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通用31篇)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保障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游藝、游樂場所;
(五)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第三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中確定一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負責檢查和落實本單位防火措施、滅火預案的制定和演練以及建筑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電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娛樂場所的房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個人發生租賃、承包等關系后,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第四條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其消防設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第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建設或者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將消防設計圖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經審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條公眾聚集的娛樂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依法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發給《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方可使用或者開業。
第七條公共娛樂場所宜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建筑物內;已經核準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館、圖書館建筑內,不得毗連重要倉庫或者危險物品倉庫;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
公共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相毗連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筑物內時,應當按照獨立的防火分區設置;商住樓內的公共娛樂場所與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應當分開設置。
第八條公共娛樂場所的內部裝修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和有關建筑內部裝飾裝修防火管理的規定。
第九條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第十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墻面上。設在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條公共娛樂場所內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分鐘。
第十二條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加強電氣防火安全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
第十三條在地下建筑內設置公共娛樂場所,除符合本規定其他條款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只允許設在地下一層;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二個,安全出口、樓梯和走道的寬度應當符合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三)應當設置機械防煙排煙設施;
(四)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五)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
第十四條公共娛樂場所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嚴禁在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第十六條演出、放映場所的觀眾廳內禁止吸煙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條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不得超過額定人數。
第十八條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應當設置聲音或者視像警報,保證在火災發生初期,將各卡拉OK房間的畫面、音響消除,播送火災警報,引導人們安全疏散。
第十九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緊急安全疏散方案。在營業時間和營業結束后,應當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
第二十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員工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一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置滅火器材,設置報警電話,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 為保障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和宣傳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火災事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均須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負責制。
第四條 各單位須確定一名行政領導為單位防火負責人,負責領導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有關消防管理規定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工作日程;
(二)組織制定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負責防火安全委員會、消防工作組織的領導工作,并負責解決消防安全工作所需要的經費;
(四)組織領導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和防火安全檢查,解決火險隱患,改善消防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五)發生火災時,要親臨現場指揮撲救,召開事故分析會,總結經驗教訓,改進安全措施。
第五條 各單位所屬各部門要確定一名部門行政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具體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實上級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并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和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根據本部門工作、生產、經營的實際,建立健全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并負責檢查執行情況,發現違章行為及時止;
(三)經常組織職工學習防火、滅火知識和有關消防工作文件,加強消防法規和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對所轄防火范圍經常進行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解決不了的應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
(五)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職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第六條 各工種、各崗位要確定一名防火責任人或防火安全員,具體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的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本工種,本崗位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工作,下班時拉閘斷電,清除廢舊可燃、易燃物,做好交接班過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改進意見;
(三)定期組織職工維護保養設置在本工作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四)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并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后情況。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3
嚴格遵守天津市有關消防方面的法令、法規,按照《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貫徹以“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結合施工中的實際情況,加強領導,組織落實,建立逐級防火責任制,確保施工安全。
1、開工前必須辦理“消防安全許可證”方可開工,成立消防領導小組,配備專職消防安全員。
2、對易燃易爆物品指定專人、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對其使用要按規定執行,并制定防火措施。
3、布置消防設施,配足滅火器材。開工前根據施工總平面圖、建筑高度及施工方法等按照有效半徑25米的規定,布置消火栓和工程用消防豎管。消防器材設備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冬季應對消防栓、滅火器等采取防凍措施。
4、在庫房、木工加工房及各生活區均勻布置消防器材消防栓,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設備附近,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5、臨時工棚及施工設施之間的防火距離不應小于6m,易燃物不應堆放在防火間距之內,堆放在防火距離之內的物件,應不妨礙消防車輛的通行。
6、施工現場內建立嚴禁吸煙的制度,發現違章吸煙者從嚴處罰。為確保禁煙,在現場指定場所設置吸煙室,室內有存放煙頭、煙灰的水桶和必要的消防器材。
7、堅持現場用火審批制度,現場內未經允許不得生明火,電氣焊作業必須由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并申請動火證,工作時要隨身攜帶滅火器材,加強防火檢查,禁止違章。對于明火作業每天巡查,一查是否有“焊工操作證”與“動火證”;二查“動火證”與用火地點、時間、看火人、作業對象是否相符;三查有無滅火用具;四查油漆操作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8、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確保臨時消防車道暢通。
9、在不同的施工階段,防火工作應有不同的側重點:
①、結構施工時,要注意電焊作業和現場照明設備,加強看火,特別是高層焊接時火星一落數層,應注意電焊下方的防火措施。
②、裝修施工時,要注意電氣線路短路引起的火災,對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嚴格檢查,還要注意在施工后期收尾時,個別電氣線路變更或其他變更項目,需要用電氣焊時的防火措施,在易燃材料較多處施工時,要設防火隔板,控制火花飛濺。還要注意油漆和一些揮發易燃易爆氣體的涂料作業,做好通風,嚴禁明火;同時,還應注意在這種場所施工時工具碰撞打火或靜電起火。
10、新工人進場要進行防火教育,重點區域設消防人員,施工現場值勤人員晝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11、把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到政治影響的高度上去考慮,現場杜絕任何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4
一、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門店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應對新上崗員工或重點崗位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門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4、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5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6
一、消防安全是單位全體人員的共同責任,單位每一名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義務。
二、消防領導小組是單位實施消防管理、監督的職能機構,各部門人員都要無條件地服從消防領導小組的管理。
三、凡在單位范圍內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的,由單位消防領導小組依照本規定分別給予“賠償損失”、“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予以罰款等項處理亦可同時并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和認識態度責令當事人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1、因亂扔煙頭或用電、用火不慎,發生火警或火災,損壞單位或員工財務,損失數額不大的。
2、明火作業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一)給予口頭警告或罰款5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或在允許吸煙的地方吸煙而不設煙灰缸,或有煙灰缸不用,亂扔煙頭、火柴梗的;
2、動用明火施工不辦理動火申請的;
4、班后不按規定清理工作場所易燃雜物的;
5、用電不使用保險裝臵或亂搭亂拉電線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報警設施,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100元以下的;
1、擅自在辦公室、倉庫或工作場所、集體宿舍設爐生或,或使用電爐的
2、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班后不按規定切斷電源、熄滅火種的
3、擅自貯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備案的.。
4、損壞消防設施、標志或隨意挪用、改動消防器材位臵的。
5、在樓內或室內燒廢紙雜物,亂扔煙頭引起報警的。
6、樓內亂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設施、通道和防火間距。
(三)給予嚴重警告并罰款200元以下;
1、謊報火情的。
3、在樓內隨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將要害部位作臨時倉庫使用的。
4、將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混放一起貯存的。
5、在禁火區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動火作業的。
6、發現火警后,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臨陣脫逃的。
7、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或擅離制守導致火警或火災,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門防火責任,由單位領導視情節以行政并經濟處罰
1、存在火災隱患,經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說明原因的。
2、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難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執行任務,或拒絕接受處罰的。
4、對火災事故隱瞞事實、不追究、不處理、“不上報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于處罰;
1、對違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損失不大)肇事者或責任人自動坦白,真誠認錯。
2、火警、火災發生后,肇事者或責任人能積極參加搶救,免除或減輕火災損失的。
3、對火警、火災事故、肇事者或責任人能主動提供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獎勵
1、部門領導和防火責任人重視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沒有發生火警、火災的部門。
2、一貫遵守消防法規、長期保持崗位消防安全,無火災和火災隱患的班組、崗位和個人。
3、發現火災后及時報警,積極撲滅、處理得當,減少火災危害的。
4、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
5、對單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7
酒店保安崗位培訓,酒店安全常識培訓,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技能培訓,重要客人警衛服務標準,酒店消防應急工作標準,搶劫等暴力事件的緊急處理標準,爆炸及可疑爆炸物品的緊急處理標準。
第一節 保安部崗位職責認知
培訓對象 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各員工
培訓目的 明確崗位職責,做好酒店的安全保衛工作
培訓要點 明確各崗位員工職責
一、全體保安員崗位職責
(1)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忠于職守盡職盡責,爭做優秀員工。
(2)認真學習酒店的各項制度和部門規定,嚴于律己、克己奉公,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加強法紀觀念,遵紀守法。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工作時間不辦私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4)上班著裝整齊,儀容端莊,精神飽滿,堅持文明禮貌執勤,嚴禁打人罵人、侵犯他人人身權利。不做有損酒店形象的行為,處事機智迅速果斷,按章辦事。
(5)敢于與一切不良行為作斗爭,發現違法犯罪分子積極奮勇擒拿。
(6)上下班交接手續要清楚明了。
(7)積極主動維護酒店院內的治安交通秩序,做好“五防”(防盜、防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
二、大門保安員崗位職責
(1)維護好大門口的交通秩序,引導車輛的行駛和行人的過往,保障車輛和行人安全,使門前暢通無阻。
(2)高度警戒,發現精神病患者和衣冠不整者以及行跡可疑者,要堅決攔阻不讓其入內,嚴格把好第一關。
(3)對來店的客人要彬彬有禮,無論是步行還是乘車來的客人都要表示歡迎。
(4)有旅游團入店時,若需疏通車道或有歡迎隊伍,要在客人抵達酒店前十分鐘疏通好車道和停車位置,作好迎接旅游團的安全準備工作。
(5)對帶有危險品、易燃品、易爆品入酒店的客人要勸其交保安部代為保管。
(6)對離店的客人要表示歡送,歡迎他們下次再光臨。對帶大件物品離店的客人要有禮貌地進行查詢,對實屬于客人行李者要予以放行,并幫助行李員將行李搬上車。
(7)保安員要不斷學習,鉆研業務,善于根據酒店的特點進行判斷,以便提高工作質量。
(8)著裝整齊,精神飽滿,儀態大方,對客人的詢問要熱情、禮貌、周到,使客人稱心滿意,嚴禁用粗言惡語對待客人。
(9)保安員要切實作好門前的警戒,特別是夜間警戒。
①要注意車輛和行人的安全。
②人多時要注意防止失竊,防止在大門口周圍鬧事、斗毆,要疏通交通,保證門前的安全。
③對夜間23:00以后開出的車輛要嚴格把好驗證關。
④發現手續不齊和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和記錄.
