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安裝時,其座必須平穩牢固,設置可靠的地錨并應搭設工作棚。操作人員的位置應能看清指揮人員的拖動或起吊物件。
2、作業前檢查卷揚機與地面固定情況、防護設施、電源線路、制動裝置和鋼絲繩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以動力正反轉的卷揚機,卷筒旋轉方向應與操縱桿關上指標的方向一致。
4、從卷筒中心到第一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卷筒就大于卷筒寬度的15倍,無槽卷筒應大于20倍。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滑輪的位置應與卷筒中心垂直。
5、卷揚機制動操作縱桿的行程范圍內不能有障礙物。
6、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如發現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腳手拉、踩鋼絲繩。
7、作業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業的卷揚機鋼絲繩。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卷揚機。休息時物件或品籠應降至地面。
8、作業中,如遇停電,應切斷電源,將提升物降至地面。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插入式振搗器軟軸的彎曲半徑不得小于50cm,且不得多于2個彎。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使用鋼筋夾住棒頭,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2、平板振搗器的電源線必須固定在平板上,開關裝在把手上。
3、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膠靴和絕緣手套。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在保證領導指揮生產用車的前提下,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長途用車,需在前一天下班前填寫“派車單”一式兩份交辦公室,由辦公室視情況派車。工地用車,由使用人當日提出,調度統籌安排用車。
2、不同部門同一時間、同一路徑用車不重復派車。
3、用車部門及司機應嚴格按“派車單”規定的'路徑、時間出車和使用,不得擅自變更路徑及時間。如遇特殊情況需經辦公室同意。
4、“派車單”是司機出車、用油、領取出車費的依據,無“派車單”不得擅自出車。
5、司機在駐在地區出車不支付出車費,離開駐在地區按公司文件規定支付出車費。
6、司機要及時對車輛進行維護和保養,隨時保證車內外清潔,做到文明出車。
7、司機不得擅自將所保管的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否則后果自負。
8、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非長途用車不報銷加油費。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鋸片上方必須安裝保險擋板和滴水裝置,在鋸乍后面,防齒0.10至0.15米處,必須安裝弧形棋刀。鋸片的軸主半徑,應與軸徑相同。
2、鋸片必須鋸齒尖銳,不得連續缺齒兩個,裂紋長度不得超過0.20m,裂縫未端應沖止裂孔。
3、被鋸木料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0.01~0.02米為限,夾持鋸片的法蘭盤的.直徑應為鋸片直徑的1/4n。
4、啟動后,待轉這正常后方可進行鋸料。送料時不得將木料左右晃動或高抬,遇木節要緩緩送料。鋸料長度應不小于0.5m。接近端送時,應用推棍送料。
5、如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得猛扳,以免損壞鋸片。
6、操作人員不得站在鋸片放置離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鋸片。
7、鋸片溫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在0.6m以上的鋸片,在操作中應噴水冷卻。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泵機運行時,機手不得離崗,并應經常檢查各壓力表、油溫表、真空表等是否正常,電流、電壓表、各機構是否正常。
2、泵機運行時,嚴禁將手及其它異物伸入料斗內,也不得隨意打開篩網。
3、任何維修工作,都必須在關閉主機及電源,并使蓄電器具卸荷后方可進行。
4、距離泵操作者3m以內的輸送管,接頭和彎管應定期更換,該范圍內的管路應用木板或金屬板加以防護,以免傷人。
5、凡發生意外堵管,拆清管珞時;操作者應戴可視透明防護罩,以免遭管內線殘存壓力傷害。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工作臺和彎曲機臺面應保持平直。
2、芯軸的'直徑應為鋼筋直徑的2.5倍。
3、彎曲鋼筋時,嚴禁超過規定的鋼筋直徑,根數和機械轉速,作業中嚴禁進行更換芯軸、銷子和交換角度、調這等作業,亦不得加油和清掃。
4、嚴禁在彎曲鋼筋的作業半徑內和機身不設固定銷的一側站人。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作業場地要有良好的排水條件,機械近旁應有水源,機棚內應有良好的通風、采光及防雨條件,并不得積水。
2、作業后,應及時將機內、水箱內、管道內的存料、積水放盡,并清潔保養機械、清潔工作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
3、固定式攪拌機的操作臺應操作人員看到各部工作情況,儀表、指標信號準確可靠,電動攪拌機的操作臺應執上橡膠或干燥木板車。
4、傳動機構、工作裝置、制動器等,均應緊固可靠,保證正常工作。
5、骨料規格應與攪拌機的'性能相符合的轉動方向,各工作裝置的操作、制動、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6、進料時嚴禁將頭或手伸入料斗與機架之間察看或控制進料情況,運轉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攪拌筒內扒出料。
7、料斗升起時,嚴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設料斗枕墊,清理料坑時必須將料斗用鍵條扣牢。
8、向攪拌筒內功口料應在運轉中進行,添加必須先將攪拌機內原有的栓全部卸出后才能進行。不得中途停機或在滿載荷時啟動攪拌機,返轉出料者除外。
9、作業中,如發生故障不能繼續運轉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將攪拌筒內的砼清除干凈,然后進行檢修。
10、作業后,應對攪拌機進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員如需進入筒內清洗時,必須切斷電源,設專人在外監護,或卸下熔斷器并鎖好電閘箱,然后方可進入。
11、作業后應將料斗降落到料斗坑,如須升起則應用插銷扣牢。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接送料臺應和切下部保持水平。
2、機械未達到正常轉速時不得切料。
3、不得剪切直徑和強度超過機械銘牌規定的鋼筋和燒紅的鋼筋。
4、一次切斷多根鋼筋時,其總截面積應在規定的.范圍之內。
5、剪切低合金鋼筋時,應換用高硬度切刀。
6、切斷短料時,手和切刀之間應保持150mm以上,手所至端頭小于400mm時,應使用套管或夫具。
7、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刀片附近的斷頭和雜物,非操作人員不得在負筋擺動范圍和切刀附近停留。
8、發現機械運轉不正常、有異響或切刀歪斜等情況,應立即停機修理。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根據冷拉鋼筋直徑,合理選用卷揚機和夾具。
2、卷揚機的設置位置距冷拉中線不小于5m,操作人員能看到全部冷拉場地。
3、冷拉場地兩端地錨外側設置警戒區,裝設防護欄桿和警戒標志,嚴禁無關人員在此停留。
4、卷揚機操作人員看到指揮信號并待所有人員離開危險區后,方可作業。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離開鋼筋至少2m以上,冷拉應緩慢均勻地進行。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電弧焊
(1)焊接設備應有完整的保護外殼,一、二次接線柱外應有防護罩。
(2)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可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備有消防用品。
(3)焊接銅、鋁、傳、錫、鉛等有色金屬時,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濾清器。
(4)接地線的接地電阻應不大于4歐姆,不得接在管道、機訂設備、建筑的金屬構架和軌道上,接地線和把線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有熱源的物品上。
(5)長期停用的.電焊機,使用時需檢驗其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m)拉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象。
(6)施焊現場的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氧氣瓶、乙塊發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7)作業后應清理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和鎖好閘箱。
2、交流電焊機
(1)不可接錯初、次級線。
(2)嚴禁接觸初級線路的帶電部分。
(3)移動焊機時,應切斷電源。
3、直流電焊機
(1)啟動后應檢查電刷和換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時,應停機查明原因并及時排除。
(2)數臺焊機同時工作時,應逐臺啟動,并使二相載荷平衡。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把“五關”和“一控制”——原則是機械管理必須以起重機械安全為重點
