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管理制度十五篇
物料管理制度 篇1
1.收貨流程
1.1.正常產品收貨
1.1.1根據供應商到貨通知在貨物到達后,收貨人員根據司機的隨貨箱單清點收貨。
1.1.2收貨人員應與司機共同掐鉛封,打開車門檢查貨品狀況,如貨物有嚴重受損狀況,需馬上通知主管和物流經理等候處理,如貨物狀況完好,開始卸貨工作。
1.1.3卸貨時,收貨人員必須嚴格監督貨物的裝卸狀況(小心裝卸),確認產品的數量,包裝及保質期與箱單嚴格相符。任何破損,短缺必須在收貨單上嚴格注明,并保留一份由司機簽字確認的文件,如事故記錄單,運輸質量跟蹤表,送貨單等。破損,短缺的情況須及時上報主管及生管,以便及時通知客戶。1.1.4卸貨時如遇到惡劣天氣(下雨,大風,冰雹等),必須采取各種辦法確保產品不會受損。卸貨人員須監督產品在碼放到托盤上時全部向上,不可倒置,每堆碼放的數量嚴格按照產品碼放示意圖
1.1.5收貨人員簽收送貨箱單,并填寫相關所需單據,將有關的收貨資料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期或批號)、貨物狀態等交主管。
1.1.6倉庫管理員接單后必須在當天完成將相關資料通知記入臺帳。
1.1.7破損產品須與正常產品分開單獨存放,等候處理辦法。并存入相關記錄。
1.2.退貨或換殘產品收貨
1.2.1各種退貨及換殘產品入庫都須有相應單據,如運輸公司或司機不能提供相應單據,倉庫管理員有權拒收貨物。
1.2.2退貨產品有良品及不良品的區別,如良品退貨,貨物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否則倉庫管理員拒絕收貨;不良品收貨則必須與相應單據相符,并且有完好的包裝。
1.2.3換殘產品則須與通知單上的型號、編號相符,否則倉庫拒絕收貨。
1.2.4收貨人員依據單據驗收貨物后,倉庫管理員將不同狀態的貨物分開單獨存放,將退貨或換殘單據及收貨入庫單,記錄產品名稱、數量、狀態等交。
1.2.5依據單據記入臺賬。
2.發貨流程
2.1.1所有的出庫必須有公司授權的單據(授權簽字,印章)作為發貨依據。
2.1.2接到公司出庫通知時,倉管進行單據審核(檢查單據的正確性,是否有充足的.庫存),審核完畢后,通知運輸部門安排車輛。
2.1.3倉庫管理員嚴格依據發貨單發貨,如發現發貨單上或貨物數量有任何差異,必須及時通知主管,并在發貨單上清楚注明問題情況,以便及時解決。
2.1.4倉庫管理員依據發貨單核對備貨數量,依據派車單核對提貨車輛,并檢查承運車輛的狀況后方可將貨物裝車。
2.1.5倉庫管理員按照派車單順序將每單貨品依次出庫,并與司機共同核對出庫產品編號、數量、狀態等。2.1.6裝車后,司機應在出倉單上寫明車號、姓名,同時倉管、司機簽字。
3.庫存管理
3.1.貨品存放
3.1.1入庫產品需掛好庫存卡后入位,貨物的存放不能超過產品的堆碼層數極限。
3.1.2所有貨物不可以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必須按照貨位標準整齊的碼放在木托盤上。貨物必須保持清潔,長期存放的貨物須定期打掃塵土,貨物上不許放置任何與貨物無關的物品,如廢紙,廢代,膠帶等。3.1.3破損及不良品單獨放置在擱置區,并保持清潔的狀態,準確的記錄。
3.2.盤點流程
3.2.1所有的貨物每半年必須大盤一次。對A類貨物須每月盤一次。B類三個月盤一次,C類半年一次。3.2.2針對每天出庫的產品進行盤點,并對其他貨物的一部分進行循環盤點,以保證貨物數量的準確性3.2.3盲盤:針對每次盤點,接單人員打印盤點表,不包括產品數量,交給盤點人員。至少兩名盤點人員進行盤點,將盤點數量填寫在空白處,盤點后由二人共同簽字確認數量。將盤點表交于報表人員,報表人員將盤點數量輸入盤點表,進行數量的匹配,如有數量的差異,需重新打印差異單,進行二次盤點,二次盤點后無差異存檔。如有差異,需進行核查,如發現有收發貨錯誤的,需及時聯系客戶,是否能挽回損失,無法挽回的損失,按照事故處理程序辦理。
4.倉庫日常管理
1、庫區和庫內地面是否無淤泥、雜物等。
2、作業工具在不用時,停放在指定區域。
3、門、窗、天窗及其它開口在不用時保持關閉,狀況良好,能有效阻止鳥及其它飛行類昆蟲進入。
4、倉庫照明設備是否完好、安全。(檢查方法:將庫內的燈全部打開,檢查是否有不亮的燈和亮度夠否)
5、倉庫辦單處是否整潔。(要求:a、所有單據擺放整齊;b、有清晰的分類)
6、倉庫地面是否清楚標明堆碼區和理貨區。
7、空托盤在指定區域堆放整齊。
8、貨物堆碼無倒置和無超高現象。
9、貨物堆放整齊、無破損、或變形貨物。(破損、擱置區存放的貨物除外)
10、倉庫的活動貨位連貫,沒有不必要的活動貨位。(活動貨位:用活動的標識表示的貨位,根據需要,可以在倉庫里靈活移動)
11、各類警示標識(包括安全線路的箭頭指示、禁止吸煙等)是否有效、整潔、張貼規范?
12、每次收貨,是否正確、清晰填寫并張貼“庫存卡”?
13、破損、擱置、禁發貨物是否分開存放并張貼相應標簽?
14、破損、擱置貨物是否在3個月內處理完畢?
15、可發貨物中是否有滲漏、破損、污染貨物未報狀態及位置轉移?
16、所有退貨的處理必須在2天內完成,并且退貨上必須貼有“退貨通知單”。
17、倉庫無“四害”侵襲痕跡。
18、臺賬庫存和實際庫存是否一致?
