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精選27篇)
宿舍管理制度 篇1
為了給職工營造一個相對安靜、舒適、文明、整潔、安全、有序的生活休息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所有進場的班組,進場后一日內將進場人員的花名冊報項目經理部。在花名冊中要真襯載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暫住證號碼及就業證號碼,且將暫住證、就業證報公司備案。對無暫住證、就業證的人員各班組必須及時到有關部門補辦相關手續。
二、進場院人按項目部指定的床位住宿,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挪動,確保床位的相對穩定,宿舍內人員確定后,各宿舍應推選一名工作負責、責任心強的同志為室長,負責本宿舍的衛生、床鋪整理、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所有進場班組須在進場后二日內將各自宿舍的室長名單報到項目經理部。
三、嚴禁在宿舍內留宿本工地人員(花名冊內人員)以外的外來人員。如有發生,將對該宿舍處于每夜100元的罰款。
四、為了做到文明整潔,要求宿舍每天打掃不低于兩次,要做到任何時候地面沒有任何雜物,床鋪上褥子要施平整,床單要有備用且要做到顏色、規格統一,被子要折疊整齊,擺放有序,床單、被褥經常清洗,保持干凈、整潔。
五、對工人隨身行李及隨身攜帶的小型工具,放署宿舍壁柜內,在床子不得有鞋、帽、衣、物,對洗臉毛巾、洗刷用具、就餐餐具要分類,宿舍統一規劃有序、整齊擺放。
六、宿舍是公共場所,為了職工生命安全,在宿舍內不得用電取暖、燒水、亂接亂拉線。嚴禁在宿舍內打牌、打麻將、酗酒、播放音量較高的音響設備,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不允許男女混住現象發生,違者處以100元/夜.鋪的罰款。
七、宿舍門口為該宿舍責任區,隨時要保持干凈整潔。洗碗水、洗衣水、洗腳水等不能亂倒,違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更不允許在宿舍門口隨處小便,一經發現給其當事人50元/次的罰款。
八、為了搞好職工宿舍管理工作,項目部將采取檢查與評比相結合的辦法,平常衽抽檢,每星期三、日組織統一檢查評比。對宿舍管理中先進班組的前二名,項目部發給流動紅旗進行精神獎勵外,并給100元/次物質獎勵;對每次檢查評比的后二名除對存在的問題要求立即整改外,并給予100元/次的罰款。
宿舍管理制度 篇2
1.公司生活區大門原則上每晚24:00落鎖,特殊情況須提前申請。
2.員工一律憑本人員工證出入,任何人無權帶領外人進入公司宿舍私自留宿。違者罰款50元/人次。
3.員工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查出私自調換的,將處以50元/人次的罰款。如確有需要,可向前臺提出申請,前臺考慮實際情況進行調換。宿舍管理員重新進行換房后的物品清點工作。
4.申請入住宿舍的員工,無論入住與否,都必須交納每月的房管費.
5.員工必須愛護宿舍內的一切裝置(空調.門窗.床桌.及公共區內飲水.用水設施),人為損壞照價賠償。員工不能擅自更換門鎖,如確需要更換修理應與宿舍管理員聯系。
6.宿舍區內過道,請勿亂扔紙巾.垃圾以及亂吐.亂潑等。為保證整齊,請在公司指定位置晾曬衣物。
7.宿舍內不得私自拆御電器裝置,接駁電源,嚴禁使用電爐.酒精爐烹飪食物,違者除沒收相關物品外,將處以100元/人次的罰款;
8.嚴禁擅自開啟電表箱。如短路或出現故障請及時通知宿舍管理員,請專業人員維修。人為損壞電表.電表箱,除承擔維修費用外,對當事人將處以100元/人次的罰款。
9.宿舍內電負荷已經專門設定,超負荷使用會自動斷電。
10.請講究個人衛生,房內應該整齊.干凈無異味。每日將垃圾廢物等送到指定位
置存放。
11.員工居住,必須注意公德,宿舍內嚴禁賭博.偷盜.酗酒.吵鬧.斗毆等不正當行為。禁養寵物,如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12.員工必須具備良好的消防意識,不可亂動.搬.移宿舍區的消防裝置,如發生意外,必須顧全大局,服從指揮,全力搶險,減少損失。
13.公司將不定期對宿舍房間進行檢查,有違規者將責成整改,三次不改者,勸退房間。
宿舍管理制度 篇3
一、舍長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做好督促,爭取最后離開宿舍,做好檢查(包括物品擺放、地面衛生、垃圾處理等)。
二、宿舍成員相互督促,及時整理好個人內務,不妨礙整理內務,并團結一致盡量給予幫助。
三、中隊長、副中隊長每周三下第二節課,即大課間對宿舍進行檢查(其他時間會不定進行抽查),查處的問題記錄清晰,并且記清相關人員人名、宿舍號。建立專門記錄本,檢查結果上傳到大隊校內網上,實行公開量化。中隊長每周至少召開一次舍長會,及時強調宿舍問題。
四、宿舍扣分嚴格實行責任制,查清到個人,并分清是個人問題還是值日問題,對相關人員進行扣操行分處理,每次一分。違反用電安全(如人走充電器未拔等)的情況,扣除兩分操行分。
五、大隊宿舍分為男生組和女生組進行評比,男生組12個宿舍,女生組6個宿舍。檢查時以每個宿舍為單位,每發現一個問題扣兩分,建立個宿舍扣分記錄,按扣分多少排名,男生組取扣分少的前六名,女生組取前3名進行獎勵,宿舍每成員操行分加1分
宿舍管理制度 篇4
1、(1)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2、宿舍作息時間早6:50起床,7:10離寢。中午無特殊情況不經老師允許不得擅自回宿舍。下午13:40—16:25為上課時間。晚上20:10就寢。
3、學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寢室。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寢室,要到門衛室進行登記。
4、
(1)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待衛生小組檢查合格后方可鎖門離開,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2)寢室鑰匙在副校長值班室。
(3)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保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
(4)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5)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6)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8)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電褥子、各種電器、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9)嚴格遵(文章轉自實用文檔頻道_09)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0)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1)宿舍內禁止進行娛樂活動。
(12)宿舍內不得就餐。
(13)不得私自將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水杯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宿舍管理制度 篇5
熄燈時間:每天凌晨12:00之前。 舍長:
1、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等。
2、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養三鳥和其它寵物,不允許養狗。
3、講文明禮貌,不從樓上拋丟垃圾、雜物和倒水,不準弄臟和劃花墻壁。
4、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垃圾、雜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內。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預防火災,嚴禁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7、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安靜,在中等、晚上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聲活動,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8、美化環境,愛護花草樹木和一切公共設施。
9、各住戶生活區的衛生要經常打掃,保持整潔。
10、 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
11、 尊老愛幼,尊敬他人就息習慣,學會互相幫助、互相體諒,共創和諧就息空間。
12、遇到他人行為看不慣或他人影響自己休息的,聽從舍長安排,調配工作,不能發生過激行為,否則肇事方的,按開除出廠處理,造成他人傷害的,工廠追究肇事方的相關賠償及法律責任。
13、得不到被訪方、全休宿舍員工的同意,來訪方一律不允許進入被訪方宿舍區域,非本廠員工一律不能進入和留宿,否則視事態的性質對當事人按“警告”、“記過”、“記大過”、“開除“等廠規處理。
14、 其它未述,請自覺執行,有需要幫助的,請與廠長或技術員、前臺聯系。
宿舍管理制度 篇6
一、 宿舍管理標準
1、宿舍衛生標準
(1)、床面整潔,床上的被褥等物品疊放整齊劃一;
(2)、地面干凈,無死角;
(3)、墻面、房門、玻璃等,要保持清潔無塵,無破損;
(4)、保持室內及衛生間干凈,無異味;
(5)、保持桌面清潔,不亂刻亂畫,上面物品整潔,擺放整齊;
(6)保持樓道公共部分整潔。
2、宿舍安全標準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嬉戲及高音量放收錄機;
(2)、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險物品;
(3)、禁止在宿舍內點蠟燭,亂扔煙頭;
(4)、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內的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
銀行;
(6)、員工離開宿舍時,要做到隨手鎖門,人走燈滅;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異性;
(8)、照明或電視機、錄音機等電器設備,使用完畢或遇突然停電,
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撥掉插頭。
3、公司將于每周檢查衛生一次
二、 設置及相應職責
1、設置:職工宿舍內設有宿舍舍長兩名,男女各一。
2、舍長職責
(1)、定期進行衛生查看;
(2)、負責宿舍內公共衛生區的值日安排;
(3)、負責傳達上級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級匯報宿舍管理情況;
(5)、及時了解員工心態,對有晚而未歸的員工,進行聯系,確保安
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損壞情況,及時進行報修;
(7)、及時傳達各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8)、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對宿舍內一切
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時全面的向相關領導匯報。
3、員工職責
(1)、積極配合舍長工作,服從舍長安排;
(2)、自覺整理好個人內務;
(3)、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況晚歸,應及時向舍長說明情況;
(5)、處理好自己和其他員工之間的關系,做到禮貌、寬容;
(6)、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7)、應保證外地員工優先住宿安排。
三、 宿舍文化建設
1.做人禮貌,講話文明;
2.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3.保持衛生整潔,房間無異味;
4.培養容洽、團結的員工關系;
5.房間裝飾要美觀大方,忌雜亂。
四、 水電費的繳納
公司共承擔水電費100元,超額部分由個人承擔。
*公司
XX年X月X日
宿舍管理制度 篇7
清掃員主要負責宿舍內公共部位的衛生清掃和維護。做到:地面、潔具、窗臺、樓梯等全天清潔;墻面、棚面、無灰塵、無涂抹、無劃痕;窗戶明亮,空氣新鮮無異味,潔具、窗戶等設施設備無損傷;關好窗戶、關好水門。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沖洗廁所,擦拭潔具、窗戶窗臺、洗漱臺、樓梯扶手等,拖掃地面,開窗通風,保持樓內空氣新鮮;
二、維護樓外和院內衛生,保持衛生清潔,沒有紙屑、雜物等,積雪時注意及時清理出過道,特別是臺階的清理,保證學生出入的安全。
三、經常巡視和維護各部位衛生,保持全天潔凈,檢查走廊窗戶、電燈、衛生間水門等無人時是否關好。
四、負責公共區域內的設施設備的維護,教育學生正確使用,自覺愛護。
五、教育學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裝垃圾,并按指定時間和位置存放。
六、發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時,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向舍務教師報告。
七、做好工作記錄,經常向舍務教師匯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宿舍管理制度 篇8
