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十三篇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1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1、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
2、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朮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朮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于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朮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于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四、全員安全教育
1、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
2、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五、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六、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朮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七、事故教育
1、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
2、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3、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八、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并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1、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2、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3、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九、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后有否匯報。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各單位應定期開展員工安全培訓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年度培訓計劃,并對培訓效果進行監督與管理。
第二條各級領導和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參加政府和總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三條所屬各單位應采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四條要加強對臨時雇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并記錄備案。
第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并按規定進行復審。
第六條對新入廠的人員(包括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代訓工、實習和參加勞動的學生以及其他人員等)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取得崗位資格后方能上崗。
第七條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2、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3、易發事故的基本知識。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5、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6、本部門、本崗位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第八條生產崗位員工安全教育
1、班組長的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職,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2、所有新員工上崗前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
(1)一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
b、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包括一般機械、電氣安全、消防和氣體防護等常識。
c、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性質、特點和特殊危險部位的介紹。
d、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五項紀律(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紀律)。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訓,事故預防的基本知識。
(2)二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24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衛生狀況。
b、本單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c、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等。
d、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3)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于8學時,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a、崗位生產工藝流程、工作特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b、崗位職責范圍,應知應會。
c、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項。
d、崗位事故預防措施,安全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第九條員工調動工作后應重新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單位內工作調動、轉崗、下崗再就業、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者,應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十條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要求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定期進行復審。
第十一條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前,主管部門(單位)應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二條各場站應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應有針對性、科學性,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過場。班組安全活動應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對活動形式、內容、要求應有明確規定,安全辦公室應定期檢查。
第十三條應結合班組安全生產實際,制訂班組安全活動計劃,做到有計劃、有安排。
第十四條班組安全活動內容:
1、學習國家和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和法規。
2、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通報、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
3、結合集團公司事故匯編和安全信息,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
4、開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護能力訓練,以及異常情況緊急處理和應急預案演練。
5、開展崗位安全技術練兵。
6、開展查隱患、糾違章活動。
7、開展安全技術座談,觀看安全教育電影和錄相。
8、其他安全活動。
