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制度(精選30篇)
干部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全縣交通運輸系統干部管理,規范和完善干部外出行為,嚴格電話暢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運輸系統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內因公因私離開,必須嚴格遵守請假報告制度,不得擅自外出。
二、局領導班子成員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離開的,必須向局長請假,并告之局辦公室。各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離開,必須分別向分管局長和局長報告請假,因私外出時間超過5天的,必須書面請假,并報局辦公室登記備案。上述人員因公務活動外出,有局長簽批意見的不再報告。
三、各二級單位副職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離開,應向單位主要負責人請假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機關一般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內外出必須向股室負責人和分管機關的局長請假報告,因私外出時間超過5天的,必須書面請假報局長批準后方可外出。
四、交通運輸系統干部外出回遠后,應及時向局辦公室報告銷假。需繼續外出的必須再行履行請假報告手續。
五、交通運輸系統干部外出期間有違紀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對未按要求進行報告外出離開的,視為無故脫崗。對無故脫崗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談話批評、責令檢查、全系統通報、紀律處分等處理。
七、凡未報告并造成工作被動、延誤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局領導班子成員,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凡因電話不暢通,耽誤工作的,可視情況扣減電話費,并根據新的工作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九、局屬各單位要參照本制度制定相應管理制度,加強對本單位干部職工外出和電話暢通管理。
干部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新形勢下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實現固本強基,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高農村工作水平,樹立我市駐村干部扎實奮進的工作作風,培養鍛煉年輕干部,促使干部進村入戶、服務群眾、夯實基礎,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加強對駐村干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全市市直(駐英)各單位選派下基層鍛煉的駐村干部。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駐村干部的管理由鎮街黨委具體負責,市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
第二章選派條件
第四條選派的駐村干部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有上進心及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熟悉并愿意從事農村基層工作。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扎實,吃苦耐勞,甘于奉獻。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科級干部可放寬至45周歲),身體健康,懂基本的電腦操作及統計知識。
第三章職務任免
第五條駐村干部是黨員的安排掛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非黨員的安排掛任村(居)委會主任助理,職務任免手續由鎮(街)黨(工)委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駐村干部的黨組織關系要轉到所駐村黨支部,參加駐點村黨組織生活。
第四章職責任務
第六條駐村干部要切實履行“宣傳、指導、幫助、協調、監督”的工作職責,其主要任務是:
(一)加強政策宣傳,培育新型農民。
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傳達上級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和會議精神,主動為農民群眾提供信息、技術等服務,引導幫助農民轉變觀念,提高素質,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利益觀、民主觀與法制觀。
(二)掌握村情民意,建立基礎檔案。
深入了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及時掌握村民思想動態,為黨委、政府當好參謀。同時建立村情檔案,主要包括村基本概況、村級組織與各類重點人員的基本情況、民主管理監督和村務公開的落實情況、村內發生的重大事項與創新性的工作經驗等。
(三)理清工作思路,促進事業發展。
針對村(社區)和農戶的實際,積極協助村“兩委”理清發展思路,大力開展“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的幫扶工作,指導制訂和實施發展規劃,挖掘資源潛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同時,幫助開展新型城鄉合作醫療、扶貧幫困、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推動重點工作,促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采取多種形式組織農戶參加各種農業和就業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農戶的自我發展能力,并積極聯系勞動部門或用工企業,幫助農戶輸出勞動力就業。
(四)抓好組織建設,監督制度落實。
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幫助村“兩委”干部摒棄陳舊觀念,克服“等、靠、要”思想,以實際的行動帶動村“兩委”干部改進作風,服務群眾;建立健全村“兩委”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開展交心談心活動,協調村“兩委”關系,搞好團結;推進村級組織的規范化建設,督促落實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及村務財務公開等制度;充分利用農村遠程教育網絡資源,抓好農村黨員干部的教育培訓,協助所駐村黨組織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強村級黨風廉政建設與民主法制建設。
(五)推進社會管理,化解矛盾糾紛。
幫助制訂社會維穩、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環境衛生和信訪調處等社會面管理工作計劃,構建工作網絡,落實人員、職責、措施;協助村委建立健全綜治信訪維穩排查工作例會制度,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著力解決農村土地轉讓、征地補償、村務公開、社會治安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六)推進文明建設,改變村容村貌。
積極幫助駐點村籌措和爭取各級行業部門扶持資金,著力完善駐點村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帶領群眾開展創建文明村、文明戶活動,發動群眾做好村莊衛生的整治工作,幫助群眾形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積極開展健康向上的文體活動,引導群眾抵制封建迷信和黃賭毒,破除陋習,弘揚新風正氣。
(七)做好黨內“三大工程”工作。
協助鎮、村做好黨內關愛、黨員創業、黨建創新三大工程。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七條村情掌握上做到“六必知”,即所駐村基本情況、優勢劣勢必知,社情民意、突出問題必知,班子工作、思想動態必知,困難農戶、致富典型必知,發展規劃、工作重點必知,涉農政策、服務信息必知。
第八條工作開展上做到“六必到”,即所駐村召開重要會議必到,研究重大村務必到,推動重點工作必到,解決難點問題必到,化解重大糾紛必到,處臵突發事件必到。
第九條聯系群眾上做到“六必訪”,即種養大戶、致富能人必訪,老黨員、老干部必訪,貧困戶、五保戶必訪,人大代表等各類代表必訪,計劃生育、信訪、綜治等重點對象必訪,軍烈屬必訪。
第十條任務執行上做到“六必辦”,即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高效辦,急難險重任務傾力辦,熱點難點問題主動辦,情況特殊問題靈活辦,敏感問題透明辦,涉及多部門的問題協調辦。
第十一條工作紀律上做到“六必禁”,即禁止在所駐村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各種費用,禁止接受村集體公款吃請和旅游,禁止接受計生對象等可能影響工作的個人或單位吃請,禁止收受所駐村發放的各種補貼、有價證券,禁止在所駐村低價購買物品和土特產,禁止參與賭博、酗酒等有損駐村干部形象的各項活動。
第十二條駐村干部要注意收集駐村工作中的圖片、文字資料,每月向市委組織部上報1—3篇駐村工作推進情況或簡報。市委組織部在掌握全市駐村干部工作情況的基礎上,跟蹤培育一部分個人優秀典型進行經驗推廣和表彰獎勵。
第六章組織管理
第十三條駐村干部的培訓。對駐村干部進行不定期的集中培訓,培訓內容突出基層黨務、鎮村建設、民主法制、村級財務管理、農村糾紛調處、農村工作方法和農村政策法規等。每年召開駐村干部代表工作座談交流會,幫助提高駐村干部能力水平。
第十四條駐村干部的考勤
(一)駐村干部必須全脫產駐村,每個駐村干部每年駐村時間要求達到230天以上(外出參加有關工作會議及聯系業務等同于駐村),不準以原單位工作“脫不開身”為由缺勤空崗。原單位不能以工作需要為由將其召回單位工作,確保駐村干部安心在所駐村開展工作。
(二)駐村干部所在村要負責對駐村干部進行考勤。考勤表由村干部負責登記并經村支書簽名及村委會蓋章確認。各鎮街黨委每月對村的考勤情況進行審核統計,記錄在案,并負責每月將駐村干部的考勤記錄結果上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嚴格請假銷假制度。駐村干部一般不準請假,確需請假的要嚴格執行報批制度,全年事假累計一般不能超過15天;駐村干部凡一次請假2天以內的由村支書批準,3至5天的由鎮街書記批準,6天以上的由市委組織部批準。
第十五條駐村干部后勤保障。干部駐村期間其原單位的工作崗位、工資福利待遇等保持不變,各項生活、交通等補貼由派出單位安排。其中駐村生活補貼最低標準為30元/天。駐村干部在村委會食宿的,應向村委會繳交一定的伙食費,不得加重村委會的負擔。
第十六條派出單位的職責。駐村工作實行部門“一把手”負責制。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到所駐村調查研究不少于2次,幫助駐村干部和所駐村解決實際問題,并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開駐村工作專題會議,聽取駐村干部的工作匯報和意見建議,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解決突出問題。要切實關心駐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掌握駐村干部的思想動態,經常走訪駐村干部家庭,及時幫助駐村干部解決工作、學習、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難。
第十七條鎮街的職責。鎮街黨委要把加強駐村干部隊伍建設作為抓黨建的重要內容,定期聽取駐村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駐村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鎮街黨委書記要建立駐村干部座談會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召開一次駐村干部座談會,對履行職責、踐行承諾、思想動態等情況進行詢問交流;對遇到挫折的駐村干部進行激勵談話;對工作執行出現偏差,作風建設等方面存在問題的駐村干部進行警示談話,并上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第十八條駐村干部的督查。由市委組織部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督查組,建立經常性的督促指導、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采取電話查崗和實地檢查的方式,對干部駐村情況進行檢查,并及時通報檢查和抽查情況,對工作開展得好的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批評。
第七章獎懲措施
第十九條市委組織部每年組織評選優秀駐村干部,并給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二十條駐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結果要作為評先評優、提拔交流的重要依據。對評為優秀等級的駐村干部,鎮街還要在學習培訓、年休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
第二十一條駐村工作結束后,經市委組織部考核,對駐村工作實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所駐鎮街工作需要的駐村干部,可按有關程序和規定列為相關提拔人選。市委在提拔、任用干部時,優先考慮有駐村經歷的干部。
第二十二條對駐英單位選派的駐村干部考核情況,由市委組織部反饋給各駐英單位,作為提拔任用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三條經電話抽查或實地抽查,駐村干部缺勤空崗的,在全市進行通報;年度抽查缺勤3次以上的(含3次),報組織人事部門,建議其年度考核不予評定為“稱職”或“合格”檔次以上。
第二十四條對駐村工作不落實、群眾不滿意、作風不正派、有違法犯紀等行為的駐村干部,其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管理制度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制度由頒發之日起開始實行。
干部管理制度 篇3
總則
第一條為了明確學生會干部職責,使學生會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切實發揮干部的先鋒模范作用,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我校學生會干部,包括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各部正(副)部長和學生干事。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應該有堅定的正確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養和個人品德修養。
分則
第一章學生會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離不開廣大學生會干部的努力,為了進一步嚴格要求學生會干部,規范學生會干部的隊伍建設,制定本職責條例。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的工作原則:勤于工作,樂于奉獻。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的工作態度: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第四條機構設置
1、學生會主席團設主席1人,副主席3人。
2、學生會設學習部、紀律部、生活部、環保部、文藝部、體育部六個部。各部設部長1名,副部長2名。各班班委委員為相應各部干事。
3、3名副主席分別協調一個年級的工作,每名副主席分管兩個部的工作。
4、每個部3名部長各協調一個年級的相應部的工作。
5、學生會隸屬團委管理。
第五條職責分工
一、學生會主席職責
1、全面主持學生會工作。定期召開主席團會議、學生會干部會議、全校班長會議。
2、全面貫徹執行學校的辦學思想,認真完成學校交給的任務,不斷提高學生會辦事效率。
3、做好學生會人事工作和學生會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學生干部的思想素質、理論素質和業務素質。
4、制定和實施學生會發展規劃和學期工作計劃,并指導、督促、檢查規劃和計劃執行情況,定期作出工作總結。
5、協調學生會各部工作,根據需要列席學校有關會議。
6、了解分析學生動態,調查常規執行、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反饋,做好師生溝通。
7、代表學生會進行對外友好交流活動。
8、定期向團委匯報工作情況。
9、籌備下一屆學生會,做好學生會工作的“傳、幫、帶”。
二、學生會副主席職責
1、協助主席開展工作。
2、每名副主席協調一個年級的學生會工作。按校學生會的規劃和工作計劃,協調本年級各部門工作。
3、指導、督促、檢查分管部的工作,并及時將檢查結果上報匯總,并提交專題會研究。
4、組織開展社會實踐活動與社會調查。
三、學習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學習委員會議。
3、協助教務處開展教學情況調查,及時將學生有關意見反映給教務處。
4、協助教務處進行全校學生學習情況的分析,開展學習經驗的交流。
5、協助教務處組織開展學科興趣小組活動。
6、配合教務處,對各班的“教學日志”進行填寫、收發管理。
7、協助閱覽室做好管理工作。
四、紀律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紀律委員會議。
3、監督學生言行規范并對學生出勤進行檢查。
4、督察值周班級到崗履職。
5、維持集會、大型活動等集體活動的現場秩序。
6、維護就餐秩序。
五、生活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生活委員、寢室室長會議。
3、引導、教育學生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
4、了解學生的生活狀況,及時向主席反映學生的一些實際困難,并努力幫助解決。
5、監督學生在指定地點就餐。(杜絕在教室、寢室就餐)
6、配合生活指導教師,加強寢室文化建設和寢室管理。
六、環保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環保委員會議。
3、協助環保指導教師,對教室、寢室、公區的清潔、內務等進行檢查,及時督促有關班級整改。
4、環保綠化維護與監督。
5、在校園重點地段設環保監督崗,維護環保工作。
七、文藝宣傳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的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文藝委員會議,布置有關主題活動工作。
3、協助團委策劃、組織大型文娛活動。
4、積極與各類藝術教師聯系,組織有關藝術團體,開展有關文藝活動。
5、舉辦各類藝術展覽、比賽。
八、體育部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全面工作,制定本部工作計劃。
2、定期召開體育委員會議,討論改善鍛煉情況的方案和辦法。
3、協助體育教師組織好“兩操”,檢查出勤情況。
4、協助體育組搞好運動會,開展好陽光體育活動,組織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
5、配合體育組組織有關球類與棋類比賽。
6、在體育組指導下組建學生專項體育隊伍或組織,積極開展活動。
7、協調各類運動場地及體育比賽的安排。
第二章學生會干部任免及管理
1、學生會干部采取層層負責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方式,各項工作必須逐級上報。
2、學生會干部任免必須按照正常程序聘任或競聘的方式逐級審批;干事任免及調配由各部提出意見,最終學生會主席團審批。
3、副部長以上干部,因各種原因離職者,必須提前向團委遞交申請。對于申請離職的干部,學生會主席團研究后由團委審批,再增補干部。
4、學生會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甚至清除出學生會;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會干部自動免職,并依照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章學生會干部例會制度
第一條時間:例會每兩周一次,每學期根據需要進行規定,如遇考試或公共假日,例會時間另行通知。
第二條參加人員:主席團成員、正副部長。除此之外,根據例會主題,可安排相關部門部分干事參加,重要會議必須請團委、政教處領導,分管德育的校級領導參加。
第三條如有臨時工作任務,學生會主席應及時通知召開臨時會議,各學生會干部必須全部到齊。
第四條每次例會,被通知人應按時出席會議,如遇特殊情況,應提前請假,并向主席遞交假條,經核實、批準后,方可請假;但同時應安排部門內相關人員前來作詳細記錄,會后轉達。
第五條例會內容
1、已結束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結果和經驗總結。
2、即將開展活動的部門由部長在會上以書面形式通報活動計劃和具體活動方案。
3、各學生干部要及時、全面地將活動過程中同學們反映的信息和問題及時反饋,充分交流,堅持學生干部的批評和自我批評。
4、主席在聽取各部活動通報后要做相關總結,總結經驗,指出不足。
5、各委員遞交活動總結,對于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6、對于工作中難以解決的問題,由主席進行匯總并向團委報告。
7、主席須將布置的下月活動打印成表格,分發給各部部長。
8、主席每學期期末將例會表格裝訂成冊,上交給團委留檔保存。
第四章學生會換屆制度
第一條每學年開學伊始,學校成立換屆領導小組。
第二條競選學生會干部的基本標準:工作積極性高,工作責任心強;思想境界高、有膽識、有魄力;組織、管理能力出色。
