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精選10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嚙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墻體插座,閑置其他墻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臺布等可燃物體,并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厘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煙,吸煙區不得亂扔煙頭,煙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2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lt;消防法%26gt;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七)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委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1月1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3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實到實處。
二、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必須委托有組織的專業隊伍進行。
三、發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員,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隊到達現場,同時組織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災撲滅于萌芽狀態,管理制度《物業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層建筑周圍的消防車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和堆放雜物,存放自行車。
五、不得把帶有火種的雜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旁燒垃圾、廢紙。
六、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確需加大用電負荷,必須向上級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增容。
七、嚴禁用金屬構件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作回路線,更不準將導線搭接在氣焊設備、煤氣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道或設備上。
八、高層建筑的室內裝修材料,不得隨意降低耐火等級,用于天花吊頂、間墻、保溫以及消聲的材料,必須是非燃或難燃材料,天花吊項內部電線必須外套難燃管。
九、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嚴禁損壞、丟失,如發現破爛或鼠害應立即報告。
十、每星期檢查一次消防箱、水帶、水槍、卷盤、破碎按鈕、警鈴,必須齊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爛,立即更換。
十一、消防通道燈必須完好,燈泡燒壞及時更換。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嚴禁堆放雜物。
十三、1211滅火器必須齊全完好,份量不夠或過期,必須加足、更換。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須保持充足。
十五、電梯機房、發電機房要落實通風冷卻措施,油箱必須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系統試驗:
⑴首層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處于自動控制狀態;
⑵試驗消防栓系統;
⑶試驗寫字樓自動噴淋系統;
⑷試驗寫字樓煙感報警系統。
十七、燒焊作業動火前必須實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⑴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⑵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⑶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⑷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物質不動火;
⑸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或管道不動火;
⑹凡存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準動火;
⑺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
⑻未經配有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要”是指:
⑴動火時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
⑵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有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樸救;
⑷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
“一清”指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后才能離開現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辦法:
⑴控制可燃物;
⑵隔絕助燃物;
⑶消滅著火源。
十九、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防火規定,臨時增加電氣設備,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二十一、發生火災時,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物資,并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滅火。
二十二、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4
一、社區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社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社區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三、社區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檢查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檢查要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并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告知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公安派出所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5
一、物業管理企業要對本管轄范圍內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鎮)和居委會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維護管理人員應熟悉簡易水噴淋、消火栓、火災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滅火器材、逃生設施等消防設施的原理、性能和維護要求。
四、每年對市政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水噴淋管網上的'閥門、噴頭和壓力表作一次檢查,并打開末端放水閥,釋放銹水,防止管網腐蝕而影響噴淋頭正常工作;每季度對火災報警設施聯動功能進行一次檢測和試驗;每季度對消防水帶、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滅火器材等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五、消防設施發生故障,需停水搶修時,物業管理企業應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檢查、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器材都要進行記錄,并對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購置時間、有效期限等登記造冊,建立檔卡。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圈占、埋壓、拆除、損壞、停用、挪用消防設施或器材。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6
第一章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和上級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度,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制度的行為。
二、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宣傳,遵守防火規定,開展防火檢查,堵塞火險漏洞,消除火險隱患。
三、學習消防技術,參加消防訓練,做到會防、滅火。
四、熟悉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和滅火方法。
五、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
六、組織實施滅火戰斗,搶救和疏散人員物資,維護火場秩序,做好后勤供應工作。