第十五條安全教育培訓要形式多樣,要有針對性并及時記錄整理歸檔,以備核查。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安全教育必須貫徹全員、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的原則。安全教育要講究針對性、科學性,做到多樣化、制度化、經常化。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內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識教育、遵紀和守法教育、安全技術和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技能和專業工種訓練。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級安全教育、外來人員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第三條凡新入廠職工必須經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方可進入生產崗位工作和學習。
1、一級(廠級)安全教育
新入廠職工報到后,由總裁辦負責組織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規定。
(2)工廠的性質、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一般消防知識及氣體防護常識。
(4)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經一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
2、二級(車間)安全教育
由車間主管負責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其教育內容:
(1)本單位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3)安全設施、工具、個人防護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訓。
經二級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3、三級(班組)教育:
由班組長負責教育,時間不少于24小時,可采取講解和實際表演相結合方式。其教育內容:
(1)本崗位(工種)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工種)設備、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裝置、安全設施監測、監控儀器的作用,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崗位(工種)事故教訓及危險因素的預防措施。
經班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指定師傅帶領進行工作或學習。
第四條三級安全教育考核情況要填寫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三級安全教育完畢,經審核后,方可準許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發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單位領導負責。
第六條新入廠職工要按規定的時間接受培訓學習,經過一個時期實際工作后,再經有關部門對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術進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頂崗。
第七條凡屬外包工和參觀人員,進廠前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
1、對外包和外借人員的安全教育,分別由基建部門(或委托單位)和承包、外借人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由用工單位進行安全教育,經生產單位同意后,方可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2、對進廠辦事和參觀人員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門負責。教育內容:本廠的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參觀人員要有專人陪同。
第八條各班組在班前會上要進行安全講話。預想當班危險因素,布置對策;班后會上要總結分析當班安全情況。
第九條必須開展以班組、車間為單位的安全日活動,每次不得少于50分鐘,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動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要檢查簽字并寫出評語,生產部要定期抽查。
2、車間干部、工人必須定期參加安全日活動,廠級領導必須定期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日活動。
3、安全日活動內容(同班組安全日活動制度中的安全活動內容)。
第十條利用各種會議、廣播、電視、演示文稿、標語、漫畫、圖片、安全講話、事故現場會等形式,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
第十一條經常對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訓。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按勞動部門規定)必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專業性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專業工種安全技術知識、安全規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證后,方可從事作業。
第十三條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投產前,各主管要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第十四條職工在廠內調動工作崗位時,接收單位應對其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第十五條對脫離操作崗位(如產假、病假、學習等)6個月以上重返崗位的操作者,應進行崗位復工教育。
第十六條對違章違紀職工,由所在單位進行單獨再教育,經考察認定后,再回崗工作。
第十七條總裁辦每年組織一次全體員工安全技術知識考試,成績要登記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并做為評比的依據之一。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4
1 目的
為確保從業人員上崗所必備的安全能力,確保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能滿足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的要求。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遼寧金地陽陶瓷有限公司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 職責
3.1 新員工入廠教育分工負責
1)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實施。
2)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的安全員或車間經理負責實施。
3)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實施。
3.2 日常安全教育,由安委辦提出,各車間、部門組織實施。
3.3 特種作業教育,由安委辦負責跟進培訓及取證和日常檢查工作,杜絕無證上崗。 4 管理程序
4.1 入司安全教育
1)凡新招聘的員工、外單位和學校來公司培訓、實習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公司、車間或部門、班組)安全教育,新招聘員工一級安全教育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組織。
2)公司級(一級)安全教育內容為: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規定,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基本的安全知識,重大事故案例,本公司生產概況、特點,入廠后的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場所存在的風險,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工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以及廠規廠紀等。
3)車間或部門級(二級)安全教育內容為:經公司級安委辦教育考試合格后,持《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登記表》到車間或部室,由車間安全員或部門負責人進行教育,內容有:本部門的工藝流程及生產特點、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及防范措施、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應急措施、安全裝置、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等。教育考試合格后簽字。
