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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發(fā)布時間:2023-06-12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精選26篇)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xù)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zhí)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xù),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fā)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xiāng)財政撥發(fā)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jié)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不得超規(guī)定發(fā)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4)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zhèn)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fā)票手續(xù)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xiāng)代管制度

  1、“村賬鎮(zhèn)代管”由鎮(zhèn)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zhèn)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zhí)行核算、監(jiān)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jiān)督財政計劃執(zhí)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督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七、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zhí)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jié)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yè),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八、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fā)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fā)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xiāng)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xù)。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xiāng)代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鄉(xiāng)鎮(zhèn)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xù)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戶。收入包括:

  (1)上級轉移支付用于補助村級開支不足的資金;

  (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fā)包收入、企業(yè)上交收入;

  (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

  (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

  (5)土地補償;

  (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

  (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

  (8)救災、救濟、扶貧款;

  (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稅務發(fā)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制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規(guī)范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zhèn)村賬會計處報賬。

  (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

  (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

  (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審核并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后,經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fā)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

  7、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fā)放。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xiāng)財政撥發(fā)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jié)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不得超規(guī)定發(fā)放。

  9、市、鎮(zhèn)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10、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jiān)督,事后有結算,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200元內(含2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經駐村干部和片長審核后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后,經駐村干部和片長及村理財小組審核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4)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支兩委申報,片長及駐村干部審核,遞交鎮(zhèn)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三、村賬鄉(xiāng)代管制度

  1、“村賬鄉(xiāng)代管”由鎮(zhèn)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系不變。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須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按審批程序審批后,按期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村級財務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督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村級公開公示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村級財務公開由報帳員照相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存電子文檔備查。

  4、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3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xù)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zhí)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xù),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fā)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xiāng)財政撥發(fā)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jié)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不得超規(guī)定發(fā)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zhèn)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fā)票手續(xù)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xiāng)代管制度

  1、“村賬鎮(zhèn)代管”由鎮(zhèn)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zhèn)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zhí)行核算、監(jiān)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jiān)督財政計劃執(zhí)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督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每年度進行四次季度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xù)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zhí)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xù),不得拖欠。

  第六條:市、區(qū)、鄉(xiāng)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第七條: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理解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第八條:不得用團體公款發(fā)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第九條: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第十一條: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501元至20__元(含20__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20__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第十二條: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十三條: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fā)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第十四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fā)票手續(xù)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村賬鄉(xiāng)代管制度

  第十五條:“村賬鄉(xiāng)代管”由鄉(xiāng)農經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六條: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條: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第十八條: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第十九條:在村賬鄉(xiāng)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第四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第二十一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第二十二條: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四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zhí)行核算、監(jiān)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jiān)督財政計劃執(zhí)行情景。

  第二十五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第五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guī)定庫存限額1000元。

  第二十八條: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三十條:各項收據手續(xù)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guī)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三十一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三十二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督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第三十五條: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第三十六條: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八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三十七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jié)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三十八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zhí)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jié)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四十條:團體興辦公益事業(yè),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xiāng)榜公布,理解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第四十二條: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第九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四十四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fā)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fā)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四十五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四十六條: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xiāng)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第四十七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xù)。、

  第十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四十八條: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單位都必須理解鄉(xiāng)經營管理站財務監(jiān)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四十九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職責。

  第五十條: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zhí)行。

  第五十一條:在審計當中發(fā)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xiāng)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我鄉(xiāng)財務管理,規(guī)范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xiāng)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fā)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復核簽字確認,經鄉(xiāng)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到鄉(xiāng)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并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guī)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guī)定,并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準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guī)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xiāng)長批準,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guī)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xiāng)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采購管理規(guī)定

  為了規(guī)范政府采購行為,做好我鄉(xiāng)政府采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zhí)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guī)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并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6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記帳會計一名,村級報帳員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報帳員。

  2、記帳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yè)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遵守職業(yè)道德,嚴格執(zhí)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報帳員任免或調換必須征求街道辦核算中心,街道批準,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接手續(xù)。

  3、記帳會計、村報帳員必須接受街道辦核算中心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后頒發(fā)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并統一使用區(qū)農經中心印制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稅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guī)定和手續(xù)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并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干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并納入帳內核算,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報帳員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xù),業(yè)務完畢后,5天以內向報帳員報帳并辦理注銷手續(xù),如領用期限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戶,待款收回后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5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發(fā)生事故由報帳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后,報核算中心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后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yè),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并報街道辦批準后,向村民發(fā)放“一事一議”監(jiān)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xù)。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xù)。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xù)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zhí)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采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物相符。經查出屬于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鑒定后,報街道核算中心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占集體資產,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并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變買、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街道核算中心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采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fā)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并、股份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由區(qū)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并報街道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臺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半年)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jiān)督。

  六、帳簿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資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后,交核算中心審核,經審核后財務運作規(guī)范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guī)范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推選產生由3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本村重大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jiān)督,未經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jiān)督的關鍵,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并注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后方可公開,公開后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的'都視為手續(xù)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半年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7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xiāng)代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zhèn)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xù)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戶。收入包括:(1)上級轉移支付用于補助村級開支不足的資金;(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fā)包收入、企業(yè)上交收入;(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5)土地補償;(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8)救災、救濟、扶貧款;(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稅務發(fā)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制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規(guī)范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zhèn)村賬會計處報賬。(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審核并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后,經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fā)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

  7、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fā)放。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xiāng)財政撥發(fā)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jié)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不得超規(guī)定發(fā)放。

  9、市、鎮(zhèn)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10、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jiān)督,事后有結算,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200元內(含2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經駐村干部和片長審核后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后,經駐村干部和片長及村理財小組審核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4)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支兩委申報,片長及駐村干部審核,遞交鎮(zhèn)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三、村賬鄉(xiāng)代管制度

  1、“村賬鄉(xiāng)代管”由鎮(zhèn)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系不變。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須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按審批程序審批后,按期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村級財務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督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村級公開公示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村級財務公開由報帳員照相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存電子文檔備查。

  4、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8

  為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jiān)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政策,結合本鄉(xiāng)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xiāng)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yè),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yè)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是公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大集體積累,用于擴大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xiāng)長審簽,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大額支出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xiāng)經管站統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xiāng)統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二、現金管理制度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并在每月報帳日和鄉(xiāng)上進行帳面余額的核對。

  三、票據管理制度

  1、必須使用統一收據,即財政統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jiān)制、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9

  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村集體財務管理,維護村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fā)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村集體是指本鎮(zhèn)所轄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

  第二條村集體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侵占、截留、挪用、私分。

  第三條鎮(zhèn)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

  第二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四條村集體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必須在銀行或者信用社(下稱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加強對資金的管理。賬和款、物、支票和印鑒應當分別管理。村報賬員或出納(下稱報賬員)負責管理銀行賬戶和現金,認真登記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負責每月與銀行核對賬目,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完整準確,確保賬款、賬實、賬證、賬賬、賬表相一致。

  第五條村集體一律不得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承擔經濟擔保,禁止出租或者轉借銀行賬戶。財政或者上級有關部門下撥的各種款項,必須撥到村集體的銀行賬戶。擅自對外擔保或者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的,或者借用其他單位賬戶的,要追究違紀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村集體要建立健全現金內部控制制度,村集體各項現金收入,必須由報賬員統一收取,其他人不得管理現金,因特殊情況非報賬員暫代收取的必須在3天之內交給報賬員,否則以挪用論處。不準用白條抵庫,不準坐支或挪用現金,不準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庫存現金限額在1000元以內,超過限額的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村集體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套取現金,不設賬外賬(即“小金庫”),單位間的經濟往來,必須通過銀行轉賬處理。下列情況可以使用現金:村干部的工資、福利、補貼以及個人的勞務報酬、零星支出、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和經批準的其他項目。

  第八條村集體開支項目必須嚴格按下列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xù):單項或單張票據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含100元)由村主任批準;100-200元之間的(含200元)由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共同批準;200-500元之間的(含500元)由村兩委集體研究同意,并經鎮(zhèn)工作隊長審批簽字后方可核銷;500元以上還須經鎮(zhèn)包片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核銷。

  第九條村級開支發(fā)票必須手續(xù)齊備:有具體收款人簽字或收款單位蓋章;有經辦人及證明人簽字,并載明開支用途,經會計人員審核,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xù)后,報賬員方可付款。用途不清、不合理的或審批手續(xù)不健全的,舉債的利率必須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允許范圍之內,并視村集體償還能力,不得超限高息攬債或舉債,報賬員不準擅自付款,否則,追究報賬員及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條村集體因發(fā)展生產需要借貸資金的,應當先提出方案,經村兩委研究同意,報駐村工作隊及包片掛點領導審批后,方可舉債。若是向個人借款的,所借款項必須在5日內入賬,并且要載明借款日期、經辦人、利率和用途,同時借款報告送鎮(zhèn)經管站備案,否則一律不予入賬。

  第十一條村集體應當及時催收、清理各項應收款項。對村民因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造成無力償還的款項,可由村兩委和民主理財小組全體成員會議研究決定予以緩交或者經批準制訂還款計劃后分期分批償還(繳納)或減免,并張榜公布。