七、追查火災原因,處理火災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7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我站消防管理工作,消除各種火險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確保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一、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A 、我站成立以副站長劉京昆為組長、謝紅軍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實施對全站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設在后勤部門,由梁海艦負責。站組長為第一負責人;班組(隊、科)負責人為本部門第二責任人;班組設消防安全員;站建義務消防隊,形成全站消防安全管理網,做到組織、職責、制度“三落實”。各級負責人要盡職盡責,做好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變動時要做好交接工作。
B 、裝備各種消防器材。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規定》,根據不同部位的具體情況和消防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并設專人管理,使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狀態,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對全站員工及新入站員工實行三級(站、部門、班組)消防按教育,使全體員工達到“四懂四會”的要求。
D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站領導要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以“四查”(即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現場及消防器材的完好狀態)為內容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時研究解決。
E 、健全消防設施的檢查維修保養情況記錄、滅火器檔案,檔案要做到內容完整,圖字清晰,隨時記載,管好用活。
F 、對各類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并認真填寫事故報告,調查處理表,嚴肅查處違反消防規章制度和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并將事故調查結果及時上報。
G 、消防安全工作必須抓好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五個環節。對于認真執行防火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災事故,在消防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者,由站給予表揚和獎勵。對于違反消防規章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部門、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二、站分級放火安全崗位責任制
1 、站消防安全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A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法規。
B 、組織實施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C 、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D 、督促部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執行和遵守消防法規的自覺性。
E 、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G 、組織制訂消防預案,組織帶領員做好火災撲救、火災現場保護工作。
H 、組織火警、火災事故的查處,追查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
I 、負責對消防有功和失職人員實施獎懲。
2 、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崗位職責
A 、在上一級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監督、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規定,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B 、確定本部門消防職責和任務。
C 、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險隱患。
D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E 、確定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F 、領導本部門的義務消防組織工作。
G 、指導監督本部門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H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并協助消防安全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3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A 、在上一級防火負責人的領導下,監督、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消防規定,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
B 、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協助整改火線隱患。
C 、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D 、定期對本班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
4 、員工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A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法規,負責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誰在崗誰負責。
B 、嚴格執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C 、班前班后對本崗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D 、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宣傳和義務消防隊組織活動。
E 、達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補救方法,懂逃生方法;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險肇事故,會逃生。
F 、保證本崗位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及衛生,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G 、發生火情積極參加撲救。
三、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A 、為提高廣大職工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認識,提高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對班組(隊、科)進行普遍、深入、經常地消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及操作技術培訓。
B 、對新入站職工(包括臨時工、徒工、實習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必須進行三級(即站、部門、班組)消防安全教育。
一級教育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內容包括:消防安全方針、危險性質和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防火防毒急救常識等。
二級教育由站消防領導小組組織進行。教育內容:各部門崗位的危險特點及機械設備特點與事故預防方法,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項等。
三級教育由班組織進行。教育內容:本崗位的火險危險性、崗位防火安全制度等。
C 、凡從事鍋爐、電工、特殊危險操作工種的員工,由專業主管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班,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操作。
D 、日常教育,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四大節日”(元旦、五一、國慶節、春節)前,要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滅火技能,不斷提高職工的消防意識自防自救能力。
E 、承包單位來站內從事工程施工,危險性大的作業,由承包單位與我站安全管理部門簽定施工協議書,對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知識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項教育,施工中的防火措施由施工隊進行組織負責實施。
四、重點部位消防安全制度
A 、重點消防安全部位:
B 、凡被確定為重點部位的崗位,一定要認真執行有關管理規定,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配備消防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凡重點部位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遵守操作規程,因違章操作,違反防火制度,造成事故的要嚴明制度,追究責任。