4)班組教育(三級)經公司、車間或部門兩級教育后,由班組安全員或班組長進行教
育并簽字。教育內容:生產特點、崗位操作規程,崗位事故案例及預防災害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工藝流程及生產設備設施等。教育后簽字。
5)外來培訓和實習人員,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全教育,經安全基本知識教育后才能上崗位培訓或實習。
6)臨時參觀人員由安委辦進行-般安全注意事項的教育后,按規定穿戴好勞護用品方可進入車間、部門參觀學習。
7)外單位來我公司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由職能部門組織,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基本知識、公司和車間安全生產特點的教育后,由職能部門到安委辦辦理手續,并簽訂安全協議,才能進行項目現場施工。
4.2 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理念、安全技術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員工自覺地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確保生產安全。
2)安委辦負責編制全年的安全教育計劃,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
3)車間大、中修或重點裝置檢修時,車間經理或車間安全員應進行檢修前、檢修中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檢修安全。
5)對重大危險作業,作業前施工部門和安全員必須按預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對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前安全教育,否則不能作業。
4.3 特殊教育和五新教育
1)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起重、廠內車輛駕駛等特種作業人員由有資質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2)對特種作業人員,設備部應每年組織培訓-次,以專業工種的安全技術和災害性事故案例分析為主要內容進行教育,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3)安委辦和用人部門,對各類特種作業的上崗證要進行經常檢查,以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4)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在投產前,安委辦和生產技術部要根據新的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安全培訓教育。操作人員須經考核(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4 復工教育和調崗位教育
1)凡因病、工傷、脫崗等離崗6個月以上(含6個月)的各類人員,復工前要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①仍回原班組的,由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②回原車間并重新安排的,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③跨部門安排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
2)調崗教育
①車間、部門內進行調動,由調入班組進行三級教育。
②跨部門調動工作由調入部門進行了二、三級安全教育。
③各車間要建立調崗安全教育臺帳,并報安委辦備案。
4.5 現場教育
1)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時,生產技術部門應會同安全等其他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現場教育,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2)充分利用交接班時間,廣泛深入開展班前班后技術提問、安全講話、事故預測、班后安全小結等形式的教育活動。
3)對嚴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召開現場會,進行群眾安全教育。對違章指揮者、違章作業者,主管部門應根據情況令其停工接受下崗安全教育,并報安委辦備案。
4.6 安全教育的時間要求
1)新工人公司級教育不少于24學時,車間級、班組級二級教育不少于48學時(包括熟練期的安全教育)。
2)工程技術人員、管理干部、生產、技術工人等,全年累計不得少于20學時。
3)輔助部門員工全年累計不得少于14學時。
4.7安全教育考核
1)中層干部、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安委辦負責實施。
2)工人安全教育考核由車間或部門第一責任人負責,技術員配合,安全員具體執行。
3)新工人上崗位獨立操作前需經班組、車間(部室)教育考核,經安委辦審核同意。凡未經安全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上崗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各特種作業的考核,由設備部組織實施。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5
1 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2 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通過墻報、標語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通過組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月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地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的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3 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3.1 新員工入廠三級教育
新加入公司員工安全教育實行三級教育。即新加入公司人員均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新員工初次培訓學時必須達到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安全部主管負責建立新員工個人安全教育檔案。
3.1.1公司級教育,由培訓部主任組織,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守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學時不得少于42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3.1.2車間級教育,由車間主任實施,側重車間的生產制度、生產流程、安全防范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 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3.1.3 班組級教育,由班組長負責,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培訓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教育內容包括: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3.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安全教育
公司內調動(包括車間內調動)及脫崗一個月以上的員工,必須對其再進行車間/部門或班組安全教育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方準上崗作業。
3.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對于公司生產部門從事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公司給予資格管理。特種作業人員要經過教育培訓具備安全操作技能,能從事某項生產活動的條件,持有政府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資格證書。
3.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企業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培訓內容如下: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3.5 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進入企業參觀、學習的人員,由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并指派專人負責帶隊。參觀學習人數不宜過多。職能人員參加勞動也應經過接受單位相應的安全教育。
