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維修管理制度十三篇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1
為使磚廠設備經常處于安全完好的運行狀態,防止事故的發生,降低設備和安全成本,充分提高設備的運轉效率,提高開采裝車、修理的管理水平和整體經濟效益,制定設備管理維修制度。
1設備管理
主管設備的安全員, 負責全廠設備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檢修制度,做好各類大、中、小修的檢修,組織實施和驗收工作,組織員工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
認真執行各項“設備操作規程”,保證安全、文明、正常生產。
2設備維修制度
2.1因檢修而臨時卸下來的設備器件,必須由卸下來的人負責恢復原狀,否則造成事故由卸下的人負責。
2.2凡檢修任何電氣設備,必須由修理者親自拿下保險,并掛上'禁止合閘'的安全標志。
2.3在檢修工作中要認真仔細,決不能蠻干,防止損壞設備、部件及工具。
2.4工具要放在指定的地點,工作結束后應清點工具,避免掉入設備中,造成事故。
2.5電器設備的更換和故障的排除,必須由電工進行,電機長期未運轉,在起動前應由電工進行檢查后,方準起動。
2.6更換傳動皮帶和傳動部分時,應斷開電機開關或拿下保險。
2.7設備軸頭頂絲、銷子,不得外露,避免轉動時掛住傷人。
2.8在清洗設備、打掃地面時不得將水噴向電線、電閘和電機。
2.9在設備運轉中,操作人員要精神飽滿的堅守工作崗位,并不得亂動非本人負責的設備。
2.10在離電氣或線路近的地方工作時要多加小心,在有可能停電和必要停電時,可停電進行,以防觸電。
2.11工作場地保持整潔,工具、零配件及原材料應放置有序,以保證操作中的安全方便。
2.12使用電器設備時,必須嚴守電器安全操作規程,發現觸電,應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搶救。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2
1.總則
1.1為了加強施工與檢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與檢修人員的,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并解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維修作業管理。
2.施工組織
2.1由企業組織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
1.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動土施工,必須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
2.所有建筑安裝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內容。大型吊裝、水下及深坑作業、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2.2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等,在逐級布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項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
2.3有兩個以上部門聯合施工時,應由建設部門和總承包部門統一組織管理現場安全工作,分包部門必須服從建設部門和總承包部門的指揮,對分包的工程項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部門,不得對其發包工程。
2.4參加施工的人員以及外來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項的安全教育培訓,施工部門必須同時遵守生產建設部門的有關安全制度并接受監督。
2.5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關危險作業分別按危險作業有關規定執行。第八條 對承包、外包給有資質的建設施工部門進行的施工項目,企業應與建設施工方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同時遵守本制度,若建設施工部門的作業對企業構成影響、危及企業安全,應及時制止。
3.施工現場管理
3.1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并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時建設的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衛生的要求。
3.2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危險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措施、安全標志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或拆除。
3.3施工現場的道路、溝渠必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志。
3.4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季節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雨季來臨之前應對排水系統、臨時設施、電氣設備和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檢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季過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3.5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臨時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程要求。
3.6施工工地材料、機具、設備的堆放,必須整齊穩固。拆除的材料、腳手架、工具等要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7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存放,必須設專庫專人管理,并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3.8施工現場要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關履行動火、用火手續。
4.施工機械與電氣設備
4.1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該機械安全規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持機械設備完好。
4.2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位,都要裝設防護裝置。
4.3起重機械、木工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4.4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工具、線路必須配有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4.4.1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護接零或接地良好。
4.4.2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和臨時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
4.4.3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用具,必須絕緣良好,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4.4塔吊、龍門吊、汽車吊及鉚焊平臺等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5.拆除工程
5.1施工部門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經技安、設備等部門審查確認,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
5.2拆除工程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
5.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天然氣管道、水管網線、供熱管道等干線通往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5.5施工人員從事拆除工作時,應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其它穩固的結構部位上操作。