19、倉庫是否完全按“發貨單”備貨發貨。
20、同庫、同品種的貨物必須堆放于同區域或相近區域;同品種的貨物應該存放于同一倉庫。
21、同一客戶的產品,如果可以共存于一個倉庫,且一個倉庫能夠存放的下,那么該客戶的產品必須存放于同一倉庫。
22、收貨時,是否按規定仔細分揀貨物。(檢查方法:如果有收貨,請檢查現場按批號分揀情況;如果無收貨,請檢查倉庫里同一位置是否有不同日期、批號、品種的貨物)
5.倉庫管理員的保管原則
1)面向通道進行保管。為使物品出入庫方便,容易在倉庫內移動,基本條件是將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2)盡可能地向高處碼放,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庫內容積應盡量向高處碼放。
3)根據出庫頻率選定位置。出貨和進貨頻率高的物品應放在靠近出入口,易于作業的地方;流動性差的物品放在距離出入口稍遠的地方;季節性物品則依其季節特性來選定放置的場所。
4)同一品種在同一地方保管。為提高作業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類似物品應放在同一地方保管,員工對庫內物品放置位置的熟悉程度直接影響著出入庫的時間,將類似的物品放在鄰近的地方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方法。
5)根據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安排放置場所時,當然要把重的東西放在下邊,把輕的東西放在上邊。這對于提高效率、保證安全是一項重要的原則。
6)依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保管的重要一條是對于易變質、易破損、易腐敗的物品;對于機能易退化、老化的物品,應盡可能按先入先出的原則,加快周轉。由于商品的多樣化、個性化、使用壽命普遍縮短這一原則是十分重要的。
物料管理制度 篇2
為規范物料管理,避免積壓,降低生產成本,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檢驗檢測中心所屬科室物料需求管理。
1、管理范圍、職責和定義
1.1本制度涉及的物料管理范圍為:設備備件及輔助材料。
1.1.1設備備件是指企業生產裝備裝置、附件及其配件。
1.1.2輔助材料是指維持企業生產和設備維修所需的輔助性物資。
1.1.3采購計劃是指由設備室編制,申報給設備能源部的物料計劃。
1.1.4需求計劃是由各科室編制,申報給設備室物料《采購申請表》。
1.2設備室職責
1.2.1負責評審需求部門物料計劃,編制、申報物料采購計劃并反饋采購計劃信息。
1.2.2檢查采購計劃執行情況、到貨情況并進行物料催貨。
1.2.3負責開出物料領用單據。
1.2.4負責進行物料管理相關考核工作。
1.3需求部門職責
1.3.1負責按要求建立并不斷更新《物料動態管理臺帳》,控制物料庫存,負責本科室成本管理,并將臺帳每月10日前發OA給設備室。
1.3.2負責合理申報物料需求計劃,填寫《采購申請表》。
1.3.3負責對本部門需求計劃中的非標物料提供相應圖紙及技術資料。
1.3.4負責對關鍵物料的采購提出技術要求。
1.3.5承擔復審職責,負責每月對反饋的電子版采購計劃進行核對,對復審結果負責。
1.3.6負責按時對到貨物料領用。
1.3.7負責對領料或使用后物料質量問題提出質量異議。
1.4倉庫保管員職責
1.4.1負責根據領料單、物流中心配送單進行到貨清點接收,非標件及專業物料通知需求部門檢驗。
1.4.2負責物料驗收、入庫、保管。
1.4.3負責按領料單核定物料發貨。
1.4.4負責督促需求部門按時按量領用到貨物料。
2、物料需求計劃申報流程
2.1一般物料月度計劃申報流程
2.1.1一般物料(指ERP系統編碼的物料)以月度形式申報。
2.1.2按《采購申請表》填寫相關內容,物料描述包括名稱、規格型號、技術參數(非標件圖號、材質、單重(Kg),成本),數量;備注欄填寫物料適用的主體設備。
2.1.3非標加工物料的需求計劃必須附帶有效加工圖紙:圖紙上必須有圖號、材質、單重(Kg)、設計者和審核者;圖紙上材質、尺寸、技術要求明確,公差符合國家標準;引進圖紙必須有中文注釋;所有圖紙必須有申報者簽字;若圖紙有更改部分,則更改處必須有更改者簽字。
2.1.4需求部門采購申請表于每月15日前提交設備室計劃員。
2.1.5設備室將各部門需求計劃審核完成后,由設備室計劃員根據計劃底單,匯總、編制正式采購計劃,于18日前將采購計劃的電子表格通過OA的方式發送各申報部門復審。
2.1.6復審后,設備室將經過勘誤的采購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然后送物流中心,物流中心平庫后報設備能源部和生產制造部。
2.2急件物料申報流程
2.2.1在生產急需物料時或設備緊急搶修時可提出急件需求計劃。
2.2.2按《采購申請表》填寫相關內容,備注欄應注明急件及預算金額,在空白處注明申報急件的原因,經主管領導審批后,交給設備室計劃員申報。
2.2.3屬新物料的急件物資,還需按相應規定填寫《新物料申報評審表》。
2.3維修計劃申報流程需求部門寫申請維修報告,注明維修原因,主管領導審批后,交給設備室計劃員申報。
2.4新物料需求計劃申報
2.4.1以下物料可作為新物料申報:
2.4.1.1原有設備、新建項目或集團公司技改項目的原裝物料。
2.4.1.2需求部門自行技術革新、改造項目產生的新增物料。
2.4.1.3停產、換代更新或自然升級物料。
2.4.2需求部門將需要且在上述規定范圍內的物料作為新物料申報詢價,每月15日前依照《采購申請表》格式在物料描述欄填寫需要申報的新物料型號和技術參數,備注欄注明適用的主體設備,由設備室編制后報送采購部詢價。 2.4.3設備室將采購部返價信息反饋給需求部門,需求部門需仔細審核新物料型號、參數和價格。
2.4.5需求部門對返價信息基本確認后,按《新物料申報評審表》格式要求,根據詢價結果匯總明細表,逐項注明新型號或技術參數來源,注明新增理由,提交設備室,報主管領導和部門廠長(經理)審批,然后每月10日前交設備能源部計劃室分送給各專家組評審。
3、物料接收、驗收及入庫
3.1倉庫保管員安排卸貨,按送貨單清點物料,檢查外觀質量或外包裝有無破損,保存隨機資料,做好相關記錄并接收。
3.2產品標識的要求:對于物料標識的要求,必須單件標識,有包裝的物料除進行單件標識外,在外包裝上也要有標識并且要求外包裝上標識與單件的標識一致。無標識的視為不合格產品,當場退貨。
3.3凡無配送單或與配送單不相符物料一律不辦理卸貨及接收。 3.4倉庫保管員在完成接收后,及時辦理驗收;
3.5標準物料按配送單要求辦理合格數量入庫手續;
3.6大型成套、成臺設備或成套工模具及部件裝配件入庫接收檢驗,應有產品制造合格證或檢試驗報告作為入庫驗收使用。
3.7非標加工件應在入庫當日通知需求部門負責人進行檢驗,待檢驗完成后辦理合格數量入庫手續;
3.8計量器具應有計量合格證;
3.9在驗收時發現物料與配送單不一致時,通知設備室計劃員,然后由設備室通知采購部處理。
3.10倉庫保管員根據配送單在5個工作日內,將配送物料通知需求部門。
3.11因生產急需,需求部門自己到總庫領料的,由需求部門按上述條款驗收。
4、物料發貨規定
4.1物料發貨時必須是經驗收的合格物料:
4.2必須憑需求部門領料單核發;
4.3必須堅持“先進先出”;
4.4被其他部門領用的物料,由需求部門重新申報。
5、物料質量異議管理
需求部門在領料時或使用后發現質量問題應向設備室提出質量異議,按以下流程辦理:需求部門填寫《質量異議申請表》,由設備室報主管設備廠長(經理)審核后加蓋部門公章,交設備能源部主管副經理。
6、附件表格目錄:
6.1《采購申請表》
6.2《物料動態管理臺帳》
6.3《物料需求計劃申請表》
6.4《新物料申報評審表》
6.5《質量異議申請表》
6.6《ERP物料編碼總表》
物料管理制度 篇3
1.0目的
確保采購的物料符合服務質量的要求。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服務質量有影響的物料采購。
3.0職責
3.1各部門負責提出物料采購申請,做好物料使用記錄。
3.2綜合事務部負責審核采購申請,并負責物料的采購。
3.3綜合事務部負責組織對服務供方的調查、評估、選擇。
3.4各相關部門負責對供方的服務過程進行監督與考核。
4.0程序
4.1公司確定要采購服務后,對單件采購金額超過20xx元的物料,綜合事務部負責進行市場調查,收集供方資料,對服務供方進行初審。
4.2初審內容包括:供方資質證明、公司簡介、人員等。
4.3同一服務項目,除特殊情況外,通常至少應選擇兩家以上單位,并將初審結果予以記錄。
4.4綜合事務部將初審評價結果報總經理,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復評會議,并填寫《服務供方復審表》,確定服務供方。復審內容包括:技術設備資料、服務價格、質量保證的承諾等。
4.5每年根據服務供方的合同執行情況及部門、管理處的反饋意見,對其進行一次年審,年評審不合格者,取消其合格服務供方資格。
4.6綜合事務部負責合格供方檔案的建立。
4.7服務供方在服務提供過程中,如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應取消其合格服務供方資格,并重新選擇評價。
4.8常用物料的采購
4.8.1使用部門填寫《采購申請單》。
4.8.2報綜合事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4.8.3綜合事務部按批準后的采購申請單要求進行采購。
4.8.4對采購的物料由使用部門與采購人員共同驗貨,并在《采購申請單》內注明驗貨情況,辦理領用手續。
4.8.5使用部門在使用時發現不合格材料應記錄,填寫《不合格品處理單》,并與綜合事務部聯系,由綜合事務部負責處理。
4.8.6物料領用人到各部門辦理領用手續。
4.9應急采購處理
4.9.1由于材料使用部門無法預料,確屬急需,使用部門可在綜合事務部授權后直接在認可供應商處購買。
4.9.2材料購回后,使用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標記、記錄使用地點、質量情況,事后需補辦相關申請采購手續。
5.0物料驗證
5.1公司所采購的物料均需檢驗,檢驗地點在公司或管理處。
5.2對于一般日常物料的采購多屬零星采購,所以通常選用名牌產品,進貨時只作數量、外觀、規格等的驗證,物料數量少于10個的,抽樣100%。
5.3檢驗方法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證,物品數量應與《采購申請單》數量相符。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證,物品數量應與《采購申請單》數量相符。
