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驗室的管理制度(精選3篇)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為了規范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帶給質量數據,到達質量體系貼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檢驗和試驗活動全過程及與之相關的過程。
3檢驗室管理制度
3.1與檢驗無關的人員不能隨意進出檢驗室。
3.2檢驗人員在檢驗室內不得進行與檢驗工作無關的活動。
3.3檢驗室內應持續整潔,物品定置放置。
3.4已過有效期的標準滴定溶液以及渾濁或變質的試劑溶液不能用于檢驗工作。
3.5檢驗項目結束后須將檢驗用器具清洗干凈,并為其再開展做好準備工作。
3.6盛裝在滴定管內的標準滴定溶液須于當天檢驗工件結束后倒掉,并將滴定管清洗干凈后管口向下夾在滴定架上。
4檢驗室安全規定
4.1穿著規定
4.1.1進入檢驗室,務必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產現場取樣,務必按規定戴安全帽、防護手套、防護眼鏡或面罩,個性是取液體的酸性和堿性產品,防液體飛濺入眼;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等化學藥品操作檢驗,務必要穿戴防護器具(口罩、手套、眼鏡)。
4.1.3需將長發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涼鞋或者腳部暴露的鞋子進行檢驗操作,要穿有保護性的鞋子(防止檢驗溶液或樣品濺傷)。
4.1.4操作高溫的檢驗,務必戴手套。
4.2飲食規定
4.2.1禁止在化學品存放區和試驗室內吃東西、喝飲料、存放食物和飲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儲藏在儲有化學藥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儲藏柜中,禁止使用檢驗設備做飯吃,燒開水喝。
4.2.3使用化學藥品后需先洗凈雙手方能進食。
4.3物品存儲、領用及操作相關規定
4.3.1易燃、易爆、易揮發性藥品,應遠離熱源和火源,在通風良好的低溫場所保管,不得與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齊。身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洗凈,否則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現場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過10L。
4.3.2劇毒藥品須與一般藥品分開保管,發生撒落時,應立即作解毒處理。
4.3.3領取化學試劑或者藥品時,應確認容器上標示名稱是否為需要的檢驗用藥品,注意藥品危害標示和圖樣,察看試劑或藥品的安全數據單(MSDS)。
4.3.4一切試劑瓶都要有標簽。嚴禁將用完的原裝試劑空瓶不更換標簽而裝入別種試劑;嚴禁試劑入口,如需以鼻鑒別時,應將試劑瓶遠離口鼻,以手輕輕扇動,稍聞其味即可,嚴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溫較高的狀況下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時,應先把試劑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時間,且不可使瓶口對著人臉,以防超多液體沖出傷害人體。
4.3.6檢驗過程中對于易揮發及易燃的有機溶劑,如需加熱時,應在水浴鍋或嚴密的電熱板上進行,嚴禁用明火直接加熱。
4.3.7取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堿、高腐蝕性、有毒性的藥品等,應帶上防護眼鏡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較大,應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堿性、高腐蝕性、有毒性的藥品請在通風櫥進行操作,操作人員的頭應在通風櫥外,取有毒試樣時要站在上風口。根據其屬性、特點安全地進行取用、稀釋。
4.3.9稀釋濃硫酸等遇水劇烈放熱試劑時,務必在燒杯等耐熱容器內進行,而且要把試劑緩慢加入水中,絕對不能將水加入到該類試劑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時應檢查其是否有裂紋或壞損,留意劃傷。
4.3.11嚴禁一切將化學試劑、制劑、藥品等帶出檢驗室和用于非檢驗工作的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4.4用電安全規定
4.4.1檢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務必貼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檢驗設備用電務必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4.4.2檢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板、箱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持續完好可用狀態,室內照明器具也應持續穩固可用狀態。
4.4.3可能散發易燃、易爆氣體或粉體的檢驗室內,所用電器線路和用電裝置均應按相關規定使用防爆電氣線路和裝置。
4.4.4檢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查。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務必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