  第三章固定資產、物資與投資管理

  第十二條村集體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情況,應當及時準確登記,并建立健全明細賬冊,定期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第十三條村集體固定資產的拍賣、轉讓、入股、出租,應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無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可由村兩委、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公開招標,簽訂承包合同或協議,并報鎮(zhèn)經管站備案。合同履行后要及時收回承包款、租金或價款入賬。使用村集體資產進行對外投資或經營,須對項目進行考察論證,確認可行性后,經村兩委會議研究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報鎮(zhèn)經管站備案,方可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村集體建設項目的施工,由村兩委提出方案,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zhèn)政府審批后,由鎮(zhèn)村招投標委托辦公室公開進行招投標,在規(guī)定的程序完成后,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并報鎮(zhèn)經管站備案。工程施工過程中所付的款項要嚴格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多付或超付。在工程完工一個月內,要召集北景港鎮(zhèn)村級建設項目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參與驗收結算并簽章。通過結算后,財會人員才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條款結算工程款。

  第十五條村集體應當依法管理好土地、林木以及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四章票據管理

  第十六條村集體必須切實加強票據管理工作,由村報賬員認真做好發(fā)票的領發(fā)、保管、使用、結報、核銷等項工作。村集體必須統一使用二種票據:1、省農業(yè)廳統一印制的收款收據;2、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票據。

  第十七條發(fā)票使用必須一費一票,使用時按編號順序填寫,不得跳號或空缺,不得套聯復寫(各聯金額不同),不準刮擦、增補、要逐格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相符,涂改處加蓋章,作廢票據不得撕毀,所有票據的印章要齊全;不準使用其他票據或白條代替;不準多收費少開票或收費不開票和開票不收費;不準使用私制、偽造或外購的發(fā)票。

  第五章村財開支管理

  第十八條根據《北景港鎮(zhèn)村級干部報酬待遇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村干部工資由管委會統一核發(fā)。

  第十九條各村按每期計生工作情況,可適當給予干部獎懲(獎懲標準另行規(guī)定)。

  第二十條會議費及招待費管理

  1、村集體召開的干部工作會議,一律不得報銷會議費。各村需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實行誤工補貼,每人每天30元。造冊列支時,必須注明會議時間、內容、與會人員名單,不得多列參會人員或多列會期,不得擅自提高誤工補貼標準。

  2、招待費:嚴格實行零接待制度,取消村集體招待費開支,下鄉(xiāng)干部到村工作不得在村里就餐(因條件限制,需在村里就餐的,由個人承擔費用),村組干部在本地議事和工作等,不得從村集體列支招待費。

  第二十一條出差費報銷標準

  1、市內住宿費及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60元。

  2、往市外出差,參照國家工作人員的旅差費報銷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關于購買交通、通訊工具的規(guī)定

  1、不準用公款購買摩托車、移動電話、電腦等交通、通訊工具。

  2、除村級組織信息化建設或黨員遠程教育需要外,非經審批,村級不得購置電腦,不得以上述名義購置之后挪為私用。

  3、村干部不得與村電話并機。

  4、村部電話不得使用長途功能(用于通知計生對象的除外)。

  5、村支書、主任通訊話費補貼,每人每月100元;其它干部每人每月50元。

  6、個人交通、通訊工具所用的維修費、油費等所有費用一律自負,不得用公款支付。

  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除責成退款外,視其情節(jié),按有關法規(guī)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第六章財會人員管理和財務監(jiān)督

  第二十三條村集體應當配備報賬員,村集體主要負責人和其近親屬及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人員不得擔任村集體的財務人員。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報賬員應當保持相對穩(wěn)定,確需更換的,由村兩委集體研究決定,并報鎮(zhèn)經管站備案。報賬員變動時,必須及時辦理交接手續(xù),編制交接清單。交接清單核實后需經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簽字后存檔。監(jiān)交人包括村集體負責人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鎮(zhèn)審計站應當對村集體財會人員離職交接工作予以指導、監(jiān)督。在未辦理交接手續(xù)前,原報賬員不得離職。

  第二十五條村集體組織要支持財會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會人員行使下列職權:1、執(zhí)行有關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2、參加財會計劃的編制和有關生產、經營管理會議;3、承擔資金籌措和使用的財務監(jiān)督以及資產保管工作;4、拒絕辦理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抵制侵犯村集體財產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應當接受村民主理財小組的監(jiān)督。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原則上由離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代表等構成。任期與本屆村民委員會保持一致。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財務活動的監(jiān)督職責:1、審查各項財務收支;2、檢查監(jiān)督村集體負責人和財會人員執(zhí)行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情況;3、檢查監(jiān)督財務公開情況;4、協助對村集體財務進行審計。民主理財小組在履行職責中發(fā)現有違反財務制度行為的,應當提出處理意見,有關人員應當及時糾正。

  第二十七條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必須定期向村民公開。每月或每季度終了之日起十日內和會計年度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財會人員必須將經過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和鎮(zhèn)經管站審查的賬目,在村務公開欄上張榜公布,公布的內容必須逐項逐目明細公布,現金及銀行存款必須公布日記賬,接受村民監(jiān)督。

  第二十八條健全年度審計和專項審計制度。村集體要主動接受鎮(zhèn)經管站以及上級業(yè)務部門的審計監(jiān)督。每年至少要開展一次村財務年度審計或者必要的專項審計。特別是村兩委任期屆滿時,要堅持先審計后選舉。村兩委因故離職或被撤職或辭職時,也要進行專門審計,對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給紀檢等有關部門。紀檢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區(qū)別情況,認真處理。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片。

  第七章財務報表和財務檔案

  第二十九條村級財務報表分為月份、季度和年報,應按規(guī)定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定期提供給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

  第三十條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協議)和承包合同(協議),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財務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毀清單等。

  第三十一條村集體要加強對財務檔案的管理。建立財務(會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負責,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過去與本制度不符或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北景港鎮(zhèn)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做好我鎮(zhèn)村級財務工作,規(guī)范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團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我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規(guī)定: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團體經濟組織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鎮(zhèn)農經站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村團體經濟組織。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團體經濟組織設置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財產物資登記簿、債權債務登記薄、內部往來登記薄。

  2、鎮(zhèn)農經站設置總賬、明細賬、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團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鎮(zhèn)農經站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農經站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和盤點庫存現金,做到鎮(zhèn)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鎮(zhèn)農經站要嚴格財務手續(xù),農經站站長和總會計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貼合規(guī)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fā)現坐支現金,農經站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月必須到鎮(zhèn)農經站報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清點庫存現金,做到鎮(zhèn)、村兩級賬目余額等、庫存符、手續(xù)清。報賬時間: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業(yè)務量多時可隨時來報。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理財小組負責人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包村干干部部簽字。如有招待費、車費等特殊開支,除上述審簽手續(xù)外,還需有鎮(zhèn)紀委及鎮(zhèn)主要領導審批。

  2、村團體支代替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干部審批,鎮(zhèn)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鎮(zhèn)農經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內,由鎮(zhèn)農經站站長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鎮(zhèn)政府主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由鎮(zhèn)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職責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職責人,離任時要理解離任審計。

  2、村干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團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理財小組,由五至七名成員組成,并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公布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理解理財小組人員審理監(jiān)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會計保留周轉金不超過1000元,其余資金全部上交農經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現金1000元以上,當日內必須送交農經站管理。

  2、村團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鎮(zhèn)農經站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戶,發(fā)生業(yè)務時鎮(zhèn)、村同時登記賬薄,并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村財村有。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團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并使用由鎮(zhèn)農經站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xù)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的重大財務事項要按照村政事務“六步決策法”執(zhí)行。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的對外投資項目,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農業(yè)項目的招標發(fā)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guī)定如下:

  1、村團體發(fā)包農業(yè)項目、村團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群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鎮(zhèn)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農經站人員、包村包片領導參加,并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鎮(zhèn)農經站不予報賬。

  2、村里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據正式稅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復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區(qū)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鎮(zhèn)農經站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團體資產管理制度

  村級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保管員,并設財產、物資出庫登記薄。村會計、保管員、鎮(zhèn)農經站定期盤點財產、物資,發(fā)現虧損、盈余及時做來源理。

  十二、實行“雙代管”

  鎮(zhèn)、村兩級財務人員,鎮(zhèn)、村兩級審簽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并實行職責追究制度。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1

  一、實行經濟核算及公開監(jiān)督

  1、會計核算(包括科目設立)按潮陽區(qū)會計制度執(zhí)行,同時要做好當年收支預算計劃,加強財務管理,如實、準確、及時地反映經濟活動情況。

  2、村委會的收支要日清月結,堅持做到賬證、賬物、賬款、賬賬、賬表五相符,逐月由監(jiān)督小組審核,并列榜上墻公布;年終收益分配方案應通過“兩委”會議討論通過,并張榜公布。

  3、對瀆職、失職或違反財經制度,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二、現金管理及審批權限

  1、財務開支堅持開源節(jié)流、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一切收支由分管財經領導一支筆審批,審批權限為500元以下,超過限額的由班子會議審定。重大項目開支,由村“兩委”干部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向支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公布。所有開支憑證都要注明開支原因,并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印齊”,如違反審批權限及程序的,財務人員有權拒付款限。

  2、嚴格執(zhí)行現金借支手續(xù)。任何人不準以集體名義代為私人或其他單位擔保貸款;集體資金任何人不得借支挪用。因公出差借支,須按規(guī)定手續(xù)報批,經審批人批準方可支借,借支人應在限期內返納清結。否則,審批人要承擔責任追討。集體大宗生產性或非生產性、公益事業(yè)性資金投入,須進行可行性分析,有計劃預算,按工程進度比例付款,付款時須履行審批手續(xù)。

  3、本村委會的征地補償款和接受捐贈舉辦公益事業(yè)的款物,要分別設立專門和科目賬,按有關規(guī)定和專項需要列支,實行專款專物專用。

  4、干部(包括退休)的工資待遇要根據鎮(zhèn)黨政有關文件確定的人數和報酬標準支付;軍烈屬統籌金和差額補助按政策規(guī)定支付。

  5、出納員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在正常情況下,現金庫存不得超過5000元,余下當天存入銀行。