第三條程序:個人填寫申請表格——參加現場競選——考察——正式錄用。
第四條時間:每學年開學前半期內要完成學生會換屆選舉工作。
第五章學生會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條學生會干部在思想上應積極要求進步,自覺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
第二條學生會干部在工作中應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吃苦在前,不計得失。
第三條學生會干部應努力協調好與老師、同學的關系,遇事多征求老師的意見,廣泛團結同學,多與同學溝通。
第四條學生會干部不應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義占用上課時間,如果在工作中與相關人員發生矛盾,應保持良好心態,正確處理。
第五條學生會干部應妥善處理學習與工作之間的關系,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要端正,學習成績進步要快。
第六條學生會干部的言行如果背離上述自律制度,應自覺反省檢討。如果在校內造成不良影響,學生會應對其做出開除處理。
第六章獎懲制度
第一條對于能夠出色完成工作任務且學習成績優良的學生會干部,由團委、政教處統一評定,于每學年給予一定的獎勵。如:授予“優秀學生會干部”等稱號,記入個人檔案。
第二條每學年末進行成績評比,凡是成績優異,能起到表率作用的學生會干部,可由團委、政教處推薦,參加“縣市優秀學生干部”的評比。
第三條如無故不參加會議,或不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準便不出席會議,則寫一份檢查交學生會主席。如累計達三次或給學生會工作造成損失,則解除其職,并不再聘用。
第四條受到學校各種處分(包括通報批評)的學生會干部取消一切評優資格。根據情況,責令其退出學生會。
其他未盡事宜,以團委、政教處決議和解釋為準。
干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班級管理,促進班級建設,充分發揮學生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提高班干部管理和服務同學們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班干部是聯系院系和廣大學生的橋梁和紐帶,是我系開展學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學生工作的開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第三條班主任(輔導員)要重視學生班干部隊伍的建設,完善班干部管理,提高班干部素質,在班級管理上實行班委專人負責管理和服務同學的工作格局。
第四條班干部必須堅持為同學服務的宗旨,關心和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不允許任何學生干部脫離群眾,更不允許凌駕于學生之上。
第五條班干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干,必須在各方面成為同學的表率;以身作則,踏實工作,在同學中樹立良好的形象。
第二章班委職責
班委會負責組織全班學生按照黨的教育方針,按照院系工作計劃實施各項活動,組織和建設好班集體,使全班同學成為合格的大學生。
班委會成員由全班同學民主選舉產生,經班主任/輔導員審議當選。班委會每學年改選一次,任期一年。
各班班委要服從院系的領導,服從團總支、學生會各部門的管理,協助該部門開展相應的學生工作。班委會干部設置主要有以下職務:班長(男女各一名)、團支書、學習委員、紀律委員、生活委員、勞動委員、記錄委員、文娛委員、體育委員、心理委員(男女各一名)、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具體職責如下:
一、班長職責
1、主持班委會的工作并對班級工作負總責。
2、協調班委團支部成員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各委員的積極性,支持各委員獨立開展工作。
3、有權召集班委會成員,定期主持召開班委會,研究班內工作和安排、布置各項任務。
4、傳達上級的各項任務,如實向上級反映班內學生情況,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發揮好橋梁作用。
5、主持召開班會,做好會議記錄。
6、做好班級各項工作的計劃與總結工作。
7、服從學生會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助學生會開展相應的學生工作和活動。
二、學習委員職責
1、全面掌握全班同學的學習狀況,積極創造條件,為同學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促進良好學風的形成。
2、積極與任課教師聯系,解決同學學習上存在的各種問題。
3、督促全體同學,獨立完成作業,并按時上交。
4、適時主持班級學生召開學習經驗交流會或座談會,交流學習心得,并能幫助學習差的同學,搞好學習。
5、安排落實本班學習興趣小組的活動,并檢查小組的活動效果。
6、服從學生會學習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協助學習部組織開展學院學風建設的相關活動,如:獎學金的評定、知識競賽、學習經驗交流會等。
三、生活委員職責
1、負責班級經費管理。
2、負責調查、了解本班學生生活狀況,并負責及時將情況向班主任、輔導員反映。協助做好班級貧困生認定及資助工作,對困難學生給予必要的幫助。
3、協助學生會做好寢室的日常生活管理,積極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創建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4、協助學生會為校、院重要集會、大型活動提供后勤保障。
四、勞動委員職責
1、負責班級勞動衛生和必修勞動衛生課的組織安排。
2、積極帶領各寢室開展衛生掃除工作,組織、落實、監督寢室衛生的管理工作和相關的檢查評比工作;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寢室衛生管理辦法,并嚴格落實執行。
干部管理制度 篇5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級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和組織紀律性,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營造一個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干事創業氛圍,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落實,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二條:村干部實行輪班制度,確保每一天有人在村辦公場所值班。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督查,發現1次不按時到位,扣除工資50元。
第三條:村干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向包村領導、鎮黨委副書記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向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副書記、副主任、文書因公因私出縣境外辦事,1天以內由支部書記審批,并向包村領導報告,黨政綜合辦公室備案;2天及以上由村上加注意見,鎮黨委副書記審批,黨政辦備案。若不按要求履行請假和報告程序的,查處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五條:村干部務必持續信息暢通,遇有緊急狀況,接到通知務必按時到位。打電話不接、不回者,出現1次扣除工資20元。
第六條:所有村干部務必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集的會議和重大活動,遲到1次扣除工資20元,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七條:建立村社干部學習例會制度。每周星期二定為村社干部集中學習日,學習傳達有關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分析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重點項目建設和其它重大事項,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透過現場督查、查閱會議記錄等形式督促檢查,無特殊狀況不組織學習和召開村社干部會議的,目標職責書考核中每少1次扣除考核分0.5分。
第八條:建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制度。每月15日上午9:00(遇節假日順延)召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例會。匯報、銜接、安排相關工作,分析、研究階段性矛盾糾紛,通報有關狀況,促進工作落實。缺席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九條: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級自治機制。村級重大事項,務必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和一事一議的有關程序進行決策,若不按照程序進行決策,引發矛盾糾紛或引發群體上訪事件的,將嚴肅追究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的職責。
第十條:建立并完善群眾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堅持開展民情訪談活動,及時了解群眾生產生活狀況。村黨組織負責人、村委會負責人每月至少參加一個社的群眾會議,每季度召開1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督查,缺少1次扣除工資50元。
第十一條:全面貫徹落實維護穩定職責機制,全力維護和諧穩定大局。因職責不落實,矛盾糾紛化解不及時,處置措施不得當,造成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的,按照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職責追究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第十三條: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公開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第十四條:全面實施鎮村干部潛力素質提升工程,切實提高村社干部綜合素質。進一步轉變作風,加大重點項目推進力度。對因作風漂浮、推行工作不力,班子成員相互制肘,群眾威信不高,維護穩定措施不落實的村干部,根據有關規定,采取誡勉談話、待崗、停職、免職等措施,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五條: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村干部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和原則辦理。村社財務嚴格按照村帳鎮管的規定執行,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六條: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具體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干部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工作例會制度
1、駐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區召開周工作小結會。
2、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
3、主要任務:聽取駐村工作匯報,交流駐村工作經驗,研究推進工作的辦法措施。工作例會由駐村工作隊長和鄉黨委負責人共同召集。會后,要及時將上月工作情況報縣委黨建辦。
第二條、工作報告制度
1、駐村工作隊要建立掛幫工作臺賬,填寫辦理的實事、協調的項目、解決的問題等,掛幫工作情況每月報鄉同步小康辦。
2、駐村干部要堅持記錄民情日記,記錄辦理的實事、完成的具體工作等,每月初將上月工作情況報鄉黨委,遇重大事項隨時報告。
3、駐村干部要對本村《萬村千鄉網頁》的內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傳一篇駐村工作信息(小羅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飛負責)。
4、在4月30日前負責所駐村《村志》編寫初稿審定。
第三條、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負責對駐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駐村干部請假1天的,須經所駐村支部書記批準;請假2天的由鄉黨委審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同意。
第四條、組織紀律制度
嚴格實行“六不準”:不準干擾基層的正常工作,不準收受基層的饋贈,不準違規駕駛公車,不準工作期間飲酒,不準參加賭博活動,不準牽扯基層干部的過多精力。
第五條、考核管理制度
駐村干部與區包村干部職工同管理、同監督、同考核。重點實行“十個一”考核管理:制定一個村級發展規劃,制定一個駐村年度工作計劃,建設一個發展型的村級班子,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化解一批矛盾糾紛,開展一次以上實用技術培訓,記錄一本民情日記,提供一份考勤記錄,撰寫一個工作總結,開展一次群眾滿意度測評。
干部管理制度 篇7
一、學習和會議制度
1、準時出席各種會議,積極參與研究和討論問題,自己負責主持的會議、學習,事先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提高會議質量,開短會,并提前到會。
2、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必須自覺學習教育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鉆研業務,精益求精,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業務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3、凡代表學校出席的各種會議必須認真參加,會后應及時向校長或在行政會上匯報,并提出貫徹意見。
4、參加學習或會議必須嚴格遵守紀律,認真做好筆記,增強組織觀念,堅決執行會議決議,遵守保密紀律。
5、校長每周召開一次校長辦公會,研究教育教教學工作,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參加。校長每學期召開一至二次校務會議,研究學校有關重大事宜,由全體行政、各組組長參加。校長每學期召開一次校會,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和時事政策教育,全校師生參加。
6、教導主任、德育主任、總務主任、每月召開一次校務工作會議,研究科室內的業務工作。
7、每月召開一次班主任會議,研究學校德育工作,校長在校必須參加,要求團員代表參加。
8、臨時性會議由各處室負責。
二、工作制度
1、認真執行黨的方針政策,不斷端正辦學思想,根據上級領導有關指示,從實際出發,制定工作計劃,完成工作任務,作好工作總結。
2、根據學校總體目標,主動分擔責任,管好本部門工作,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為學校研究決定本部門工作提出具體意見,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
3、善于運用書面形式處理公務,應當上交的報表、材料,必須按要求送交,凡代表學校送交上級的有關材料,必須先交校長過目或提交行政會議討論。
4、定期向校長或行政會議匯報工作。
5、認真調查研究,深入分管班組(年級),了解情況,指導班上的工作。
6、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做到相互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團結共事,和諧一致。
干部管理制度 篇8
一、學習培訓制度
村級干部必須參加省、市、縣及鎮組織的各種培訓和學習,要做到不缺席、不懈怠,同時還應自覺學習和工作密切相關的政策法規,以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學習情況和相關筆記由鎮組織辦定期檢查。
二、工作目標責任制度
鎮黨委、政府年初與村(社區)簽訂目標責任書,村支兩委根據鎮黨委、政府各項工作目標任務,聯系本村實際,制定年度目標和工作計劃,并量化到人,責任到人,兌現獎懲,與村干部年終考核、目標獎勵掛鉤。鎮村兩級分別在每季度檢查一次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原則上,村支兩委每月向鎮黨委、政府專題匯報工作一次,堅持每季度向黨員大會和村民議事會通報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并虛心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建議,積極完善相關工作。
三、會議制度
(一)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堅持參加鎮黨委、政府召開的例會。村支兩委要在例會后即刻召開會議,總結前期工作,傳達鎮黨委、政府工作要求,安排下一步工作,會議應有全體村民小組長參加,并作好記錄。各黨支部要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召開好每月的村民小組議事會和村民議事會,及時上報情況,落實議決事項。
(二)進一步改進會風會紀。參會人員不得在會場內打瞌睡、交頭接耳、讀書看報、隨意走動或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手機必須關閉或調為振動狀態,不得在會場接打電話。
四、工作日制度
(一)嚴格執行坐班制度,即: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各村(社區)要制作今日值班告示牌,注明值班人員及聯系電話。值班人員要填寫好值班記錄,遇到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報告相關領導,未值班人員要深入各自責任區開展工作。值班人員須負責辦公室內外環境衛生,并完成鎮村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
(三)上班時間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或娛樂活動,嚴禁中午飲酒,嚴禁在公眾場合參與帶“彩頭”的棋牌活動。
(四)鎮村兩級建立完善考勤制度,鎮組織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作為村支兩委和村級干部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對于未按要求執行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查情況定期全鎮通報。
五、請銷假制度
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或主任因病因事須請假的要向鎮主要領導請假,其他村干部因病因事須經村黨支部書記同意后,方可請假。3天以上(含3天)請假需有書面請假條,相關領導簽字后交黨政辦備案,假滿后按時銷假,未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無故曠工。
六、財務管理制度
村級財務開支要由經辦人簽字、村主任審批、村黨支部書記審核、村務監督委員會審查后入帳并進行公示。較大開支應經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決定,重大開支要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進行公示。村“兩委”換屆前,鎮政府對村干部進行任期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公布于眾。
七、村務公開制度
堅持每季度的第一個月10日前公示上季度的村務情況,(公示內容應包括:1.村民議事會召開、議決情況;2.村上財務收支情況;3.優撫和救災救濟款物發放情況;4.村集體經濟相關情況;5.上級黨委、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和重大決策情況;6.村干部工作目標、工作進度情況等。要求版面整潔、內容真實完善。
八、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村黨支部印章一般由村黨支部組織委員負責保管,村民委員會印章一般由村文書負責保管。日常工作使用印章,村黨支部組織委員、村文書須經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同意后方可蓋章。重大事項使用印章,應在相應會議作出決定后,經相關組織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將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備查。
九、檔案管理制度
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建立村務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文件、資料、會議記錄等。檔案實行分類歸檔,專柜存放,專人保管。
十、干部考評獎懲制度
(一)按照科學發展觀和三嚴三實的要求,從領導班子、黨員干部隊伍、工作機制、工作業績、生活作風、工作作風、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和群眾反映等方面對村級班子和個人進行考評。其中將落實上級組織要求和工作任務以及村級組織承諾事項完成情況作為考核主要內容。