4.4.5檢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電爐取暖,務必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因實驗需要拉接的臨時線務必保障安全,用畢應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濕請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設備,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電)。
4.4.8質檢人員在檢驗工作結束或離開檢驗室時務必及時關掉電源及水源。
4.5氣瓶使用安全規定
4.5.1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4.5.2氣瓶應存放在陰涼、干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于10米;氫氣瓶最好隔離。
4.5.3氧氣瓶嚴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氣瓶內氣體不可用盡,以防倒灌。
4.5.5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萬一閥門或氣壓表沖出傷人。4.5.6用時應將氣瓶加以固定,并確認用途無誤后方能使用。
4.5.7質檢組長每月應對使用的氣瓶檢查管路是否漏氣,壓力表是否正常。
5標準物質管理制度
5.1標準物質是指標準樣品、容量基準試劑、標準溶液和標準滴定溶液。
5.2標準樣品、容量基準試劑和標準溶液的保存按該物品存放條件進行,并填寫標準物質使用記錄。
5.3標準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標定按GB/T601或有關方法進行,并填寫配制、標定原始記錄。
5.4標準滴定溶液的有效期為二個月,有效期滿應重新確定溶液濃度。
5.5標準溶液和標準滴定溶液渾濁或變質后在不污染環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報廢處理。
6檢驗用化學試劑和藥品管理制度
6.1試劑、藥品購回后,質檢科應進行核對,對不適用的及時提出退換。
6.2按化學試劑的`理化性能進行存放,對貴重和屬毒害品的化學試劑和物品實行專人保管、分發,監督使用狀況。
6.3非標溶液、雜質標準溶液的有效期為六個月,有效期滿不能用于檢驗工作。
6.4對失效的化學試劑、自配的各種溶液在不污染環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報廢處理。
7檢驗樣品管理制度
7.1檢驗樣品的管理是指檢驗樣品的采取、保管和處理的規定。
7.2采樣人員應遵守《工業用化學產品采樣安全通則》,同時,應熟悉并遵守氯堿化工企業安全事項,在任何狀況下,采樣者都務必確保所有被打開了的部件和采樣點按要求重新關掉好,并確保采樣操作安全進行。
7.3所用采樣設備(包括工具和容器)要與待采物料的性質相適應,例:強堿性產品用塑料瓶盛裝、強酸性產品用玻璃瓶盛裝、三氯氫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裝等。裝有樣品的容器,密閉后應將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溫箱中,避免由于樣品容器的破損及由此引起的危險。
7.4采樣前應在容器上作好標識,標明樣品名稱等資料。采樣時應戴防護鏡、橡膠手套、穿勞保服(必要時戴防塵罩),強酸和強堿的腐蝕作用很快,濺到身上后立即用水沖洗;采樣閥泄漏時立即報告相關工序人員處理;在工序采樣時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樣過程應保證樣品不帶進其它外來雜質,避免樣品吸潮等,確保所采樣品的真實性。清洗采樣容器用的待檢物料,將其返相應的待檢物料收集處。
7.6公司生產所需原輔料按《原輔料質量》中第5條進行。
7.7過程產品檢驗樣品的采取在生產工藝確定的取樣點進行。對氣體、液體樣品用待檢物料置換取樣器具2-3次后再采樣;用干燥清潔的取樣器具采固體樣品。過程產品的檢驗樣品可不保留,檢驗樣品在下次采樣時將其回到工序相應的待檢物料收集處;氣體樣品應用相應的液體(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處理。
7.8液體NaOH、KOH產品在包裝過程中用清潔的塑料瓶,并用待檢物料置換2-3次后取車槽中任意部位的堿液作為檢驗樣品;鹽酸用廣口瓶在貯槽取樣點取放掉前部約2L后的產品作為檢驗樣品;次氯酸鈉溶液用清潔的塑料瓶在貯槽取樣點或車槽中取任意部位的產品作為檢驗樣品;液氯產品在包裝時在包裝管道取樣處取排氣約2分鐘后的產品為檢驗樣品,樣品不保留;三氯氫硅產品用清潔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貯槽取樣點或車槽中取任意部位的產品作為檢驗樣品。檢測后對樣品貼標簽對其進行標識:樣品名稱、批號、取樣時間等。液體樣品的保存期為4天,到期后將其回到工序相應的待檢物料收集處。
7.9片狀氫氧化鉀產品由KOH片堿包裝人員從包裝線上每1小時提出一袋產品置于樣品存放處,兩堿成品質檢人員按批用取樣勺取樣于自封袋中,取樣量約1kg,將樣品混勻裝于清潔干燥的塑料瓶中,貼標簽對其標識。國內KOH樣品保留一個月,出口KOH樣品保留6個月,到期后由質檢人員將其回到生產分廠;取樣勺用畢后用純水沖洗3-4遍,晾干,備用。
7.10聚氯乙烯樹脂產品由PVC產品包裝人員在包裝線上按批取樣,用取樣勺取一勺/40袋于樣品桶中,取樣量約1kg。PVC成品質檢人員將樣品混勻裝于清潔干燥的廣口瓶中,貼標簽對其標識。樣品保留一個月,到期后由質檢人員將其回到生產分廠。
8檢測設備維護管理制度
8.1質檢科應對強制檢定的檢測設備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使用的檢測設備合格并在有效期內。
