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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3-06-07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8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2.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2.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2.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2.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2.3.2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2.3.3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2.3.4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2.3.5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2.4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2.5.1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2.5.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2.5.4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2.5.5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2.5.6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1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3.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3.3請假報批程序:

  3.3.1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3.3.2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4.假期計算及待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

  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3

  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七、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質量,特別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7:00-11:30 指紋打卡時間:早上7:00

  下午14:00-18:30 下午18:30

  備注:(如中午、夜間遇有混凝土澆筑等加班的應隨施工班組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休息中棟號長記錄)

  二、員工上下班自覺遵守考勤制度,點名制員工以進入和離開工作崗位為準,由專人做好記錄指紋,刷卡制員工必須本人親自刷卡,上下班時間以指紋刷卡時間為準。

  三、員工上班時間未準時到位(遲到)或未按下班時間離開(早退),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如遇急事需請假,必須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計算,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五、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積6天予以除名。

  六、員工每月休息不超過2天,如超過按曠工處理,休息時段應提前說明,且主管人員應避開重要環節時段而安排休息(有特殊情況除外)

  七、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在辦公室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藏在工地宿舍玩電腦、手機,在施工現場工作應起到監管、指揮施工班組人員正常施工運作的作用,發現施工現場各施工段作業有不正常的情況,能處理安排就緒的應著手安排,遇有自身無法處理解決的應遂級上報情況。

  八、員工進場后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系。

  九、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主管報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十、所有員工都應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和工作安排,嚴格執行上級領導的工作布置,不得隨意改變、無故拖延或停止工作。

  十一、各棟號放樣上班時間由棟號長安排,管理人員服從安排。

  十二、上班指紋考勤制度于20xx年5月8日實行。

  十三、施工電梯開機人員上班時間:夏季上午6:00---11:30;下午13:00---18:30

  *項目部

  年 月 日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的工作責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 公司考勤使用OA在線打卡,所有員工均需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0分至5時30分,每周實行雙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節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時間打卡。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條 月度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條 員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在《未打卡證明》(須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寫)上核準簽注外,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員工辦理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并在前臺填寫《外出登記表》,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七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如果時間超過1小時者,按半天曠工處理,超過3小時者,按全天曠工處理。

  第八條 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辦事,不能及時打卡者,應先電回公司向分管領導說明情況,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時在《外出登記表》上注明事因、地點。否則,一律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第九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遲到5分鐘內打卡者,扣除10元;遲到超過5分鐘以上者,按每分鐘翻倍扣除,起始為1元(第6分鐘,10+1元;第7分鐘,10+2元;第8分鐘,10+4元;第9分鐘,10+8元,第10分鐘,10+16元,以此類推),遲到1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當日工資。提前1小時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十條 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以內不扣工資,無全勤獎,遲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中心將約談該員工。一個季度累積遲到超過10天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關系。

  第五章 假期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產(檢)假、陪產假、喪假須于員工轉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類假期的具體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婦女節(限女性):半天

  清明節:1天

  五一勞動節:1天

  端午節1:天

  中秋節1:天

  國慶節:3天

  春節:天

  (二)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時,需填寫《請假申請單》,且必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和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員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發燒、胃炎等,請半天以內的病假時,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關病歷和病休證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過1次。

  2、醫療期: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根據其在公司的服務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3、請假手續:突發疾病的員工,須在當日內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員工病愈后上班當天,補辦病假手續并附病歷及病假證明;員工因身體不適可請假半天就診,須辦理請假手續。如無法提供病歷及病假證明的,須按事假處理。公司對員工提交的醫療證明或單據有疑問的,有調查核實的權利,如調查結果與提供的證明不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取消病假資格,給予成長,甚至予在解除勞動合同。

  4、薪資待遇:病假、醫療期內按50%享受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但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三)婚假

  入職以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齡男性滿25歲,女性滿23歲。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一次性連續休完。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四)產(檢)假、陪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六個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產檢假;產前一個月每半天產檢假。假期申請需提供保健卡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正常產假為90天,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日。

  男員工在一般情況下,享有3天陪產假,若妻子屬于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增加7天,共10天陪產假。

  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五)喪假

  親屬過世,員工可獲3天喪假。親屬是指員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請喪假的員工,需填寫《喪假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并報人力資源中心復核,但不需提供親屬的《死亡證明》等資料。員工休假期間,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不享有各項福利補貼。

  (六)事假

  1、員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發事情,可以請事假,事假理由必須充分。

  2、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3天,如超過3天以上,需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需辦理銷假手續。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上班后1日內出具證明,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證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事假期間,工資、補貼一律扣除。

  第二十一條 員工請、銷假核準權限

  1、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之前必須指定本人請假期間工作交接人,否則不給予批假。

  2、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敘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由該部門負責人斟酌情形不準假或縮短假期。如果捏造請假理由蒙騙主管準假,經查明屬實者做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委托人或電話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請假,事后補交病假單之類的一律無效。員工請假前,應先填寫相關表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并由員工本人或授權人向人力資源中心說明情況,否則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請假超過3天(不含3天)的員工休假結束后,需填寫《員工銷假申請單》,報所屬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簽批。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請假3日以內(含3日),副經理級以下(含副經理級)員工,需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并經部門經理簽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經理級以上(含經理級)員工,需報部門總監審批,再報人力資源中心審核備案。副總經理和部門總監請假的,一律由執行總裁批準。

  5、請假3日以上,無論級別,在部門總監和人力資源中心批準后,均需報至執行總裁審批,且返崗時員工需填寫《員工銷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存檔。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20xx年05月16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一、考勤制度

  1目的

  為了建立統一的考勤考核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獎優罰劣,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并給員工考核考勤提供依據。根據多勞多得,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歸口部門

  2.1公司業務室為考核考勤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3考勤管理

  3.1作息時間

  3.1.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2:00、下午16:00—19:30

  3.1.2如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3.1.3實行每天7.5小時工作制。

  3.2考勤須知

  3.2.1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扣罰工資10元。月累計3次以上者按缺勤1天處理。

  3.2.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4小時以內者以曠工0.5天計算。

  3.2.3曠工處罰規定

  1)曠工0.5天—3天者扣罰實際曠工天數的三倍日基本工資。

  2)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者員工自動離職.