(二)對村干部的考評由鎮黨政辦、組織辦具體組織實施,年終進行一次。考評人員由全體黨員、村民議事會成員和群眾代表組成,采取集中考評和隨機抽查的方式,最后由鎮黨政辦、組織辦集中匯總后報鎮黨委評定等次和公示,并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三)考評結果與村級班子年終評優和村干部的報酬、獎懲、任用直接掛鉤。對考評優秀的村干部,予以一定獎勵;對考評基本稱職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指派專人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整改;對考評不稱職的村干部,責令辭職或啟動罷免程序。
十一、干部聯系群眾制度
(一)認真落實黨員聯系和服務群眾制度,按期走訪群眾、收集意見建議、化解矛盾問題。
(二)堅持鎮、村、組三級分級處理解決問題的機制,及時處理解決群眾反映的、村組職權范圍內的問題,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不得瞞報、遲報、漏報。
干部管理制度 篇9
一、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干部人事檔案安全、保密的有關規定,做好檔案室管理工作。
二、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光、防蟲、防鼠、防污染等“八防”工作,確保檔案材料安全。
三、干部人事檔案室為機要重地,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四、保持檔案室清潔衛生,通風良好,預防灰塵、蛀蟲對檔案材料的損害。
五、檔案室、檔案柜鑰匙由管理員妥善保管,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交與他人代管。
六、經常檢查柜內檔案,發現異常及時做好補救工作。
七、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杜絕檔案材料丟失、損壞和其他意外事故發生。
八、嚴禁在檔案室存放易燃及化學物品。
九、離開檔案室,必須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干部管理制度 篇10
一、總則
1、中層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為適應xx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權責明確、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加強xx公司內部中層干部的管理,使xx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發揮中層管理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特制訂本制度。
2、中層干部管理制度的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公司的全體中層管理干部。
3、中層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訂依據
本制度按照集團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合理參照其它企業科學先進的管理辦法,結合本公司工作實際情況本著”重在落實,貴在堅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訂。
二、工作守則和行為規范
中層干部工作守則
1、每位中層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xx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2、牢記”重在落實,貴在堅持”的工作理念,主動、熱情、周到的為場內司機,信息戶、貨主和全體員工服務,努力讓所有人滿意。
3、全體管理干部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訓及自我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x司的發展保持同步。
4、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中層管理干部提出的敬業要求。
6、具有堅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氣戰勝困難、經得起挫折。
7、要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9、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的工作目標。
10、對于中層干部兼職行為的管理:
⑴中層干部未經公司領導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①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④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11、對于中層干部個人投資行為的管理:
中層干部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12、中層干部保密義務
①、中層干部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中層干部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②、中層管理干部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③、行為的自我判斷與咨詢
中層管理干部在不能清楚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判斷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咨詢,接受咨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并為當事人保密。
中層干部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中層干部必須嚴格遵守集團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二、中層干部必須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中層干部必須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中層干部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中層干部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中層干部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物;
七、中層干部必須服從上級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八、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中層干部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公司內中層干部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中層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接受信息戶或司機的請吃喝等賄賂,不準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不準向司機、信息戶及下屬員工索拿卡要。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中層干部必須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發:中層干部頭發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干部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干部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么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污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鞋子應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干部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中層干部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6、上班及代表公司出席公共場所、業務洽談等場合時應穿工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
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應盡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干部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村干部監督和管理,提高村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一個更加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良好干事創業氛圍。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學習制度
1、村干部必須定期參加縣上組織的培訓和學習,不得無故缺席。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村干部必須通過不同途徑達到大專以上學歷;
3、平時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及時發現新問題、新情況,并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二、村干部會議制度
1、村干部必須準時參加各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遲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2、參加各種會議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3、會后要召開好有關會議,不折不扣地傳達貫徹好會議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到所駐村小組召開一次群眾會,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干部必須堅持每個星期召開好一次碰頭會,總結前一階段工作,布置下一階段工作。同時,每月必須召開一次專題計劃生育工作例會,做好詳細會議記錄。
5、村干部必須按時按要求上報各種表冊及各種材料。
如不按時上報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須安排好值班時間表,村干部必須嚴格按照值班時間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記錄。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到位。對不服從安排或擅離職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資,如造成損失的追究其責任。
四、村干部"述職述廉"民主考核評價制度
1、村干部民主測評和民主評議會議一般一年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年底,由鄉黨委負責組織領導和監督實施并派員參加村黨支部和村委會體實施,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組織黨員、村民代表、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加。
2、考核評價村干部時,先由村"兩委"班子成員分別進行述職述廉,介紹任期目辬、當年目辬實現情況、工作作風及廉潔自律情況等,黨員、群眾代表等參評人員根據村干部述職述廉情況就其本人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民主測評、評議和質詢。
3、經民主測評及民主評議后,對不勝任現職的村干部,由鄉黨委組織部門通過一定程序予以調整、罷免,調整形式主要有降職、改任、引咎辭職、責令辭職、辭退5種。
五、村干部請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間有私事必須事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席認處扣發一天的工資。
2、村支書、村主任外出必須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同時向包村領導匯報
六、村務公開制度
1、村務公開的內容:財務收支、計劃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審批、救災救濟和獎售款物的發放、集體項目承包經營。除此之外,凡是群眾關心的重大事項,都應予公開。
2、村務公開按照審查評議、公布上墻、整理歸檔或"一清、二審、三報、四公布、五上墻、六存檔"的程序進行。
3、村務公開的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7——10日,對村里重大事項,主要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公布。
4、村務公開采用公開欄,張榜公布或定期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方式進行公開。各村民小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開。
5、每次村務公開后,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及時召開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廣泛聽取群眾的反映和意見,對群眾提出的疑問;要及時做出解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要及時予以答復,對大多數群眾不贊成的事項,應堅決予以糾正,糾正后再予公開。
干部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各級干部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三條各級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嚴禁鋪強浪費。
第四條嚴格執行每月8日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并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年內,學習筆記不少于2萬字,撰寫心得體會和調查報告不少于6篇,逢雙月28日上報鎮黨委辦公室進行調閱。對不及時上報的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
第五條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情況,由本人向鎮黨委、政府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50元、請假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3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20元。
第六條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第七條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社財務嚴格按規范化管理運轉,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第八條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做到勤政為民。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摸排解決。
干部管理制度 篇13
一、學習制度
1、村黨員干部要按照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時事政治,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
2、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由黨支部書記組織實施。要做到開會學習有點名冊、記錄簿、參學(會)者有筆記本,并認真做好筆記。
3、集中學習研究工作,村干部必須按時參加,特殊情況要事先請假。無故缺席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50元;遲到、早退者,村干部每次扣處現金30元。
4、集中學習研究工作,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有針對性地解決1—2個實際問題,并圍繞普遍性問題,開展討論分析,共同提高黨員干部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工作制度
1、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召開一次干部會議,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的主要工作。
2、按規定實施村干部坐班、帶班制度。每周一到周五,各班輪值一天,在村委會辦公室值班,由支部副書記負責具體考核值班情況。
3、村上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因工作不實,造成工作失誤或嚴重影響的,扣分管干部300元,安排工作不管不問不落實的一律扣500元,并報鎮紀委處理,連續2次,責令
干部管理制度 篇14
一、干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人員必須是2名中共黨員,持有《查閱干部檔案審批表》和《查閱干部檔案介紹信》,不得憑借“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和其它聯系工作介紹信查閱干部人事檔案。
2、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規定,確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對提供查閱的檔案進行登記。
3、任何人不得查閱或借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干部人事檔案。
4、查閱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5、查閱人員要愛護干部人事檔案,嚴禁在檔案材料上圈畫、批注、涂改、折疊,不得抽換、拆散檔案材料。
6、未經檔案主管部門同意不得復制干部人事檔案材料,不允許把檔案內容抄在筆記本上。摘錄的材料要細致核對,經檔案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檔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干部死亡、辦理退休允許借一次)須按查(借)閱干部人事檔案的審批手續辦理(必須是正科級單位政工人員),并填寫借出登記。借出的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無關人員翻閱,不得轉借,不得復制,限期歸還。(最多不超過15天)
二、干部人事檔案計算機管理制度
1、愛護機器設備,熟悉機器性能,按程序規范操作。
2、充分發揮《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信息系統》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檔案信息數據庫,利用該系統完成檔案查借閱、轉遞、目錄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統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檔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為依據采集信息并及時維護,確保信息內容的準確、完整和新鮮。
4、新進干部檔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錄入在三個月內完成;干部檔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匯總一次,并做好有關資料的立卷工作。
5、對新維護的檔案管理信息要及時備份,并登記備份的時間和主要內容。
6、不得隨意使用外來磁盤,確需要使用時要進行病毒檢查,防止機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損壞或丟失。
7、未經批準不得提供、復制干部信息,無關人員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貯有保密信息的載體嚴禁外傳。軟件應由專人保管。
8、利用干檔信息對干部隊伍進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三、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制度
1、按照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收集歸檔規定》,經常通過有關部門收集干部任免、調動、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工資、入黨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干部材料,充實檔案內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組織上形成的,或者是組織上審定認可的材料,未經組織同意,個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參加工作的國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隊轉業干部,都應填寫“干部履歷表”和“干部自傳”,審核后,補充進干部人事檔案。