三.大堂保安的崗位職責
(1)大堂是客人出入酒店的必經之地,人多,情況復雜,保安員必須注意客人的動向,細心觀察,保證酒店和客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保持高度的警惕,協助總服務臺辦理入住或離店手續,防止客人的行李被人順手拿走。
(3)維護大堂的秩序,對在大堂發生爭吵、大聲呼叫、到處亂串的客人要立即上前進行婉言勸說和制止,保持大堂的高雅和肅靜。
(4)對大堂的一些公共設施,要注意保護,不準客人隨意敲擊和損壞,大堂設有客人休息沙發,不準有人躺在大堂客人休息沙發上,保持大堂文明的環境。
(5)夜深時要加倍警惕,對24:00以后進入大堂的客人要進行認真觀察,發現可疑人員應上前盤詢和登記報告。
(6)要防止客人在大堂亂丟、亂吐、亂蹲、亂坐,發現此情況應立即勸阻。
(7)有小孩在大堂追逐打鬧、玩耍,衣冠不整的客人進入大堂時,要及時勸阻。
(8)不得在大堂找服務員與無關人員聊天,影響正常工作。
(9)不得擅離職守,對客人的詢問要熱情禮貌,使客人稱心滿意,嚴禁用粗言惡語對待賓客。
四、停車場保安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酒店的各項制度和部門規定,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積極維護好車場交通治安秩序,作好防火、防盜、防偷、防破壞等工作,切實把好安全關。
(3)對進入車場的車輛要指明停放地點,驗明車況是否完好,如反光鏡、車燈等明顯部位及貨物數量和其他情況,作好詳細記錄,認真填好表格,然后告知車場讓其當場驗證,同意屬實簽名后方可接收。
(4)作好對入車場停放車輛的收費工作,車走收費并注銷。如有損公肥私,利用自己工作方便謀取私利,一經查獲將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5)對開出車場的車輛要仔細、認真地作好驗證工作,在情況屬實時才可放行,如驗證發現手續不齊和可疑情況,要立即進行查詢、攔阻和及時報告。
(6)不得在車場學開車、騎單車、騎摩托車,不得讓無關人員在車場停留。
(7)夜班值勤時要加強警戒,特別是23:00以后開出的車輛,認真作好檢驗工作,把好驗證關,一定要做到“駕駛證、行車證、身份證三對照”,發現手續不對和情況可疑,應及時進行阻攔和報告。
五、巡邏保安員崗位職責
(1)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事故苗頭及時發現,清除隱患,確保酒店和他人安全。
(2)加強對重要區域的巡邏,發現可疑情況,應視情處理或及時報告當班隊長和經理。
(3)在樓層巡邏時要檢查客房安全管理情況,有否不安全因素,樓層通道、電插座、墻護板等是否安全。
(4)對違反酒店規定,在樓層或客房鬧事、斗毆、損壞客房設施者先勸其冷靜或將其帶到保安部酌情處理。
(5)樓層若發生事故,如火警、盜警、兇殺、爆炸等等,要迅速組織客人疏散和保護好現場,立即進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6)保安員不得借工作之便使用客房設施,如到客房睡覺、看電視、聽音樂、打私人電話、和客房服務員閑聊等。
(7)保護酒店花圃的花草樹木、園林建筑不遭損壞,對踐踏草坪、采花折樹的人要進行干涉、制止和處理。
第二節 酒店安全常識培訓
培訓對象 酒店全體員工
培訓目的 掌握酒店基本安全常識
培訓要點 酒店常見治安問題處理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8
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門店營業結束時,應切斷場所內所有非必要電源。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9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保持實驗室整潔衛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必須關閉電源開關,下班后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必須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保持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必須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必須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墻面應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并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后,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保持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天下班時要關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戶消防安全情況,并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負責組織、協調教育系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
(二)執行國家、省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工作的規定;
(三)研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發展規劃、消防宣傳以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
(四)定期分析、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學校貫徹消防法規,整改火災隱患,總結、推廣消防工作先進經驗;
(五)在重要節日、重要活動、重要季節、專項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間,對學校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督查。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消防安全歸口管理制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組織、協調教育系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
(二)執行國家、省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關于消防工作的規定;
(三)研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消防發展規劃、消防宣傳以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
(四)定期分析、研究、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督促學校貫徹消防法規,整改火災隱患,總結、推廣消防工作先進經驗;
(五)在重要節日、重要活動、重要季節、專項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間,對學校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督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并負責各類會議籌備、文件起草等服務工作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消防安全的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法定代表人共同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細則,組織、實施和協調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四)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師生、員工自防自救工作;
(七)與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八)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其他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學校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設置消防安全課程,針對不同年齡段的學生認知特點,每學期開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課,并將消防安全常識納入學校管理人員、教師的在職培訓內容;
(二)積極組織課外活動,每學年至少組織1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動。小學、初中每學年布置至少1次由學生與家長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業,普通高中、中等學校及高等學校把學生參與消防安全活動納入校外社會實踐、志愿活動考核體系;
(三)營造消防安全氛圍,充分利用校園電視、廣播、網絡、報刊、電子顯示屏、板報等宣傳載體,常態性播發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并在校內各醒目位置設置疏散逃生標志及消防安全提示;
(四)舉辦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產月”、“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等活動契機,集中開展消防知識競賽、消防趣味運動會、消防安全知識講座等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
(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2次應急疏散演練,使師生、員工掌握基本的火場逃生自救要領。
四、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應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檢查時應填寫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部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設備是否完好;
(三)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四)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能否使用;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及檔案、圖書、實驗器材、精密儀器等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六)師生、員工用火及用電行為有無違章情況;
(七)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校醫院(醫務室)、學生宿舍、食堂、圖書館、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重點防火部位應當加強夜間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指出并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組織撲救。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設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專門管理人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應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定期查看運行記錄并進行測試,發現異常及時維修更換,確保各類消防設施及器材整潔、衛生、有效。
(一)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違規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嚴禁對安全出口上鎖;
(二)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定期進行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嚴禁遮擋、覆蓋或關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三)應確保滅火器定點擺放,不得隨意挪動,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兩次進行普查換藥,并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四)應嚴格按照規劃布局設置、遷移消防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埋壓、圈占、挪用、損毀、移動、拆除消防栓或涂抹、粘貼、遮擋消防標識;
(五)應定期對各類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
(六)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安監部門、公安派出所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及時予以核查、消除并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一)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措施、期限并落實整改經費;
(二)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學校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等自身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三)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要對電器、燃氣設備的使用及明火動用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二)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電器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確保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進行測試;
(三)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四)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五)禁止在校園內使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六)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七)因特殊原因確需進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要遵守消防安全規定,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做到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八)校園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師生、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校園內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存放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學校可根據辦學規模和消防工作實際需要,在校內教職員工隊伍中組建義務消防隊,并定期開展培訓,予以考核。
(一)義務消防員應接受業務培訓和滅火技能訓練;
(二)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能;
(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四)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對考核優秀者給予相應獎勵。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學校及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學校應組織全員學習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結合實際情況,不斷完善預案:
(六)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七)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八)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九)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火災撲救活動。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分。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2
1、認證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始終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發動群眾,嚴格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保障油庫安全。
3、加強油庫人員消防安全教育訓練,對新入庫的員工嚴格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各崗位應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強識別火災隱患能力,熟悉本崗位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和維護。
