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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發布時間:2024-01-16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精選33篇)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為了規范駕駛員的行為,以便駕駛員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公司先就制定該制度,供駕駛員遵照執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項按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三、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

  四、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五、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候,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部請假。

  六、有駕駛任務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七、駕駛員請事假,必須經人事部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專車駕駛員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

  八、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專車的駕駛員,相關人員公事外出或外地學習開會期間,駕駛員工作由車管員負責安排。

  九、所有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十、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十一、實行“誰駕駛誰負責保管的原則”。

  十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員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十三、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四、駕駛員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十五、公務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嚴禁在車內賭博播放帶和,一經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七、駕駛員下班后,需回庫(不配駕駛員的高層管理人員除外)。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并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附件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負責,如失竊,駕駛員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十八、離開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

  1、駕駛員需要離開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于后行李廂內并加鎖。

  十九、出發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工作。在出發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二十、所開必須經綜合部及相關領導同意并辦理手續后,才能進行大修理。修理完后,應認真做好確認工作。

  二十一、出現事故時,駕駛員應能迅速報警,并向綜合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范

  二十二、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要遵照規定規范駕駛。

  二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駕駛員應執行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

  3、當乘車人上車后,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地形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準遠離,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二十四、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二十五、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及時開啟車門,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二十七、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保護規范

  二十八、駕駛員應愛惜公司,平時要注意的保養,經常檢查的主要機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進行檢修,確保正常行駛。

  二十九、駕駛員每天抽一定的時間擦洗自己所開,打蠟擦亮,做到晴天停車后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

  三十、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時,要鎖好鎖。防止被盜。

  三十一、出車前,注意車容車貌,車外要抹洗干凈,打蠟擦亮,也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三十二、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安全狀態。

  三十三、出車前,要例行檢查的燃料滑潤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堅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三十四、按照技術規程啟動引擎,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裝置堅固情況,查看有無漏油漏水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并報車管部門。

  三十五、出車前嚴禁喝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抽煙談笑及做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三十六、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遇到對方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三十七、違反交通規則,因駕駛員故意或本人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擔。

  三十八、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傷害時,如屬公司損害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但在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金額差額的二分之一。

  3、當公司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對公司的罰款由當事人負擔。

  三十九、酒后開車損壞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四十、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駕駛員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迅速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5、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系相關事宜。

  6、牢記對方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7、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四十一、駕駛員考核依綜合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四十二、對于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理。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駕駛員入職時要提供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履行報告義務。單位在駕駛員入職后的一個月內要與駕駛簽訂勞動合同;駕駛員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四十四、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乘車學生的接送,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學生身心安全;

  2、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3、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

  4、在學生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官員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二、獎懲考核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學校予以解聘;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予以解聘;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有違規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學校車倆的保養及年檢信息并及時予以保養或檢驗,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負責;

  5、嚴禁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 嚴禁酒后駕駛,若有發現或有投訴的,學校予以直接解聘;

  7、 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或有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

  8、 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衛生整潔,不在車內吸煙,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衛生標準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禁止收發短信,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0、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解聘處理并扣發所有剩余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二)獎勵制度

  1、凡一學年考核中無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包括需學校承擔經濟責任的事故。

  2、按規定給予全部資金,發放時間為每學年結束后。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校車駕駛員平時應自覺加強車輛業務和駕駛技術的學習,熟悉交通安全法規。做到思想作風、技術過硬,具有適應各種路面,復雜交通環境駕駛能力和具有處理一般性車輛故障的能力。能較好地單獨完成任務,確保行車安全。

  (二)學校必須定期召開校車駕駛員工作例會,通報校車安全駕駛情況,組織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法規和技術的學習,切實加強校車行駛的安全管理和駕駛員隊伍的建設。

  (三)每學期開學前請交警部門派出民警對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法規和駕駛技能培訓。此項工作可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

  (四)學校每年可組織對校車駕駛員安全知識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通知學校不再續。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服從調動、聽從指揮。注意與客戶溝通,樹立公司形象。

  2、及時、準確、安全地按規定的行車路線駕駛車輛、接送有關人員、配合現場操作的實際情況(航班時間,報關交接時間等)裝載貨物或到規定的各點領全資料(初步審核報關資料),分辨不同客戶的貨物,完成各項運輸及接送任務。清點接送貨物的件數和貨物外包情況,有異常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報告確認解決方案,對裝載在所負責車輛上的貨物必須保證其安全。

  3、每日根據現場主管的安排到客人所在地派送發票、核銷單等重要資料,需要時帶回現金結帳。

  4、填寫每月費用報銷單,報公司領導審批,負責落實車輛搬運等正常費用的報銷。

  5、負責車輛的保養、維修,妥善保護隨車必須攜帶的工具與證件。

  6、經常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及清洗,及時排除各類故障、上報用油情況,保證隨時派工隨時出車。

  7、不準公車私用,運輸接送途中不準隨意耽擱。遵守紀律,對未經領導同意或未辦理用車手續的用車要求,應予拒絕,對違反交通規則或不合理的用車申請,應予拒絕。

  物流貨車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11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與早退,違者罰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違規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2、嚴厲禁止曠工,違者罰款200元/次。一年中曠工5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3、上班期間應由車隊長統一實行車輛調配,任何司機無權私自將所用車輛開出公司,如若正遇車隊長不在辦公室且用車部門需要緊急用車的情況下,也應告知用車部門電話通知車隊長。如果在車隊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車輛開出公司,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以此而造成的對車輛的破壞或人身傷害,一切損失由違規者自行負責,公司并可視情節嚴重選擇是否繼續勞動合同,違此規定4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4、上班期間,駕駛員除工作出車外,均必須留守在工作崗位上,如若要外出也要先請示車隊長,并必須保持手機暢通,以便于車隊長進行統一調度。如果在車隊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或即使在車隊長知情的情況下,駕駛員因非工作原因在外超過1個小時者,可直接按曠工處理,如果外出不開手機者,視情節嚴重處以50-100元/次的罰款。每個駕駛員一個星期只有3次這樣的申請機會,請大家合理安排。

  5、嚴厲禁止疲勞駕駛,若有客戶投訴開車過程中打瞌睡的,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嚴厲禁止酒后駕駛,若有發現,或者客戶投訴的,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7、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和飚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刮擦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

  8、駕駛員應主動保持車內的衛生清潔,盡量少在車內吸煙。如有客戶在車上,駕駛員則因先征求客戶的同意,才能在車內公共場所吸煙,如若客戶不同意,駕駛員則應主動帶頭禁止在車內吸煙。此條例如有客戶進行投訴,則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必須統一服從車隊長的調度命令,不聽命令或者車隊長下達命令后不執行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應禁止接聽手機,更應該禁發短信,如有客戶投訴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1、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自己所保管的車輛交與車隊成員以外的人員駕駛,違者視情節嚴重處以100-200元/次的罰款,因此而產生的車輛磨損費由違規者自行負責。如若交與不會駕駛的人員學駕駛,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二、獎勵制度。

  1、每個季度進行一次總結評比,凡在這一個季度內沒有上述任何一項違規的,全都給予100元/人的獎勵。每一年再進行一次大的評比,凡在這一年都沒有上述任何一項違規的,公司再給予200元/人的獎勵

  2、每個季度進行的總結評比中,由車隊長根據這一個季度的出車情況和表現情況提出4位最佳駕駛員的候選人(車隊長和該季度有過違規的人不在此提名范圍內),由全體駕駛人員進行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給予200元的獎勵。同樣的,每年也要進行一次大的評比,所有這一年內沒有過任何一項違規的駕駛員都可以參與評比(車隊長除外),如果全年中沒有無違規的駕駛人員,則由每個季度的候選人參與評比,由全體駕駛人員進行不記名投票,票數最多者給予800元的獎勵。投票決定權按照司機40%,車隊長30%,長豐公司30%的比例來決定。

  3、連續2年未出現任何違規的或者獲得過5次季度最佳駕駛員的,公司可以與該名駕駛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4、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安全車”評選活動,由服務公司車輛組結合所有使用車輛的維修情況進行評比,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200元的獎勵,全年進行一次大的評選,維修費用最少者給予500元的獎勵。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第一條 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對鎮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駕駛服務。

  第二條 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單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第三條 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第四條 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五條 每周四上午為鎮政府安全日,在冊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日活動,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第六條 交通違章罰款不予報銷,對交管部門下發交通違章通知書者,每次扣除住勤費、交通費總額的10%。

  第七條 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事故的性質分別處以扣減住勤費、交通費和罰款的處罰。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XX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6%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4%處罰。

  4、機件責任事故:按經濟損失金額10%處罰。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為進一步增強駕駛員服務意識,不斷提高營運管理水平,更好的`促進公交營運服務工作上新臺階,以良好服務質量吸引更多的乘客乘坐公交車,以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公司特制定駕駛員星級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參與公司所屬線路營運的駕駛員。

  二、星級設置

  駕駛員星級設置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

  三、獎勵規定

  經考評合格后的星級駕駛員享受各星級的獎勵。

  1、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30元;

  2、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50元;

  3、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80元;

  4、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120元;

  5、星級駕駛員每月獎勵200元。

  四、考評標準

  1、星級駕駛員標準

  (1)完成當月營運計劃,無遲到、早退、缺勤;

  (2)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每月例會一次,分公司安全例會二次;

  (3)每月駕駛員百分制考核90分以上,無來電來信投訴;

  (4)無違法違規駕駛行為,無有責交通事故;

  (5)無有責機械事故。

  2、星級駕駛員標準

  (1)達到一星級標準;

  (2)每月駕駛員百分制考核95分以上,無來電來信投訴;

  (3)車輛無拋錨現象發生。

  3、星級駕駛員標準

  (1)達到二星級標準;

  (2)每月駕駛員百分制考核98分以上,無來電來信投訴;

  (3)月票款收入(含卡金、免費卡)不低于線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耗油量不超出定額。

  4、星級駕駛員標準

  (1)連續三個月達到三星級標準;

  (2)當月駕駛員百分制考核100分,三個月內有來電來信表揚(此條件可持續評比);

  (3)當月票款收入不低于線路平均水平,百公里節約油量在線路內排在前三名(含第三名)。

  5、星級駕駛員標準

  (1)連續三個月達到四星級標準;

  (2)當月票款收入高于線路平均水平,百公里節約油量在線路內排在第一名。

  五、組織設置

  成立考評小組,組長:副組長:小組成員:

  考評小組職責:每月負責收集、整理星級考評資料(交通違章、交通事故、車廂事故、百分制得分、出勤率、營收情況、百公里耗油情況),對照考評標準實施公平、公正、公開考評,負責考評反饋意見并處理,稽查人員應對所有駕駛員進行百分制考評,并每月不得少于5次,及時登記來電、來信表揚和投訴,各相關部門做好日常檢查、登記、評分、統計匯總工作,次月5號交考評小組。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為了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業務理論知識,并認真學習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指示,確保廣大人民乘客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制度。

  由車隊組織領導,分管責任人和安管員聯合實施,考核為每季度進行一次。

  一、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要求

  1、駕駛員要把安全行車管理、職業道德、安全意識教育和運輸法規、業務知識等熟練運用到實際中,按照可控標準,以四項安全指標進行考核。

  2、駕駛員應在日常安全學習活動中總結交流安全行車的經驗,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針對行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措施,并確保安全可行。

  3、實行安全學習簽到制度,駕駛員應積極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活動。

  4、應了解掌握客運駕駛人的違法駕駛情況、交通事故情況、服務質量、安全運營情況、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參加教育與培訓情況以及客運駕駛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狀況等,以便對其進行從業行為考核。不合格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個月。客運駕駛人從業行為定期考核的結果應與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掛鉤。

  二、考核事項及內容

  (一)、對駕駛員的工作態度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熱誠服務、樹立優質服務意識。

  2、是否服從統一領導、管理、調度,做到隨叫隨到。

  3、是否認真填寫派車單,每日能否自覺接受安檢人員檢查。

  4、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出車時,必須無條件服從調派。

  5、是否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和提高駕駛技能。

  (二)、對駕駛員的行車安全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應做到不違章行車。

  2、是否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以交警部門的責任裁定分類型作為考核依據。

  (三)、對駕駛員的車輛維護保養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經常清潔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2、是否按時定期保養,定點維修。