4、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在材料形成后的一個月內,將材料主動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檔案的部門歸檔。
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信息,及時、主動地向有關部門索要應歸檔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內容。
7、認真辦理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登記和交接手續。
四、干部人事檔案材料鑒別歸檔制度
1、對收集的干部檔案材料必須根據中組部的有關規定進行認真鑒別,不屬歸檔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
2、歸檔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手續完備。
3、不屬歸檔范圍的材料,可分別情況,予以處理。凡銷毀材料,必須詳細登記,并報主管負責人審查批準。
4、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鉛印、膠印、油印或用藍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書寫。凡圓珠筆、鉛筆、紅墨水、純藍墨水書寫的材料,必須經過復制方可歸檔。
5、歸入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均應按照《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進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檔案轉遞制度
1、轉遞干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2、縣及相當于縣經上的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可以直接轉遞干部人事檔案。
3、轉出的檔案必須完整齊全,并按規定經過認真的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4、干部人事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帶。
5、轉遞檔案必須填寫“干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辦理登記手續。
6、接受單位收到檔案后,應認真核對,并在“干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回執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未退回,轉出單位要查詢,以防丟失。
7、干部人事檔案應隨著干部的工作調動或職務的變動及時轉遞,避免人檔分離。
8、凡是轉出的干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均應嚴密包封,并加蓋機密章。
六、干部人事檔案檢查核對制度
1、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所管理的檔案要定期地進行檢查核對,一般每半年核對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檔案,在收回時,要嚴格檢查,經核對無誤后,方可入庫。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檔案入庫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頁進行檢查核對,發現差錯,及時糾正。
4、轉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檔案時,應將材料與目錄檢查核對一遍,防止張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應檢查是否屬于歸檔材料,是否完整齊全,是否符合歸檔要求,是否手續完備。
6、輸入計算機的干部人事信息須與干部人事檔案核對無誤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檔案保管保密制度
1、嚴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設立專用檔案庫房(室),配置鐵質檔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檔案。
3、干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必須備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安全措施應經常檢查,保持庫房的清潔和適宜的溫、濕度。
4、干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和檔案柜,應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必須辦理好交接手續。
5、非管理及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檔案庫房(室)。
6、嚴禁用電話、電報索取或提供有關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歷史問題或其它重要問題的材料。
7、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泄露有關干部人事檔案的內容。
8、嚴禁任何人攜帶干部人事檔案材料進入公共場所和娛樂場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亂拋,一律按保密紙處理或銷毀。
八、送交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制度
1、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教育培訓、審計、統戰等部門,應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歸檔的工作制度。
2、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應在材料形成的一個月內,主動送交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
3、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滯留應歸檔的材料。
4、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與各有關部門建立聯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暢通。
5、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未能按時遞交檔案材料的部門,應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系。
6、發現遞交歸檔的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的,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補送或補辦手續。
九、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1、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保管應管干部的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2、收集、鑒別和整理干部人事檔案材料。
3、辦理干部人事檔案的查閱、借閱的轉遞;
4、登記干部職務、工資的變動情況;
5、為有關部門提供干部的情況;
6、做好干部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7、調查研究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檔案的業務建設和宏觀業務指導;
8、推廣、應用干部人事檔案現代化管理技術;
9、定期向檔案管(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檔案;
10、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干部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條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各級干部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第三條各級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嚴禁鋪強浪費。
第四條嚴格執行每月8日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并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年內,學習筆記不少于2萬字,撰寫心得體會和調查報告不少于6篇,逢雙月28日上報鎮黨委辦公室進行調閱。對不及時上報的.在全鎮范圍內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
第五條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情況,由本人向鎮黨委、政府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50元、請假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3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發效益工資20元。
第六條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第七條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社財務嚴格按規范化管理運轉,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第八條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做到勤政為民。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摸排解決。
干部管理制度 篇16
班干部是班主任的助手,參謀和信息員,是連接班主任和學生的橋梁,是學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核心力量。對班干部管理如何,直接影響到班風、學風和校風三大建設。因而必須嚴格管理。
一、班干部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在本班組織實施和完成學校,班主任制定的規章和提出的各項任務;有權對同學日常生活和學習中的言行提出表揚,批評,監督和記載:由班干部組成的班委會有權根據本班實際制定班規班紀;有權代表同學們向學校,老師提出建議。
2、班干部必須按學校意圖開展工作;絕對服從班主任的領導和管理;嚴守紀律,勤奮學習,履行職責,執行決議;堅持正義,秉公辦事。
二、班干部的結構和產生:
1、班干部設班長一名,學習委員一名,生活委員一名,體育委員一名,文娛委員一名。實行班長負責制,由全體班干部組成的班委會,是班級管理中的議事組織。
2、班干部由民主選舉產生。對組建新班委會可實行民主選舉,學生自薦和班主任任命相結合的方法,成立臨時班委會,待師生情況都熟悉后,即時由全班同學選舉。班干部每學年改選一次,可連選連任,選舉產生的班干部要上報政教處備案。
三、班干部的任職條件和工作職責:
1、班干部任職條件:參加學生干部資質培訓,考試合格并獲得“學生干部資質證書”。全面發展,有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組織管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相應職務要求的個性特長;有樂于奉獻,不計個人得失的精神;有開拓創新意識。在學生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信,有較強的責任感,正義感和事業心,有講究實效,腳踏實地的工作作風。
2、班干部的主要工作職責:
班長:上對學校,班主任負責,下對部門干部指導,主持全面工作,定期召開班委會議,總結布置工作。
學習委員:制定并組織圍繞學習開展的各項活動計劃;定期召開學科代表會議,了解各科學習情況,及時向任課教師反映學生意見和要求;組織愛好文學的同學向校報或其他報刊雜志踴躍投稿;組織開展各類學科競賽;開展好評教評學活動。
文娛委員:根據班上實際負責組織開展班級文娛活動,負責組織參與學校及其他各級各類文娛活動,安排黑板報,收交統計宣傳稿件,活躍班上氣氛,煥發青春等活動,堅持正確導向,凈化心靈,美化教室,促進身心健康,提高文化品味。
體育委員:負責兩操的人數清查,隊形的調整和動作的規范;大型集會的人員組織;開展班級單項競賽活動;組織訓練班上體育運動隊,組織參加學校各種大型體育活動,督促學生達到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生活委員:負責安排督查教室,寢室和清潔區等環境衛生,保護公共財產,節約水電,督促關好燈扇和門窗,負責有關費用的收繳。
四、班干部的管理和培養:
班主任負責班干部的管理和培養工作。班主任要定期召開班干部會議,班干部定期向班主任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組織班干部學習有關管理論,指出工作中成績和問題,傳授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效率;對班干部的任用堅持學生選舉,民主評議,對于工作責任感強,工作有成效的干部要大力表彰,對于不稱職或不合格的干部要令其改正,必要時撤職查處;期中期末評先中,班干部應分配適當名額;對于因工作方法問題出現的差錯,班主任要承擔責任。總之,對干部既要重用,又要嚴格要求,同時還要加強培養,使之成為真正的助手,參謀和班級核心。
干部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及中央組織部《關于加強村黨支部書記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充分調動村干部工作積極性,切實解決村委會干部特別是非黨員的村委會干部認為是通過選舉產生的干部,黨委政府屆中不能撤換的錯誤意識。現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有關規定,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村干部,僅指村主要干部,即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第三條村于部管理的主要內容為:選拔任用、教育培訓、考評考核、監督約束、報酬待遇、后備干部、獎勵懲處、免職、罷免、停職停權。
第二章選拔任用
第四條村干部任用總的要求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其基本素質要求:
(1)能帶頭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健康的精神情操。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4)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農村工作經驗;
(5)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堅持依法依規辦事;
(6)身體健康,年富力強,公道正派,自身發展經濟的能力突出,能帶領農民群眾共同致富奔小康;
(7)村干部任職年齡原則上在6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除外),新任職的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文化程度應達到初中以上,新提任村主要干部一般應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村干部行為規范必須做到“十要十不準”。
(1)要政治堅定;不準動搖信念、喪失立場;
(2)要服從安排,不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要作風民主,不準橫行霸道,欺壓群眾;
(4)要勤儉節約,不準講排場,浪費民財;
(5)要求真務實,不準欺上瞞下,弄虛作假;
(6)要辦事公道,不準以權謀私,優親厚友;
(7)要依法遵規,不準違法辦事,違法立約;
(8)要以大局謀事,不準以個人好惡作決策,個人主義、官僚主義盛行。
(9)要雷厲風行,不準軟施硬抗,延誤時機。
(10)要團結共事,不準拉幫結派,背后發雜音。
第六條村干部的選拔方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選任干部。村黨支部成員按照“黨員推薦、群眾推薦、組織考察、黨內選舉、黨委差額票決”的程序產生,選舉結果報鄉黨委審查,鄉黨委上報市委組織部任命。村委會成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等法律規定依法選舉,選舉結果報鄉人民政府備案。屆中調整的干部按照“民主測評、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黨委決定,代理工作,期間試用,屆終選舉”的辦法使用。
第七條村主要干部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開展工作,既有分工又要協作,分工不分家,嚴禁脫離黨的領導各自為陣。群團工作實行兼職,兼職不兼薪。支部書記兼團支部書記、婦聯主任;分管黨建、黨員和干部教育管理、城鄉環境整治、計劃生育、維穩、信訪等工作。村主任兼民兵連長;分管經濟發展(農業、林業、畜牧、特色產業)、惠農政策、檔案管理、統計(含人口普查和農業普查)、農村養老保險、農業政策性保險、文教衛生綜合治理(矛盾糾紛調解)、村級財務管理、新農合、安全、民政、報賬員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訓
第八條教育培訓作為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內容,主要由鄉黨委負責制定村干部教育培訓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一般實行以會代訓。積極推薦村干部到上級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學習。
第九條教育培訓方式:
(1)經常性教育。村黨支部每季度對村干部組織一次集中學習,鄉黨委每半年對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組織一次集中學習;
(2)集中培訓。村干部任期內集中培訓學習不少于5天;
(3)學歷教育。鼓勵村干部參加函授、自考、電大等學歷教育。
第十條教育培訓內容。應結合實際,突出針對性和實用性。主要內容包括: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理念,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經營管理知識,黨紀法規,形勢政策,農村實用新技術,領導科學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等。
第十一條建立村干部教育培訓體系,加大村干部教育培訓經費投入,創新培訓教育方式,充分利用現有的黨員遠程教育資源,進行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
第四章考評考核
第十二條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工作上形成爭先進不甘落后的意識,實行階段考核與年度考核制。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考核,由鄉黨委組織實施;村級計生專干的年度考核,由村黨支部和鄉計生辦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考評考核的內容。主要指: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
第十四條按照個人述職、群眾測評、綜合評價程序,對村干部進行考評考核。每年應召開由黨員、村民代表、群眾代表參加的測評會議,參會人數不得少于村總人口的60%,到會人數不得少于應到會人數的4/5。對村干部進行測評,會議由鄉黨委派人主持,所有村干部在大會上要進行述職述廉。
第十五條村干部年度考核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確定考核結果。綜合測評得票占90%以上的為優秀,得稱職票占80%以上—90%以下的為稱職,得票占60%以上—80%以下的為基本稱職,得票60%以下的為不稱職。對評為優秀等次的村干部,鄉黨委、政府將綜合村干部德、能、勤、績、廉等情況,按30%的比例黨委票決進行年度表彰獎勵。
第十六條對村干部實行年度測評,由群眾測評和鄉黨政班子成員、鄉干部和單位負責人測評兩部分組成,測評分值各占總分值的50%。
第十七條村干部違反行為規范,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并可以同時使用經濟處罰措施。工作上追究的責任人是指法定職責規定的本職內工作或臨時指定的責任人或牽頭人。
(1)政治立場不堅定,散布各種謠言,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
(2)組織紀律淡薄,無正當理由連續10天以上不履行崗位職責的;
(3)矛盾糾紛、群眾訴求排查處理不力,造成上訪或治安、刑事案件等嚴重后果的;
(4)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大部分群眾不認可的;
(5)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群眾反映強烈并查證屬實的;
(6)因工作不力,年度內工作有兩項以上沒有完成任務的;
(7)年度內累計5次以上不參加鄉、村召開的各類會議;同時會議實行實名點名制,村干部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懲15元,缺席一次懲50元。社干部遲到15分鐘以上懲10元,缺席一次懲30元。
(8)軟拖硬抗,年度內有兩次(項)工作沒有按期完成任務或年度內有三次沒有按期報送表冊或資料的;