員工宿舍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持續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范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適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衛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務必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狀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后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并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持續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衛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務必按時就寢,休息時刻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狀況需經行政部批準。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開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狀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斗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臺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并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后,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系維修并承擔費用。
宿舍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本餐廳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餐廳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住宿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2、任何人不得帶非本餐廳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經宿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3、入住員工應節約用水、用電,凡洗手、洗臉、洗澡、洗衣等用完水后,應關好水龍頭,離開房間應及時關燈,嚴禁長明燈、長流水。
4、入住員工應維護宿舍及過道衛生,按時清掃,不得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廢物,亂倒臟水、飯菜、垃圾,違者扣罰20元。
5、下午13:30-15:30和晚上23:00以后為休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及走廊,樓道大聲喧嘩,嚴禁大聲播放音樂、電視等,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發現一次扣罰20元。
6、未經餐廳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7、宿舍內嚴禁打架斗毆、酗酒鬧事。每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100元/人,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屬嚴重違反餐廳規章制度,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8、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9、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 元。
10、餐廳責任人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責任人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宿舍者,給予當值責任人從重處理。
11、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
12、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3、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4、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宿舍管理制度 篇10
一、總則
大學生集體宿舍既是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地方,又是學生探討工作、交流思想的重要場所。良好的宿舍環境能給人潛移默化的積極影響,促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不知不覺地接受并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保持積極健康的生活態度,從而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為營造整潔、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保障單位、職工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訂大學生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二、管理原則
嚴格管理:建立健全大學生集體宿舍管理制度,由入住大學生自我管理與外部管理相結合,并加強日常檢查評比。
優質服務:單位注重提高服務質量,為入住大學生提供優質、便利服務。
合理分攤:大學生集體宿舍水、電費用、管理費用由單位和入住大學生雙方合理分攤。
三、管理規定
入住集體宿舍的大學生要做到文明住宿、遵章守紀、服從管理,保持集體宿舍生活和安全秩序。集體宿舍衛生、安全、秩序等由入住大學生共同維護。大學生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保持個人衛生和身心健康。
(一)公共衛生管理規定
1、入住人員自行安排,輪流打掃室內衛生、整理床鋪,并保持廚房、廁所清潔衛生;
2、垃圾清倒在單位院內垃圾車里,不向窗外和室內公共部位亂扔雜物,不在樓道、樓梯隨意潑灑臟水;
3、保持宿舍排水、排污管道暢通;
4、保持宿舍墻壁干凈,不亂寫亂刻、亂涂亂畫。
(二)安全秩序管理規定
1、按分配房間住宿,不得擅自調換。如需調換,需到大隊基地辦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調換,并進行登記;
2、注意愛護公物,凡室內公用設施不得私自搬走、拆毀、損壞或丟失,違者按價賠償并視情節追究責任;
3、要自覺保持宿舍內的安靜,自覺維護宿舍的生活秩序。作息時間原則上自行安排,收看電視或使用音響時注意避免妨礙他人休息;
4、原則上不得留宿外來人員,遇有特殊情況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必須經過大隊基地辦批準以及其他室友同意,并進行身份登記;
5、宿舍管理費用和正常使用的水、電、燃氣及有線電視等費用由每位入住大學生平均分攤。其中,分攤的宿舍管理費用和正常使用的水、電費用由財務科到個人工資里劃扣,燃氣及有線電視等費用由入住大學生自行繳納;
6、自覺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宿舍內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得擅自更改電源線路,使用電器和煤氣灶時嚴格遵守操作規范;
7、嚴禁攜帶易爆、化學物品、毒品等違禁物品進入宿舍,宿舍樓內不得隨意生火,臨時使用蠟燭時應注意避開易燃物品;
8、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9、禁止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具外,每人予以一定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0、最后離開宿舍人員在離開之前,應認真檢查,確保關閉煤氣閥和用電設施、設備;
11、入住大學生應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個人的柜子、箱子應鎖好,防止錢財被盜。外出或上班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其他員工的財物被盜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賠償責任。在未征得其他人員同意的情況下不得隨意動用他人的物品,否則按偷竊論處,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三)公共設施維修規定
1、宿舍公共設施、設備需要維修的,由宿舍成員之一報告大隊基地辦并填寫維修申請表,基地辦接報后派員一般在48小時內維修完畢;
2、因個人原因損壞的設施、設備而產生的維修費用,由入住人員分攤自理。
四、檢查評比
由基地辦、黨辦以及入住大學生所在科室工作人員組成評比小組,不定期對集體宿舍文明衛生狀況進行檢查,對團結互助好、宿舍環境美、內務整理優的集體宿舍給予一定的獎勵;對衛生情況差、缺乏團結互助精神的宿舍予以通報批評。
宿舍管理制度 篇11
一、住宿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努力創建文明宿舍。
二、每個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安排值日,發現安全隱患主動及時上報,貫徹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
三、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身就寢,整理好床上被褥(整平床單、疊好被子)、衣物、床下鞋子,臉盆一律放在床下,洗漱用具放在臉盆里,毛巾雙疊搭在盆邊,排放整齊。
四、講究衛生。不準向室外、室內地面潑水,不準在室內洗衣服、洗臉、刷牙、洗腳,嚴禁在廁所外大小便,室內每天三次打掃,每星期一下午大掃除一次,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
五、謹慎保管財物,防止盜竊。不經政教處、總務處允許,不準留人住宿,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床位。晚上回宿舍,按時洗漱,超過時間,按違紀論處。
六、愛護公共財務。損壞公物按規定標準賠償,故意損壞或知情不報者,加倍賠償;對查不出損物者,由宿舍或班級成員集體賠償。
七、室內不準亂接電、使用電器及生火器具。熄燈后,嚴禁用電燈、點蠟燭、燃蚊香,違者除沒收實物并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八、遵守就餐管理制度,不準把飯菜帶回宿舍。嚴禁在宿舍內吃零食;嚴禁從宿舍向外潑水、拋棄果皮、食品袋、紙屑及其他雜物。
九、文明守紀。不經允許,不得動用別人的東西;不準亂串宿舍,嚴禁在室內外吹口哨、大聲喧嘩;嚴禁將運動器材、球、刀具、鐵制工具等帶回宿舍。
十、嚴禁在墻上亂寫、亂畫、亂踏、亂貼畫相、亂釘釘子、亂拉繩子、亂掛衣物,不得損壞吊頂,嚴禁在室內、窗戶上晾曬衣物。
十一、通過每周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結果,每月評出文明宿舍和最佳舍長。學期結束評選出最佳文明宿舍和最佳舍長。
十二、凡違反上述規定三次以上屢教不改者,學校給予通報批評;對外出上網、打架,不服從宿舍管理老師管理且態度惡劣的,學校還要給予嚴肅紀律處分。
新 市 鎮 中 學
20xx年3月
宿舍管理制度 篇12
一、總則
為了營造一個整潔衛生、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文明健康、積極向上的居住氛圍,特制定本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職責:
1、宿舍負責人對宿舍各個環節的工作負全責;對宿舍管理員給予指導性的意見并監督落實;對宿舍運行狀況向上一級領導必須提交月報。
2、宿舍管理員要盡職盡責,努力配合辦公室極其宿舍負責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對宿舍出現不合理現象有責任有義務提出并制止,解決不了的問題上報宿舍負責人,不得消極怠工。發現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請其離職。
3、宿舍清潔員必須在上班前把自己負責的衛生區域徹底、完整的清掃干凈,并做好保持工作。發現有明顯污痕的,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燒水員工必須盡職盡責,確保每位員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訴,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被發現更換該人。
4、全體宿舍管理成員必須以身作則,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適用于所有適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職工。
5、宿舍負責人:黃帥
二、住宿須知
1、住宿職工必須登記入冊備檔,其他職工如需入住的,需填寫《住宿申請表》, 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由綜合辦進行宿舍調配。
2、入住后的職工不得隨意搬挪所住宿舍,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并搬回原來宿舍。
3、所居宿舍不得出租轉借他人居住,發現一次取消居住資格,追究其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
5、不得藏匿、觀看、傳播不健康的或反動的報刊、書籍、言論、碟片及其他聲像制品,不得從事損害公司榮譽或利益的行為、活動,不得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活動。
6、各部門經理、主管要管理好本部門的員工,深入員工生活,聆聽員工的意見,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盡力幫助、解決員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7、員工宿舍一切設施、設備屬公司所有,各員工要愛護公司所有物品,不得人為損壞或遺失,若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員工離職時要歸還所借用的宿舍一切物品,寢室長必須在離職清單上簽名并確認所借物品是否全部還清,若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8、離職人員一經寢室長在離職清單上簽字后,職工離職(包括辭退、辭職等)的必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宿舍管理員檢查后予以落實確認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有需要賠償的必須給與公司賠償,任意放行的由本部門負責人承擔一切后果。簽發完《離職申請》的必須當日搬離宿舍,不得拖延。再繼續居住的,按每天300元扣除原工資。
