不得私拉、亂拉電線,安裝插座、開關。
⒊定期對幼兒園用電線路及用電保護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的用電線路及用電保護器。
⒋規范教職工家屬宿舍的用電管理,家屬宿舍用電線路的更改必須由幼兒園統一進行,不超負荷使用電器。
⒌幼兒園室內外用電線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絕緣管。
⒍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在宿舍違規使用電器,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三、用氣安全
⒈相關人員要掌握正確使用煤氣的方法。當自動點火的灶具連續打火未點燃時,應稍等片刻,讓已流出的煤氣散發后再點火,以防引起火災。
⒉要用專用橡膠管連接灶具,并經常檢查,防止橡皮管松脫、老化、破裂、蟲咬。
⒊要正確使用沼氣設備,遵守安全規范,檢查沼氣池時要防止中毒。
⒋液化氣鋼瓶、天然氣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⒌使用完液化氣和天然氣后,必須將液化氣鋼瓶、天然氣管道閥門及灶具開關全部關閉。
水電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提高學生公寓用水、用電質量,保證學生正常學習生活秩序,加強和完善管理,培養學生自覺節約水電的.良好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一、提倡節約用電、人離燈熄。提倡節約用水,隨用隨關。每個學生必須養成良好習慣,做到人走燈關,堅決消滅長明燈、長流水的浪費現象,對造成長明燈、長流水的.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處罰。
二、學生有責任保護水電表及其它水電器具完好,如發現水電設施損壞,請及時到宿管員、值班室登記報修。
三、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飯煲、熱得快、電茶壺、電熱杯等),對充電器、功放機等器具在離開寢室時要拔掉電源插頭。
四、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網線或跨寢室聯網,凡因超載用電而造成保險絲、設備等損壞,其修理費(含材料費)由該寢室承擔,對違反本規定的寢室和個人,視情節給予通報和處罰,并通報所在院系,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追求其相應責任。
五、用水、用電設施改造,必須由后勤處安排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水電設施,違者由此造成的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失全部由當事人負責,
六、為了保證學生公寓的安全和節約水電,各寢室均實行定量管理,以寢室為用電、水結算單位,當月超標使用的水電費由宿舍人員到財務處交費,如不按時交費的,管理系統將自動停水停電。免費用電指標為每室每月20度,生活用水為每生每月5噸,超出指標,水電費按國家規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