4、建立油庫的專職消防隊伍,制定滅火作戰方案,對本油庫的重點保護不為,進行實地演習,要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戰斗能力。
5、對油庫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即“日常性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專業性檢查”。時刻保持高戒備。
6、制定油庫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分布圖,實行掛牌定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沒有消防主管人員的批準,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設備。
7、油庫全體員工對油庫的消防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熟悉油庫消防知識、消防預案、報警信號、消防區域的劃分及庫區道路、水源情況。發生險情和火災時要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撲救。
8、對違規指揮、違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人員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內容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4、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④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⑤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⑥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5、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后方可離開。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6、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凡在項目工程內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各種防火規章制度,增強防火責任心,杜絕人為火險、火災事故發生。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內燃放煙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區域內(施工需用必須執行有關規定,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三、重申“六不準”的規定,即不準宿舍內照明用60瓦以上的燈泡,嚴禁在燈泡周圍烤衣服;不準個人私燒電爐;不準吸倒床煙;不準用汽油、香膠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準在宿舍內和禁止用火范圍內用火;不準在大房間內私自搭設小房間。
四、施工現場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動用明火,確實需用明火時,必須由上級的動火批準手續。
五、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禁止與油類物資以及性質向抵觸的物資混存。在存放地周圍10米內禁止吸煙動火,在高空焊接作業時,應將下面可燃物消除,在重點的場所焊接時有專人看守。
六、施工現場的木工房間,不準熬膠、生火、吸煙,生產中留下的一切廢料每天都要工完場清。
七、嚴禁在現場(宿舍)區內亂拉亂接電線,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均應安裝漏電開關。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嚴禁超負荷用電。如火險、火災發生,任何人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119),并積極參加撲救。
八、嚴禁動用和損壞施工現場(宿舍)區內的滅火器材和設施,不得撕毀損壞防火宣傳標語、標記、警示牌、提示牌等。
九、項目防火負責人在接到施工任務時,應將消防布局、消防給水、消防通道等統一規劃,堅持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處理,在自身不能處理的情況下,應及時報有關部門,便于及時整改和處理。
十、施工現場(宿舍)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一律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追查,并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4
一、為了確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客人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緊要指示和“防備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訂立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緊要構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實在引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酒店法人代表擔負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總經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需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同時計劃、布臵、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接受酒店保安部的安全監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酒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發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務引導和監督,凡違反本店規定的將受到批判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酒店領導報警,并快速全力撲救,適時疏散客人。現場人員必需服從酒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加強和規范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逐級負責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職責和其他有關消防安全職責規定如下:
一、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
二、本單位總經理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單位職能管理部為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能管理部總監為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職能管理部確定一人為本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
五、各單位應確定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部門職責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消防安全職責人總經理擔任,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為副組長,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為成員。
七、根據人員變動及時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構人員,每年年初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調整。
八、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貼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為消防安全供給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十、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1、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在消防安全職責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制訂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計劃;
3、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1、在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對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負有檢查、指導、督促管理的職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對部門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其整改;
3、分析單位防火安全情景,參與擬定單位消防工作計劃,防火措施和滅火預案,負責協助其領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為領導當好參謀。
十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1、所有員工都必須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明確自我的職責區和具體崗位的防火任務。
2、嚴格遵守局和所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本崗位的消防安全。
3、經常結合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點進行自檢,及時處置火災隱患。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6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酒店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書面、最后警告: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保安部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最后警告、開除,酒店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保安部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7
1、每半年對每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2、按規定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檢和安規考試,由安全保衛部和設施保全部組織實施。
3、每年組織全體人員進行一次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采用消防知識智力競賽、書面測試、授課等形式進行的活動,由單位工會、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4、每年對全體義務消防員進行業務培訓不少于10小時,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5、對市安委會、防火安全委員會等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活動認真組織配合,并及時利用廣播等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傳達貫徹。由單位工會、保衛部實施。
6、建立新員工(包括招商、租賃、廠方促銷等其它用工形式人員)上崗前培訓檔案,做到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受培訓人員簽字。凡未經過培訓的一律不發工號證上崗。由單位工會、人事部、教育服務管理部、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7、建立各類教育培訓工作臺帳,把各部門參加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年終考核依據之一。
8、下列人員必須經過消防機構培訓:a.消防安全責任人;b.消防安全管理人;c.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d.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操作人員。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8
1、認證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始終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發動群眾,嚴格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保障油庫安全。
3、加強油庫人員消防安全教育訓練,對新入庫的員工嚴格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各崗位應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強識別火災隱患能力,熟悉本崗位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和維護。
4、建立油庫的專職消防隊伍,制定滅火作戰方案,對本油庫的重點保護不為,進行實地演習,要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戰斗能力。
5、對油庫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即“日常性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專業性檢查”。時刻保持高戒備。
6、制定油庫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分布圖,實行掛牌定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沒有消防主管人員的批準,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設備。
7、油庫全體員工對油庫的消防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熟悉油庫消防知識、消防預案、報警信號、消防區域的劃分及庫區道路、水源情況。發生險情和火災時要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撲救。
8、對違規指揮、違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人員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9
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是保障人身安全生產及杜絕事故發生的重要前提,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全礦職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礦山安全規程和公司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人身設備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礦每月開一次安全防火工作會議,班組每月開一次安全活動會議,做到有內容、有要求、有成效。
三、防火用具器材和設備,由運行人員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動用,有違反者運行人員有權制止。
四、因工作需要安置的臨時電源,其電源線表皮無破損,開關完好,熔絲符合要求。工作結束時立即拆除。
五、礦內的永久設備,電源開關及導線等,均應符合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災。
六、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油漆、炸藥.硫酸等),必須由有關班組由專職人員負責,嚴加管理。不得隨意擺放,嚴禁放在有煙火及產生火花的電源開關附近。
七、冬季取暖用的電爐,均由供應設備科批準許可,統一管理,發現缺陷應立即整改。
八、休息室、辦公室特別是倒班室,冬季取暖電爐必須做到人離開時拉斷電源開關,關閉照明。
九、全礦職工都是義務防火和義務消防員,發現不安全的因素,及時主動地向有關人員匯報。
一、總則
1、根據國家和公司有關消防法規和管理規定精神,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為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和個人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我礦防火工作實施細則。
2、防火工作要重點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火災隱患消滅于未然。
3、本細則在礦長統一領導下,由礦防火領導小組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
二、火災預防
1、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房屋、倉庫、車庫、油庫等建筑物的消防設施,必須按著國家有關規定(消防法規)執行
2、物資倉庫、油庫、車庫及存有其它易燃、易爆物資的庫房、場地、要設有嚴禁明火和禁止吸煙的標志。