5.3.2物料規格應和《采購申請單》上所列規格相符。
5.3.3外觀:
5.3.3.1從包裝看有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等標志,是否在有效期內。
5.3.3.2物料本身接口處是否有不應有的松動;連接部位是否轉動靈活;驗證物品質地、顏色、尺寸符合購買要求;附件是否齊全。
6.0支持性工具
《服務供方評價表》
《服務供方復審表》
《采購申請單》
《不合格品處理單》
《物料領用單》
編制:
審核:
批準:
日期:
物料管理制度 篇4
生產車間物料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完善公司的物料管理,控制生產成本,減少損失,實現生產物料效益最大化,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車間生產過程所需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退貨產品等物料的管理控制。
3.職責
生產部生產原輔料需求計劃,物料使用,產品生產質檢部物料質量監控,產品質量監控倉儲部物料庫存信息、
物料保管、物料出入庫管理財務部物料預算,成本控制
4.術語及定義
物料是指企業為維持和滿足公司正常運營需要,在生產過程中直接或間接消耗的物資、物品和包裝材料以及其他消耗品的統稱。
5.工作流程
物料領用流程 物料退庫流程
生產計劃 統計退庫數量 填寫物料申請單
進行物料原包裝 核算員開具領料單
是否為次品物料
是
倉庫根據領料單發出物料
否
填寫物料不合格證 確認物料并填寫貨物卡
粘貼物料標簽 提交退料單
6.內容
退回倉庫
1.物料領用
1.1車間領料人必須根據第二天生產計劃量和現有的庫存量,確定物料名稱、規格、數量后正確填寫物料申領單。
1.2領料人應提前一天填寫生產物料申領單,并于當天早上9:00上交各車間核算員在ERP系統下工單并打印出工單領料單,若超時上交,則物料申領單由本人在11點前送至原輔料倉庫倉管員處。
1.3生產車間領用物料時,倉庫管理員憑由車間負責人(或統計員)簽發的領料單發放,庫管員和領料人均須在領料單上簽名。
1.4領料單一式三份,一聯退回車間作為其物資消耗的核算依據,一聯交核算員作成本核算依據,一聯由倉庫作為登記實物賬的依據。
1.5車間人員應對當天領用的物料及時復核,如若出現數量、物料名稱、規格不一致的情況及時與車間核算員和倉官員溝通反饋。
1.6領料原則以每一天或每一次的用量為限,用完后再領,不可一次領料過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或退料。
1.7潔凈服、潔凈鞋等勞保用品需在每月15號當天找勞保用品管理員領用,特殊工具用具和物料需以舊換新,如過渡鞋、拖把。
2.物料存放
2.1物料的儲存保管原則:以物品的屬性、特點和用途規劃設置倉庫。
2.2物料的堆放原則:在堆放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根據物品的特點,必須做到查點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齊。
2.2倉管員應按規定對貯存物料進行盤點,要求帳、物、卡一致,如有不符應仔細查找原因,?對臨近復驗期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申請復檢。
2.3倉管員對庫存、待驗物料以及設備、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倉管員應及時上報主管。
2.4保管物資要根據其自然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處理,加強保管措施,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5倉庫要嚴格保衛制度,禁止非本庫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倉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2.6庫房地面干凈無積水,墻壁完好無脫落,庫房內應有必要的通風、照明、防蟲、防鼠,避日光直射等設施,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2.7對儲存無特殊要求的產品可存放在一般庫,根據產品特性設定合適的溫濕度范圍,一般溫度控制在35C以下,濕度控在85%以下;
2.8有特殊儲存條件的產品,劃分獨立區域和設定符合產品特性的儲存條件,定期記錄監測數據。
2.9產品存儲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分類保管、編號定位,并應離墻離地擺放,具體數值無明確的法規要求,但一般遵循墻距≥30cm、地距≥10cm、跺距≥30cm、頂距≥30cm的原則。
2.物料使用
3.1車間內原輔料使用前各工序操作人員均需核對品名、規格、批號、數量、檢驗合格證,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按批備料,并填寫稱料記錄,稱料人、復核人均需簽名。
3.2凡必須于車間啟封的整裝原輔料,操作人員每次啟封使用后,剩余原輔料應及時嚴格密封,并在容器上注明啟封日期、剩余數量,使用者簽名,加封后按退料標準操作程序辦理退庫。再次啟封使用時,應核對記錄,如發現外觀有變化者應停止使用,對性質不穩定的原輔料需復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3.3根據產品的不同要求,制訂生產前小樣試制制度。對制劑成品質量有影響的原輔料應進行必要的生產前小樣試制,由質量部進行檢驗,確認符合要求后附上合格報告單,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才能投入生產。
3.4車間包裝班在使用包裝材料時,必須嚴格檢查包裝材料的外觀質量,發現印刷不清、字跡模煳、歪斜、有污跡、破損等質量問題的包材,必須挑出,集中放置,按不合包裝材料管理規定辦理退庫。
4.物料交接
4.1物料交接應掌握先進先出原則。
4.2物料需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向下工序移交。
4.3各工序領料人員依據批生產指令領取待加工的中間產品,檢查是否具中間產品合格證,并核對品名、規格、數量、批號等;
4.4領料人員檢查無誤后,在交接記錄上簽字
4.5中間產品交接后,及時填好各種記錄,做到帳、物、卡相符。
二.物料退庫
5.1超過7天無生產計劃的物料需填寫退料申請單,通知QA審核批準。
5.2QA審核內容:
5.2.1未開包的物料是否包裝完整,封口是否嚴密,數量是否準確。
5.2.2已開封的物料數量是否準確,有無被污染。如對剩余生產物料的質量產生懷疑,則通知QC到車間取樣檢驗。
5.2.3當質量管理部QA監督員認為剩余生產物料的數量不符時,則應核對批生產記錄,查找差錯原因,填寫原因,填寫偏差記錄。并通知車間管理人員查找原因,直至得到滿意結果。
5.3QA審核無誤后,在退料申請單上簽字,交回退料人。
5.3.1車間收到批準的退料申請單后,清點退料,由車間退料員將退料送到倉庫,辦理退料手續。
5.4退料入庫
5.4.1倉庫保管員憑退料申請單核對退料的品名、規格、退料數量、批號及封條上退料日期,復檢稱重,確定無誤后,給這些物料貼上退料標記。車間退料員與倉庫保管員分別在退料單上簽名,并分別填寫退料臺帳。
5.4.2退料送入庫房內,放置在原貨位或單獨的貨位,碼齊,在原貨位卡后重新填寫記錄。注明品名、退貨時間、檢驗日期,保證物料下次出庫時先出退料。
5.4.3退料入庫完畢,倉庫保管員填寫物料收發管理臺帳,存檔備查。
5.4.4在連續生產時,上一批產品的剩余物料可只進行退庫的賬務處理,實物暫存車間,待下批生產領料時,由車間領料人從賬面上扣除。退庫物料在下一批產品生產時優先發放。
7.相關文件
《生產物料申領單》
《中間產品交接單》
《崗位物資交接記錄》
物料管理制度 篇5
提升機安裝后,應由主管部門組織按照本規范和設計規定進行檢查驗收,確認合格發給使用證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檢查宜包括下列內容:
(一)、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
2.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3.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的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符合要求;
6.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
7.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
8.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二)、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每月進行1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檢查內容包括: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
2.扣件、螺栓連接的緊固情況;
3.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
4.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失靈和損壞;
5.纜風繩、地錨、附墻架等有無松動;
6.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情況;
7.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三)、日常檢查。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檢查內容包括: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2.空載提升吊籃做1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至離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4.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6.作業司機的視線或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四)、操作使用及注意事項
