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十篇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1
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并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后,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后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柜裝修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并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干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機構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安全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及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勢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明確消防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部三級巡查制檢查防火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第十四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公安消防機構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滅火疏散演練不少于二次。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專門的防火保衛方案。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隱患。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第十六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
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火栓、軟管卷盤、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班組和要害部門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
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室提出意見,經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總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熱電器。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應分門別類堆放整齊并留出行走通道,由專人堆放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情,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法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3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嚙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墻體插座,閑置其他墻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臺布等可燃物體,并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厘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煙,吸煙區不得亂扔煙頭,煙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4
為了規范酒店消防管理工作,根據《中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條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消防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二、消防檔案四級[員工—部門—監督部門(保安部)--總經辦]檔案,要有專人統一保管、備查。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工種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有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留存于被檢單位保留)。
3、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6、義務消防隊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7、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0、消防設施操作規程。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2、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3、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4、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5、有關電器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7、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8、火災情況記錄。
9、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五、單位工程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以及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六、消防檔案酒店內任何人員調閱,需要經過保安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在調閱后及時歸還,如有損壞,按照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5
安全檔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檔案、消防檔案、重點部位檔案、易燃易爆危險品檔案等。安全檔案的管理工作,由保衛部門負責。安全檔案應包括安全基本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部署,各種安全文件資料。
(二)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情況。
(三)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安全員崗位職責。
(四)各種安全制度。
(五)各種安全設施、器材情況。
(六)其他與安全有關的情況。
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設施、器材定期檢查記錄,維修保養的記錄。
(二)安全隱患及其整改情況的記錄。
(三)安全檢查、巡查記錄。
(四)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五)安全情況、事件、事故及處理記錄。
(六)獎懲情況記錄。
(七)其他有關安全管理的情況。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后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于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并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條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第五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第六條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
(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布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7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并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人事秘書專職管理,按《中學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附后)建立檔案。教導處、總務處等行政職能部門和團設檔案柜分別管理。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范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并將篩選后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注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保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中未編入,照片檔案盒,但確有使用、保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文件、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秘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后,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文件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部應將此類文件分類保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項目逐項登記,文書檔案盒,嚴密包封,并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閱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并簽署意見;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閱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后方可借閱,并要辦理登記手續,會計檔案盒,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干燥,自然通風,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泄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處理或銷毀。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8