3、廠房、車間、倉庫、油庫、車庫、船只、車輛及存有易燃易爆物資的庫房、場地,根據存放不同性質的易燃物資,要配備相應足夠的消防器材等滅火設施。
4、露天堆放的物資、設備,不準堵塞消防通道。
5、易燃易爆物資要有專庫保管,嚴禁同其它物資混放在同一庫房。
6、需用明火的生產單位、車間、部位,要嚴守防火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在生火前要嚴格檢查用火部位周圍是否有易燃物,如發現有易燃物資,清除后方可點火生產。用完火要立即將火熄滅,同時要認真檢查是否有余火隱患,發現問題要立即排除,人走火滅。防火工作實施細則
7、一切用電設施統由礦供應設備科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嚴禁擅自安裝、增設和拆卸電器設備。
8、職工使用的液化氣罐,有關部門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交有關部門處理。
9、冬季取暖設施,在點火前要經安全檢查,符合防火要求后方可生火。同時要明確防火負責人,制定防火制度,落實防火崗位責任,做到生火有人管,人走火滅。
10、各部位配備的消防器材、設備、工具等,平時不準任何人和任何單位動用。
11、各單位對所屬部位配備的消防器材要經常檢查、保養和定期更換,時刻保持有效狀態。
12、礦區或各工業場所,應設禁火禁煙標志。
13、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全礦職工要自覺遵守防火規定,積極主動維護防火規定,發現火災隱患和違反防火規定的要立即報告、處理和制止。
三、防火領導組織和搶救
1、礦內設防火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局防火工作。防火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保衛科,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2、各科室、各車間、組室,均為滅火搶救組織,各部門的領導均系滅火搶救組織領導。一旦發生火警各部門的領導要立即組織本部門職工進行撲救。
3、黨委所屬黨支部的黨員、青年,救火搶險突擊隊。一旦發生火警黨委和黨支部領導要立即組織黨員、青年進行搶救。
4、各單位領導均系為本部門的防火負責人,各部門的直接用火者及當班班長、車間負責人均為直接用火責任者。各部門的領導要經常教育本部門職工做好防火工作。各部門的直接用火責任者要嚴格履行用火用電操作規程和防火制度。
5、礦區設兼職職護火員、礦區家屬住宅區設專職治安防火員,負責所管區域的防火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
6、在火災現場進行滅火搶救時,一切要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如公安消防人員不在,火警現場人員要果斷采取滅火措施,立即組織搶救和報告。
四、火災處理
1、發生火災時,除立即組織撲救外,并要維護火災現場的治安程序和保護好火災現常
2、發生火災事故后,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災調查和報告火災事故。
3、對受災者,要做好善后處理。如實報告災情。
五、獎勵與懲罰
1、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單位和個人,由主管部門報請局或者公安消防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1)、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措施落實的好,有制度、有措施,能積極消除火災隱患,無火災事故的單位。
(2)、發現火警,能及時組織撲救,避免重大損失發生做現貢獻者。
(3)、模范地遵守消防法規和局制定的防火實施細則,敢于向違反防火規定的人做斗爭,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避免火災發生者。
(4)、對防火工作研究和消防技術革新有顯著成績者。
2、違反消防法規和本實施細則,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1)、不按消防規定辦事,無防火制度、措施,對消防工作極不重視的'單位;
(2)、發生火警、火災不組織撲救和逃避救火者;
(3)、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不進行防火工作監督檢查,發生火警和火災事者;
(4)、家長對未成年子女不進行防火教育、不監護,經常玩火并造成損失者,罰監護人;
(5)、平時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工具和防火標志影響救火者;
3、違反消防法規和本細則規定,造成火災事故損失,嚴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職工家用電器及生活用火管理
1、家用電器(電視機、電飯鍋、電熨斗、電褥子、收音機、錄音、錄像機等)送電后不準離人,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電視機在雷雨天不要使用,同時要關閉接收器,以防雷擊起火。
2、各用電戶要經常檢查所使用的電器、電源線路是否有破皮漏明線現象,如發現有漏電現象要立即提出修理,以防觸電傷人或短路起火。
3、各住戶做飯、冬季取暖生火后不能離人,人走要將爐火熄滅。
4、各住戶儲備的燒柴堆在距住宅三十米經外的安全地區。由用戶自己看管好。
5、使用液化氣罐的住戶,如發現室內有液化氣味時要立即打開門窗通風放氣,在室內沒有放完液前嚴禁明火和打燈,以防爆炸起火。
6、各住戶使用的液化罐,要正立放在通風處,不準倒放、傾斜、搗罐、火烤加熱和自行倒放發液。
7、各住戶家長要嚴格管理自己未成年的子女不要玩火和搬動液化氣罐閥門。不掌握使用液化氣安全知識的,嚴禁點火動用。
8、各住戶及獨身職工禁使用電爐子,以免電源線超負荷運行,造成短路起火。
9、在家屬住宅區及放有易燃物資的地方,嚴禁在露天明火和隨地扔煙頭。
10、各住戶要高度重視自己家、本棟房、本區域的防火工作,對防火工作要堅持“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互相關照互相監督,把防火工作做好。各住戶平時都要備有防火水,一旦發生火警要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撲救。
11、發現火警,要立即報告。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0
一、配電房由專人管理,保證供電正常,配電房工作人員須持證上崗,按時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二、嚴格按用電操作規程操作,杜絕違章操作業和不安全行為。
三、對設備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和保養好設備,確保住院大樓安全供電。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盜工作,注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查看防護網、地溝防護情況,謹防小動物竄入配電間而發生意外。
五、配電間內嚴禁煙火。嚴禁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進配電間;嚴禁燒電爐等;配電間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設備。
七、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設備動作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每半年組織大檢查,保證供電系統有良好的性能。
八、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配電房。
九、抄表員來抄表,管理員應做好配合、復核工作,確保交費及時、準確。
十、遇到緊急事故,應快速準確地斷電、防止事故擴大。
十一、每天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消防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醫院消防泵房是提供消防用水的關鍵部位,是直接關系到財產安全的'重要部位,為管理好水泵房,明確職責,制定如下制度:
一、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養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于一次,保持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儲水充足,穩壓泵正常運行。
三、保持系統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配電柜開關狀態等標識清晰,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狀態。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設備,嚴禁擅自關停設備和閥門。
五、設備投入使用后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或準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消除登記檔案,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時,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的,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的同時,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風機房管理制度
1、防排煙風機應工作在自動狀態,消防電話確保暢通。
2、風機房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其它雜物或做其它用途。
3、風機房設備由總務科維修人員負責維護保養及巡查。
4、進入風機房維修必須注意用電、防火安全。
5、風機房每月巡視檢查一次,并啟動試運轉及定期做保養。
6、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1
一、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頒布的各項消防法規,努力學習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滅火技能,加強知識化、專業化建設,積極作好消防安全工作,全心全意為教學、科研服務。
二、努力學習政治理論,提高思想覺悟。在工作中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同志,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盡職盡責,愛崗敬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積極參加科里的各項集體活動。
三、工作中要禮貌待人,講究公德,作風正派,不徇私情,講究禮儀,舉止莊重,愛護公共財物,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努力維護保衛人員形象。
四、消防員實施安全檢查時要持證上崗,帶對講機,保持與消防科的聯系,主動向被檢查人員出示證件,要求對自己分管的樓宇要每天巡查一次。
五、巡查內容主要包括消防通道是否暢通,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滅火器材是否完好,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整,有無安全隱患等。
六、加強消防安全執勤工作,一旦發生火災,迅速趕到現場,承擔搶救和火災撲救任務,聽從指揮,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七、上班實行輪休制,沒有休息日,按時上下班和交接班,嚴格執行檢查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要實事求是,認真詳細填寫。
八、自覺接受保衛處、消防科和監督、檢查。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重大活動。
九、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科領導報告。有權向領導提出整改意見。
十、嚴格請假制度,對無故缺崗的嚴肅處理。值班期間嚴禁喝酒。
十一、完成處、科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2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校園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教育學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3
一、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二、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三、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四、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五、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灶;定期檢查廚房電源并做好記錄工作。
六、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內不得吸煙,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七、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八、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隱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4
一、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性消防安全培訓;
二、每半年對重點部位的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三、每年至少要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和考核;
四、違章人員由單位防火部門對其進行;
五、發生火災事故或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時,都要召開現場會,對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
六、發生任何大小火災事故,都要對事故責任人進行;
七、公司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認真地接受考核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社會消防安全培訓;
八、經常利用一切宣傳形式進行消防安全宣傳。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5
一、酒店常見治安問題處理
1.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1)安全檢查的方式
從檢查的時間上分,有節假日檢查,季節性檢查和定期檢查。從檢查范圍上分,有自我檢查、聯合檢查、互相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等。
(2)開展安全檢查的程序
①準備階段,組織檢查力量,制定檢查計劃、目的、要求、檢查方法。
②檢查階段,按照檢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檢單位,以看、聽、問的方法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
③整改階段,對發現的隱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時解決。
④總結階段,寫出檢查報告,報告上級領導,備案存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解決。
2.災害事故預防工作
(1)搞好宣傳教育。要利用各種機會,采取各種形式,向員工進行教育,提高員工維護和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2)領導和員工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實防止災害事故的發生。
(3)堅持安全檢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管區公共場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五防”安全防范工作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的問題,應及時協同有關部門加以解決。
(4)對已經發生的災害事故,要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判明事故性質,對制造破壞事故的犯罪分子要嚴厲打擊,對玩忽職守的直接肇事者要報告上級,分清情況給予處理。
(5)及時總結管區的預防災害事故的經驗,對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3.發現醉客在公共場所吵鬧時的處理工作
(1)如有陪同人員,應勸其陪同人員將酒醉的客人帶離現場。
(2)如單獨一人,為了維護好公共程序和其他客人的安全,在勸阻無效的情況下,找一安靜的休息處約束其至醒酒。
4.拾獲客人遺失物品時的處理工作
拾獲客人遺失物品后,應立即上交保安部處理。
5.發現打架、斗毆時的處理工作
必須做到積極果斷進行勸阻,防止事態擴大;不是因雙方出手時誤打到自己而介入;立即向當班隊長和主管領導報告。
6.發現可疑人時的處理工作
(1)首先留住可疑的人。
(2)立即帶到保安部處理。
(3)查明原因后根據情況送公安機關處理。
7.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治安案件
(1)發生治安案件之后,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按辦案程序調查處理。
(2)一般治安案件,由本單位保衛部門負責查破,有些情況比較復雜,危害影響較大的治安案件,由公安機關治安部門組織查破,保衛部門積極配合。
(3)在查破治安案件過程中,內部單位保衛部門應作以下工作:
①保護好現場,制止事態擴大,進行現場調查和勘察。
②詢問受害人和證人,并作好筆錄。
③收集和扣押有關違反治安管理的工具、證據和可能沒收的財物。
培訓練習
酒店中還有哪些常見的治安事件?應如何處理?