  三、村集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

  財務事項發(fā)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由會計或文書記賬。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確定為不合理財務公支的事項,有關支出由責任人承擔。村干部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外借資金。

  四、財產管理

  集體所有財產要造冊登記、專人管理,定期清理,及時保養(yǎng)和維修,逐年按規(guī)定合理計提折舊。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2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guī),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yè)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報帳和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原則,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帳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印鑒的單據,會計不得入帳。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fā)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jiān)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jiān)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jiān)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目日清月結,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立卷歸檔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3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托制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團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jiān)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托,以鎮(zhèn)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布的資料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zhèn)設立村帳鎮(zhèn)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范圍包括各村團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景,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景。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理解鎮(zhèn)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yè)務指導。

  3、鎮(zhèn)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fā)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yè)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布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yè)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結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財務上墻公布,理解村民監(jiān)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guī),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堅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zhèn)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團體討論經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結手續(xù),編制交結清單,并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jiān)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xù)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guī)范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余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jié)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景,并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經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理解群眾的監(jiān)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景,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zhèn)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zhí)行情景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__經濟開發(fā)區(qū)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guī)范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fā)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貼合規(guī)定手續(xù)的付出發(fā)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fā)票的一律憑正式發(fā)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zhí)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景(如:發(fā)展團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團體經濟年收入情景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過后報鎮(zhèn)蹲點領導以及鎮(zhèn)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zhí)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團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職責。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后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團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準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并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團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并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團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yè)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經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yè)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景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必須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景,按月集中村(場)干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fā)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guī)范審批手續(xù),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準制度,實行先審后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團體討論經過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經過并報鎮(zhèn)經管站審核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報經管站審核后,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貼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并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fā)生后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后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稅務部門的正式發(fā)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并公開轉讓,并及時收回價款。

  3、村團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團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xù)、簽訂書面合同,并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團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團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團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團體資產發(fā)包和租賃工作。

  2、村團體資產的發(fā)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fā)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zhèn)有關規(guī)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臺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兌現情景。對年終合同兌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xù),并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兌現率要求到達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提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jiān)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布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并報鎮(zhèn)經管站審核后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墻公布。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干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zhèn)備案后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墻公布外,并可采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布資料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十、審計監(jiān)督

  經管站匯同鎮(zhèn)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fā)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fā)現一齊查處一齊,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zhèn)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zhèn)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guī)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并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guī)定執(zhí)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zhèn)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柜。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后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閱使用手續(xù)。除業(yè)務主管部門、執(zhí)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閱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閱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后方可進行,并將查閱情景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的,應編制好銷毀簿冊,報鎮(zhèn)經管站批準,并派人監(jiān)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fā)生下列情景之一的,應立即報鎮(zhèn)政府和鎮(zhèn)經管站:

  1、發(fā)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fā)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fā)現對外進行經濟擔保現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戶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匯報的同時,并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guī)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4

  村級會計崗位職責

  下面就是村級會計崗位職責等等的介紹,希望為您帶來幫助。

  一、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guī)定,按時報帳記帳,并做好各類細帳的登記工作。

  二、如實反映村級經濟情況,定期公布帳目,編報各種會計、統計報表,及時提供張榜公開有關資料。

  三、認真編制財務收支預算,年終搞好決算,遵守財務收支、審批制度,掌握好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

  四、對村級所有經濟活動進行監(jiān)督,并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根據會計制度規(guī)定的年限要求,妥善保管好歷年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會計資料。

  六、保管好村民委員會印章。

  七、完成好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村級代管會計崗位職責

  (一)熟練掌握村級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業(yè)務,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和監(jiān)督,保證會計賬務處理及時,會計科目運用準確,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二)按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對原始憑證的合法性、準確性及手續(xù)的完備性進行審核。

  (三)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及時填制記賬憑證、準確記賬,做好村賬會計核算業(yè)務。

  (四)按村級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做好財務分析,及時、準確編制會計報表和年終決算,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會計信息。

  (五)按月向會計核算中心主任(財政所長)匯報收支執(zhí)行情況。

  (六)定期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分類裝訂,按規(guī)定及時歸檔。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鄉(xiāng)村會計工作職責

  一、負責結合本村實際制定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財務制度做好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對收支憑證的真實性和手續(xù)的完整性進行把關,履行好“雙核一批”手續(xù)。

  二、負責按上級要求認真搞好種糧補貼等各項惠農補貼的基礎資料采集和信息管理,抓好農業(yè)保險、新型農村養(yǎng)老保險、新型合作醫(yī)療保險等政策落實,搞好基礎資料的登記、農民自籌資金的籌集;指導規(guī)范村“三大合作”組織發(fā)展,協助有關項目建設的手續(xù)完善和資金使用監(jiān)督。

  三、負責轉移支付的“三項資金”、“一事一議”、河塘清淤等財政獎補資金、涉農項目的建設資金等專項資金管理和監(jiān)督。協助負責本村“三資”管理工作,履行好財務報賬員職責,保管好相關章印,登記好資金撥付臺賬。

  四、負責本村各項基礎資料的登記統計,對人口、耕地、水面等情況準確登記統計,并真實反映。

  五、負責本村文書會計檔案管理。對當年的上級文件,各類合同,各種報表等,及時收集整理,裝訂成冊,歸檔保管,確保資料的完整性。

  六、抓好鄉(xiāng)黨委、鄉(xiāng)政府和村黨總支、農業(yè)支部、村委會及上級統計、農經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業(yè)務工作。

  村級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一)督辦崗

  1.將本部所屬工作細分到各經辦人,落實本部門員工責任,全面完成財務部各項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的工作。

  2、負責本行會計主管的考核管理工作,并督導事后監(jiān)督中心開展各項工作,保證會計事后監(jiān)督工作質量和人員的考核管理。

  3、負責指導、管理、監(jiān)督本行的財務會計工作,努力改善工作質量和服務態(tài)度,對賬務不規(guī)范,不安要求執(zhí)行的經辦人員有權給予處罰。

  (二)資金管理崗

  1、及時了解利率變動情況,了解我行每日頭寸,根據實際情況正確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配合經理完成資金上存和支取的具體實施。

  3、負責本行同業(yè)往來、資金運營工作,及時匯報經理,做好同業(yè)往來、理財業(yè)務管理工作。

  (三)綜合管理崗

  1、圍繞提高我行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目的,分月、季、年編制和執(zhí)行財務計劃,擬定本行的年度財務收支、資金需求、費用列支等計劃,根據本行財力和發(fā)展情況,編制財務預、決算報表。

  2、保存我行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同時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本行各種分戶賬、登記賬、報表及憑證等會計資料。

  3、嚴格控制資金的使用范圍和數額,監(jiān)督有關人員對財產、物資的正確使用,參與對財產物質的清查核定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嚴守財務機密,積極協助配合其他員工工作。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完善和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國家財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規(guī)定,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qū)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 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 村會計實行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委托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yè)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xiāng)鎮(zhèn)組織業(yè)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 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 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xiāng)鎮(zhèn)記”、“村錢鄉(xiāng)鎮(zhèn)代管”辦法。

  第六條 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 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jiān)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 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jiān)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助鄉(xiāng)鎮(zhèn)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yè)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yè)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yè)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 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xù),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簽字蓋章,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xù)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條 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yè)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yè)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y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fā)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2、堅持分類管理的原則:(1)村有集體資金、村籌一事一議款、返還村級農業(yè)稅附力口、財政轉移支付、經審批鄉(xiāng)鎮(zhèn)以資代勞資金,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村級必須根據收入范圍和標準及時組織收取,按時解繳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入厙,存入各村專戶。每筆收入取得的當天務必全額解繳入庫,禁止和杜絕村級坐收坐支或以白條抵庫;(2)由村組為農民代辦的生產性事業(yè)性經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報帳進帳、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制度。凡當時籌款當即使用的款項,應當由農戶代表簽字證明,凡預籌資金必須及時解繳入庫,按村進入農經站統一專戶存儲,然后依據項目資金實收額撥付有關部門;(3)農業(yè)稅附力口、省對縣財政轉移支付的15%、農業(yè)稅的10%,統一實行村級“三項資金”專戶管理辦法,專戶設立在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專項用于規(guī)定范圍的村級運轉開支。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 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備存監(jiān)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fā)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發(fā)放。村支部書記養(yǎng)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fā)[)10號文規(guī)定執(zhí)行,村級不得擅自發(fā)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審核,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XX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XX人以上的村限額XX元;(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XX元以內,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jié)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 各村必須設立現金、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 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 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 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xù),委托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辦理業(yè)務。

  第十四條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審核,報鄉(xiāng)鎮(zhèn)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 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xiāng)、村三級監(jiān)控。

  第十六條 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jiān)制的正規(guī)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 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xiāng)鎮(zhèn)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fā)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 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guī)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xù)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 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 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 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xù)。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yè)務發(fā)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 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審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簽批;100—300元以內項目支出必須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簽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后簽批;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后簽批。

  第七章 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 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yè)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fā)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 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fā)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fā)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fā)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yè)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 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xù)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yè)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 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 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guī)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xiāng)鎮(zhèn)統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 當期發(fā)生的業(yè)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 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 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xiāng)鎮(zhèn)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xù)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zhí)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xù);(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 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 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 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fā)展規(guī)劃、人口規(guī)劃、土地使用規(guī)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fā)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zhí)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 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zhí)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 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 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 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 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 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guī)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 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xù),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十一章 法紀責任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xiāng)(鎮(zhèn))農經部門,協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 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guī)定設置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guī)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guī)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進行民主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guī)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7、未按照檔案管理要求保管好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變動時未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結移交會計資料的;