5.6拆除區周圍應設圍欄,掛警告牌,并設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5.7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后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嚴禁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應保持穩固。
5.8拆除的物體不準由上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或順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場地。
5.9在拆除石棉瓦及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其長度不得超過3米),鋪設跳板(或使用移動板梯),腳踏瓦釘處進行拆除。
5.10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電線路,應設置另外的配電線路。
5.11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載拆掉后,方可以拆除。
5.12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準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生倒塌。
6.土石方工程
6.1凡在地面上開挖建筑、構筑物基礎、設備基礎以及其它基礎和在地面上建造圍墻及橫穿公路、開挖各種管溝、電纜溝等作業都屬于動土作業。
6.2動土作業必須按規定由施工部門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經批準后方能施工。
6.3動土作業施工時應按《危險作業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7.檢修準備
7.1重大檢修項目應在檢修前必須事先制定安全檢修計劃,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7.2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計劃要求,親自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7.3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7.4根據檢修計劃的要求,生產部門要為檢修部門創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部門,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7.5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7.6檢修轉動設備、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的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標志牌或上安全鎖卡。
7.7檢修部門的項目負責人要檢查動火證、設備內作業證、高處作業證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情況。
7.8檢修部門的項目負責人應檢查檢修中需用防護器具、消防器材準備情況。
8.檢修安全規定
8.1檢修前,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詳細檢查并確認工藝處理合格、盲板加堵準確等情況,每項作業前,按要求對現場進行檢查,經檢修分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作業。
8.2檢修中的危險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進入設備作業、吊裝作業、抽堵盲板作業、動土作業等)應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8.3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進入檢修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工),必須佩戴安全帽。
8.4檢修的設備、管道與生活區域內的設施、管道及運行中的設備、管道有連通時,中間必須隔絕。
8.5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
8.6在生產危險化學品場所檢修時,要經常與操作工聯系溝通。當生產發生故障,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等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
8.7各部門使用的臨時工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在生產車間現場用工時須接受車間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可以使用臨時工的崗位作業(作業內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溫或其它特殊作業)。
8.8臨時工作業時,項目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同步監護,監護人必須是責任心強,有經驗的人員擔任。
8.9監護人必須堅守現場,并檢查、落實好相應的措施,當生產現場發生異常情況時,須及時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并作好自我保護。
8.10檢修完工后,必須做到一切安全設施恢復到正常狀態。清理現場,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8.11檢修后的設備,必須按規程進行試運行,合格后生產、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9.維護、保養
9.1定期對設備設施、安全附件、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10.附則
10.1本制度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10.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3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的無形流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設備報廢工作屬設備基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年終設備管理工作考評范疇。
第一章設備報廢標準
第三條凡是運輸設備使用10年,施工機械使用14年,無繼續使用價值,并且提足折舊,可以申請報廢。設備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
第四條對于未達到使用年限,而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可以申請報廢。
(一)經有資質部門檢測,大修后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
(二)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
(三)大修后雖可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
(四)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
(五)因災害、事故、生產任務變更、本單位不適用其它單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應當淘汰的設備。
第五條凡屬報廢設備,未提足折舊的',應一次性提清。
第六條A類、B類設備要有完備的技術檔案,無檔案或檔案主要內容不全,不予報廢,無實物的設備不予報廢。
第二章設備報廢程序
第七條設備報廢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進行。
第八條設備使用單位在每年九月份對擬報廢設備進行技術普查,初步確定報廢對象。
第九條初步確定報廢設備對象后,在九月底前報本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和“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上報總公司資產部。
