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門安全管理制度(精選8篇)
管理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方針、目標的制訂、分解、實施和考核;
2、負責組織制、修訂有關安全標準化的規章制度、作業標準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
3、負責組織制定有關安全標準化措施或計劃并監督執行;
4、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體系的管理及運行;
5、負責監督檢查安全標準化培訓教育,包括全員安全標準化培訓;
6、負責新入廠人員的安全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編制《崗位安全卡》,并監督使用;
7、負責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
8、負責職工勞保用品的發放及監督指導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9、負責聯系公司避雷設施和環保的檢測;
10、參與安全標準化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驗收;
11、負責公司動火作業的審批和消防管理工作;
12、負責公司技術工人的技術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管理的監督檢查;
13、負責安全標準化的考核、評級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管理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按照本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帶領員工認真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員工積極參加本公司開展的`消防知識、技能的學習教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操作程序。
(三)組織員工熟練掌握部門區域內消防設施設備、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明確消防安全標志、水源、防火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路線。
(四)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規定,經常組織部門員工對防火設施設備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
(五)組織員工每日對防火器材進行檢查和火災隱患進行排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上報并按步驟積極進行整改。
(六)認真完成本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管理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在經理(廠長)和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對新入企業職工進行公司級安全教育,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3、組織制訂、修訂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專項措施計劃,提出安全專項措施方案,并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參加安全大檢查,貫徹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及大修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試車投產等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6、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置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7、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8、制定突發事件(重大事故、緊急運輸等)預案,并組織演練;
9、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0、負責對企業各單位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工會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
管理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在管理電力建設工程項目的同時,負責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擔相應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責任。
2、督促與指導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做好現場施工管理工作,確保現場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時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威脅安全施工的重大問題。
3、在組織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同時審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協助電力公司總工程師指導與幫助施工企業的`技術系統認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職責。
5、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務以及與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簽訂的工程承發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獎罰規定。
6、必須按電力工業部電建[1994]768號文《關于在電力工程概算中計列安全措施補助費等項費用的通知》的規定,確保電力工程安措補助費的計列與提取。
7、在組織或參加工程招投標工作及確定工程主要施工單位時,必須組織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進行審查。
8、參加基建安全工作會議;參加基建安全大檢查和施工企業之間的互查;參加職工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負責組織本電力公司系統施工企業大型施工機械的技術檢驗和安全管理工作。
管理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安全管理部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領導,并在生產副總經理的具體領導下開展工作,是總經理、生產副總經理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助手。負責督促、檢查、匯總安全生產情況,并做好協調和安全臺帳完善工作,對職責范圍內因工作失誤而導致的安全事故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程、標準和安全規章制度,并經常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制訂、修改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定,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執行。
4、負責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問題,有權下達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實施。在生產中,遇到有重大險情時,有權下令停止作業,并立即上報,加強易燃易爆物質、有毒物品的崗位嚴格管理,杜絕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5、負責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進廠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害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并督促貫徹執行。
6、組織推廣安全生產目標,安全工程系統標準化管理,總結推薦安全生產優化管理方法和措施,對公司的.安全要進行預評、預測,預防事故的發生。
7、參加各種生產會議,提出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和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建議與要求。
8、參加新建、改建、擴建以及大、中、小修工程的初步設置,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
9、負責編制長期安全生產規則,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職業安全衛生防范措施,并對上述計劃措施跟蹤監督檢查。
10、負責職業安全衛生全程管理工作,對塵、毒、高溫、噪音及其他物理性危害崗位員工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造冊建檔,并做到有計劃的調換作業崗位,預防職業危害,負責淘汰,充實消防器材,指導消防人員工作,每年進行消防演練。
11、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年審換證工作,對特種設備加強安全使用監督,定期檢測。
12、參加工傷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分析處理工作,及時如實上報事故,負責各類事故的統計、分析、報告工作,建立完善公司安全事故數據庫的工作。
管理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在主管副礦長的直接領導下,做好本礦山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本礦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礦長批準后,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4、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對新工人(實習、培訓人員)人礦必須進行“三級教育”。
5、組織全礦性安全衛生檢查,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發現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有權制止,在情況緊急時,可先令其停止工作或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處理。
7、參加新建、改建、擴建、特殊設備,大修和安裝工程及生產中新工藝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試車運轉工作,對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有權拒絕簽字驗收或越級上訴。
8、負責工傷事故的登記、統計、調查、分析、建檔和工傷鑒一定工作,并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9、加強對各級安全員的`業務領導,每月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布置工作和組織業務學習。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制訂安全獎懲條例。
11、審查本礦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的發放制度,加強管理。
管理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一、熟練掌握j g j 59- 9 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程項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達標)的情況,并付諸實施。
二、組織工程項目的定期安全檢查,巡回檢查,季節變化等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后要組織復查,并將有關資料存檔。
三、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或專業性較強的作業項目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工程項目必須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組織施工。
四、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當發現有重在事故隱患或危及有身安全的情況時,要及時處理和向有關領導匯報,必要時有權命令撤出作業入員,搶救國家財產。
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六、對采購的各種安全防護用品及安全防護高施的質量、性能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并提出保證質量和安全的有關建議,指導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七、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本工程項目工傷事故調查分析、協助有關領導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及整改工作。
八、監督檢查分包經濟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標的落實,有權建議有關領導對不具備安全生產的施工隊伍不得分包工程。
管理部門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當好礦山企業領導在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參謀,協助礦山企業領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對礦山安全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及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制定和審查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督促貫徹執行。
4、組織審查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并督促按期完成。
5、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及時掌握危險源動態,研究解決事故隱患和存在的安全問題,遇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采取應急措施,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后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6、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經驗交流和培訓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傷亡事故和職業病進行統計分析和報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督促貫徹執行。
8、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并督促執行。
9、指導車間、工段、班組安全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