各級領導和各部門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堅持安全管理“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汲取教訓。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一、為規范酒店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使安全培訓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軌道,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酒店內全體員工,包括各級安全管理人員。
三、本公司實行《安全培訓卡》(見附件)登記制度,所有公司員工每人一卡,用于對該員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記錄。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訓后,由授課人員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并由參加培訓人員簽名確認。
四、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產員工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課人員記錄時從上述兩個部門借出《安全培訓卡》,記錄完畢后歸還。
五、安全部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各部門須積極主動,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保安部經理(王安祿)為公司主要負責人,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每年參加由安全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再培訓。具體報名手續由安全部負責。
七、保安部經理以及協助保安部經理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按《山西省注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資格證書,或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安全部其他人員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方面的知識,能協助解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問題。
八、各部門主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為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可采取集中培訓或單獨約談的方式進行,并在《安全培訓卡》登記。
第三章新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九、所有新進生產一線員工均需經過公司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后才允許上崗作業,非生產一線員工須接受公司級安全教育。
十、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統一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時間不少于8課時,培訓教育內容包括:
(一)酒店簡介,介紹本酒店的生產經營范圍、生產工藝特點、主要設備設施、生產生活規律等方面情況。(0.5課時)
(二)介紹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有關防范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傷害后果與防范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質容易導致火災事故的車間與防范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沖剪壓切設備的危險性與防范措施;4、本酒店用電安全情況。(2.5課時)
(三)介紹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制度等。(3課時)
(四)介紹本酒店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課時)
(五)與本酒店生產工藝特點相關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課時)
十一、保安部根據上述內容,編制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其中的公司規章制度另行單獨匯編成冊并發給被培訓員工。
十二、酒店級安全培訓由公司保安部經理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授課,授課方式采取電腦投影幻燈片方式,授課人員須制作課件。
十三、公司級安全培訓后方可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
十四、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或車間主管負責授課,亦可授權相關的技術人員授課。課時不少于2小時。
十五、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門經理以現場講解的方式授課,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教育課時根據崗位特點由班組長自定。
十六、從事危險作業崗位的員工須經專門的崗前安全培訓,并經考核鑒定合格后領取《操作合格證》,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十七、危險作業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門技術員工負責。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員工屬于“學徒工”,不能單獨上崗作業,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十八、鍋爐工的崗前培訓為3~6個月,其他危險崗位員工的崗前培訓期為7個工作日以上。如受訓員工在入廠前在其他單位從事過相關工作,系“熟手”,培訓期也可適當縮短,提前進行考核鑒定。
十九、危險崗位的崗前培訓結束后,由受訓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鑒定。考核鑒定合格的,由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填寫《安全培訓卡》并報安全部,安全部核發《操作合格證》。
二十、員工轉崗,如此前未接受過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須接受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如轉到危險作業崗位的,則須經崗前安全培訓并領取《操作合格證》后才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四章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二十一、本公司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電梯操作工和司爐工。
二十二、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合格后發操作資格者,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參加復審。
二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獲得操作資格證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招錄無證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提交操作資格證原件,公司安全部對資格證原件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合格后,留復印件歸檔備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由機電部統一管理,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可不參加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六、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各項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各部門(車間)主管應組織員工積極參與。
二十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由安全部具體負責,保證每個季度更新宣傳欄的內容。宣傳欄主要宣傳與本公司有關的安全知識,宣傳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模范標兵和模范行為,組織有關安全方面的討論。