機械進場準入關
機械隊伍、人員準入關
機械方案審查關
機械安全檢查整改關
施工隊伍自身的機械使用管理關
重要機械作業的過程安全控制——重要吊裝、關鍵安拆過程、負荷試驗等。
(一)任務要點
1、機械準入-重點是起重機械。本企業的,外租的,外包隊、民工隊自帶的(包括分包隊伍自己的);整機進廠檢查、散裝機械進廠要兩次檢查。
幾個注意的問題:準入機械不僅要具有準用證(有效期內,起重機二年、升降機一年),更重要的要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符合標準要求;需安裝的起中機械,告知和重新驗收檢驗;新購置的起重機械要生產許可證和型式試驗報告;
煙囪、水塔等專用起重機械的校核證明。(張牽設備問題)
2、人員準入-重點是七種人員:按技術監督局規定起重機作業人員包括司機、安裝、維修、檢驗、司索、指揮、起重機管理人員統稱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都需有許可資格)
幾個注意的問題:特殊工種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區別,證件不能相互代替;汽機行車和煙囪水塔起重機械的相關人員的資格證件;(檢驗人員和管理人員及張牽設備人員的證件問題)(有效期二年);隊伍和人員也包括分包、民工隊、租賃和制造廠家。(關鍵在于核實)
機械臺賬欄目明細:
序號、機械名稱、規格型號、制造廠、制造(出廠)日期、準入日期、準用證號、現場工作區域、退場日期、機械使用單位、備注等
人員臺賬欄目明細:
序號、姓名、性別、年齡、從事作業種類、資格證編號、有效期、準入日期、退場日期、所在單位、備注等
3、作業指導書審查-起重機械安拆、重大吊裝、超負荷和雙機抬吊、負荷試驗、起重機改造、較大的維修、重要運輸等。
幾個注意的問題:方案中擬定人員和實際作業時的變更;安拆手段和方法的臨時變更;各審查意見的反饋(如修改、或補充、或說明);包括外包隊、民工隊自己安拆等方案措施。
4、機械檢查-施工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為五種檢查形式(巡檢、旁站監督、專項檢查、定期[月])檢查、機械安全性評價)。
幾個注意的問題:重點是定期月檢,施工項目部分管領導應親自組織參加;月檢應有記錄(檢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單和整改驗收單),小結(時間、地點、人員、機械數量、缺陷數、存在問題簡單分析及處理意見和建議);
進行檢查應和獎罰考核細則相結合;月檢應先在機械使用單位或分公司月檢之后;月檢應為長效制度;全面檢查評價應半年或一年一次,最好和評比活動結合;機械月檢應單獨組織,不要和施工安全檢查混在一起,由于專業特性的原因容易走馬觀花,保證不了檢查時間。
宋體5、機械使用隊伍自身的管理-指一般使用單位和專業單位應有機械安全目標、應設置機械員(或兼職)、各級機械安全責任制、機械安全操作規程、機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機械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安全檢查制度、機械人員培訓制度、考核獎罰制度、資料管理制度等;機械員不能更換頻繁。
機械專業隊伍除了有一般機械使用單位的必要制度外,還應有相應專業的針對性的制度,起重機械應有安拆隊伍的管理制度等。
一般機械使用隊伍和機械專業隊伍應規范項目上的機械安全管理,在各項目上的派出負責人應熟悉規范化的制度,統一認識、統一標準、統一考核。
機械檢查形式-
形式目的執行頻次
巡檢安全監督機械管理人員隨機
旁站監督安全監護機械管理人員必要
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項目部組織必要
定期檢查法定檢查項目部組織每月
安全性評價全面考核項目部組織階段
(二)機構和職責
機構設置-根據實際經驗來看,火電獨立承擔10萬千瓦及以上主體工程就應該設立獨立科室,10~30萬應不少于2人;50~100萬不少于3人;10萬千瓦以下(或非主體單項工程)可以不設獨立科室,有10臺及以上施工機械或有一臺大型起重機械應設最少1名機械專管人員。送變電分公司或施工處應設獨立機械管理科室應不少于2人;220千伏及以上線路不應少于1人,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人員可以由分公司或施工處機械管理人員兼任或另聘。承擔水電項目的施工企業,由于起重機械較多一般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
國家電網公司此次頒發的'措施中要求:
電源建設項目:火電、水電、核電、風電建設項目應主要根據起重機械數量和起重機安全管理需求,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管理專責人員。凡工程項目吊裝中使用起重機械5臺及以上的或工程合同價達到5千萬及以上的施工項目部都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
輸變電建設項目:分公司或施工處應設機械安全管理專責人員。
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的人員或機械管理專責人員由企業機械管理部門委派,工作上受施工項目部直接領導,業務上接受企業機械管理部門的指導、培訓和考核。
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職責-
1、制定施工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網絡、目標、崗位責任制、相關制度;
2、建立準入機械、相關人員準入、作業指導書審查的登記臺賬及留存資質、資格證件和作業指導書、措施等復印件;
3、制定各種機械檢查表(正機準入、安裝前部件檢查、安裝后正機檢查、定期檢查、專項檢查、機械安全性評價等),機械缺陷整改單、反饋驗收單、獎罰處理單等,并做好月檢小結,巡檢、旁站監督、機械安全會議記錄等;
4、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安拆、吊裝、運輸、使用、試驗、改造、維修、檢驗等過程的安全監督,并負責對機械使用單位(包括分包、民工隊等)的機械安全管理的檢查、評價與考核;
5、掌握現場機械數量、所在位置、當前安全技術狀況;
6、參與組織機械事故(無人身傷亡)和機械未遂事故報告和處理,參與有人身傷亡的機械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7、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施工的危害辨識和機械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
8、負責機械資料的整理存檔和機械統計報表工作;
9、其他工作(根據施工項目部的管理權限和機制可能還有機械租賃、機械調度、機械維修計劃審批、部分中小型機械采購、與當地技術監督部門聯系事宜等等工作,其他工作多了的話應該增設人員)
施工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權限-參加項目部有關會議通報機械安全情況;機械費用結算簽字;對機械使用單位的獎罰、考評;對違章、違規或嚴重影響安全的停止等。機械安全管理人員的待遇不應低于項目部同級人員待遇。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進場的大型機械(如門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單位上報安拆裝方案,并及時履行進場驗收手續。對于大型機械(如門吊、塔吊等),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吊裝方案。在現場的巡視檢查中,檢查大型機械的的運行記錄和維護保養記錄,并檢查司機、信號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大型機械的安拆裝方案,主要審查以下資料:安裝單位資質、安裝人員資質、安裝單位的編制和審批人簽字及加蓋安裝單位公章情況、施工單位和安裝單位的安全協議、上報方案封面編制人及編制單位為安裝單位、機械的`制造許可證、安裝過程中的現場責任人、安裝方案內容明確。
大型機械的吊裝方案審批,需要注意吊裝過程中的現場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吊裝作業的安全措施等。
現場檢查過程中,應對門吊的軌道基礎、電器連接、防脫鉤裝置、鋼絲繩等進行重點的檢查。
進場的機械(如汽車吊),履行進場驗收手續,包括合格證、檢測報告、施工單位驗收表(見安全資料規程)、安全檢驗合格證等,現場驗收包括對限位器、鋼絲繩等進行重點驗收,具體內容參照安全資料規程中關于汽車吊驗收表中的相關內容,以符合安全性能和現場使用為準則。
小型機械的進場驗收,主要檢查機械的安全防護、電動開關是否靈活、資料是否齊全等。
機械的管理是一個動態的管理,而且不同于一般的隱患,當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司機或相關人員暫停使用,督促現場負責人予以整改并消除安全隱患,同時上報相關人員。
鑒于目前的安全形式,機械使用的安全已經成為施工過程中安全控制的一個重點環節。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1.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的正確選擇、維護與使用,是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之一。為了確保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依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明確了各類維護維修、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檢查試驗和報廢全過程中的主要環節。
1.3本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1.4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總監負責解釋。
1.5本規定與上級相關規定有抵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與本項目部范圍內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編制依據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