  8、未按照有關規(guī)定委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擅自增加支出項目,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審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未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 未按規(guī)定程序購置、發(fā)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于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縣委農村工作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6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xù)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zhí)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xù),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fā)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xiāng)財政撥發(fā)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jié)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不得超規(guī)定發(fā)放。

  8、上級單位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1000元(含1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鎮(zhèn)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對村內各項開支發(fā)票手續(xù)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xiāng)代管制度

  1、“村賬鎮(zhèn)代管”由鎮(zhèn)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鎮(zhèn)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7

  為了做好我鎮(zhèn)村級財務工作,規(guī)范村級財務行為,嚴肅財經法紀,切實保護集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我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規(guī)定:

  一、村級財務的管理形式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賬簿、憑證、現金、銀行存款,由鎮(zhèn)農經站代記、代管,其所有權仍屬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村級財務的賬簿設置及管理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設置現金日記賬、存款日記賬、財產物資登記簿、債權債務登記薄、內部往來登記薄。

  2、鎮(zhèn)農經站設置總賬、明細賬、現金賬和銀行存款賬。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種賬簿、收據、報表由鎮(zhèn)農經站統一整理歸檔。

  三、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會計人員負責辦理村級的財務事項,登記有關賬簿,按要求向農經站報賬、繳款、定期核對相關賬目和盤點庫存現金,做到鎮(zhèn)村兩級賬賬、賬證、賬、款賬物、賬榜相符。

  2、鎮(zhèn)農經站要嚴格財務手續(xù),農經站站長和總會計要認真審核村級的各項收入、支出憑證,不符合規(guī)定的嚴禁入賬。

  3、村級財務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絕對禁止坐支,凡發(fā)現坐支現金,農經站將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4、村級的財務收支憑證,每月必須到鎮(zhèn)農經站報由賬一次,同時核對賬目、清點庫存現金,做到鎮(zhèn)、村兩級賬目余額等、庫存符、手續(xù)清。報賬時間:在每月的20日以前,如果業(yè)務量多時可隨時來報。

  四、財務審批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要嚴把審批關,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或領、付款人簽字,必須有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必須有理財小組負責人簽字蓋章,同時還要有包村干干部部簽字。如有招待費、車費等特殊開支,除上述審簽手續(xù)外,還需有鎮(zhèn)紀委及鎮(zhèn)主要領導審批。

  2、村集體支取代管資金必須先由村主要干部審批,鎮(zhèn)有關領導逐級審核,再到鎮(zhèn)農經站支取,支取小1000元以內,由鎮(zhèn)農經站站長審核,支取1000-5000元資金由鎮(zhèn)政府主管領導審核,5000元以上由鎮(zhèn)主要領導審核。

  五、村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度

  1、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是村級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離任時要接受離任審計。

  2、村干部不得代理會計辦理財會事項,不得直接經手票據現金。

  3、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賬內管理,絕對禁止以收代支、設賬外賬、小金庫等,

  六、民主理財制度

  村級設理財小組,由五至七名成員組成,并定期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公布當期村內收支和其他財務事項,接受理財小組人員審理監(jiān)督。

  七、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村會計保留周轉金不超過1000元,其余資金全部上交農經站管理,村收入大的現金1000元以上,當日內必須送交農經站管理。

  2、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由鎮(zhèn)農經站存入銀行管理,一村一戶,發(fā)生業(yè)務時鎮(zhèn)、村同時登記賬薄,并嚴格按照內部控制制度,保證村財村有。

  八、票據管理制度

  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項收入一律入賬,并使用由鎮(zhèn)農經站領取的專用收據,禁止使用其他收據入賬,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收據領取、收回嚴格按手續(xù)辦理。

  九、重大財務事項管理制度

  村級的重大財務事項要按照村政事務“六步決策法”執(zhí)行。村級重大財務事項包括:大中型固定資產購置、變賣和報廢處理,大額的對外投資項目,大額借債,較大的財務項目開支,呆賬、死賬的處理,農業(yè)項目的招標發(fā)包方案,以及其它重大財務事項等,具體規(guī)定如下:

  1、村集體發(fā)包農業(yè)項目、村集體大型購置支出和其他群眾關心的事項,必須民主公開,競價投標。上述項目實施前必須先將方案報鎮(zhèn)政府審批,實施時必須有農經站人員、包村包片領導參加,并簽訂有關合同,否則鎮(zhèn)農經站不予報賬。

  2、村里的大型購建支出報賬,必須開據正式稅票,同時還要有招標承包合同或復印件、工程預算以及驗收合格證明等必備的資料做為附件入賬。

  十、財務公開制度

  村級財務要按區(qū)紀委、民政局的要求公開賬目,公開前要到鎮(zhèn)農經站審核,否則無效。

  十一、集體資產管理制度

  村級應設一名專職或兼職保管員,并設財產、物資出庫登記薄。村會計、保管員、鎮(zhèn)農經站定期盤點財產、物資,發(fā)現虧損、盈余及時做出處理。

  十二、實行“雙代管”,鎮(zhèn)、村兩級財務人員,鎮(zhèn)、村兩級審簽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18

  為了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xiāng)代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zhèn)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齊全,手續(xù)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4、村級應合法組織本級收入,所取得村級收入必須在收款七日內由村報賬員存入村賬專戶。收入包括:

  (1)上級轉移支付用于補助村級開支不足的資金;

  (2)村級統一經營收入、發(fā)包收入、企業(yè)上交收入;

  (3)資產設施租賃收入;

  (4)對內、對外投資的利潤收入;

  (5)土地補償;

  (6)變賣集體資產收入;

  (7)上級部門及單位的補助收入、專項撥款及投入的資金;

  (8)救災、救濟、扶貧款;

  (9)各種代收、借入資金及外來投資和捐款;

  (10)其它收入。

  5、村級支出實行報賬制管理,支出單據原則上是稅務發(fā)票或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統一印制的報賬單、證明單、領條等,不得以不規(guī)范的憑證入賬,嚴禁無據付款。

  6、村級各項財務支出均需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由村報賬員(會計)到鎮(zhèn)村賬會計處報賬。

  (1)開支200元以內的由村主要負責人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和村主要負責人簽字);

  (2)開支200元—1000元的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經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審批(報賬時有經辦人、證明人、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

  (3)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由村理財小組審核并在原始票據加蓋理財小組章后,經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后,由村主任和村支書會簽報賬(報賬發(fā)票有村理財小組章,有經辦人、證明人、鎮(zhèn)駐村干部及片長審核和村支書、主任會簽)。

  7、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支兩委集體評議,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fā)放。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xiāng)財政撥發(fā)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jié)余時,可以適當增加。

  8、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不得超規(guī)定發(fā)放。

  9、市、鎮(zhèn)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10、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中有監(jiān)督,事后有結算,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200元內(含2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2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經駐村干部和片長審核后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1000元以上由村支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后,經駐村干部和片長及村理財小組審核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4)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等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支兩委申報,片長及駐村干部審核,遞交鎮(zhèn)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三、村賬鄉(xiāng)代管制度

  1、“村賬鄉(xiāng)代管”由鎮(zhèn)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堅持“四權”不變的原則,即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債權債務關系不變。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必須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按審批程序審批后,按期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村級財務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督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六、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季度進行財務收支公布,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村級公開公示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村級財務公開由報帳員照相報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存電子文檔備查。

  4、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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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xù)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zhí)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xù),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fā)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xiāng)財政撥發(fā)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jié)余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不得超規(guī)定發(fā)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fā)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報銷。

  (3)到市、區(qū)、鄉(xiāng)開會辦事車費按規(guī)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fā)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fā)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fā)放,否則一律不得發(fā)放。

  8、市、區(qū)、鄉(xiāng)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fā)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__元(含20__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__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fā)票應由村兩委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fā)票手續(xù)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xiāng)代管制度

  1、“村賬鄉(xiāng)代管”由鄉(xiāng)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xiāng)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zhí)行核算、監(jiān)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jiān)督財政計劃執(zhí)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guī)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xù)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guī)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督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zhí)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jié)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yè),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xiāng)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fā)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fā)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xiāng)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xù)。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單位都必須接受鄉(xiāng)經營管理站財務監(jiān)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zhí)行。

  4、在審計當中發(fā)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xiāng)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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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維護好集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業(yè)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guī)定》和省、市有關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結合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按村(含居,下同)設置的社區(qū)性集體經濟組織,代行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村委會,對涉及村集體財務和資產管理的組織及人員的行為均具有約束力。

  第三條本細則為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的原則性規(guī)范,凡村集體發(fā)生的一切收支、結算、分配等財務事項均遵循本細則。

  第四條紀檢、監(jiān)察、財政部門依法對村集體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監(jiān)督,對于違反此細則的行為,將依法依紀進行查處。農村經營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對村集體財務會計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第五條鎮(zhèn)街可根據本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制度),對有關原則性條款量化、細化,但不能與此細則相低觸。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必須實行財務收支預決算,村集體年初應當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運轉的原則編制財務收支預算,預算內容包括:財務收支、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購建、興辦企業(yè)投資、資源開發(fā)投資、收益分配計劃等。預算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報鎮(zhèn)街備案后,向村民公開。預算外開支金額較大的項目,必須先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追加預算,并報鎮(zhèn)街備案。預算執(zhí)行情況要半年一次聽取群眾意見,財務決算情況年終要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報告。