二十八、鼓勵廣大員工向安全部踴躍投稿,選用一篇文章付稿費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的,除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外,當事員工還須接受安全部的訓誡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備案。
第六章附則
三十、本制度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三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發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規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規定的要求補充培訓。
三十二、補充培訓由安全部具體組織。已經上崗3個月的危險作業生產員工可不再安排崗前培訓,但仍須進行考核鑒定,合格后核發《操作合格證》。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 安全教育的分類
公司安全教育分為:入礦前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安全教育三大類,而入礦前安全教育又分為:礦級安全教育、區隊級安全教育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即“三級”教育。
第二條 安全教育職能與分工
1、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2)結合公司實際組織編寫安全教育學習材料和教材;
(3)負責入礦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
(5)布置、督促、檢查各區隊(班組)安全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并為其提供安全教育資料;
(6)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工作經驗,辦好安全生產簡報,利用典型事故或事例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2、各生產區隊負責本區隊的安全教育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組織本區隊(班組)職工參加公司及有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和安全技術培訓;
(2)負責對新調入本區隊的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負責組織區隊日常安全教育和班前班后作業安全教育;
(4)負責對技術工種的崗位培訓,對本區隊(班組)職工進行現場
管理和作業安全育;
(5)抓典型,建立安全獎懲制度,辦好本區隊宣傳報導。
3、各主管業務部門負責對本部門和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教育,其職責是:
(1)做好本部門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
(2)負責本部門主管范圍內特殊工種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
(3)負責新調入本部門工作人員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4)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本部門人員按時參加公司或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學習的培訓。
第三條 三級安全教育分工與內容
1、三級安全教育由培訓部組織,安全部門進行教育,主要教育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法規和法令;
(2)公司生產特點及對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制度;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常識;
(4)公司內典型事故及吸取的教訓;
(5)結合生產特點進行針對性教育。
2、區隊(班組)級安全教育由本區隊(班組)領導或指定的專人負責,主要內容包括:
(1)本區隊(班組)情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區隊(班組)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
(3)本區隊(班組)安全生產設施及其使用方法;
(4)結合本區隊(班組)生產、工作性質和實際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或安全員負責進行,主要內容是:
(1)本工種、本崗位工作性質、特點、工藝流程及應注意的事項;
(2)本工種、本崗位技術操作規程;
(3)本工種、本崗位所使用的設備、儀器、裝置等的性能特點,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與保管方法等;
(4)本工種、本崗位曾發生過的事故應吸取的教訓和預防措施等。
第四條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和形式
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點是:不分時間、不論場合、不拘形式、經常地、反復地對職工進行廣泛、深入、系統的宣傳和教育。
2、日常安全教育的形式:
(1)進行安全教育利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動日;
(2)派班前上崗安全教育;
(3)利用各種會議、簡報、標語、圖片、廣播、錄像、畫廊、板報等宣傳工具進行安全教育;
(4)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表演、安全知識競賽、安全技術講座、交流安全經驗等進行安全教育。
第五條 特種安全教育
1、對特殊工種應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培訓內容、時間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從普通崗位調到特殊工種崗位的人員,要按特殊工種的要求,經過專門培訓后持證上崗。
赤峰市建昌營煤業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月1日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8
為了讓全體職工正確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生產技術水平,認識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能夠自覺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法令,認真地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保證實現安全生產。
一、充分利用工會職能,利用工會活動的機會,用標語、板報、圖展、錄象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安全教育。
二、根據生產性質及技術設備,選用不同工種、工序的安全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三、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一)入廠教育
新進員工需經過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三安全教育r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安全技X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生產的法律、法規、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X知識,企業安全生產特點、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項、工業衛生和職業病的預防等知識,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車間。教學課時不少于40小時。
(二)車間、崗位教育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工藝特點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案例技X規程、車間案例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組。教學課時不少于32小時。
(三)崗位(現場)教育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考試合格,方可分配安排工作。教學課時不少于24小時。
五、全員安全教育
公司必須對各級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24小時。主要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X知識和安全生產工作經驗教訓等內容r
