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倉庫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藥品倉庫的管理制度 篇1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藥庫安全管理責任制。在藥劑科負責人領導下,由藥庫管理員負責
2、非藥庫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
3、熟悉藥品存放品種、做到按種類存放整齊,易燃易爆的品種分別存放危險品庫。
4、特殊藥品實行專人專柜管理,帳物相符。
5、藥庫內嚴禁煙火,并設置標志。
6、藥庫內設備按規定安裝,不得私拉亂接電線。
7、不得任意挪動拆卸損壞庫區內消防器材。
8、藥庫工作人員須了解消防知識,并會使用消防器材。
9、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如有變化及時向保衛部門匯報。
10、藥庫工作人員做到每天認真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匯報和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11、下班前認真檢查安全。關好門窗、水電、鎖好安全門。
12、藥庫值班人員須堅守崗位,忠于職責。
13、提高警惕,發生案件立即報告相關部門,保護好現場。
藥品倉庫的管理制度 篇2
化學藥品的存放管理要求
1、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所有存放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辦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精通熟悉,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設施。
2、倉庫主管領導須經常對倉庫管理員進行業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
3、倉庫周圍要保持清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暢通無阻。
4、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必須是防爆型,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5、倉庫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設備。
6、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抵觸的藥品試劑混放在一起。
7、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必須貼有明顯的品名標號,以防領錯。
8、搬動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拿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破損的應立即上報、處理。
9、庫區內嚴禁煙火及攜帶火種。
10、非本庫人員不得隨意入庫,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入庫時,應在登記簿上登記,經倉庫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入。
藥品倉庫的管理制度 篇3
一、原則上,任何人員未經倉庫管理人員允許,不得擅自進入成品倉庫。違者每人每次處罰50元。
二、所有進入成品倉庫人員,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嚴禁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攜帶有毒有害有異味物品,嚴禁攜帶液體及潮濕物品,非倉庫管理人員嚴禁隨意開關用電設備。違者每人每次處罰100元。
三、盜竊行為認定:成品未辦理出庫手續(即出庫單)而被帶出倉庫大門,即構成盜竊行為。內盜行為,按盜竊物品價值的10倍但最低罰金不低于500元的標準處罰。內外勾結的盜竊行為,可加重處罰。對所有盜竊行為,公司保留訴諸法律解決的權利。
四、未經倉庫管理人員允許時,任何人不得揭開封箱條,不得撕開包裝箱(袋),不得觸摸搬動成品箱子(袋),不得品嘗偷吃成品,不得私帶私藏成品。違者以盜竊行為論處。
五、入庫工人和裝車工人,在入庫或者裝車結束后,不得在成品庫內閑坐休息。違者每人每次處罰50元。
六、倉庫管理人員對可能違規的人員及行為應立即制止;對已經違規的人員立即處罰,對不聽勸阻故意違規、惡意違規的人員,能夠加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