《電力建設安全維護維修管理規定》
定義
4.1.小型機械是指維護維修班組獨立使用的除維護維修設備以外的維護維修機械。小型機械如:坡口機、套絲機、往復鋸、彎管機、切割機、太鉆、砂輪機等。
4.2.小型機具是指價值在20xx元以下,能獨立發揮作用的需動力或無需動力的機器、工具。如電動工具、風動工具。
4.3.起重作業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繩索、索具、吊帶、吊具起重鉗、卸扣、吊溝、吊環、鋼絲繩夾、起重滑車、各種倒鏈(平拉葫蘆、千斤頂等。
4.4安全工器具
4.4.1絕緣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人身觸電的各類工具,如:高壓驗電器、絕緣棒(地線操作棒)、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膠墊等。
4.4.2防護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各類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護目眼鏡、防毒面具、接地線等。
4.4.3安全標志工具:是指為規范人在生產活動中的行為,設置在生產現場的各類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攔網等。
職責
5.1.按公司計劃統一采購、管理和大修;由項目負責使用和管理,保證小型機械的性能完好,各項目負責使用、維護、修理、檢查、安全人員監督指導。
5.2.價值在20xx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業工器具、吊具由公司綜合部統一采購、管理或發放。
5.3.小型機械由綜合部供應,安全員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報廢工作,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人員參加驗收。
5.4.安全總監負責對小型機械工器具、吊具生產廠家、供應商的選擇、評審和監督檢查工作。
5.5.1公司安全總監是安全工器具主要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
5.5.1.1負責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的審查編制;
5.5.1.2負責安全工器具購置的選型;
5.5.1.3組織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和新購進安全工器具的驗收試驗;
5.5.1.4組織對安全工器具的報廢鑒定。
5.5.2各項目兼職安全員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負責人,其主要職責:
5.5.2.1編制項目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
5.5.2.2組織項目安全工器具定期預防性試驗;
5.5.3.3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
5.5.3.4定期檢查班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況;
5.5.3.5每季度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5.5.3班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單位,其主要職責:
5.5.3.1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庫房,按定置要求擺放整齊;
5.5.3.2每月定期對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5.5.3.3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檢查和預防性試驗臺帳;
5.5.3.4對個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采購要求
6.1.物資供應部門必在國家定點正規生產廠家單位或信譽較好的供應商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合格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價格以上有限考慮。
6.2.起重作業工器具的采購必須是經公司有關避免確定的廠家。
6.3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管理
6.3.1各單位按配備標準或實際需要,按公司《兩措管理辦法》編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補充或需用計劃,于每年7月底前報公司安全總監。
6.3.2安全總監對各各個項目計劃進行審核、匯總,列入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6.3.3安全總監按公司批準的年度安措計劃,交綜合部按計劃采購或委托項目采購后,由各項目辦理領料手續領回下發使用。
6.3.4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6.3.4.1安全生產許可證;
6.3.4.2產品合格證;
6.3.4.3安全鑒定證;
6.3.4.4產品說明書;
6.3.4.5檢測試驗報告。
6.3.5如需自行組裝、安裝所購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須具有上述證件。
6.3.6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員組織驗收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要求
7.1.機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夠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
7.2.機具的轉動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銳部分應裝設防護罩或遮攔,轉動部分應保持潤滑。
7.3.機具的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等監測儀表,以及制動器、限制器、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后方可使用。
7.4.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
7.5.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定使用。必須超銘牌使用時,應經核算,采取措施并經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7.6.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7.7.機械操作人呀,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閑談、吃零食,不得酒后開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件的運轉情況,發現異,F象及時停機處理。如發現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時,應了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拖延不報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應讀儀事故發生負責任;有關部門街道報告后妥善處理,否則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8.每臺小型機械、工器具應在醒目位置貼掛簡明了的安全操作規程,說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負責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一般鋼絲繩應符合gb1102的規定并須有產品檢驗合格證。
7.9.2.鋼絲繩應防止打結或扭曲;切斷鋼絲繩說應采取防止繩股散開的措施;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潤滑劑應符合該繩的要求并不影響外觀檢查;鋼絲繩每年應浸油一次。
7.9.3.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應按規程、規定連接。
7.9.4.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其許用應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做綁扎繩時,敘許用應力應減低50%。
7.9.5.卸扣的使用不得橫向受力,卸扣的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索具內。不得使卸扣處于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襯墊并使用加大規格的卸扣。
7.10.滑車
7.10.1.滑車應按銘牌規定的允許的載荷使用。如無銘牌、則應經計算和試驗后方可使用。
7.10.2.滑車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如發現吊鉤磨損達到原尺寸的10%,槽底磨損過3mm以上,以及有裂紋、輪緣破損等情況者,不得使用。
7.10.3.在受力方向變化較大的場合和高處作業中,應采取吊環式滑車;如采用吊鉤式滑車,必須對吊鉤采取保險措施。
7.10.4.使用開門式滑車時,必須將開門的鉤環鎖緊。
7.11安全工器具使用要求
7.11.1絕緣操作桿:檢查表面有無裂紋、脫漆;接頭是否牢固;握手標志清晰;不超試驗周期。
7.11.2絕緣手套:檢查有無粘黏、漏氣現象;不超試驗周期。
7.11.3絕緣靴:檢查靴底有無裂紋;不超試驗周期。
7.11.4安全帽:檢查帽襯與帽殼間距大于3cm;帽殼無裂紋;系帶調節靈活。
7.11.5安全帶:檢查組件完整無裂紋;鉚釘無偏移;織帶無裂紋;不超試驗周期。