對公司、車間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重新進行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六、新工藝、新技術的開始教育
在新工藝、新技X、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七、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1999年,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技X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八、事故教育
對違章、違紀作業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員應停止工作進行安全培訓學習r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后,企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學習,吸取事故,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r
預防事故的措施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緊急措施。
九、建立安全活動日和班前班后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等制度,對職工進行經常性教育。并根據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各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競賽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總結近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近期安全生產工作中應逐一解決的問題。
檢查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分析查找部門、班組安全事故的隱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
十、安委會主任定期對安全教育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會前有否安排,參加有否簽到,發言有否記錄,缺席有否補課,會后有否匯報。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企業員工平安意識、把握員工平安培訓需求,確保培訓的有效性、針對性和實效性,達到企業生產平安運行的目的。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條在識別和提升員工平安意識中,企業建立監測、跟蹤意識提升及深層次培訓需求機制。
第三條依據國家法規要求和企業實際狀況,每年由平安生產部對企業員工的平安教育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分析,并制定平安教育與培訓方案。
第四條為測試和評估員工的培訓效果,企業建立培訓相宜性的評估機制,對平安生產部的平安培訓教育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平安培訓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與提升
第六條平安生產部定期對企業員工的平安意識進行辨識、調查與評價,考察員工對平安生產學問和技能的熟識程度,以此作為擬定年度員工平安教育與培訓方案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平安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的平安生產方針;
2.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
3.個體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
4.人身平安的有關學問;
5.防止損害的訂正行動;
6.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7.工作場所特定的平安要求;
8.特定風險;
9.應急程序;
10.事故、大事報告程序。
第八條平安意識的辨識、調查與評價要考慮各層次員工的實際狀況,主要采納“考試和問卷調查”兩種相結合的方式,也可實行現場實際了解的形式進行。
第九條新員工入職后,首先接受平安意識的教育。結合日常平安教育和專項平安教育等內容及要求,對員工平安意識的薄弱環節進行專題培訓,并對其意識狀況進行重點跟蹤。
第十條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由于其工作性質的特別性,應特地編制培訓方案并按方案實施培訓,使管理層的特定要求、平安意識與其工作職責相適應。
第十一條在下列狀況下,平安生產部要組織員工對工作場所特定的平安要求、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人身平安的有關學問、防止損害的訂正行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回顧:
1.當生產、服務工藝及流程發生變化時;2.當員工脫離工作崗位超過規定時間返崗時。
第十二條對員工進行有關平安意識培訓的回顧時,重點從以下二個方面進行:
1.新員工平安意識培訓;
2.工作現場特定平安意識培訓。
第十三條平安生產部應加強企業全員平安意識的宣揚,利用視聽資料等各種形式提高全員的平安意識。
第十四條確定員工的平安意識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納以下方式和方法:
1.對員工和各級管理層的平安意識及要求的全都性進行檢查;
2.對于員工前后平安意識狀況進行調查與評價。
第四章培訓需求的識別與分析
第十五條企業所屬各單位、部門將本單位、部門員工培訓的需求識別信息匯總遞交平安生產領導小組。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企業員工平安培訓需求進行分析。
第十六條平安培訓需求的識別要針對全部員工和全部作業過程,充分考慮以下內容:
1.員工的需求;
2.領導的`要求;
3.變化的需求;
4.生產過程的回顧;
5.記錄的回顧;6.員工反饋看法;
7.事故、大事信息;
8.風險評價結果。
第十七條員工平安培訓需求的識別可實行以下方法:
1.答題法;
2.問卷調查法;
3.現場了解法;
4.看法反饋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的制定
第十八條平安生產領導小組依據企業要求和員工平安意識的識別、培訓需求信息制定企業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并將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遞交至企業辦公室。
第十九條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訓方案應包含以下內容:
1.員工平安意識提升方案
2.員工平安意識宣揚方案
3.常規平安教育培訓方案(如三級教育)
4.其它專項教育培訓方案
第六章培訓實施要求
其次十條在年度培訓方案實施過程中,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各單項培訓要求與方案,方案中要明確:
1.培訓目標;
2.培訓大綱;
3.培訓時間;
4.培訓內容;
5.培訓方式;
6.培訓教材;
7.考核方式。
其次十一條對各級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1.事故調查分析技術;
2.危急源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掌握技術;3.溝通技巧;
4.檢查、審核技術;
5.法律依從性管理;
6.應急管理;
7.職業衛生管理;
8.變化管理。
其次十二條對員工的力量要求,主要考慮:1.用工連續性;
2.變化的要求;
3.特定崗位的力量要求;
4.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
5.風險評價結果。
其次十三條對平安生產可能有重大影響的員工的培訓內容:1.工作中潛在的風險;
2.事故預防及應急響應中的職責;
3.依從標準化系統的重要性;
4.偏離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說明。
其次十四條根據國家或行業有關規定,結合特別工種的作業內容及要求,對特種人員進行特地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其次十五條培訓時間必需滿意下列要求:
1.經理不少于40學時;
2.平安管理人員不少于120學時;
3.員工不少于32學時;
4.新員工不少于72學時。
其次十六條對員工的培訓效果和實際力量,要定期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測試和評估:
1.員工反饋;
2.管理層反饋;
3.測試結果分析;
4.現場應用力量。
其次十七條平安生產領導小組要做好并保存員工的各項平安培訓記錄。
第七章
其它專項平安教育其次十八條特種作業人員平安技術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需經平安理論學問和平安操作技能的培訓,并經過考試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獨立作業。
其次十九條復工、調換工種、崗位的平安教育:
1.凡離開本崗位一個月及以上的生產崗位人員,上崗前必需進行復工平安教育。離崗一個月以內由班組負責復工教育;離崗一個月以上由單位(部門)負責復工教育。