(9)因工作不力或其他原因,年度內受到過誡勉甚至黨紀等處分的;
(10)違反惠農政策的規定,不按時間按標準執行惠農政策或執行時干部個人有截留群眾惠農政策款項或強行抵扣的現象,造成群眾上訪查證屬實的。
第十八條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的,扣發工資中10%績效工資部分的50%;評為不稱職的扣發工資中10%績效工資部分的100%;同時不得享受其他獎金,也不得評選先進個人。
第五章監督約束
第十九條上班制度。村干部原則上實行值班制度,為了便于群眾辦事,村每天必須有一名村干部到村委會或在場鎮確定地點坐班接待群眾;重大節假日、防汛、防火、疫情等特殊時期所有村干部必須在崗在位并在現場值守,做好人員組織和現場指揮。其余時間必須進社入戶開展工作。村干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各村支部書記、駐村干部要對村干部作好考勤記載,每月將考勤表交鄉考核領導小組。凡未考勤或未交考勤表的視為村干部當月未上班,將按有關規定處理并停發當月工資。
村干部請銷假必須實行書面請假,嚴禁口頭請假、電話請假或請霸王假,審批權限為一天以內由支部書記和駐村鄉干部審批,三天以內的(包括三天)支部書記和駐村干部審核后由黨委副書記審批,三天以上的村支部書記、駐村干部審核后由黨委書記審批。請假手續在領導審批后交黨委副書記保存和考核;請事假時間在兩個月以上或請病假6個月以上的,按照停職停權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村重要事務決策程序。凡涉及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公共建設項目、財務收支、村集體資產處置等群眾關心的重要事項。一般先由村黨支部會議研究,再召開村民委員會會議討論提出議案,提請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表決通過。重大事項須由村“兩委”共同研究,實行聯章聯簽,按規定上報審批和登記。在村“兩委”工作研究的意見還未統一前嚴禁對外傳播。
第二十一條村務公開制度。村務公開的內容、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應符合規范要求,每季度至少公開一次,村務公開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全程監督。監督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定期向村黨支部、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報告村務公開監督工作情況,反映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真正做到群眾滿意,干部滿意。監督組成員必須做到處事公正、熱心服務,代表群眾依法進行理財監督。
第二十二條村級事務民主報告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村級事務報告會,召開時間根據工作情況確定。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也可以邀請部分村民參加。會議主要內容為一年來村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特別是村重大事項、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處里及村民關注的問題。對收集的意見和建議,應及時研究處理,處理結果以一定方式給予反饋。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管理。嚴格實行“村財鄉管、組財村管”,嚴格執行大額資金(指20__元以上)動用由財務監督小組審核和報鄉政府批準。村報賬員每季度將村收、支票據建好日記賬后交鄉會計中心委托會計;鄉委托會計要每季度處完會計賬目并每季度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審計,審計重點為非生產性支出、瞞報、截留收入、私設小金庫等,同時加強對村主要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鄉會計核算中心出具審計結論由村在年度召開的村級事務報告會上通報,并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嚴格審批程序,村收、支票據由村民主理財監督組審查簽章(字),村主任審核,支部書記審批,報賬員計賬、報賬,鄉長審查,會計中心建科目賬的程序。
第二十四條談心談話制度。村“兩委”主要負責人之間隨時開展談心活動,同時每年至少找“兩委”成員談話兩次,及時溝通思想,增進團結。對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認真加以分析,并及時解決。
第六章報酬待遇
第二十五條固定工資干部職數。每個村固定工資干部職數原則上控制在2人內(不含社長),具體人數由鄉黨委確定,干部個人連續兩年考評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取消不稱職人員固定工資補貼和免去其職務。
第二十六條工資標準。在全省統一的村干部工資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村支部書記640元每月,主任580元每月,社長165元每月;其中10%為績效工資,待年終考核后一次性兌現,其余部分按月實行打卡發放。
第二十七條村主要干部每月工作性通信費實行限額憑票報銷,支部書記每月不超過50元,村主任不超過40元,社長不超過20元,資金來源在各村自有資金中支付,村集體沒有自有資金不能執行的可以不執行此條規定。嚴禁打白條和在干部離職時納入個人欠款結算。
第二十八條工作性獎勵按各階段相關文件規定和年度目標考核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養老保險對象及補貼標準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后備干部
第三十條每個村應配備1—2名后備干部,由黨員、村民代表大會推薦,經鄉考察后確定。
第三十一條鄉黨委要對村后備干部建檔造冊,嚴格管理,跟蹤培養。
第三十二條村級后備干部實行動態管理,鄉黨委每年要對其進行考察。
第三十三條村黨支部要為后備干部安排一定的工作,強化鍛煉。換屆選舉時,要對后備干部優先予以考慮。
第八章獎勵懲處
第三十四條村干部考評考核與村干部的工資、獎懲、任用直接掛鉤。
第三十五條建立表彰獎勵制度。年度考核為優秀的村干部,全額兌現考核績效工資,并予以表彰和獎勵;考核稱職的按全額兌現考核績效工資;考核基本稱職、不稱職的按比例和不發放考核績效工資。
第三十六條連續兩年被市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村干部,鄉黨委、政府給予嘉獎,并視其先進事跡進行宣傳報道。
第三十七條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村干部以及一年內沒有發展黨員的村黨支部書記,將實行誡勉談話,受到過誡勉談話的干部不得評選先進。
第九章誡勉、免職、罷免、停職停權
第三十八條對政治上不堅定,紀律上松懈,作風上不民主,三年一屆不能為群眾辦實事,上級黨組織安排的工作不能完成,甚至自立山頭,不服從安排和領導的村干部要果斷處理和撤換。
誡勉是不服從或不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一年內達到兩次(項)以上或一年內沒有發展黨員的村黨支部書記。
免職是上級黨組織對犯有嚴重錯誤或犯有錯誤拒不改正的村黨支部成員(含是黨員的村社干部)其職務的組織措施。
罷免是對不合格的村民委員會成員,依照法律規定免除其職務的行為。
停職停權:不能勝任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的;不依法辦事的;不按紀律約束自己,不作為,亂作為的;造成不良影響或工作滯后的。除保留《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賦予的權利外,將被停鄉黨委、政府賦予村干部的權力或委托的事項。停職停權時間最短為七天,最長到屆終,具體停職停權時間由黨委按照具體情況確定,期間拒不糾正或糾正不力的',經鄉黨委批準可延長期限;停職停權期間財政停發全部工資和補助。
第三十九條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鄉黨委或紀委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誡勉、停職停權、免職或支持村民罷免其職務。不能明確責任,相互推諉責任的,按照法律法規明確的村黨支部、村委會工作職能追究到個人。
1、不帶頭執行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不服從黨委、政府安排的;無正當理由,借故阻撓黨委、政府的工作正常開展的。
2、違反法律法規、受到黨紀處理或行政處罰,不適合繼續擔任村干部職務的;
3、缺乏思想道德修養,個人品行差,工作方法簡單粗暴;宗族、派性思想嚴重,自立山頭,拉幫結派,制造矛盾,群眾反映較大的。
4、不認真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貪污賄賂,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后果,影響極壞的;
5、村級財務管理混亂,不落實或不執行“村帳鄉管”相關規定,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給集體財產造成較大損失或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的;
6、不參加述職述廉或年度考評考核不稱職的。
7、違規違紀行為經誡勉談話后糾正不到位、整改不落實的;
8、工作不在狀態,長期因家庭負擔過重或從事工作以外事務且不能正確履職的;
9、組織紀律觀念淡薄,不顧工作大局,內部不該對外公布的事而擅自對外公布且造成負面影響和影響班子團結的;
10、造成兩次以上越級上訪或一次集體上訪事件的直接責任者;
11、被紀檢機關或司法機關正式立案調查的;
12、擅自長期外出不在崗的;
13、不服從黨委、政府工作安排或工作執行不力,年度內2次(項)以上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14、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工作出現較大失誤或重大問題的;
15、不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組織原則,個人主義盛行,以個人的好惡對待工作的;
16、村主要干部不堅持原則,不敢抓敢管、勇于揭發黨員、干部的缺點和錯誤的;村干部打擊、報復、壓制、侮辱提意見或批評的領導、干部、黨員和群眾的;
17、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黨的決定或政策有不同意見,不按組織原則先執行,后在按組織程序提出建議或意見,公開發表和散發同決定相反意見的。
18、不按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履行職責或拋開集體領導搞獨立單干的;
19、連續兩年不發展黨員的;
20、工作中不按原則辦事,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虛報浮夸的;
21、工作期間到場鎮或基層參與無論金額大小和各種形式的賭博有舉報的。
22、生活作風敗壞,甚至造成他人家庭破裂,造成不良影響的。
23、不按照規定請銷假或長期不在崗位履行崗位職責的。
24、不執行相關保密規定,在“兩委”還未形成統一意見之前,將內部的事情通向社會且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四十條具備39條所列條款之一的村黨支部成員和村委會成員,鄉黨委可以征求黨員或村民代表意見后,對其免職。具備前條所列條件的村民委員會成員,鄉黨委、政府可以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罷免建議,如村民提出罷免建議,鄉政府應當支持村民依法進行罷免。
第四十一條受到免職、罷免的村干部取消或停止其養老保險補助,停職、停權的村干部在停職、停權期間財政不得給予養老保險補助。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社干部管理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具體管理由村負責考核。過去出臺的有關村干部管理辦法自行廢止。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由鄉黨委、鄉紀委負責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已于xx年10月9日黨委會通過,本辦法從xx年11月1日起實施。
干部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范干部工作程序,轉變干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干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辦事處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級干部與辦事處黨委、政府持續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辦事處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職責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職責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村干部要隨時處理解決群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群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及時化解矛盾。出現越級上訪,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凡屬兩委會研究決定的事,任何個人無權改變,卻有不妥,務必經兩委復議。
6、水、電、氣的使用,應勵行節約,不能鋪張浪費;辦公室電燈、電腦、電火盆、飲水機等電器設施,干部離開后應及時關掉所用電源;持續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辦公場所堅持每一天打掃衛生,做到辦公用品擺放整齊,用具有序,無雜物堆放,窗明幾凈。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辦事處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狀況,村支部書記、主任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村文書向分管領導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5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參會人員務必提前5分鐘到會場,并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掉或設為振動,嚴禁在會場說話、嬉笑、打鬧,持續會場秩序,違者,發現一次扣50元。
三、學習制度
嚴格執行除黨員學習以外的其他學習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并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和學習記錄。年內,學習筆記不少于1萬字。
四、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務必群眾研究討論,需召開黨員、干部、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務必按照有關程序要求進行,并做好記錄。
五、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
認真落實村干部民主測評制度。每年年底召開一次由黨員、村社干部、群眾代表參加的群眾滿意度評價大會,側重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村級班子評價結果列入年終綜合考核,兌現獎懲。
六、便民服務制度
為方便群眾辦事,各村應嚴格執行“雙代服務”的相關要求,村三職干部為“雙代服務”代辦員,并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時間務必堅持有一人坐班,切實服務群眾。
七、值班制度
村干部要認真做好村值班工作,并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對無故不值班者,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八、請銷假制度
實行嚴格請銷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務必請假,兩天以內務必向村支部書記請假,2天以上務必向辦事處黨委請假;支部書記、村主任有事外出務必向辦事處黨委書記請假;村上群眾外出活動,務必提前征得辦事處黨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后,要及時向辦事處黨委、政府報告。如不履行,發現一次扣50元,并在全辦事處進行通報批評。
九、干部紀律
1、村級干部之間務必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持續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狀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后果的,按照其他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事議兩公開,不得假公濟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財務嚴格按規范化管理運轉,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3、村干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由書記先審核,主任后簽報,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4、村要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范“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5、村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來人外,禁止飲酒。
6、嚴禁村干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
十、職責追究制度
對村干部在工作中職責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導致工作失誤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職責追究,由鎮黨委指定專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后果由職責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干部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條、工作例會制度
1、駐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00在區召開周工作小結會。
2、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
3、主要任務:聽取駐村工作匯報,交流駐村工作經驗,研究推進工作的辦法措施。工作例會由駐村工作隊長和鄉黨委負責人共同召集。會后,要及時將上月工作情況報縣委黨建辦。
第二條、工作報告制度
1、駐村工作隊要建立掛幫工作臺賬,填寫辦理的實事、協調的項目、解決的問題等,掛幫工作情況每月報鄉同步小康辦。
2、駐村干部要堅持記錄民情日記,記錄辦理的實事、完成的具體工作等,每月初將上月工作情況報鄉黨委,遇重大事項隨時報告。
3、駐村干部要對本村《萬村千鄉網頁》的內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傳一篇駐村工作信息(小羅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飛負責)。
4、在4月30日前負責所駐村《村志》編寫初稿審定。
第三條、考勤管理制度
各村負責對駐村干部的考勤管理。駐村干部請假1天的,須經所駐村支部書記批準;請假2天的由鄉黨委審批同意;3天以上的,需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同意(轉載于:小龍文檔網:包村干部管理制度)。
第四條、組織紀律制度
嚴格實行“六不準”:不準干擾基層的正常工作,不準收受基層的饋贈,不準違規駕駛公車,不準工作期間飲酒,不準參加賭博活動,不準牽扯基層干部的過多精力。
第五條、考核管理制度
駐村干部與區包村干部職工同管理、同監督、同考核。重點實行“十個一”考核管理:制定一個村級發展規劃,制定一個駐村年度工作計劃,建設一個發展型的村級班子,解決一批實際問題,化解一批矛盾糾紛,開展一次以上實用技術培訓,記錄一本民情日記,提供一份考勤記錄,撰寫一個工作總結,開展一次群眾滿意度測評。
干部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村干部規范化管理,不斷推進漁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為提前基本實現漁農業和漁農村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根據中央、省委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村干部,指村黨支部(含黨總支部,下同)書記、副書記、委員,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
第三條村干部由鄉鎮(含轄村的街道,下同)黨委管理。
第二章選拔任用
第四條基本原則。1、黨管干部的原則;2、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5、發揚民主、依法選舉的原則。要通過認真貫徹上述原則,實現使一大批綜合素質好、發展潛力大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目的。