D 、重點部位工作人員要由政治可靠,工作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對上崗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教育或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工作和操作。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禁止介入。
五、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A 、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由站消防安全小組統一采購調配。
B 、各班組(隊、科)的消防設施及器材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做好日常維護及檢查,發現器材失效應及時報告站消防安全小組進行調換。無故丟失或損壞,對責任班組(隊、科)進行經濟考核。
C 、消防器材只能用于消防,不得挪做它用。
D 、部門或個人私自動用消防器材,影響消防工作造成后果要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六、火警、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A 、凡發生火警、火災事故,首先發現者應立即向站主管領導報告,并采取撲救措施和報火警。
B 、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的部門應在2 4小時內將具體情況報告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并積極組織事故分析會,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責任,吸取教訓。
C 、火警火災事故發生后,站領導要及時指定站消防安全小組與發生事故的班組(隊、科),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
D 、調查分析事故應對事故現場情況和事故當事人、見證人提供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分析,確定事故原點及造成的原因,查明責任。
E 、對于違反規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及間接責任者,視造成事故的后果及認識態度,按站消防安全獎懲制度處理。
F 、站消防安全小組對事故調查分析后,應制定防范措施,并提出處理意見,報站領導進行處理。
七、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A 、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工作方針,認真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隊、科),由站對班組(隊、科)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員和職工進行表揚及獎勵。
對避免重大火災事故,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或獎勵。
B 、凡不認真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未按規定落實防范措施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降薪等行政處分,后果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C 、對于有章可循、違章作業造成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D 、各班組(隊、科)對職工的獎勵與處分,按站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
八、火警處理制度
A 、發現火情,在場人員應立即撲救并報告,站消防安全小組接到火警報告后,立即通知站領導。
B 、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并立即召集當班消防人員,攜帶消防器材迅速趕赴現場,查看火情大小,即使撲救。
C 、火情不大時,就立即用滅火器撲滅,分析引起火災的原因并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D 、無法用一般滅火器撲滅時,應及時組織在崗人員利用室內、外消火栓進行撲救。
E 、火情較大時,應立即報火警1 1 9 。
F 、報火警應準確無誤的報告詳細情況,火警地點、燃燒物質及火勢大小,報告報警人姓名、電話號碼并派專人在失火地點處接應。
G 、警衛人員對大門和所有出口進行封鎖,嚴禁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H 、消防人員應積極協助消防隊的救火工作,保護火災現場,并配合調查起火原因。
I 、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將火災調查情況報站領導。
九、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K消防安全檢查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任務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做到防患于未然。
1 、組織方式
A 、全站的消防安全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進行,每月不少于兩次。每年“四大節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按上級要求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由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組織進行。
B 、不門的消防安全檢查,由消防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每周不少于兩次。
C 、各班組要做到隨時檢查,班組(隊、科)長和職工應嚴格進行交接班和班中巡回檢查。
D 、查出事故隱患,要及時記錄、有整改意見、有整改措施,做到定時間、定項目、定人員落實整改項目計劃完成時間。
2消防安全家查的主要內容
A 、查思想:重點查對消防工作的認識情況,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烈,查是否敢于和違章行為做斗爭。
B 、查制度:重點消防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查是否有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情況。
C 、查領導:重點查是否把消防工作納入本班組(隊、科)重要議事日程;是否深入生產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抓不安全隱患的整改;是否抓消防教育,是否本著“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各類事故。
D 、查現場:查是否重點部位(倉庫、配電室)的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操作規程;查電器設備、生產設備的線路開關是否符合防火技術要求;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查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3 、消防隱患的整改
A 、對查出的消防隱患,站消防領導小組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分析研究后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見附錄1),要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三不準:凡是班組(隊、科)能整改的不能向上推,站消防領導小組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領導)的原則進行整改;隱患責任部門要認真落實整改計劃,指定隱患整改措施,確定整改時間及人員,并將整改結果反饋給站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B 、所有隱患問題,都必須立即整改,暫不能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限期解決。
C 、《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存查,一份叫隱患所在的班組(隊、科)部門作為整改依據。其內容包括隱患項目,需經站領導審查批準,屬于那以級整改的交給該級負責人簽收并負責處理,整改結果要按期反饋給站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存查。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8
一、社區內的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員,應作為消防安全弱勢群體的管理對象,加強重點監護,形成街道(鎮)、居委會、家庭、鄰居、朋友共同參與的消防監護網絡。
二、消防安全弱勢人員的家庭、親屬是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直接監護者,應采取各種措施,阻止弱勢人員違反消防法規行為,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弱勢人員的周圍鄰居、朋友要經常細心留意他們的行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不要玩火、不要臥床吸煙,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鎮)、居委會應落實專人,對弱勢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并建立消防安全聯系卡,經常與監護者、鄰居等進行溝通,了解其行為動向,以利于及時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發現弱勢人員有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時,應及時制止;當無法阻止時,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居委會等報告。