危害酒店安全的事件 處理方法
二、酒店消防常識培訓
1.消防中心主要任務
酒店設立消防中心,隸屬保安部直接領導,負責對全酒店實施嚴格的消防監督,在消防工作上有一定權威。它的主要任務是:
(1)負責對酒店員工進行消防業務知識培訓。
(2)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3)制定各種防火安全制度,督促各部門貫徹落實防火安全措施,負責調查了解違反消防規定的原因,并提出解決處理的意見,向保安部、總經理報告情況。
(4)負責檢查酒店各部門的防火安全情況以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負責將每天酒店消防情況和每周酒店消防情況書面報告保安部呈總經理。
(6)負責調配補充消防滅火器材,并與有關部門定期進行消防設備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7)負責24小時監視消防主機、閉路電視、防盜報警信號。發現火警、火災及其他問題時,要向保安部、總經理報告,并提出處理方法。
(8)負責制定重點部位的滅火作戰方案,并負責組織演練。
(9)負責酒店動火部位的安全監督。
(10)負責協助酒店新建、改造工程消防設施的呈報審批手續。
(11)負責辦理進店施工單位人員出入登記手續,并監督施工期間的消防安全。
(12)協助作好重要接待任務時有關消防方面的安全和保衛工作。
(13)管理好消防業務檔案.
2.消防中心各級人員崗位職責
(1)消防中心經理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權
a.有權調動和安排下屬的工作,在發生火警的情況下,有權調動酒店專職和業余消防人員緊急撲滅火災。
b.對酒店各部門的火情隱患,有權提出質詢;有權建議改善防火設施,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的培訓及考試。
c.根據員工工作表現的好壞,有權進行表揚或批評,獎勵或處罰,提升或撤換。
②工作職責
a.對保安部經理負責,負責消防中心的全面工作。
b.對酒店消防安全負有重要責任。
c.管好消防監視中心的各種設備、設施,保證監視中心正常工作。
d.管理好酒店消防系統,保持它們的靈敏度。
e.嚴格執行國家、酒店制定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規,自覺作好酒店消防管理工作。
f.負責制定酒店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并負責組織實施。
g.負責防火安全培訓工作,組織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進行防火演習,每年至少組織全酒店管理人員進行兩次以上的消防(滅火)知識及操作的考試。
h.負責對員工工作進行考勤,考績。
③業務要求
a.具有消防專業知識、熟悉和掌握政府和酒店有關消防的法規和制度。
b.熟悉酒店建筑布局、建筑材料的特點,熟悉消防通道走向、消防系統的布局、消防設備的配備和設置情況。
c.在火警情況下能沉著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組織疏散人員和撲滅火災。
④工作內容
a.制定酒店發生火警時的工作方案,并以工作程序表的方式張貼在明顯的地方。
b.確定酒店重點消防工作對象,并和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共同制定滅火行動計劃。
c.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資料檔案:
第一,將酒店各部門,特別是重點防火部門、部位的情況,如人員情況、工作情況、周圍環境情況、建筑特點、面積大小、防火水源、電源總閘的位置等等記述清楚。
第二,根據上述情況繪制滅火行動平面圖。
第三,根據上述情況制定滅火與疏散行動計劃。
d.按酒店和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對酒店里的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和監管,檢查各部門消防工作的落實情況。
e.按有關規定對酒店里的各種危險物品(易燃品、易爆品、化學毒品)實行監管。
f.與在酒店施工的單位或個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計劃,審批“動火作業報告”。
g.巡查和檢驗酒店消防系統、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對損壞和失效的要及時更換。
h.抓好消防人員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效率。
i.抓好消防安全的宣傳工作,要利用各個時機,各種場合下,宣傳防火的重要意義,普及消防知識。作到人人重視防火,人人會使用防火器材,在危急情況下人人能夠救火。
j.每周向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呈報“防火安全檢查報告”。
k.寫好消防日志,向部門經理報告工作.
(2)消防中心領班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責
a.對消防中心主任(經理)負責,協助主任(經理)落實工作。
b.負責對員工進行考勤、考績,根據員工表現的好壞進行表揚或批評,獎勵或處罰。
c.負責對部屬員工和義務消防員的業務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消防知識,消防技術。
d.負責向消防中心主任(經理)報告工作。
②業務要求
a.具有一定的消防業務知識,掌握有關消防的法規和制度,自覺作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熟悉酒店建筑布局和環境,熟悉和掌握酒店消防設施和設備的使用情況和設置的位置,熟悉防火通道的情況。
c.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認真細致的工作作風。在火警緊急情況下要沉著冷靜、指揮果斷,迅速控制并作好安全疏散工作。
d.能協助消防中心主任制定滅火行動計劃,協助主任組織專業和義務消防隊員的演習及考試,負責防火計劃的實施。
③工作內容
a.認真執行消防主任(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和工作指標。
b.嚴肅認真地作好消防中心的值班監視工作。
c.檢查和測試消防設備、監視儀器的靈敏程度,對失靈的要盡快維修或更換。
d.檢查各部門的電器、電線、電掣、煤氣管道、爐頭有否霉壞、銹壞、氧化、溶化、堵塞情況,防止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災。
e.檢查各部門的防火措施和落實情況,特別是重點防火部門的落實情況。
f.若進酒店施工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臨時動火作業,要負責調查,協助主任進行核準,并在施工作業和動火作業過程中對施工者進行防火督導。
g.組織員工作好交接班工作。填寫好工作日志,搞好監視中心的清潔衛生工作。
(3)消防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①工作職責
a.具有一定的消防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業務。
b.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工作嚴肅認真,密切監視消防主機信號,發現火警信號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保安部經理和總經理報告。
c.負責檢查和測試消防系統設施、設備的靈敏程度,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和更換。
d.經常檢查酒店各部門火情隱患,并督促、協助其及時整改和根除。
②工作內容和業務要求
a.要有較強的防火意識和敏感性,自覺地、一絲不茍地作好防火工作。
b.要熟悉酒店各種火警監視儀表、信號、開關的性能和作用,善于操縱和控制各種設備和消防器材。
c.對重要的火警情況,或監視儀表發生故障,要詳細記錄時間、地點、程度、原因和處理結果,交班時要交待清楚并及時報告領導。
d.詳細記錄部門或有關人員關于防火重要情況的匯報,并進行實地調查,將結果向領導報告。
e.當班時要密切注意主機和監視儀表信號,認真作好值班記錄。
f.對儀表的使用與管理必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要定期維修保養,運行過程中若發生故障、要及時排除,要保證它的正常運行。
g.對要害部門、危險部門,如液化站、油庫、廚房、公共場所的滅火裝置、樓層消防分機及報警鐘、排煙系統、呼叫系統等重要設備要定期檢測。
h.與各有關部門協同搞好酒店內消防設施和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測試,保證其完好無損。
i.發現火警信號或接到火警報告,要將發火地點、火熱狀況、燃燒物質、報告人姓名、搶救情況及時報告安保部經理和總經理,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作好詳細記錄。堅守崗位、隨時了解和掌握情況。
j.協助領導作好對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作好對管理人員的消防考試工作和對酒店員工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和宣傳工作.
3.火警、火災處理程序
(1)火警處理程序
火警是指有著火的現象,但沒有造成大的損失。其處理程序見圖。
(2)火災處理程序
火災是指著火后造成財物損失,處在著火的發展階段。
4.酒店消防要求
(1)本單位和外單位因施工動火的工程,必須到消防中心辦理動火證。
施工單位動火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專人負責,經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申報同意后方能動火。動火必須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動火后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因留下火種而引起著火。
(2)主樓內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物品,禁止在大樓內及房間陽臺燃放煙花、炮竹。
(3)客房內不準使用明火電爐、煤氣、柴油爐以及大功率的電器設備。確因工作需要應經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作好登記,不準將衣物放在臺燈架罩上烘干,不準在房間內焚燒東西。
(4)配電房內不準堆放物品。布草間、樓層小倉庫內不準吸煙。消防分機旁邊不準擺放任何雜物。嚴禁將洗滌劑放在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圍。
(5)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
(6)裝有復印機、電傳機、印刷機的部位禁止吸煙、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機器部件時,要保持室內通風,進行大量清洗機器時,要到室外通風的地方進行。如無法移動機器時,必須打開門窗,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紙張、油布要裝在有蓋的鐵桶里并要及時清理。機器周圍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和廢紙。
(7)酒店長住客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酒店消防管理規定》。
①不準私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房間使用,一經發現全部沒收,如發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②禁止在陽臺燃放煙花,違者按有關規定罰款,造成損失由當事者負全部責任。
③吸煙注意安全,煙頭不得與垃圾混放在一起,每天應清理垃圾紙碎。
④為確保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行,消防中心人員可以隨時進房間(事先與對方聯系,并會同銷售部或大堂副理一同前往)進行檢修、測試、排除故障,緊急情況時可不與對方聯系,客人要給予配合.