9、講文明禮貌,不準隨地吐談、亂丟垃圾、大小便,室內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要保持室內整潔美觀,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凈整齊有序,不準往窗外亂丟雜物,垃圾、剩飯(菜)要倒在指定地點。
10、員工間要文明交往、和睦相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
11、員工宿舍內的走道、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禁止飼養寵物。
12、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人人都當監督員,做到水龍頭有開有關,人離房間要關 燈、關電視。節約用電、用氣。電費每個月控制在人均50元內,煤氣為每21天/ 罐,如若超標,將超額部分平攤至每個宿舍人員。
13、嚴禁在宿舍內燒廢紙、點焟燭,嚴禁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等明火;嚴禁亂扔煙頭和把煙頭扔向窗外;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自接電線,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后果由本人承擔。
14、各種安全防護裝臵、照明、儀表、警示標示等,不得隨意拆除和破壞。
15、22:00以后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斗毆、酗酒影響他人休息;員工宿舍內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公司人員;員工家屬、親友來訪,若要住宿,應通知綜合管理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
16、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夜晚不回宿舍者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本人承擔;早班和晚班的員工,起床、洗漱、關門等落手要輕,不得影響其他員工休息。
17、不結交社會上的閑雜人員、不把閑雜人員帶入宿舍,因此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擔。
18、宿舍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輪流值日,保持宿舍內環境干凈整潔。各宿舍必須張貼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并根據值日表分清責任。對自己床鋪折疊整齊、對床下衛生要打掃潔凈。如果沒有時間打掃,可每月每人出資300元由專業人員打掃。沒有值日表的寢室,每人每天罰款10元,直至貼出值日表為止。
19、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員工個人貴重物品、現金財物及證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
20、員工宿舍的水龍頭、電燈等物品自然損壞,必須及時報告綜合辦公室安排修理,員工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21、綜合辦公室和工程部在檢查中發現違章線路、使用大功率電器、經教育再次違犯者報公司處罰。
22、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23、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物,不準在宿舍內毆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不準恐嚇或者威脅他人安全,干擾他人正常的生活;不準窩藏贓物,偷竊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24、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共同做好防范工作。發現可疑人員以及各類不安全隱患應當及時向公司報告。
25、發現火警、火災等災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報警、撤離現場、滅火等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發現刑事、治安等案件時,在場員工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并協助處理。
26、嚴禁員工賭博,麻將室是供員工休閑娛樂之用,不得大聲喧嘩,活動時間周一至周四晚不能超過12點,周五至周六不得超過凌晨2點,員工在打麻將一炮不得超過10元,違者一切后果自負。
27、根據實際情況男、女宿舍各選舉出一名寢室長,負責日常衛生、紀律的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并在辦公室檢查時間協同進行檢查。寢室長每月給予100元的補助
28、宿舍不得出現公司任何產品(包括過期產品)及輔料,發現一次,按被發現產品市場價格的10倍罰款。找不到責任人的,全宿舍成員均攤。
29、公共廁所下水道因人為因素造成堵塞和其他公共設施損壞維修帶來的相關費用找不到責任人的,由同樓層全體居住人員平均分攤
三、衛生標準
1、地面、墻面、墻角、天花板干凈,無亂涂亂畫、無灰塵、無蜘蛛網。(10分)
2、燈具、風扇、用品用具經常擦拭,保持干凈,呈現本色。(10分)
3、床鋪干凈無雜物,被褥、床單、衣物干凈、疊放整齊、無異味。(15分)
4、桌面干凈無垃圾,桌面物品干凈、呈現本色,擺放整齊。(10分)
5、門窗干凈、無灰塵、無蜘蛛網,窗臺無雜物。(10分)
6、室內無堆放垃圾、無衛生死角,垃圾筐要傾倒干凈,無大量垃圾存放現象。(15分)
7、床底干凈,無蜘蛛網,鞋子、臉盆等用品擺放整齊有序。(10分)
8、整體效果好:干凈、整潔、美觀、舒適、空氣清新、無異味。(10分)
9、公司配置的物品完好無損。(10分)
10、宿舍出現剩余公司產品的或配置物品損壞的,取締評選資格。
四、管理條例
1、所有罰金由本人上繳財務部,不服從管理者以工資形式雙倍扣除。其他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觸現金。
2、宿舍室內衛生檢查項目:衛生、公司配置的所有物品是否完好無損、電器、紀律。檢查時間:每周四10:00點作為定期檢查時間、每周不定期一次。檢查人員:綜合辦、宿舍管理員、各宿舍寢室長。
3、宿舍成員每人押金300元。押金由財務根據宿舍管理員提供的名單進行扣除工資,被扣押金者當月去財務領取押金單作為憑證。職工離職由宿舍管理員檢查該宿舍實物是否損壞,損壞者按價賠償,完好者由管理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離職。離職者走后發現是其損壞的由管理員承擔責任。(押金從轉入新宿舍開始扣)
4、宿舍工友對所有處理結果不服的可以上訴。董事辦處理意見為最終結果。
5、本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因地制宜進行補充和調整。此制度每間宿舍張貼一份,丟失者罰款200元,由本宿舍成員共同承擔。
以上規定需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根據情節輕重給與處罰,經教育屢教不改的取消其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開除。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xx年x月x日
綜合辦公室
二、整改措施
1、由宿舍人員推薦,部門主管審核選舉寢室長,男女宿舍各一名。
2、寢室長負責宿舍的管理、協調及信息反饋。
3、綜合辦公室對寢室長進行監管。
4、綜合辦公室每周對宿舍進行檢查,對衛生不合格和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集體或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并給與相應處罰。
5、宿舍現有打掃衛生人員和燒水人員各一名(車間員工兼職),打掃衛生人員(王淑姣)主要負責走廊、廁所、樓梯衛生和垃圾的清理。燒水人員(王艷群)主要負責宿舍人員熱水的供應。綜合辦公室對兩位兼職人員的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以使工作保質保量的完成。
6、在每間宿舍門上張貼出宿舍所住人員名單,以便綜合辦公室檢查時對檢查情況進行公示。
7、近期對宿舍進行一次檢查,將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大功率電器、設施等全部沒收。對需要維修的地方與相關部門溝通并進行整改。
8、要求各宿舍人員進行一次大掃除,對宿舍衛生進行一次大清理,并保持宿舍干凈整潔。
宿舍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為了保證員工有一個清潔、衛生、整齊、舒適的休息環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以下管理規定。
二、入住條件
(1)工作滿7天的且簽訂聘用合同,需要住宿的員工統一由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員開具《住宿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同意,行政人事部批準后,統一安排住宿。
(2)宿舍是為本公司員工服務,入住人員應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三、注意事項
(1)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如有調換,向人事行政部請示;未經許可不準擅自調換宿舍、更換床位。
(2)每宿舍選定一名宿舍長,建立值日制度,對于公共場所即衛生間、客廳、廚房采取誰值日誰清理的原則。
(3)宿舍不配制多余鑰匙,不得將鑰匙轉借他人,如更換宿舍門鎖,先到人事行政部申請,同意后須在更換后一周內,把新門鎖鑰匙交到行政人事部備份。
(4)床上物品擺放整齊,床底為上、下鋪員工的公共空間;濕衣服涼在陽臺,不在室內晾衣服。
(5)愛護宿舍財產及公共措施,宿舍現有財產、設備不得私自拆卸、調換,如有損壞則按新物品采購時2倍價格賠償,并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罰款。
(6)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不在房內亂涂亂畫;不將剩余飯菜與雜物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不向窗外潑水、扔紙屑果皮飲料盒等雜物;樓梯、公共客廳不允許堆放雜物;以上行為,如有發生除賠償損失外另罰款50元;
(7)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超負荷用電、私自接電線,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證公私財產不受損失,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負責,后果由本人承擔。
(9)嚴禁在宿舍打架斗毆、聚眾賭博。
(10)非公司員工未經公司允許,不得進入公司宿舍,嚴禁留宿他人;
(11)員工離開宿舍后必須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切斷電源;養成隨手關門、關窗、節水水、節電、防盜的好習慣。
(12)進入他人房間要敲門,征得舍主同意后方可進入;他人房間無人時禁止進入。
宿舍管理制度 篇14
一、 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舒適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訂制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入職宿舍的所有員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間、公共區域
三、職責: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歸口部門;
2、行政部相關人員有權對宿舍不定期的進行檢查
3、宿舍管理員、保安及清潔工對宿舍的安全及衛生負責
4、保安、宿舍管理員有權對外來人員進行盤查、登記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錄用的試用與正式員工(兩路城區以外的),均可申請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員工必須本人申請,統一由行政部門管理安排、調整,不允許職工私自調換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員工,在辦理好入職手續后,本人需寫申請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然后再重新辦理
3、新入住宿舍人員均到宿舍管理員處領取宿舍鑰匙一把,宿舍鑰匙員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員統一配制;員工離職時,將宿舍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處,如未退還鑰匙,扣20元一把。
4、員工搬離宿舍時,應在宿舍管理人員處登記,由宿舍管理人員檢查其寢室設備,設備完好后,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后再行辦理退宿手續,并退還宿舍登記證,需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賠償
五、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宿舍屬單工宿舍,不允許男女混住,嚴禁私自隨意調換宿舍
2、員工宿舍將實行全員負責制,即所有入住員工對宿舍環境及次序共同維護、監督、負責,公司入住員工應愛護公司財物,有意損壞公司財物應照價賠償
3、住宿舍的員工應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互相理解,體現團隊精神;嚴禁在宿舍內脅迫、恐嚇、欺詐他人;嚴禁男女戲虐或不軌行為;嚴禁在宿舍內酗酒、吸毒、賭博、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嚴禁在宿舍內播放黃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讀物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或舉報經查實后,參與者一律罰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及開除處理。
4、嚴禁在宿舍內散布謠言、聚會、傳播有關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資料,泄露公司的機密。
5、嚴禁員工隨意將物資帶出宿舍,若需帶出,應經管理員檢查同意。