  3、是否按時完成車輛年度檢審和檢測工作。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8

  為了規范駕駛員的行為,以便駕駛員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公司先就制定該制度,供駕駛員遵照執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項按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三、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

  四、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五、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候,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部請假。

  六、有駕駛任務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七、駕駛員請事假,必須經人事部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專車駕駛員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

  八、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專車的駕駛員,相關人員公事外出或外地學習開會期間,駕駛員工作由車管員負責安排。

  九、所有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十、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十一、車輛實行誰駕駛誰負責保管的原則。

  十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員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十三、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四、駕駛員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十五、公務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嚴禁在車內賭博播放黃色錄像帶和走私,一經發現,

  第一次給予警告,

  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七、駕駛員下班后,車輛需回庫(不配駕駛員的高層管理人員除外)。

  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并罰款;

  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負責,如車輛失竊,駕駛員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十八、離開車輛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

  1、駕駛員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于后行李廂內并加鎖。

  十九、出發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工作。在出發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二十、所開車輛必須經綜合部及相關領導同意并辦理手續后,才能進行車輛大修理。車輛修理完后,應認真做好確認工作。

  二十一、出現事故時,駕駛員應能迅速報警,并向綜合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范

  二十二、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要遵照規定規范駕駛。

  二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駕駛員應執行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

  3、當乘車人上車后,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地形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準遠離車輛,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二十四、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二十五、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及時開啟車門,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二十七、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車輛保護規范

  二十八、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二十九、駕駛員每天抽一定的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打蠟擦亮,做到晴天停車后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

  三十、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三十一、出車前,注意車容車貌,車外要抹洗干凈,打蠟擦亮,車輛也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三十二、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安全狀態。

  三十三、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滑潤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堅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三十四、按照車輛技術規程啟動引擎,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裝置堅固情況,查看有無漏油漏水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并報車管部門。

  三十五、出車前嚴禁喝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抽煙談笑及做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三十六、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三十七、違反交通規則,因駕駛員故意或本人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擔。

  三十八、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但在保險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額差額的二分之一。

  3、當公司車輛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對公司的罰款由當事人負擔。

  三十九、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四十、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駕駛員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迅速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5、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系相關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7、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四十一、駕駛員考核依綜合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四十二、對于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理。

  第七章、其他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四十三、駕駛員入職時要提供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履行報告義務。單位在駕駛員入職后的'一個月內要與駕駛簽訂勞動合同;駕駛員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四十四、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總則

  1.為了更好的調動車輛駕駛員的主觀能動性,做好車輛維護保養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做到安全、高速、優質、低耗的完成運輸任務,特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生產和運輸車輛的駕駛員。

  3(公司車隊要建立駕駛員個人檔案,內容包括:安全行車里程、事故情況、遵章守紀及違章情況。

  二、駕駛員規章制度

  1(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駕駛員職業道德,克己奉公,努力學習業務技術,積極做好駕駛技術,爭當優秀駕駛員。

  2(熟悉所駕駛車輛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開好安全車。

  3(“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做到禮貌行車,安全禮讓,不開賭氣車、英雄車,自覺服從交通管理,維護交通安全。虛心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4(駕駛員出車時,必須證件齊全。

  5(嚴禁酒后駕車,嚴禁未經允許將車交給非車輛指定駕駛人員駕駛。

  6(不開“湊合車”,不開“帶病車”。不開安全裝置不全的車輛,出車時做到“三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按“十字”作業法,精心愛護保養車輛,使車輛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每班必須進行日常保養作業,其內容包括:保持車體清潔,檢查運轉,緊固易松的螺栓,調整各部位不正常的間隙,按規定進行潤滑等。

  8(發生交通事故或途中有特殊情況,駕駛員不要驚慌失措,要立即通知公司調度人員及車輛管理部門,發生交通事故的要注意保護現場。

  9(駕駛員在行駛途中應集中精神安全駕駛,并遵守交通規則,因違章被罰款,個人承擔。

  三、砼運輸車管理制度

  1(砼運輸車依照砼運輸車排班制度的規定次序由調度安排執行任務。

  2(保證多工程施工砼供應連續性,并滿足客戶施工要求,任何砼運輸車駕駛員必須無條件積極配合調度對車輛的應急調動,否則按《處罰規定》不服從調度項處理。

  3(遵守砼施工規范

  1)砼運輸車裝料前,必須將攪拌筒內的積水倒凈,否則影響砼質量造成損失,按獎罰規定處理

  2)車內裝上砼,出發前應觀察砼的狀態,若發現異常及時通知調度或試驗室值班人員。在運輸途中拌筒應保持慢速轉動(0.6-4轉/分鐘),到達工地向泵喂料前,應適當加速旋轉拌筒,使砼拌和均勻,方可反轉卸料。

  3)運砼時或到達施工工地后,無我方技術人員同意駕駛員嚴禁往拌筒內任意加水,同時在施工工地駕駛員不得參與加水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施工方投訴經核實的按獎罰規定處以罰款。

  4)砼運輸車到達施工工地后,要與施工方協作,保證安全地將混凝土卸至指定地點,卸砼完畢,要求施工方確認卸砼完畢,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

  5)砼的運送時間,系指從裝車開始至工地開始卸料為止,運送時間宜在1.5小時內;當最高氣溫低于25攝氏度時,運送時間可延長0.5小時,如超出上述時間,司機應主動與值班調度及時聯系,對該車砼做出處理。

  6)刷車、停運要聽從調度員安排,運送砼接近完工時,按出車順序為工地補充砼,不得以已洗車為由拒絕出車,否則,按不服從調度處以罰款。

  4(司機應認真督促對方收貨員填寫送貨單上的到達時間及卸完時間,發貨單及駕駛員日報表于次日8時前交至調度處,否則依照《處罰規定》處罰。

  5(砼運輸車在接料時應接料準確,造成偏斜或罐反轉撒落出砼,造成經濟損失,由當班責任人承擔。

  6(堅持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內容:

  A、砼運送工地、砼等級、運距;

  B、運送砼交通路線及狀況;

  C、需要注意的事項。

  駕駛員處罰規定附表

  罰款或警告序違章行為最終處罰號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

  1車輛發貨單、設備日報虛假、遲交30501002未仔細檢查發貨單誤發3050造成損失或事故,依照損失金額酌情罰款3砼裝車前罐內有水、塊狀異物100200300因未發現造成損失的,依照損失的30%罰款4任意往罐內砼加水站內行車超速(限速Km/h)2040606與客戶爭吵或打架不服從生產調度安排100200300待崗或辭退8違章操作造成機械事故賠償修復所有費用或辭退9因駕駛員個人原因造成牌證丟失50并承擔補辦所需費用

  未做好生產前準備延遲出車(接到指令十分鐘),或不能按時接料延誤放料者

  11砼運輸車帶負荷啟動50100若燒壞啟動機按價賠償12違反交通規則被扣證、罰款等罰款自負13洗車場地隨意倒洗車或浪費水204060待崗或辭退14用高壓水槍沖洗散熱器、中冷器100200300賠償修復、更換所有費用15空擋溜坡到達施工現場不佩帶安全帽20406017私自出車50待崗或辭退18私自搭載他人當班問題沒解決隱瞞不報者100200300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20接料時停車不當或罐反轉而撒落砼者按砼價值的10%賠償

  四、砼運輸車駕駛員的安全駕駛考核及獎罰規定

  1(凡發生交通事故者,除按交警部門認定的`行政、刑事處罰外,按事故責任大小、具體情節另給予以下處罰:

  1)造成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者,按直接損失額的15%罰款。

  2)造成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者,按直接損失額的12%罰款。

  3)造成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者,按直接損失額的15%罰款。

  4)造成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者,按直接損失額的5%罰款。

  5)私自出車或未經上級同意擅自將車交予非駕駛人員者,罰款50元;造成事故者,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給予待崗、辭退等處分。

  2.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一萬元的除給予經濟處罰外,給予留崗察看一個月,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留崗察看期間不享受任何獎金或補助,每月僅發放基本工資。

  3.評比“紅旗設備”、“優秀駕駛(操作)員”、給予一次性獎勵(安全駕駛考核作為評定年終獎項的重要參考),年終評選公司“優秀駕駛(操作)員”1名,一次性獎勵元,評選“紅旗設備”3輛(臺套),一次性獎勵元/輛(臺套)。

  1)評選辦法:年終評選根據綜合評定成績確定“紅旗設備”,然后從獲得“紅旗設備”獎的駕駛員中評選“優秀駕駛(操作)員”。

  2)年綜合評定成績由設備保養定檢成績、公司領導對生產運輸職工的年終評議組成。所有評比均以評檢表格的形式評定成績,滿分分值100分。設備保養維護評檢成績占綜合評比成績的60%、公司領導對職工的年終評比成績占綜合評比成績的40%。

  4、當月油耗比上月下降2個百分點者,其提成工資比上月上漲5個百分點。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1、不服從工作安排

  駕駛員屬配送中心員工,在上崗期間,使用車輛和工作內容由車輛調度合理調配,如對所指派的工作任務或車輛存在異議的,除工作能力不能做到(指所持駕照不能駕駛國家規定的車輛車型),應先執行工作安排,后向車輛調度或配送中心經理室提出意見。如有先提異議后執行或拒不執行的情況,按違規處理。

  2、擅自帶貨回來

  駕駛員在送貨前對工作任務應有合理判斷,如有實際困難的可以向調度人員反映,但以調度的意見為準,在實際送貨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或任務較多不能對部分客戶完成配送任務時,應以電話形式與調度人員溝通,調度人員給予明確答復后,遵照執行,調度人員對通話內容和結果有記錄,可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3、無特殊情況一周內不得有兩天修車,修車時駕駛員必須在場。

  駕駛員對車輛應有正常的性能判斷,盡量提前做出維修申請,調度人員對申請內容進行審核后,試情況的嚴重性,盡量避開用車高峰時間,及時安排車輛維修;如無其他工作安排,駕駛員不能離開維修車輛,便于監督和檢查維修質量,無突發情況車輛維修一周不得超過一次,一個月不能高于兩次。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4、在規定區域的點數內,無特殊情況須在規定時間完成工作任務。

  規定區域內的`常規線路,常規點數的情況下,駕駛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如:市內上午必須回來。如遇特殊情況客戶送貨時間較長或路上擁堵影響及時回來,在行車記錄上應有明確記錄,并電話通知調度人員備案,調度人員應有明確記錄,可以查詢。如有違反,按違規處理。

  5、出車記錄填寫規范,夠三次差評調離崗位,記錄必須當天上交,如有違反,第一次提醒、第二次違規。

  出車記錄填寫必須規范工整,如出車時間、出車前公里數、到達客戶的時間和公里數,客戶的送貨數量包括離開客戶的時間和跟車人員的姓名以及加油呵過路費的情況等都屬于必填項目,應該填寫仔細,字跡清楚,便于識別。

  6、中午裝車必須在現場。

  駕駛員在接到派車任務以后,應及時將車輛倒上貨臺,配合送貨員完成裝車;在裝車任務完成后應盡快駛離貨臺,開始配送任務。

  7、車輛事故主責以上扣除考核獎金150元、同責扣除考核獎金100元、次責以下扣除考核獎金50元,因車輛事故造成車輛停用的每停車一天,扣除考核獎金的10%、

  8、駕駛組設立安全獎勵,以年度為考核周期,獎金額度為600—1200元之間,在考核周期內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出現可以獲得安全獎勵。

  9、連續計算一年內出現兩次同責以上安全事故的,調離駕駛員崗位,具體事故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判定為準。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駕駛員管理,提高駕駛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使其充分認識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啟發其愛崗敬業的自覺性,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安全行車并嚴格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定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從業資格證書和三年以上駕駛經驗。

  4、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用人單位進行理論和機械常識、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逐步培養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客戶提供安全、及時、便捷、優質的服務。

  2、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地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3、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機件,每月必須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5、出車提貨前和回來后要認真填寫,按指定路線行車。禁止公車私用或隨意改變行車方向。公司機關、分公司非提貨用車,須向運營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運營部同意出車的,視為私自出車,發現一次處罰司機50元;未經運營部同意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的,罰款30元;發生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