1.操作者必須持建筑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上崗,應熟悉本設備技術性能,能熟練掌握吊籃升降,特別是吊籃距平臺3-5m高度位置時,注意及時停機,禁止吊籃沖頂和墜地。卷揚機出現故障時,及時拉斷總閘;
2.使用吊籃前必須檢查各連接件是否可靠,鋼絲繩是否斷股,升降機是否靈活,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活可靠;
3.交接班交待運行情況,發現故障應停機修理,禁止機械帶病作業;
4.停機一段時間后,應先進行空機運行檢查,然后才能帶載運行;
5.禁止超載、偏載運行,禁止帶人運行。個別超長物件需打開吊籃門運行時,宜減載30%,通常情況下要關好吊籃門運行,以防止物料震落傷人;
6.進入吊籃內載荷(貸物)應平穩,載荷重心應基本于吊籃水平面中心相一致,在長度和寬度方向應不得超過各自全長的1/6;
7.禁止在6級風以下作業;
8.收班時,離開操作現場前應放下吊籃,嚴禁將吊籃擱軒在支架上長時期停放;
9.禁止非操作人員啟動卷揚機;
10.收班時要拉曾斷電,鎖好電源箱,防止無關人員啟動卷宗揚機。
物料管理制度 篇6
工程名稱:商丘運河中段北岸小區(海亞春天)一期工程七標段18#、22#樓
施工單位
黑龍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建設單位
商丘海亞置業有限公司
設備名稱
作業內容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1)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3)提升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2.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3.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震,防潮。
4.運輸提升機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物料管理制度 篇7
為規范車間管理,創造安全良好的工作環境,制定本規定。
一、目的
提供與生產相關的所有物料的擺放、標識的細節管理。
二、范圍
適用于產品順利生產所涉及的所有物料、物資。
三、職責
1、 制造中心對生產車間的物料管理進行監督。
2、 生產車間對實現產品所需的'物料進行擺放、標識及安全使用。
四、規定內容
1、原料物資。
車間領用物料后,進入車間必須分類并擺放整齊,統一放置于固定區域。
1.1重要物資是指其質量好壞直接影響形成產品的性能技術指標、穩定性或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原材料或元器件。重要物資要存放于專用器件盒內。要做到避免陽光照射、防水、防潮。
1.2一般物資是指用于產品的生產、裝配、連接、防護等必備的材料和用件,其質量雖不直接影響其形成產品的性能技術指標,但對其形成產品的外觀、牢固、防護、安裝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的物資。一般物資要存放于專門的區域,做到既不影響生產,也能迅速拿取,避免混亂。專人負責,避免丟失、損壞。
1.3輔助物資是指用于產品的儲、運、防護等方面材料及物資。輔助物資由于要在生產車間內不間斷使用,所以存放要以方便生產為主。處于閑置狀態時,要固定區域放置。
2、設備
車間設備按照總體規劃放置于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地方。專人負責設備的使用、養護、維修。定期檢查設備運轉情況,建立詳細的維護、保養記錄備查。
3、工具
3.1生產工具發放到個人,統一放置在工具盒中,工具盒放置在工作臺上。
3.2測試用工具,如萬用表、電阻箱等要放置在測試工作臺面上。工具本身帶有標志,寫明工具名稱、功能、負責人、保養記錄等項目。
3.3衛生工具統一放置于指定地點。保持衛生工具的清潔度。避免異味。
4、標識
4.1車間進行區域劃分,并用明顯的標識線區分各功能區域。關鍵區域,關鍵工位要重點區分,關鍵位置懸掛紅色警示牌。
4.2車間內所有成品、半成品、維修品、廢品等要存放于固定的器具內并且以顏色區分,各器具放置到指定定區域。紅色器具存放維修品,白色器具存放廢品,黃色器具存放半成品,藍色器具存放成品。標識清楚。嚴禁產品混放、器具混用。
4.3車間內閑置物品,如空物料盒,統一存放于固定區域,整齊劃一,并在明顯位置注明存放物品名稱,標識清楚。
5、危險品
5.1生產用酒精、硫酸等危險物品放置在遠離工作區域的地方,專人負責使用安全。使用危險品要經過車間負責人允許。嚴禁將危險品私自帶出車間。
5.2電器開關、接線盒要有專人負責。定期進行線路的檢修、維護、保養并紀錄,確保車間用電安全。
6、其他物品
6.1個人物品,如水壺、水杯等統一放置于飲水處。工作臺面嚴禁放置液體物質。
6.2個人其他物品放置在儲物柜內。
山東力創科技有限公司
物料管理制度 篇8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物料采購合同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物料名稱、規格、數量、質量、到貨日期、付款方式其期限、違約責任等,(采購訂單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其中每缺少一項,罰款5元;所有合同(訂單)都要編號保存,按季整理歸檔,沒如期歸檔的罰款10元。
2、對新供應商要進行資質材料的收集,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生產(經營)許可證、特殊行業資質證明、供應商基本情況調查表等,每缺少一項罰款5元,收集的材料交質保部確認、歸檔,沒歸檔的每項罰款10元。
在業務往來中要建立供應商臺帳,對供應商物料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到貨日期、資金往來等均有詳細記錄,其中每缺少一項,罰款5元,未建立臺帳每月罰款10元。
3、凡質檢部以書面通知的質量問題都要建立物料質量臺帳,對其基本情況作好詳細記錄,包括物料名稱、規格、數量、是什么問題,物料供應商,發生日期、處理意見等,其中每缺少一項,罰款5元;對處理的問題要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供應商,并限期回復,未反饋給供應商的,每項罰款10元。
4、所有合同(訂單)發票都要正確輸入ERP系統,合同(訂單)在簽訂一周內要輸入,逾期每項罰款5元。發票在作好收料單后一周內要輸入,逾期每項罰款5元。
5、經查是因物料采購合同或計劃未及時下達延誤供貨的,導致停產半天,每次罰款200元,一天罰款400元,以此類推。
6、因違反工作流程和工作疏忽導致物料出現異常情況而影響生產,停產半天,每次罰款200元,一天罰款400元,以此類推。
7、物料采購是公司對外的一個窗口,工作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和職業道德,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供應商索取錢物,一經發現除追繳所得錢物外,并視情況按公司規定嚴肅處理。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人員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性和創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物料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預防在使用井架物料提升機(以下簡稱井字架)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根據《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以下簡稱《規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以下簡稱《標準》)等有關規范標準,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省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和房屋裝飾裝修工程,使用井字架作為垂直運輸設備,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施工現場井字架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拆除,必須符合《規范》、《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井字架安裝與拆除前,必須根據現場環境、工作條件及設備情況,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和監理單位確認。
第五條各類井字架的安裝、使用和拆除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建立管理制度和檢修制度,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上述規程和制度應以標牌形式張貼在施工現場。每臺井字架的設備技術檔案應放在施工現場,以備檢查。
第六條井字架安裝或加高后,必須經安裝班組自檢,項目部和企業安全部門檢查驗收,檢查驗收要做好原始記錄。
企業安全部門負責井字架驗收的人員應由從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
第七條負責井字架的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上崗的持證,并經本單位聘任方可上崗。嚴禁其他人員擅自操作。操作控制井字架必須專人專機。
第八條井字架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井字架安裝和使用
第九條井字架必須具有以下安全防護裝置,其性能不得低于《規范》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規定:
(一)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裝置應定型化。
(二)卸料平臺防護門。卸料平臺口必須設置常閉門,并應采用聯鎖裝置(吊籃運行時自動關閉,吊籃運行到位時方可打開)。
(三)吊籃安全門。吊籃的上料口處應裝設安全門。安全門應采用聯鎖開啟裝置,使升降運行時安全門自動封閉吊籃的上料口。
(四)料口防護棚。防護棚搭設必須安全、嚴密、可靠。
(五)限位器和緊急斷電開關。摩擦式卷揚機嚴禁使用斷電式的上極限限位器。
(六)通訊裝置。井字架必須具備閉路電視系統和對講通訊裝置。司機通過閉路電視系統能清楚看到操作者進料和出料。對講通訊裝置必須是閉路雙向電氣通訊系統,司機應能與每一站通話。
第十條井字架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規范》的要求。
第十一條井字架基礎應符合《規范》的要求。
第十二條附墻架的設置以及與建筑結構的連接應符合井字架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附墻架與井字架架體連接嚴禁焊接。
第十三條采用纜風繩固定的井字架,纜風繩的材料、規格、連接、固定等應符合井字架設計和《規范》的要求。
第十四條纜風繩地錨的埋置方式、材料選用等,應根據土質情況和受力大小,經計算確定。
第十五條井字架的架體、卷揚機、平衡錘和鋼絲繩,應設置可靠圍護。鋼絲繩高出地面的,不得穿越通道。架體首層除進料口外,必須封閉嚴密,防止人員進入。
第十六條井字架的卸料平臺,不得支承在架體上。卸料平臺的鋪設應便于小車通行,并嚴禁向井字架傾斜。
第十七條井字架操作機房應布置在視野良好的位置,并遠離危險作業區。操作機房門應設鎖。
第十八條各卸料平臺口必須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嚴禁探頭、超載、乘人。
第十九條井字架應有產品標牌,并固定在架體明顯處。標牌樣式見附錄。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施工安全監督機構發現井字架不符合本規定的,應責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條施工安全監督機構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提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追究項目經理和企業技術(安全)負責人的責任:
(一)井字架管理不符合第二章規定的;
(二)企業安全部門對不符合第三章規定的井字架簽發驗收合格證的。
第二十二條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有責任督促施工單位執行本規定。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二〇〇三年七月一日起執行。
物料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加強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濃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產、儲運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國石油煉化企業和銷售單位。
第二章職責與分工
第三條煉化企業和銷售單位各專業處室按專業分工,具體負責對丁二烯物料生產、儲運等方面的全過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對規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第四條煉化企業和銷售單位在生產、儲運等各項作業環節中,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并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及應急預案,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定期演練,嚴格執行。
第三章生產儲運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生產裝置安全管理
(一)碳四原料、溶劑、阻聚劑的規格和指標必須滿足操作規程要求。
(二)對裝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統、萃取精餾系統和精餾系統的氧含量須進行定期分析。氣相氧含量增加時應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阻聚劑須按規程指定的種類、濃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統,確保阻聚劑循環量滿足要求。
(四)脫水作業須按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嚴格執行監護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監護。距離排放點50米范圍內不得有動火作業或明火。
(五)脫水作業須按照密閉禁氧排放的原則進行,嚴禁排放物直接接觸空氣。在密閉排放管道上可加設視鏡或透明管道,以便觀察排水情況。
(六)對可能含有過氧化物的換熱器等設備進行切換操作前,須按照操作規程要求,制定具體詳細的操作方案,操作時必須首先切斷熱、冷物料。
(七)應采取措施保證備用泵不積累聚合物、水、鹽類等。備用換熱器應處于氮氣保護狀態,保證投用前在密封狀態下分析氧含量低于1mg/g。
(八)當精制系統設備出現異常情況時,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要求和事先制定的處理方案,進行蒸煮、鈍化,不留死角,確保可燃物、有毒物指標合格,過氧化物被破壞。
(九)開車時應按操作規程步驟進行氣密試驗、氮氣置換和化學清洗,同時保證溶劑中阻聚劑含量合格。
(十)對于停產報廢的裝置,應依照操作規程,做妥善處理。在停用封存前,須對殘留聚合物進行徹底處理。
第六條日常儲存安全管理
(一)按照操作規程及相關管理規定,嚴格控制儲罐的安全儲存溫度,其中丁二烯產品儲存溫度原則上不高于27℃。
(二)儲罐應設置超壓報警及泄壓排放系統。為確保儲罐不超壓,每個儲罐上應安裝安全閥。應根據碳四類液態烴物理特性,盡量控制較低的儲罐壓力,最高不得超過0。5mpa,以減少聚合物的生成。
(三)嚴格控制儲存系統中的氧含量不大于1mg/g。在儲運的各個環節中,控制氧氣的滲入。應按規程要求定期檢測,當儲罐內氣相氧含量超過1mg/g時,應采取措施,以降低氣相空間的氧含量。
(四)應嚴格按照規程要求,控制阻聚劑的'加入量,夏季高溫時可按高限控制。按國家標準,丁二烯產品控制tbc濃度在50~150ppm范圍內,企業自用或用戶有特殊要求的可協商確定。
(五)對丁二烯物料的儲罐應定期進行蒸煮以除掉過氧化物,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根據操作規程要求,選擇合適的化學試劑(如硫酸亞鐵等)、蒸煮溫度及時間。蒸煮用水以脫氧水為宜。蒸煮后須使用防爆工具進行人工清理,以徹底清除罐內殘留的聚合物。
(六)儲罐存儲系數應小于0.80。
(七)應盡量縮短物料在儲罐內的儲存時間,原則上靜置時間不應超過4天,以減少聚合物的產生。
(八)應在儲罐的適當位置,增設緊急注水管線。
(九)儲罐須設有靜電接地裝置并保持完好,防止靜電的積累和尖端放電,保證產生的靜電能及時導出。
(十)罐區須按要求設置一定數量的可燃氣體報警器,并定期進行校驗,以保證可燃氣體報警器完好。如果條件允許,可設立完整的監視系統。
第七條存儲設施停用、檢修及投用安全管理
(一)儲罐停用檢修前,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對系統進行處理,以確保拆檢過程的安全。
(二)系統檢修過程中,應徹底清除聚合物。清理作業應使用防爆工具,保證在濕潤的情況下進行。
(三)對于清理出來的危險物料,應輕拿輕放,放到容器里潤濕,然后送到安全地點妥善處理,禁止亂堆亂放。
(四)儲罐在儲存物料之前,須用高純氮氣置換(純度不低于99。9%),嚴格控制系統中氧含量低于1mg/g。
(五)新儲罐第一次投用前,應使用規定的化學試劑進行蒸煮,消除設備表面的氧,然后用氮氣置換至合格。
(六)定期對儲罐的第一道出口法蘭進行測爆檢測,對設備靜電接地設施及安全附件進行檢查。
(七)儲罐安全附件的管理應執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七章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儲罐脫水安全管理
(一)應制定儲罐脫水管理規定,并按照規定執行,及時脫掉儲罐物料中的積水。
(二)須設置兩道儲罐脫水閥,第一道閥門應設置在靠近儲罐的根部,第二道閥門設置在脫水管線下部。正常情況下第一道閥應處于開啟狀態,第二道閥應處于關閉狀態。
(三)脫水作業時須執行操作監護制,必須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離開現場,不得從事與監護無直接關系的工作,應站在上風口處監護,隨時準備應對突發情況。
(四)脫水作業須按照密閉禁氧排放的要求進行,嚴禁排放物直接接觸空氣。在密閉排放管道上可加設視鏡或透明管道,以便觀察排水情況。
(五)罐區應制定嚴格的防火防爆措施。脫水現場附近應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有條件的可設氮氣管線快速接頭和防靜電膠管,保證隨時可用。
(六)脫水作業人員操作前須將靜電導出,穿著防靜電服裝和不帶鐵釘的鞋靴,使用防爆工具,不得隨身攜帶手機。
(七)進行脫水作業時,開關閥門要緩慢,閥門開度不宜過大,避免物料大量帶出。冬季作業時,特別是遇有凍堵現象時須防止因開關不慎而造成閥門損壞,致使物料泄漏。
(八)在脫水過程中遇到排放不暢時,首先應關閉脫水閥,停止脫水操作,然后通知有關人員,經確認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繼續進行脫水。必要時可倒空罐內所有物料,對罐、所堵管線進行蒸煮等處理。嚴禁使用蒸汽對脫水管線進行加熱,嚴禁用鐵器進行敲打或疏通,嚴禁盲目開大閥門,防止物料噴出發生意外。
(九)在脫水過程中發現有聚合物或其它物料帶出時,應逐漸關小閥門,操作閥門須小心,防止聚合物受擠壓發生危險。