  3)連續曠工時間15天(含)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公司有權予以除名。

  3.3考勤匯總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戶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并備注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于每周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周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狀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狀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狀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后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后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到達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務必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到達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狀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狀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狀況。各部門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周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匯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并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并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帶給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帶給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到達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歷日),最遲應在休假后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后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根據員工實際狀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能夠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

  A、貼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歷日);申請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能夠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未帶給者按事假進行處理。【20__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后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

  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

  A、女員工休完產假后,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后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系,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后,需要補差工資的,應帶給“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復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夠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原則上不理解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周期:從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歷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歷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并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后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并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后應打上班卡。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第十一條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狀況計為出差。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后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第十三條全勤獎勵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用心落實執行。

  綜合事務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為提高工作效率,以確保餐廳經營目標的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西番紅全體員工。

  3、術語或縮略語:無

  1 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考勤制度各種假期的申請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凡未經批準的,缺勤,遲到,早退等都將受到公司的處分。

  2 打卡或簽到,本店所有員工上下班應打卡或簽到。

  3 主管以下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和簽到,未按規定時間提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4 當月上班遲到10分鐘(含10分鐘)之內不予處罰,超出10分鐘(無全勤獎)

  5 遲到30分鐘以下按每分鐘一元計算、遲到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處罰60元,遲到超過1小時不足4小時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6 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罰工資10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按60元處理,早退超過30分鐘的扣發當日工資(除每次的罰款外、還扣當日工資)。

  7 病假必須出示假條最多請假兩天,醫院證明方可生效(病假含全勤獎)否則按事假處理,(事假無全勤獎)。

  8 一個月內三次忘記打卡必須由領班簽名方可生效,領班卡必須由主管簽名方可生效(三次以內有全勤獎,三次以上無全勤獎)。

  9 每月簽卡不得超過三次(未打卡,事假,都在三次內,三次以上者視為無效)休息屬于正常簽卡

  10 不得偽造指紋打卡,如非本人指紋打卡違者:罰300元。

  11 公休:每月公休三天,由部門領導統一安排,不得私自排休;原則上不予連休,需部門 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12 請假權限:每月請假超過兩天者,需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店長審批后方可生效。

  13 事假:原則上先排公休后請事假,當月不在崗10天以上(含10天)取消當月公休。

  14 曠工:員工無故曠工不上班或遲到,曠工超過四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曠工一日按平均 工資三倍扣發,(當月無全勤獎)

  15 當月連續曠工三天者或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工作天數清零)。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考勤紀律

  1、公司全體人員務必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認真執行考

  勤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

  工作時間:9:00—12:0013:30—17:30

  當日值班人員務必早8:30分到公司打掃公司衛生,晚17:00開始打掃,打掃完畢后方可下班

  2、各部門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偽造,應持續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清晰。早上8:30之后不得在公司吃早餐。

  3、人員因公外出辦事務必由分管負責人批準,并在外出登記表上予以注明。上班工作時間內嚴禁外出私自購物、辦私事。

  4、業務人員如無特殊狀況,需在下午5:00之前到公司。并準備次日洽談資料并予以匯報。

  5、如有違反以上條款或不服管理未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二、違紀事項及處罰

  1、遲到、早退,當月內按快樂基金處罰標準嚴格執行,所扣款在月底工資發放時一次性扣除。

  2、遲到、早退十分鐘以上進行處罰。

  3、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無故曠工

  2天扣除當月餐補+交補+房補;當月內無故曠工3天做自動離職處罰。

  4、當日值班未按規定堅守崗位外出,并未申請調班者或衛生值日未做清潔者,當日工資。

  5、與顧客持續良好的溝通關系,交流語氣和藹。發現頂撞或者不禮貌等狀況出現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6、拖稿和不按規定行使者,將進行處罰論處。

  7、以上扣款全部上繳快樂基金,及為快樂基金儲備金。(快樂基金管理辦法不在此制度中單獨列出)三、人員病、事假處理規定

  1、公司除正常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另設每年7天調休假期。調休期間享受正常待遇。

  2、病、事假1天以上者(含1天),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條,由分管負責人報批并登記考勤表,未登記者按曠工論處。(病假具有突發性可視狀況而定,到崗后需補假)

  3、病、事假無特殊狀況,除正常假期外請假將計入年假假期扣除范圍,超年假規定天數外將扣除相應天數工資。四、人員補休規定

  1、人員因公加班至當日晚21:00時后,可根據實際狀況,報主管負責人同意,第二天可酌情補休,并登記備案。補休對照表:

  2、因工作原因需要補休者,無特殊狀況,一律提前3天提出書面申請,報批后方可補休,一次補休不可連續超過2天。

  本規定自20__年1月1日正式執行蘭州中天文化傳播有限職責公司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天。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準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并報分管領導審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涂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鑒于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于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并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準,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雇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準,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準。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準,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并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并在上班后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準。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后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范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斗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并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后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后余額不低于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準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準。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準。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準。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準。

  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一、考勤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__元,下一個月連續全勤,每月增加__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__元重新算起。

  二、對事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準假后,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系;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定處理。

  三、對病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主治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院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按事假第三條規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假的,要及時辦理續假手續。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定執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院證明,出示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四、對上班時間外出的規定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舍五入)。

  五、對婚假、生育假、喪假的規定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準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發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復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規定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準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七、附則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匯總表報局人事科,復核無誤后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停發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后,于每季度末統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于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并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定,本人拒不執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時間工作

  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公司每兩周周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每年多工作的25天,實行年休假25天予以調換。國外代表處等駐外機構的工作時間可視具體情況安排,在當地法律允許并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下,盡量與公司一致。

