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大廳管理制度(精選3篇)
服務大廳管理制度 篇1
一、考勤制度
1、嚴格按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上班后不允許外出吃早點和干私活。短時外出,必須向大廳負責人請假,并說明去向。
2、有特殊事情和患病不能上班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請假半天的由大廳負責人審批;請假一天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一天以上的,由核算中心主任審批。請假應有請假條,經批準簽字的請假條由辦公室存留。
3、在規定時間內必須完成工作任務的一般不允許請假。
二、安全保衛制度
1、工作人員要強化安全保衛意識,自覺履行安全保衛職責,防火、防盜、防人身傷害事故。對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
2、非大廳工作人員不允許進入工作柜臺內。
3、要嚴格按大廳值班表履行值班義務。因值班人員疏忽或擅自離崗出現安全事故的,由當班值班人負責。
4、工作人員要認真保管財物。下班前要清理好物品和數據資料,關好電腦和電源。
三、崗位責任制度
1、要服從領導,對安排的'工作不推諉,不拖延,事事有著落,有回音。
2、要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工作紀律。
3、要保持大廳良好工作環境,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嬉戲打鬧,不得亂吐亂丟和吃零食。
4、要按規程辦事,做到認真嚴謹,注意檢查核對登錄數據和填寫事項,尤其是申報核定數據要與庫存數據核對檢錄。
5、熱情接待,禮貌待人,態度和藹,服務周到,衣著整潔,語言文明,不準與顧客爭吵,不得惡語傷人。
6、未經同意,不準隨意將外界的存儲介質上機使用,未經批準,不準將本中心的存儲介質和數據外傳。業務數據要時時備份。
7、認真履行值班義務,保持大廳安全、整潔、優雅的環境。遇到意外情況及時報告。
8、加強學習,提高思想和業務水平。熟練掌握業務技能,高效快捷辦理業務。
服務大廳管理制度 篇2
一、考勤制定
(一)大廳實行上班考勤,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按規定考勤,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工作人員超過正常考勤時間到崗的,以及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的,必須履行考勤及請假手續,其中遇到意外情況不能及時到崗上班的,需及時向窗口負責人說明情況。
(二)工作人員不得撤離工作崗位,確需請假的,分以下三種情況分別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登記表》。
1、請假1天以內(含半天)的,須經窗口負責人同意。
2、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含2天)的,由窗口負責人同意,分管領導批準。
(三)工作人員按國家規定享受的假期,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四)各類請假手續均須事前按規定辦理;遇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續假而無法事前辦理手續的,事后要及時補辦。
(五)上述各種外出及請假情況,必須安排臨時頂崗人員,以保證窗口工作正常開展。
(六)外出的工作人員,要向同窗口工作人員說明行蹤,并且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二、值周制度
(一)值周檢查內容
1、負責監督檢查各窗口對依法行政、工作質量、辦事效率、勞動紀律、佩證上崗、著裝儀表、接待禮儀、服務言語、服務態度、衛生保潔、資料整理、檔案管理、計算機使用和管理、安全防范等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2、檢查各窗口辦件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
3、協調處理有關事項,保證服務站的正常運行。
(二)值周檢查人員由村兩委干部、黨風廉政監督員和窗口負責人組成。
(三)值周檢查方法值班檢查采用全面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全面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突擊檢查不拘形式,不定期進行。
(四)值周檢查規章要求
1、值周人員要自覺服從領導的安排,積極參加監督檢查,做到認真負責、公正公平,不得無故缺席。
2、值周的窗口負責人若遇特殊情況外出,須報經村黨支部書記同意,并明確落實窗口頂替人員值周檢查情況在村兩委會上通報,并作為窗口規章人員考核依據之一。服務對象到窗口辦理事項時,對窗口及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服務質量、服務效率、廉潔自律等方面不滿意,或有異議的,均可投訴。
(三)投訴形式
投訴人可以通過約見、信函、電話、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口頭或書面方式進行投訴,但涉及重大事項的投訴,應采用書面形式。投訴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投訴內容盡可能具體、明確,書面投訴盡可能附上相應的證據材料。
服務大廳管理制度 篇3
某局行政受理服務大廳辦公環境及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維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行政受理服務大廳(以下簡稱“大廳”)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及正常工作秩序,保證工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受理大廳和各入駐單位辦公區域的環境及安全管理。
第三條 大廳實行值班制度,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和投訴舉報中心(以下簡稱受理和舉報中心)負責每日安排工作人員值班,負責當日環境、安全工作的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相關部門糾正,發現重大問題及隱患應及時上報。每月月底,受理和舉報中心將檢查情況通報各入駐單位。
第四條 大廳服務窗口工作區域實行當日在崗受理人員和發證人員負責制,大廳其他區域實行前臺引導人員負責制;各入駐單位辦公區域環境和安全應符合大廳的統一要求,公共辦公區域實行各入駐單位駐大廳負責人負責制,個人工作區域實行個人負責制;其他公共區域實行行政許可受理處負責人負責制。
第五條 大廳服務窗口的管理
(一)辦公桌面應保持整潔,設備、資料車、資料等應擺放整齊,通道應保持暢通;
(二)工作結束時,應關閉電腦、打印機、條 碼機等辦公設備,所有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均應帶離服務窗口工作區域。
第六條 各入駐單位辦公區域的管理
(一)辦公區域應保持安靜,嚴禁聚眾聊天、大聲喧嘩;
(二)辦公區域應保持干凈清潔、無雜物、垃圾;
(三)辦公區域內禁止出現吸煙等不文明行為。
第五條 各工位的'管理
(一)不得隨意更換工位、調整桌椅、占用空閑工位;
(二)辦公桌面應保持整潔;不得擺放食品、玩具等雜物;
(三)私人物品應妥善保管,以免丟失;
(四)個人用于更換的衣物、鞋帽應放入更衣柜內;
(五)長時間不在工位時應妥善保管相關文件資料和印章等,保證其安全,防止丟失、失密或損壞;
(六)各文件柜內資料應擺放整齊有序,便于查找;
(七)下班后抽屜、文件資料柜、更衣柜等必須上鎖。
第六條 資料室和資料中轉室的管理
(一)資料室和資料中轉室的辦公環境及安全實行區域負責制,由各入駐單位負責;
(二)資料室和資料中轉室須保持整潔,所有資料應及時放入資料柜中,并上鎖保存,以防丟失和泄密。
第七條 受理大廳和各入駐單位辦公區域內環境及安全情況,由受理和舉報中心當日值班人員負責檢查并監督,其他工作人員積極配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八條 大廳工作人員應注重防火、防盜、防失密,保證大廳安全有序運轉。
第九條 大廳工作人員嚴禁擅自接駁電源和使用電器;應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應保持防火通道通暢,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對配備的滅火器等消防專用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條 大廳應配合大廈物業,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保養、維護、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定期檢查電源線路、經常檢修用電設備等,發現電線、電器殘舊可能造成隱患的,應及時更換。
第十一條 大廳工作人員應加強門戶管理,不得將配發的辦公室鑰匙、門禁卡轉借他人。
工作人員原則上不應在辦公區接待來訪者,在辦公區域內遇陌生人應主動詢問,了解來意,并作相應處理。
第十二條 受理和舉報中心將將定期或不定期對辦公環境、安全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