(十)脫水作業結束后,應及時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
第九條鐵路罐車、汽車罐車運輸安全管理
(一)鐵路罐車、汽車罐車(以下簡稱罐車)的使用須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須具備完整有效的手續,方可進行運輸。押運員、汽車罐車駕駛員須取得從業資格證。
(二)罐車運輸必須配備押運員。鐵路罐車押運員的配備和管理應符合相關規定。押運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熟悉丁二烯的物理、化學性質及防護措施,具備及時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
(三)押運員應攜帶所需的通訊、防護、消防、檢測、維護等工具,并滿足防火、防爆、防靜電的要求。押運途中應經常檢查,如發生泄漏應積極主動處理,以免事態擴大,如無法處理,應立即同有關部門、企業聯系加以解決。
(四)鐵路罐車押運員應積極與鐵路部門聯系及時編組掛運,避免車輛停留時間過長,同時對發運、路徑各編組站與收貨單位交接相關手續作詳細記錄。汽車罐車押運員應在運輸前對罐車的安全附件及設施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罐車停留期間應加強巡視,避免無關人員登上車輛。
(五)嚴禁在電氣化區段對鐵路罐車進行罐上作業。確因特殊原因必須進行罐上作業,須經鐵路方面同意,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六)有關企業應制定鐵路自備罐車的管理辦法。指定專職人員對自備罐車的使用、修理和定期檢驗進行管理,建立完整的包括制造、使用、維修、檢修、事故等記錄在內的技術檔案。應注意高溫等特殊氣候下罐車的停放管理,避免因超溫、超壓引發事故。
(七)汽車罐車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關法規。應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距離,嚴禁違章超車,確保行車安全。在簽訂汽車罐車運輸合同時,還應簽訂承運單位安全運輸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和措施。
(八)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汽車罐車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域。如必須進入上述區域,應事先報經當地公安部門批準,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行駛。
(九)汽車罐車應設有相應的防曬、防火、防爆等措施。
第十條裝卸車安全管理
(一)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棧臺(橋)上作業人員不少于2人。棧臺人員須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巡檢工作。
(二)罐車應在檢查合格后進入停車場,由棧臺人員負責作業監護。分析合格或接到指令后,方可駛入棧臺。汽車罐車應按指定位置停車,用手閘制動,并熄滅引擎,車輪須加固定塊。在停車場或棧臺停放期間,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不得進行車輛修理活動。
(三)棧臺人員須檢查罐車及其人員的證件是否齊全。須確認罐車外觀良好,接地線、防火罩、汽車阻火器等符合安全要求,罐體號與車輛號相符合。鐵路自備罐車裝卸車前,須核對車號,確認物料品種、料量無誤后,方可進行操作。
(四)進入現場前,作業人員須首先消除人體靜電,關閉非防爆型通訊工具。嚴禁攜帶煙、火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以及穿著易產生靜電的服裝、帶鐵釘的鞋靴進入現場。作業過程中嚴禁更換衣物、鞋靴和梳頭。須使用防爆工具進行作業。
(五)作業前應接好靜電接地線,管線和接頭必須牢固。裝卸完畢后,應靜置5分鐘,方可將接地線拆除。
(六)棧臺人員指揮待裝卸車輛依次進入相應鶴位,此時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前一車輛對位后,后一車輛方可進入。所有車輛對位后,方可統一接好罐車與管線的快速液相接頭及氣相接頭。
(七)由棧臺人員用測爆儀或設置固定式可燃氣報警器,監測可燃氣濃度,測爆不合格或異常須立即關閉相關閥門進行處理。
(八)在作業過程中,應時刻注意罐車液位、壓力,并隨時檢查車況,遇有異常情況須立即停止作業。在作業過程中,須預防物料濺落到皮膚發生凍傷事故。
(九)當閥門、倒淋發生堵塞或凍堵時,嚴禁使用工具敲打或蒸汽吹掃。
(十)當現場發生泄漏時,應立即啟動崗位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止漏,此時不得啟動車輛。
(十一)所有車輛全部裝卸車完畢、且測爆合格后方可起動點火。棧臺人員指揮車輛依次駛出棧臺,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鐵路自備罐車裝卸車作業完成后,特別注意要收好并掛牢走梯,經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
(十二)應抓緊時間完成卸車任務,盡量減少轉輸時間。
(十三)卸車完畢后,應使用高純氮氣將裝卸車系統吹掃干凈。
(十四)每次卸車后,應控制中間罐液位盡可能低,然后停止轉輸泵。當中間罐壓力下降時,應使用高純氮氣補壓,使其始終保持微正壓。轉輸泵房的風機應保持常開狀態。
(十五)裝車量不得超過罐車“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中允許的最大充裝量。
(十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須立即停止作業:
(1)雷雨天氣;
(2)附近發生火災;
(3)附近50米內有明火作業;
(4)設備突然發生故障或發生跑、冒、滴、漏;
(5)易燃、易爆、有毒氣體在作業區積聚,具有形成爆炸空間的可能;
(6)安全設施失靈或發生其它可能危及安全作業情況。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化工與銷售分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物料管理制度 篇11
建筑施工現場垂直輸送物料的提升機,構造簡單,安裝、使用和拆除方便,是投資少、見效快的設備,常用于中小型建筑工地。隨著建筑市場的發展,物料提升機的數量隨之增加,但對物料提升機的安全管理卻相對滯后,安全事故不斷發生。加強安全管理勢在必行,從物料提升機的制造、安裝和使用等方面排查存在問題,提出解決對策。
一、物料提升機制造管理
1、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對提升機設計、制造的標準有待進一步規范。現行的物料提升機多種多樣,安全裝置參差不齊,安全性能指標各異,在設計和制造上存在著較大的缺陷和安全隱患。多數產品是施工企業自制、小型生產廠家制造,部分產品由鄉鎮企業制作,生產廠缺少基本生產技術、設備,工裝落后,沒有建立健全相應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和內控質量標準,無法保證其產品質量。物料提升機應有產品標牌,標明額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設高度、制造單位、產品編號及出廠日期。
2、物料提升機架體金屬結構穩定性差。物料提升機的制造,沒有經過正規的設計計算,在用料、截面尺寸、形狀等方面均不符合gbj17《鋼結構設計規范》等國家標準的有關要求,整機結構的剛度和強度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架體多數不是由標準節連接組成,而是由單根桿件現場逐件組裝而成。桿件間的聯接使用普通螺栓,不能形成穩定結構,在負荷力作用下易造成扭曲變形,甚至傾翻。架體金屬結構穩定性設計和實驗,確認金屬結構無開焊和無變形方可投入生產。
3、物料提升機的安全裝置一般有,安全停靠裝置,斷繩保護裝置,上下極限限位器,超載限位器,吊籠安全門,緩沖裝置等。
二、物料提升機安裝管理
目前,施工現場的物料提升機安裝人員參差不齊,沒有專業安裝隊伍安裝,大多數由施工現場的架子工安裝。由于這些人員不是專業安裝,沒有經過安裝培訓,不懂標準和規范要求,同時也缺少必要的安裝經驗和熟練程度,在安裝過程中存在隱患。安裝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方可施工。安裝前應檢查物料提升機產品合格證,確認金屬結構的成套性和完好性;物料提升機構完整良好;電氣設備齊全可靠;基礎位置和做法符合要求;地錨的位置、附墻架連接埋件的位置正確,埋設牢靠;物料提升機的架體和纜風繩的位置未靠近或跨越架空輸電線路。必須靠近時,應保證最小安全距離,并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1、物料提升機應安裝附墻裝置。《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物料提升機附墻裝置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其間隔一般不宜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的頂層必須設置1組,附墻后立柱頂部的自由高度不宜大于6米。當物料提升機安裝高度大于9米時,應及時加設一道附墻裝置,并應隨安裝高度增加加設附墻裝置,而在實際安裝過程中經常是安裝完后再加附墻裝置,出現在安裝過程中架體倒塌事故。附墻裝置與建筑結構的連接應采用剛性連接,并形成穩定結構,附墻架嚴禁連接在腳手架上。
2、物料提升機吊裝管理不當。卷揚機穩裝的位置按照要求應該滿足“從卷筒中心線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20倍”的要求,同時卷揚機還應安裝鋼絲繩防脫裝置。由于施工現場比較狹窄,很多施工現場卷揚機與物料提升機安裝距離達不到這一要求,經常由于距離太近而出現鋼絲繩纏繞錯疊和脫離卷筒現象。另外這也不利于司機操作,司機在卷揚機處操作會出現吊籃擋住視線,對吊籃的停靠位置掌握不準。