  6、司機在提貨的過程中要認真細心,不能出現貨損、貨差的現象,出現的由提貨的司機負責賠償損失。

  7、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體、車廂、輪胎、駕駛室的清潔,經檢查或抽查發現車容車貌過臟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8、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9、連續半年無責任事故,服務態度好、車況良好、維修費用低、出車次數多、油耗低,車容車貌好、無丟少貨、結合歷次檢查情況,由運營部公布歷次統計資料和分公司上報的情況后,集體評議出的優秀個人,公司半年總結時獎勵300元;全年表現好的,另行獎勵。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公司,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聘。

  駕駛員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為了保證公司工業廣場內(車間料場)的安全,維護公司和外來車輛駕駛員的利益,給外來車輛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1、車輛進入本公司,應征得公司銷售部的確認、同意并經登記后方能進入公司工業廣場裝料;

  2、進入公司工業廣場的車輛必須按照先來后到的原則排隊裝車,駕駛員下車必須正確佩帶安全帽。

  3、禁止駕駛員在工業廣場裝料區域隨意走動或上車頂指揮裝料,等候裝車的.駕駛員應在公司指定的駕駛員休息室房耐心等候裝車;

  4、進入公司內部和上山采裝運片石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特別檢查方向、制動、輪胎等系統確保車輛安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自行負責;

  5、外來車輛若有材料及物品帶出本公司,須征得銷售部或者公司領導的同意方可裝貨出公司。

  6、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后,應聽從安環部、銷售部人員的指揮,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區域,不得隨意停放

  7、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工業廣場和公司路面行駛均應以5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并遵守公司道路交通行車規定及車輛停放規定,以免發生意外或影響他人。

  8、為了確保公司的利益,銷售部、安環部有權對進出本公司的外來人員和外來車輛進行問詢,有權制止各類違規行為。

  9、外來車輛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公司鬧事,否則,該車被列入公司黑名單。此后,公司拒絕與該肇事車輛合作。

  10、拒不遵守公司《外來車輛管理制度》,不接受銷售部、安環部人員的檢查和調度指揮,無理取鬧,妨礙銷售部人員正常執行任務者,由安環部酌情處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或者交巡警處理。

  10、因為外來車輛駕駛員在我公司內違章違紀而導致我公司被上級主管部門罰款或者停產的,由該駕駛員和該車輛掛靠公司負責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11、任何外來車輛如違反本《公司外來車輛制度》中任意一條又發生大小安全事均由駕駛員、車主以及車輛掛靠公司負全責,我公司概不負責。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為了規范駕駛員的行為,以便駕駛員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公司先就制定該制度,供駕駛員遵照執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項按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三、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

  四、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五、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候,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部請假。

  六、有駕駛任務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七、駕駛員請事假,必須經人事部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專車駕駛員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

  八、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專車的駕駛員,相關人員公事外出或外地學習開會期間,駕駛員工作由車管員負責安排。

  九、所有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十、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十一、車輛實行誰駕駛誰負責保管的原則。

  十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員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十三、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四、駕駛員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十五、公務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嚴禁在車內賭博播放黃色錄像帶和走私,一經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七、駕駛員下班后,車輛需回庫(不配駕駛員的高層管理人員除外)。

  違者,批評教育并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負責,如車輛失竊,駕駛員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十八、離開車輛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

  1、駕駛員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于后行李廂內并加鎖。

  十九、出發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工作。在出發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二十、所開車輛必須經綜合部及相關領導同意并辦理手續后,才能進行車輛大修理。車輛修理完后,應認真做好確認工作。

  二十一、出現事故時,駕駛員應能迅速報警,并向綜合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范

  二十二、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要遵照規定規范駕駛。

  二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駕駛員應執行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

  3、當乘車人上車后,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地形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準遠離車輛,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二十四、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二十五、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及時開啟車門,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二十七、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車輛保護規范二十

  八、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二十九、駕駛員每天抽一定的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打蠟擦亮,做到晴天停車后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

  三十、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三十一、出車前,注意車容車貌,車外要抹洗干凈,打蠟擦亮,車輛也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三十二、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安全狀態。

  三十三、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滑潤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堅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三十四、按照車輛技術規程啟動引擎,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裝置堅固情況,查看有無漏油漏水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并報車管部門。

  三十五、出車前嚴禁喝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抽煙談笑及做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三十六、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三十七、違反交通規則,因駕駛員故意或本人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擔。

  三十八、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但在保險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額差額的二分之一。

  3、當公司車輛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對公司的罰款由當事人負擔。

  三十九、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四十、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駕駛員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迅速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5、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系相關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7、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四十一、駕駛員考核依綜合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四十二、對于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理。

  第七章、其他

  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四十三、駕駛員入職時要提供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履行報告義務。單位在駕駛員入職后的一個月內要與駕駛簽訂勞動合同;駕駛員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四十四、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安全工作是我們客運行業的第一件大事,也是關系到公司的生存與發展,也足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我們必須按照安監,運管、交警部門的要求,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以隱患排查工作為重點。在安全工作上,有一個思想意識和責任緊返感,必須做到,管哪行,就抓哪行,抓出成就,抓切底,實行責任到人,各負其責,特制定本安全責任狀。

  一、思想認識:安全責任重大,是我們客運工作中的一項大事,切底分清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及交通事故,對社會的影響力,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損失和慘痛,分清當前的安全形勢,是要承擔安全責任,沒有做到位的工作責任。

  二、堅持以隱患返排查為目標,重點以車輛的前輪胎,轉向、橫直拉桿,剎車等每天的監督工作,必須達到一天一次的.例檢便有例檢單據。

  三、排班車輛裝客時的工作監督:強調駕駛員、及當班售票員,對車上乘車的乘客行禮包,進行檢查,是否帶有危險化學物品上車,必須做到與帶有危險品的乘客作解釋、讓乘客知道危險性。

  四、臨督車輛的各證件有效期,即車輛的檢驗,保險、定級。二級維護等,每車駕駛員的宣傳,凡是超期的一律報公司作停班處理。對二級維護等,按運管的要求,對此車輛維修過程的監督,做到維修各項清楚有底。

  五、對駕駛員的資質,審查,凡是進本公司駕駛員都要嚴格審查,駕駛工年,資格證,三年內是否有重特交通事故,在駕車時的駕駛技能等各項必須復合公司規定,從群眾中選優,嚴格審查。

  六、駕駛員的管理,一律按照公司的規定,嚴格管理,每月招集駕駛員一月一次安全學習,傳達上級的一些文件和會議精神強調駕駛員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管理規定。

  七、團結一致,統一思想,配合公司各管理人員的各項工作,分給的各項任務如實的完成,出現有難事,上報公司,共同協商處理。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研究決定,做好工作的上報。和一些車輛存在的隱患情況,駕駛員違規情況的報工作,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共同配合一項不可推卸的工作,各自做好各自的工作,為保公司的全面工作順利、安全、平安、認真完成。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第一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局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駕駛員應愛惜所駕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駕駛員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管科,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把車輛停在車庫或校內。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駕駛員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第十條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對于旁人包括領導的指令,駕駛員認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異議,請求變更指令。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能適用快速處理的,應采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當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事故的,駕駛員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第十一條駕駛員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單位不予報銷,由駕駛員自行承擔。違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駕駛員承擔責任和后果。

  第十二條單位用車時,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出車后,按要求作好行車記錄,詳細記錄行車時間、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簽字確認(如僅有單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三條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司機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科室負責人或其他同事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科室報到。

  第十四條駕駛員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第十五條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第十六條任何時候,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手機。對領導或有關人員的呼叫,應立即應答。情況特殊確實不能應答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當月三次以上通訊聯系不上,取消該月手機補貼。

  第十七條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其他人駕駛;如領導批準同意將車交給其他駕駛員駕駛,當事司機應負責檢查借車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駕駛資格(包括駕照有效期、車型及駕照真實性);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練習開車;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學開車。

  第十八條費用報銷:司機所有因公費用(停車費、過路費、加油、修理等等)必須以正式有效憑證作為報銷憑證,由駕駛員整理粘貼報銷憑證后交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處長簽字,方可報銷。

  駕駛員的管理制度范本篇4

  1.目的

  1.1為了進一步規范租用車的標準及駕駛員的管理,不斷完善用車、派車、租車及維修、安全、保養、報賬等的管理。

  2.范圍

  2.1凡公司小車及其駕駛員(包括外租車及駕駛員)的管理等均涵蓋之。

  3.權責

  3.1公司辦為本辦法的管理單位,本辦法經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公司辦負責解釋和監督執行。

  4.名詞定義

  4.1用車包括公司所有的小轎車、商務用車、貨車等(叉車、采購專用車、運輸專用車等除外);租車包括公司對外所有租用車輛。

  5.作業內容

  5.1組織與職責

  5.1.1車隊駕駛員分三種崗位:1、行政駕駛員,負責公司層面的行車任務;2、特種車駕駛員,負責某一特種(特定)車的行車任務;3、廠區駕駛員,負責某一廠區的行車任務。

  5.1.2車隊隸屬公司辦。公司辦副經理監督跟進。

  5.1.3公司辦對租用車輛及駕駛員的各項管理(包括派車、租車的確認權;維修、保養、報帳的審核權;安全、6S管理、紀律、文明形象的監督權…),公司辦副經理監督跟進。

  5.2油費補貼

  5.2.1按公司規定因公出差辦事的私車在溫嶺范圍內的每月補貼450元的油一壺(不計里程)。

  5.3用車與派車

  5.3.1公務車輛實行統一調配使用制度。

  5.3.2車輛調度實行《用車申請單》及《租車申請單》制度。

  5.3.3《用車申請單》必須寫清用車事由,起止地點及用車時間;由用車申請人填寫,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后交公司辦安排駕駛員出車;用車申請人必須提前半個小時將《用車申請單》送公司辦(特殊情況除外)。

  5.3.4接到經批準的《用車申請單》的駕駛員,必須按出車時間準時出車,出車前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行車安全;開出廠門時,主動向保安出示《用車申請單》,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數據,并記錄在《出車登記表》上,返回時同樣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數據,并記錄在《出車登記表》上并交《用車申請單》,以便核計行車公里數。

  5.3.5駕駛員必須憑《用車申請單》出車,公司董事出車可由駕駛員駕車后補填《用車申請單》;凡未持審批后的《用車申請單》(公司董事隨車除外),保安一律不予放行,且所行駛的公里數不計入補貼。

  5.3.6駕駛員要做好《駕駛員隨車登記表》填寫。

  5.3.7在外車輛注意保持公司形象,禁止車輛用于非公務活動(經公司領導批準借用的除外)。

  5.3.8公司員工因私申請用車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在車隊車輛剩余的情況下,原則上給予安排用車,但相關費用由申請人支付。

  5.3.9各駕駛員的行車公里數,由公司辦每天根據值班保安登記的《用車申請單》、《出車登記表》進行電腦輸入,月底將各《隨車登記表》收回,由公司辦核對,公司辦副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核計工資。

  5.3.10用車、派車、記賬流程

  5.4租車

  5.4.1非公司車輛的租用統一由公司辦負責,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租用(自己支付費用除外)。

  5.4.2所有車輛的租用,由公司辦負責聯系,并即時登記輸入電腦,以便月底統計上報。

  5.4.3公司辦人員憑審批后的《用車申請單》,在公司常用車輛外出或駕駛員全部外出的情況下,方可外租車輛(緊急情況除外)。

  5.4.4公司辦憑《租車單》安排租車,及時登記外租車輛的車主,聯系號碼,起止時間及公里數,其租車費用由公司辦審核,公司辦副經理審定,月底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核計租車費用。

  5.4.5外租車駕駛員每月20號來公司,與公司辦文員核對上月租車費用,無誤后公司辦文員填寫《領款收據》,公司辦副經理、審定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支付租車費用。