8.2所有檢測設備、計量器具都應標明其校準狀態,對無標識的計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載量值傳遞的檢驗工作中。
8.3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檢測設備操作校準規程》進行操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記錄并告知質量管理人員。
8.4當檢測設備由于過載、誤操作、顯示可疑結果或表示有缺陷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標識,待修理或消除影響因素并經驗證證明其狀態貼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將處理過程記錄于設備檔案中。
8.5將檢測設備的運行狀況如實填寫于使用記錄中。
9檢驗數據處理制度
9.1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定進行雙平行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貼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數據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值修約規則(GB/T8170),有效數字不得隨意舍棄。
9.3當發現結果異常或結果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應認真檢查記錄、計算過程、操作過程、試劑、方法、樣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9.4復驗結果仍然出現分析結果離散性大,則將信息反饋質檢部門;質檢部門根據檢驗過程的異常狀況組織相關人員分析原因并采取糾正措施。
10檢驗報告及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10.1質檢部門編制統一的原料、過程產品及成品的檢驗報告和原始記錄。
10.2分析數據應及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在確認無誤后填寫。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0.3檢驗報告中的檢測項目和數據應與原始記錄一致。
10.4檢驗報告應及時報送有關部門、工序或人員。
10.5原料、成品檢驗報告和過程產品檢驗原始記錄按月整理成冊,做好標識,歸案保管。
11質量檢驗事故處理規定
11.1質量檢驗事故是指由于質檢人員失職導致產品退貨、帶給錯誤生產信息導致生產極異;虮O督抽查不合格的質量事故。
11.2質量檢驗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據原因,制定糾正或預防措施。
12檢驗比對制度
12.1不定期組織質檢人員參加潛力比對。
12.2與上級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進行1次/年比對實驗。
12.3用鈉、鐵等有證標準物質使用不同檢測儀器進行1次/6月比對實驗。
12.4不定期開展對保留樣品的再檢驗工作。
13“三廢”處理制度
檢驗過程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為了保證質檢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污染,檢驗室三廢排放也應遵守環境保護法的有關規定。
13.1廢氣
少量的廢氣可由通風裝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氣體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處理后排放。
13.2廢液
檢驗過程中產生的廢液進行分別收集,處理后排放。處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將廢酸慢慢倒入過量的含碳酸鈉或氫氧化鈉的水溶液中或用廢堿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沖洗。
b)堿液用1+1鹽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沖洗。
c)重金屬(砷、鉻、汞)廢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鈉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d)可燃性有機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燒處理。
13.3廢渣
a)電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廠乙炔工序電石渣漿池。
b)廢棄的有害固體藥品嚴禁倒在生活垃圾處,集中后返試劑經銷商處理。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 篇2
化學試劑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計量理化室、涂裝化驗室的化學藥品進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儲存、使用、廢棄等過程中對環境保護、人員安全造成不良影響。、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計量理化室、涂裝化驗室對化學品的管理。
3、引用標準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1995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4、定義