  第七條嚴格村集體收入管理。村集體收入是指村集體的發(fā)包收入、租賃收入、土地征占用補償收入、獎勵補助收入、資產變賣處置收入、“一事一議”資金、捐贈收入以及其他集體性質的資金。所有收入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會計委托代理專用收款票據,嚴禁使用其他收據入賬。收款票據由村會計領用,每本票據用完后,要將存根及時交鎮(zhèn)街委托代理中心統一保管。

  第八條嚴格執(zhí)行庫存現金限額制度,村集體在收到現金

  后必須在2日內交鎮(zhèn)街委托代理中心,存入開戶銀行,實行收支兩條線,不準坐收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第九條建立村級備用金制度。村級備用金數額標準由鎮(zhèn)街按村規(guī)模和經濟條件確定限額比例,杜絕挪借公款、白條抵庫。

  第十條嚴格代管資金支取管理。村級支取代管資金要嚴格審批手續(xù),支取代管資金時,村首先要向鎮(zhèn)街委托代理中心提交使用資金的申請報告,申請資金限額標準和審批程序由鎮(zhèn)街具體規(guī)定。對同一項目的資金要一次性申請,嚴禁拆項分次申請,村級對支取資金報賬時,鎮(zhèn)街委托代理中心對支出票據與書面申請要逐項核實,發(fā)現與申請項目不符合的不準入賬。

  第三章非生產性支出管理

  第十一條嚴格控制和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對村干部補貼、差旅費、電話費、租車費等實行總量控制、限額管理,超過標準部分由責任人自己承擔。

  (一)嚴格控制村干部享受固定工資的人數及工資標準,除村書記、村主任、會計、計生專職主任實行固定工資外,其他人員提倡誤工補貼方式。村干部固定工資具體標準由鎮(zhèn)街根據村規(guī)模進行確定。

  (二)對因公出差的,要一律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差旅費補

  助標準為:鎮(zhèn)街范圍內的會議、活動不予補助,不得公費租車或報銷租車費;市內、市外每天的誤工補貼標準由鎮(zhèn)街自行規(guī)定;外出學習培訓憑通知及舉辦單位出據的發(fā)票,由鎮(zhèn)街分管領導審批報銷。嚴禁公款旅游。

  (三)不準用公款請客送禮,一旦發(fā)現對當事人處以開支金額雙倍的罰款。

  (四)嚴禁用公款安裝私人電話,購買手機。經濟條件好(年集體收益在3萬元以上)的村可補助村干部一定數額的電話費,電話費發(fā)票金額超過補貼標準的由個人承擔。當年無收益或低于3萬元收入的村不予補助。

  (五)村干部離職補助要按照鎮(zhèn)街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不得突破規(guī)定標準。

  (六)嚴格控制村級招待費,確因村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要列支招待費用,鎮(zhèn)街應依據各村年集體經營性收入狀況,規(guī)定比例標準,確定村級招待費用限額。發(fā)現超過限額的招待費,按招待費總金額20%-30%的標準進行經濟處罰。

  第四章開支審批管理

  第十二條村級開支必須嚴格實行審批制度,實行村書記、村主任“雙簽字”限額審批制度,預算內的經村民會議或

  村民代表會議、村民主理財小組、村書記、村主任審批。大額度開支,除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還要報鎮(zhèn)街分管領導審批,報賬時附上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記錄,對手續(xù)不完備或不合理開支,審批人拒絕審批。

  第十三條財務支出憑證必須使用經稅務、財政等部門監(jiān)制的正式發(fā)票,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正規(guī)原始發(fā)票的,必須使用市經管局統一印制的支出憑證,并注明支出事由、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共同簽字后方可報賬。嚴禁使用“白條”記賬。

  第十四條嚴禁跨期報賬,當月發(fā)生的收支業(yè)務經審批后,即應向會計報賬,最遲不得超過本月。凡因特殊情況當月不按時報賬的,必須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村會計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內容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并及時報告村領導或鎮(zhèn)街經管站,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章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第十六條村級一般設立由5-7名成員組成的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村兩委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對不履行職責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其資格。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yè)務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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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財務管理規(guī)定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鎮(zhèn)村居財務管理行為,管好用好村級每一筆資金,切實維護好國家、集體和群眾利益,促進村居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現就下原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作相關規(guī)定如下,希認真執(zhí)行。

  一、收入管理

  1、村級所使用的一切收款憑證,都必須是從農經服務中心登記領用的省監(jiān)制的《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電腦打印),使用時必須實行領用登記,用完銷號換領。村不得私自購買通用收款收據。違者對相關責任人處2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罰款。

  2、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入必須及時送交鎮(zhèn)農經服務中心代管,收取的現金、有價證券必須在三天內送交鎮(zhèn)農經服務中心。

  3、村平時開支所需現金堅持先繳后付原則,實行收支兩條線,嚴格禁止截留收入,坐收坐支,違者按違規(guī)金額5%處以罰款,由村主要負責人、村會計和相關當事人承擔。

  4、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私存,違者視作挪用公款,并按發(fā)生額的5%對當事人處以罰款,觸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村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20__元,超出限額部分的現金必須及時送交鎮(zhèn)農經中心村級資金專戶。

  二、支出管理

  6、村干部報酬包含基本工資、浮動工資和年終責任制考核獎金,實行總量扎口、標準核定、百分制考核浮動的辦法,由鎮(zhèn)政府核定總量,各村按照內部崗位責任制嚴格考核結算分配到人。

  7、村聘用的管理人員工資應在鎮(zhèn)審定的干部工資獎金總額之內結算分配,不得在考核審批的工資獎金總額之外安排。違者,一經查實發(fā)現,在當年審批的干部補貼總額中全額攤銷退歸集體,并處村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5%的罰款。

  8、各種專項獎勵和服務性補貼,凡發(fā)放到個人的,均必須提供相關文件依據,并報經鎮(zhèn)統一審批后方可實施,報支入賬。村干部電話費繼續(xù)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報刊、雜志訂閱費直接由市級專戶撥付給征訂單位。上級部門下達的黨報黨刊任務對照相關文件由鎮(zhèn)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執(zhí)行,除此以外,村內不得私自公費訂閱其他任何報刊,違者費用自付,村不得報支。

  10、村級正常所需的單筆金額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帳據、村務、財務公開資料等)必須事先向農經服務中心申報,經審核批準后購買,村級不得擅自印刷物品。

  11、嚴禁動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及其他村有資金購買禮品、紀念品、趣味性物品以及其他由個人使用的物品,一經發(fā)現查實,支付款項由村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經辦人全額承擔。

  12、開支審批權限,200元以下的由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村黨組織書記)一支筆審批;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主要定職干部會簽;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附村兩委會討論記錄復印件。

  13、對5000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立項跟蹤管理,必須經以下程序方可實施。

  (1)實施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2)實施項目必須事先編制預算計劃,履行立項程序,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3)項目實施過程必須有村民代表參加并簽字的監(jiān)督記錄資料。

  (4)項目實施完畢,必須根據項目預算和承包合同進行驗收。決算驗收資料需經參加驗收人員、村監(jiān)委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后方可報批入賬。

  (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及大宗商品采購事項,除按上述規(guī)定程序辦理外,必須嚴格按照《下原鎮(zhèn)工程招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適用規(guī)模、方法、和程序組織招投標,并簽訂明確規(guī)范的合同。如有違反,按規(guī)定追究相關責任。

  14、外來原始憑證必須是經稅務及財政部門監(jiān)制的憑證,普通收款收據不得作為開支憑證入賬;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是正式付款憑證或支出證明單,嚴禁白條制證。凡是支出憑證都必須戶名、日期、品名、規(guī)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和金額等要素齊全,付款人、經手人、證明人簽字,村民主理財人員審核簽字,加蓋民主理財組織印章后由審批人審批,報農經站審核加蓋憑證審核專用章方可支出。要素不全不得入帳,發(fā)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zhèn)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罰款。

  15、每月發(fā)生的一切收支業(yè)務,必須在當月25日前由村經管員編制報賬清單報片長簽字認可后報農經服務中心備案,作為入帳的依據,否則不得入帳,發(fā)現一次,對村會計人員及鎮(zhèn)記帳員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16、當年發(fā)生的一切業(yè)務收入和費用支出必須當年結清記入財務賬目(當年完工的工程必須當年驗收、當年結算入賬。其他賒欠物品等事項也必須當年結清記入帳內),各村兩委會及每個村干部個人必須履行承諾手續(xù)(以下一年度春節(jié)上班后一周時間為限),承諾本單位和本人經手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已結清,承諾書進入財務檔案。自20__年起,若到下一年度仍有本年度費用未入賬的,其費用支出一律不得入賬,概由責任人個人負擔;若有收入未入賬的,據實補辦入賬手續(xù),并嚴格追究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0__年及以前年度發(fā)生的費用支出未入賬的,全部必須由經辦人書面說明情況,村居兩委會集體討論形成意見并簽名,片長審核批準,于20__年9月1日前報農經服務中心核實批準后入賬。超過時間未上報或手續(xù)不全的,今后一律不得再予入賬。經核查與當事人說明情況有出入的,一律不得入賬,并嚴格追究當事人相應責任。

  17、杜絕村集體招待和用車費用支出,一經發(fā)現,一律由經辦人、審批人承擔。征兵費用(含誤工、交通、食宿、家訪及出兵等一切費用)按人計算,送鎮(zhèn)體檢150元/人,送市體檢600元/人,出兵1000元/人,限額(包干)使用不得突破。超過限額部分由經辦人、分工村干部、審批人共同承擔。若有特殊情況需出南通市外調,須報經分工片長和人武部審核批準,發(fā)生費用另行結算。