第十條總公司資產部、財務部門和基層有經驗的人員組成三結合鑒定小組,現場對擬報廢設備進行鑒定,填寫鑒定意見。提交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第十一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同意報廢的設備,由總公司資產部形成“總公司年度設備報廢申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上級主管部門批復同意報廢后,憑總公司批準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設備方可報廢消帳。
第三章報廢設備的處置
第十四條報廢設備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國營物資回收部門回收。
第十五條設備的報廢處置,由總公司資產部歸口承辦,基層單位無權私自處置批準報廢的設備。貨款按財務規定入總公司財務,各單位自購設備報廢處置后的殘值,由總公司財務足額返還設備所屬單位。
第十六條由于特殊原因,設備雖已批復報廢,但未處置,使用單位建立臺帳,由專人負責管理。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設施、設備的安全技術管理,保證公司設施、設備的技術狀況良好、安全生產、節能增效,充分發揮設施、設備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確公司內所有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所有檢維修作業。
3職責
1)總經理對大檢修計劃進行審批,計劃停車檢維修由廠長批準。
2)生產安全委員會對檢修現場的作業安全進行監督。
3)生產安全委員會負責對檢維修現場的交叉作業和檢維修期間的生產活動進行協調。
4)各系統職能部室負責對所屬生產設施的檢維修情況進行監督。
5)各系統職能部室相關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區域的檢維修作業進行管理。
6)作業相關人員必須對整個作業過程負責。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檢修計劃的下達:
1)設備檢修計劃分大修計劃、計劃停車檢維修、日常檢維修。
2)根據設備檢維修間隔期以及日常設備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各部門應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產設施(包括安全設施)大修計劃、計劃停車檢修計劃(包括安全設施),大修計劃由企業管理匯總,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和設備運行狀況,組織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計劃,送交檢修單位副經理審核,由總經理批示,下達年度大修計劃。
3)年度大修計劃由企業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編制上交,同時提出備品備件、材料、工具計劃,制訂的檢修計劃應包括檢修項目及內容、檢修單位各級檢修負責人、檢修進度等;計劃停車檢修計劃應根據生產任務、外部供電情況、供水情況或節假日等情況制定。
4)日常檢維修計劃由各系統職能部門編制,分管副經理審核后下達。
4.2檢修準備工作
1)大修計劃實施:成立大修工作組,設立大修指揮長、成員、指揮部地點、時間,形成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與協調。
(1)“五到現場”:思想工作到現場、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設計科研到現場、生活服務到現場,切實抓好停車、置換、檢維修、試壓開機“四個環節”。
(2)大修計劃實施過程中,采用“五新技術”必須辦理審批手續,進行風險控制,對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設施的校驗或檢測,組織有關部門試車驗收。
(3)重大設施檢維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檢維修項目、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安全措施、人員配置、備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設施,試機驗收規程,并經檢修單位分管副經理審批。
2)企業管理部根據檢維修計劃制訂風險分析、風險控制措施,方可實施。
(1)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計劃編制檢修施工方案,落實檢修人員的具體分工及安全措施。
(2)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任務劃分作業組,凡兩人以上的檢修作業,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檢查和落實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和檢修人員必須到檢修現場核實檢修任務,并與作業人員及其相關負責人交換意見,制定安全措施。
(4)檢修負責人要做好檢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檢查,安全可靠。
4.3檢修作業管理
1)檢維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現場應設安全防護欄桿、警示標志,確保檢維修安全。
2)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嚴格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執行。
3)檢維修過程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進行作業管理。檢修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辦理動火、高處、進入受限空間、能源介質、大型吊裝、交叉、其它危險作業等的作業證,作為檢維修、施工依據。
4.4設施交接
1)檢修前交接
(1)生產部門應制定停車方案,并按規定進行停車,對生產設施進行卸壓、降溫、排凈、置換、隔離,切斷需要檢修設施的.水、電、汽、氣。
(2)分析測定檢修環境空氣中的有毒和可燃氣體的含量,應達到安全要求。
(3)檢修負責人和生產部門負責人應在現場檢查檢修設施,符合安全條件的交檢修單位,同時指派一人在檢修現場協助工作。
(4)設施移交后,生產單位未征得檢修負責人同意,不得使用。
2)檢修后交接
(1)檢修完畢后,檢修單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設施內部遺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掃管路,清理應拆除的盲板或墊圈阻塞;三是清除現場的雜物垃圾。
(2)檢修完畢后應進行試漏、試壓、試車,做好記錄,恢復原有的安全防護設施。
(3)檢修完畢要執行交接驗收手續,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合格,安全設施恢復完備。
(4)生產單位對檢修前切斷的管線、重點設施及人孔等,要由專人檢查處理并復原。
(5)生產設施、安全設施大修、計劃停車檢維修要有完整檢修記錄,并存檔。
(6)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后,由企業管理部組織使用單位對大修質量進行驗收,計劃停車檢修、日常檢維修由使用部門組織驗收,并記錄。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全面提升本公司的維修服務質量,確保公司的收益,樹立公司的社會形象,依照服務行業的有關指示精神,綜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此建立本公司的設備維修質量管理體系.1.質量管理機構
本公司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由本公司負責人負責,具體質量管理工作由服務部負責。 2.質量機構職責
全面負責公司質量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法規定,貫徹執行有關空調設備維修質量的規章制度,確定質量方針,指定質量目標,對設備維修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維修技術,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①、認真貫徹個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維修質量“三檢”制度,執行空調設備維修技術標準和工藝規范;②、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檢驗,進行質量分析; ③、實行公司內部各班組之間質量檢查評比;
④、收集交流空調設備維修行業維修質量信息,開展技術咨詢和質量診斷工作;
⑤、組織公司內部質量管理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參加質量培訓、考核工作;
⑥、制定維修工藝和操作規程;
⑦、接受客戶有關空調設備維修質量問題的投訴,并負責進行調解處理;
