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監理單位管理制度(精選3篇)
對監理單位管理制度 篇1
1、單位工程實施委托監理的工作,科室派出駐現場的各分項的甲方代表。
2、綜合辦公室、工程管理科應全面負責對監理單位實施全工程監理活動的`檢查和協調。
3、綜合辦公室、工程管理科要認真做好監理工程中與設計部門、質監部門、施工單位及學院其他相關科室的協調工作。
4、全處應參加圖紙會審,隱蔽工程驗收,月報表審核及項目予決算審核工作及施工現場所用材料的檢查工作。
5、委托監理,但不能全依靠監理,應充分發揮處、科室全體人員作用,共同搞好工程項目的管理,并確保工程的質量、進度和工期,同時各分項甲方代表行使對監理的檢查和督促職能。
6、凡監理工程現場資料的工作全部按監理書證規定實施,并由監理單位進行簽證。
對監理單位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1.為確保工程檔案的齊全、完整、準確、系統,確保檔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檔案管理順利達到《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2.各級人員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歸檔工作是各自的義務和崗位職責,各級人員應對自己負責的項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認真做好立卷歸檔工作,并確保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
二、工程檔案管理規定
2.1檔案資料管理
2.1.1工程檔案資料工作是工程建設過程的一部分,應納入建設全過程管理并與工程建設同步。檔案資料室集中統一管理本工程全過程的技術檔案資料,對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收集、歸檔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為了便于各個環節的銜接,監理項目部配備專職信息管理員,為更好地管理好檔案資料,應配置必要的檔案裝具、檔案保護設施和辦公設備。
三、工程文件的收發及管理規定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單位提供給監理項目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術文件、圖紙資料)由監理項目部信息管理員統一接收;統一接收國網項目部、集團項目部、電監辦以及監理項目部等下發的各項文件,做好接收記錄。
3.1.4信息管理員對接收的工程文件資料,必須進行數量和外觀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寄發單位補發。
3.1.5信息管理員應及時建立工程文件收發文記錄,并能利用計算機進行各類文件的查詢檢索。
3.1.6對接收的密級文件資料,要嚴格按保密規定妥善收存,并認真執行密級文件資料的借閱規定。
3.1.7信息管理員僅對歸檔的工程文件資料實施整編作業,并建立檔案總登記帳和分類登記帳;
3.2工程文件資料發放
3.2.1上級下發文件、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監理工作聯系單、通知及會議紀要,由信息管理員按所指定的單位及時傳遞并建立發放記錄。
四、監理項目部檔案管理職責
1、負責對各參建單位在工程建設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檔案的編制進行監督與審核,特別是對竣工圖完整、準確、系統進行監督和審查。負責收集、積累、整理、歸檔監理文件。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檢查項目文件的收集、積累和完整、準確、系統情況,并審核、簽署。
2、歸檔范圍:
1)負責提交監理過程中形成的有關工程質量,工期、投資監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2)監理各專業負責人對施工單位、調試單位、質量監督部門的歸檔案卷實施審查,對被監理單位歸檔文件的完整性、準確性、系統性負責,并在案卷內備考表審核人欄簽署。
3)對各單位提供的不符合規定的案卷和案卷內的文件,監理項目部有權退回,相關單位應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規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3、工程檔案的鑒定和銷毀
1)對歸檔和發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門使用后回收的圖紙資料,先由申請銷毀的部門登記造冊,再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報項目部總工及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
2)對各單位修改替代后的檔案,檔案部門應列出銷毀檔案清冊,提出銷毀報告,經項目部總工及經理批準后實施,并對被銷毀檔案目錄進行清除。
3)檔案銷毀必須嚴格執行保密規定,由保安部門確定銷毀地點。銷毀檔案時,檔案部門、保安部門均應指派專人監銷,監銷人必須在銷毀清冊一簽字,檔案銷毀清冊應存檔。
4)在鑒定銷毀檔案時,處于兩種保管期限之間的檔案,一律從長處理。
4、其它
(1)工程檔案的分類、編目、按國家電網辦[20xx]250號《關于印發》規定執行。
(2)檔案、資料、圖書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檔案、資料、圖書借閱規定執行。
(3)工程聲像檔案的整理編目按本工程聲像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五、聲像檔案管理辦法
5.1建設工程聲像檔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轉片)、影片、錄像帶、光盤及磁性載體,以聲像為主,輔以文字說明的歷史記錄。
5.2照片檔案應符合以下要求:
(1)主體明確、影像清晰、畫面完整、未加修飾剪裁;
(2)能體現工程竣工后的外觀、設計特色、地理位置;
(3)以傳統感光材料為載體的照片需報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數碼相機拍攝,其影像不能進行后期加工,光學分辨率不得小于500萬有效像素(不允許插值)。
對監理單位管理制度 篇3
1、監理例會是履約各方溝通情況、交流信息、協調處理、研究解決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問題的主要協調方式。
2、在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定期組織與主持由合同各方代表參加的監理例會。
3、監理例會定期組織召開,每周一次。
4、監理例會參加單位及人員:
(1)總監理工程師及其安排的有關監理人員。
(2)承包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有關專業人員。
(3)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
(4)根據會議議題需要邀請的其它有關單位及人員。
5、會議主要內容:
(1)檢查上次會議間議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的原因。
(2)檢查施工進度計劃的完成情況,分析施工進度滯后的原因。
(3)確定下一階段進度目標,研究、落實承包單位實現進度目標的措施。
(4)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供應情況及存在的質量問題和改進要求。
(5)工程質量和技術方面的有關問題,明確主要改進措施。
(6)分包單位的管理及協調問題。
(7)工程變更的主要問題。
(8)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中的有關問題。
(9)違約、爭議、工程延期、費用索賠的意向及處理情況。
(10)其它有關事項。
6、項目監理部應及時收集、匯總有關情況,為開好例會做好準備工作。
(1)了解上次會議的決議落實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2)準備會議資料,確定有關事項的處理原則和方案。
(3)與有關各方通報情況、交換意見,督促其做好會議準備。
7、會議紀要的整理
(1)監理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指定的監理人員記錄。
(2)會議紀要主要內容:會議時間、地點、會議主持人;與會人員單位、姓名、職務;會議的主要內容、決議事項及其負責落實單位、負責人和時限要求。
(3)會議紀要的審簽、打印和發送;會議紀要內容準確如實、簡明扼要;會議紀要需經總監理工程師審閱、與會人單位代表會簽;會議紀要印發至合同有關各方并應有簽收手續。
8、會議紀要中的決議事項,有關各方應在約定的時限內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