  18、村級資金撥付一律實行非現金結算,由村在申請撥付資金的同時提供資金支付清冊,鎮(zhèn)農經服務中心直接打卡到付款人賬戶。

  三、用工管理

  19、完善用工管理辦法,努力推行用工招標、承包辦法,減少和杜絕浪工、人情工,對必不可少的集體用工必須在履行申報審批手續(xù)后,由用工經辦人及時登記“用工記工單”,連同“申報單”于完工次日結報給村經管員;村按月登記匯總,按季結報入賬,并報分管片長,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年終搞好結算兌現。對不按規(guī)定超期結報的,視情節(jié)給予當事人1-5%的罰款,在年終工資中扣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虛支公用工,一經發(fā)現按照相關財經紀律嚴肅查處。

  四、債務化解

  20、村級原則上不得發(fā)生新的債務,對未按規(guī)定申報批準,私自向銀行或個人借款舉債發(fā)生的新生不良債務,按照新增債務總額給予村主要負責人5-10%的罰款,在當年審批的村干部工資總額中扣除,利息由當事人自付。

  21、嚴格執(zhí)行資金管理制度,實行計劃使用,先批后用,按規(guī)定程序撥付資金。禁止發(fā)生以“墊支款”等形式的變相舉債和舉新債還舊債的脫殼套現行為發(fā)生,違者視作違規(guī)舉債,按第20條規(guī)定處理。

  22、對歷年村欠干部的工資記入借款或投資帳戶的必須從借款或投資帳戶中剔除轉入應付干部工資帳戶,村不得支付利息,歷史上已形成的借款,并約定計息的今后一律按利隨本盡的原則,參照銀行同期同檔貸款利率計息。超額支付的利息由經辦人、審批人各負擔50%,在各人工資中扣除。

  五、財務公開

  23、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和村務公開監(jiān)督組織(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可跟村監(jiān)委會交叉兼職),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對全村村民負責,每月活動一次對村級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jiān)督,對不合理的開支行使否決權。村級財務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字,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會計方可入賬。村務公開監(jiān)督小組負責監(jiān)督村務公開制度的落實,審查村務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公開是否及時,公開形式是否科學,公開程序是否規(guī)范,并及時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監(jiān)督情況。

  六、審計監(jiān)督

  24、鎮(zhèn)農經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及相關規(guī)定對村級資金收支、報賬及賬務處理進行指導、管理和監(jiān)督,若因農經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把關不嚴、監(jiān)督不力造成村級違反財務管理規(guī)定,相關人員必須承擔相應政治的、經濟的連帶責任。

  25、由鎮(zhèn)審計、財政、農經抽調人員組成審計小組,負責對村級財務定期進行審計。在審計中查出被侵占的集體資產和資金,責成責任人如數退還,涉及村干部及相關人員違法亂紀的,提出處理意見,移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審計工作結束后,審計小組應及時將審計結果向鎮(zhèn)黨委、政府提交書面審計報告,并按規(guī)定公布,接受監(jiān)督。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22

  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xù)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zhí)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xù),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fā)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xiāng)財政撥發(fā)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jié)余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不得超規(guī)定發(fā)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fā)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報銷。

  (3)到市、區(qū)、鄉(xiāng)開會辦事車費按規(guī)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fā)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fā)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fā)放,否則一律不得發(fā)放。

  8、市、區(qū)、鄉(xiāng)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fā)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fā)票應由村兩委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fā)票手續(xù)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xiāng)代管制度

  1、“村賬鄉(xiāng)代管”由鄉(xiāng)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xiāng)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zhí)行核算、監(jiān)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jiān)督財政計劃執(zhí)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guī)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xù)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guī)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

  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督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zhí)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jié)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yè),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xiāng)榜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fā)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fā)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xiāng)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xù)。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單位都必須接受鄉(xiāng)經營管理站財務監(jiān)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zhí)行。

  4、在審計當中發(fā)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xiāng)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23

  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guī)范村級財務“村帳鎮(zhèn)代管”制度,使我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步入經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軌道,本著有利于區(qū)域經濟發(fā)展和基礎設施建設、有利于規(guī)范資金管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會計條例》、《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工作的通知》和《XX省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鎮(zhèn)實際,現就關于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入管理規(guī)定

  (一)各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四荒”拍賣、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項目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扶貧救災款、接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接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其它一切貨幣資金來源均視為收入進行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收入全部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管理。

  (二)屬于鎮(zhèn)財政、鎮(zhèn)財務室下撥款項,由財政所、財務室直接劃撥到經管站的“村集體資金專戶”;各中心(站所)撥付給村(居)委會的一切費用,必須納入“村集體資金專戶”,不得將資金直接撥付到村(居)委會,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付款的,村級報帳員必須在取得款項后三天之內將現金繳到鎮(zhèn)經管站銀行帳戶上,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費用管理規(guī)定

  (一)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略有結余”的原則。村級支出主要用于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公益事業(yè)建設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原則上取消村級招待費。

  (二)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對于日常開支無法取得票據的,統一使用縣財政局、縣農業(yè)局制定的《會澤縣村級會議(接待)費用報銷單》,并按審批權限經相關人員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三、村級財務工作流程

  (一)收入

  1.直接轉帳到村集體資金(經管站)帳戶上。

  2.以現金形式收到各種款項,經辦人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上繳村集體資金專戶。

  (二)支出

  村級支出實行先借后報銷制,即各村報帳員根據工作需要,先到經管站借款后報銷(借條須經相關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并在90日內用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報銷,否則視為挪用)。

  (三)審批

  1.村級自有經費: 500元以下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zhèn)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500元—20xx元的支出,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紀檢小組審核同意→總支書記審批→交鎮(zhèn)經管站審核→出納付款→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有關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大額支出(20xx元以上),報帳員填寫借款憑證→鎮(zhèn)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出納支付暫借款→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有效原始憑證→村班子及紀檢小組討論同意→總支書記審核→經管站核實→分管領導審批同意→交出納報帳→交會計入帳→會計報表→返回各村報帳員→村務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2.專項經費:無論金額多少,須經辦人取得合法有效單據并簽字,召開理財小組會議討論通過,總支書記審核,報鎮(zhèn)相關分管領導審核審批方可入帳。

  四、報帳時限

  村級財務報帳實行限時制,即各村(居)委會收支單據必須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1-30日為全鎮(zhèn)各村(居)委會的財務審核結帳日(即:3月21-30日、6月21-30日、9月21-30日、12月21-30日)。各村(居)委會報帳員必須把本季度經審核審批的收支單據按時報經管站,并辦理相關手續(xù),以便及時入帳。每季度入帳后,各村(居)委會必須對本季度的財務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

  五、監(jiān)督與處罰規(guī)定

  鎮(zhèn)紀委和經管站將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委會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在檢查中如發(fā)現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反財經紀律,將按相關管理規(guī)定處理。

  (一)不按時報帳、對帳,票據不規(guī)范、手續(xù)不完整的,在進行財務審計時,不如實提供涉及審計事項的資料證據的,阻撓鎮(zhèn)經管站依法對其進行財務審計監(jiān)督的,鎮(zhèn)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鎮(zhèn)進行通報批評,發(fā)現有村干部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及違法亂紀的,依法移交紀檢監(jiān)察或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現金的,隱瞞集體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時上交經管站,或私設會計帳簿(帳外設帳),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使用存折開戶的,造成集體資產遭受損失和浪費的,鎮(zhèn)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項,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由相關部門依照現行法律、法規(guī)給予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白條頂庫或亂開票據套取現金的,專款不專用或不按規(guī)定使用備用金的,鎮(zhèn)經管站應立及停止用款,并通報批評,追回款項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進行財務公開的,由經管站監(jiān)督進行公開。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24

  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收支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wěn)定、和諧發(fā)展,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 資金使用管理:

  ㈠、收入管理: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凡村集體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在五天內上交鄉(xiāng)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儲存,嚴禁坐收坐支。

  ㈡、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

  (1)、 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各種行政招待費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同意后支用,并嚴格執(zhí)行審核審批的規(guī)范制度。招待費用必須注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經手人,證明人手續(xù)齊全,經村民理財代表審核簽名同意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負責人審批;301-500元以內的村負責人證明,鄉(xiāng)分工干部審批;502-1000元的,由村負責人證明,鄉(xiāng)分工干部審核,聯系片的副鄉(xiāng)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xiāng)分工干部、鄉(xiāng)分片聯系的副鄉(xiāng)級領導審核,報鄉(xiāng)長審批。

  (2)、 不得報支村干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以及參加各類培訓的費用(上級確定的人員培訓補貼外)。

  (3)、 征兵費用及優(yōu)撫對象的慰問金實行限額控制使用,所有應征青年體檢期間誤工補貼不得超過50元/天,如無對象的送行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鄉(xiāng)返還的征兵補貼,即每人1000元。優(yōu)撫對象的慰問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一般每人補貼不超過100元。

  (4)、 村集體報支的計劃生育費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婦檢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本市內食宿補貼不得超過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車船費憑正式的原始票據按實報支,但必須有鄉(xiāng)計生辦證明,方可入賬。

  (5)、 村干部養(yǎng)老保險,在村集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農經站審核,鄉(xiāng)組織審核后方可參保。

  ㈢、備用金管理

  村結報員領取的備用金嚴格控制在20xx元以內,超過交存鄉(xiāng)鄉(xiāng)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領取,嚴禁白條抵庫。