⑧、空調設備報修,維修及調試工作由專人負責質量檢驗,并認真填寫檢驗單、建立單次維空調設備維修技術檔案;⑨、執行設備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質量保證期內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本公司負責修復;
因維修質量造成的設備故障或損壞,本公司負責及時返修;⑾、對不按技術標準維修,維修質量不能達到規定技術標準的,本公司免費返修,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對維修設備一律進行三級檢驗,嚴格進行設備維護前檢驗,過程檢驗,竣工檢驗,嚴格執行完工后出具相關技術標準,未達到標準不準試車,認真執行設備維修質量的抽查監督制。 4.材料倉庫應嚴格把配件質量關,嚴格做好采購配件的入庫驗收工作。
5.嚴禁偷漏作業項目,一經發現,即嚴肅查處。
服務質量承諾制度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汽車行業各項管理法規及規范文件,合法經營,按章辦事,誠實守信,確保質量,自覺維護客戶的利益,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為客戶提供快捷、方便、滿意的服務。
二、實行明碼標價,優惠公開。
三、對簽訂長期合同的單位及個人車輛提供如下服務:
應客戶要求提供上門接送車服務:車輛清洗、保養、改造當天完成。
四、對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無償返工。因我方違反合同給客戶造成損失時,給予部分經濟補償。
五、接受運管所的監督人檢查,對單位及個人投訴的問題及時進行調查和處理。
六、保證客戶車輛在養護期間的安全,做到不丟失、不損失,否則承擔全部損失。
七、質量保證期將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標準。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6
大學儀器設備維修管理辦法
為提高我校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證教學、科研、生產及行政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維修經費的來源
1、教學儀器設備的維修經費,每年在實驗室經費中留取一定比例,用于大型精密儀器和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大型精密儀器的維修經費由教務處控制使用,一般設備的維修經費由教務處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院系,由各院(系)控制使用。
2、行政設備的維修由學校行政設備費開支。
3、專向用于科研的儀器設備的維修,由科研經費開支。
二、辦理維修手續操作流程
1、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應立即報告院(系)負責人,由院(系)以書面形式報告教務處實驗室管理科(以下簡稱“實管科”),同時填寫好“z大學設備維修登記表”(一式三聯,以下簡稱“登記表”)。教務處匯同資產管理處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檢查鑒定,分析故障原因,確定維修方案。由校內人員維修的,維修人員、用戶和教務處協商修理費,維修配件費經資產管理處儀器設備維修中心(以下簡稱“維修中心”)簽字后由用戶到實管科登記,經主管負責人簽字后報帳。
2、一般儀器設備的維修
(1)、無修理能力的單位儀器設備需要維修,首先要填寫好“登記表”。維修儀器設備原值在5000元以下由送修單位實驗室主任簽字;維修儀器設備原值在5000元以上由送修單位院(系)級實驗室主任或分管實驗室的院(系)主任簽字。對“登記表”填寫不全的不接受維修任務。
(2)、有修理能力的單位原則上應自行維修保養儀器設備,做到小修不出室,中修不出院(系)。自修的儀器設備也要填寫“登記表”,用戶憑“登記表”和發票到實管科簽報配件費。對于維修配件,如計算機的硬盤、軟驅、打印頭和各功能卡等,必須將損壞的部件交維修中心后,才能更換新的配件。
(3)、送修單位將“登記表”連同送修儀器的電路圖一并送交維修中心,由維修中心及時提出修理意見。本校能維修好的,指定維修人員(專職或兼職)維修,本校不能修理的,由維修中心簽署同意外修的意見,方可移送外修。
(4)、儀器設備的修理零配件一般由送修單位購置,或委托資產管理處代購。由維修中心簽字后,由用戶到實管科登記經主管負責人簽字后報賬。
(5)、儀器設備修理完畢,在校內維修的,修理人員應根據收費標準在“登記表”上填寫修理工時費以及實際消耗的配件費,經送修單位簽字驗收后,“登記表”的第一聯由維修人員留存作為工作業績考核,第二聯交送修單位主管,以便及時掌握維修經費的使用情況,第三聯維修中心留存作為各單位維修費的依據(不包括大型精密儀器的維修單,大型精密儀器的維修單第三聯由教務處實管科留存)。送外修理的,根據實際開支(發票等憑證)由送修單位填寫修理費及修復情況,將“登記表”返回維修中心,維修中心審核簽字后,由用戶到實管科登記,經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銷修理費用。
三、儀器設備修理工時費標準:
1、總的原則是維修費收費標準合理,不得高于市場價,根據儀器設備原值和修理難度,按小修、中修、大修收取修理工時費,其標準如下:
儀器設備原值小修中修大修
500一3000元5% 8% 10%
3000一5000元3% 5% 7%
5000一10000元2% 3% 5%
2.1萬元以上儀器設備視其情況以4%以內,由送修單位和維修人員面議定價。
3、大型精密儀器(5萬元以上的一般儀器設備和2萬元以上的國家科委和省科委規定的33種儀器設備)由送修單位、維修人員和實驗室管理科在3%以內一同面議收費標準。
4、對于價值在500元以下的低值設備,修理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由送修單位和維修人員面議。但修理費和材料費的總和超過儀器原值的50%,且又不能完全恢復功能的,原則上應作報廢處理。
四、附加說明
1、儀器設備的原值,對于大型儀器和多部分組合到一起的設備(如計算機等),只按需要的維修部分計算。
2、能搬得動的小型儀器設備一般由送修單位送維修中心修理,大型儀器設備或不好搬動的儀器設備由維修人員上門維修。
3、此辦法從發文之日起開始執行,以前與本辦法不符的有關文件,均以本管理辦法為準。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明確公司內所有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規定,確保設備檢維修安全、順利、高質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檢維修作業。
4職責
3.1設備負責人對大檢修進行計劃并報總經理審批。
3.2安全負責人對檢修現場的作業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3.3相關作業人員必須對整個作業過程負責。
4.控制程序
4.1檢修計劃的下達
4.1.1設備檢維修計劃分年度檢維修計劃和日常檢維修。
4.1.2根據設備檢維修間隔期及日常設備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由設備負責人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和設備運行情況,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計劃,交總經理審核,由總經理批示,下達年度大修計劃。
4.1.3年度大修計劃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編制上交,同時提出備品備件、材料、工具計劃,制訂檢維修計劃應包括檢修項目及內容、檢修負責人、檢修進度等。
4.1.4日常檢維修計劃由檢維修負責人直接下達。
4.1.5檢維修計劃應包括設備及安全設施檢維修的內容。
4.1.6檢維修計劃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4.2檢修準備工作
4.2.1公司大修計劃實施:成立公司大修指揮部。設立大修指揮負責人、成員、地點、時間,形成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與協調。
4.2.2應根據檢維修計劃進行風險分析、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a.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計劃編制檢修施工方案,落實檢修人員的具體分工及安全措施。
b.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任務劃分作業組,凡兩人以上的檢修作業,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檢查和落實安全措施。
c.檢修負責人和檢修人員必須到檢修現場核實檢修任務,并與作業人員及相關負責人交換意見,制定安全措施。
4.2.3檢修負責人要做好檢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檢查、安全可靠。
4.2.4檢維修前還應執行下列程序:
a.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b.編制檢維修方案;(檢修規程已明確的,能按照檢維修規程進行檢修的,可不再編制檢維修方案。)