  5.4.6外租車駕駛員由公司辦組織適時進行禮儀及安全培訓,嚴格按照公司駕駛員的管理規定辦事,否則不予租用其車輛。

  5.4.7所有外租車駕駛員必須憑審批后的《租車單》方可行車,否則不予核銷其行車費用。

  5.5維修與保養

  5.5.1各駕駛員要主動對各自負責車輛進行保養與維修。

  5.5.2正常情況下,按車輛保養與維修要求實施。

  5.5.3所有維護、修理、更換零部件、易損件都須經公司辦副經理審定同意后方可實施(超過1000元的需經總經理批準)。

  5.5.4駕駛員須當月辦理車輛及駕駛證年審事務。

  5.5.5駕駛員因違規及其它自身原因而發生車輛損壞修理或賠償的,則駕駛員個人承擔30%的費用(如保險公司賠付的,按差額計)。

  5.5.6車輛保養及車輛6S管理分工由公司辦安排,駕駛員要負責各自車輛的保養與6S管理工作。

  5.6安全規則及相關規定

  5.6.1當駕駛員遠離車子時,必須使用安全鎖及報警器。

  5.6.2公司辦設定好車輛保險品種、金額及保險單位,報公司辦副經理審定、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并且及時處理保險及續保事務。

  5.6.3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特別在道口、無人行防護欄道路、雨雪天、上下坡、車輛交匯等場合要減速行駛。

  5.6.4有重要客人或國外客戶乘座時,要注意控制車速。

  5.6.5不得酒后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未經總經理批準,駕駛員不得隨帶非公司員工同行。

  5.6.6車輛行駛如違返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被處罰的,超速等罰款駕駛員承擔50%費用,闖紅燈、不按車道行駛等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5.6.7有緊急出車任務,經相關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簽字,駕駛員可適當提速,如被超速罰款,費用由公司承擔。

  5.6.8公司辦必須在次月的10日前負責處理完畢前一月車輛違規罰單,并匯總逐級上報審批(如在臺州外的罰單可在第二次用車前往的時間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5.6.9車輛未出車時,必須停在公司指定點。如有特殊情況,經公司辦副經理批準后,嚴格按出車流程出車并停在指定位置,如因私的其公里數不計入個人補貼。

  5.7車輛相關費用報銷

  5.7.1做好賬務報(核)銷,無特殊原因在三天內貼好發票,由部門經理核準、總經理處簽字報財務與原借條核銷(具體操作由財務部規定執行)。

  5.7.2停車費、過路(橋)費、修車費等的費用票據填單后,按5.7.1報銷。

  5.7.3車輛具體費用報銷按財務報銷制度執行。

  5.8駕駛員文明紀律守則

  5.8.1不得將車輛開到家里。

  5.8.2按《用車申請單》路線行車,不得自行改道;若有改道,須經公司辦副經理同意。

  5.8.3服從領導的指令,不得違背。

  5.8.4賬務報銷要及時、準確。

  5.8.5講話文明,態度和善,不得有怨言。

  5.8.6經常擦洗車子,保持車內、車外整潔、空氣清新無味,保持車內物品擺放整齊。

  5.8.7保持音響完好,音樂多樣;保持空調裝備的良好狀態。

  5.8.8駕駛員要備用常去城市的交通路線圖。

  5.8.9保證車內擺放公司最新樣本及有關宣傳資料。

  5.8.10每到一個地方停車時,要將車調好頭停放,以便及時按既定方向行駛。

  5.8.11駕駛員無特殊情況手機需24小時開機,而且在未出車時,保持手機信號在服務區內。

  5.9駕駛員值班守則

  5.9.1車隊必須保證每日至少有一名駕駛員值班(時間:夏季18:10~21:10,冬季17:40~21:10)。(廠區駕駛員、特種車駕駛員不安排值班,但如有駕車任務必須服從安排,原則上在10分鐘內到達)

  5.9.2值班駕駛員要堅守崗位(接到通知,在3分鐘內到達大廳),不準擅離職守,不準找人頂替(經公司辦審批除外)、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等。

  5.9.3值班期內(包括上班時間),如業務繁多,必須堅持先內部調度再委外雇車原則。

  5.9.4值班駕駛員由公司辦副經理負責調排(原則上輪流進行)。

  5.10附則

  5.10.1相關部門、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此規定,具體獎懲按《人事管理制度》執行。

  5.10.2如有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節 駕駛員安全行車規定

  第一條 全司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第二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各自崗位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遵章守紀,聽從指揮,服從安排。

  第三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嚴格按交通規則的規定行駛,不準亂穿道路、占道行駛等違章作業。

  第四條 全司職工和駕駛人員上班不準穿拖鞋、打赤腳,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第五條 全司駕駛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安全學習,認真學習掌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并在日常行為中認真履行遵守。

  第六條 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和糾正。

  第二節 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駕駛員遵章守紀、安全行車、文明生產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

  第一條 駕駛員駕車資格條件

  1、駕駛員必須自覺遵章守紀,遵守有關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

  3、駕駛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

  4、駕駛員必須具備過硬的駕駛技術。

  5、駕駛員必須具備與所駕車輛相符的準駕證照。

  第二條 駕駛員守則

  1、駕駛車輛時,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車購憑證、準駕證、營運證、從業資格證。證照不齊或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者,不準駕駛車輛,證照不得轉借、涂改和偽造。

  2、嚴禁酒后駕車,直流供油和下坡空擋熄火滑行,不準將車交給不具備駕駛資格的人駕駛。

  3、不準駕駛與準駕證、駕駛證不相符的車輛,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符合規定的或機件失靈的車輛,不準超負、超載、超速行駛,不準私自請人替班(如確需請駕駛員替班必須經過公司安全科審查)。

  4、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閑談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5、車未停穩不準開門,車門未關好不準行車。

  6、學習或跟車實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開車。

  7、駕駛車輛時,必須嚴格遵章守紀,做到各行其道,禮貌行車。轉彎時,減速鳴號靠右行,隨時準備停車;起步時做到“三看”,一看車輛周圍上下有無障礙;二看儀表是否正常;三看有無車輛超會。會車時做到“三先”,先讓、先慢、先停。超車時做到“二不”,不強行超車、不要讓道、不讓速。停車時做到“四好”,選好地點、掛好排檔、拉好手剎、墊好三角木。行車中做到“四慢五掌握”:“四慢”:情況不明慢;視線不良慢;起步、停車慢;通過交叉路口狹路、橋梁、彎道、險坡、繁華地段慢。“五掌握”:掌握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掌握道路情況;掌握地區氣候變化情況;掌握各種車輛動態;掌握行人、兒童、牲畜活動特點。

  8、車輛進庫加油時,不準吸煙和攜帶明火進庫,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

  9、駕駛員必須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會,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服從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公司的管理及檢查。

  10、對所駕的車輛應經常保持車容整潔,做到駕修合一搞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嚴格按照車輛保養計劃,按期進行車輛各級保養作業,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1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運行紀律,服從命令,不準駕車行駛未經國家驗收的道路,行駛途中如遇道路塌方或被洪水淹沒、冰雪凍結等情況,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謹慎通過。

  12、駕駛員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作息規律,自覺安排好休息時間,保證足夠的睡眠和充分的休息,以旺盛的精力進行駕駛工作,嚴禁通宵娛樂。

  13、發生行車事故時,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確需移動車輛搶救傷員時,須設好標記,并請人看護現場,并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公司安全科報告,聽候處理、不準開車逃跑或偽造現場。

  14、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教訓,深刻檢討,并服從交警和公司的處罰、處理。

  第三條 駕駛員違章違規處罰規定

  1、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200元罰款。

  (1)無證駕車,醉酒后開車或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

  (2)人工直流供銷油的。

  (3)裝運危險、違禁物品的。

  (4)學習或實習駕駛員單獨開車的。

  (5)使用失效駕駛證、行駛證的。

  (6)私自帶學徒開車的。

  (7)發生重特大事故,對公司名譽造成不利影響的。

  (8)不按車輛保養計劃進行車輛保養作業的。

  (9)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車輛的。

  2、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100元罰款。

  (1)無公司上崗證開車的。

  (2)飲酒后開車。

  (3)駕駛轉向、制動、轉動部位機件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4)拒不服從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正確處理的。

  3、駕駛員有下列違章違規行為之一者,處50元以下罰款。

  (1)穿拖鞋駕駛車輛的。

  (2)行車時不攜帶駕駛證、準駕證、從業資格證的。

  (3)駕駛轉向燈、剎車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每一項處罰10元)

  (4)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全學習的。

  4、本規定未規定的違章行為的處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有關條款執行。本規定的解釋權和處罰權歸公司安全部。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7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司機應注意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避免因證件不全被罰款。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注意送貨到客戶后,要按客戶指定地點停放車輛,文明卸貨,以維護公司聲譽和形象。

  10、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警處理。

  11、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公司用車時,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12、司機應服從隊長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13、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14、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其他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15、費用報銷:司機所有因公費用(停車費、過路費、加油、修理等等)必須以正式有效憑證作為報銷憑證,由駕駛員整理粘貼報銷憑證后交領導審核簽字,方可報銷。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8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 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19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

  (一)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規定。

  1.企業要建立健全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制度和檔案,并認真貫徹執行。

  2.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屬特種作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對他們專門培訓、考核,領取駕駛證后方可駕駛車輛。

  3.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調離本企業,尚須從事本職業時,須持新接受單位證明信件到所在市勞動行政部門手續。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不得從事駕駛工作6個月至1年者,再從事駕駛工作時,應經所在市勞動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單位復試;1年以上者,應重新考核;已過退休年齡者,不得從事車輛駕駛工作。

  5.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應按規定時間接受審驗、復試。

  6.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應遵守國家法紀和《企業內道路交通管理規則》,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的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車執照。

  2.行車時,應關好車門、車廂,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機件失靈或違章裝載的車輛。

  3.不準駕駛與準駕車類不相符的車輛。

  4.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攀談或做其它妨礙行車安全的活動,嚴禁酒后駕駛車輛。

  5.不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病、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情況下駕駛車輛,不準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6.嚴格遵守各項規定,試車時應懸掛試車牌照,不得在非指定段試車。

  7.自覺接受企業安全技術部門、車輛管理部門及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指揮和違章處理。

  8.機動車輛駕駛員負有監督裝卸的責任。

  (三)對教練員、學習駕駛員和實習駕駛員的規定。

  1.教練員應具有3年以上安全行車經歷。執教時,學習駕駛員若違反本規則,發生交通事故,教練員應負有主要或全部責任。

  2.學習駕駛員應與教練員并坐學習駕駛,車上不準乘坐與教練員無關人員。

  3.學習駕駛員須經理論考試合格后,持核發的學習執照,方可進行準駕車類的實習駕駛。

  4.實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執行任務的、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平板拖車、起重機及載運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

  5.實習駕駛員可按學駕車類單獨駕車,但駕駛帶掛車汽車、大型礦車和大型輪式裝載機械,則須由正式駕駛員并坐監督駕駛2個月。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 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并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 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綜合管理處統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并移交。

  第五條 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準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 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并于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 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 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 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 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 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三章 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二條 車輛的維修、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 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后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匯報并請求批示。事后再補辦申請手續。

  第四章 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 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所發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系。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七條 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行為所發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并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 駕駛員行為規范

  第二十條 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 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 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 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1

  為了加強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和工作需要,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做到聽從領導安排,服從領導分配,按照交通法規駕駛車輛。

  二、駕駛員外出與客戶要禮貌用語,以禮待人。不亂透漏業務及生產和油品的相關保密信息,如有違反(經客戶反饋意見確認后)罰款500元/人,如有再犯者立即開除。

  三、駕駛員繳納保證金3000元。駕駛員離職時無違反公司規定時退還給駕駛員本人。

  四、駕駛員出發要按規定時間回到公司,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必須通知領導。如不按規定返回,處500元/日的罰款。

  五、嚴禁酒后駕車,因酒后駕車造成的人員及車輛損失有駕駛員負全部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生活補助

  1、車輛備勤生活補助為10元/日

  2、車輛外出在東營及濱州區域以內,生活補助為30元/日。

  3、車輛外出東營、濱州區域以外,山東省省內,生活補助為40元/日。

  4、車輛外出山東省以外每天補助為70元/日。

  5、每月按公司調度記錄核實后隨工資發放。

  七、豪濼、天龍車輛出發按車輛排列順序出發。

  八、每天下班后必須有兩部車值班,駕駛員隨車,如有車輛外出按車輛排列順序值班。

  九、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如不按交通法規行駛造成的違章(如車輛被拍照),則由該車直接駕駛員自己負責。駕駛員扣分自己負責,如該駕駛員不交罰款,罰款由工資中扣除,公司代繳。