  科技園、深意、新時代: 8:00~12:00 14:00~18:00

  西鄉、車公廟、坂田A班、青青世界: 8:30~12:00 13:30~18:00

  坂田B班: 9:00~12:30 14:00~18:30

  國內駐外辦事處、研究所等: 8:00~12:00 14:00~18:00

  二、刷卡制度

  1、公司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

  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干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刷卡。

  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和下崗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忘刷卡:一個月內,忘刷卡在4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反饋單》后,不扣工資;從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忘帶卡等:當出現忘帶卡、工卡丟失、刷卡無效或工卡在辦理中等情況時,上下班必須在安全崗登記上下班時間。新時代、科技大廈上班的員工在各部門秘書處登記。應以上情況而補刷卡記錄的每月不應超過8次,超過8次的仍按忘刷卡處理。工卡丟失應在4個工作日內到卡證科補辦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曠工1天處理。

  三、彈性工作制

  1.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后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2.彈性工作制申請:應工作性質需要,部分員工無須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干部處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

  3.刷卡和有效工時: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亦應刷卡兩次,一個月平均有效工作時間不少于44小時,平均每周刷卡累計時間不少于55小時(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時間,彈性B班為52小時)。

  4.欠工時:若平均每周累計時間少于55小時(彈性B班為52小時),則按每天應工作8小時對應刷卡兩次來折算忘刷卡次數,并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資處理。

  5.技術管理干部原則上必須按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特殊情況需事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備案考勤科,方可適時延時到崗。

  6.一般開發人員要求在9:00~18:00必須在崗(彈性B班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而離開崗位的,應在部門考勤員處登記。

  7.彈性制工作人員外出公干、請假時,須提前填寫相應的申請單據。

  四、免刷卡工作制

  1. 免刷卡工作制申請:公司高層領導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委員會批準,可享受免刷卡。

  2. 免刷卡:實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員工每天上下班無需刷卡。

  3. 如有請假等情況,免刷卡人員須自覺填報相應的單據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 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2.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考勤員對其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初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遞交手工考勤報表。

  3.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人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二章、 加班與值班管理制度

  一. 加班管理制度

  1. 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節假日指法定的節假日,假日指應休息的周末;公司規定的休息日,指全公司休息,少數人工作。)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目標責任制員工在完成工作的過程中,應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

  2.相關概念說明

  a. 指令性加班:指公司因為臨時任務安排的加班,或各大部門因自身工作需要安排的集體以及因外部協作而發生的加班。(各大部門對研發,市場指三級部門,其他系統指二級部門,批準手續應快速簡化。)

  b. 非指令性加班:指除指令性加班以外的其他加班。

  c. 換休:指應停電等原因,公司統一安排某辦公地點或某部門的員工休息日與工作日對換。換休不納入加班管理范疇。

  3.加班申報及賠償規定

  a. 目標責任制普通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處級以上干部的主要以其所承擔責任的完成情況為衡量標準,不在申報加班。

  b. 定額制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按實際加班時數計發加班工資。

  c. 定額制員工為完成生產計劃而加班,按定額計發加班工資。對于任務量不滿的指令性加班,以當月平均工時值計加班工資。

  d. 原則上,加班申請應扣除中間用餐及休息時間。

  e. 參加公司或部門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組織的培訓,參觀,非業務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均不作為加班。培訓教師及培訓組織者應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工作可以作為加班。

  4.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a. 免刷卡人員或駐外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 書面《加班申請登記表》,由各大部門考勤員每月匯總一次。

  b. 刷卡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加班請假電子流》,經相關主管審批確認后,方為有效申請。

  c. 刷卡人員的加班,有效加班時數是: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出勤記錄的交集。

  注:對于加班期間外出公干無法刷卡者,要求在提交加班申請電子流,有效加班時數為:加班申請時間與外出公干時間的交集。

  d.員工加班時段亡刷卡,不在系統中作補卡處理,一律按實際刷卡記錄復核有效加班時數。

  e.未參加出勤考核的高層領導,每年將名單報總裁辦處理。

  5.加班工資的核算及發放

  A. 加班工資的依據:考勤系統中提供的員工當月有效加班時數。

  B. 一般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

  加班工資=小時工資有效加班時數

  d. 當月加班工資在下月工資中一起發放。

  二. 值班管理制度

  1. 定義:指在正常班次之外,應特別工作的需要,為保證業務工作的正常進行和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理,由部門安排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2. 申報:各部門應在月底擬定下月的值班安排表,并通知到相關人員。

  3. 審核:每月初由各部門結合值班安排表安排對上月本部人員值班情況進行審核。

  4. 發放值班費:審核后的值班安排表作為值班費發放的依據上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經確認后,在下月工資中發放值班費。

  5. 值班費標準

  a.公司總部相關業務人員值班,值班時間視具體情況安排。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b.駐外機構(如辦事處,用服等)人員值班,值班時間為休息日的 8:00~22:00,工作日的12:00~14:00,18:00~22:00。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c.市場部客戶工程部人員因客戶接待任務值班,工作日值班時間為18:00~8:00,展廳人員值班時間為12:00~14:00,18:30~21:00;休息日值班時間為0:00~24:00。值班費標準為15元每小時。

  d.用服產品工程部人員因維護任務值班,值班時間一次不少于12小時。值班費標準為180元每次。

  第三章 各類假期規定

  一. 病假

  1. 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含1天)的應提供醫院有效證明或公司健康指導中心“疾病休假證明書”。病假半天(含半天)的可不用提供“疾病休假證明書”,但每月這樣的病假只能有一次。

  2. 女員工每月最多可請1天不需提供醫院或健康指導中心有效證明的病假。

  3. 病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二. 事假

  1、 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由相關領導批準后才能離崗。

  2、 上班時間因個人事務(如看病,體檢等)暫時離崗不超過半小時者,也須按事假處理,填報相應請假電子流。

  3、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三. 婚假

  1. 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一般為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為7天。婚假在結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使用。

  2. 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休1天婚檢假。

  3. 婚假、婚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婚假可與年休假合并使用。

  四. 喪假

  1. 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在親屬喪亡1個月內使用。

  2. 喪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五. 產假

  1. 在華為公司工作兩年以后懷孕、生育的女員工享受以下待遇:

  1. 產假

  1.1. 1產假為90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臺生育的,每多一嬰兒增加產假15天。

  1.1. 2產假期間,伙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 2產檢假

  1.2.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檢查假。

  1.2.2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3. 懷孕流產假期

  1.3.1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15天;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42天。

  1.3.2對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或沒有生育指標但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女員工,懷孕流產休假期間,伙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3.3對沒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以前未接受節育手續的,休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 哺乳時間: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臺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 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計劃生育假

  1. 女員工接受計劃生育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

  1.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可休假3天。

  1.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餒節育器的,休假1天。

  1.3輸卵管結扎的,可休假21天。

  1.4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2.男員工接受輸精管結扎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7天。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已接受計劃生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休假期間發放2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七、司機年審假

  1. 凡在華為工作滿一年的司機每年給予3天的年審假,用于辦理本人 駕駛執照的年審,并可給予適當路程假。本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5天,外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7天。

  2. 年審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 年審地點不在廣東,福建,湖南,江西,海南,廣西六省的司機,若執照年審7天內不能完成的(含來回路程),可提前使用本年度年休假。

  八、年休假

  1.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公司每兩周周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對于每年因此而多工作的時間,實行年休假制度。

  2. 員工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可獲年休假最多25天(指工作日)。本年度的年休假配額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申請休假。

  3. 對于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按具體工作時間折算年休假配額。

  4. 凡在華為公司工作的合同制員工及鐘點工,均可休年休假。

  5. 員工一年內病、事假天數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或曠工天數累計超過3天(含3天)的,取消當年年休假資格。

  6. 同一年度必須在自然年度內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和累積使用。

  7. 在年終統計有效工作時間時,員工病事假等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的假期可以用年休假及未休完的法定節日余額沖抵。

  8. 年休假余額工資的計算

  對于員工當年未使用完的年休假余額,公司給予相應天數的年休假工資。為便于操作,發放的月工資標準為可休假年度本人元月份工資。發放時間為每年的第一季度。

  補發年休假工資額=休假年度元月份工資/24天年休假余額天數(天)

  9. 國內機構員工的休假

  a. 年休假可在部門工作允許并安排有人員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經部門主管審批同意,由;員工在休假年度內自行安排時間。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時段的最小單位為1天。

  b. 為保證工作的延續性,法定節日(春節除外)休年休假的員工不應超過部門員工總數的15%,平時原則上各部門可批準的年休假最多不超過10%,且休假人員應提前兩周提出年休假申請,并與休假期間接替其工作人員交接好工作。

  c. 員工每年可報銷2次兩人探親的來回機票及住宿費,交通費,并在退休基金中抵扣。

  10. 派駐海外員工的休假

  a. 派駐海外工作的人員,除每年最多25天的年休假外,另外再給予5天休假配額(含歸國往返路途時間)。經主管批準后,可分多次休假,但每年只可報銷一次歸國休假的往返機票。

  b. 駐海外工作人員的休假申請,應結合工作地風俗及工作地年度長假期,也可結合回國培訓、述職的時間假期。具體時間安排提前一周報部門主管批準并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11. 年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2. 離職員工離職結算時按其實際工作時間和休假時間計算當年年休假,計發年休假工資。

  九、工傷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經人力資源管理部審批 確認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十、國家法定節假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有薪節假日:

  1. 元旦:休假一天(元月1日)

  2. 春節:休假三天(陰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 勞動節:休假三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4. 國慶節:休假三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節日原則上遵守國家統一安排進行休假。因工作需要上述節日未休完的時間,可累積計入年休假配額。休假期間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為保證海外業務的正常開展,公司對駐海外機構及有特別工作需要的部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期間,實行輪班制度。輪值人員可以即時輪休或與年休假一并使用或領取加班工資及春節加班補助費。駐海外機構不按國內休假時間放假,依據當地節假日情況,參照派駐國家的當地法律規定安排假期。當中國法定節假日天數多于派駐國家當地法定節假日時,多出天數計入年休假配額。

  第四章 請、銷制度及缺勤規定

  一、 請假制度

  1. 員工請假、公干外出等,均應提前提交加班請假電子流。

  2. 員工請假,如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未來得及提前提交請假電子流的,應在從請假之時起1日內由本人或委托部門秘書提交申請單。

  3. 對病假、產假、產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婚檢假、喪假等需要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待銷假時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4. 如因緊急事務外出公干,應在外出之時算起3日內由本人或委托部門秘書提交申請單。

  二、 銷假制度

  員工請假、外出公干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三、病事假期限

  1. 到崗后的試用期員工病事假累積不得超過一個月。

  2. 正式員工病事假一年內累積三個月的需經人力資源管理部批準。

  四、請假審批權限

  普通員工休假七天以內的(含七天),由公司二級部門主管審批;15天以內的由公司一級部門主管審批;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三個月以內由公司主管副總裁審批。一級部門主管人員請假,無論天數多少,都須經公司主管副總裁或總裁批準。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由主管書面授權人簽字,或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各大部門考勤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并備案。

  五、缺勤規定

  1. 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在30分鐘之內,每次扣半天工資。30分鐘以上,每次扣一天工資。因班車晚點,上班時應照常刷卡,經調度科證實后,按正常刷卡處理。

  2. 每曠工一天按日工資額的3倍扣款。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其他

  各類假期(除年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四、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1.0目的

  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度匯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門、崗位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后一天進行考勤匯總,原始記錄匯總及考勤匯總表填寫后交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次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口頭警告,超過5分鐘以上,每分鐘罰款1元,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論處,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以曠工半天論處,超過三次者以曠工1天論處。員工每曠工一天按照員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工資,同時曠工均開具“過失單”。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于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失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按人事權限逐級呈批,請假單隨考勤表報送,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節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事前辦理加班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加班。

  4.1加班條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2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工作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設備維修或因公用設施等臨時故障而進行搶修的;

  4.1.4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加班的;