6、為保證大家充足的睡眠時間,非本宿舍外來到訪人員須在23:00以前離開(如需留宿者,須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但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時間仍未離去,一旦發現或被人舉報經查實后,對被到訪人處予50元罰款。
7、凡入住宿舍員工最晚歸寢時間為24:00,若超過24:00時必須出示證件(身份證、工作證)自行在保安人員處登記;凡入住宿舍員工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晚上23:00后,宿舍內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保證員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員工宿舍內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寵物等。
9、嚴禁員工將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內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罰。
10、加強防火防盜,嚴禁在宿舍內亂牽亂搭電源,不允許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若有發現,保安和管理人員有權予以沒收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各位員工在離開宿舍時,一定將門窗關好,并將貴重物品及現金保管好,貴重物品不得隨便亂放在宿舍內,否則遺失、被盜與公司無關;并切實做好防水、防火、防盜工作,發現隱情舉報者有獎。
12、嚴禁隨地吐痰,嚴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內和走廊整潔、衛生。
13、宿舍衛生由公司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每月不定期檢查并做記錄,檢查結果劃分最好、好、較好、差、最差5個等級,并公布檢查結果。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獎懲。
14、宿舍衛生做到“八凈”、“五無”。八凈:即地面、墻壁、衣、柜、門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凈。五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15、床上擺放的被褥、枕頭、被單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枕頭擺放整齊。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潔,不亂放、亂扔。
16、以上各條,如有違反,產生不良后果,視情節輕重,按公司相關規定考核處理。
六、宿舍費用;
1、凡在職工宿舍住宿的員工,宿舍管理費及水電費、收視費、寬帶費由員工自理,公司只負責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間宿舍每個員工一個衣柜,鎖扣、鑰匙均由公司統一配置,宿舍管理員按各部門登記發放。遺失重新更換,需在管理員處登記,費用員工自理。
3、水、電和宿舍管理費以入住員工為單位,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并由宿舍管理人員負責打印統計報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1、宿舍設專職人員3名(清潔工1名,管理員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職責按《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執行,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員工進行處罰。
2、宿舍管理員上班時間為: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潔工上班時間為: 早班8:30----17:30
3、宿舍設有保安隊員執勤,負責員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檢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員管理,并提出改進處理意見,報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八、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宿舍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 總則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在課堂以外對學生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學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學風,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習慣及公共道德觀的公共場所,是學生在集體生活環境中規范個人行為的起點,同時也是學校各項措施能否發揮效用的檢驗基地。
二、抓好學生宿舍建設,強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機制,優化育人環境,提高學生養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識和水平,激發學生愛國、愛校的熱情,推動校園的精神文明建設,是學生宿舍管理的目標。
第二章 宿舍管理組織
三、學生宿舍管理的原則是思想教育與行為管理相結合,學校管理與學生自我管理相結合。
四、學生宿舍由后勤服務中心下屬的宿舍管理部門在學校生活園區管理委員會指導下,按照本條例的要求進行管理。
五、宿舍管理部門主要承擔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導,要求能經常主動與學生輔導員、班主任保持聯系,同時深入到學生寢室中去,了解掌握學生在宿舍內的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反映、解決問題。
六、宿舍中建立以學生干部為主的自我管理網絡。成立學生綜合治理小組,宿舍樓設樓長,樓面設樓面長,寢室設寢室長。通過學生自愿報名,公開競聘產生樓長、樓面長、寢室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協助宿管人員負責宿舍樓各寢室的文明監督、環境美化、文明建設、清潔衛生、紀律檢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住宿規范
七、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管理是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清潔、整齊的學習與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促進學生成材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學校“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門實行對每位學生的住宿表現予以記錄,記錄匯總后報學生處轉各二級學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評,每位學生專用的公共財物作登記,一旦遺失或損壞,責成修理或賠償。
九、宿舍管理實行室長負責制,室長由民主選舉或委任產生。
十、學生宿舍實行規范化管理:
(一)衛生規范
1. 宿舍衛生實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門窗“四凈”,衛生間無污漬異味、衛生潔具保持整潔,陽臺、天花板墻面無污點。
2. 書籍排列整齊,桌面無雜物,凳子要靠寫字臺,床鋪整潔無雜物,被褥疊放統一、鞋及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劃一。
3. 暖瓶、臉盆一律放置在規定的指定的地方,洗漱用具均放在臉盆內,毛巾一律對折掛在毛巾架或放在臉盆內。
4. 不準在宿舍樓內或往窗外拋擲瓶罐雜物,不準向樓道倒水,不隨地吐痰,不向廁所盥洗室、水槽內倒剩余飯菜和雜物,生活垃圾袋裝化管理,按指定地點投放。
(二)安全規范
1. 為保證安全,嚴禁存放和使用電爐、取暖器、熱得快、電水壺、電熱杯、電飯煲、電熱毯等大容量的電器。嚴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內和公共場所不得點燃明火,不準燃放焰火、爆竹等,不得焚燒廢棄物。違者按本條例有關條款處理。
2. 室內不得私接電源線、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險絲容量。室內電源接線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嚴禁(臺燈)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兩次勸告不聽,沒收燈具并視其情節給予處分。
3. 嚴禁學生爬越陽臺,出入公寓,一經查實,取消住宿資格。
4. 個人貴重物品、現金等妥善保管或遵照學校有關規定交予有關部門代為保管,最后離開宿舍者必須關好電燈、飲水機、電風扇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發現室內財物被竊,應保護現場,迅速報宿舍管理部門、保衛處、學生處等有關部門。
5. 房間的鑰匙由宿舍管理部門統一分派,入住學生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調換門鎖、私配鑰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遺失鑰匙應及時報告值班室,由宿舍管理部門派專人調換門鎖,并收取門鎖的工本費。室內家具設施不得隨意借用、隨意搬移,非學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進宿舍。
6. 無特殊情況,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備用鑰匙,必須借用值班室鑰匙時,要憑本人有效證件登記,歸還鑰匙時,同時歸還證件。鑰匙只借給本宿舍的人,非本宿舍同學一律不得借用。
7. 住宿學生應節約用水、安全用電。每人每月補貼用電5度、用水3立方。閔行校區、閔行校區(西區)每月20日抄水、電表,月底之前張榜公布,并收取超額部分的費用;臨港校區學生每人每月補貼用電5度,按季度以宿舍為單位充入計量系統,不足部分自行購買用點數。住宿學生若有疑問可及時與宿舍管理部門聯系。
8. 在宿舍內使用計算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計算機帶入宿舍前應到保衛處辦理手續,并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同時使用時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響其他同學學習和生活。
9. 宿舍內201電話系統由上海市電話局統一提供每室電話號線,電話機應有本室成員自行購買配置,費用由本室成員合理分擔。電話機使用中發生故障,修理費用自理,維修電話機遇到困難可報請宿舍管理部門協助解決。不得隨意更換、移動電話線路等設施,一經發現,采取停機措施,并視情節按電話局有關規定處理。
10. 電話系統出現故障應及時向上海市電話局報修(報修電話112)。住宿學生應文明使用電話系統,不得利用電話系統進行危害社會和他人的活動,不得干擾他人學習和生活。
(三)文明規范
1. 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學習中,學生宿舍6:00點開門,22:00關門。22:00以后進入宿舍應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說明原因。22:00以后寢室內應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保持宿舍區的安靜。
2. 宿舍區禁止高聲播放收錄機、吹奏樂器和大聲喧嘩、起哄和擾亂周圍環境。宿舍內嚴禁酗酒、聚餐,嚴禁抽煙,嚴禁打麻將,嚴禁賭博,嚴禁飼養寵物。
3. 住宿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租售書刊、音像制品、服裝、小商品等。
4. 講文明,懂禮貌,不說臟話、粗話,不打架斗毆。
5. 宿舍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亂涂、亂畫,更不準張貼不健康的字畫。不得在門窗玻璃上貼、掛遮蓋物。
6. 不準在宿舍樓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學校統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違者,經勸告無效,所堆放的物品作無主物處理。
7. 住宿學生必須自覺愛護公共財物,愛護綠化,保護環境。宿舍內家具等設施按標準配置。遺失、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或負責修理。
8. 宿舍的調整須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調動,應有本人申請,班主任同意、二級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門批準后方能調動。
第四章 住宿管理
十一、學生宿舍只供在冊學生住宿,由學生每年六月向所在二級院(系)提出下一學年住宿申請(新生除外),報學生處審核;學生處根據相對集中的原則,統一安排宿舍;未經宿舍管理部門同意,學生不得擅自變動宿舍。
十二、住宿學生必須遵守本條例,填寫由宿舍管理部門發給的《學生安全文明住宿承諾書》,若不填寫或嚴重違反承諾及本條例的,宿舍管理部門有權在報請學生處及后勤服務中心批準后,取消其住宿資格。
十三、住宿學生須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張,填寫《學生住宿登記卡》,建立學生住宿檔案,按學校的規定交納住宿費。
十四、住宿學生不得有曠宿行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應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經班主任、系(院)許可后,并向宿管人員做好請假登記,否則一律按曠宿處理。第一次曠宿由宿舍管理部門報請有關二級學院(系)進行批評教育;曠宿累計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門上報有關二級學院(系),會同學生處作違紀處理,并與學校的各項評優掛鉤,對屢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門有權在報請學生處及后勤服務中心批準后,取消其住宿資格。