7.11.6驗電器:檢查與絕緣操作桿連接牢固;電池有效;聲光清晰。
7.11.7接地線:檢查塑料護套完好;無斷股;各部連接牢固,螺栓緊固。
7.11.8圍欄網:檢查網繩無斷裂;警告標志(止步,高壓危險)完整。
檢查維護、實驗及保管
8.1.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維護、試驗、并應隨機掛貼安全操作牌。
8.2.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維護保養和簽定。修復后的機具應經試轉簽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3.維修、調整必須在停機后進行。
8.4.待修與完好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必須存在干燥、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場所并用標簽或色標加以區別。
8.5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
8.5.1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按《安規》及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規定執行。各類常見工器具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見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8.5.2若工頻耐壓試驗中試驗變壓器的電壓等級達不到試驗的要求,可分段進行試驗,最多可分為4段。分段試驗電壓為整體試驗電壓除以分段數,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數。
8.6預防性試驗工作的安排
8.6.1絕緣桿、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鞋由各單位委托變電工程公司做試驗。
8.6.2安全帶(繩)、梯子,各單位自行按周期組織進行試驗。
8.6.3安全工器具試驗合格后,試驗人員應出具試驗報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貼不干膠制成的“試驗合格證”。
8.6.4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負責人應將每次試驗結果登錄在臺帳內,并保存好試驗報告。
8.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8.7.1安全工器具應統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內,房內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與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8.7.2絕緣桿一般應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時,支撐點間距不宜過大,以免操作桿變形彎曲。
8.7.3絕緣靴、絕緣手套應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內,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品。手套應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時,手套內應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8.7.4所有安全工器具應按定置要求存放,對號入座。
8.7.5工器具應有統一分類編號,編號原則為單位代碼—保管使用的班組站代碼—工具名稱簡稱—順序號。
8.7.6個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工器具,應有固定的存放地點,做到擺放整齊。
8.7.7安全工器具應有安全工器具登記清冊,并做到實物與清冊一致。
報廢的要求
9.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已檢查、試驗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9.2.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采購和制造價格的。
9.3安全工器具的報廢
9.3.1有下列情況的安全工器具應予報廢;
9.3.1.1絕緣操作桿表面有裂紋或工頻耐壓沒有通過;
9.3.1.2絕緣操作桿金屬接頭破損和滑絲,影響連接強度;
9.3.1.3絕緣手套出現漏氣現象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9.3.1.4絕緣靴底有裂紋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9.3.1.5接地線塑料護套脆化破損;導線斷股導致截面小于規定的最小截面;成組直流電阻值小于規定要求;
9.3.1.6防毒面具過濾功能失效;
9.3.1.7梯子結構松動,橫撐殘缺不齊,主材變形彎曲;
9.3.1.8安全帽帽殼有裂紋;帽襯不全;
9.3.1.9安全帶織帶脆裂、斷股;金屬配件有裂紋,鉚釘有偏移現象;靜負荷試驗不合格。
9.3.2預防性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報廢,由各單位匯總后提出申請,出具試驗報告報公司安全總監審定。
9.3.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嚴重缺陷或使用年限達到規定,需要報廢時,由各項目提出申請,敘述報廢的理由報安全總監,由安全總監組織鑒定后確定
附表一登高板(腳扣)、安全帶(繩)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種類
試驗靜壓(拉)力(n)
時間
(min)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登高板
2205
5
腳扣
980
5
圍桿帶
2205
5
護腰帶
2205
5
安全繩
2205
5
附表二絕緣手套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電壓等級
工頻耐壓(kv)
持續時間
(min)
泄漏電流
(ma)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高壓
8
1
≤9
低壓
2.5
1
≤2.5
附表三絕緣靴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工頻耐壓(kv)
持續時間
(min)
泄漏電流
(ma)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15
1
≤7.5
附表四絕緣桿(地線操作桿、驗電器操作桿)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1分鐘
5分鐘
1
工頻電壓試驗
1年
10
0.7
45
35
0.9
95
110
1.3
220
附表五電容性驗電器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啟動電壓試驗
1年
起動電壓值不高于額定電壓的40%,不低于額定電壓的15%
2
額定電壓試驗
1年
在接觸電極上施加額定電壓并保持3分鐘,在該時間段內驗電器能正常工作且顯示信號沒有間斷
附表六梯子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周期
要求
說明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施加1765n靜壓力,持續時間5min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作業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墻壁牢固、站臺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二、啟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后、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三、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均勻,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四、開動前,應明鈴示警,運行中不準開啟籠門。
五、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運行中有機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六、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須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對軌道、附墻壁的金屬結構、聯結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安全器齒輪是否松動進行全面檢查。
九、運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架垂直度、連接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梯籠門必須設置聯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后、梯籠才能開啟。
十一、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干凈,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和適用范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于生產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為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展的需要。為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為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品鑒定的報告書、生產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后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5性能試驗檢查、抽樣比例與重點檢查項目檢查項目:
5.1施工車輛:牽引設備都應進行額定負荷、啟動、剎車試驗,必要時進行循環試驗。
5.2起重工具:抽樣4-8%,分別做100%、125%額定符合條件下的工作試驗檢查及外型尺寸有無變形或其他異,F象。
5.3汽、柴油、電動工具:抽樣3-6%進行額定荷載試驗,多次啟動停止,檢查是否超溫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應進行額定荷重試驗,檢查薄弱環節與使用壽命。
6所有的試驗都應按規定的周期進行,有安監人員參加,并做好記錄。
7大型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經必要的培訓工作,使用后應加強機具的管理維修。使用時出現的問題,各隊也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保衛處、技術質量處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及工程進度。
8機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養:
8.1各處的`機械、工器具管理部門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負全責,對所發放的工具必須保證100%的完好率,否則不能發放。發放前應使用發放記錄,退回后應及時修理與保養。
8.2各項目部、班組在領用工器具時,除填寫領用記錄外,還應認真對工器具的外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還應對所使用工器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8.3各項目部、對、班組內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觀檢查外,還應每月一次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證所使用工器具處在一個合格的狀態。同時應建立維修記錄。
8.4凡因機械、工器具在使用范圍內出現各種不安全現象,都要追究發放、維修人員的責任。
8.5所用機械工機具的周期試驗,必須按照規定執行,各處的領導要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由安監人員監督執行。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1、非操作人員嚴禁進行機械操作。
2、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嚴格按壓縮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壓臺懸空時,下面嚴禁站人。
4、中轉站管理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
5、因操作不當造成后果的,從重處罰。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根據建設機械現場安裝質量、安全使用、維修保養和檢測要求,主要有二個方面:建設機械文件資料審查和建設機械現場安裝、拆卸及使用吊裝過程進行全面的安全監理。
一、建筑施工機械種類
起重類設備:塔機、履帶吊、汽車吊、龍門式起重機、桅桿式屋面吊;
升降類設備: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鋼絲繩式貨梯;
其他類設備:整體提升腳手架、吊籃、樁工機械、挖掘機;
混凝土攪拌機、混凝土泵車、混凝土布料機、地下連續墻成槽機械;
一、起重機械涉及的標準、規范、文件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g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dbj08-905-99《建筑施工附著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
jzj33-20xx《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gb514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gb/t9462-1999《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
zbj80012《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
gb10055《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
gb5972-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
jgj88-92《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
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建筑起重機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三、關于塔機、升降機中間檢測
根據市安監站最近提出的對塔機、升降機應進行中間檢測,具體要求如下:
1.塔機、升降機安裝使用超過三個月,必須再次進行檢測;
2.塔機、升降機若附墻,必須提前五天申報后才能進行附墻撐桿的安裝,申報資料必須附附墻安裝方案,如附墻尺寸及安裝方法與原生產廠的產品安裝要求不符的,必須附設計計算書及安裝方案。現場附墻撐桿安裝必須與安裝方案一致。
四、關于老舊設備檢測評估
根據市建管辦07年45號文的規定,塔機、升降機無設計使用年限的,超過10年應每年一次檢測評估、超過20年每年二次檢測評估,具體要求如下:
1.設備安裝前由設備單位向機械檢測機構提出申請;
2.設備安全評估主要對結構件的變形、銹蝕、焊縫、銷軸孔磨損或塑性變形進行檢測;
3.設備的主要結構件應處于拆卸狀態并便于檢測;
4.對主要結構件的檢測結果如超過國家規定報廢標準不可修復的,必須報廢;
5.對主要機構機構檢測如存在問題,應及時進行修復;
6.檢測評估完成后,對檢測要求整改的必須進行整改,經復查合格后應進行整機安裝,然后進行整機性能檢測,整機符合使用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五、關于建設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資料
根據建設機械大型設備檢測驗收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對設備的安拆裝所需的文件資料按要求填寫驗收資料匯總表。驗收資料齊全后,由總承包、分包及安裝三方單位負責人應簽名、蓋章。
1、建筑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一)原始資料
1)購銷合同
2)制造許可證
3)產品合格證
4)制造監督檢驗證明
5)安裝使用說明書
6)備案證明
(二)設備運行資料
1)定期檢驗報告
2)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定期維護保養記錄
4)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
5)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
6)累計運轉記錄
(三)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2、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檔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1)安裝、拆卸合同及安全協議書;
2)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術交底的有關資料;
4)安裝工程驗收資料;
a.安裝前零部件檢查記錄
b.安裝后自檢驗收記錄
c.中間(兩次)檢測自檢驗收記錄
d.頂升加節、附墻自檢驗收記錄
e.拆卸前檢查記錄
f.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
5)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ic卡及設備編號銅牌;
六、關于設備安裝質量檢測委托
根據市建管辦07年45號文的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設備檢測委托。設備安裝前必須按要求填寫驗收資料匯總表,驗收資料齊全后,總承包、分包及安裝三方單位負責人應簽名、蓋章。。設備驗收資料有:
1.安裝單位資質證書;
2.設備租賃、安裝合同書或任務書;
3.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技術交底;
4.中間加節附墻方案(附墻撐桿應有設計計算書、由原生產制造廠的產品);
5.安裝人員上崗證;
6.安全協議書;
7.基礎隱蔽工程驗收單;
8.設備制造許可證;
9.安全生產許可證;
10.安裝前零部件驗收記錄;
11.安裝后自檢驗收記錄
12.設備定期維修、保養記錄;
13.ic卡及設備編號銅牌;
14.安裝質量檢測報告、合格證;
七、機械設備租賃、委托安裝注意事項
(1)施工單位對所租賃的設備注意事項
1.審核租賃企業的誠信度及管理能力;
2.審核所租賃設備的完好度及維修保養狀況;
3.對個人出租的設備應拒絕租賃;
4.租賃設備應明確設備維修保養責任方,如確認出租方維修保養,合同內應明確定期維修保養時間,確保設備安全使用;
5.對同一工地租賃多臺設備的,應要求租賃單位常設設備維修保養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正常使用;
(2)施工單位對委托安裝注意事項
1.應選擇具有安裝經驗、無安拆裝事故記錄的安裝單位;
2.對安裝單位在現場安裝過程進行安全監督;
3.拒絕掛靠設備安裝,減小安全風險成本;
4.嚴格審核安裝資質,防止假冒資質;