  十、危險品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三證齊全、有效(駕駛證、危險品運輸從業資格證、危險品運輸押運員證),否則不得駕車。在路上行駛時,因證件原因被處罰者,則由駕駛員自己負責。

  十一、嚴禁駕駛員私自賣油,一旦被發現有私自賣油者(包括油罐及油箱內),除沒收所賣出的全部油款外。司機保證金作為罰款全部扣除,并開除工職。

  十二、駕駛員在外出運輸貨物時,必須對油品的含水及雜質予以排出,不得把雜質和水運回或放入油庫。如果駕駛員不負責任,對運進的水及雜質部分,由駕駛員按油價予以賠償。

  十三、駕駛員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確保公司能隨時直接聯系到本人。若聯系不通每次罰款100元/人。

  十四、嚴禁虛報、冒領車輛在途中及其他費用。一經查實從司機工資中扣除,處以冒領金額的兩倍罰款,并根據情節大小給予警告或開除。

  十五、嚴禁私用公司運輸車輛,如有違反沒收私分運費,扣除保證金和工資,并開除。

  十六、駕駛員外出運輸貨物到達目的地后直接與客戶取得聯系,并按照公司規定,待客戶將貨款及運費打入公司指定賬戶后,接到通知,方可卸車。否則堅決不能給予卸車。若駕駛員擅自卸貨。所造成的貨款及運費損失,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十七、駕駛員出發費用及報銷必須由領導簽字后才能給予辦理和報銷。

  十八、嚴禁駕駛員在公司酗酒、賭博、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秩序和他人休息和外出。違者罰款1000元/次。

  十九、與同事之間要友好相處,互相幫助不得吵鬧、惡言傷人及打架。如有違反罰款1000元/次。違反兩次扣除保證金并開除。

  二十、駕駛員要愛護車輛及公司公共財物,如果對車輛及公司公共財物造成人為損失,照價賠償。

  二十一、車輛進入本公司及業務單位,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及業務單位對車輛的出入管理。對不遵守管理給本公司和業務單位造成財產損失及罰款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二十二、所有車輛及駕駛員要保持整潔及衛生,駕駛員要穿戴整齊、得體大方。要經常清掃和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整潔和完好性。

  二十三、嚴禁車輛私自載人或貨物,違者罰款1000元。因私自載人或貨物所造成的違章、罰款和意外傷害及經濟損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二十四、所有車輛耗油,所節省油料,在月底按市場價格和工資一起發放。

  以上制度所有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2

  一、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對鎮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駕駛服務。

  二、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單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三、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四、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五、每周四上午為鎮政府安全日,在冊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日活動,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六、交通違章罰款不予報銷,對交管部門下發交通違章通知書者。

  七、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事故的性質分別處以扣減住勤費、交通費和罰款的處罰。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xx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x%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元者)按經濟損失的x%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x%處罰。

  4、機件責任事故:按經濟損失金額x%處罰。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3

  1、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平安,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2、開車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得超速行駛、強行超車、野蠻行車,盡量減少汽車損耗及油耗。

  3、司機應熟知所駕駛車輛的性能,按月進行保養(保養視車輛使用情況而定,需要保養時那么保養);每次出車前進行車輛檢查,確保車輛平安運行,因檢查失誤,發生事故,后果由司機負責。附:《定期保養表》

  4、司機在入職時應有本公司正式員工或有包頭市戶口的非公司人員簽署《特殊人員擔保書》,提供個人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以備查驗,并進行指紋登記。

  5、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員工管理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不得無故缺勤。

  6、公司司機應在每次出車歸來后立即向有關負責人處報到,并及時將《派車單》交回,未有《派車單》的緊急出車,必須在出車回來后第二天內補辦《派車單》,否則不予計算出車補貼。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

  7、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得拉私活、帶客,嚴禁酒后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司機本人負責,嚴重者予以開除處理。

  8、車輛需要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同意前方可修理。如果實行零件拆舊換新,應在定點維修站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功用、修理工簽字、指定維修站的印章,將憑證單帶回財務掛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修車。

  9、司機必須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檢;下班后,將車輛開進廠區保管,鎖好車和貨廂的門;車輛停駛后,有空閑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10、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如有喪失由司機照價賠償和補辦,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11、每月1日(遇節假日順延),車隊應統計所開車輛上月的行車公里數,并填寫完成上月車輛燃油統計表、過路費統計表及維修保養統計表交至行政部,進行車輛綜合考核。

  12、車輛各司機人員應于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車管所受檢,如年審、季審,逾期未辦理受處分的,其費用由司機人員自行負擔。

  并處以負責人小過以上處分一次。司機證件年審自行辦理(辦證時間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過時間以無證件為由拒絕出車者以事假處理) 。

  13、司機出車在外必須以工作為重,不得在外辦私事或消極怠工,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分。一個月內有三次怠工現象給予辭退。

  1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崗位,以便聽從公司的出車安排。

  未被派出車的'司機,需在指定辦公室上班,不得隨便串崗,有要事確需離開時,必須向相關負責人請假,經批準前方可離開。出車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對不請假且未在辦公室待命的司機,15分鐘2個小時內按曠工半天進行處分,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進行處分。

  15、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成心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領導反映。司機不服從領導管理的,每次罰款50元,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從領導管理除處以200元罰款外給予辭退。

  16、司機每月電話費用補貼100元,應每日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盡快回復。如不開機者一次扣罰20元;當月不開機達五次者不予補貼電話費。經公司屢次聯系不接電話者每次扣罰30元;屢次不接電話者不發年終獎勵。

  17、司機在送貨物期間喪失貨物、開回的單據數量不符、沒有注明付款方式、發生送錯現象等;除損失自行承當外,還要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辭退。

  18、用車保養不當,予以口頭警告處分一次,兩次以上予以書面警告處分一次,三次以上予以記過處分一次并扣罰100元。因保養不當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當相應責任和損失。

  19、司機利用出車之便偷盜公司物品、弄虛作假、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損失,并扣罰一個月工資給予辭退。

  20、外出運輸車輛要填好行車記錄,未填寫行車記錄私自用車人員扣罰200/次,如發現三次及以上者扣罰當月工資,外出車輛必須節約用油,如有發現虛報油票、燃油外漏現象,扣罰當月工資。

  21、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全年平安行車,未出交通事故,送貨未出過失的司機,年終給予500-1000元獎勵。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4

  一、公司副經理分管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協助經理的全面工作,負責監督、指導、落實安排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安排指定具體安全管理人員在每天車輛發班前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方面的談話教育。每月組織駕駛員學習,教育、培訓、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對社會的道路交通事故進行通報。要讓每個駕駛員都知道交通事鼓危害性。

  二、嚴格執行《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協處安管人員對本公司車輛穩患排查工作和二級維護、安全例檢的監督工作:徹底杜絕代有隱患車輛上路運行。

  三.組執安金生產大檢查,深入基層和營運線路督促指導工作.對查出違章違紀行為涉及安全隱患,要有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四、協處經理搞好安全管理全面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對違章違規的`駕駛入和員工,嚴格處理,使公司的管理層次達到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

  五、監督GPS平臺管理人員,加強客運車輛的運行情況,實行24小時監控,必須做到100%有記錄.對違規車輛要有處罰記錄并上報。

  六、對公司的安全情況,車輛違章情況,每月一次小結上報工作,對每月的安全工作做到管理有序、處罰有序、上報工作有序,做到層次清楚,分工管理責任明確。

  七、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嚴把營運駕駛員從業資質審查關,便建立,檔案管理臺賬,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管理措施力案,認真履行職責把安全工作的職責落實到人,做到長抓不懈。

  八、嚴禁吸毒駕駛人駕車,酒后駕車、疲勞駕車、超速、趣員和病車運行,把危險化學物品杜絕上車。

  九、服務是我們行業的根本,安全是我們不可捶脫的責任、必須各自抓好各自的工作,把每項安全工作抓細、抓徹底決不留半點隱患,對違規違法必須從嚴管理從嚴處罰,齊抓共管責任到人,各自旅行各自的職責。如果那項出現責任事故,就必須承擔責任。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5

  一、駕駛員必須配合公司做好本年度違法、壓事故、保安全的中心工作。

  二、嚴禁搭帶三危品上車,禁止夜間22時至次日零晨6時之間在三級以上公路及出城區行駛。(公司建議不跑長途)嚴禁駕駛員超載、越員、超速行駛、亂停亂靠。

  三、駕駛員出車前,必須做好車輛保養的安全檢查、收車時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嚴禁病車上路。業主按時對車輛進行年審、二保、月檢。

  四、在車站等公共場所停車候客,應自學遵守秩序,不得占道、搶位、不得進入人行通道或尾隨、攔截旅客、強行接客。

  五、搞好車容車貌,每日按時換座套,保證車內外整潔、衛生。注重儀容儀表,著裝整潔、大方,不在車內食用刺鼻、有異味的食品,嚴禁駕駛員拒載、拼客、甩客、繞道、議價、不按規定收費,切實遵守職業道德。

  六、車輛運營行駛必須手續、駕駛員各項證照及運營證件齊全方能上路行駛,并按規定擺放資格證。

  七、駕駛員必須自覺按責任書目標時時排查車輛隱患、駕駛員隱患工作,切實解決隱患,做到時時排查,時時排除車輛隱患。

  八、應當尊重乘客、禮貌用語,不得使用帶有歧視性或其他有傷乘客自尊性的語言或行為對待乘客。

  九、積極參加公司每個月例行的駕駛員學習及社會公益活動。遵守職業道德,勇于求死扶傷害,敢于見義勇為。

  十、本責任書簽訂后,按以上要求作好xx年度的交能安全工作及服務質量工作,凡未按此落實工作而發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公司對責任人按批評教育、扣分、停工培訓、解聘等從來處理。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6

  一、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交通法律法規及本公司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接受本公司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服從管理和調度。

  二、駕駛員必須帶齊有關的有效證件(含特種行業操作證)方能出車。

  三、駕駛員應熟悉和掌握車輛的性能,做好車輛各項安全性能檢查,定期做好維護及日常保養,保持車輛室內外的干凈整潔,及時排除故障,確保車輛良好性能狀態。

  四、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不超車、不違章、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車、不帶病開車,切實保證行車安全,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五、認真學習業務知識,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技術業務知識和安全教育活動,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識。

  六、車輛必須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地點并鎖好門窗,嚴禁亂停亂放,如遇特殊任務出車,需做到隨叫隨到,保證車輛即著即走的狀態。

  七、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關人員駕駛,若因此造成事故損失的由本人全部承擔

  八、要嚴格按照交通規范及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對不按照規定使用機械設備。首次應給予警告,情節嚴重,勸導無效者應按公司員工安全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九、嚴禁發生駕駛員與外人勾結私自倒賣油料的侵吞集體利益的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7

  制定人:

  監督單位:

  x市攪拌站建材有限公司,自承包貴司攪拌車以來,為配合貴司混凝土運輸業務需要,加強駕駛員管理。

  一.目的:

  為加強制度化管理,提高駕駛員紀律意識,確保車輛和攪拌站有秩序的經營,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攪拌車駕駛員。

  三.駕駛員的基本職責

  全體駕駛員必須模范遵守本雇傭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統一規定的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按質按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工作時間內不得做私活、辦私事、中途溜號、脫崗竄崗或未經批準從事其他社會活動。

  四.工作時間

  由于攪拌車駕駛員工作的特殊性。交接班時間為每天早上8點,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五.考勤方法

  公司實行考勤機識別與人工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請按照點名機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上下班簽到,因個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時間不準確有個人承擔。

  打卡:駕駛員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忘記打卡的駕駛員,需要其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把駕駛員漏掉打卡的時間如實填寫“補勤條”上報人事部給予補簽,截止次日9點前仍未上報人事部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每月每駕駛員補勤記錄不得超過3次,超過3次將不予補簽,全年不超過10次。各車間主任及部門經理嚴格把關發現不如實上報補簽時間的給予罰款50元/人/次。