十五、住宿學生在一年內不得退宿,(除住宿學生提前結束學業或因故退學、休學外),因上述原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后,應及時搬離宿舍。
十六、住宿學生的家長、親友來訪,未經許可不得在學生的宿舍內留宿。學生會客在樓外或值班室進行,如特殊情況須進宿舍,來訪者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在值班室登記許可后,方可入內。21:30分之前必須離開宿舍(除特殊情況外)。男、女生不得擅自進入異性宿舍。
第五章 違章違紀處罰
十七、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住宿學生給予相應的處罰。
1. 對違反本條例的學生,情節輕微、認識態度好的,給予批評教育。
2. 對于態度惡劣且屢教不改的學生,由宿舍管理部門會同學生所在二級學院(系)進行處理。
3. 對于嚴重違反本條例,造成惡劣影響及產生嚴重后果者,宿舍管理部門在報請學生處及后勤服務中心核準后,取消住宿資格。
第六章 說明
十八、本規定由學校后勤保障處負責解釋。
十九、本規定自20xx年九月開始執行。
宿舍管理制度 篇16
一、總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 定期檢查 嚴格考核 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干凈整潔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范圍: 所有住校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1、聽到起床鈴后,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床,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后,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發放湯菜時要注意衛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后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衛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準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嘩,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說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后,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床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后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后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臟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住宿生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床位就寢;
2、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后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床、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若有特殊情況,持班主任證明,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煙、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準,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臟水。
14、不能把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門、門窗玻璃、墻壁等處亂貼亂畫。
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為應對校園內舉辦大型活動期間發生的各種有關安全、穩定事件,做到對事態快速反應、果斷處置、控制局面、減少傷害和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大型活動申報制度》中所界定的活動舉辦期間,出現以下幾種情形,應及時啟動本預案:
1、活動場所建筑物(含臨建)坍塌;
2、活動場所發生火災;
3、現場秩序失控,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4、現場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響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件。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活動主辦方、承辦方及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分工協作、各負其責。
3、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重視安全工作,增強憂患意識,將“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貫穿于活動的策劃、籌備、舉辦等各個環節。
4、快速反應,從容應對。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機制,一旦發生安全事件,要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
三、前期工作:
1、信息報告:
大型活動中發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匯報同時報保衛值班室,并視事件發展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先期處置:
每次活動的主辦單位領導為本次活動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活動的組織者為本次活動的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組織者不得離開活動現場,隨時掌握現場情況。安全事件發生后,主辦方、承辦方以及在場的有關部門、人員,在上報的同時,要及時、有效、果斷的開展工作,控制事態、減少損失。
3、應急響應:
學校接報后,有關領導視情況及時啟動本預案。
四、應急處置:
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應對大型群體性活動安全事故指揮部”:
總指揮:孫海東 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副總指揮:劉君 領導小組副組長
成員:政教主任、大隊部、后勤管理、各班主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一)辦公室:
主任:靳志平
具體職責是:
1、掌握突發安全事件的全部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匯總、上報有關情況,下達上級指示精神。
2、統一調配人、財、物,負責做好處置事件的具體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
3、負責安排值班,督促檢查反饋各組工作落實情況。
4、調動機動車輛。
5、接待安排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
(二)疏導組:
組長:楊樂
具體職責是:
1、對大型活動開展期間可能發生的不穩定事端提前進行預測、評估。
2、事件發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組織輔導員、班主任等有關人員即刻趕赴事發現場,面對面開展疏導、化解工作,引導現場人員有序撤離。
(三)后勤保障及救護組:
組長:鄔和平
具體職責是:
1、活動開展前做好醫務人員、救護地點、醫療器械、藥物的準備工作。
2、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員送醫院繼續治療。
4、保護好水、電、暖等設施,保證安全用餐、用水、供電、供暖。
(四)供應組:
組長:鄔和平
具體職責是:
1、搞好應對安全事件所需設備、設施物資的采購、供應工作。
2、提供救助用房及相關的儀器設備。
(五)財務組:
組長:孫軍
具體職責是:
1、保障處置安全事故期間所需的資金。
2、搞好財產損失的評估和統計。
(六)善后處理組:
組長:楊樂
具體職責是:
1、做好受傷人員的慰問安撫工作。
2、做好受傷害人員親屬的接待、溝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傳組:
組長:楊樂
具體職責是:
1、掌握事件過程中張貼的口號、標語、大小字報及散發的傳單,積極把握好正確的輿論導向。
2、保證廣大師生的知情權,在事件的各個不同階段,及時向廣大師生通報相關情況。
3、負責媒體采訪的接待工作。
4、對網絡宣傳進行監控。
(八)保衛組:
組長:楊義
具體職責是:
1、維護事發現場及周邊秩序。
2、協助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門完成現場保護、線索調查和取證等工作。
宿舍管理制度 篇17
為創造一個干凈、暢通、寧靜的住宿環境,確保酒店財物及人員的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條例:
一、員工入住宿舍須經過經理或廚師長同意,并上交身份證原件。每晚12點之前務必回到寢室,如違反出現任何后果,則本店不負任何法律職責。
二、宿舍實行寢室長負責制,所有員工務必服從和配合寢室長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財物設施不得隨意搬遷和挪用,不得占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廁所內丟棄垃圾雜物,損壞財物設施和造成廁盆堵塞的費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費用由該宿舍員工共同承擔。
四、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處倒水,不亂丟垃圾。員工宿舍物品應持續潔凈,擺放有序,不得亂丟亂放。垃圾倒到指定地點。
五、嚴禁在宿舍區域亂涂、亂畫、亂貼、亂釘釘子、亂拉繩索、吵鬧、大聲喧嘩、放高聲音響和從事商業性的活動。持續宿舍安靜。
六、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掉水龍和電源開關,熄燈時刻不得超過凌晨一點。
七、吸煙者不得影響別人身體健康,不得在公眾場所和人員集中的地方吸煙。
八、宿舍實行男女分開,嚴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帶外人入住。到異性宿舍探訪須避嫌,不宜逗留過久。
九、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本店有權驅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補償。
十、有客人來訪須經宿舍長同意方可進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鎖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更改線路,更換保險絲。
3、宿舍禁止開伙做飯,禁止使用煤油爐,煤氣爐或電飯煲、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4、嚴禁存放煤氣、酒精、汽油、鞭炮、天那水、硫酸、qiāng支彈藥、刀具等易燃易爆違禁物品。
5、嚴禁打架、賭博、偷盜、吸毒、酗酒鬧事,觀看和傳播書刊、光盤。
6、違反安全管理,造成不良影響,發生意外的將實行罰款和追究當事人職責,狀況嚴重者解雇并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宿舍內他人物品未經本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
附則
員工如有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20—200元的處罰,屢教不改或狀況嚴重者將予以解雇處理,并承擔由此帶來的不良后果。知情不報者將與違規者相同的處罰。
宿舍存在的問題員工可直接告知宿舍長。
宿舍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加強對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預防和查挖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民工人身和財物安全,特制訂工地宿舍安全檢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來工地參加施工作業的職工、臨時工、在現場宿舍住宿的必須由項目部統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親訪友者確需留宿應當辦理登記手續后可留宿。
2、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被盜,嚴禁把門鑰匙轉讓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支彈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入房存放。
3、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傷風敗俗的不法行為。
4、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灶、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講究文明禮貌,維護社會公德,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用設施,住宿人員起床后必須把被子和床鋪整理好,并打掃室內衛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訂放置有序,做到整齊一致,不得從室內從上往下隨意傾倒和投擲垃圾廢物和剩菜剩飯,不得隨地大小便,保持文明衛生整潔。