第五條主要標準。1、思想政治素質好,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群眾公認度高,為人正派,處事公道,作風民主,廉潔自律;3、工作作風正,求真務實,開拓進取,艱苦奮斗,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4、工作能力強,懂經營,善管理,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致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能夠帶領群眾共同致富,建設社會主義新漁農村。
第六條基本條件。1、村干部任職年齡一般應在60周歲以下,其中村主要干部(指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下同)一般新任職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留任年齡應在55周歲以下;2、村干部文化程度應達到初中以上,其中提任的村主要干部一般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掌握1門以上漁農村實用技術;3、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領導班子中一般應有一名以上女干部和30歲左右的年輕干部。
第七條選拔渠道。村干部的選拔應堅持因地制宜,采用內選、外引、下派等多種方法,注重從科技示范戶、專業戶、企業骨干、復退軍人、務工經商人員、大中專畢業生中進行選拔。對沒有合適黨支部書記人選的村,可以從縣(區)、鄉鎮機關及事業單位干部中選派,也可以打破地域、身份、職業的界限,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開選拔,吸收社會上優秀的黨員到村任職。
第八條選拔方式。村黨支部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必須經過黨員民主推薦和群眾推選測評,并與黨內選舉和組織任命方式相結合。村民委員會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xx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規定,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直接選舉可以實行有候選人的差額選舉,也可以實行無候選人的選舉。
第九條領導職數。村黨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7人組成,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委員共3—7人組成。提倡村干部交叉兼職,減少領導職數。
第三章教育培訓
第十條教育培訓重點。著眼于漁農村基層干部"素質工程"建設,把干部長期受教育、接受群眾再教育和干部自我教育結合起來,形成漁農村基層干部教育培訓的長效機制。要堅持以政治理論教育為重點,以崗位業務培訓、實用技術培訓和學歷教育相配套,全面提高村干部綜合素質。
第十一條教育培訓職責。堅持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層次培訓的原則。市委黨校每年培訓一定數量的村主要干部,其余村主要干部由縣(區)負責培訓,村一般干部由鄉鎮負責培訓,村干部的經常性學習教育由村黨支部組織。
第十二條教育培訓內容。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體現時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學以致用。一是政治理論學習,黨在漁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黨和國家的重要文件精神等;二是思想作風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觀念、服務意識、道德規范、廉政規定等;三是基本知識培訓,包括黨建基本理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法律法規、漁農村經濟和社會管理知識等;四是漁農村實用技術培訓。
第十三條教育培訓方法。一是經常性的學習教育,包括""、專題學習以及干部自學;二是定期培訓,村干部每年應輪訓一次,每次輪訓時間不少于3天,對新任職的村干部,應及時組織上崗培訓;三是學歷教育,鼓勵村干部參加農廣校、農函大、成人高中、黨校以及自學考試等學習;四是實踐鍛煉,有條件的可安排村干部到鄉鎮或縣(區)部門掛職鍛煉,或組織村干部到經濟發達地區考察學習。
第十四條教育培訓基地。切實加強縣(區)、鄉鎮黨校建設,逐步改善教育培訓設施,認真落實教育培訓經費,不斷提高師資隊伍素質。鄉鎮黨校是村干部教育培訓的主要基地,師資力量做到專兼結合、以兼為主,培訓教材以中央、省委統編教材為主,也可選用切合本地實際、有針對性的輔助教材。各地還可以建立一些高質量的示范村、示范點,作為村干部學習和實踐的基地。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十五條考核內容。1、貫徹落實黨在漁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2、堅持群眾路線,為群眾辦實事,維護集體和群眾利益的情況;3、引導和帶領群眾調整漁農業結構,積極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促進漁農業增效、漁農民增收的情況;4、加強漁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情況;5、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發揚民主,加強團結,實行集體領導的`情況;6、艱苦奮斗,廉潔自律情況。各地要根據實際,對考核內容進一步分解細化,制定具體的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六條考核方法。對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進行,并結合村級換屆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屆末考核。村干部考核分崗位目標考核和民主評議兩方面。崗位目標的制定應結合村級發展目標和干部崗位職責,一年一定,增強科學性、可操作性。民主評議應堅持上下結合,綜合評價。村干部應在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會議上進行述職,接受黨員群眾的測評;鄉鎮領導及其中層干部應對村干部的各方面表現作出總體評價。在綜合崗位目標考核和民主評議結果的基礎上,由鄉鎮黨委、政府對村干部的工作評定等次,作為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十七條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與村干部的報酬、獎懲、任用直接掛鉤。對優秀的村干部,應給予一定獎勵,或予以提拔重用,其中特別優秀的村主要干部,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政策,錄用為基層公務員;對基本稱職的村干部,應指出缺點和不足,督促其整改;對不稱職的村干部,應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進行調整。
第五章監督約束
第十八條村務決策程序。建立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制度。凡涉及全村經濟社會發展、公共建設項目、財務收支等群眾關心的重要事項,一般應由村黨支部委員會提出議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召開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特別重大的問題應提請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重大事項需要蓋章的,須由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共同研究,實行聯章聯簽,按規定審批和登記。
第十九條村務公開制度。村務公開的內容、時間、程序、形式和管理方式應符合規范要求,真正做到群眾滿意、干部滿意。村務公開由村務公開監督小組負責全程監督。監督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推選產生,定期向村黨支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村務公開監督工作情況,反映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條村務民主聽證會制度。村務民主聽證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召開時間根據工作情況確定。聽證會由村黨支部負責人主持,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也可擴大到全體村民。村民委員會應向群眾報告前階段主要工作情況,特別是財務收支、重大實事項目和相關政策的實施等情況,接受群眾的質詢和訴求。對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應及時研究處理,處理結果要以一定方式向群眾反饋。
第二十一條村級財務管理。大力推行村級會計業務委托制,嚴格把握會計審核關。有條件的鄉鎮可建立結算中心,實行集中辦公、電算化管理。縣(區)要組織專門力量,每年確定一批經濟總量大、財務收支頻繁的村進行重點審計,各鄉鎮每年至少要對所轄三分之一以上的村進行審計,并及時做好村主要干部的離任審計。審計結果都要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二十二條談心談話制度。鄉鎮黨政領導都應有聯系村,每年至少找村主要干部談話兩次,其他村干部談話一次。對村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鄉鎮黨委應及時提醒、及早解決。村主要干部也要多找班子成員談心談話,及時溝通思想,增進團結。
第六章報酬待遇
第二十三條固定補貼標準。村干部固定補貼的確定堅持獎優罰劣的原則,固定補貼應與干部的工作實績緊密掛鉤,做到能高能低。固定補貼包括每月基本補貼、年度考核補貼、各種獎金和通訊費補助等幾個部分,總額要適度,在保證村干部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礎上,根據工作實績和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情況適當拉開差距。村主要干部全年固定補貼總額應不低于上年本村漁農民人均收入的1.5倍,其他村干部根據工作性質和工作量按一定比例遞減。具體數額由鄉鎮黨委、政府每年根據各行政村情況劃分檔次,提出指導性意見,由各村村民委員會提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第二十四條固定補貼人數。每個行政村享受固定補貼的人數控制在2—4人,最多不超過5人。享受固定補貼的村干部應每天到村里上班,主動為群眾搞好服務。具體人數根據各村人口數量、地域分布、主要產業和經濟發展情況,經鄉鎮黨委、政府同意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第二十五條誤工補貼額度。對參加臨時性工作的村干部,由村黨支部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根據其誤工天數、工作強度、工作效果等情況,擬定補貼額度,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發放。
第二十六條補貼資金來源。村干部的固定補貼和誤工補貼原則上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承擔。對一些集體經濟薄弱、干部補貼難落實的村,由鄉鎮政府負責補助;鄉鎮財政困難的,由縣(區)負責補助。
第二十七條養老保險辦法。逐步統一村主要干部的養老保險辦法,提高養老保險標準,真正發揮養老保險的作用。村主要干部在職期間的保險費繼續由市、縣(區)、鄉鎮、村分別補助一部分,村干部個人承擔一部分。村主要干部離職后保險費原則上由本人全額承擔。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考慮其他村干部的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的醫療保險。各縣(區)可根據實際,制定、完善具體投保辦法。
第七章后備干部
第二十八條數量和質量。每個村至少應有兩名以上村級后備干部。后備干部的主要標準可參照現職村干部,年齡一般應在30歲左右,文化程度應在高中(中專)以上。
第二十九條選拔和管理。村級后備干部應在全體黨員和廣大村民推薦的基礎上,經村黨支部委員會討論提出初步名單,報鄉鎮黨委審定。鄉鎮黨委應建立村級后備干部檔案,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進行考察了解,及時調整充實。
第三十條培訓和鍛煉。村級后備干部的教育培訓應納入村干部的教育培訓總體計劃,有條件的應定期舉辦村級后備干部培訓班,或有計劃地選送后備干部到中高等院校進修深造。應注意給村級后備干部交任務、壓擔子,安排他們參與村里工作,使他們在實踐中鍛煉成長。
第三十一條后備干部使用。村干部出現缺額時,原則上應從村級后備干部中選拔。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縣(區)可依據本規定,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中共xx市委組織部、xx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干部管理制度 篇21
一、學習培訓制度
(一)學習內容,重點是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時事政治、農村政策、法律法規、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及其它相關內容。
(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結合工作實際,每年進行一次學習體會交流。
(三)遵守學習紀律。集中學習期間,不無故缺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四)鎮黨委定期輪訓干部,根據不同對象制定具體培訓內容,確保在職干部每年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新上崗的村干部,上崗前須參加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掌握專業知識。
(五)各村每月集中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并做到集中學習與分散自學相結合,每月自學不少于4小時。集中學習時要有專人記錄。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有計劃性、連續性。每月底要召開村務會,交流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研究部署下月主要工作,并把總結和工作安排情況報鎮分工干部。
(二)堅持正常考勤,村干部每天必須按作息時間到村部簽到上班,注明當日的工作內容及去向,考勤結果納入年終考核。
(三)村干部輪流值班,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及時記載本村每天工作運轉情況。
(四)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矛盾不上繳,按時、高質、創造性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五)村務議事實行民主集中制。凡屬組織人事、大額經費開支、集體資產租賃、招標承包、重大決策等重要事項均須經過村兩委會集體討論決定。按規定應由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應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六)講究工作方法,嚴格依法辦事。做群眾工作以理服人,不得簡單粗暴,更不得采取打罵等強制手段。
(七)切實為群眾解難事、辦實事,及時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
(八)村干部的請銷假。
1、病假: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休息的村主要干部,必須持有病歷和書面請假條,一周以上的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審批。病假期滿,經診斷確需繼續休息的,必須重新辦理請假手續。
2、事假:村主要干部因私事請假,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3天以上的,向片長請假,7天以上的書面報鎮主要負責同志審批。
3、村主要干部因公外出三天以內的,要向片長請假,同時必須電話報鎮政府辦公室。三天以上,書面報告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如在途中因事不能及時返回,必須電話報告鎮主要負責同志,并按時銷假。
4、假期結束,必須按時或提前向批假人報到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作曠工處理。
5、村一般干部的請銷假,由各村黨(總)支部書記視情況直接批準。
三、審計制度
(一)村定額干部的審計內容主要包括:任期內的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精神文明建設情況、社會事業發展情況、各項經濟收支、往來及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
(二)村級定額干部審計包含在職審計和離任審計兩個方面。在職審計,每年由鎮審計部門組織對5—6個村進行審計。村定額干部提拔、換崗、調動、退職、離職都必須接受相關的離任審計。
(三)審計結果作為村級干部提拔、升降、輪崗的重要依據。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紀行為,按照規定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四、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
村干部在做好工作小結的基礎上,每年向黨員、村民代表大會至少述職一次,然后由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根據德、能、勤、績、廉及述職情況進行測評。
測評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不稱職票超過30%的,由鎮黨委實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不稱職票超過30%,本人應提出辭職申請,如不自愿辭職,則實行責令辭職。
五、辭職制度
村干部辭職包括自愿辭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三種類型。
(一)自愿辭職
1、村干部由于能力、身體及不能發揮專長等原因,要求不再擔任領導職務的,可以自愿提出辭職。
2、村定額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向鎮黨委提出書面申請,鎮黨委在接到申請后15天內作出接受與否的答復;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村誤工干部自愿辭職,由本人書面申請,村黨組織研究答復。
(二)引咎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引咎辭職:
(1)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的;
(2)因盲目決策或違反決策程序給集體和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的;
(3)由于工作不負責任,致使管理范圍內發生重大事件的;
(4)個人品德、行為不端,或發生其它與領導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
2、符合上述四種對象的村干部,應主動向鎮黨委遞交引咎辭職申請,鎮黨委在接書面申請后15天內作出答復。
(三)責令辭職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責令辭職;
(1)在全鎮綜合考評中,連續兩年處于全鎮末位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2)連續兩年不完成鎮下達的主要經濟指標的行政村黨組織書記;
(3)各村年度工作實績考核連續兩年在末位的分管負責人;
(4)群眾公認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測評結果連續兩年不稱職率超過30%,且測評結果與組織考察掌握的情況一致的;
(5)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的;
(6)符合引咎辭職條件,而本人不主動遞交辭職申請的。
2、責令辭職由鎮黨委根據考核考察情況,集體研究決定,下發書面通知。
3、責令辭職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內提出書面辭職申請,需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必須由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干部管理制度 篇22
村干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增強村干部的職責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調動村干部工作的用心性和主動性,切實加強村級組織建設,規范村干部隊伍管理,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和穩定,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市縣關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村干部,是指各村的村支兩委班子成員。
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村干部由鄉黨委、政府負責監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辦法