  二. 費用支出審核、審批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經濟業(yè)務支出,實行多人審核,一支筆審核,所有支出必須經手人、證明人手續(xù)齊全,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監(jiān)督委審核同意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后,再進行審批。審批權限(不含招待費)500元以內村負責人審批;501-1000村負責人證明,鄉(xiāng)分工干部審核后,由分片聯系的副鄉(xiāng)級領導審批;20xx元以上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xiāng)分工干部、鄉(xiāng)分片聯系的副鄉(xiāng)級領導審核后,報鄉(xiāng)長審批。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25

  【一】現金存款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資金代管制度,村級集體資金一律由鎮(zhèn)經管站代為管理,存入指定銀行或信用社,分村單列帳戶核算。

  (2)嚴格執(zhí)行錢賬分管制度。村報帳員負責備用金的管理,現金存款的核實和對帳,鎮(zhèn)經管站負責與村辦理現金收付及轉賬業(yè)務,其他人員不得管理現金。其他人員經手收入現金時,原則上應在3天之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份結算,不準白條抵庫。

  (3)向單位和農戶收取現金時,必須填制縣經管站、財政局指定使用的統一收款收據,并及時將現金轉存銀行。不準坐支,不得挪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私設“小金庫”。

  (4)嚴格審批手續(xù),對未經審批人審批等手續(xù)不完備的開支,村報帳員不準付款,對不合理開支,村報賬員有權拒絕付款和入賬,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5)庫存現金不準超過規(guī)定限額。庫存現金限額一般為5000元,不準白條抵庫。村干部因公出差需向單位借款的,必須經審批人審批后方可借款,辦完公務后,原則上應在3日內及時交賬,最遲不得跨月結算。

  (6)村報賬員應當逐日對賬,并認真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發(fā)現長款或短款,要及時登記并查明原因,分別作出處理,查不出原因的長款,應作為收入賬,查不出原因的短款,由當事人限期賠償。

  【二】財產管理制度

  (1)財產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計價,納入賬內核算,并將每件

  財產的規(guī)格、型號、原值、折舊、購進日期、編號記入分類明細賬的固定資產登記簿。

  (2)財產必須確定專人保管、使用,明確責任。

  (3)固定資產必須按規(guī)定計提折舊,所提折舊費必須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賠償。

  (4)每年必須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點,做到賬實相符。如有出入,要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屬于盤盈的,要作價入賬,屬于自然損壞的,要造出清冊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沖銷固定資產帳目,屬于人為占用要及時追回,追回有困難的,要照價賠償,閑置的固定資產,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可合理估價予以變賣。

  【三】預決算制度

  (1)年初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量力而行的原則,制定財務收支,固定資產購建,農業(yè)基本建設,資源開發(fā)投資,收益分配等計劃,不得制定赤字預算,更不得舉債運行。

  (2)一事一議資金,經營收入,發(fā)包及上交收入等收入預算,村組干部工資、差旅費、辦公費、通訊費、報刊雜志訂閱費、養(yǎng)老保險及獎金等支出預算,必須按照有關法規(guī)、政策并結合本村具體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確定。

  (3)年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預算方案,防止短收超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執(zhí)行預算方案的,必須及時修改預算方案。

  (4)年終要制定收入、支出、分配的決算方案,可分配收益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順序進行分配。

  (5)年初預算方案,年中修改的預算方案和年終決算方案都必須由村民委員會提出建議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并報鎮(zhèn)經管站審定。

  【四】財務收支管理和審批制度

  (1)所有收支必須納入賬內核算,嚴禁截留收入搞賬外開支,任何人不得坐支、隱瞞和挪用各項收入。

  (2)一切費用開支都必須符合制度規(guī)定,且有真實的單據作為憑證,嚴禁使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單據入賬。

  (3)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人。財務開支實行村委會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制,村集體經濟組織只設報帳員一名。

  (4)明確費用開支的審批權限。具體審批權限分為: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會簽審批,村支兩委集體研究,村民代表大會審批三個層次。1000—10000元以內的開支,必須由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開支需經村支兩委集體討論通過后并報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通過簽字,超過20000元以上的開支需經村民代表會議集體決議通過。

  (5)所有報銷憑證,必須具備時間、用途,并由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后方可審批,對于票據不真實、手續(xù)不完備、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的憑證,村報帳員應當拒付,拒絕報賬,鎮(zhèn)經管站會計拒絕入賬。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不得經手收支任何票據和錢款,村委會主任和村黨支部書記的開支必須有一名以上村支兩委負責人參加并簽字。

  【五】票證管理制度

  (1)賬簿、憑證、報表、收據等,由鎮(zhèn)經管站和財政所統一添置、領購,各村不得自行印制,更不得自行到市場購買。

  (2)專用收款收據等帶序號的憑證,必須建立“票證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管理。領用、繳銷時,都要按憑證種類號碼入簿登記。使用時填錯作廢處理的憑證,要在各聯上加蓋“作廢”戳記,一并保留在票據存根上。

  (3)票證由村報賬員負責領用和管理,實行誰領用、誰保管

  的原則,用完一本方可領用下本,特殊情況需多領用的,最多不超過五本,并限期繳銷,如發(fā)現丟失,要及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村級費用開支標準制度

  (1)村內集體資金的使用必須在制度的約束下把費用控制在規(guī)定的限額內,年度開支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年初預算,如特殊情況需要增支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所有開支標準一律報鎮(zhèn)經管站備案。

  (2)差旅費。村干部因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檔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宿費補助標準等,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超規(guī)格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由出差人自理。

  (3)工資、獎金及福利補貼。村干部工資由鎮(zhèn)政府按標準統一發(fā)放,獎金及福利補貼標準由村民代表大會決定,并報鎮(zhèn)黨委、政府批復,不得由村支兩委自行研究決定。

  (4)通訊費、辦公費用可實行包干,具體標準各村可根據實際情況由村代表大會決定。

  (5)其他。報刊雜志的訂閱以黨報黨刊為主,杜絕濫雜的現象,無經濟業(yè)務聯系的單位和個人慶典不得以村集體名義提供贊助。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必須定期搞好財務公開,必須在鎮(zhèn)經管站的結算報表基礎上進行。年初應公布財務計劃,每季度末公布一次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民承擔的集資款、水費、電費、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及以資代勞等情況,對于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單獨公布,重要的財務活動應及時逐項逐筆公布。

  (2)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為:財務狀況及執(zhí)行情況;村級各項收支的真實具體情況;專項建設(含一事一議)的資金預決算情況;集體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情況;群眾要求公開的其他財務事項。

  (3)財務公開的形式為:設立固定公開欄,按照規(guī)定的模式進行公布或在黨員大會、村民代表大會上公布。

  (4)嚴格財務公開程序。年度財務公開前,應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賬目等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實,并作出結論意見。季度財務公開,應由民主理財小組對財務收支進行審核,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有村報帳員、村支兩委負責人、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報鎮(zhèn)經管站審核認可后公開。

  【八】財務交接制度

  (1)村財務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任何人在沒有辦妥交接手續(xù)前不得離崗。財務人員應遵循財務準則,離崗時不得扣留任何財務資料及檔案。

  (2)交接手續(xù)必須在監(jiān)交人監(jiān)督下進行,監(jiān)交人對交接工作負全責,如事后發(fā)現交接不清,除追究交接人員責任外,監(jiān)交人應負連帶責任,財務交接的監(jiān)交人為鎮(zhèn)經管站和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3)財務人員離職辦理交接手續(xù)時,必須編制科目余額表和各項相應的明細表,以及有關事項說明材料,并將所經管的帳簿、憑證、報表、業(yè)務印章等列出移交清單,移交給新接任的財務人員。所有移交表和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都必須簽名蓋章,一式四份,移交人、監(jiān)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另一份會計檔案室入檔備存。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篇26

  一、會人員管理及職責

  1、為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管理,對村級財務實行以會計委托制為核心的“五統一”管理工作。“五統一”即在堅持村級集體資產所有權、資金使用權、財務審批權、財務監(jiān)督權不變的前提下,受村委會的委托,以鎮(zhèn)為單位實行統一財務制度、統一審核記賬、統一票據、統一財務公布的內容和時間、統一建檔管理。同時逐步推進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

  2、鎮(zhèn)設立村帳鎮(zhèn)代管辦公室,隸屬經管站管理,配備專職代理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負責各村的票據審核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會計核算范圍包括各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收支情況,村下屬公司的收支情況。各村必須配備一名報賬員,村報賬員接受鎮(zhèn)經管站的工作管理和業(yè)務指導。

  3、鎮(zhèn)代管會計工作職責:按財政部印發(fā)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試行)》的要求建立賬簿,設置會計科目,正確處理會計業(yè)務,把好財務審核關,及時編制會計報表和財務公布單,對村報賬員實行業(yè)務指導,協助各村做好財務工作。

  4、報賬員職責:村報賬員主要負責管理村級財務收支、財物管理、村級統計、各項承包合同管理和土地征用結算等工作,并按季做好財務上墻公布,接受村民監(jiān)督。

  5、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經濟政策、法律、法規(guī),遵守財經紀律,按時處理賬務,定期核對現金、盤點物資,做到賬實、賬款、賬證、賬表五相符。

  6、村干部要支持財務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務人員行使其工作權利,任何人不得打擊報復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同時要保持財會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撤換。村報賬員的任免和調換,應由鎮(zhèn)經管站提出意見,村兩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同時將討論結果報經管站備案,并按規(guī)定辦理交結手續(xù),編制交結清單,并由經管站和村財務主任現場監(jiān)交,在未辦清交接手續(xù)前財會人員不得離職。