八、建設機械現場安裝、使用及拆卸過程的安全管理
(1)建設機械安裝過程的安全控制
1.現場安裝人員的'資格審查,嚴禁無安裝上崗證的人員參與安裝工作;
2.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及安裝方案的技術交底;
3.設備安裝臨時改變安裝方案應由安裝單位負責人簽名認可;
4.檢查安裝人員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5.現場吊裝用的起重設備如汽車吊應有特種設備檢測合格證;
6.設備現場應劃定安拆裝范圍并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7.現場必須安排安全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控;
8.設備安裝、拆卸前必須對設備主要結構件、零部件和安全裝置的檢查;
9.設備安裝完必須對安全裝置進行調試,自檢合格后,必須做載荷試驗;
10.設備安裝完成后,由安全監理施工單位、安裝單位三方聯合進行檢查驗收;
11.設備拆卸前應進行安全檢查,符合要求后進行拆卸;
12.設備安裝或拆卸,應持設備ic卡在檢測機構進行網上設備或注銷。
13.風力超過四級嚴禁安裝或拆卸。
14.設備中間檢測,塔機、升降機頂升加節、附墻應提前5天申報檢測,有加節安裝自檢記錄。經檢測機構檢測取得合格報告后方可使用。安裝人員應持證安裝;
15.對設備混凝土基礎周圍有開挖的,應加強對設備垂直度定期測量觀察;
(2)建設機械使用過程的安全控制
1.對未取得合格報告前嚴禁提前使用。經檢測合格的檢測報告、合格證,應由安裝單位移交施工單位歸檔。經檢測合格或整個合格的設備在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2.嚴禁設備操作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無證上崗操作;
3.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職設備管理、維修人員和安全員;
4.施工現場的設備應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對設備存在的問題及時更換的零部件,驗收均應有詳細記錄;
5.設備操作人員每天應對設備運行狀態、安全裝置、鋼絲繩進行檢查檢查,應有詳細記錄;
6.設備發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必須由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指派專職安裝或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
7.設備中間檢測,塔機頂升加節、附墻應提前5天申報,有加節安裝自檢記錄。經檢測機構檢測取得合格報告后方可使用。安裝人員應持證安裝;
8.塔機不附墻使用超過3個月應進行中間檢測,取得檢測合格報告可以繼續使用;
9.設備維修時,必須注意用電安全,升降機維修時,另一臺設備必須停機;
10.對塔機混凝土基礎周圍有開挖的,應加強對設備垂直度定期測量觀察;
11.設備嚴禁超載使用,超過六級風禁止使用;
12.多臺塔機同一工地施工,必須做好防碰撞安全措施。
13.起重機械作業時,嚴禁違章超載、超員。
(3)建設機械拆卸過程的安全控制
1.設備拆卸應有拆卸方案;
2.設備拆卸前應進行安全檢查,符合要求后進行拆卸;
2.設備拆卸的其他要求與安裝要求相同。
3.設備拆卸后,應持設備ic卡在檢測機構予以拆卸注銷。
九.起重機械操作的“十不準”“十不吊”
“十不準”
1.無證不準操作
2.酒后不準操作
3.操作時不準閑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準進入駕駛室
5.吊鉤不準過人頭
6.作業時不準上下車
7.吊物時不準長時間空中停留
8.安全裝置不準當開關使用
9.升降、變幅、回轉不準同時操作
10.工作時不準維修、調整機器
“十不吊”
1.吊物斜拉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裝物裝得太滿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5.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6.吊鉤下站人或放有活動物不吊
7.埋壓地下的構件情況不明不吊
8.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9.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不吊
十、建設機械使用、維修保養管理要求
1.現場施機械的保養要求
定期保養制度是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養作業的內容主要是: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加強施工機械的保養工作,必須建立健全機構責任制,做好定機、定人、定崗的三定工作,要求機操人員、機修人員和機管人員認真執行保養規程、規定,認真填寫保養記錄。
2.現場施機械的保養分類
施工機械的保養有二種分類方式:四級保養制和月度保養制
四級保養制:每班保養、一級保養、二級保養和三級保養;
每班保養:每日進行;以清潔、檢查為主;
一級保養:間隔時間為200工作小時;以潤滑、緊固為主;
二級保養:1000工作小時;以檢驗、調整為主;
三級保養:為計劃保養;以消除隱患為主;
根據四級保養制度要求:每班保養必須執行,一、二級保養為強制執行,而三級保養按計劃執行。
施工企業的項目可以根據施工機械現場使用的特點和管理的要求對保養制度進行月度保養制度。
月度保養制度規定:大、中型施工機械實行以月度保養為主的每班保養、月度保養和轉移工地保養的多級保養,結構簡單的小型施工機械實行每班保養的單級保養制度。
每班保養(例保):
重點是檢查、清潔、潤滑。由機操人員在作業前、作業中和作業后進行,內容為根據技術保養規程檢查各零部件狀態,清洗機械外表和按規定進行潤滑。
月度保養:
以檢查、緊固、調整為中心。由機械技術人員,機修工和機操工一起進行。
除執行每班保養內容外,對各部間隙和工作情況進行檢驗、調整以及緊固內外的緊固件,配齊短缺件。
轉移保養:
以消除隱患為目的。主要由機修工承擔此項工作,作業內容除執行月度保養項目外,可對部分總成進行拆洗和解體檢修,對超過磨損和不能修復的零部件,應于更換,確保機械安全和技術性能,并對整機進行除銹、防腐作業。
特殊保養:
除對施工機械進行定期保養外,還要進行幾項特殊保養作業。
走合期保養:
新機械或經大修后首次使用的機械應按機械走合期的規定,由操作人員進行。
換季保養:
機械在人冬或人夏前進行的季節性保養,可按換季保養規定并結合月度保養進行。
停放保養:
機械停用一個月以上,在使用前必須按月度保養內容進行。
十一、建設機械常見事故隱患
(1)塔機、升降機、安裝、拆卸常見安全事故隱患
1.環境不安全因素:
1)超過規定風力進行安裝、拆卸或吊裝;
2)設備安裝、拆卸或吊運與施工交叉作業無安全措施;
3)設備安裝位置不當與周圍設施或建筑物干涉;
4)地基基礎沉降導致設備傾斜;
5)障礙物對操作人員的視覺影響;
6)現場無安全警戒區域;
2.設備的不安全狀態:
(1)塔機不安全狀態
1)設備安裝用的吊裝設備無安全使用合格證;
2)設備老化、鋼結構嚴重銹蝕、變形或母材、焊縫疲勞開裂;
3)標準節與加強節顛倒安裝;
4)外套架與回轉平臺未連接;
5)鋼絲繩磨損、斷絲嚴重造成斷繩;
6)臂架銷軸固定焊接擋板脫焊或固定套嚴重銹蝕;
7)塔機標準節、錨腳、預埋標準節自制開裂;
8)鋼絲繩防跳保護損壞或擋繩間隙不符合標準要求;
9)老舊設備標準節混用安裝;
10)混凝土基礎任意減小,計算書中對樁的強度及錨固鋼筋強度未作驗算;
11)頂升加節時,回轉機構未鎖定,在風力作用下或違章旋轉臂架,造成套架脫離標準節發生傾斜或傾覆;
12)頂升加節時,頂升橫梁未完全支撐在標準節踏步內或脫落;
13)違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裝過程無專人統一指揮;
14)結構件連接固定漏裝或不符合規定要求;
15)起重吊具、吊索損壞;
16)基礎節預埋不符合規定要求;
17)附墻撐桿水平、垂直間距及固定框架安裝及附墻支座連接不符合規定要求;
18)標準節連接螺栓預緊力不一致;
19)塔機安裝、拆卸時,塔身獨立高度超過規定標;
20)塔身垂直度嚴重超標;
21)銷軸開口銷未裝,螺栓連接無防松措施;
22)鋼絲繩繩端固定不符合規定要求。
(2)施工升降機不安全狀態
1)升降機高度限位、極限限位失靈,限位檔塊位置設置不當;
2)傳動板固定松動,緩沖橡膠墊嚴重老化;
3)齒輪齒條嚙合磨損嚴重;
4)齒輪齒條背輪脫落;
5)平衡重導軌對接處不平整;
7)吊籠門框變形,底板嚴重銹蝕;
8)升降機安全門門鉤損壞;
9)升降機對重未裝或對重導軌接頭未對齊;
10)通訊裝置損壞;
11)安全器超過使用標定日期或使用報廢年限;
12)導軌架、吊籠及駕駛室底部嚴重磨損或銹蝕;
13)對重防松繩限位失效;
14)吊籠安全鉤設置位置錯誤;
15)制動器安全罩未裝;
16)標準節導軌架垂直度超標;
3.人的不安全行為:
1)無證參與安裝、拆卸;
2)安裝、拆卸前無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
2)起重指揮失誤與司機配合不當;
3)違反安裝、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裝過程無專人統一指揮;
4)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5)設備安裝前、后未進行檢查驗收及維修保養;
6)設備安裝拆、卸現場無安全人員監督;
7)重要零部件的連接漏裝開口銷、螺栓未緊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
8)對損壞的零部件、安全裝置不及時修理或更換;
(2)塔機、升降機使用常見安全事故隱患
1.環境不安全因素:
1)超過規定風力進行安裝、拆卸或吊運;
2)操作人員視覺障礙影響;
2.設備的不安全狀態:
(1)塔機不安全狀態
1)鋼絲繩從滑輪或卷筒跳出,鋼絲繩嚴重磨損或斷絲;
2)吊鉤防脫繩保險損壞;
3)安全裝置(力矩、重量保護裝置,起升、變幅、回轉、行走限位)失效;
4)螺栓、銷軸連接固定松動或損壞;
5)力矩保護人為解除或失效;
(2)升降機不安全狀態
1)升降機安全門門鉤損壞;
2)升降機對重未裝;
3)通訊裝置損壞;
4)升降機高度限位設置不當或失靈,造成吊籠冒頂墜落;
5)安全器超過使用標定日期或使用報廢年限;
3.人的不安全行為:
1)操作人員、起重工、指揮無證上崗;
2)違章超載或斜拉吊運;
3)塔機工作時起重力矩限位裝置失靈或人為解除起重力拒限位;
4)設備使用前無每天安全檢查記錄;
5)吊重捆綁不妥致使吊重墜落傷人;