2.凡調換工種的生產崗位人員,必需先進行調換崗位技能學問的培訓,考試合格后再進行平安教育。
3.教育內容
①平安生產規章制度;
②離崗期間上級有關平安方面的新規定;
③新崗位平安管理學問和平安技術學問;
④本工種崗位的平安操作規程;
⑤脫產期間,本單位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條單位在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需對有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平安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才能支配其上崗。
第三十一條企業平安管理人員,其他專(兼)員平安員需經平安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生產經營單位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平安培訓證書》,持證上崗。
第三十二條部門副職以上領導由平安生產部組織培訓,培訓考試合格者,連續留任崗位。考試不合格者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建議企業取消其任職資格。
第三十三條班組長和班組平安員的平安教育由平安生產部組織培訓,每年進行一次平安學問更新教育,平安教育時間不少于20學時。
第三十四條日常平安宣揚教育
1.班前平安活動。每天上崗前,班組長負責總結前班平安工作狀況,分析當班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急因素,針對危急因素應實行的平安措施,并使每個作業者熟知和把握。
2.每周平安活動日。每周一次班組平安活動,由班組長主持,活動時間不少于30分鐘。活動內容:平安生產方針、法規,平安操作規程,四不損害措施,上級平安生產文件通報和要求,平安文化學問,平安達標班組標準,平安生產新學問、新技術,工作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組平安活動日做到時間、人員、內容、效果落實,記錄真實、形式多樣化,參與者簽字。缺席者由班長補課,并有補課記錄。
3.圍繞每年全國“平安生產月”活動主題,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實行有力措施,動員員工參與“平安生產月”活動,并達到預期效果。
4.節假日、各時期平安宣揚教育。
針對節假日員工思想活躍、精力分散,以及季節變化給平安生產帶來的影響,有的放矢地開展平安宣揚教育。
第三十五條平安宣揚教育要充分利用報紙、板報、電視、網絡等工具和手段,實行生動形象,內容豐富,員工喜聞樂見的各種形式,開展宣揚教育。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10
1、教育和培訓的時間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文件印發的《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于30學時;
(2)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于20學時;
(4)特殊工種每年不少于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不少于15學時;
(6)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理解一次不少于20學時的培訓;
(7)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于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2、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資料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潛力。
(1)新工人務必進行公司、項目部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1)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務必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務必理解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項目、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務必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務必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勞動保護的好處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安全知識;
3)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
項目級。項目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項目以后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
2)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安全生產紀律和禮貌生產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狀況,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務必遵守的事項。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礦平安教育培訓管理,規范平安教育培訓秩序,保證平安教育培訓質量,促進我礦平安教育培訓工作健康進展,依據《平安生產法》,《平安生產培訓管理方法》,《生產經營單位平安培訓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條本制度所稱平安教育培訓是指以提高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平安素養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第三條礦平安科負責從業人員平安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平安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并落實平安生產教育和培訓方案,建立培訓檔案,具體、精確記錄培訓考核狀況。按上級有關部門的培訓方案支配主要負責人、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組織落實本礦其他從業人員的平安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負責人培訓
第四條主要負責人必需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取得煤炭工業廳頒發的礦長資格證。
第五條主要負責人必需到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接受特地平安培訓,取得由煤礦平安監察局頒發的平安資格證,并且每年必需參與一次再培訓。
第三章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培訓
第六條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煤礦企業從事平安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詳細指:煤礦企業分管平安生產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副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檢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生產、機電、調度等部門負責人;采煤、掘進、機運、綜采、通防等區隊長;其他從事平安生產管理的人員。
第七條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必需參與具備相應資質的煤礦平安培訓機構組織的平安培訓,經煤礦平安監察機構對其平安生產學問和管理力量考核合格,取得平安資格證,并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復審和再培訓。
第八條未取得平安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平安生產管理崗位。
第四章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需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特地的平安技術培訓,經平安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每兩年復審一次,過期不參與培訓、復審者,操作證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特別工種培訓考試不及格者,除交補考費補考之外,另罰款100元/人。對不按時參與補考或補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種作業證者,培訓費自付。