(8)物資倉庫嚴格執行防火規定。
①倉庫內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內留出主通道1~1.5米。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50厘米距離。
②倉庫內的照明燈限60瓦以下白熾燈,不準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電烙鐵、電鐘、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電茶壺等電器設備,化工倉庫的照明燈具設防爆型裝置,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和名稱。
③倉庫的總電源開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每年對電線進行一次絕緣檢查,發現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發熱和絕緣等不良情況,必須及時維修更換。
④物品入庫時要防止帶火種,潮濕的物品不準入庫,物品入庫半小時后,值班人員要巡查一次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堆積時間較長(幾年)的物品要進行翻堆清倉,防止物品積熱產生自燃。
(9)各廚房餐廳使用液化氣爐、酒精爐、點心車,必須注意防火安全。
①使用酒精爐時不要往正在燃燒的酒精爐添加酒精。備用的酒精存量不得超過兩天的用量,放在備餐間專人保管,總備用酒精由倉庫管理部負責保管。
②使用液化氣點心車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前要檢查輸氣膠管是否完好、牢固。氣瓶有否漏氣,發現漏氣應停止使用,并報告液化站人員進行處理。在餐廳內發現漏氣著火時,立即將車推出餐廳外面通風的地方處理。開爐時先點火后開氣,點火后才能推入餐廳。茶室、舞廳使用的小氣瓶,要有專人管理,運輸時搬瓶上落不準乘電梯。
③各廚房廚師開爐前先開風門,然后點火種,下班后要關牢氣閥,熄滅火種。
④各餐廳、舞廳、歌廳營業期間,各出口的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⑤每季度或半年清洗一次廚房抽油煙機及管罩。廚工清洗廚房時,不要將水噴灑到電插座、電開關處,防止電器短路引起火災。
⑥熱油開炸時,注意控制油溫,防止油鍋著火。
(10)高低壓配電房,發電機房、空調機房、電梯機房、消防加壓排煙機房、電容器室、變壓器室、蓄電池室內不準堆放可燃雜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
(11)各部位不準私自增加各種電器設備或亂拉亂接電線,需要增加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動力部和消防中心同意。
(12)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
①全酒店的吸煙感應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②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③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檢查一次酒店內的地上消火栓。
④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⑤油庫的固定滅火裝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檢查測壓一次。
⑥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信號。
⑦酒店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動力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⑧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動力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⑨酒店的各種電器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⑩備用發電機,由動力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油庫的固定泡沫滅火裝置,每隔一年由消防中心監督油庫更換藥劑一次。
酒店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油庫、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不同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消防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酒店防火“三級”檢查制度
(1)檢查的基本內容
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貯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②使用液化石油氣爐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③對煙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和處理好。
④倉庫內貨物、物資分類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瓦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⑤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亂拉電線情況。
⑥使用多種可燃、易燃油類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油、氣的處理情況。
⑦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手續,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八不”、“四要”、“一清”要求。
⑧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⑨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和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完整好用。
⑩門衛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按酒店規定把關等。
(2)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①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②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③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匯報。
④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的問題,一般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部門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3)二級檢查由部門領導實施
①部門領導每周組織主管對本部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②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③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表揚或批評。
④負責將一周的消防安全情況書面報告總經理室。
(4)三級檢查由酒店領導實施
①每月由酒店領導或由領導委托消防中心主持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②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第三節 酒店突發事件處理技能培訓
培訓對象 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全體員工
培訓目的 酒店安全保衛部門全體員工用,掌握意外事件的處理方法
培訓要點 意外事件處理預案的編制方法爆炸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其他意外事件的處理
一、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制訂實施預案的主要內容
酒店內發生具有社會危害性和災害性的事件,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破壞性事件,如放火、爆炸等;二是重大刑事犯罪活動,如搶劫、綁架、兇殺等;三是群體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治安事件。酒店安保部要針對這三方面問題結合具體情況,制訂處置預案。
意外事件的性質不同,預案所反映的內容也有區別。但就意外安全事件的共同屬性而言,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建立處置意外事件的指揮機構
意外事件指揮機構一般分二級:店級指揮機構和安保部指揮機構。要規定指揮機構的領導成員及其職責范圍,要明確無論什么時候發生意外事件,指揮機構都能在自己的管轄范圍內作出處置決策。當意外事件危害酒店全局利益時,店級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和協調,應調動全酒店的安全保衛力量和各部門人員按預案程序采取行動。安保部指揮機構除積極配合店級指揮機構工作外,主要負責某一個部門發生的一般意外事件的處理。
(2)建立統一的報警和信息傳遞程序
酒店發生意外安全事件,一般由內部員工發現。發現情況如何報警,向哪個部門報警,有一個程序問題。一般報警通常有二條線:一條是向安保部報警,另一條是向公安部門報警。在預案中制訂的報警程序,一般規定應該先向酒店安保部報警,酒店安保部在初步了解事件性質的情況下,即向有關公安部門和上級領導匯報。同時,接受指揮部門的指令,采取處置措施。指令傳遞、信息反饋要作到迅速及時,上下聯系渠道暢通,這些必須在預案中充分反映出來。
(3)處置力量的部署和具體任務
預案中對處置力量要作具體部署,同時要明確各自的具體任務。一般力量部署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現場守護力量,負責警戒,防止現場遭受破壞;二是搶救排險力量,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排除災害險情;三是調查取證力量,負責現場錄像、照相和對有關人員的訪問;四是捕捉和堵截罪犯力量,發現肇事或破壞分子要及時捕捉,并認真看管,逃離現場的要布置各通道出口堵截;五是聯絡配合力量,負責與公安部門及酒店各部門的聯系,配合公安人員開展查處工作;六是機動力量,負責支援工作;七是保護力量,發生任何危害性的破壞事件,要組織一定力量對重點部位加強保護;八是宣傳和疏導力量,負責客人的安全宣傳和組織疏散.
2.制訂實施預案的原則和方法
(1)制訂實施預案的原則
①必須貫徹客人安全第一的原則。在制訂和實施預案過程中,要以維護客人利益、保障客人人身、財產安全為前提。但貫徹客人安全第一,還必須考慮到客人心理上的影響。如果有效地處置了各類治安災害事故,但在處置過程中方式不妥,波及眾多客人,必將影響客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因此,預案要體現使客人能最大限度的'安全和在心理影響上縮小到最低限度,要作到使酒店的秩序盡快恢復正常,實施行動要快速而有條不紊。這樣才能達到內不亂且外不慌,維護好酒店的安全信譽。
②必須堅持“統一指揮、協調配合”的原則。預防和處置意外事件,是一項整體性的行動,只有實行統一指揮,各方協調配合,并按預案的具體分工,各司其職,才能完成總體任務。因此,在預案中要擬定每一個不同層次的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所具有的崗位職責以及接受命令,按一定程序執行任務的方法。
③必須堅持嚴格依法辦事、講究政策和策略的原則。酒店發生意外事件,在處置過程中會出現各種情況,要考慮到酒店本身的復雜性。不管事件性質如何,涉及對象是誰,都必須遵循法律程序,實事求是地,合情、合理、合法地進行處理。但對有些事件,還要講究政策和策略。如酒店公共場所發生群體性的治安緊急事件時,首先要認識到這類事件的特征。這類事件的發展,一般需經過接觸與摩擦、情緒感染、集體激動的過程。有的事件發生之初,并非是群體行為,而由各種因素的作用,誘發原來與事件無關人員卷入事件之中,致使事態擴大。其次要找產生的原因。如果是管理工作失誤引起的,要及時糾正,消除對立情緒,并注意有關人員的動向,作好解釋和穩定情況的教育工作。
(2)制訂實施預案的方法
①調查研究、擬定預案。酒店的專門預案,主要由安保部制訂。安保部在制訂專門預案時,要針對酒店的具體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如治安狀況、四周環境治安特點以及直接危害酒店安全的行為和易發生治安災害事件的部位等,先擬定預案的設想方案。
②征求意見,修正預案。安保部擬定預案后,要廣泛征求意見,進行必要的修改。一般征求意見的范圍是:單位領導的綜合性意見;部門領導的可行性意見;有關政府部門的業務指導性意見;群眾接受程度的意見。
③領導批準,組織落實。安保部制訂預案后,要上報酒店經理批準并轉發各部門貫徹落實。同時,安保部要開展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和檢查督促。
④定期演練,充實完善。預案制訂后,安保部要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演練,強化操作技能,提高員工整體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可及時在預案中充實完善,使預案更切合實際.