  4.1.5凡屬工作范圍的事沒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審批

  4.2.1加班審批的原則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4.2.1.2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序;

  4.2.2加班審批的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核準→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

  4.2.2.2集體加班:指“為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為單位組織加班”。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報總經理核準;

  4.3加班申請單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門考勤員將本部門上月《加班申請單》匯總報送總經理辦公室,《加班申請單》一式兩聯,總經理辦公室審核并加蓋辦公室章印后將其中一聯粘貼于當月考勤表,另一聯交于加班當事人作為補休憑據。

  4.4加班補貼及補休的管理

  4.4.1屬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4.4.2休息日或延時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而不計發加班補貼;

  4.4.3加班后的補休由各部門經理、主管視部門工作的情況妥善安排。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后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當年度的加班,各部門經理、主管應在當年內給予安排補休;

  4.4.4員工因事補休,須提前辦理補休手續并附繳《加班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4.4.5員工未經辦理相關手續而自行補休者,視同曠工處理;

  4.4.6《加班申請單》當年有效;

  4.5各種假期的報請及核準審批

  4.5.1病假;

  4.5.1.1員工病假需出具指定醫院[南通醫院、人民醫院、中醫院、婦產科醫院、傳染病醫院(限傳染性疾病)、口腔醫院(限口腔疾病)]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后出具急診證明。

  4.5.1.2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c)醫療期滿后,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5.2事假

  4.5.2.1請假審批權限范圍

  a)請事假在1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b)請事假在3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d)部門經理以上請事假報

  4.5.2.2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5.3婚假

  4.5.3.1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審核后再由部門經理批準,方可請假;

  4.5.3.2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為十五天;

  4.5.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5.4妊娠

  4.5.4.1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4.5.4.2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5.5產假

  4.5.5.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4.5.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準后,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4.5.5.3對避孕失敗進行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5.6喪假

  4.5.6.1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單,交總經辦審核,再由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4.5.7工傷假

  4.5.7.1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定確認為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4.5.8.1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5.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

  4.5.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于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干獎勵休假作為帶薪工作時間。

  4.6考勤查詢:

  4.6.1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向部門考勤員或公司總經辦查詢。

  總經理批準。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條嚴格遵守考勤、請、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員考勤,外出辦事要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允許電話或委托他人請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無故脫崗、串崗、空崗。

  第二條 員工要嚴格遵守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第三條曠工處罰規定

  (一)公司部門經理或主管,當月有曠工記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內的(包括1個工作日),扣除2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2、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上不足2個工作日,扣除4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3、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以上內不足3個工作日,扣除6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4、月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以上的,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及相關待遇后作辭退處理。

  5、年累計曠工8個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終各項獎金交作辭退處理。

  (二)公司普通員工或實習員工,當月有曠工記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內的(包括1個工作日),扣除1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2、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上不足2個工作日,扣除2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3、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以上內不足3個工作日,扣除3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4、月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以上的,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及相關待遇后作除名處理。

  5、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終各項獎金交作辭退處理。

  第四條 員工遲到、早退處罰規定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當前的作息時間為準。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違反規定的應自覺接受以下處理: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20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扣30元;

  3、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50元;

  4、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5、遲到60分鐘以上9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二)普通員工或實習員工違反考勤作息時間規定的,應自覺接受以下處罰。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10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扣20元;

  3、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40元;

  4、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5、遲到60分鐘以上9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公司員工在當月內遲到與早退的累計時間超過10小時,則扣除當月工資及相關待遇后作辭退處理。

  第五條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如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追究其責任。

  ?員工當月遲到與早退累計三次扣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全部績效獎,曠工一次扣全部績效獎。

  第七條上班時,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100元。再經發現,扣除300元。

  第八條員工外出辦事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九條因工作需要積累工時工休,一般應在當月補休。如確因工作一時不能安排補休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可適當推遲,存休假期可一次性進行但不得超過五天。員工調動工作,原則上不能將積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崗位。

  第十條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或無法安排休息的人員,須經總經理批準核準,以補發加班費的形式予以補償。

  第十一條代(調)班如出現問題應作本人考勤處理。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呈準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員工的正當權益,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公司系統各單位參照執行。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正,下午1時正至5時正,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公司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員工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落實專人負責考勤。考勤員須嚴格按照考勤要求及時、如實做好考勤登記。部門負責人負有考勤監督責任。

  第六條月度考勤時間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考勤員于每月26日后的2個工作日內將考勤匯總表及原始單據報送公司干部人事部。

  第三章請假

  第七條員工休假必須事先請假并經批準。除因急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情況員工不能自行請假可由同事或家屬代請假之外,均應親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自行離職的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員工休假,部門經理助理及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副經理及以上人員由主管領導批準。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

  第四章休假

  第一節法定公休假

  第九條法定節假日為: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四)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六)青年節(5月4日)14--35周歲青年放假半天

  第十條公休假日為:每星期六、星期日。

  第十一條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二條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周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二節年休假

  第十三條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新進公司的大中專畢業生連續工齡滿1年,從次年起按規定享受年休假。

  第十四條年休假標準:

  連續工齡

  滿1年

  不滿5年

  滿5年

  不滿15年

  滿15年

  不滿25年

  滿25年以上

  第十五條員工有年休假待遇在5天以上(不含5天)者,至少有一次休假必須連續5天以上(含5天)。

  第十六條員工享受年休假,原則上在當年使用,確因工作關系無法休假可順延至次年第一季度,逾期不休假作自動放棄。

  第十七條公司各部門在不妨礙工作情況下,自行安排員工休假日期。

  第十八條年休假僅限員工本人使用。

  第十九條年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節事假

  第二十條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

  第二十一條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第四節婚假

  第二十二條員工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方不早于22周歲,女方不早于20周歲,可享受婚假。

  第二十三條婚假標準:

  (一)員工符合法定年齡結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

  (二)員工晚婚,即男方滿25周歲初次結婚,女方滿23周歲初次結婚,可再增加婚假7天。

  第二十四條婚假應當在登記結婚當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動取消。

  第二十五條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節喪假

  第二十六條喪假標準:

  (一)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予3天喪假。

  (二)員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2天喪假。

  (三)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給予1天喪假。

  第二十七條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六節探親假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與父母(包括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的親屬)、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晝夜的,可享受探親假。

  第二十九條員工享受探親假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須經領導按權責核準,報公司干部人事部審核備案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條探親假標準:

  (一)員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30天。

  (二)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20天

  (三)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20天。

  第三十一條員工已離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視作未婚員工。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邊無子女者,如有16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待遇享受探親假。

  第三十二條員工探親假中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員工探親給予路程假,但最多不超過2天。

  第三十三條員工探親假期間患病,其病休天數仍作為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順延。如果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滿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

  第三十四條員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三個月以上,不再享受一年一次的探親假。

  第三十五條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廢。

  第三十六條探親假期間公司支付假期工資(按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為基數計算)。路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報銷。

  第七節病假

  第三十七條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療單位證明確定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生建議,給予病假。

  第三十八條醫療期是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公司不得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根據員工在公司(包括公司各系統單位)的工作年限設置醫療期,標準為:工作第1年,醫療期為3個月,以后工作每滿1年,醫療期增加1個月,但最多不超過24個月。

  第三十九條員工連續病假6個月,公司支付病假工資;病假超過6個月的,公司支付疾病救濟費。(按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為基數計算)。標準為:

  患病6個月以內

  (病假工資)

  患病6個月以上

  (疾病救濟費)

  連續工齡

  不滿

  2年

  滿2年不滿

  4年

  滿4年不滿

  6年

  滿6年不滿

  8年

  滿8年及以上

  不滿

  1年

  滿1年不滿

  3年

  滿3年及其以上

  第四十條員工病假工資或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員工個人繳納的四金)的80。

  第八節生育假期

  第四十一條生育假期標準:

  (一)產前假:妊娠7個月以上,給予每天休息一小時。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部門批準,可請產前假2個半月。

  (二)產假:順產,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75天;難產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流產,妊娠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三)哺乳假:女員工生育后,在嬰兒一周歲內,給予每天1小時授乳時間。若有困難且工作上許可,由本人申請,部門批準,可請哺乳假6個半月。

  第四十二條已婚女員工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為晚育,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已婚男員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條件,該員工可享受晚育護理假3天。晚育假和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第四十三條產假期間按《本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生產或流產員工已經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不足其應享受的工資,不足部分由公司發放。產前假、哺乳假期間的工資不得低于原工資的80。

  第九節節育手術假期

  第四十四條女員工施行節育措施種類及假期: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休息2天,3個月、6個月、12個月內各隨訪一次,以后每年隨訪一次,每次休息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當年內,每月經期休息1天。取宮內節育器休息1天。

  (二)單純輸卵管節扎休息30天。

  (三)皮下埋植休息5天,術后半年內每月隨訪一次,每次休息1天。取皮下埋植休息3天。

  (四)輸卵管藥物粘堵休息30天。

  (五)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診斷性刮宮休息5天。

  (六)人工流產:第一次因放環、節扎、皮下埋植術后失敗的再次人工流產者,凡小于孕13周,行吸宮術及藥物流產者,休息14天;行鉗刮術者,休息21天;凡大于或等于孕13周者,均休息30天。

  第四十五條男員工施行節育措施,輸精管節扎休息7天。

  第四十六條節育手術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節工傷假

  第四十七條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干部人事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干部人事部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第四十八條醫療待遇:

  (一)工傷醫療費用除按照市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承擔的部分外,其余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二)工傷員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公司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工傷員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本市規定的標準和輔助器具項目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四十九條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傷員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公司按其原待遇按月支付薪酬福利。工傷員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二)工傷停工留薪期原則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者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員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公司負責。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第十一節公假

  第五十條員工按照國家法令,因短期服役、義務勞工及參加其他社會活動等,憑證明文件申請公假,經領導按權責核準后方能生效。

  第五十一條公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中的工資是指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報酬。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年休假自__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公司原先制定的相關制度、規定與本制度如有抵觸,以本制度為準。

  第五十五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干部人事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9

  一、因公出差要嚴格履行由領導同意和告知辦公室的制度。凡請公休假、探親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事先要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可口頭或代請假,但事后必須說明情況并補寫假條備案,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二、一般干部職工請假,一日內科長(所長)批準,兩日至三日由分管局長批準,三日以上由局長批準;科長(所長)請假,一日內由分管局長批準,兩日以上由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準。請假期滿,必須向批準休假的履行銷假手續。

  三、探親假、公休假,按照《國務院職工探親假期待遇》和山東省政府《關于國家機關干部實行公休假制度的規定》執行,婚、喪及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因私事推遲上班或提早下班都應請假,不請假的按遲到早退論處。

  五、請銷假作為國家公職人員考評、考核的內容之一,并作為年度考核、評比的一項重要依據。請銷假情況列入督查通報內容。

  六、無故曠工或經常遲到早退的,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條 根據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要求,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應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午9點、下午5點準時上、下班制,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再另行通知。

  第三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四條 公司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四次)。員工應親自打卡,開箱時間為每天上午8:40,關箱為下午18:00,上班打卡時間為上午8:40—9:10、中午12:00—12:30、下午13:45—14:10、下午17:00—17:30為打卡時間。因工作原因未打卡者,應與本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及時通報人事財務部。

  第五條 考勤獎罰制度

  一、管理層考勤制度:

  ①高管層:每月出勤工資為4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100元,兩次扣2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報批評。

  ②中管層:每月出勤工資為200元,違反出勤制度一次扣50元,兩次扣1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報批評。

  二、員工考勤制度:

  ①員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扣工資10元、10—30分鐘內扣工資20元,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5﹪,提前30分鐘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每次扣當月工資的10元,提前下班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每次扣當日工資的5﹪。

  ②無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曠工處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為,一經發現代打卡者與被打卡者雙方均予以通報批評并按以下制度處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處罰、第二次按60元/人次處罰、第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③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工資的50元,并給予警告一次。