  六.獎罰違紀界定

  駕駛員違紀分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哺育假、喪假、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十三種

  1.超勤:駕駛員月出勤天數超過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獎勵20元。

  2.公出:

  ①公假不記罰款、計算工資。填寫需請假條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臨時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寫“補勤條”外出事由及外出時間,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后送交人事部給予補簽。

  ②駕駛員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出差申請表》交人事部備查,待出差返回及時填寫“補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人事部補簽,同時《出差申請表》人事部審核簽字交出差人員連同《差旅費報銷單》一同送交財務審核報銷。

  3.事假:駕駛員在確保最低出勤天數26天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可根據駕駛員需要及生產協調填寫‘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超過2天需由生產總監或副經理簽字交人事部備案。事假總出勤天數不足26天罰款2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20天罰款50元/天,事假總出勤不足15天罰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罰款200元/天(不足天數罰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開始計算),不足十天將給予開除,再次上崗工齡將從上崗之日計算,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

  4.病假:駕駛員在出勤總天數28天以上的情況下,病假給予補助10元/天(需提供病歷或處方)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上報人事部審核給予補助。駕駛員在出勤總天數26天以上的情況下,不罰款、不計算工資。病假3天以內有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病假3天以上上報生產總監和副經理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

  5.婚假:駕駛員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開辦酒席,需提前10天填寫婚假“請假條”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簽字上報人事部備案,將給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將給予20元/天獎勵,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出具證明經人事部審核上報財務,未能提前10天請假將不予獎勵。

  6.產假、哺育假:駕駛員提前1個月上報產假“請假條”須填寫產后是否繼續在本公司工作,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復交人事部備案將給予18個月假期,18個月內公司將繼續保留駕駛員的工齡,并在產假后上班的第二個月給予400元獎勵,如超過18個月假期公司將不再保留駕駛員工齡,視為離職,在職期間只允許一次產假,超過一次將視為離職。

  7.喪假:指駕駛員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準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需填寫請假條經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交人事部備案。

  8.遲到:按各季節及特殊駕駛員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遲到。60分鐘內算遲到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節及特殊駕駛員工作時間5分鐘內不計早退。60分鐘內算早退罰款1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

  10.曠工:按各季節工作時間遲到或早退超過60分鐘按曠工處理罰款20元/次,如不如實打卡再罰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①有事不請假,不補假

  ②無故曠工

  ③捎假、口頭請假

  ④未準不來

  ⑤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都視為曠工,月出勤滿26天以上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不來視為曠工,曠工罰款20元/天。連續曠工3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另罰款100元,全年累計曠工7天,公司將給予開除。

  11.脫崗:工作時間內,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處理私事罰款10元/次。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款10元/次,如因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全部損失,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此條罰款與遲到、早退、曠工可并罰)。

  12.睡崗:指在工作時間內睡覺的罰款20元/次。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注:公司統一放假不計獎罰,不計出勤天數。公司統一放假外允許駕駛員2天事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計罰款,駕駛員請假天數超過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總出勤不足26天情況下則按曠工處理。

  七.缺勤績效工資扣發規定

  1.月出勤滿26天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發月績效工資20%,扣發年績效工資。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發月績效工資30%,扣發年績效工資。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發月績效工資40%,扣發年績效工資。

  5.以此類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發月績效工資100%,扣發年績效工資。

  6.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7.缺勤天數大于公司統一放假天數+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數扣發。

  八.綜述

  1.以上各條如發現作弊、包庇、給予每人罰款500元/次,并通報批評。

  2.華飛公司所有駕駛員都有責任和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度個各項條款,本制度如有未盡事由需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宣讀修改條款或新增條款,人事部備案后方可按新制度執行,未召開全體職工大會修訂前仍按此制度執行。

  3.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8

  一、挖掘機是經濟投入較大的固定資產,為提高其使用年限獲得更大經濟效益,設備要做到定人、定機、定崗、明確職責,必須調崗時,應進行設備交底。

  二、挖掘機進入施工現場后,駕駛員應先觀察工作面地質及四周環境情況,挖掘機旋轉半徑內不得有障礙物,以免對車輛造成劃傷或損壞。

  三、機械發動后,禁止任何人站在鏟斗內、鏟臂上及履帶上,確保安全生產。

  四、挖機工作中,禁止任何人員在回轉半徑內或鏟斗下面工作停留或行走,非駕駛人員不得進入駕駛室,不得私自代培駕駛員,以免造成設備損壞及安全事故。

  五、挖掘機在挪位時,駕駛員應先觀察并鳴笛再挪位,挪位后應保證挖機旋轉半徑空間無障礙,禁止違章操作。

  六、工作結束后,應將挖掘機停放在安全區域,挖斗落地收攏,關閉門窗并鎖住。

  七、駕駛員必須做好設備的.日常保養、檢修、維護工作,每天定時打黃油,檢查各種油品及濾芯等,發現車輛有問題,不能帶病作業,應及時匯報修理。

  八、駕駛員在工作期間禁止飲酒或酒后駕駛,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如造成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對造成設備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責任輕重進行處罰。

  九、禁止挖掘機駛離礦區作業,違者罰款,如需要須領導同意方可。

  十、駕駛員要持證上崗,以備查驗。工作期間不得賭博、不得玩手機游戲、不得用手機聊天。

  十一、要樹立高度責任心,確保安全生產,樹立良好工作作風,為企業的發展和效益盡心盡責,努力工作,服從領導安排。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29

  為了規范駕駛員的行為,以便駕駛員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公司先就制定該制度,供駕駛員遵照執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項按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三、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

  四、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五、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候,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部請假。

  六、有駕駛任務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七、駕駛員請事假,必須經人事部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專車駕駛員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

  八、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專車的駕駛員,相關人員公事外出或外地學習開會期間,駕駛員工作由車管員負責安排。

  九、所有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十、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十一、車輛實行誰駕駛誰負責保管的原則。

  十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員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十三、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四、駕駛員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十五、公務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嚴禁在車內賭博播放黃色錄像帶和走私,一經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七、駕駛員下班后,車輛需回庫(不配駕駛員的高層管理人員除外)。

  違者,批評教育并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負責,如車輛失竊,駕駛員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十八、離開車輛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

  1、駕駛員需要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于后行李廂內并加鎖。

  十九、出發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工作。在出發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二十、所開車輛必須經綜合部及相關領導同意并辦理手續后,才能進行車輛大修理。車輛修理完后,應認真做好確認工作。

  二十一、出現事故時,駕駛員應能迅速報警,并向綜合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范

  二十二、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要遵照規定規范駕駛。

  二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駕駛員應執行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

  3、當乘車人上車后,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地形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準遠離車輛,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二十四、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二十五、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及時開啟車門,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二十七、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車輛保護規范

  二十八、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二十九、駕駛員每天抽一定的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打蠟擦亮,做到晴天停車后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

  三十、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三十一、出車前,注意車容車貌,車外要抹洗干凈,打蠟擦亮,車輛也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三十二、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安全狀態。

  三十三、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滑潤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堅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三十四、按照車輛技術規程啟動引擎,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裝置堅固情況,查看有無漏油漏水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并報車管部門。

  三十五、出車前嚴禁喝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抽煙談笑及做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三十六、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三十七、違反交通規則,因駕駛員故意或本人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擔。

  三十八、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但在保險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額差額的二分之一。

  3、當公司車輛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對公司的罰款由當事人負擔。

  三十九、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30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提高駕駛服務工作效能,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局機關專職從事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錄用。因工作需要招聘駕駛員,經局領導同意后,面向社會擇優招錄。新錄用駕駛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表現較好的,簽定聘用合同,聘用期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駕駛員個人、局辦公室各持一份,存檔一份。

  第四條續聘。駕駛員合同期滿,視工作表現(出勤情況、安全行車情況、工作效能情況)確定是否繼續聘用,如繼續聘用,需重新簽定聘用合同,并履行相關手續,合同期限仍為一年。

  第五條解聘。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駕駛員聘用合同予以解除:1.因車輛報廢、拍賣等原因不再需用駕駛員的;2.駕駛員在聘用期間表現較差、違反工作紀律、不能勝任駕駛工作;3.由于個人責任和原因,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的;5.違反市、局有關工作制度,造成惡劣影響的;6.違反本辦法有關條款,應予解聘的。

  第六條工資福利待遇。駕駛員試用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和出車補貼;試用期滿并簽定聘用合同后,根據工齡和技術熟練程度,按企業標準核定工資,并交納養老保險。其他福利待遇與正式職工相同。

  第七條駕駛員應服從局辦公室的統一管理、考核和調配。對不服從管理和調配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違反工作紀律,被通報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第八條嚴格執行車輛定點、按時停放制度。除局領導接待用車或公務用車等特殊原因,并向局辦公室履行請假手續的,工作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以及節假日全天,局屬所有車輛須統一停放入庫。

  第九條嚴格執行車輛油耗標準及加油卡定點加油制度。局辦公室將根據不同車況,核定百公里油耗標準,油耗超標部分,一律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市內用車,駕駛員應憑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內使用現金加油的,費用不予報銷。嚴禁加油卡私用,一經發現,除追回私用油料款外,駕駛員一律解聘。

  第十條嚴格執行車輛維修制度。修理車輛,必須先提出申請,報經局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及時辦理車輛年檢、保險、養路費等手續。因駕駛員個人原因遲辦相關手續被有關部門罰款或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無出車任務的駕駛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待命。節假日安排值班的駕駛員必須按時到達指定值班地點。不得遲到、早退、缺崗。每月遲到、早退、缺崗累計三次以上的,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駕駛員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車輛保養,嚴禁帶故障行車。每年底,辦公室對駕駛員進行民主測評打分,并結合日常工作效能(安全、出勤、里程、油耗、費用)情況評出一名“優秀駕駛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駕駛員因違反交通規則被有關部門罰款的.,所有罰款由駕駛員承擔。凡因駕駛員原因(如酒后駕車、違規駕車、開英雄車、開情緒車等)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的,除要求駕駛員賠償經濟損失外,并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條駕駛員私自將車輛交給本單位工作人員或借給外單位人員駕駛的,一律予以解聘;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所有涉車費用,必須經局辦公室審核登記,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第十六條局辦公室具體負責駕駛人員的考核工作,并于每月底前對駕駛人員當月的出勤、里程、油耗、安全、費用等情況進行統計。統計結果作為年底評先選優的依據。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3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集團危貨運輸車輛管理,規范危貨駕駛員的工作職責及內容,切實加強和完善集團運輸工作流程,更加安全、有序、高效、通暢地完成運輸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危貨運輸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位職責、其他工作內容和獎懲制度。

  該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范圍內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駕駛員。

  第三條 該管理制度適用于集團范圍內所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駕駛員。

  第二章 危貨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一)出車前

  第四條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有關證件、標志應齊全有效,技術狀況應為良好,并按照有關規定對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故障應立即排除。

  第五條 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車廂底板應平坦完好、欄板牢固,對于不同的危險貨物,應采取相應的襯墊防護措施(如鋪墊木板、膠合板、橡膠板等),車廂或罐體內不得有與所裝危險貨物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第六條 檢查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配備的消防器材,發現問題應立即更換或修理。

  第七條 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檢查隨車攜帶的“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是否與所運危險貨物一致。嚴禁超載、超限、超范圍運輸。

  第八條 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特性,應隨車攜帶遮蓋、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屬具和應急處理設備、勞動防護用品。

  第九條 裝車完畢后,駕駛員應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認無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二)裝卸時

  第十條 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第十一條 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并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第十二條 在裝卸過程中,駕駛員負責監裝監卸,辦理貨物交接簽證手續時要點收點交。裝車完畢,駕駛員必須對貨物的堆碼、遮蓋、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對影響車輛起動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檢查。

  第十三條 裝卸過程中需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欄板。若原地關不上時,必須有人監護,在保證安全情況下才能移動車輛,起步要慢,停車要穩。

  第十四條 禁止在裝卸作業區內維修車輛。

  第十五條 危險貨物運達卸貨地點后,因故不能及時卸貨,在待卸期間,駕駛人員應會同押運人員負責看管貨物。

  第十六條 收車后,應對車輛進行相應檢查,有貨車輛應停放在封閉、安全停車場內,無貨車輛也應停在符合危貨車輛停放條件的停車場。

  (三)運輸中

  第十七條 車輛起步前,要先查看裝卸人員是否下車,車輛周圍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