二、爆炸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1.酒店常見的爆炸
爆炸是物質在瞬間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產生大量的熱和氣體,并以巨大壓力急劇向四周擴散和沖擊而發生巨大聲響的現象。從爆炸事件的性質上大致可分為三類:
(1)爆炸案件。凡是利用爆炸方式進行破壞或蓄意傷害他人的事件,都屬于爆炸案件。
(2)爆炸自殺事件。由于某種原因,利用爆炸方式把自己炸傷或炸死,對國家財產或公共安全沒有造成一定危害或危害不大的,屬于爆炸自殺。但是,以破壞、行兇和制造政治影響為目的,在實施爆炸時使無辜群眾受到傷害,或使國家財產和公私財物受到嚴重破壞者,不屬于爆炸自殺,仍應按爆炸破壞案件論處。
(3)爆炸事故。爆炸事故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尚不清楚的原因引起的爆炸,亦即通常所說的治安災害事故中的一種。常見的是由于人的故意破壞行為而造成的爆炸案件。國外酒店發生爆炸案件,多數是國際恐怖組織干的,有的用裝足炸藥的汽車停在酒店門口定時引爆。
由于爆炸危害的后果極其嚴重,所以,酒店安保部一定要從確保酒店安全出發,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視,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積極預防爆炸案件的發生。
2.爆炸犯罪案件的預防
爆炸犯罪具有危害大、突發性強,不易防范的特點。犯罪分子實施爆炸時,除抱著同歸于盡心理爆炸自殺外,一般不愿犧牲自己。安保部在開展防爆工作時,要掌握這一活動規律,嚴密控制可疑人員,重點檢查無主可疑行李物品,以預防爆炸案件的發生。預防工作的一般方法是:
(1)全員防范,陣地控制
酒店要防止發生爆炸案件,單靠安保部人員開展預防工作是不夠的。犯罪分子要在酒店實施破壞性爆炸,制造人身傷亡或政治案件,其實施行為必然十分詭秘。如放置爆炸物品要選接近目標,并不為人察覺的地方,放置后,要避人耳目,并迅速逃離現場。要及時發現,排除爆炸隱患,安保部要組織全店員工參加防范工作,形成陣地控制網絡。控制網絡的形成,既要有人的控制體系,又要有安全設備的布置陣地,只有將人和設備有機結合,才能形成安全的防范網絡。
(2)明確職責,落實措施
安保部除加強酒店防爆工作的網絡化建設,分工由各部門負責本部門陣地的控制以外,還要明確各個崗位職責。由于部與部之間、崗位與崗位之間,工作性質不同,各自的職責不同,安全措施也是有區別的。酒店防爆的重點主要在三個方面:
①重要保衛對象的安全。如國家元首、國際知名人士等下榻的地方,上下左右要清查可疑爆炸物,并布置警戒,防止破壞。
②客人公共活動場所要設專人服務,在服務時要注意犯罪分子利用廁所裝置爆炸物品或有意遺留爆炸物品。舞廳和影劇院要設立寄包室,這樣既可防止破壞分子用包將爆炸物帶入活動場所,又可提供寄包服務,方便客人娛樂。
③要害部位的安全。如油庫、機房、煤氣、水電設施等部位,要防止無關人員入內,工作人員堅守崗位或用電視監控。
(3)檢查督促,消除隱患
在開展防爆工作中,雖有明確的職責和預防措施,但隨形勢的發展,時有新情況、新問題出現,員工預防意識也可能會松懈。因此,要全部保持陣地不失控,必須經常開展安全防范工作的檢查督促,發現隱患、漏洞,及時采取措施補漏洞、除隱患。
(4)組織培訓,提高素質
防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安保部要經常組織保衛人員和有關員工開展防爆業務培訓,逐步使員工了解爆炸物品的一般常識和性能,初步掌握爆炸物一般識別方法,提高員工預防爆炸的工作素質和識別爆炸犯罪的能力.
3.爆炸后的搶救措施
酒店一旦發生爆炸,安保部首先要按照緊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同時,在搶救過程中注意防止其他意外事件的發生。
(1)發生爆炸后的主要措施
①緊急報警。酒店發生任何爆炸事件,安保部要以預案的報警程序,向公安部門緊急報警。
②保護現場。爆炸現場保護與刑事案件現場保護相仿。但不同的是,爆炸現場破壞性大,周圍物體被炸碎炸壞,如建筑物倒塌,人員死傷,有的物體被拋擲,有的被埋入地下,現場面積大而十分混亂。應對現場采取封鎖保護措施,目的在于防止他人進入現場發生意外傷亡事件,防止破壞痕跡物證,防止影響正常搶救秩序。
③滅火救人。爆炸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不僅會破壞物資,造成人身傷亡,而且時常伴隨火災的發生。因而安全人員到達現場先要把火撲滅。同時對傷亡人員進行搶救,組織現場周圍住宿客人疏散。在工作時應注意避免破壞現場。
④排險除患。爆炸現場有許多險情和不安全的隱患。如現場周圍的建筑物受到破壞后,有可能會繼續倒塌;現場還有易燃易爆物品有可能再次引起燃燒爆炸等,安全人員進入現場要積極地檢查險情,排除隱患,防止發生第二次爆炸或人員傷亡。
(2)清理爆炸現場要注意的問題
①要注意發現犯罪分子,防止犯罪分子實施第二次引爆,造成更大的傷亡事件。犯罪分子實施爆炸案件后,既有可能離去,也有可能隱藏在作案現場或現場附近,待酒店安全人員或公安人員趕到現場時,第二次引爆爆炸裝置,制造更大的爆炸慘案。如果發現制造事件的涉嫌人應果斷地扭送公安機關審查。
②爆炸中心如在住房或辦公室,爆炸后可能還有險情,如墻壁、屋頂倒塌,即將脫落的建筑物構件和地下暗溝等,要認真檢查清除,防止發生意外,造成傷亡。
③爆炸如發生在地下室或暗室以及存放化學易燃物品、劇毒物品的倉庫,要注意現場是否存在有毒氣體,嚴防中毒。因為這些地方通風不好,有毒氣體停留在那里,很容易使人中毒。
④爆炸現場附近帶電的高壓線、照明線等可能被爆炸沖擊波切斷,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切斷現場的電源,防止觸電。
⑤爆炸后,爆炸現場的周圍有些東西可能被引燃,但因被倒塌的東西覆蓋形成缺氧而未充分燃燒,清理現場時,應注意防止因通風后而火勢蔓延.
4.爆炸原因的查處
酒店發生爆炸后,安保部要配合公安部門分析爆炸原因,認定爆炸的性質。爆炸事故與爆炸案件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爆炸,只有準確地加以區分,才能得到正確的處理。區分爆炸事故和爆炸案件的界限是:
(1)爆炸場所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爆炸物品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即現場原來必須存有爆炸物品,爆炸品一般存在于原存放爆炸物品的位置。爆炸案件的現場一般在客房、商場、舞廳、影劇院等公共場所。這些地方不會存放爆炸物品。
(2)引爆方法
爆炸事故現場雖然存在引起爆炸的條件,但從形成條件看,則無專門的起爆裝置;爆炸案件形成過程中,除具有爆炸物品外,還必須有犯罪分子使用的起爆裝置或點火器材。
(3)爆炸品的自燃、自爆因素
爆炸事故存在著爆炸物品的自燃、自爆因素;爆炸案件一般不存在自燃、自爆的因素。
(4)爆炸發生的時間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上班時間;爆炸案件多發生在班前、班后或單位失控時間,以及凌晨或深夜。
要正確判定爆炸事件的性質,必須及時、全面、細致、客觀地勘查現場,充分、全面地收集證據,通過物證的檢驗鑒定和調查,才能得出科學的判斷。爆炸原因的查處工作,主要由公安部門負責。確定為爆炸案件的由公安部門負責偵破,酒店安保部積極配合;確定為爆炸事故的,安保部要會同有關部門,調查事故責任,并根據事故造成的后果,即損失大小及性質的輕重,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上報上級機關和有關政府部門.