  ④員工無故曠工一日者,扣發當月工資的10%,并給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發當月工資50%;一年內曠工達到十天者,予以辭退。

  ⑤員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交于財務人事部備案。

  三、每月從出滿勤的人員中以抽簽的方式抽出兩名,獎勵300元,并通報表揚。對于違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懲戒一名,罰200元。并出海報張貼在一樓大廳。

  第六條 全體員工(含管理層)外出辦理業務前必須向本部門登記(外出登記表),特殊情況可以電話通報部門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補辦好相關的手續。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各部門每月月底將部門外出登記表交于人事部)

  第七條 每年年終對全年沒有違反出勤制度的人員進行一次抽獎,獎金為500元,名額為5人。

  第八條 出勤率作為全年進行評優選先的指標,先進個人評比必須是出勤率在100%,沒有違反勞動紀律的員工才能參加評選;先進集體的評比必須是全部門出勤率在90%以上,勞動紀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門才能參加先進集體的評比。

  第九條 各分公司、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考勤記錄,填寫考勤登記表和外出登記表。

  第十條 各部門人事管理員應于每月30號將各部門的x考勤情況表外出登記表和請假條交于財務人事部統計。由財務人事部將各員工的出勤情況,外出情況及請假情況與打卡記錄進行核對。無故未打卡一律按遲到或早退、曠工論處。

  第十一條 以上制度從20xx年xx月開始執行,請各部門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1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 6 天,每天 8 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 8 點半到下午 6 點,午休為 1 個半小時 (12 : 00-13 : 30 )。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 考核制度  全勤獎:每月 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 8 : 45 以后到達,視為遲到;

  下班: 17 : 45 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 ( 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  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 8 : 45-9 : 00 上班, 17 : 45-18 : 00 下班,即遲、早退 0-1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1% ;

  B : 9 : 00-9 : 15 上班, 17 : 30-17 : 45 下班,即遲到、早退 16-30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2%;

  C : 9 : 15-9 : 30 上班, 17 : 00-17 : 30 下班,即遲到 30-45 分鐘 / 次,扣款個人月工資 3% ;

  D : 9 : 30 以后上班, 17 : 00 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 30 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 6 天( 48 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 5 日前交至財務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規范工作秩序,確保經營管理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青島建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集團公司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

  第三條 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

  實行其他工時制的,具體工作時間由各單位根據上級有關要求自行規定。

  第四條 考勤種類及辦法

  1、考勤種類:出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調(補)休。

  2、無正當理由,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的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3、未經批準缺勤超過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特殊情況下,單位仍需安排其繼續工作的視為遲到)。

  第五條 假期種類

  假期種類包括:公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年休假、婚假、產假、計生假、哺乳假、喪假等。(休假的具體條件及時間請查閱相關規定)

  第六條 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1、所有假期均須員工本人書面申請交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根據審批權限報領導審批。

  2、員工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應在請假發生的當天以口頭形式向直屬上級請假,事后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員工提出假期申請后,須經單位批準后方能休假。

  3、員工假期審批權限:

  (1)集團公司直屬各單位:由各單位自行規定。

  (2)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員工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核批準并報備人力資源部;請假四天及以上的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并登記備案。

  (3)高級管理人員的請假審批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員工假滿后按期返回工作崗位,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第七條 監督和管理

  1、各級領導應以身作則,重視和遵守考勤制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執行考勤制度的檢查、督促。

  2、各單位須明確管理考勤工作人員,應建立員工考勤臺帳,如實記載員工考勤情況并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

  第八條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制定本制度的實施細則,并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 本規定與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財務統計部工作職責

  依據《會計法》、《統計法》和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對公司財務管理和統計工作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化,為公司和上級決策提供準確、科學統計數據;負責財務統計部日常業務工作;負責銀行信貸資金、公司自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常規性統計、財務季(月)報和年報工作;公司辦公設備及品的計劃、采購、報批和管理。

  財務統計部經理崗位責任

  一、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具體領導企業的財務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和運轉。

  二、負責組織全企業的經濟核算工作,組織編制和審核會計、統計報表,并向上級財務部門負責報告工作,按上級規定時限及時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結算。

  三、負責組織財會人員搞好會計核算,正確、及時、完整地記帳、算帳、報帳,全面反映給企業領導,及時提供真實的會計核算資料。

  四、負責組織貫徹執行《會計法》等法規和旅游企業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總經理。

  五、加強財務管理,分月、季、年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正確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指導各部門搞好經濟核算,為企業發展積累資金。

  六、負責做好資金管理,組織各營業部門收銀員、出納員按規定程序、手續及時做好資金回籠,準時進帳、存款,保證日常合理開支需要的供給。

  七、負責組織企業內部各個環節的財務收支情況,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條例,加強對外匯收支的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與財政、稅務、金融部門的聯系,協助總經理處理好與這些部門的關系,及時掌握財政、稅務及外匯動向。

  九、負責辦理銀行貸款及還貸手續。

  十、遵守、維護國家的財政紀律,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認真執行成本物資審批權限、費用報銷制度。

  十一、審查各部門的開支計劃,并轉報總經理。

  十二、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并負責對新產品、新項目的開發、技術改造、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方案的審核,及時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十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圍繞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為總經理當家理財、把關和經營參謀。

  十四、合理制定各部門的生產指標、成本費用、專項資金和流動資金定額,尤其應做好對三大成本費用(即食品、用具成本,勞動費用成本,能源銷售成本)的控制,精打細算,確保經濟效益。

  十五、督促、檢查企業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財產、物資的使用、保管情況,注意發現和處理財產、物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企業財產、物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督促有關人員重視應收帳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資金回籠。 十七、監督采購人員做好客房、工程、辦公及勞保的物料、用品的采購工作。

  十八、負責審查各項開支,密切與各部門的聯系,研究并合理掌握成本和費用水平。

  十九、組織財務人員,定期開展財務分析工作,考核經營成果,分析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促進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庫存現金和備用金情況,并不定期抽查各業務部門、收款崗位的庫存現金和備用金。