6、晚上十時以后就寢時間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高聲交談和播放音響及彈奏,不準到他人處找老鄉,不允許他人來自己住處。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觀察外來不明真相的動態,發現可疑行為要及時向工地負責人報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況,必要時同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報告。
8、各班組長要天天檢查,并督促落實,各工地負責人每周檢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檢查不少于一次。
9、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項目部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取消用做工,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上海浦東蔡路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日
宿舍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規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則上由各部門主管擇優推薦及個人申請保證,或在本公司表現優秀之在職人員。
第三條 公司各區域柜店人員來我處短期受訓住宿時,須等同遵守該管理制度。
第四條 其他人員申請宿舍,應填具宿舍分配申請單,交由主管核準后送行政部登記并聽候分配。
第五條 住宿人員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辦理住宿證于限期內遷入居住,逾期以棄權論。
第六條 為使宿舍安全與衛生,特規定以下各項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 保護建筑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設備和各種家具。
(二) 節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三) 宿舍的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員自行輪流打掃并經常保持房間的清潔與整齊。6s委員會將不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將予以通知整改或處罰。
(四) 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00時為原則,23:00時熄燈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為。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臺燈。
(五) 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
(六) 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七) 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八) 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九) 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十) 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十一) 宿舍樓開放時間為早上8:25關門;下午17:30開門;晚上22:45關門,雙休日白天正常開放,晚上照常關門。
第七條 行政部經常派員或保安檢查宿舍,住宿者須聽從有關安全公益等相關指導。
第八條 為有效執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員互相推選,設置各宿舍舍長負責自治、安全、衛生、紀律等管理。
第九條 住宿人的私有財務及貴重物品,應各自保管、自行負責,如有遺失應及時報告舍長及行政主管,以做備查。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往窗外潑水、亂倒雜物;不隨地大小便,不從樓上拋丟垃圾和倒水,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十一條 住宿人員下班后的休閑活動范圍,除娛樂室、籃球場外,不得任意至車間或辦公大樓游蕩。
第十二條 住宿人員如需外出者需在門衛處登記并將本人住宿證放置在保安室,晚間最遲應于23:00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保安室電話報備。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第十三條 宿舍內配備設施 (如桌子、椅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十四條 住宿人員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床位或公司財產物品;美化環境,愛護花草樹木和公司內一切公共設施
第十五條 公司住宿人員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有外人拜訪應在保安室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并在門口會客室聯絡交談,不得帶入生產車間及宿舍內。
第十六條 公司住宿人員在休息時間內,禁止將其它非住宿人員帶入宿舍內。
第十七條 為確保公司人員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所有公司人員禁止在公司廠區內的人工湖及河邊垂釣、捕魚活動。
第十八條 如有住宿人員離職時,應于離職時隨即遷出宿舍,并于離舍三天前通知總務組,由該組負責相關點收接管工作,否則以移交未清處理。
第十九條 住宿人員倘若違反上列有關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得依本公司員工手冊 規定進行懲辦、賠償或取消住宿權。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
一、住宿費
1..凡屬本公司員工
凡申請住公司宿舍的員工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費120元;室長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費60元,但要聽從樓長安排的工作(含水電費、房租費);費用支付于月底最后一個星期交于財務,行政部憑收據安排住宿;臨時住宿人員按每天4元收費。
2. 凡屬培訓人員
2.1.外來培訓人員如向公司申請住宿需每人每天交管理費100元(含水電、房租費、餐費)。
2.2.費用結算由我公司財務與所培訓人員所在公司財務統一結算。
二、用餐費:
2.1早餐:公司提供供應商來公司,員工自費購買。
2.2雙休日的午餐、晚餐:如不加班員工在每周星期五下午四點前如在公司用餐須到總務組登記。(餐費自理)
2.3周一至周五晚餐:如不加班在公司用餐的員工每天下午三點半前到總務組登記。(餐費自理)
2.4每月的最后一天住宿員工需自覺把當月累計的餐費(每餐6元標準)交至財務部。
三、維修費
1.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損壞的,由公司承擔維修費用。
2.如有物品是人為破壞,按維修發票由住宿人員自行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行 政 部
宿舍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為員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第二條 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寢室長每月2日前,須核對本宿舍住宿人員及宿舍內的所有餐廳財產報宿管員,再由宿管員報餐廳辦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4.寢室長有義務向酒樓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第三條 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 的形式報宿管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1次,宿管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填寫夜歸證明單。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管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兩次者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造成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第四條 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相應的處分。
第五條 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0元,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第六條 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飾品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元,次。
第七條 管理規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餐廳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餐廳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2.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3.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4.宿舍內嚴禁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宿舍管理制度 篇21
二、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宿舍管理員安排的衛生項目進行打掃,包括倒垃圾。
3、宿舍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及個人物品亂擺亂放者,經宿舍管理員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質檢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處罰10元—100元)。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處罰20元—100元)
5、公用洗手間隨用隨沖,如得到舉報便后不沖池者,處罰50元。(舉報者獎勵20元)
三、管理規定:以下處罰(10元—5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質檢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
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店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
3、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4、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開除。
5、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員工宿舍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宿舍管理員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四、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五、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如沒有主動承擔責任者,將對該宿舍員工每人處罰10元。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宿舍管理制度 篇22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二、范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須羅列清單,經員工個人與行政人事部清點確認后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及其親屬(具體細則參考《員工借宿管理辦法))。
2、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
3、住宿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宿舍須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注意保管,遺失自行負責。
4、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折算賠償。
5、宿舍所耗費的水、電費用,超出公司配額由員工承擔。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6、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折算賠償。
7、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桌椅、玻璃、衛浴設備、管道、門窗、床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處罰。
8、公司領導或行政人事部如在合適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相關整改建議。
(二)、紀律管理
1、住宿員工必須按時就寢,晚上22:00后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2、宿舍區不能成為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吸毒、等不良活動。
3、電視、音響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不妨礙他人安寧為原則。?