c.辦理工藝、設備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
d.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e.檢維修前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
f.為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適當的勞動保護用品;
g.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
4.3檢修作業管理
4.3.1檢維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現場應設有安全防護欄桿、警示標志等,確保檢維修安全。
4.3.2檢維修過程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進行管理,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檢修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需要,辦理動土、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證,作為檢維修施工依據。
4.3.3安全負責人應對檢維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4.4設施交接
4.3.1檢修前交接
a.應制定停車方案,并按規定進行停車。當設備檢修對生產設施進行卸壓、降溫、排凈、置換、隔離,切斷檢修設施的水、電、氣等。
b.分析測定檢修環境空氣中的可燃氣體的含量,應達到安全要求。
c.檢修負責人在現場檢查檢修設施,同時指派一人在檢修現場協助/監護工作。
d.設施移交后,未征得檢修負責人同意,不得使用。
4.3.2檢修后交接
a.檢修完畢后應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設施內部遺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掃管路,清理拆除阻塞;三是清除現場的雜物垃圾。
b.檢修完畢后進行試漏、試壓、試車,做好記錄,恢復原有的安全防護設施。
c.檢修完畢要執行交驗手續,雙方當場檢查質量合格,安全設施恢復完備。
d.對檢修前切斷的管線、重點設施等,要由專人檢查處理。
e.檢修后試車應與負責運行人員聯系,不得私自亂開亂動。
f.生產設施檢修要有完整檢修記錄,并存檔。
g.年度大修完工后,由生產廠長、公司安全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大修質量進行驗收,并記錄。
5、一般日常檢維修作業參照上述規定執行。檢修維護作業都應按規定記錄。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8
為規范餐飲中心設備設施維修保養工作,明確工作職責,使設備故障得到及時排除、設備保養得到按時進行,保證餐飲服務工作正常開展創造良好的設備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設備設施維修制度:
1.各部門負責人接到設備、設施維修報告后,及時到現場進行查看和維修;
2.維修服務人員修復不了的故障,如是保修期內的,及時與保修部門聯系維修;如是保修期外的,須填“餐飲服務中心報修單”;并在原始報修單上注明維修報出時間,做好維修情況跟蹤。保修期外如需要由維修部直接聯系校外維修單位的,預計單項維修費用在400元以下的,由維修服務人員落實聯系相關維修部門進行維修,如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應將 《維修申請單》轉報到餐飲服務中心辦公室,并提出維修方案,中心核準后再落實維修部門;
3.如設備、設施屬人為損壞,維修人員必須報中心綜合辦。由綜合辦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維修人員一同到現場查看確認,根據過錯原則,按被損壞財產的原價值由當事人賠償;
4.維修人員自行維修工作結束后,維修人員應在《聯系單》填上所用的維修材料,報修部門負責人要驗收簽字。
二、設備維護制度
1.設備維護工作實行使用餐廳日常維護、定期專業維護相結合的原則;
2.對電動設備、液化氣灶臺、蒸汽閥門等關鍵設備或部位,使用餐廳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并執行定點、定人,即固定設備的使用地點、確定設備的使用人員、確定的使用人員就是日常維護工作責任人;
3.各餐廳設備日常維護工作,應做到:使用前必須查看設備狀況,確保無異常情況;使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氣源、水源,在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做好必要的設備清潔和維護工作;
4.食堂負責人或被授權人每天對所有設備使用狀況進行巡查,發現異常情況要按本制度要求落實維修工作;
5.中心維修人員每月應對各部門的電動設備進行一次全面專業檢查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6.專業保養工作,電動設備應從傳動系統、電路控制系統、機械系統、以及設備電源供給系統等方面,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必要的檢查維護;7.對鍋爐、電梯等不能自行維護項目,執行與維護維修單位簽訂的“設備維修協議”。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為確保檢修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在檢修工作過程中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設備檢修。
3.工作程序
3.1本廠檢修工作的組織形式為混和組織形式;具體部門有:
3.1.1檢修計劃由主管廠長批準。
3.1.2設備科負責編制年度檢修計劃、準備大、中修項目圖紙、技術資料并負責進行技術指導。
3.1.3生產科負責協調安排檢修時間,保證檢修按計劃進行。
3.1.4安全環保科負責檢修現場的安全檢查和財產保衛工作。
3.1.5大、中修項目由機電隊,車間配合完成。小修項目由車間自行組織安排時間完成。
3.2檢修計劃管理
3.2.1車間主管設備技術員根據設備定期檢查,狀態監測和診斷資料以及故障計劃好檢修的具體內容上報設備科。
3.2.2設備科制定檢修技術任務書、工藝文件資料、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方案。
3.2.3主管廠長落實檢修負責人(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安排檢修時間。
3.2.4任務單位提出需換件明細表及圖紙、專用工檢具、研具的圖紙和清單。準備好備品、備件、材料、工用具和檢修設備。
3.2.5上述文件和資料交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組織備品、備件、工具、器材、安排檢修時間。上報主管廠長審批。
3.3檢修的安全措施和規定。
3.3.1大、中修檢修項目檢修單位需會同主管部門、安全環保科、生產科、車間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風險系數評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規章制度。并由安全環保科指定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管。
3.3.2小修項目由車間安全員,維修工、操作工嚴格按設備安全操作、檢修維護規程進行檢修作業。做好安全檢修記錄。
3.3.3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檢修第一負責人,對安全負總責,安全員負具體
3.3.4專職安全員對本項目檢維修的所有工用具,設備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做好記錄交安全環保科審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3.3.5檢修項目單位按規定辦理相關作業票證。
3.4檢修類別和時間
3.4.1小修:對設備的個別零件進行檢修,基本上拆卸設備的復雜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時間,由車間組織實施進行。內容包括:
3.4.1.1更換已磨損的個別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個別部件。
3.4.1.3更換部分潤滑油和油脂,調整串動和間隙尺寸。
3.4.1.4對電機進行吹灰和干燥。
3.4.1.5對設備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3.4.2中修:對設備的主要部件進行解體檢修。內容包括小修內容和以下項目:
3.4.2.1更換成套部件。
3.4.2.2清洗復雜部位零件。
3.4.2.3更換部分磨損過限的軸承和軸瓦。
3.4.2.4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對電機線圈進行涂漆烘干。