4.1化學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種化學元素、由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4.2一般化學品:指除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以外的所有化學品。
4.3危險化學品:爆炸性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然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等幾大類。
5、職責
5.1質量保證部
5.1.1計量理化室負責化學品的管理,并監督制度的執行。
5.1.2計量理化室負責計量理化室的化學品購買計劃的申報及化學品出、入庫的登記臺賬。、5.2涂裝車間
5.2.1涂裝車間化驗室負責涂裝化驗室的化學品購買計劃的申報及化學品出、入庫的登記臺賬。、5.3行政部
5.3.1行政部安全環?瓢踩珕T負責對化學品保管人員和使用人員進行化學品的安全知識培訓工作。、5.4采購部
5.4.1采購部負責對化學品的購買。
6、管理規定
6.1化學品計劃的申報
6.1.1一般化學品的申報根據使用實際情況及安全庫存量(滿足使用1月的量),于每月的1號、15號填報購貨計劃單,注明化學品的名稱、規格、數量。
6.1.2危險化學品的申報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之規定,計劃要報送當地公安部門批準并備案,計量理化室、涂裝化驗室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每年分兩次報半年計劃,注明化學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等信息。、6.2化學品的儲存
6.2.1化學品購回經驗收合格后由計量理化室、涂裝化驗室他別管理各自的化學品,并做好相應記錄。
6.2.2化學藥品存放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6.2.3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酸、堿、鹽及危險化學品要分開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溶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堿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6.2.4對危險化學品要嚴加管理
a)危險品按《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根據其化學性質嚴格按照規定分區、分類儲存,并且不得超量貯存。
b)禁忌類危險品必須隔開貯存:如氧化劑、還原劑、有機物等理化性質相忌的物質禁同區儲存。
c)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在同庫儲存。、d)對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險化學品不能二層堆放。
e)對爆炸、劇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學品須設置專柜儲存。
6.3化學品的出、入庫
6.3.1保管人員每月對化學品進行點檢,并將結果記錄在“化學品物料盤點表”上,對化學品的發放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并做好詳細記錄。
6.3.2員在使用化學品時,先登記,注明用途、使用數量后,由統計人員開庫門拿出所用物品并做好庫存臺帳記錄。、6.4化學品的使用
6.4.1人員在使用時應先詳細閱讀物質的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掌握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護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6.4.2使用時,距離明火10m以上,各氣瓶的減壓器上應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曬、倒置。
6.4化學品的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禁止吸煙、進食、喝水和喝飲料。工作結束后沐浴更衣。
化驗室的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保證樣品的準確性,滿足檢測工作的需要。為檢測工作的準確性提供基礎保證。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化驗室檢測樣品的質量控制。
3、職責
采樣人員負責對樣品的采樣、管理、發放、回收和處理。
4、工作程序
4.1采樣方法、數量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人工采樣應先將采樣容器用水樣反復沖洗三次以上)。
4.2采集的樣品應及時貼寫標簽,如實填寫采集現場記錄單。
4.3委托樣品必需填寫委托人,經運營公司總經理同意方可受理檢測工作。
4.4樣品容器應清潔干凈,容器材質要符合檢測分析要求。
4.5需現場處理(如加濃硫酸固定)的樣品,采樣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4.6樣品應妥善運輸,專人在限定時間送到實驗室,防止因碰撞而導致損失或粘污;水樣如必須在特定的環境條件下儲存或處置,則應對這些條件加以維持、監控和記錄。
4.7樣品分發時,接收者和送樣者要認真核對,驗收登記,專柜存放,填寫樣品流轉單后移交檢測室檢測。
4.8需保存樣品,應按檢測分析要求選擇必要的保存方法。
4.9接收化驗水樣時,應記錄其狀態,并標識,保證在任何時候對水樣的識別不發生混淆。
4.9異,F象樣品應按規定進行登記,保存留樣,逾期方可處理。
5、相關文件
6、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