第五章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井下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平安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假如曾經從事過煤礦行業,憑相關證明可以縮短理論學習培訓時間,但不少于24小時。培訓結束后,平安科組織新工人進行閉卷考試。考試不及格者,重新培訓。考試合格后,必需簽定一年的師徒合同,在有平安工作閱歷的從業人員帶領下工作,經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獨立工作。地面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平安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第十四條煤礦新從業人員上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為:企業狀況及進展前景,員工手冊,企業規章制度,國家有關平安形勢,平安生產法律法規、礦井生產概況、建設與進展狀況、開拓方式、生產系統,煤礦平安規程,平安生產規章制度,入井平安學問,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平安學問,機電、提運平安學問,掘進平安生產學問,采煤平安生產學問,職業衛生常識,職業病危害防治學問,礦山急救常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第十五條員工轉變工種、調換崗位或操作新設備時,以及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人員,必需經過業務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否則不準上崗。
第十六條對考試合格人員予以每天50元的學習補助,不考試不及格不參與人員不予發放學習補助。
第六章
三違人員培訓第十七條我礦“三違”人員必需接受平安培訓后方可重新上崗,上崗以平安科開具的上崗通知書為準,任何單位不得在沒有接到上崗通知書的狀況下支配“三違”人員上崗,否則對單位責任人按“三違”論處。
第十八條“三違”人員培訓時間以平安科書面通知為準,培訓期間按正常上班時間在平安科教室內學習,不得遲到、早退,有事必需請假,培訓時間按請假的天數延后,無故不請假離礦按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培訓內容是本崗位操作規程、煤礦平安規程、音西煤業“三違”界定標準、礦規、礦紀等有關規定。
其次十條“三違”人員培訓結束,經考試合格后發上崗通知書。
其次十一條“三違”人員學習期間,不予以任何補助。
培訓要求
1)礦所屬各單位必需高度重視員工平安教育與培訓工作。
2)全礦員工必需定期接受平安教育與培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培訓。
3)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基本用人原則,新員工必需經過培訓才可以上崗。
4)各單位要強力推行“手指口述”,“應知應會”、“危急預知”“反三違樹正氣”等,重視調度會學習及現場提問。
5)各單位培訓管理員必需樂觀開展各單位的培訓工作并將培訓工作分類存檔,建立培訓檔案。
6)各單位要每月綻開一次全員培訓,并對依據培訓進行考核,考核結果需存檔,并上報平安科。
(一)平安科要建立健全培訓擋案,實行從業人員一人一檔。
(二)平安科要準時對主要負責人培訓、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等培訓考核發證狀況進行統計,并填入個人培訓擋案。
其次十六條培訓經費提取制度
為保證平安生產培訓的投入,實行平安生產培訓費用提取制度。礦依據實際需要提取培訓費用,發生的平安生產培訓費用據實列入成本費用。
其次十七條全員培訓質量檢查評估制度
培訓質量檢查評估,應從培訓的針對性、有用性和實效性動身,貫穿整個培訓過程和學員上崗后的一段時間內,由特地檢查評估小組,結合每一階段的特點,實行相應的評估方法,對整個培訓工作實行全過程掌握。
(一)課堂效果評估制度
1、檢查受訓者上課記錄的筆記,看受訓者是否仔細聽講并記筆記。
2、檢查授課人員是否備課,內容是否充實、有針對性、有用性。
(二)培訓考評制度
為了保證培訓質量,提高培訓回報率,培訓后培訓管理者要對受訓員進行考核、評價。考試是考核、評價培訓質量的又一重要環節。內培一律采納閉卷考試,考題要堅持親密聯系實際,并嚴格監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訓質量跟蹤制度培訓質量跟蹤制度與考評制度是緊密相關的。考評要依據質量跟蹤的結果進行。
1、受訓者返崗后,培訓部門要派人定期跟蹤反饋,以發覺受訓者在各方面的進步,考察員工是否把學到的學問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員工的平安意識和實際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進一步發覺工作中仍舊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次的培訓方案供應制定的依據。
2、調查方式實行座談和填寫調查表相結合的方式。
參與人員為:
(1)單位分管培訓的領導;
(2)參與培訓后,返回工作崗位工作的在職職工。
3、調查座談內容:
(1)培訓的內容、方式與培訓對象實際生產需要是否合理連接; (2)職工對培訓活動有何建議,是否有“三違”現象。
4、被調查單位應仔細填寫調查表各項內容,并交勞動人事科。
(四)培訓效果評估制度
1、對學員的考核:包括學員的考試成果優秀率、及格率,培訓前后實際操作水平的真正變化,培訓前后態度上的真正變化。
2、對授課人員的授課狀況進行評估。
3、對方案的實施狀況進行評估。
第七章附則
其次十九條本制度由礦平安科制定,由礦平安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12
為加強和規范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防范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制定本制度。
1、單位所有職工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理能力。
2、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且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3、其他職工在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
1)、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
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部門事故案例;
④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⑤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4)、職工人員在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單位的安全培訓。
5、職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由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和規范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人員安全素質,防范傷亡事故,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結合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上級有關規定,適時組織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及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待遇,并監督實施情況;
2、所有在崗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3、教育培訓內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消防法規、消防知識和滅火逃生能力、崗位操作規程等。
4、新職工要進行崗前教育培訓,掌握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急救援,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演練及防范措施、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5、經常性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教育不能一勞永逸,必須經常不斷地進行。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已經掌握了的知識、技能,如果不經常使用,可能會逐漸淡忘;隨著生產技術進步,生產狀況變化,有新的安全知識,技能需要掌握;已經建立起來的對事故預防工作的深厚興趣,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淡漠;在生產任務緊急情況下,已經樹立起來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發生動搖,安全態度會發生變化。因此,必須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