3.4.3大修:為使設備完全恢復正常運轉和達到額定能力而進行全面解體檢修。內容包括中修內容和以下項目:
3.4.3.1更換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繞電機線圈。
3.4.3.3調整整個機械和電氣操作系統。
3.5檢修時間一般根據生產設備設施運行實際情況確定檢修時間:大修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進行。中修每季度進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據設備設施使用具體情況隨時隨地進行。
3.6檢修規定和原則:
在整個檢修過程中堅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亂用、三不見天、三不落地、三條線。
五不亂用、不亂用大錘,管鉗,扁鏟;不亂拆,亂拉亂頂;不亂動其他設備;不亂打保溫層;不亂拆其他設備的部件。
三不見天、潤滑油脂不見天;洗過的機件不見天;拆的設備、管口不見天。 線、設備的零件擺放一條線;材料物資擺放一條線;工具機具擺放一條線。
3.7在整個設備檢修過程中,要配備專職質量檢查人員按步驟進行檢查。嚴把工序質量關。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保證檢修質量。
3.8檢修項目完成后,檢査人員應會同檢修任務單位、車間設備員和操作工人共同檢查。進行載荷試驗,達到檢修質量標準。作好檢查記錄。
3.9檢修任務完成后,必須清理干凈檢修現場。做好檢修記錄備案。
3.10在檢修過程中應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設備。
3.11驗收:
3.11.1大、中修檢修項目完成后,由廠長主持有生產、設備、安全環保、車間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聯系會議組織實施驗收。主要設備由主管廠長主持,一般設備由設備科主持。
3.11.2驗收人員應有崗位操作工、檢修單位(維修工)、主管技術員和安全環保檢查員。
3.11.3驗收時應對設備做空、負載試驗,并記入交工驗收記錄。檢修單位要做好檢修記錄,將檢修情況詳細記錄并做好交工資料交設備科存檔備查。
3.11.4檢修項目未達到工藝要求和質量技術標準不予驗收。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10
1.總則
為加強白溪水電廠設備檢修管理,執行“計劃檢修、預防為主”的檢修方針,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設備“健康水平”,保證電廠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特制定本設備檢修管理制度。本設備檢修管理制度適用于電廠各類設備檢修管理。
2.職責劃分
2.1電廠運行部負責設備運行管理,運行部是電廠生產運行、檢修調度的中心。
2.2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設備技術管理和檢修管理,是電廠技術管理中心。
2.3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全廠機電設備、自動化設備、通信設備的定期維護、缺陷處理、事故處理、主設備小修、輔助設備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監理工作。
2.4主設備大修、技改、“兩措”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項目通過競標外委。
3.檢修分類
3.1缺陷處理和事故檢修:指在設備發生故障或事故之后進行的非計劃檢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設備缺陷、故障、事故,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
3.2定期維護:指按設備說明書要求,對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的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對設備進行檢查、局部修理、保養和清潔,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設備“健康水平”。
3.3年度預防性檢修:指按有關檢修、試驗規程和設備說明書要求,每年枯水期對設備進行的檢查維護、試驗和檢修工作。其目的是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設備“健康水平”。
3.4主設備大修:指按《發電廠檢修規程》要求和設備狀況,對主設備進行定期的大修,為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恢復設備原有的技術性能。
4.年度檢修計劃
4.1電廠每年在枯水期對全廠機電設備進行一次年度預防性檢修。年度預防性檢修的任務是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
4.2年度預防性檢修項目根據《發電廠檢修規程》、《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等規程規范、設備說明書要求及設備運行情況制定。
4.3年度預防性檢修項目計劃在每年9月由生產計劃部提出,報總工程師審核。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維護班專業人員對項目計劃進行討論、修改,形成“年度檢修項目計劃”,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4維護部每年10月根據“年度檢修項目計劃”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報電廠廠長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5維護部按公司批準的“年度檢修計劃”和“年度檢修項目計劃”進行年度預防性檢修工作,不得漏項、延期、超預算。
5.定期維護計劃
5.1設備定期維護項目在《維護手冊》中規定,《維護手冊》由維護部每年修訂一次。
5.2維護部應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維護計劃,報總工程師批準后認真執行。
5.3定期維護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設備的狀況如何,必須按期進行。在定期維護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檢修計劃。
6.檢修質量驗收
6.1檢修質量主要靠《檢修規程》、《維護手冊》、檢修工序卡和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責任心來保證。設備檢修維護完成后實行分類驗收。
6.2設備消缺驗收按《設備缺陷管理制度》相應條款進行。
6.3一般設備事故檢修完成后,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值長和運行部主管復檢驗收。重大設備事故檢修完成后,由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4設備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人員復檢驗收。
6.5輔助設備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后,由設備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復檢,運行部經理和維護部經理驗收。
6.6主設備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后,由設備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復檢,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部專業人員驗收。
6.7設備檢修驗收投運后,在保質期內發生因檢修質量引發的故障或障礙,要追究工作負責人及驗收人員責任。
6.8外委檢修工程由生產計劃部負責監理,完成后,由總工程師組織運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9檢修質量檢查、驗收時,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程規范、設備廠家說明書要求執行。
7.檢修報告管理
7.1設備消缺工作完成后,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缺陷記錄》、《設備檢修交待》、《設備缺陷通知單》中完成。
7.2事故檢修工作完成后,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檢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后,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設備檢修交待》、《定期維護記錄》中完成。