6)升降機吊籠人員超載;
8)設備發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修理;
9)設備無定期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計劃;
10)設備使用前無每天安全檢查記錄;
11)安裝完無自檢驗收和專業檢測機構檢測驗收提前投入使用;
12)專職駕駛員離崗未關閉操作電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發生意外事故;
13)限速防墜安全器超期使用或未按規定每三個月做墜落試驗;
(3)井架物料提升機安裝使用常見事故隱患
1.架體的安裝與拆除
1)井架架體安裝拆除前未制定裝拆方案和相應安全技術措施;
2)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井架安裝前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安裝時無安全措施造成人員高空墜落;
4)井架架體架設、基礎處理、架體纜風繩及附墻撐桿設置不當;
5)安全裝置不齊全;
6)結構件嚴重變形、焊縫開裂;
2.使用管理不當
1)人員違章乘坐吊籃上下,嚴重超載使用;
2)防墜、?垦b置失靈;
3)無通訊聯絡裝置;
4)層樓門、吊籃門、進口出安全門損壞或缺失;
5)鋼絲繩嚴重磨損或斷絲;
十二、建設機械安全管理與有效規避風險
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如何加強對公司內部或分包單位或租賃安裝單位的設備安全管理,以有效規避安全風險是企業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從思想上重視,同樣必須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基層各類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技能。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按整改、落實,再檢查及持續改進的方法來確保設備的安全使用。
1.加強安全管理人員對建設機械的現場安裝、使用、拆卸整個過程的監管力度;
2.安全管理人員加強自身對建設機械安全管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員對涉及建設機械的安全知識熟悉和理解;
4.對無強制檢測要求的建設機械(井架、樁機)可委托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5.加強對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定期安全檢查,對設備維修保養檢查和設備每天運行記錄的查驗;
6.加強對設備安裝、拆卸、操作、指揮、起重人員的資格審查;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為本項目保長城杯,為強化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本項目規定,凡進入本項目的.各種機械,必須由項目工程部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為此特別擬定管理規定:
1.進入現場的各種機械,必須是經過新購或大修的,技術性能可靠,安全裝置可靠齊全,各種手續、標牌、使用說明書,安全操作規程等齊備,機械設備統一編號。
2.現場機械布置擺放,必須按項目要求擺放,不得隨意擺放,設備安裝完成后,必須經過工程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資料報安全部,工程部備案。
3.高大設備必須有防雷擊備案。
4.必須實際定機定員,操作人員必須經過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掌握機械安全使用性能。
5.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統一著裝,有明顯標記。
6.定期檢查保養維修設備并有詳細記錄,不得出現因修理不及時影響項目正常施工。
7.項目定期組織檢查,發現隱患限期整改落實到人。
8.不得使用帶病和報停機械設備。
9.各種機械設備使用,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去做,不得違章使用。
10.大型機械設備運貨和安裝要符合相應資質要求。
11.進入機修加工棚必須戴好安全帽。
12.使用機械前必須認真檢查各部位和電動機的安裝是否符合安全規程,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使用前必須經過試運轉,合格后方準作業。
13.砂輪機不準設倒順開關,旋轉方向禁止對著通道。
14.操作時應站在砂輪側面,兩人不準使用一個砂輪。
15.砂輪不圓、有裂紋或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cm的,不準使用手提電動機砂輪,電源線不準破皮漏電,使用時戴好絕緣手套,先啟動后再接觸試件。套絲工作時,工作人員不得戴手套,嚴禁留長發,手持電鉆電線完好,使用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16.操作時應先啟動后工作,軟件墊平墊實,鉆孔時要防滑鉆。
17.操作時應用木工桿加壓,不準用身體直接壓在上面。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為確保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建設工程(一期)項目部大型機械能夠安全使用并確保機械使用零事故,項目部特制定此制度:
一、現場機械管理
1、大型施工機械的購置、安裝。凡屬于大型施工機械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物資設備管理部門審核并報本項目領導批準后,由物資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大型施工機械;
2、大型施工機械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大型施工機械安全檢查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大型施工機械;
3、安裝完成后,應向有關大型施工機械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4、對各類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注冊登記。大型施工機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由本單位物資設備部門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大型施工機械的顯著位置;
5、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大型施工機械檔案資料的管理制度。是為大型施工機械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與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大型施工機械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按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大型施工機械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大型施工機械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署名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
大型施工機械運行管理文件包括:大型施工機械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大型施工機械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工程項目部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大型施工機械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7、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項目部建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工作;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
8、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項目部應建立大型施工機械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并檢查各級交底記錄,確保施工安全;
9、安全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30日對現場所有機械進行檢查,并要求塔吊租賃方每月25日對安裝在項目的塔吊進行檢查,出具檢查記錄,對檢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定人、定時間整改;
10、進行驗收制度。大型施工機械進場必須落實進場驗收,工區安質部應逐一驗收,并按照相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專門機構做好檢驗、檢測機構工作;
11、交接班簽認制度。大型施工機械在交接班時必須履行嚴格的交接班簽認,對設備存在的問題做好記錄,及時安排故障處理確保正常使用;
12、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從事大型施工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二、現場安全管理
1、進場的大型機械必須有設備檢驗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禁止不合格設備進入施工現場;
2、大型機械進場后,現場安全員要在施工過程中每日填寫《大型機械設備登記表》,動態反映出施工地點、危險源點、防護人員、防護措施等;