第四條:各村級組織要保證正常運轉,所有村干部要做到隨喊隨到。嚴格村干部的請假制度,因事因病支部書記(村主任)請假3天以上、其他村干部請假5天以上的,要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匯報,由黨政辦做好登記,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五條:村干部要服從黨委政府的領導和駐村干部的指導;及時準確傳達黨委政府的會議精神,按時完成黨委政府分配的工作任務。
任期內,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鄉黨委、政府給予免職或責令辭職,不辭職的給予停職,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理。從處理之日起,報縣財政停發其村干部待遇,并按規定不得享受離任村干部的各項優待政策。
1、違法犯罪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
3、私分、貪污、挪用錢物;或拒不執行村級財務管理規定,造成村內群眾反響強烈的;
4、決策失誤或嚴重失職造成所在村經濟發展環境極差、社會治安混亂、安全事故多發、群體上訪頻繁的;
5、拉幫結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內部不團結造成工作癱瘓的;
6、不履行工作職責,或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理解其他安排的;
7、涉黃涉賭涉毒涉黑;或因生活作風問題造成極壞社會影響的;
8、對抗上級的政策和決議,拒不理解鄉黨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公共場所打架斗毆,謾罵領導,酗酒鬧事,無理取鬧,情節惡劣的。
9、村支部書記(村主任)不假外出連續15天以上,其他村干部不假外出連續20天以上的。
10、連續兩年在村級禮貌績效考核中排行全鄉末名的;或適用上級制訂的一票否決政策應予以免職的;
第六條:所有村干部要持續通訊暢通,鄉里召開各類會議,任何村干部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要做好筆記。遲到一次從年終補貼中扣10元,缺席一次扣30元(落實到人頭)。
第七條:鼓勵村干部在農業產業化、新農村建設、項目建設、招商優環等方面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村干部,給予必須的獎勵。
第八條:建立村主要領導述職制度,每年村支部書記(村主任)應向鄉黨委、政府作一次述職報告。
第九條:嚴格執行村務、黨務公開制度,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會計、出納分設,各村到鄉領款至少有兩名以上村干部到場。村級財務每年集中會審四次以上,村級紀委委員要參與村級財務會審,審查簽字把關。財務會審結果要透過必須的形式向群眾公開,并及時向村賬鄉代管辦報賬。對不能及時上報村級賬務的村,鄉里一律停撥該村所有下拔資金。
第十條:村干部任職期間除享受上級的補貼外,年終各村績效工資與工作業績掛鉤。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中共xx鄉委員會、xx鄉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干部管理制度 篇23
為了加強姚伏鎮干部管理,落實“專事、專人、專職、專責”,在全鎮大力弘揚“實、細、快”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全鎮各項工作快速協調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制。
干部必須服從站所長工作安排,各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鎮長及書記負責。
二、鎮分管
領導及站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對書記、鎮長及黨委、政府會議安排的重點工作要在x日內拿出具體思路、具體措施,措施要有針對性、有可行性,要有完成時限、有獎罰標準,原則上誰分管的工作誰安排,主要領導只做強調。
三、各站所長管理
1、遵守姚伏鎮制定的各項工作制度。
2、必須毫無條件地堅決執行鎮黨委、政府會議的決議、決定,立說立行,想方設法,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3、對書記、鎮長和分管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在x日內必須采取措施加以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
4、工作要先向分管領導匯報,再同分管領導一起向鎮長或書記請示匯報。
5、就本站所工作積極主動地向黨委匯報,并提出合理性、建設性、超前性意見,供分管領導和鎮長、書記參考。
6、如因工作不積極、不主動,推諉扯皮,造成工作延誤,將嚴厲追究責任人責任,給予停職處理。
四、各村領導班子管理
1、創新環境。各村主要負責人要與本村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干部之間要相互配合、互相幫助、相互團結、相互補臺,努力營造相互關心、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和諧相處的氛圍,減少內耗,嚴禁鬧無原則糾紛,如造成工作被動或較大負面影響的做待崗處理。
2、千方百計地調動本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干部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由各村主要負責人向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提出申請,提交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視情節做出一個月到半年的待崗處理:
(1)鬧矛盾、挑起糾紛,造成本村班子不團結的;
(2)不服從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安排工作不執行的;
(3)消極怠工,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
(4)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損失或工作失誤的。
五、鎮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1、干部實行上班考勤簽到制,任何人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曠工,請假需填寫請假條或公事通知單,任何人不得代請或電話請假,確有特殊原因事后必須履行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對待。
2、干部在工作期間,不得喝與工作無關系的酒,不得進行娛樂活動,工作時間外,也不得聚眾酗酒,一經查出,除進行批評外,還要在機關干部會議上做檢查。
3、干部不得參與賭博和不正當的行為活動,如上班或休息期間喝酒或參與賭博。一經發現或被群眾舉報,是領導的.,給予紀律處分,并向縣紀委報告進行處理;是一般干部的停職反省,做出深刻檢查,在全體干部大會上通報批評,并根據情節進行嚴肅處理。
4、干部要熱情服務,對來辦事群眾要耐心,嚴格按制度辦事,無論在重點建設項目工地、辦公室,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熱情、耐心,不能推諉塞責,盡量當即解決,如不能解決的,應說明原因,承諾解決期限。凡因工作作風被縣有關部門通報、曝光的或引起群眾上訪造成惡劣影響的,按待崗處理。
5、鎮內各辦公室公共固定財產和易損物品,由鎮黨政辦公室統一購置、合理調配,由財經所統一造冊登記,交各站所及專人使用保管,遇有人員變動將所配置的物品全部收回,防止損壞流失,如有損壞流失,由各站所負責人和具體使用保管人員賠償。
6、加強安全保密工作。辦公室文件(特別是秘密文件)不得隨意傳閱,嚴格按程序辦理。公章、介紹信、文件頭紙等要妥善保管。辦公室廢紙一律火化處理。因傳謠或泄密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7、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事故工作。特別是在值班時間要加強防范。
8、要提高警惕,嚴防破壞財物現象發生,如發現可疑人員要嚴加盤問,發現壞人壞事及時檢舉揭發。對沖擊政府機關,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要給予堅決打擊。
9、干部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個人移動電話及住宅電話號碼如有變更,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登記,鎮領導要保證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凡因聯絡不通,對工作造成重大影響的,將視其情節從重處理。
干部管理制度 篇24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村級干部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設紀律嚴、作風硬、能力強的干部隊伍,切實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村社干部在鄉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2、村社干部對本村各項工作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不得推諉。
3、鄉上實行包村責任制,各村社干部要向本村包村干部負責,受包村干部的直接領導。
4、村社干部要時刻保持24小時開機,尤其是在防汛、防火、防疫等特殊工作期間,村社干部務必要保障信息暢通,發現一次關機者(以1小時為界限),給予處罰50元。
5、按照目標責任制有關規定,鄉上對各村工作進行安排和分配,村社干部在時限要求內負責落實到位。
5.1、凡村社上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各村社干部要認真審核、簽字,并對數字負責。
5.2、凡鄉上要求的各種上報數字、報表、表冊,各村社干部要按時保質完成,對不按時上報者處罰100元,且責任自負。
5.3、對弄虛作假上報者,視具體情況,黨委、政府將給予嚴重處罰或免職處分,并且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各村要建立值班制度,村委會陣地要長期有專人值班,切實做好糾紛調處,矛盾排查,積極化解處理群眾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保持鄉、村社會大局穩定。
7、村社干部要堅持請示匯報制,特別是重大事項必須上報鄉黨委、政府,得到批準方可進行,嚴禁擅自做主,否則,后果自負。
二、請銷假制度
1、村社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必須堅持請假制度,無故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扣除日工資。
2、支部書記、村村長請假,要征得包村領導同意后,由鄉上主要領導審批。
3、凡鄉上召開的鄉村社干部會議,村社干部必須按會議通知的范圍按時參加。書記、村長因故不能參加的,必須提前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否則按曠會論處。每次曠會扣100元,連續三次不參加會議的除罰款外,要在鄉村社干部大會上檢查。
4、村社干部請假期限滿后,要及時到鄉上銷假,否則,以曠工論處。
三、廉潔自律制度
1、村社干部必須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年終支部書記、村委會村長要向鄉黨委、政府做述職述廉報告,做到清正廉潔。
2、村兩委會所有干部每年參加一次村黨支部組織的民主生活會,查找問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3、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重大事項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召開村社干部會、群眾會,通過一定程序,征得群眾同意后方可實施。
4、村社干部要公開接收群眾監督,自覺推行黨務、村務和財務“三公開”。
5、村級財務收支必須實行村村長,書記“雙審雙簽”制,并堅持每季度公開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年終進行一次清理兌現。
6、村社干部要嚴格遵守鎮上相關規章制度,嚴禁賭博、訩酒、參與迷信活動、打架斗毆和其他違規行為自覺約束,規范言行。違反者按制度要求予以處理。
干部管理制度 篇25
一、學習制度
每周一黨總支書記、主任主持召開一次兩委聯席會議,研討一周的工作安排,帶領兩委干部學習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每月初及時召開計劃生育例會。村干部在參加會議時,應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請假要履行手續,開會時保持會場安靜,并做好記錄備查。
二、坐班辦公制度
村兩委干部實行輪流坐班和值班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和接待群眾來訪。每天保證至少有兩名村干部在班,實行簽到制和八小時工作制。坐班人員和時間保持相對固定,并向群眾公開。坐班干部公布聯系電話,保證在坐班時間內及時解決社區事務。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村干部坐、值班到位情況,檢查結果在黨總支會上通報,并將村干部坐班辦公情況列入鄉黨委對村干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
三、請銷假制度
村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參加學習、會議的,須向黨總支書記和主任請假。因事外出3天以內的,由村聯系領導批準;請假3天以上,需具備書面請假手續。村干部全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四、述職述廉制度
村干部述職述廉每半年進行一次。參加會議的人員由村干部、黨員代表、居民代表組成。村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向參會人員報告半年來的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所取得的成效、廉潔自律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的工作計劃,同時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
五、獎懲制度
1、實行干部崗位工作目標管理制度。按年初村與鄉鎮簽定的目標責任書內容,每季度對村的農業、安全、維穩、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運行情況進行督查,年終再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將季度督查情況和年終考核情況與每年一次的村干部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所得分數為村當前年度的目標考核綜合得分,綜合考評結果將作為村干部獎勵報酬兌現的主要依據。年度目標考核較好的,由鄉鎮黨委政府給予一定的'獎勵;年度目標考核較差的,視其情況給予誡勉談話、限期整改、通報批評;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干部,堅決予以調整或責令其辭職。
2、按時完成鄉鎮黨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各類材料、報表。未及時完成和上報的,需加強力量,限期完成。
3、對禁燒、防洪、嚴打、拆遷等臨時性工作和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結果要進行通報,并與年終獎勵報酬掛鉤。
干部管理制度 篇26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聯村聯戶為民富民行動,幫助幫扶村及貧困戶加快脫貧致富奔小康步伐,進一步密切黨群、政群、干群關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駐村實行分期分批、定期輪換。單位已在所聯系村設立了干部駐村點,并結合村情和單位實際,制定了靈活多樣的干部分期分批駐村計劃,合理安排駐村干部,每期確定1名干部駐村開展工作,每期駐村時間不少于7天,確保長流水、不斷線。
二、駐村干部要牢記自身職責,聯絡協調搞好單位與村、干部與戶之間的相關事宜,記錄工作日志,書寫學習筆記和民情日記,及時反映情況、報送工作信息。
三、駐村干部指導和協助村級組織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并把發揮基層組織的職能同村民自治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創新農村基層社會管理。
四、駐村干部深入了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帶著感情主動與基層群眾交朋友,尤其是與困難群眾交朋友,及時反映農民群眾的思想動態和社情民意,總結好做法好經驗,為單位雙聯工作決策當好參謀。
五、駐村干部幫助聯系村理清發展思路,根據制定的聯村五年工作規劃和年度脫貧致富計劃,協助解決困難和問題,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幫助特困戶分析致貧原因,幫助建立增收臺賬,做到底數清楚、任務明確、措施具體。
六、駐村干部要注意通過座談交流、發放資料等形式,深入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與群眾談日常生活、談實際問題、談政策,回應關切,解疑釋惑,引導群眾正確對待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到心中有大局、有法紀、有理性。同時協助村級組織全面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各項惠民政策,切實做到公正、公開、公平,堅決杜絕優親厚友等現象。
七、駐村干部重視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深入細致地做好理順情緒、疏導思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匯報,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
八、駐村干部積極配合鄉村兩級組織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引導群眾轉變觀念,動員農村富余勞力積極走出去實現異地就業。
九、干部駐村期間,準確掌握確定的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認真做好駐村日志和幫扶工作日志記錄,每次下村的工作內容需登記備案。
十、干部駐村期間,動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真正做到聯村聯戶連心,為民富民親民,樹立干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十一、駐村干部原則上吃住在村辦公場所,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負責,確保駐村干部能夠在村上靜下心開展工作。
十二、駐村干部在幫助、指導、督促、協調村上開展工作的同時,更要注重掌握開展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強與群眾的互動和交流,增進與群眾的感情,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著力提升服務效能,努力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特別要解決好一批難度較大、涉及人員較多、群眾反映普遍的問題,做到群眾有困難、干部在身邊,群眾有要求、干部有行動。
十三、聯村單位將干部駐村工作納入職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工作扎實、成效明顯的個人及時進行表彰,作為單位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十四、對駐村不到位、工作不認真、群眾滿意度不高的個人及時通報批評,對因工作失職而發生群體性矛盾、糾紛和重大問題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十五、單位將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訪等形式,加強對干部駐村工作的監督檢查,嚴防駐村工作圖形式、走過場。
干部管理制度 篇27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鄉鎮鎮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村干部要與鎮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三、村干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
四、嚴格執行黨員學習議事日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
五、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六、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或違規辦事,并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有關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七、鎮黨委每年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和調整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據。工作成績突出、群眾滿意度高的村干部由鎮黨委按有關規定給予榮譽或物質獎勵,并和干部的工資獎金掛鉤;對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村干部,予以批評警告;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的,予以責令辭職、免職或依法罷免。
干部管理制度 篇28