7.4年度預防性檢修,主設備和與主設備同步進行的輔助設備檢修報告,應在工作結束后七日內由設備主管工程師完成,專業工程師審核,主任工程師總結,十日內提交整體檢修技術總結報告,報總工程師批準。
7.5主設備大修報告在工作結束后三十日內由外委單位完成,主任工程師審核,總工程師批準。
8.檢修現場管理
根據白溪水電廠部門職能劃分,檢修作業管理是維護部的主要職能。維護部主要承擔電廠設備消缺、定期維護、檢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監理工作,確保檢修作業安全、檢修維護質量,按規定工期完成檢修任務,控制檢修成本。
詳見電廠維護管理制度之《檢修現場管理制度》。
9.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維修動力設備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需切斷電源時,必須切斷電源。切斷電源后作業要堅持“沒電當作有電干”的原則
第二條切斷電源后,應立即在現場設立警示標志,以防他人誤操作發生危險。
第三條維修人員特別是電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第四條高空作業人員從事維修工作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帶,并有專人在場監護。
第五條維修設備時,動用電、氣焊明火作業時,現場周圍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條維修作業中,當維修人員中途必須離開無人看守時一定要設立警示標志,防止他人誤操作發生事故。
第七條維修工作完成時,維修人員要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通電試運行,設備正常工作后交付有關人員使用。
第八條維修工作全部結束后,清理好現場。
第九條維修人員要嚴格遵守本規定,不準違章作業。
第十條本規定由動力設備室制訂和檢查,報生產總監批準后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為了保證機臺正常運行,積極開展設備預防性維護,及時維修保養設備,防止設備異常停機和故障重復發生,避免維修操作不當造成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以達到消滅事故和安全運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機電設備維修安全操作管理
3、責任者:
設備工程組、生產部及機電設備使用部門
4、程序:
4.1電氣維修
4.1.1檢修低壓電器設備,應將設備停電后進行,并對可能送電和倒送電的開關斷開,熔斷器取下,并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4.1.2更換供電電源裝置時,必須關閉控制柜的總閘,鎖上安全鎖,維修人員負責保管鑰匙,合閘前由2人檢查電氣裝置安裝是否合理,確定準確無誤后方能送電。
4.1.3維修主攪拌、研碾機、灌裝機時應切斷斷路器,鎖上安全鎖。
4.1.4在調味室、空調房或熱水房等潮濕場維修電氣都要先切斷電源,不能停電時,至少有兩人在場一起工作。
4.1.5停電檢修時應先通知有關部門及時懸掛標志牌,以免發生危險。
4.1.6架梯登高工作時,應放穩靠妥,高空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如更換油炸段的照明設施
4.1.7清掃配電箱時,刷子的金屬部分必須用膠布包裹。
4.1.8使用電錘、沖擊鉆打墻孔時,必須帶好防護眼鏡。
4.1.9拆除線路時,應包扎好線頭,清理掉落的銅絲
4.1.10使用搖表測量絕緣電阻時,必須停電后方準進行。
4.1.11不準帶電作業,線路停電后,必須逐個驗電,確認無電壓后方可進行維修工作。
4.1.12注意感應高電壓,不能絕對信賴絕緣體,不可完全相信裝置,各種接地引下線在雷擊時不可靠近。
4.1.13檢修中,拆卸或組裝零、部件時,要保護好易損件和絕緣層。詳細檢查零部件緊固情況和導線的絕緣有無擠壓現象。
4.1.14保持操作現場衛生,不得亂扔包裝物、廢線頭、廢零件。
4.2機械維修
5)各種壓力機械的施壓部分,以及其它機械對人體有發生傷害的部分,都要設有安全裝置。
4.5.1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接近于地面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和飛輪等危險部分,要安設安全裝置。
4.5.2要切實做到不因安全裝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6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設備,應有0.6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圍有高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的欄桿。
7)電動機及動力傳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接觸的部分,應圍以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8)設備的拆卸、貯槽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設置堅固的圍柵、扶欄或蓋子。
9)發現操作的設備有嚴重故障,并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10)機械設備在停車機械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志。
11)機械在轉動時禁止做以下維修工作:
a)用手拿拭布清掃軸或軸頭轉動部分。
b)取下或停用安全裝置及設施。
c)進行安裝、拆卸、修理等工作。
d)向轉動輪結合處澆抹潤滑油。
12)使用的活門及其它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置在照明充足的適宜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13)使用的活門及其它調整裝置,要便于操縱管理,反扣活門或經常關閉的活門和閘板應掛上明顯的標志。
15)為防止可燃性氣體產生爆炸應注意檢查:
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的嚴密程度,要達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在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證充分的換氣,禁止隨意動火。
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產生負壓。
含有可燃性氣體的管道、設備,停車修理前必須進行置換,分析合格。
16)開停車時必須作好檢查與聯系工作,在確認無問題后按規定進行開停車。
17)檢修后的設備開車,按《安全生產檢修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18)基建部門設備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設備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范,要知道試車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員在試車指揮者現場指揮下,方可進行試車。新安裝的基建設備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后方能帶負荷試車。
3.特種設備維修
3.1電梯維修
1.電梯設備維修人員必須是負責電梯設備維護保養并熟識電梯設備運作原理的電梯維修持證人員。
2.電梯維修人員在工作時必須戴安全帽,使用電梯專用安全工具。
3.電梯維護人員在每天工作開始前除對電梯作準備性試車外并應每天到機房內對機械和電器設備作巡視性檢查。
4.進行安全技術檢查時,不應一人進行,應有主持和助手互相配合。
5.電梯在作定期的維修性檢修或加油時,或在修理后試車時,不得載客和裝貨,同時應在首層廳門口處懸掛“檢修停用”的標示牌。
6.電梯在進行維修、檢查、清潔工作時,應根據具體情況斷開相應位置的開關。
⑴在機房時應將電源總開關斷開。
⑵在轎頂時應將安全鉗聯動開關和轎頂檢修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⑶在轎廂內應將操縱盤上的電源開關斷開。
⑷在底坑時,應將限速器張緊裝置的安全開關和底坑檢修按鈕箱的急停開關斷開。
7.電梯在維護檢查、修理時所使用的行燈必須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使用單位應在機房、井道底坑,轎頂裝設檢修用低壓插座。
8.電梯所有的電氣裝備和管道應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裝置。
9.嚴禁維修人員在井道外探身到轎廂頂或轎廂地坎上各站一只腳來進行較長時間的檢修工作。
10.每次維修均應作好記錄,存于設備檔案。
11.電梯在發生下述三種嚴重情況時,須經有部門嚴格檢查,修復鑒定后方可使用:
⑴當電梯發生嚴重沖頂和撞底時;
⑵發生地震時;
微震和輕震對電梯的破壞不大,但轎廂或對重導靴有可能脫開導軌或一部分電線被切斷,此時開動電梯就會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發生火災時:
把各層廳門關閉,防止火勢向其他層樓蔓延,將電源切斷。
12.不可用身體或腳來代替手操作,更不可利用物體吊在控制開關上或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電梯上下行駛。
13.當電梯在運行時,應絕對禁止揩拭,潤滑或維修機件(在檢修時例外,但要做好安全措施)。
14.不允許乘客電梯經常作為載貨電梯使用。
15.不允許裝運易燃、爆炸的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技術部批準,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16.嚴禁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
17.不允許撳檢修、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中消除信號之用。
18.不允許開啟轎廂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來裝運長物件。
19.在等待裝物或人員時,其他人員不可站在轎廂和井道廳門之間,應站在轎廂內或井道廳門外面等候。
20.轎頂上部,不得放置雜物。
21.行使時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將轎廂停止,再換向啟動。
22.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起動或停止。
23.載荷應盡可能穩妥地安放在轎廂中間,以免在運行中傾斜。
24.如果遇井道底坑內的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后,才可把水弄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25.如遇有電氣設備發生燃燒時,應把有關的電源切斷,除立即報告,并將每次發生的`故障、每次檢查的經過、結果,維修保養等作詳細的記錄。
28.轎廂頂部除電梯自身的設備外,不得放置其它雜物。人在轎頂工作時,站立時應有選擇,且腳下不得有油污,否則應先打掃干凈,以防滑倒。
29.人在轎廂頂準備檢修開動電梯以觀察有關電梯部件的工作情況時,必須牢牢握住轎廂繩頭板、轎架上梁或防護柵欄等機件。不能握住鋼絲繩,并注意整個身體置于轎廂外框尺寸之內,防止被其他部件撞傷。
31.因維修保養需停機時,須確認轎廂內無乘客方可停機,斷開相應開關,掛標示牌,用相應絕緣等級工具進行操作。
32.在維修保養中必須注意工作協調和配合,有人協同工作時,行機、停機都必須揚聲,得到對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33.在機頂檢修、保養工作時,除判斷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止快車運行。
34.維修保養結束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
4、機修房工具、設備
1、使用銼刀、刮刀、手錘、臺鉗等工具前應仔細檢查是否牢固可靠,有無損裂,不合格的不準使用。
2、鑿、鏟工件及清理毛刺時,嚴禁對著他人工作,要戴好防護鏡,以防止鐵削飛出傷人。使用手錘時禁止戴手套。不準用扳手、銼刀等工具代替手錘敲打物件,不準用嘴吹或手摸鐵削,以防傷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時和毛刺。
3、用臺鉗夾持工件時,鉗口不允許張得過大(不準超過最大行程的2/3)。夾持園件或精密工件時應用銅墊,以防工件墜落或損傷工件。
4、鉆小工件時,必須用夾具固定,不準用手拿著工件鉆孔,使用鉆床加工工件時,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輪機按砂輪機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5、用汽油和揮發性易然品清洗工件,周圍應嚴禁煙火及易然物品,油桶、油盤,回絲要集中堆放處理。
6、使用扳手緊固螺絲時,應檢查扳手和螺絲有無裂紋或損壞,在緊固時,不能用力過猛或用手錘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時,應該特別注意安全。
7、使用手提砂輪前,必須仔細檢查砂輪片是否有裂紋,防護罩是否完好,電線是否磨損,是否漏電,運轉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處,防止砂輪片接觸地面和其他物品。
8、使用非安全電壓的手電鉆、手體砂輪時,應戴好絕緣手套,并站在絕緣橡皮墊上。在鉆孔或磨削時應保持用力均勻,嚴禁用手觸摸轉動的砂輪片和鉆頭。
9、使用手鋸要防止鋸條突然折斷,造成割傷事故;使用千斤頂要放平提穩,不頂托易滑地方以防發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統一指揮及必要安全措施,協調行動。
10、使用剪刀車剪鐵皮時,手要離開側刀口,煎下邊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時處理,防止刺戳傷人;帶電工件需焊補時,應切斷電源施工。
11、維修機床設備,應切斷電源,取下保險絲并掛好檢修標志,以防他人亂動,盲目接電,維修時局部照明用行燈,應使用低壓(36v以下)照明燈。
12、不得將手伸入已裝配完的變速箱,主軸箱內檢查齒輪,檢查油壓設備時禁止敲打。
13、高空行業(3米以上)時,必須戴好安全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4、使用強水、鹽酸等腐燭劑時要戴好口罩,耐腐燭手套,并防止腐燭劑倒翻。操作時要小心謹慎,防止外濺。
15、設備檢修完畢應檢點所帶工具是否齊全,在確認沒有遺留在設備里時,方可啟動機床試車。
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篇13
設備維修是指設備技術狀態劣化或發生故障后,為恢復其功能而進行的技術活動,包括各類計劃修理和計劃外的故障修理及事故修理。為認真貫徹“養修并重、預防為主”的方針,推行定檢維制,確保機械設備正常運轉,延長機械設備周期和使用壽命,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設備維修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檢修工作安全、有序地進行,在檢修工作過程中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設備檢修。
3、工作程序
本廠檢修工作的組織形式為混和組織形式;具體部門有:生產技術部、機修班、生產班組。
檢修計劃由主管副總批準。
設備科負責編制年度檢修計劃、準備大、中修項目圖紙、技術資料并負責進行技術指導。
生產調度負責協調安排檢修時間,保證檢修按計劃進行。安保科負責檢修現場的安全檢查和財產保衛工作。大、中修項目由公司維修班負責,車間配合完成。小修項目由車間自行組織安排時間,維修班協助完成。
車間主管設備主任根據設備定期檢查,狀態監測和診斷資料以及故障計劃好檢修的具體內容上報生產技術部設備科。
生產技術部設備科制定檢修技術任務書、工藝文件資料、檢修質量標準和檢修方案。
主管副總落實檢修負責人(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安排檢修時間。
任務單位提出需換件明細表及圖紙、專用工檢具、研具的圖紙和清單。準備好備品、備件、材料、工用具和檢修設備。
上述文件和資料交相關部門落實。計劃組織備品、備件、工具、器材、安排檢修時間。上報主管副總審批。
檢修的安全措施和規定。
大、中修檢修項目檢修單位需會同主管部門、安保、生產技術部、車間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風險系數評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規章制度。并由安全部指定安全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管。
小修項目由車間安全員,維修工、操作工嚴格按設備安全操作、檢修維護規程進行檢修作業。做好安全檢修記錄。
車間負責人是本單位檢修第一負責人,對安全負總責,安全員負具體責任。各檢修項目負責人是本項目第一負責人,對檢修項目的安全負總責。專職安全員負責本項目的安全具體責任。
檢修項目車間按規定辦理相關作業票證。檢修類別和時間
小修:對設備的個別零件進行檢修,基本上不拆卸設備的復雜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時間,由車間組織實施進行。內容包括:
更換已磨損的個別零件和填料。清洗不需大拆卸的個別部件。
更換部分潤滑油和油脂,調整串動和間隙尺寸。對電機進行吹灰和干燥。對設備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中修:對設備的主要部件進行解體檢修。內容包括小修內容和以下項目:
更換成套部件。清洗復雜部位零件。
更換部分磨損過限的軸承和軸瓦。
更換電機個別線圈和部分絕緣,對電機線圈進行涂漆烘干。大修:為使設備完全恢復正常運轉和達到額定能力而進行全面解體檢修。內容包括中修內容和以下項目:
更換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全部重繞電機線圈。
調整整個機械和電氣操作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