3、作業場地必須有明顯的安全警戒線和安全警示牌,相應設備懸掛其安全操作規程;
4、大型機械設備嚴格執行“五個一”即:一機、一人(專職防護)、一本(機械施工日志)、一牌(設備標識牌)、一證(機械操作證)齊全制度;
5、施工現場安裝、拆裝大型機械設備時,必須要由專業知識強、操作熟練的人員承擔,分部經理、架子隊長、安全員到現場把關;
6、大型機械轉場時,要認真落實好“四個專項”制度。技術負責人、工長、安全員、技術員必須現場把關,經確認場地平整、地基承載力滿足要求,方可進行。夜間不得安排轉場、移機;
7、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按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檢查,作業中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不得酒后上崗或連續疲勞作業,應當嚴格執行相應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并做好設備使用、維修保養記錄;
8、大型施工機械作業時,現場必須有工長、安全員、技術員進行跟班作業。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沖、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的職責、程序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范圍內的沖、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過程。
2職責
2.1設備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沖、剪、壓機械的歸口管理,負責對沖、剪、壓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情況進行檢查,負責組織實施沖、剪、壓機械的大修理。
2.2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沖、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負責對沖、剪、壓機械設備及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和考核。
2.3各使用部門負責沖、剪、壓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負責沖、剪、壓機械設備的使用、檢查、維護、保養和維修。
3管理內容和方法
3.1對沖、剪、壓機械的管理要求
3.1.1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組織各沖、剪、壓機械使用部門對各種沖、剪、壓機械進行編號、登記,建立設備檔案。
3.1.2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和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組織沖、剪、壓機械的使用部門制定沖、剪、壓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并對操作者進行必要的培訓。
3.1.3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和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參加沖、剪、壓機械的安裝、大修后試運轉的驗收、定期檢查工作。
3.1.4沖、剪、壓機械經驗收合格后,使用部門方可投產使用,并對沖、剪、壓機械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檢查、維修。
3.1.5沖、剪、壓機械應按相關法規、標準規范等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沖、剪、壓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的設計、制造、安裝與維修由其使用部門負責。
3.1.6沖、剪、壓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同主機一同經過驗收合格,并同主機一樣進行正常維修、保養。
3.1.7沖、剪、壓機械及安全防護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a)離合器動作靈活、可靠、無連沖。
b)制動器、緊急停止按鈕應靈敏、可靠。
c)傳動裝置的.外露部分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d)腳踏操作的外部部分的上部及兩側應有防護罩,踏腳應有防滑措施。
e)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保護控制裝置應可靠、有效。
f)電氣系統應有接地(零)裝置。
g)沖壓模具、胎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1.8沖、剪、壓機械的使用部門對安全防護裝置提出合理化建議時,應取得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的同意后方可實施整改,整改后由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檢查合格方可繼續使用。
3.2對沖、剪、壓機械設備操作者的要求。
3.2.1沖、剪、壓機械設備操作者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業證后方可獨立操作沖、剪、壓機械。
3.2.2沖、剪、壓機械設備操作者在操作時應嚴格執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過程中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的危險區域。
3.2.3兩人以上集體操作的沖、剪、壓機械,必須規定一人開車、一人指揮,互相協調進行操作。
3.2.4若加工的部件過大,造成無法使用防護裝置時,使用部門應制定臨時安全措施,報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操作。
3.3安全監督檢查
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對有關部門沖、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等情況時,應按q/szg59.06標準規定對責任部門、人員進行處罰。
4形成文件和記錄
4.1設備臺帳
4.2安全檢查記錄
4.3安全檢查表
工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一、工程概況
二、施工機具安裝使用、維修
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機械,按施工進度分期組織進場。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懷來理想上城住宅小區5#樓,建筑面積6136.18m2。建筑高度為18.25米。建筑景觀效果優美。本工程結構類型為磚混結構,地上六層。本工程建筑等級二級,建筑物抗震設防裂度為8度。
二、施工機具安裝使用、維修
1、施工機具設備安裝,必須由工地工程技術人員向專業班組長進行書面安全口頭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及被交底簽字手續,作業前由班組長向工人做好班前技術交底,并做好交底記錄入檔。(機械用電系統安裝必須由專職電工來完成)。
2、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每周進行一次檢查、維修、保養(機械設備檢修時要拉閘斷電,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的`發生。
3、各工種使用的機具設備要分別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崗位責任制。
4、機械設備的基礎要高于自然地坪,搭設機械操作棚,做好操作棚防雨措施。
5、制定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章制度,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嚴禁酒后上崗,機械在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6、特種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7、機械設備安裝完成后,工地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參加人員:工長、技術員、專業組長、專職安全員、機械使用負責人。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交驗記錄入檔。
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要求,使用施工機械,按施工進度分期組織進場。
1.機械設備進場后由技術、生產、機械及有關部門組織正確安裝調試及驗收,要經常性保養,保持施工機械完好狀態。
2.對機械設備使用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每臺機械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嚴格執行三定(定人、定機、定制度)制度。
3.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所操作機械情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
4.對大型機械特別是塔吊、垂直提升機械,外用電梯等設備各種限位裝置必須靈敏、齊全可靠。
5.每臺塔吊至少要有兩名持證上崗的信號指揮員,非信號員不得指揮塔吊。信號應清晰準確,各工種應配合一致,協調工作。嚴禁超負荷起吊、斜吊或斜拉掛鉤,五級以上大風或下大雨嚴禁作業,超吊重物大臂下和超吊運行方向下方,盡量減少人員作業和活動。
6.中小型機械應有切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三防:防雨、防雜、防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