三、其他意外事件的處理
1.精神病人肇事的處理
精神病患者在酒店內肇事,會危害酒店安全,安保部要采取嚴密措施,防止精神病患者混入酒店肇事,對住店的精神病患者,要做好控制工作,發生肇事事件應妥善處理。
(1)精神病患者肇事的法律責任
①確定行為人是否正在患病期間。這就是要確定精神病人是否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可由精神病專門醫生進行鑒定或向病人居住地派出所了解。如病人正在患病,確實喪失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應通知家屬或監護人領回嚴加看管和送醫院治療。
②對于有精神病病史,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的應送公安部門處理。
③對于嚴重危害社會的精神病人,如放火、行兇傷害等行為,應送病人到所屬地區公安派出所,由公安部門收容強制治療。
④病人的行為造成酒店物質損害的,應由病人家屬或監護人予以合理賠償。
(2)境內客人精神病患者發作的處理
客人在酒店發精神病一般是有先兆的,不管是初發和復發的病人總有反常的行為和言語。
安保部發現有不正常的客人,要布置服務人員采取控制措施。主要措施是:
①細致觀察。服務員經常到其房內觀察客人舉止、神態以及房內的異常情況,尤其是客人單獨在房內的時候。若發現病人的企圖縱火、自殺等跡象,應采取保護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以往曾發生某酒店一個客人在房內不斷焚燒紙張,服務員發現字紙簍里有很多紙灰,但未引起重視,以致客人焚燒床單釀成火災后,才知客人是精神病患者。
②調查了解。發現客人有精神失常癥狀,安保部要找其親屬、同事或與其有關的人了解發病前后的表現和有無精神病史,并告誡同行人迅速護送病人回原地治療。
③看管或強行治療。對有危害行為的武瘋子,在未離店前,可協助與病人有關人員進行看管或要求公安部門對病人用強制手段約束其行為,或強行送醫院治療。
(3)境外旅客精神病患者發作的處理
對境外客人在酒店發精神病的,處理時要謹慎,避免引起人員投訴酒店侵犯人權。酒店發現境外精神病患者,要報告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請他們來處理。在處理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酒店發生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安保部要采取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派員處理。如是外籍人員要報公安局外國人出入境管理部門。
②要做好取證工作。涉外事件處理,證據是很重要的。對于病人的肇事行為,安保部要采用錄像、錄音以及照相等方式,盡可能多取得一些證據。
③當隨團人員要求酒店配合看管病人或強制約束送醫院治療時,安保部必須請隨團負責人出具書面要求,再予以配合。
④對外籍病人提請政府外事辦公室通過外交途徑,將病人送回國治療.
2.客人死亡事件的處理
客人在酒店死亡有多種原因,從性質上可分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兩類。確定客人死亡性質主要是公安部門的事,安保部對客人正常死亡、意外死亡以及非他殺性死亡要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境內人員在酒店死亡,經公安部門檢驗尸體作出非他殺性死因結論后,處理程序較為簡單。而境外人員在酒店死亡,處理時既要符合我國法律程序又要適應死者的國情風俗。因此,安保部在處理境外人員死亡事件時,要注意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認真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公安人員到達現場的主要任務是調查死因,確定死亡性質。公安人員調查死因,要對尸體現場進行勘驗,一般做法是,以尸體所在地為中心,對現場的每個部位和物體,以及現場的周圍環境等進行全面仔細地勘驗,設法提取各種痕跡、物品。如果我們在現場找到證實自殺的物證、書證,就為以后順利處理死亡工作鋪平了道路。所以說,保護好現場是處理死亡事件最重要的一環。
(2)開展必要的調查訪問
安保部主要是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工作。在公安人員尚未到達之前,安保部要積極開展一些必要的調查訪問工作。首先要向報案人或發現人了解所見所聞。其次向死者家屬或同行人進行訪問。再者從酒店服務員中了解死者在酒店的各種情況,最后把調查訪問的情況綜合后提供警察局及有關部門參考。
(3)配合酒店公關部做好家屬接待工作
境外人員死亡后,家屬接到通知即會趕來。由酒店公關部出面接待,并做好家屬安排工作。安保部要派人加強保衛,預防家屬出現其他意外事件。
(4)配合家屬做好遺體處理工作
死亡事件性質確定后,家屬就可以處理遺體。安保部要始終配合家屬,在我國法律政策允許范圍內,按照家屬提出處理遺體的習俗要求,盡可能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以利于我國對外影響。
3.其他意外事件發生后的善后措施
其他意外事件,是除治安災害事故之外的、超出人們正常預定設想的、意外發生的事件。這些事件的預防雖不是安保部的職責范圍,但事件發生后會給酒店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安保部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工作。事件發生后,安保部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做好客人的情緒穩定工作
事件發生后,要使客人情緒穩定、感覺安全。首先要控制員工的思想情緒,保證正常的經營秩序。其次要做好事件的保密工作。再者可通過酒店廣播,簡要說明事件狀況,告誡客人注意事項或通知客人如何撤離,有秩序地進入安全地帶。
(2)組織力量搶險救災
酒店發生任何事故,安保部都要組織力量到現場。首先要制止事故危害的蔓延發展,發現受傷人員立即組織救護。其次采取措施排除險情或障礙,協助有關部門修復損壞的機器設備,使經營秩序盡快恢復。還應封鎖現場,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3)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件原因
酒店發生意外事件,安保部要與事件直接有關的部門調查產生的原因。如屬操作人員疏忽大意,不負責任,不遵守有關規章制度等而造成的責任性事故,情節不足以追究刑事責任的,由有關部門按責任性事故處理。
(4)指導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制度
從事故中總結經驗教訓,指導有關部門制訂安全制度,是防止今后不再發生類似事件的有效措施。安全制度制訂后,安保部要發揮監督、檢查、指導的作用,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或抽查,尋找漏洞、隱患和不安全的苗子,及時修訂和完善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6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7
為加強浴池消防火管理工作,明確消防火安全職責,規范消防火安全工作行為,預防火災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員工應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2、保障浴池內的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確保正常運轉。
4、吸煙者必需到吸煙室吸煙,吸煙室內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吸煙室內禁止亂扔煙蒂、煙盒、打火機、方便面盒等雜物,禁止隨地吐痰。人走后必須熄滅煙頭、火柴梗等火源。
5、要愛護消防設施、防火器材,定期進行檢察、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6、對存在火災隱患的'部位,要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7、嚴格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時清理易燃雜物,落實專人負責,保證疏散通道暢通。
8、經常性檢查現場的消防器材,以保證消防器材的可靠性,發現隱患及時糾正,對易燃易爆場所應設禁火標志。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8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游客、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旅游景區文物、建筑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旅游景區的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旅游景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總體規劃,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與消防安全管理人,使消防工作與景區建設相適應。
三、旅游景區應當根據景區建設的需要,成立安全防火委員會,建立專職或義務消防隊,并在景區門口設立防火檢查站,提示游客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
四、旅游景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時,應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五、經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報原審核單位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核準后方可變更。
六、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旅游景區的建筑工程室內裝修、裝飾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不燃、難燃材料。
八、旅游景區應當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景區工作人員和景區講解員在講解時要隨時提示游客嚴格遵守《消防法》,不準攜帶火種進入景區,更不準在景區內用明火野炊。
九、旅游景區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十、旅游景區應當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記錄,對發現的和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火災隱患及時消除。
十一、旅游景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十二、旅游景區應當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三、在禁止煙火的地域,旅游景區應當設置“禁止煙火”的標志牌,對游客的吸煙、使用明火行為加以制止。
十四、發生火災后,應當立即利用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組織專職或義務消防隊隊員進行撲救,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十五、在公安消防隊趕到火場撲救火災時,旅游景區應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為火災的撲救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9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二、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三、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五、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30
一、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發出消防檢查意見書或建議書,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落實整改措施。
二、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接到社區消防組織的`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后,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整改。
三、社區消防組織應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督查,并在業務上給以指導。
四、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災隱患,應填寫《火災隱患跟蹤報告表》,每月向上一級社區消防組織報告備案。
五、社區消防組織對火災隱患整改對象的跟蹤督查和業務指導應當做好記錄,對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應予保存。
六、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并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31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下列范圍的顯著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顯著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顯著聚集場所(以下統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顯著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顯著經營企業;
(八)顯著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顯著;
(九)顯著、制鞋等勞動密集型顯著、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顯著單位;
(十一)顯著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顯著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顯著重大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顯著。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顯著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顯著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顯著集中的大型倉庫和顯著,國家和省級等顯著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本規定對顯著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顯著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顯著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顯著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顯著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顯著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職責' target='_blank'>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顯著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顯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地顯著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顯著,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顯著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顯著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顯著明確;
(三)顯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顯著規程;
(四)員工經過顯著安全培訓;
(五)建筑顯著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顯著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顯著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顯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顯著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制度,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顯著。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顯著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顯著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顯著規程,并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顯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顯著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顯著設備的檢查和管理(顯著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顯著考評和獎懲;其他顯著的消防安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