一、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后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于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三、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并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五、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六、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布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xx鎮中心完小
20xx年3月2日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9
一、安全工作檔案是學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反映了當時學校安全工作情況,為今后開展工作提供參考資料和文獻。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對于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義。
二、學校安全工作檔案臺帳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客觀全面地反映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三、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部門組織開展的安全工作必須做好記錄,并及時上交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學年末統一交檔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檔案要有統一的分類標準,將文件材料分門別類歸檔。
五、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一般應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長期保存。
六、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內容主要包括:
(一)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人員;
(二)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簽訂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留底以及教職工安全工作考核情況;
(五)有關安全工作的各類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會議記錄;
(七)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的方案、實施過程記錄等相關材料;
(八)安全工作檢查、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況記錄、治理結果記錄等。
(九)突發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演練情況記錄;
(十)學校教職工安全培訓材料;
(十一)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以及調查處理結果記錄
(十二)學校安全設施建設及安全經費投入情況;
(十三)心理問題學生、行為問題學生、特殊體質學生檔案(十四)學生接送車相關材料;
(十五)上級布置的各類安全工作完成情況、上報的材料留底。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篇10
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工作是學校(含幼兒園,下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安全檔案資料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真實具體的原始性記錄,是領導決策、開展工作、實施安全工作目標考核、研究處理問題、追究事故責任的重要依據。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建設與管理,規范我市各級各類學校安全檔案立卷工作,統一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使我市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特制定本辦法。
一、歸檔范圍
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按基本情況、組織領導與制度建設、安全設施配備與經費保障、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隱患排查和整治、值班記錄和安全檢查記錄、校園周邊環境治理、上即文和信息報送、校車管理等方面歸類建檔。
(一)基本情況
1、學校基本情況說明。
2、單位位置圖。圖中標明本單位名稱、地址、周圍相鄰的單位與道蔓稱(縮印、繪畫均可,附單位門牌照片)。
單位平面圖。標明單位區域內主要建筑物。
重點目標位置圖。標明單位內部重點部位所在的位置(附照片)。
3、危險物品備案登記表。
4、備案材料(復印件)
(1)學校法人代碼證。
(2)學校建筑安全驗收合格證。
(3)學校建筑消防安全驗收意見書。
(4)學校食堂衛生許可證及操作人員健康證。
(5)學校小賣部營業執照及衛生許可證。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脾存批準證書。
(7)學生飲用水水質檢測報告。
(8)鍋爐檢測報告及司爐工證。
(二)組織領導與制度建設
1、組織建設。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安全工作具體分工情況、安全機構等。
2、本單位各種安全工作制度。
3、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上級與本單位、本校與相關責任人簽訂的《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簽字蓋章,成文日期)。
4、年度、學期安全工作計劃、總結。
5、學校安全工作會議。每次安全工作會議的通知、簽到表、材料、講話、會議紀要、圖片等。
6、安全工作預案。學校安全工作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學校制定的火災、交通事故、危險物品事故、工程建設事故、特種設備事故、型活動事故、外來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預案。
(三)安全設施配備與經費保障
1、消防設施配備登記表(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燈、疏散標志等)。
2、交通安全標志情況(臨路學校的警示語、標志,減速帶等)。
3、電子監控配備情況(紅外線報警裝置、電視監控等)。
4、安全保衛人員配備的防衛器械(警棍或木棍、手電筒、通訊工具等)。
5、安全經費投入。安全經費投入去向、數目、臺帳等(有財務賬目復印件)。
(四)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
1、上級要求開展的專題安全教育資料。包括上級通知、教育計劃(方案)、過程資料(包括講稿、學生心得體會、圖片資料、宣傳報道資料等)、總結等。
2、學校自行組織開展的安全教育資料。
3、參加上級安全培訓的資料。
4、本單位組織的安全培訓資料(師生培訓、專業人員培訓等)。
5、應急預案演練情況。演練方案、演練過程資料、演練記錄、總結、圖片等。
6、學校型活動。申請審批表、組織方案、活動記錄、活動總結等。
(五)隱患排查與整改
1、安全隱患排查記錄(排查人、排查時間、隱患事項、責任人等)。
2、安全隱患整改記錄(整改人、整改時間、整改事項、整改結果等)。
3、隱患鑒定申請(視情而定)、相關職能部門鑒定意見書等資料。
4、未能及時整改的有相關限期整改資料,自身難以整改的向上級匯報的原始資料等。
(六)值班記錄和安全檢查記錄
1、節假日和上級要求的其他重要時段的安全值班記錄。
2、學校門衛安全檢查資料。
3、學校食堂、小賣部安全檢查資料。
4、學校宿舍安全檢查資料。
5、學校其它方面的安全檢查資料。
6、上級安全檢查記錄。
(七)校園周邊環境治理
1、對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情況。
2、專項整治。上級要求開展的專項整治資料,每個專項整治活動資料有上級通知、本單位工作安排(計劃、方案)、過程資料、總結、圖片等。
3、綜合治理聯動機制建設。聯動制度、聯動協議、聯席會議、聯動活動等資料。
(八)上即文和信息報送
1、上即文。按級別、時間先后分類裝入本年度市、市政府、市教育局、區縣相關部門、各鄉鎮、辦事處下發到學校的安全文件。
2、安全信息員資料,安全信息報送資料,通訊聯絡記錄等。
(九)校車管理(含學校公車及接送學生專用車)
1、學校公務車登記表,包括車型、車號、購買時間、車主信息等(含車輛照片)。
2、接送學生專用車(含自有、租用)登記表,包括車型、車號、購買時間、核定座位、所經路線、是否統一噴涂、是否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含車輛照片)。
3、駕駛員(學校正式職工和臨時聘用人員)登記表,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車型、駕駛信息等,附駕駛證復印件。
4、建立接送學生專用車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記錄。
(十)其他
學校開展的目錄中未列入但具有保存價值的安全工作資料。
二、組檔、立卷要求
(一)組檔要求
1、學校安全工作檔案按照“一年一卷”的原則組卷,長期文件可用復印件代替。
2、學校安全工作檔案在遇到單位名稱變更或撤并時,應按原檔案轉交新校。
(二)立卷要求
1、學校安全工作檔案以學校為單位使用統一的檔案盒和檔案封面。
2、檔案盒封面要求統一貼上或打上“學校安全工作檔案”標簽,橫標下有分卷標簽,分卷有多盒分卷的,在分卷標簽上注明分卷順序。
3、學校安全工作檔案都要有總目錄,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錄與卷內文件目錄,裝訂順序按各分卷內容先后時間順序裝訂。分卷裝訂統一使用豎排線裝。
4、所有印制材料一律用A4紙,檢查記錄用原始資料。可用藍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簽字筆書寫,也可打印。要求字跡工整、簡潔、準確,不得涂改(如有改動,須作明確說明)。
5、檔案用專用裝訂繩帶裝訂,不得用金屬物品訂夾,卷內材料當中,不得有訂書釘、曲別針、頭針等金屬物品。
6、嚴格保密制度,嚴禁將檔案內容向無關人員擴散。
三、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各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