六、弱勢人員家庭的'門口可張帖醒目標志,有條件的可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圍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為。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9
一、辦公場所、播出機房嚴禁遮擋、堵塞、圈占消防器材設備;防火卷簾門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安全通道周圍嚴禁堆放雜物和各類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保持暢通;
二、經常檢查各種電器和電源開關,禁止亂拉、亂接電線,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置;
三、禁止擅自使用、占據消防設施和設備,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和應急通道;
四、嚴禁未經審批私自違章施工,因業務需要裝修、改建等項目,須事先將方案報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核準確認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管理、嚴格遵守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
五、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攜帶入辦公場所、播出機房;
六、嚴禁在機房吸煙;
七、嚴禁未經允許私自增設各種電器設施、設備和種類燈具;
八、各崗位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記火警代號和各種應急程序;
九、下班后要仔細檢查,關閉所有應關閉的電源、門窗;
十、如遇停電,機房不得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十一、嚴格遵守其他消防安全制度條款。
第三章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須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向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裝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氣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素材網小編 *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氣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周,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不需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禁止在機房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工作區與施工區進行防火分隔。每天作業完畢,責任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應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下班后,必須對工作、施工等所有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后關閉不需用電的所有電源。
第四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點、定位、定人、定部門管理;
二、消防設施、設備屬專業用具,嚴禁挪用、堵塞、圈占,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護、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并做好記錄;
四、對消防水池、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經常檢查,做好防曬、防漏防雨。防凍、防銹措施,保證其實用性;
五、對使用過的消防器材要及時補充和進行技術處理,保證滅火器材的完好性;
六、消防器材的維修、保養、換藥工作應由專業部門定期進行并記錄在案,保證滅火器材的使用質量;
七、對危險品倉庫配置的滅火器材指定專人管理,擬定責任制度;
八、所有設施器材必須每年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以保證設施器材的正常運行和完好使用;
九、全臺的各種電器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十、各部位的手提式滅火器等,每年由消防專干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十一、消防設備檢測必須采用模擬運行操作,并記錄在案。明確時間及檢測人;
十二、消防設備檢測必須采用模擬運行操作,并記錄在案。明確時間及檢測人;
十三、全臺建筑物內各公共場所和重要部位視不同情況配備輕便式手提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保管維護。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需取得消防專干的同意,有損壞消防器材的要追究使用單位和保管責任人的責任。
第五章消防檢查制度
一、日常消防巡查
(1)檢查對象:各消防責任單位
(2)檢查人員:責任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
(3)檢查內容:用火用電違規情況;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器材、設備設置和保管情況;防火門、簾使用情況;消防重點部位人員在崗情況;巡查記錄情況等。
二、月消防檢查
(1)檢查對象:各消防責任單位
(2)檢查人員:責任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
(3)檢查時間:每月或重要日期(火災多發季節、重要節假日等)組織進行檢查;
(4)檢查內容:前次檢查隱患整改到位情況;消防制度的建立、責任人明確情況;用電、油汽設備、器材完好及操作情況;消防設備,器材的配備情況,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等。
(5)檢查程序:由責任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將每次檢查情況收集整理,并對檢查不合格的單位下發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三、督查
由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委托臺辦公室、政工科、保衛科對臺下屬單位定期、不定期進行督查和指導,收集和整理督查指導資料,對檢查不合格的單位下發整改通知,督促整改。通過嚴格督查制度,對各單位防火安全情況實行獎罰兌現。
第六章安全隱患檢查整改及處罰制度
一、各責任部門在接到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時,必須立即整改,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
二、對于本責任部門需整改內容屬其他部門整改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
三、整改通知、書面報告一式兩份,由相關負責人簽字;
四、對需整改內容屬歷史遺留問題無法解決和需整改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的,須報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核實,再由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將情況知會處置;
五、對各責任單位整改不力和不到位、不徹底的,臺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復查發現后,予以警告,著令立即整改到位,如因此而引發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相關責任人就地免職,同時按有關法律、制度嚴格追究責任。
六、各單位再次發生整改不力和不到位、不徹底的,責任部門、公司予以黃牌警告,年終考核不合格,相關責任人不得評優、晉級。
第七章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重點部位:臺辦公樓播出機房、虛擬演播室、財務科、檔案室、庫房;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發現火災人員撥打119報警,同時報臺消防領導小組,并安排人員到重要路口指示消防車到位。臺消防領導小組接到電話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臺兼職消防隊長為現場總指揮,負責現場指揮調度。
三、應急疏散組織程序和措施:發生火災后,先救人,后救物。火災無法控制,不能獨自處置的,立即疏散現場人員,等消防武警到現場后,配合消防武警撲滅火災。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10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建立檢查記錄。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檢查、維護管理區域內公用部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滅火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居民和社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演練。
六、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落實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承擔消防安全檢查、宣傳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做好義務消防消防隊的日常工作。
八、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