一、認真學習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參加鄉黨委中心組學習,通過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每個村干部年摘抄學習筆記不少于1萬字,學習筆記適時由黨政辦公室調閱。
二、積極組織群眾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政策水平,增強學法、懂法、守法意識。
三、不折不扣地完成黨委、政府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及時準確上報各類材料報表,不按規定時間上報的,村干部每人罰款100元,年終從工資中。
四、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及時調處民事糾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
五、根據階段性工作推進情況,召集村干部會議,由村干部匯報進展情況。
六、按時參加各種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一次罰款100元,缺席一次罰款200元,年終從工資中扣除并予以通報。對連續缺席(或累計)3次會議以上的,由鄉紀委集體約談,所有先進不得評選。
七、嚴格落實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一切開支,先審批,后使用,并及時向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實行一票否決制。
九、村干部工資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獎勵工資、效益工資五項組成,并與年底的“五位一體”目標責任書考核分值相掛鉤,兌現發放工資。
十、“五位一體”目標責任書任務的完成按120分考核,并實行領導考評和群眾評議相結合的量化積分制,按分值計發工資。在各村干部考核臺帳的基礎上,每季度對村干部進行考核評價,記分在冊,季度匯總,年度通報,全年評定。考核匯總求村干部得分平均值,高于平均值的每高1分獎勵基礎工資的1%,并適當增加村級辦公經費,低于平均值的每低1分,減發基礎工資的1%,并適當扣除村級辦公經費。120分考核評價體系分值分解:日常工作(參加會議、上報材料、組織參加活動)占10分;階段中心工作占20分;年終考核重點工作指標占50分;民主測評占20分,組織評分占20分,總計120分。
十一、單項工作的考核,以單項工作出臺的獎勵政策兌現。
十二、對在項目爭引和招商引資中作出突出成績的村干部,給予重獎。
干部管理制度 篇2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村干部規范化、制度化管理,進一步提高我鎮干部工作水平,形成有效的村干部激勵和約束機制,不斷增強村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為我鎮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促進我鎮各項事業全面健康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循平時考核與集中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領導評價與群眾評價相結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衡量的原則。
第三條村干部隊伍規范化管理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原則;
(三)作風務實、注重實績原則;
(四)群眾認可、傾聽民聲原則;
(五)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六)管人與管事相結合原則;
(七)依法辦事原則。
第四條管理內容主要包括村干部的培養、選拔、任用、教育、管理、監督、考核、獎懲等。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村工作的所有干部,包括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委員,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及工作人員。
第二章選拔任用
第六條基本原則。選拔任用村干部必須堅持黨管干部原則;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原則;作風務實、注重實績原則;群眾認可、傾聽民聲原則;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發揚民主、依法辦事原則。
第七條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思想政治素質好,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事業心和責任心強,為人正派,處事公道,作風民主,廉潔自律,帶頭創先爭優,群眾公認度高;工作能力強,有較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善于處理各類矛盾;工作務實,熱心村工作,能夠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
(二)年齡及學歷條件。無村干部工作經驗的競選者,男不超過40周歲、女不超過35周歲,文化程度在高中(中專)以上。在鎮村企業擔任領導、民辦教師、退伍軍人或涉及群從工作年齡可以放寬到男不超過45周歲、女不超過40周歲。現任村干部繼續參選無年齡和學歷要求。
第八條選任渠道。從現職村干部和鎮直機關工作人員中挑選一批素質高、群眾公認的同志擔任村主要干部;將優秀的大學生村官聘用到村“兩委”中。
第九條選任方式
(一)“兩委”班子的選任。一般通過民主推薦(選舉)、組織考察、黨委票決、集體討論研究、公示等程序選拔村干部。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一般要經過“兩推一選”(群眾推薦、組織推薦和黨內選舉)方式產生。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必須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規定,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民主選舉產生。
(二)聘用干部的選任。村工作人員的選任堅持“德才兼備,作風務實、群從認可”原則。各村因工作需要進人時,在職數允許范圍內,要向鎮黨委申報,鎮黨委召開黨委會研究,經一定程序通過后方可錄用,辦理有關人事手續,建立人事檔案。
第三章教育培訓
第十條村干部教育培訓堅持統籌規劃、分級負責、分層次培訓的原則。村“兩委”班子一般由鎮黨委負責培訓,聘用干部一般由村負責培訓,村干部經常性學習教育由村黨組織、村委會負責。各村黨支部書記原則上每個月要組織村全體干部進行一次集中學習,如遇特殊情況,可做適當調整。組織集中學習時,要登記到會人數,并指定專人做好學習記錄,要宣布學習內容,圍繞主題開展討論并歸納討論意見。
第十一條教育培訓內容。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體現時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學以致用。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思想作風教育和崗位業務知識培訓,增強村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
第十二條教育培訓方法。主要采取經常性的學習教育、定期培訓、參繼續學習教育及外出考察學習。
第十三條鼓勵村干部參加農村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同時鼓勵符合條件的村主職干部報考鄉鎮公務員。
第十四條各支部要建立學習教育登記本,并保存相關學習資料,作為年終目標管理考核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十五條會議制度
(一)村書記一般每月組織“兩委”干部召開一次以上工作會議,講評上月工作完成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安排部署下月工作,研究重大問題等。討論研究重大問題時,必要時吸收黨小組長、村民小組長及有關人員參加,進行民主議事、民主決策。
(二)召開會議必須有記錄。作為年終目標管理考核檢查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十六條值班制度
(一)村干部無特殊情況要堅持上下班,法定工作日內都要安排干部在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值班。
(二)村要有輪流值班安排表,明確值班人員。值班村干部的姓名、聯系電話要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的顯眼位置公開,方便群眾辦事,并做好詳細的當日值班記錄。
(三)值班村干部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處理村內日常事務,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為群眾提供政策或有關業務咨詢;做好接待、協調和處理工作,解決群眾在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調解群眾糾紛、鄰里矛盾;及時處置突發性事件;做好上級交辦和有關事項。
(四)村干部在值班期間必須準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值班村干部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必須先自行協商好替班人員,再經村“兩委”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離崗。
(五)遇重大節日、突發性事件和特護期,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更不準擅離職守。
第十七條請假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干部請銷假管理制度。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因事需要外出離開黃州,請假1天以上的.需經鎮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同意,并履行請假手續送黨政辦公室備案后方可請假,假期滿后,應及時到準假領導處銷假報到。村副職干部、委員、村聘用干部因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或因事外出不超過一天的,要向村支部書記請假,3天以上的要向鎮黨政辦公室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請假。
(二)村干部曠工或者因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參照《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辭退。
(三)要建立請銷假登記冊,嚴格考勤登記。村書記、主任的請銷假由鎮直黨政辦公室具體負責,村其他干部請銷假由村負責,專人負責登記管理。
(四)請銷假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內容,年底將組織檢查考評。第十八條服務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務對象來中心咨詢或辦理業務,承辦人應按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一次性告知辦理程序、辦理手續、辦理時限。對不予受理許可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理由。違反規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務對象多次往返,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的,要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二)服務承諾制度。群眾辦事時要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事時限、提供優質服務。服務態度做到和藹、熱情、文明、禮貌。服務環境達到辦公場所明亮、整齊、清潔、美觀,業務標識牌準確完整,辦公物品放置有序,便民設施完好。服務質量做到正確解答問題、準確辦理業務,限時辦結手續。
(三)推行限時辦結制。在符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手續齊全的前提下,工作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對于確有特殊情況要
求盡快辦理的,應按規定和程序在保證服務質量的情況下,盡力在其請求的時限內辦理。限時辦結應保證工作的質量,不能因時限上的要求而降低工作質量。
(四)責任追究制度。對來辦事者不予理睬或態度不好者,經發現、舉報,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并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對故意拖延時間或對辦事者不負責任并造成惡劣影響的村干部,經核實,責任人要作出書面檢查,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群眾反映較大、意見較多的村干部,連續兩次違規者,調離崗位。
第十九條干部監督制度
(一)加強村干部監督,特別是村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管理。重點監督上級黨委、政府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領導班子成員遵紀守法情況、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服務、聯系群眾情況和廉潔自律等情況。
(二)建立健全以黨組織議事規則、社務公開、民主理財、民主評議和述職述廉、村委會定期通報、報告工作的民主監督制度,不斷完善“五議五公開”工作法,按程序對社務、財務實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提高群眾參與村建設的積極性,對不執行相關制度和規定的村干部,依照有關規定,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五章績效考核
第二十條考核原則。考核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注重實績原則;民主測評與上級組織考核相結合原則。
第二十一條考核對象。主要包括對村“兩委”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和村干部、工作人員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第二十二條考核內容。主要是對照年初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重點考核村“兩委”班子及干部履行職責、主要業績、廉潔自律和群眾滿意度等情況。了解掌握村干部、工作人員完成階段性中心任務、處理突發事件的現實表現。鎮每年初結合工作實際和目標任務,對考核內容進一步分解細化,制定具體的考核指標體系。
第二十三條考核時間。一般每年度一次,集中在年底進行。
干部管理制度 篇30
為加強鄉村干部管理,嚴肅干部紀律,在全鄉形成團結、奮進、廉潔、務實、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促進各項工作落實,根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制定以下若干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鄉干部職工必須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思想,增強搞好工作、為民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顧全大局,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堅守工作崗位,切實履行職責。上班辦公時間,必須堅守崗位,辦理公務,加強學習;下村前先向黨政辦室說明下村地點和事項。
3、實行曠工處罰制度。出勤情況每月一統計。曠工一天罰款50元,月曠工累計超過3天以上者,除罰款外,大會作檢討;參加會議遲到一次罰款10元,一次不參加會議按曠工一天處理。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還要寫出書面檢討,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二、工作紀律
1、對上班不堅守崗位、辦事拖拉、服務不熱情、不深入實際、解決問題不力、群眾有反應的給于大會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2、嚴禁干部職工參與賭博、吸毒販毒、封建迷信活動,違犯一次除扣發一月工資、給于紀律處分外,并建議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3、不準給群眾擺架子、耍態度,大罵群眾;不準向群眾索取財物、要吃要喝,酗酒鬧事;不準在工作中優親厚友,假公濟私,一經發現,立案查處。
4、不準搞陽奉陰違、挑撥離間、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做不利于團結的事;不準為個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擊別人;嚴禁公私不分或變相侵占國家集體財物。
三、請假制度
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以假條為準,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捎假條或打電話請假,否則按曠工論處,請病假的需出示醫院的診斷證明。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批假,按組織部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副科級干部需請假的,一律有鄉黨委書記批準,如遇開會、外出辦事,需向鄉黨委書記說明情況。站所負責人請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批準后,再報黨委書記批準;
3天以上5天以內應先由站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再由黨委主管日常工作領導批準;5天以上由鄉黨委書記批準。
所有假條一律交黨政辦備案,并向主要領導匯報。工作因事請長假的,必須按工作管理權限分別報人事局、組織部審批,并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工資待遇。年累計請假超過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終獎。
四、內務管理制度
1、除特殊情況外,接待外來人員都在政府灶就餐,特殊情況需在餐館招待的,須經機關分管日常工作的領導批準,憑單報銷。
2、堅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值班期間不堅守崗位延誤工作或出現事故的,堅決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3、政府車輛由機關分管日常工作的領導統一管理,經批準方可派車,不能公車私用。
4、職工調離本鄉必須交清財務、財產、宿舍后,方可辦理工資關系,否則,扣押工資關系,并上報有關部門。
5、按照衛生值日制度的要求,自覺打掃會議室、衛生間和清潔區等。
五、干部管理細則
1、一般干部按照機構改革設定的崗位職責及所分工的工作認真做好本職工作。要樹立強烈的責任感、榮譽感和爭創一流的意識。所分工工作被一票否決的,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并給予一定處罰。
2、嚴格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由黨政辦公室嚴格考勤。如遇特殊情況,需竟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若先離崗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3、一般干部嚴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凡值班期間脫崗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4、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一般干部,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責任。
六、村領導干部管理細則
1、村領導干部嚴格按照與鄉黨委、政府簽定的目標責任書開展本單位各項工作,獎懲嚴格按照目標管理責任書中制定的辦法執行。因工作滯后,影響全鄉總體工作的,對主要領導予以相應的處罰,不得評先評優。
2、各村黨支部、村委會充分發揮基層戰斗堡壘作用,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及人浮于事的現象,密切聯系群眾,走訪農戶,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對農村出現的`一些問題和矛盾要及時予以化解,不許隨意轉移和上交矛盾。因工作不細,造成x,視情節輕重,給予村主要領導相應處罰。
3、各村領導對鄉黨委、政府安排的主要工作要保證政令暢通,抓好落實,不準推諉扯皮,敷衍塞責。黨政辦對各村上報各種報表情況建立詳細登記,并根據相關制度給予通報批評或處罰。并將此納入年終考核體系,年終時做綜合評定。
4、建立村干部百分制考核評價體系。村干部要按時參加例會及鄉組織的其它活動,鄉黨委將嚴格考勤,認真建立考核臺帳,嚴肅考核。按照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等職責范圍內的基層黨建、經濟、精神文明等工作實行量化分解,責任到人。重點對村干部的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并實行領導考評和群眾評議相結合的量化積分制,按分值計發工資。年終考核重點工作指標占50%,群眾測評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