4、住宿員工晚上外出最遲應于24時前返廠,24時后返廠須在保安室登記,并不得在宿舍發出擾人聲響。
5、住宿員工不得于宿舍區室外或室內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6、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7、未在廠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5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3、住宿員工不得于床上抽煙,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應妥善放置。
(四)、衛生管理
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2、住宿員工個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柜。?
3、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五樓天臺指定區域或宿舍陽臺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衛生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雨天除外)。
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宿舍樓梯轉角處均已配置垃圾桶)傾倒。?
5、住宿員工房間內衛生自行清潔整理。
6、住宿員工房間門口個人物品應擺在架子(自行購置)上,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盆花(栽)、鞋子及其它私人物品只有上架才允許擺放在外。
(五)、探訪管理
1、外人探訪時應在保安室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系及進出時間。
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行政主管或以上領導簽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3:00前離廠。
3、外人探訪時由保安發給探訪證并在進入廠區時佩戴胸前,離廠時交還保安,遺失扣款5元(由被探訪人承擔)。
4、外人探訪時須由被探訪人到保安室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5、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6、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為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保安人員檢查。?
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于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宿舍管理制度 篇23
一、總則
1、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基本方針,規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行為,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標準,特制定《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2、管理人員須遵循公開、公正、事實清楚、依據充分的原則,對各項目在冊管理人員及外包施工隊組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過程中的具體行為依據本規定進行獎罰。
3、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觸及刑律的,由公司移交司法部門依法進行懲處。
二、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處罰
有下列安全違章情形之一的,給予違章人員以下相應處罰:
(一) 習慣性違章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罰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帽帶,每人每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2、高空作業時不系安全帶罰款200元,系安全帶不按高掛低用使用罰款100元。
3、穿高跟鞋、拖鞋及穿背心短褲、進入施工現場,每人每次罰款50元,衣衫不整罰款100元。(管理人員加倍處罰)。
4、醉酒后上班,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5、故意破壞防護設施的,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6、違反勞動紀律相關事項的,每人每次罰款200元。
(二)場地布置
1、要求布局合理,臨時設施整齊劃一,棄渣符合要求;各類管線架設規范。場地雜亂不符合要求的罰款200~500元。
2、物品堆放不整齊,工料亂放、侵占道路的罰款50元;同時要求料凈場地清。
3、職工入場需佩戴安全帽,統一著裝,不遵守規定的處以50~200元罰款。
4、生活區有專人負責衛生管理,要求衛生整潔。
(三)生活設施
1、保持宿舍周圍環境衛生、安全。有故意破壞者處以100~200罰款。
2、合理配備滅火器材,并制定消防措施和制度。
(四)環境保護
1、嚴禁隨意踐踏、砍伐、挖掘、焚燒植被,嚴禁獵殺野生保護動物,違反規定者處以200~1000元罰款。
2、取土場要規劃使用科學合理,并滿足相關要求。
3、棄土場的規劃使用科學合理,并即使整治,保證邊坡穩定、平順;棄土堆放雜亂,違反規定的處以100~500元罰款。
(五)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
1、作業前要做好機械設備使用前的安全技術交底,確保機械運轉良好。同時需要做好記錄。
2、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者,一切費用由個人或所在作業隊負責。根據事故調查原因分析,并對個人處以100~300元罰款,作業隊處以1000~20xx元罰款。
(六)施工車輛相關制度
1、施工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嚴禁搭乘任何人員。對違章者處以罰款100元。
2、在彎道、坡段、道路狹窄的路段。不按指定道路行車者,開英雄車者,故意制造不安全隱患、粉塵者,處以100~200元罰款。
3、對運輸車輛長期不檢查、維修、保養或帶病出車者,根據責任大小對車輛主管人員、車輛維修人員處以100~200元罰款。
4、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不準隨意亂卸料,如有發生,一經發現或舉報將對駕駛員處以500元的處罰。
(七)施工臨時用電相關制度
1、掌握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功能性質。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配備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設備停用后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保護好所用設備的負荷線、開關、閘刀、開關箱,發現問題應立即通知電工及時處理。
5、搬運或移動用電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6、所有用電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配電箱做到“一箱一漏”。
7、對不及時整改的作業隊處以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停工整改。
8、工地上的照明燈具按時開關,嚴禁使用長明燈,發現一盞罰款100元整。
(八)綜合治理
1、文明施工責任制度、檢查制度、獎罰制度要齊全并落實。
2、設置文明施工安全標語,對于無標語、無警示牌的施工場地可根據情況處以100~200元罰款。
3、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對于打架斗毆者根據情況處以200~500元罰款,并給予警告處分。
三、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表彰制度
1、糾正惡性違章行為或采取緊急措施,避免重傷、死亡事故、設備倒塌事故發生的,經公司確認后,根據情節給予相關人員200~20xx獎勵,并加以表彰。
2、積極配合項目部進行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避免重大環境污染和投訴的,給予個人100~500獎勵,并加以表彰。
3、對能保持文明施工的單位,年終評選先進部門或施工隊給予100~500元獎勵。
4、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有重大發明、技術革新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且產生較大經濟、社會效益的,根據效益大小給予相應比例的現金獎勵。
四、其他
1、安全文明施工獎罰對象確定的優先順序如下:外包施工隊組,項目部,個人。
2、財務部門所扣罰款全部納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勵專項基金,并實行專款專用。
宿舍管理制度 篇24
一、宿舍管理標準
1、宿舍衛生標準
(1)、床面整潔,床上的被褥等物品疊放整齊劃一;
(2)、地面干凈,無死角;
(3)、墻面、房門、玻璃等,要保持清潔無塵,無破損;
(4)、保持室內及衛生間干凈,無異味;
(5)、保持桌面清潔,不亂刻亂畫,上面物品整潔,擺放整齊;
(6)保持樓道公共部分整潔。
2、宿舍安全標準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嬉戲及高音量放收錄機;
(2)、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險物品;
(3)、禁止在宿舍內點蠟燭,亂扔煙頭;
(4)、遇到突發情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內的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6)、員工離開宿舍時,要做到隨手鎖門,人走燈滅;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異性;
(8)、照明或電視機、錄音機等電器設備,使用完畢或遇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撥掉插頭。
3、公司將于每周檢查衛生一次
二、設置及相應職責
1、設置:職工宿舍內設有宿舍舍長兩名,男女各一。
2、舍長職責
(1)、定期進行衛生查看;
(2)、負責宿舍內公共衛生區的值日安排;
(3)、負責傳達上級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級匯報宿舍管理情況;
(5)、及時了解員工心態,對有晚而未歸的員工,進行聯系,確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損壞情況,及時進行報修;
(7)、及時傳達各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8)、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對宿舍內一切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時全面的向相關領導匯報。
3、員工職責
(1)、積極配合舍長工作,服從舍長安排;
(2)、自覺整理好個人內務;
(3)、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況晚歸,應及時向舍長說明情況;
(5)、處理好自己和其他員工之間的關系,做到禮貌、寬容;
(6)、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7)、應保證外地員工優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設
1.做人禮貌,講話文明;
2.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3.保持衛生整潔,房間無異味;
4.培養容洽、團結的員工關系;
5.房間裝飾要美觀大方,忌雜亂。
四、水電費的繳納
公司共承擔水電費100元,超額部分由個人承擔。
宿舍管理制度 篇2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日常管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秩序,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鄭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所有學生宿舍管理。
第三條 學生宿舍管理堅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務相結合,以“強化管理、預防為主”為基本原則,進一步加強協作、明確職責,建立各單位齊抓共管、共同維護學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長效機制,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和安全穩定。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職能
第四條 學校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全面負責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有關校領導擔任,委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團委、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后勤集團公司、各院(系)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辦公室主任分別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同志擔任。學生工作部(學生處)負責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負責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是學校學生宿舍管理的領導機構。委員會各組成部門接受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各組成部門和院(系)負責人為本單位宿舍管理第一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分工,厘清職責,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第五條 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辦法;
(二)對學生宿舍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措施及問題進行決策;
(三)監督檢查宿舍經營、管理、服務和收費等事項;
(四)協商解決學生、學校和宿舍管理部門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五)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學校應設立園區管理員工作津貼,每人每月應不低于480元,按月發放。
第七條 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別負責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是組織各院(系)對學生進行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協調、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各單位和各院(系)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文明教育和“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提高學生安全防范意識,倡導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強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組織開展相關活動,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進行教育與處理;
(四)做好學生退宿、換宿、校外住宿的審批工作;
(五)選聘宿舍園區管理員,指導成立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
(六)落實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加強輔導員宿舍樓值班管理。
第八條 校團委是負責學生宿舍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宿舍文明養成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協調開展宿舍文化節等宿舍文化活動,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知識宣傳;
(四)組織開展大學生宿舍文明養成教育;
(五)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