3、物料提升機進料口防護棚搭設不規范。規定物料提升機架體地面進料口處應搭設防護棚,以防止物體打擊事故,防護棚使用5cm厚木板或相當于5cm厚木板強度的其他材料。防護棚搭設要求是低架前后3米,高架5米左右,寬度稍大于架體寬度,防護棚兩側還應掛立網防護,防止人員從側面進入。
4、卸料平臺搭設穩固與否直接影響到操作工人的安全,這也是井架高空墜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嚴格要求來說,卸料平臺應該做成獨立式平臺,即該平臺的搭設只能是單獨從地面立桿搭起或采用與建筑物拉結的形式,不能與腳手架連在一起,以免影響腳手架的穩固。
5、物料提升機未安裝超高限位器。超高限位器是為防止意外情況下電源不能斷開吊籃仍繼續上升,造成卷揚機仍繼續運行拉斷鋼絲繩或拉翻物料提升機。
6、物料提升機四門安裝不全。物料提升機四門包括進料口防護門,卸料平臺防護門和吊籃前門、后門,現在施工現場的物料提升機大多數只有吊籃前門,而缺少其他三門。為了使用安全,施工現場應保證四門齊全且正常使用。
7、物料提升機在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正式驗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時,使用單位應對每臺物料提升機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備查,其內容應包括:驗收、檢修、試驗及事故情況。
三、物料提升機使用安全管理
物料提升機使用環節的管理十分重要,正確使用和操作物料提升機,司機要經培訓合格,現場安全監督要到位。由于建筑工人安全意識較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未進行現場隱患整改,極易造成事故。
1、物料提升機司機未培訓合格。物料提升機司機普遍未經過培訓合格,無上崗證,非專業司機現象普遍。司機不固定,經常更換,也給物料提升機的管理帶來很大隱患。由于不了解物料提升機的使用情況,再加上不能及時維修保養,設備會經常出現缺陷影響使用,甚至造成事故發生。
2、隨意拆除或不使用安全保護裝置。比如安全停靠裝置,超高限位器,安全防護欄門等,物料提升機的安全保護裝置是發生事故時的第一道防護線,當發生誤操作或違章作業時可以及時發生作用,避免事故的發生。因此,安全防護裝置不能拆除。現在施工現場對安全停靠裝置的使用還不了解,安全停靠裝置是井架運行至各樓層位置裝卸物料時,將吊籠牢固地固定在立柱上,防止吊籠上下擺動及側向擺動,影響操作人員作業。
3、物料在吊籠內應均勻放置,不得超出吊籠外,當物料在吊籠中放置時,應采取安全措施,排除運行障礙,并制定防墜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和人員攀越吊籠上下。
4、由于物料提升機司機在地面操作,不象施工升降機那樣司機在吊籠內操作,因此司機對物料提升機吊籠內操作人員的操作不能準確掌握,經常出現停靠不準或人未出來,吊籠已運行現場,存在很大隱患。
5、物料提升機安裝后檢查。查看金屬結構有無開焊和明顯變形;架體各節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附墻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架體的安裝精度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防護裝置是否符合要求;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電氣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可靠性;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鋼絲繩、滑輪組的固接情況;物料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6、物料提升機使用前檢查: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空載提升吊籃做一次上下運行,驗證是否正常,并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至離地面1m~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確認物料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
7、物料提升機定期檢查。正常工作狀態下的物料提升機,作業周期超過一年的;閑置時間超過半年重新恢復作業的;經過改進和大修后的;重新安裝后,使用前的;遭受自然災害(如暴風、大雨雪等)可能使結構和物料提升機構以及安全防護裝置遭受損害的。每月檢查內容:金屬結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扣件、螺栓連接的緊固情況;物料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失靈和損壞;纜風繩、地錨、附墻架等有無松動;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情況;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物料提升機出廠前,應按規定進行檢驗,并附產品合格證。二是施工單位在設備購置時,應審核物料提升機的額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參數的要求;審核物料提升機產品標牌,制造單位、產品編號及出廠日期。三是加強物料提升機的安裝資質管理,由具有相應技術水平的隊伍安裝;四是嚴格進行操作人員的培訓,提高操作工人的技術水平,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五是強化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定操作規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制度及檢修制度,發現隱患立即整改。
物料管理制度 篇12
物料提升機 <>是建筑工地上一種常用的垂直運輸機械。與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相比較,它的優點在于結構簡單,制作容易。安裝拆卸靈活,使用方便,價格低廉,是一種投資少,效益顯著的施工機具,在建筑施工中廣泛使用。正因為物料提升機的這些特點,容易引起人們對它的認識不足和疏于管理。而造成傾覆,吊籃高空墜落及沖頂人員傷亡等機械設備事故。
在設備安全事故中,物料提升機占有相當的比例。為保證物料提升機的安全使用,制造單位、施工企業、設備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高度重視,把它的安全管理納入起重機械的管理范疇。并根據物料提升機自身的特點、弱點,在使用前根據標準,有重點、逐條、逐款的進行檢查驗收。
由于物料提升機結構簡單,許多施工單位對機具的安全性能要求認識不足,輕視對它的安裝及驗收。安裝人員大多為非專業人員,安拆人員未取得崗位安全資格,無證上崗。有的施工單位反物料提升機的架體安裝視作腳手架搭設,由架子工安拆。事前未作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根據施工現場情況編制作業方案。更無應有的技術主管人員審批、審定方案,從而造成物料提升機在安裝上的安全隱患。
物料提升機主要有卷揚機和架體兩大部分組成。卷揚機可根據需要向廠家購置成品。架體由于結構簡單,生產環節管理薄弱,為非標準產品。制造商有的為小型廠家生產,有的為自己制造。由于缺少基本的生產設備和技術力量,工藝落后,因而無法保證產品質量和架體的質量。造成金屬結構穩定性差,安裝后垂直度達不到應有的標準。整機的剛度和強度不能滿足施工生產的要求。桿件的連接多數使用普通螺栓,標準節連接板又較薄,強度不足,不能形成穩固結構。
物料提升機結構簡單,操作完全由人的行為控制。因而需要安裝各種保護裝置,防止誤操作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物料提升機的安全裝置一般有安全停靠裝置、斷繩保護裝置、上下極限限位裝置、超載限位器、吊籠安全門、緩沖器、進出料口安全防護門、防砸防護棚、防物料墜落安全立網等安全設施。這些安全裝置、設施有的是提升機機具本身要求具備,有的是在現場使用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提升機制造單位和使用單位為安全防護設施該由誰來完善而相互扯皮,成為提升機在施工生產中又一個突出的安全隱患。
現有正在執行的物料提升機依據的規范有《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檢查標準為《建筑施工檢查標準》《jgj59-99》,這兩個國家行業標準,對物料提升機的安全使用要求提出了各種強制性規定,必須執行。
首先,物料提升機應加強監督,應加強生產制造環節的監督管理。生產制造商所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的各項要求,經得起《建筑施工檢查標準》中對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檢查表中的各項檢查。廠家的產品應經過省建筑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安全技術評審,登記備案。商家,廠家不得隨意夸大產品的使用性能,把低架提升機用為高架提升機來使用。同時,應購置定點生產的制造廠家的合格產品,同時生產廠家應出具產品的合格證和生產許可證復印件。自制的物料提升機除應符合《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的《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等有關標準規定,提出設計方案、圖紙、計算書和質量保證措施。報上級相關部門和總工審批。并采用型鋼作架體材料,不得使用腳手架鋼管預制成標準件或標準節,到施工現場按照設計圖紙進行組裝。
物料提升機的安裝人員應具備一定的安裝素質,應懂得機械的基本原理、安裝拆卸程序,經過起重機械規范、標準的技術培訓,取得合格的安全上崗資格,持證上崗。安裝人員必須是由固定的專人安拆。按照事先經過審批的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劃分出安全警戒區域進行安拆。如無專業人員安拆,則作業人員應在方案交底的基礎上,由專業技術人員作技術指導,安全員監護下,由取得高處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安拆。