  第十八條 在行車中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范,謹慎駕駛,禮貌行車。

  第十九條 行駛過程中,駕駛員應保證車輛以合適的速度行駛,注意與前車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避免采取緊急制動措施,車輛轉彎時,應減速慢性。

  第二十條 駕駛人員應根據道路交通狀況控制車速,禁止超速和強行超車、會車。

  第二十一條 注意不搶行、不冒險,自覺做到先慢、先讓、先停;會車時不準侵占對方行車路線。

  第二十二條 在危險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霧天行駛時,要嚴格控制車速,禁止緊急制動和猛打方向。

  第二十三條 下陡坡時不準熄火、空檔滑行。通過彎道時要靠道路中心線右側行駛,嚴禁侵占對方路線。

  第二十四條 通過隧道、涵洞、立交橋時,要注意標高、限速。

  第二十五條 夜間行車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適當車距;行車中如感覺困倦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車休息,嚴禁疲勞駕駛。

  第二十六條 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渡口及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

  第二十七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60km/h,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80 km/h,并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間距離。如遇雨天、雪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不超20 km/h,并打開示警燈,警示后車,防止追尾。

  第二十八條 運輸過程中,應每隔2h檢查一次。若發現貨損(如,丟失、泄漏等),應及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第二十九條 嚴格按規定的線路、時間、速度行駛,不得擅自改變運輸作業計劃。

  第三十條 裝運易燃液體(如瓶、撬、罐)的車輛不準接近明火、高溫場所。運輸燃油的罐車內溫度達到40度時,應采取遮陽或罐外冷水降溫措施。

  第三十一條 運輸危險貨物過程中,押運人員應密切注意車輛所裝載的危險貨物,根據危險貨物性質定時停車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會同駕駛人員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必要時,聯系當地有關部門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駕駛人員、押運人員不得擅自離崗、脫崗。

  第三十二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發生故障需修理時,應及時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并選擇在安全地點和具有相關資質的汽車修理企業進行維修。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連續駕駛時應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總計不超過8小時。

  第三十四條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而危及貨物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及有關部門報告,向公司部門相關領導匯報,并應看護好車輛、貨物。當發生貨物泄漏時,應共同配合公安、安檢、環保、質檢、消防等部門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消除危害。

  第三十五條 運輸過程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的情況時,應向公司部門領導匯報。

  第三十六條 運輸過程中遇有天氣、道路路面狀況發生變化,應根據所載危險貨物特性,及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遇有雷雨時,不得在樹下、電線桿、高壓線、鐵塔、高層建筑及容易遭到雷擊和產生火花的地點停車。若要避雨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停放。遇有泥濘、冰凍、顛簸、狹窄及山崖等路段時,應低速緩慢行駛,防止車輛側滑、打滑及危險貨物劇烈震蕩等,確保運輸安全。

  第三十七條 認真履行國家《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其他相關管理規定。

  第三章 危貨駕駛員安全崗位職責

  第三十八條 認真做好各自本職工作,積極服從各自領導的指揮。

  第三十九條 自覺執行安全運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危貨運輸安全操作規程,努力學習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能,提高自身安全組織和自我保護意識。

  第四十條 參加有關安全知識培訓、并經所在地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危貨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十一條 必須熟悉所載運貨物的性質、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崗位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第四十二條 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做好每天的運輸崗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第四十三條 自覺遵守汽車貨物運輸管理的各項規定,定期保養維護車輛,按照規定清理和維修車輛。

  第四十四條 不得隨意打聽各運送單位用氣量的使用情況和儲備情況。

  第四十五條 干好本職工作,不攀比,不埋怨,理解他人,理解公司。

  第四十六條 不得擅自做主,不得散布謠言,不得撒謊、扯皮。

  第四十七條 工作態度要積極主動,不懷疑和猜測上級領導的指示,有良好建議可以及時與上級溝通,有不滿意見可以及時提出解決。意見不統一的,在完成當次當班作業后,可以越級上報反映。

  第四章 危貨駕駛員的其他工作內容

  第四十八條 車輛運行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安全行車距離,嚴禁違章超車、疲勞駕駛保證行車安全。

  第四十九條 運輸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車上人員嚴禁吸煙、車輛不得接近明火、高溫場所。

  第五十條 發現車輛故障隱患時,及時維修,并向上級領導匯報。如有檢修計劃,至少提前3天報請上級相關領導審批,履行集團車輛檢修的相關程序,并經總調度審核。

  第五十一條 車輛維修過程中,要秉著“搶時間、抓質量、講價錢”的原則。每天至少向上級匯報一次維修進度和維修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總調度室維修車輛可上路的具體時間。

  第五十二條 嚴格執行和遵守當天的車輛派送任務,包括出行時間、路線、運送貨物種類、數量、運送方式及待運時間等。特殊情況下,要特殊對待,無條件地服從調度室的臨時安排。

  第五十三條 司機、押運員如有請假者,請假程序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請假管理”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五十四條 出車前,司機應以電話的形式通知貨物接收部門負責人。通知內容只涉及到出發時間、大致抵達時間、裝載貨物種類、數量以及其他裝卸時所需的特殊要求。如運輸途中遇意外因素延誤抵達時間,應及時通知上級直屬領導和接收部門負責人。

  第五十五條 出車時,凡出現因超速、壓線、違章行車、違章停車等違反一般交通安全行車規范罰款的,罰金由司機(或當事人)自行交付。出現交通事故的,酌情由司機擔負相應責任,支付相應罰金。

  第五十六條 不得私自拆卸、挪動、調整GPS設備及其附件,要妥善保護好,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積極配合技術人員對GPS設備及其附件的維修和安裝。

  第五十七條 發現所運貨物(箱、瓶、罐、撬)有損壞、損傷等外觀、性能、工藝各方面的安全隱患時,要及時向上級直屬領導匯報,并告知貨物接收部門負責人。

  第五十八條 不得以任何形式傳遞各運行單位或部門之間的生產情況、工作情況信息,更不能隨意進行比較,惑亂員工工作積極性。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協議的其他內容。

  第五十九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安全生產運行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六十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生產調度工作的相關規定”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六十一條 嚴格按照《集團管理制度匯編》中“車輛使用管理制度”的相關內容執行。

  第五章 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 發現人為拆卸、挪動、破壞、改裝GPS設備及其附件的,視情節予以50元至200元罰款。

  第六十三條 因車輛狀況、人員狀況和道路狀況違反以上相關規定,導致總調度打亂調度計劃的給公司帶來各種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的,視情節予以200元至1000元罰款。如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或引起嚴重社會反映的,予以行政處分、開除,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不服從上級指揮,擅自做主,屢教不改的,視情節予以200元至500元罰款。

  第六十五條 招搖生事,散布謠言,屢教不改的,視情節予以200元至500元罰款。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32

  第一節 駕駛員準入條件

  第一條 凡是在本公司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資格《機動車駕駛證》和相應準駕資質《從業資格證》,且證件須在審驗有效期內,能熟練掌握駕駛機動車技能,擁有5年以上專職旅客運輸駕駛經驗;

  (二)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22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體健康,無影響安全行車的各種疾病;

  (四)熟悉業務技能,對所駕車輛機械構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認識,懂得機動車維護保養;

  (五)熟悉掌握道路運輸法規和旅客急救知識;

  (六)三年內無同等責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內無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八)交通違法記分未滿6分的;

  (九)未納入行業管理部門黑名單的;

  第二節 駕駛員準入程序

  第二條 由駕駛員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請駕駛我公司客運車輛,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并申請辦理公司上崗證的申請書;

  第三條 駕駛員本人提交以下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一)《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年審身體體檢證明回執,工作簡歷表;

  (二)工傷、醫療、養老、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交納憑證;

  (三)公安交警部門或原服務單位出具三年內無同等(含同等)以上重大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證明;

  (四)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五)無服務單位或無法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安全證明,以重慶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網查詢駕駛人的違法計分情況、交通違法情況、安全事故情況。

  第五條 由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進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旅客運輸服務規范、職業道德、駕駛技能操作、公司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考核,并對駕駛人進行理論和路面考試。 培訓、考核內容:

  (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培訓;

  (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培訓;

  (三)職業道德、安全意識、駕駛操作技能、道路標志、標線培訓;

  (四)是否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職業道德;

  (六)駕駛車輛是否具有識別信號和謹慎駕駛的能力;

  (七)是否具備相應的車輛維護保養基本常識;

  (八)是否掌握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并迅速作出處置反應;

  (九)是否通過理論考試。

  第六條 駕駛員經審查、培訓、考試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寫駕 駛員資格審查表報送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與公司簽訂《安全穩定目標責任書》,并交納20__元安全風險抵押金和1200元安全學習考核金(不計息);經營安全科為其辦理公司內部上崗證,并報運管部門進行執業備案。凡使用偽造證件的駕駛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上崗資格,所交安全風險抵押金和安全學習考核金不予退還。

  第三節 駕駛員安全行為規范

  第七條 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交警、運政部門和公司的管理,安全、優質完成運輸任務。

  第八條 樹立安全行車意識,提高職業道德修養,增強安全駕駛責任感,養成良好駕駛習慣。

  第九條 愛護車輛,認真學習和掌握車輛的例行保養和修理技能,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

  第十條 以人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務,熱情待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見義勇為,弘揚正氣。

  第十一條 出車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駕駛車輛:

  (一)飲酒、服用了國家管制的精神的藥品或者麻醉的藥品;

  (二)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時間,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

  (四)思想情緒受到影響的;

  第十二條 認真檢查車輛各安全部位,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輪胎、燈光等綜合安全技術狀況良好。檢查車輛燃(潤)油、冷卻水是否加足,檢查安全監控設施設備(GPS或行駛記錄儀)、空調、視聽等設施是否完好,確保安全設施設備完好有效。不得駕駛安全設施設備不全或者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第十三條 攜帶好各種證件,嚴格按照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規定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并按規定的線路、站點、班次、時間運行,不得擅自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或無駕駛資質的人駕駛。

  第十四條 服從交警、運管和相關行業部門及公司的監督和管理,自覺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提醒和客運始發站“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安全檢查,并自覺接受旅客監督。

  第十五條 行車前檢查行包(箱)、貨物是否捆綁牢固,并注意裝載物品的安全,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上車。

  第十六條 嚴格遵守裝載規定和行駛規定,不超載行駛、不超速行駛、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冒險駕駛,駕駛車輛時不使用手機、不抽煙、不飲食、不與他人閑談,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條 連續駕駛車輛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24小時之內連續駕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防止疲勞駕駛。在中途休息時,駕駛員應檢查方向、制動、輪胎、輪轂、儀表、燈光等是否正常,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第十八條 車輛在任何情況下起步必須先關好車門,在車輛始發站內起步運行必須服從站務人員的指揮,無站點起步前須仔細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況下,車未停穩嚴禁上下乘客。

  第十九條 車輛通過漫水橋(路)、便橋(道)、沉陷、塌方等危險路段時,應嚴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規定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必要時讓旅客下車步行通過,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條 在山區、停車視距不良或道路狀況不良的路段行駛時,應 嚴格遵守“減速、鳴號、靠右行”、“寧停勿繞”、“寧停三分不搶 一秒”安全行車的規定,不得在彎道上、下陡坡時強行超車。

  第二十一條 通過施工作業路段時,應注意警示標志,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減速行駛,嚴禁強行闖關、超速、搶(占)道行駛。如遇塌方、水毀、飛石等路段,危及行車安全或道路情況不明時應果斷停車,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門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報告,不得擅自繞行。在不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不得冒險行駛。

  第二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和保護財產。按規定放置安全警告標志,并迅速向當交警、公司安全部門和保險公司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三條 收車后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和清潔工作,認真檢查車內安全設施設備和車輛技術狀況,如實向單車經營者反映行車途中的安全問題,必要時報告公司安全部門。

  第二十四條 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

  第四節 駕駛員經營行為規范

  第二十五條 道路旅客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保持車容車貌整潔,儀表整潔、禮貌待客,以人為本,旅客至上,使用文明用語和普通話;