第九條 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鄭新公司是負責學生宿舍服務、管理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負責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學生宿舍分配應按院(系)、年級、班級集中住宿的原則進行,少數民族學生不單獨安排宿舍;
(三)負責學生宿舍樓基本設施的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負責宿舍樓內部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
(四)負責學生宿舍的水電暖供應、維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對學生宿舍供水、供電、供暖線路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合格設備,采取切實措施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水、用電管理;
(五)選拔、培訓學生宿舍管理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組織宿舍管理人員定期開展宿舍檢查,及時查處違章電器和違章用品;
(六)制定學生宿舍管理細則,加強宿舍門禁系統管理,嚴格學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統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員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須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批準后辦理;
(七)每個學生宿舍園區應安排一間園區管理員值班室,宿舍樓每層(單元樓每單元)應安排一間輔導員值班室;
(八)在學生宿舍樓內設置監控設備,負責監控設備的運行、維修及監控資料的存儲;
(九)對宿舍樓相關設施、宿舍管理服務工作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
(十)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服務、管理工作。
第十條 保衛處是督查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在學生宿舍樓內建立消防監測系統,在學生宿舍樓周邊設置視頻監控系統和報警系統,及時更新學生宿舍各種安全設施;
(三)定期對學生宿舍樓內消防設施、安全通道進行檢查,及時配齊消防設施和更換消防器材;
(四)指導、配合相關單位組織消防安全演練;
(五)查處在校園內售賣禁用、劣質電器的商戶;
(六)加強學生生活園區安全巡邏,深入排查安全隱患;
(七)對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徹底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列出清單,督促相關部門建立臺賬,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八)其他有關學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條 院(系)是學生行為規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責任單位,履行下列職責:
(一)貫徹落實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執行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安排;
(二)組織開展學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事件處理能力;
(三)培育積極、向上、溫馨的宿舍文化,積極配合開展“星級文明宿舍”檢查評比工作,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和生活習慣;
(四)組織實施輔導員入住宿舍制度、輔導員夜間值班制度、副書記和班主任走訪宿舍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嚴查學生外宿等情況;
(五)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內部安全、衛生和文明檢查,并做好記錄;
(六)及時、準確向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上報學生宿舍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時、妥善處理本院(系)學生宿舍各種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嚴格校外住宿審批管理,認真組織好在校生回遷老校區住宿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按照相應職責,把學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實履行維護學生宿舍安全穩定的責任。
第十三條 學生宿舍樓設輔導員宿舍,入住人員應為學生輔導員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員。學生宿舍按樓設宿舍管理員,由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選聘、管理和考核;按園區設園區管理員,由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選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條 學校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鄭州大學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成員由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從學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選拔產生。學生宿舍自律委員會屬于學生自治組織,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參與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監督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執行。
第三章 學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條 學生在學校學生宿舍內住宿。確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學生宿舍以外居住的,應填寫《鄭州大學校外住宿申請登記表》,經學生家長、所在院系輔導員和主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并經學生處和后勤處簽字蓋章,同時交到園區宿管備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條 各學院應當加強對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準確掌握在外住宿學生人數、地址及聯系方式,并報學生處、后勤處、保衛處備案。
第十七條 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應當遵紀守法。學生在校外居住期間出現問題的,由本人和家長承擔。
第四章 獎懲制度
第十八條 住宿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宿舍設施、安全、衛生的檢查。學生在宿舍內的表現將直接納入學生綜合測評、品德鑒定等工作中,并與個人、班級、學院等評先評優資格掛鉤。
第十九條 學校鼓勵學生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團結互助、熱愛集體的良好作風,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定期開展學生宿舍安全、衛生檢查。
第二十條 對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諧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學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等違反宿舍管理規定或其他違反校規校紀的行為,給予當事學生以下相應的紀律處分,并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違章電器的給予警告處分;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和使用違章電器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燒物品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在宿舍飼養寵物的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煙的給予警告處分。
(四)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兇器等進入宿舍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尋釁滋事、打架斗毆者,對參與打架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對組織策劃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六)未經批準,隨便調換、私自占用學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未經批準,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員,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員或讓其進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七)正常休息期間,在宿舍內聚眾喧嘩、打鬧以及舉辦活動聚會,經批評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八)凡用麻將、撲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進行賭博或變相賭博者,一經發現,沒收其賭具和賭資,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組織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九)收看和傳播書刊、網頁、錄像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通過網絡、手機短信等方式傳播虛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對計算機系統、網絡進行攻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十一)破壞宿舍環境衛生,擾亂學校宿舍公共場所正常秩序,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二)擾亂宿舍管理秩序,對其他人的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影響,經教育不改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三)在宿舍內擅自裝修;刻畫、涂抹、張貼、弄臟室內外墻壁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并交納維修金。
(十四)在公寓內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營銷活動(如:宣傳、散發、張貼廣告、啟事者,代理、招攬生意者,上門推銷、擺攤設點、銷售貨物、從事傳銷活動等)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五)擅自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移動、挪用、損壞消防器材或安全設施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十六)其它違反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造成公私財物損壞的,應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生發生上述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根據檢查結果給予該生輔導員通報批評,并在輔導員工作綜合考評中予以扣分。一學年內被通報批評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該生所在院(系)與該生輔導員全年的評優評先資格。
第二十二條 對于因學生管理工作不力、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學校將追究學生工作部(學生處)、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關院(系)有關人員的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對于在校團委牽頭組織的學生宿舍文化活動中出現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校團委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 對于因學生宿舍水電設計、安裝等宿舍服務不到位、基本設施維護更換不當、住宿管理不嚴等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后勤管理處、后勤集團公司或鄭新公司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對于使用單位發現上報的治安、消防隱患,如消防器材、監控設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問題,保衛處未進行及時整改維護而引發安全事故的,學校將追究保衛處相關人員責任。對于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人員,學校將把有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生有違反本相關規定的行為,但情節輕微,不足給予處分的,應由學生所在院系給予通報批評,監督其改正錯誤。
宿舍管理制度 篇26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柜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1. 每周一14:00各部門派一名由后勤部主管統一安排衛生檢查相關事宜;
2.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3. 參加衛生檢查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否則處以30元/次的罰款,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匯報部門負責人,由其部門負責人安排他人參加;
4. 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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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自 X年 X 月X 日起正式執行,特此通告!
宿舍管理制度 篇27
員工宿舍是賓館為員工提供舒適、安全的休息和學習場所。為了保證有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室內注意保持清潔,不許亂扯繩、拉線、釘墻、貼畫等。
2、愛護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3、配給個人的物品需完好無損。
4、不許帶外人進入宿舍,離職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5、禁止進入異性人員宿舍。
6、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以及使用各種電器等。
7、不許在宿舍燒煤爐、做飯、燒水、看黃色書刊、聚賭等。
8、不許在宿舍大聲喧嘩和進行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9、不許在宿舍飲酒。
10、講究個人衛生,保持室內外清潔,不得向窗外、走廊、樓下潑水、丟廢棄物,更不得在走廊、平臺上隨地大小便。
11、住宿員工須在晚24時前歸宿就寢,值班晚歸人員除外,過點后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開門。
12、當晚有事不能回宿舍者,須向寢室長或宿舍管理員寫出書面請假條,不得擅自夜不歸宿,當月累計兩次者,清出宿舍。
13、個人物品要妥善保管,提高警惕,防火防盜。
14、自覺維護宿舍衛生。
15、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人離水關。
16、每間宿舍設有寢室長1名,負責宿舍內務衛生及安全管理。
17、宿舍門鑰匙由寢室長掌握,不得交與他人。
18、所有在住員工,應互相監督,對舉報者,事實清楚,將給予獎勵。
19、在住員工每月交納10元衛生費,從工資中扣除。
注:對違反以上制度的員工,賓館將處以每次1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另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