  7、會計核算制度應按照《會計法》和《村合作經濟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會計冊賬及各項登記簿,做到記賬規(guī)范及時。各村報賬員設在現金、存款記賬、債權債務備查簿和各種經濟合同賬。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月5日前各村報賬員向經管站核報收支賬目,同時盤點現金、存款余額。

  二、財務預決算

  1、村級財務活動實行預決算管理。各村在編制預決算時必須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jié)支、量入為出的原則。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經濟情況,并進行財務分析。

  2、財務預決算包括年度綜合預決算和單項預決算。重要項目和工程實施,必須實行單項預決算。財務預決算由村兩委會討論提出,經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在公開欄中公布。預算實施過程要在公開欄中一并公布,接受群眾的監(jiān)督。根據預算實施情況,可按編制程序作必要的補充和修改。決算必須向村民公開。

  3、財務預決算必須報經管站備案。鎮(zhèn)經管站要在每月審核的同時,對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定期專項檢查和分析,年終對決算進行審核。

  三、原始憑證管理和使用

  1、各類票據要有專人保管,建立登記簿,進行登記管理。保管和使用過程中,不得遺失,誰遺失誰負責。

  2、村級收據統一使用“__經濟開發(fā)區(qū)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各村不得自印或向外購買收款收據。嚴格實行收據領購制度,做到限量領購,原則上各村每次收據領購數量不得超過一本。村報賬員使用收據向經管站領取,收據用完后,采用以舊換新的辦法,收據存根由經管站統一存檔保管。

  3、各村的一切支付必須取得合法的、規(guī)范的原始憑證。自制憑證統一使用付款單,工資報銷單和差旅費報銷單,各種付出發(fā)票必須具備經手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名,并注明用途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對違反財務制度的票據報賬員有權拒絕支付,會計不得入賬,對不符合規(guī)定手續(xù)的付出發(fā)票,會計、報賬員有權要求補充更正,另外對所有開支能取得正式發(fā)票的一律憑正式發(fā)票報賬,不得以便條(收據)報賬,嚴禁各村記賬。

  上述各項非生產性開支嚴格執(zhí)行上限控制,遇特殊情況(如:發(fā)展集體經濟等)確需超額開支,需按以下程序操作:各村根據自身集體經濟年收入情況按10%比例提取用于超額開支部分,并采取“一事一議”辦法處理,即先經過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zhèn)蹲點領導以及鎮(zhèn)黨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在提取資金中列支。

  四、貨幣資金及資金賬號管理

  1、嚴格執(zhí)行權、賬、錢分管制度。財務審批人只管審批,不管錢、賬。會計只管賬不管錢,報賬員管錢不管賬,非報賬員不得保管集體現金。

  2、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收坐支現金,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現金。

  3、村要加強庫存現金限額管理,庫存現金嚴格控制在5000元以內,超額應及時對存入銀行,如出現失竊或短款,報賬員要負賠償責任。報賬員嚴禁私自出借現金,嚴禁挪用公款,各村(場)禁止另設小金庫和賬外賬。

  4、村干部因工作需要預借資金時,須經財務審批人審批。公務完畢后預借款必須在七天內結算,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5、村集體不得為個人或單位作貸款經濟擔保。對公款私借及擔保的,應由誰批準誰收回,收不回的由審批人償還。

  6、加強結算資金的管理,及時清理應收、應付、內部往來等款項。對各項拖欠款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催收,并對賬外拖欠款及時納入賬內管理。對一時無法收回的,應訂立還款協議限期收回;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由村集體提書面意見,報經管站備案。對各種應付款項要定期清理,按時償還并及時化解不良債務。村集體不得擅自舉債、借債搞公益事業(yè)或建設新項目,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7、加強資金賬號管理,各村(場)原則上只允許開設一至兩個銀行帳戶,銀行賬號僅為本單位經濟業(yè)務服務,不得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如需特殊情況需為其它單位和個人過賬,需收取一定管理費(按資金額的2%收取)

  五、財務審批

  1、村(場)書記主持重大財務開支的審批原則,把握村(場)財務收支情況,按月集中村(場)干部審查一次財務收支,負責審批村(場長)主任經手的開支發(fā)票。

  2、村(場)財務實行村主任(場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支出審批制度,規(guī)范審批手續(xù),實行村(場長)主任一支筆限額審批書記核準制度,實行先審后批,對不合理開支有權拒絕審批。

  3、審批權限: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經村(場)兩委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的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談論通過并報鎮(zhèn)經管站審核后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核準。

  六、收支報賬

  1、村收支票據每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報經管站審核后,由代管會計入賬,對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退回并作出妥善處理。

  2、支出票據原則上應在一個月內報賬。凡支出發(fā)生后二個月不報賬的,無特殊原因的一律不得再審批報銷。

  3、非報賬員代收各種款項的,應在收款后三天內向報賬員結清。

  4、各村的一切建設項目資金支付都必須有合同,預決算單、竣工驗收報告單、稅務部門的正式發(fā)票,否則不得入賬。

  七、財產物資管理

  1、會計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逐項登記管理。

  2、固定資產的更新購置,應根據財務計劃辦理。固定資產的報廢、變更等重要事項須報經管站審核備案;作價轉讓的要合理估價并公開轉讓,并及時收回價款。

  3、村集體的固定資產的承包或租賃,應經村集體討論決定,由村合作經濟組織辦理承包、租賃手續(xù)、簽訂書面合同,并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收繳承包費或租金。重大的固定資產承包或租賃實行公開招標。合同期滿,應對承包租賃的固定資產進行檢查驗收,造成損壞或損失的,由承包人或租賃者負責修復或賠償,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4、要確保集體財產的安全完整。各村(場)不得團集體財產抵押貸款,為他人擔保。

  八、經濟承包合同管理

  1、村(場)要嚴格按照《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做好集體資產發(fā)包和租賃工作。

  2、村集體資產的發(fā)包、租賃及工程建設項目等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交經管站備案。其中數額較大的`工程發(fā)包建設項目必須按鎮(zhèn)有關規(guī)定,實行公開招投標。

  3、村報賬員應根據合同設立承包合同臺賬,明細登記合同的兌現情況。對年終合同兌現有困難的要求其辦好欠交承包款或減免手續(xù),并及時入賬。年終各項承包合同兌現率要求達到95%以上。

  九、民主理財、財務公開

  1、村民主理財小組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村民理財小組的成員一般3—5人,村兩委班子不能兼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民主理財小組要認真聽取和反映全體村民對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按期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議,切實履行職責,監(jiān)督財務制度的實施。進行財務審查。

  2、各村(場)要實行財務公開。村級財務公布表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簽名,并報鎮(zhèn)經管站審核后方可公開。

  3、各村(場)的財務按季上墻公布。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各季財務收支明細、村干部工資補貼、基建項目和固定資產購置、承包辦法及指標等項目要逐項及時公開。

  4、各村(場)的年度預算計劃、決算報告、財務收支明細、重大基建投資和大型資產購置計劃開支,必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報鎮(zhèn)備案后方可實施。

  5、財務公開除上墻公布外,并可采取會議、廣播等多種形式,其公布內容須保留十五天以上,公開欄旁須設置意見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十、審計監(jiān)督

  經管站匯同鎮(zhèn)紀檢、財政部門每年對村級財務進行一次全面審計,一經發(fā)現違反財務制度的行為,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違紀金額全額上繳鎮(zhèn)財政,對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財務報表及檔案管理

  1、鎮(zhèn)代管會計、村報賬員應按有關規(guī)定登記各種賬簿,及時上報各種報表,力爭數據準確,并分類編號、裝訂、歸檔保管。村財務檔案,如賬冊、憑證、報表、各類合同、土地承包資料、有關文件都要每年整理裝訂成冊。保管年限按上級檔案保管年限規(guī)定執(zhí)行。對裝訂成冊的檔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2、鎮(zhèn)經管站建立村級財務檔案室,實行統一歸檔管理,一村一柜。村級會計資料集中保管為十年,期滿后逐年返還給各村(場),由村(場)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落實專人管理。

  3、嚴格檔案查閱使用手續(xù)。除業(yè)務主管部門、執(zhí)法機關履行公務需要查閱檔案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凡要查閱村級會計檔案,須經經管站同意后方可進行,并將查閱情況作書面記錄。

  4、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非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進入檔案室。

  5、財務檔案保管期滿需銷毀的,應編制好銷毀簿冊,報鎮(zhèn)經管站批準,并派人監(jiān)銷。

  十二、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村級財務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報鎮(zhèn)政府和鎮(zhèn)經管站:

  1、發(fā)現貪污挪用公款現象。

  2、發(fā)現報賬員現金、有價證券或財務檔案等被竊事件。

  3、發(fā)現對外進行經濟擔保現象。

  4、被有關部門查封銀行賬戶的。

  5、其他須報告的重大財務事項。

  重要事項報告必須真實可靠,在口頭匯報的同時,并報送書面報告,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三、本財務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施行,以前的財務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如上級對村級財務管理有新的規(guī)定按上級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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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優(yōu)秀(精選12篇)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xù)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

  •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6篇)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為了加強農村財務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村級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及省、市“村賬鄉(xiāng)代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zhèn)實際情況重新修訂我鎮(zhèn)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4篇)

    村級會計崗位職責下面就是村級會計崗位職責等等的介紹,希望為您帶來幫助。一、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規(guī)定,按時報帳記帳,并做好各類細帳的登記工作。...

  • 最新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3篇)

    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1、村設會計一名,出納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出納,會計、出納不得兼職。2、村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yè)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

  •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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