物料提升機安裝完畢后在使用前,應進行驗收。現階段,物料提升機多數還是由施工單位內部驗收或出租設備的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還未全部納入社會上取得起重機械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驗收的范圍。但不管哪種形式的驗收,驗收的內容和結論都應以文字的形式,在完全滿足規范標準的基礎上雙方共同簽字,存檔備案,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物料提升機的驗收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基礎、架體、安全保險裝置。纜風繩或附墻拉桿、鋼絲繩、樓層卸料平臺防護、吊籃、機械傳動系統、卷揚機操作棚、電器線路、載荷試驗、驗收結論及相關驗收人員簽字。
物料提升機的基礎按規范要求,必須放在土層壓實后承載力大于80kpa的土層上。基礎混凝土標號大于c20,厚度大于300mm。為保證架體立柱的垂直度,基礎水平度要求超平,偏差應在10mm以內。
架體無水平扭曲,各桿件無彎曲變形,架體外側沿全高應用井架專用安全網封閉。
超高限位裝置靈敏有效,并與天梁的距離不小于3m。樓層停靠裝置保險杠必須可靠并定型化。保險杠在吊籃平層時,必須進入固定在架體立柱上的牛腿之中。當人員在吊籃上卸載時,吊籃上的全部重量通過保險杠傳到架體立柱上。此時,提升機鋼絲繩只起到保險作用。正因為保險杠的這種作業,就要求牛腿的設置必須準確無誤。吊籃平層保險杠必須進入牛腿。否則,該安全裝置視同虛設。
攬風繩除按規定設置外,地錨也是重要一環。在施工現場,物料提升機地錨多為樁式地錨,采用腳手架鋼管打入地下。規范要求,樁式地錨一處應不少于兩根,并排設置,間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樁頂部應有纜風繩防滑措施。但現在有相當部分纜風繩未按此設置。
附墻連桿材質和附墻方式應符合規范要求。為保證桿件受力的明確性和不受其他外力的干擾,要求不得與腳手架相連接,也不得與架體外側沿全高防護立網圍護架相聯接。附墻桿件必須獨立設置,自成體系。
樓層卸料平臺腳手架板搭設嚴密、牢固。卸料平臺兩側應有防護欄桿,并用密目式安全網作防護。平臺防護門定型化,工作安全可靠。單扇門可作成推拉式。雙扇門平開式,但必須向樓層建筑物方向開閉。卸料人員離開后,應隨時關閉。地面進料口防護棚主要是為進料人員避免高空物體打擊而設置,按規范應作到有效避免物體打擊。這要求防護棚有相當的長度、寬度和抗沖擊能力。
吊籃應設置安全門,吊籃兩側應設置安全欄桿并掛安全網以防止吊籃內物體高出墜落,吊籃底板為保證牢固可靠,統用5cm木板滿鋪。
卷揚機卷筒鋼絲繩應纏繞整齊,不得亂紋,卷揚機固定應做地腳螺栓或地錨,做地錨要求卷揚機底盤前要頂、后要拉。
卷揚楊棚除應防雨、防砸外,對物料提升機應視線良好,不得有障礙物遮攔。
動力線應采用三相五線制,卷揚機做保護接零,電箱設漏電保護器。架體應做避雷裝置,接地體電阻值不大于10ω。
物料提升機應懸掛安全操作盤和驗收合格盤,重量限載盤和執行定人、定機制度,若是視線不清楚或高架提升機,應設置專人指揮或對講機以保證信號良好,確保不發生誤操作。
物料提升機應做額定載荷(100%)和超載(125%)試驗。載荷試驗應符合規范規定要求。
物料提升機是只允許載貨不允許載人的施工機具,對操作提升機的操作人員的素質應嚴格要求。除了定機、定員、懂自己所操作機械的性能外,還應掌握本工種技術基礎知識和操作制度,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能自覺遵守提升機的安全操作規程。具備本工種級別的技術標準的能力,在實際工作中,達到“四懂三會”的水平,既懂機具原理、構造、性能、用途、會操作、保養、故障排除。這就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培訓,取得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證者,方可持證上崗。
物料管理制度 篇13
一、倉庫五防管理制度
1防蟲:庫房里不許用毒餌和各種化學物品滅蟲。
1.1庫房窗戶必須安裝紗窗,庫房門戶在夏季安裝紗門或門簾,防止蚊蠅進入。
1.2原輔料、包裝材料庫房內安裝光電蚊蠅殺滅器,每年從5月1日起到11月20日止,每天上、下午打開光電蚊蠅殺滅器40分鐘,誘殺蚊蠅。
1.3每年夏季,根據實際情況,對庫房外環境5米內每周噴灑殺蟲劑一次。
1.4對易蟲蛀的物料應經常檢查貨垛四周有無蟲絲、蛀粉,尤其是雨季和高溫季節,若發現蟲絲、蛀粉、應立即通知QA取樣,QA根據QC的檢驗結果采取處理措施。
2防鼠:庫房里不許用毒餌和各種化學物品滅鼠。庫房門戶入口安裝高40厘米防鼠門檻,防止老鼠等嚙齒動物進入。
3防火
3.1庫房內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使之處于良好狀態,每年請消防部門保養檢查一次,凡失效的應及時更換。
3.2保持庫房外環境的清潔,每周一次清掃庫房外的枯草、樹葉及其他廢棄物。
3.3庫內嚴禁吸煙,注意安全用電。
3.4庫外做到經常檢查,防止火源隱患。
4防潮
4.1保持庫內水管、閥門的良好狀態,防止跑水現象發生。
4.2庫內要經常開窗通風,保持通風良好,夏季每天上午開啟除濕機30分鐘。
4.3對易發霉的原輔料應重點檢查其外包裝是否受潮,要著重檢查下層及接近墻壁易受潮部位。易風化、潮解的物料,應注意檢查包裝是否潮濕,有無析出粉末或有無板結現象。
5防污染
5.1庫內不準存放與生產用物料無關的物品。
5.2物料的存放不允許直接接觸地面,必須襯墊隔板,防止受潮導致物料霉爛變質。
5.3各種物料的擺放要間隔一定的空間,以保持良好的通風。
5.4固體物料和液體物料分開存放。
5.5易揮發的物料包裝要無破損、密閉,防止對其他物料的污染。
二、物料驗收管理制度
1進廠的物料按一定的程序進行驗收并及時記錄,程序為:初驗—清潔—編號—請驗—取樣檢驗—入庫
2保管員對物料進行接收和初驗工作。
2.1檢查物料外包裝標記系統與貨物相符,印字清楚。應注明品名、規格、數量、生產廠家名稱、批號、出廠日期。
2.2檢查物料的外包裝,應牢固完好,無破損、無受潮、無污染、無混雜、蟲蛀鼠咬。
2.3包裝材料進廠后,倉庫保管員應先目檢外觀、尺寸、式樣、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直接接觸藥品和食品添加劑的包裝材料、容器要檢查是否采用潔凈的雙層包裝。
2.4標簽、使用說明書要有專人按標準樣本檢查外觀、尺寸、顏色、文字內容。
3.經過上述檢查后,若發現物料外包裝有破損、污染、物料數量、質量不符等問題,要及時通知采購人員與有關單位聯系,查明原因,并及時解決,不合要求的標簽、使用說明書應計數封存,及時處理,以防外流。
4.驗收合格后,保管員在收料記錄上簽字,填寫物料驗收記錄,一式兩份,一份隨請驗單交QA。
5.編制物料進廠編號,并在物料的.外包上標記,進廠編號原則按照《物料代碼、進廠編號、供應商代碼管理規程》編制。
6.物料進庫后,保管員將物料放入待驗區,并填寫物料請驗單,通知質量部(質監處)QA抽樣檢驗;
7.QA人員依據物料請驗單對物料進行抽樣后填寫取樣證,一份隨樣品交檢驗室,一份標識在被取樣的物料外包裝上,以便保管員統計件數。
8.物料檢驗后,由質量檢驗部門填寫檢驗報告單,QA人員依據檢驗結果對物料進行審核,并由質量部(質監處)負責人在合格的檢驗報告單和放行單上簽名、放行。檢驗報告單和放行審核單一式兩份,一份存檔,一份給倉庫保管員。
9.倉庫保管員根據質量部門簽發交倉庫主管,倉庫主管依據入庫申請單及合格的檢驗報告和放行單批準入庫辦理入庫單。對不合格的物料及時移入不合格品庫,按有關規定處理。
10對需作檢驗的物料,QA人員應按照取樣操作規程在與物料使用區域的潔凈級別相同的區域內取樣。
三、產品儲存制度
1各庫房地面要保持清潔,無雜物、無積水,無廢棄包裝物等。
2門窗玻璃和墻壁要按時清理,保持整潔,防止積聚灰塵和蜘蛛網等。
3成品在貯存時要起高加墊,離地不低于10cm,離墻20cm,垛與垛間隔50cm,以便通風和貨物進出。
4巡回檢查,保持倉儲產品的整潔衛生,發現房頂滲漏、墻皮脫落等問題時要上報物資處及時解決。
5成品的貯存應保持干燥、潔凈、避免日曬、雨淋及受熱、受潮等。
物料管理制度 篇14
管理規則
1、因工作需要而領用各類物品,均須事先填寫“申購單”交部門主管簽名。
2、“申購單”經部門主管簽名后,須由行政部主任簽名批準。
3、凡領用貴重物品,備用金、鎖匙等須由領用人親自簽收,當領用人離職時,需把所領用的物品退回,若發現破損,將視情況做出賠償處理。
4、倉庫管理員將于每月結束后的兩天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做出“每月庫存商品盤點報告”呈交行政部經理,而副本則送往財務部做檔案記錄。
5、財務部將派員協助倉庫管理員每月對物業內各類資產設備和庫存資料進行盤點工作。
裝備及制服管理
1、員工領取裝備及制服,必須先經該員之上級領導簽發領取制服授權書,由部門經理同意后,才可發放。
2、于獲得核準之領用授權書后,員工始可填具裝備及制服申請表領取裝備及制服。
物料管理制度 篇15
工程名稱:商丘運河中段北岸小區(海亞春天)一期工程七標段18#、22#樓
施工單位
黑龍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建設單位
商丘海亞置業有限公司
設備名稱
作業內容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提升機使用中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1)司機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并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志,必須時應設專人監護;
3)提升機處于工作狀態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構所用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2.提升機應由設備部門統一管理,不得對卷揚機和架體分開管理。
3.金屬結構碼放時,應放在墊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電氣、儀表及易損件的.存放,應注意防震,防潮。
4.運輸提升機各部件時,裝車應墊平,盡量避免磕碰,同時應注意各提升機的配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