  (二)攜帶從業資格證、車輛營運證以及其他證件從事營運,不得轉借、轉讓、出租、涂改或者偽造上述證件;

  (三)不得駕駛非本公司的車輛從事營運;不得將車輛交由無相應從業資格證的人員駕駛;

  (四)遇有危急病人和傷員,應救死扶傷,全力相助;當乘客遭遇違法行為侵害時,應當積極給予合理救助、協助;為保護旅客的合法權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見義勇為,弘揚正氣;

  (五)緊急危險情況時,應當積極采取措施,妥善安置或者有序疏散乘客。

  (六)不得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速駕駛;

  (七)按照核定線路、站點營運,不得甩客、倒客,

  (八)不得在沿途、站外、旅游景區停車場內攬客;

  第二十六條 公共汽車客運駕駛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普通話,準確播報停靠站名稱;

  (二)保持車容車貌整潔,維護乘車秩序;

  (三)按照核準的線路和站點營運,不得跨線營運或者在規定站點外上下客;

  (四)按照核定的票價收費,出具有效車票憑證,不得拒絕或者歧視按照規定免費或者優惠乘車的乘客;

  (五)遵守站點停靠秩序,不得滯站攬客;

  (六)不得拒載、甩客和倒客;

  (七)行駛高速公路路段,不得超過實際座位數載客;

  (八)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駛時,組織乘客換乘同線路其他車輛;

  (九)為老、弱、病、殘、孕和帶嬰幼兒的乘客提供必要的幫助;

  (十)空調車在車廂內溫度高于28℃時,應當開啟車輛空調設施。

  第五節 駕駛員學習培訓

  第二十七條 駕駛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和相關培訓,內容包括:

  (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行業管理部門規章、規程、法令、文件、決定;

  (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四)安全生產知識、行車知識、安全操作規程;

  (五)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季節性安全生產活動的宣講;

  (六)安全事故報告、事故現場保護,應急處理措施;

  (七)安全生產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第二十八條 安全教育學習時間:每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6:00;晚上18:00至19:00。

  第二十九條 駕駛員不得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如無法參加學習的,需提前向公司經營安全科說明請假事由,并在7天之內到公司補學。

  第六節 駕駛員安全考評記分及處罰標準

  第三十條 公司經營安全科對駕駛員每月的安全經營行為、服務質量行為進行整體考核評比,每年底進行一次年度綜合考評,年度安全考評結果,于次年1月30日前進行公布。

  第三十一條 駕駛員月度安全考評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月度安全考評分值低于90分的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評分值在100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年度安全考評分值低于1000分的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評分值在1100分及以上的為優良。

  第三十二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5分,處以20元-50元經濟處罰:

  (一)駕駛車輛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行駛證、營運證、公司上崗證的;

  (二)駕駛轉向燈、剎車燈、后視鏡、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

  (三)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四)擅自在客運車輛內擺放凳子,加設座位的;

  (五)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

  (六)人工直接供油、供氣或加氣時裝載旅客的;

  (七)未按時參加安全學習或安全活動的;

  (八)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10分,處以50元-100元經濟處罰,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駕駛未按時進行二級維護和強制保養車輛上路的;

  (二)駕駛未按時進行車輛CNG氣瓶附屬設施維護保養車輛上路的;

  (三)駕駛未按時參加公司月檢、臨檢車輛上路的;

  (四)駕駛車輛時,穿拖鞋的;

  (五)車未停穩上下乘客或未關好車門移動車輛的;

  (六)車輛行李箱上座人的;

  (七)擅自關閉、拆裝或故意破壞車用GPS定位系統裝置的;

  (八)隨車安全設備、設施不齊或設備、設施失效的;

  (九)無故不按時參加安全學習或安全活動的;

  (十)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四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20分,處以100元-200元經濟處罰,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不聽從上級部門指揮和公司現場人員的安排,冒險駕車的;

  (二)駕駛車輛未進入車輛始發站進行車輛例行安全檢查的;

  (三)明知車輛存在安全隱患,還駕駛隱患車輛上路的;

  (四)未與公司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保證書的;

  (五)不服從車站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擅自變更經營線路或運行走向的;

  (七)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30分,處以200元-500元經濟處罰,取消年終安全考評資格,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的人駕駛的;

  (二)駕駛員連續駕駛車輛超過4個小時未停車休息,24小時以內累計駕駛時間超過8個小時的;

  (三)駕駛客運車輛裝載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下的;

  (四)駕駛客運車輛行駛速度超過規定速度50%以下的;

  (五)駕駛未年審合格的車輛行駛上路的;

  (六)駕駛未保險車輛或脫保車輛上路行駛的;

  (七)交通違法行為記分滿12分,未參加交通管理部門重新學習考試或考試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記錄且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八)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未按期年審,且駕駛車輛的;

  (九)駕駛客運車輛違法裝載危險品的;

  (十)拒不接受公司安全檢查,對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十一)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六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評扣50分,處以500元-20__元經濟處罰,取消公司年度考評資格和上崗資格,并承擔因下列行為造成事故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

  (一)私自帶學徒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二)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三)飲酒后駕駛公司客運車輛的;

  (四)駕駛轉向、制動、輪胎等有嚴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車輛的;

  (五)駕駛客運車輛裝載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含20%)的;

  (六)駕駛客運車輛行駛速度超過規定速度50%以上(含50%)的;

  (七)擅自對所駕客運車輛改型的;

  (八)駕駛車輛時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0元以上,負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責任的。

  第三十七條 凡發生安全事故的駕駛員,除處以經濟處罰外,另根據經濟損失的大小和事故責任的劃分,視情況停運學習整改1至7天,同時作出書面經過和檢討;凡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員,除處以經濟處罰外,一律停崗整改7天,同時作出書面經過和檢查。

  第七節 駕駛員經營服務考評記分及處罰標準

  第三十八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經營考評扣5分,處以200元-300元經濟處罰:

  (一)未按照核準的線路、路號、站點、班次、首末班時間運營,且擅自變更或停止運營的;

  (二)隨意上下客、到站不停、滯站攬客、中途甩客、拒載和倒客的;

  (三)未按照核定的票價收費,未出具有效車票憑證的,拒絕或者歧視按照規定免票、優惠乘車的乘客的;

  (四)車輛發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駛時,未組織乘客乘坐同線其他車輛的;

  (五)未取得相應從業資質從事運營的。

  第三十九條 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月度經營考評扣3分,處以100元-200元經濟處罰:

  (一)未按規定攜帶有關證件的;

  (二)車容車貌不衛生、整潔的;

  (三)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吸煙、飲食、與人閑談,影響車輛安全行駛的;

  (四)空調車廂內高于28℃時,未按規定開啟車輛空調設備的;

  (五)未配備語音報站器或沒有使用語音報站器的;

  (六)駕駛員衣著不整潔、未文明語言、禮貌待客的。

  第四十條 對同時違反安全行為和經營行為的,按照罰款金額最高的單項條款進行處罰。

  第八節 駕駛員的辭退及“黑名單”管理

  第四十一條 駕駛員在聘用期間出現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取消其在本公司上崗資格,并予以辭退:

  (一)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被依法注銷的;

  (二)年滿60周歲的;

  (三)發現有重大疾病,影響安全行車,不能勝任駕駛工作的;

  (四)不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不服從公司日常管理,且安全意識不牢,屢教不改的;

  (五)無故不參加公司每月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連續3次以上的;

  (六)連續2年公司安全考評不合格的;

  (七)一個月內發生一般交通事故2次或輕微事故6次,負同等責任 (含同責)以上的;半年內發生一般交通事故3次或輕微事故10次,負同等責任(含同責)以上的;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第四十二條 駕駛員在聘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其納入客運駕駛員戶籍管理系統“黑名單”:

  (一)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被行業管理部門處罰,給公司帶來嚴重后 果的,一年內嚴重交通違法達2次以上(含2次)。注:嚴重交通違法是指:①飲酒后駕駛客運車輛的;②超過核定載客20%以上(含20% )的;③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含50%)的。

  (二)因嚴重經營行為被新聞媒體曝光,嚴重影響公司形象或服務態度不端正,職業道德較差,在行業內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連續三個考核周期誠信考核等級均為B級的;誠信考核在一個考核周期內累計違規計分有三次以上達到20分的。

  第九節 獎勵措施

  第四十三條 駕駛員年度安全考評達到優良,且在公司駕駛車輛一年以上的,公司按當年度安全處罰金總額比例予以獎勵。

  第四十四條

  駕駛員經營行為量化考核加分標準以萬州區人民政府萬州府辦[20__]17號文件《萬州區客運行業量化考核辦法》加分分值為準,獎勵標準按照《萬州區客運行業量化考核辦法》每分100元的標準進行獎勵。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在接受運輸管理機構表彰獎勵后,公司給予同等值獎勵:

  (一)連續五年考核等級為AAA級的;

  (二)參與重大社會活動,表現突出的;

  (三)有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跡的;

  (四)經市、區縣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立功行為。

  第四十五條 公司經營安全科是駕駛員日常安全行為和經營行為監督管理部門,對駕駛員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行使監督權力和處罰權力,對存在重大安全行為的駕駛員有權下達停崗決定。

  第四十六條 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屬實,但不按時繳納處罰金的駕駛員,經營安全科負責人有權停止違法、違規駕駛員及所駕車輛交警部門和運管部門的各項業務。對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屬實,但拒不接受公司整改、教育及處罰的,科室負責人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提交申請,經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同意后,將駕駛員逐入黑名單。 第四十七條 駕駛員對受到的扣分行為和處罰有爭議的,可以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出重新調查。

  第四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中第七章和第十七章制度同時廢止。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駕駛員管理規章制度 篇33

  一、局(公司)所有車輛必須按規定及時投保,由辦公室(車隊)具體負責登記實施。

  二、所有機動車輛必須按責任險項目投保,客戶經理摩托車,由局(公司)統一為其投保車損險、人身險、第三者責任險。

  三、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車隊,由車隊協同保險管理部門進行實地評估損失,做好索賠工作。

  四、車隊對投保車輛要逐臺登記,并按時續保,當車輛保險期限到期時,駕駛員應及時向車隊報告,辦理續保,不得脫保,否則要追究責任。

  五、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保險的監督管理,督促車隊建好臺帳,盡心盡責做好索賠工作。

  車輛事故登記制度

  一、局(公司)辦公室(車隊)為車輛交通事故處理、登記、上報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此項工作。

  二、在行車過程中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如實向事故處理的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報局(公司)辦公室(車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妥善處理。

  三、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事故大小,務必如實及時報告主管職能科室,辦公室(車隊)應根據事故等級損失輕重,做好登記并逐級上報。

  四、發生車輛事故,不準隱瞞不報,不準私自處理。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駕駛員自負。

  五、辦公室(車隊)對車輛交通事故要分類登記,建立檔案臺帳,并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續聘的重要依據。

  市煙草專賣局(公司)

  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局《關于開展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精神,確保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減少發生交通事故后的損失,應急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車輛緊急情況處置預案。

  一、車輛發生傷人交通事故時

  由乘車負責人或駕駛員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乘車負責人或隨車人員必須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駕駛員要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候交警現場處理。當駕駛員一人在場時,先報警和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并立即搶救傷者。然后等待交警現場處理。

  二、客戶服務部送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

  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局(公司)領導或職能科室(電話:

  ),并及時趕赴現場協同處理。駕駛員、送貨員必須保護好隨車成品卷煙,如有傷者由送貨員及時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駕駛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和隨車卷煙,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并協助交警作好現場處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

  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同時報告職能科室(電話:)。職能科室負責人接到電話后,應及時趕往現場協同處理。如有重傷者,駕駛員應鎖好貨廂車門,在事故現場作好標記,而后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急救,并報告局(公司)領導。

  四、車輛在途中發生搶劫案件時

  駕駛員、送貨員或隨車人員要機智、勇敢、靈活,不要驚慌,立即撥打110電話報警,并將貨款放置隱蔽處,同時沉著冷靜地組織做好正當防衛,全力保護好國家財產,記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接報后即時報領導,并急速趕赴現場做好急救工作。平時在工作中要加強防范,配有必要的防衛工具,以應急突發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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