  二十一、保存企業關于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帳冊、報表憑證和原始單據。

  二十二、負責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工作,使屬下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業務知識、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獨立工作,并使各員工對本部門其他崗位的業務環節有所了解。

  二十三、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水平的提高,定期組織、召開本部門的學習和業務會議,抓好本部門內部管理工作。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3

  一、為規范本局考勤制度,統一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局職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兩小時以內者,每次扣款10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作為曠工。工作(生產)途中無故脫離崗位,溜班10分鐘三次者按曠工1天。曠工按相關文件規定考核。

  三、請假程序:

  1、請假須遞交請假條,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辦備案。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確保工作連續性。

  3、假滿回局銷假,通報人事辦,并交接工作。

  四、請假標準:

  1、病假:

  (1)職工因病請假,三天以上者必須要有醫院證明,需要住院者要有住院診斷書。

  (2)病假一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0%,病假2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以此類推直到扣完為止。病假期間的生產獎,每天扣25元。

  2、事假:

  (1)職工因事不能按時上班者,應事先寫好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請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當日工資全額。事假在4天以內(4天),每天扣30元。

  (2)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30天以上的,年終績效獎金全部扣除。

  (3)探親假、年休假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0%.

  (4)婚喪假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不作考核。

  3、4、所有請假條(探親假、病假、事假、婚喪假、年休假),經有關程序批準后交人事辦存檔備查。

  5、各類請假人員的工作由班組、支局(所)內自行調整安排的,其所扣發請假人的生產獎按70%返給班組、支局(所)。

  五、批假權限:

  1、探親假、年休假、婚喪假由市場部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送人事辦,人事辦核定有關政策后再報局長審批。

  2、病假和事假3天以內報經市場部審批;4天以上至7天報經分管局長審批;7天以上報經局長審批。

  六、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七、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并扣減月工資。

  八、生產班組(支局、所)人員臨時調班須報告市場部批準,每月不得超出三次,超過或未報經批準一次扣款50元。

  九、行管人員請假,均須在局長處備案或審批,并報知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十、本辦法經20__年8月27日職代會議審議通過,從20__年9月1日執行。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4

  1、考勤點名

  1.1公司于每天早上7點50分進行點名報到,進行出勤考核。

  1.2公司員工在出勤考核時不允許有帶他人報到,不穿工裝報到,或以干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遲到曠工處理。不準涂改、故意損毀或偽造點名冊,違者將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者將被開除。

  1.3公司售后服務部下列人員或情況可免予報到

  1.31服務經理或服務經理核準免予報到者。

  1.3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1.3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1.34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經主管核準者。

  1.4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上班未登記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1.5員工因公外出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時,必須在事后填寫《公務外出考勤單》。

  1.6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記警告處分一次。

  1.7員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核準、簽注外,其他按早退論處。

  2、考勤

  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擅離職守。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4遲到超過30分鐘,或未經批準而不到崗位者,即為曠工。不到半天按曠工半天處理,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5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資,當月3次以上者,記警告處分一次。

  2.6早退或擅離職守: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7曠工:曠工一日扣底薪3日,并給予一次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8員工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崗位工資,并給予嚴重警告一次,無故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請假、休假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按照各類“假別規定”(法定假除外)填寫申請單,并經批準。請假申請須交綜合部歸檔。假期應當按期銷假上班,未經批準超假作曠工論處。

  4、請假程序

  4.1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批準。

  4.2請假二天以上,部門主管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事假

  5.1員工因私事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1天,由部門總監批準;2天以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2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部工資。

  5.3連續事假超過15天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未辦理者按曠工論處。

  6、病假

  6.1員工休病假應盡可能事先請假。如無法事先請假,必須盡快致電主管或經理,上班后持有效證明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單必須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建議,交部門總監審批,綜合部備案。

  6.2請病假一天以內者,不需出具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診斷證明(私人診所無效)。

  6.3當月病假1天以內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間相應天數底薪。

  6.4員工因病情嚴重經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經公司研究決定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期限最長為一個月。

  6.5正式員工受聘后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標準為:在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為3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6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為9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12個月。如特殊情況,且在公司經營中表現卓著的,可視為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決定后方可適當延長。

  6.6醫療期間的員工保留崗位,不享受工資。

  7、法定假

  員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 1天 春節 3天 端午節 1天

  五一節 1天 國慶節 1天

  以上假日,如適逢周末公休,則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后,具體安排以公司通知為準。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滿二十四個月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帶薪年假,以后每工作滿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過10天(工作日)。

  員工當年各類缺勤累積超過5天者,不能享受當年年假。

  凡當年受警告處分的,不得享受當年年假。

  年假的具體時間安排須經公司同意,原則上,當年假期當年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延期補休。

  9、工傷假

  凡因工受傷或死亡者,按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勞動保險的規定辦理

  由于個人違反操作規程或公司制度規定所造成的意外傷亡,責任自負,員工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待遇。

  10、婚假

  按國家規定,員工結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周歲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男25周歲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下 婚假3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上 婚假5天(含周末)

  11、喪假

  根據國家規定,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有三天喪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5

  公司實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周一到周五),每日上班時間為上午9:00時至下午18:00時, 午飯時間1小時(12:00時至13:00時)。員工考勤由辦公室指定專人(前臺)負責,考勤時間以樓層公用計時器(鐘表)為準。

  一、遲到與早退。

  1、上午晚于9:00時及中午晚于13:00時視為遲到。

  2、中午12:00時之前及下午18:00時之前離開公司視為早退。

  3、鑒于市區內交通狀況,部門主管及以上職務每月累計遲到不超過2次時不作處罰(須9:30時之前到崗);普通員工每月累計遲到不超過4次不作處罰(須9:30時之前到崗)。

  4、超出以上規定次數每次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60(以遲到總次數計)。

  二、病假、事假與曠工。

  1、除國家明文規定公休日外,因病或因事不能上班均為病事假,事先或事中24小時內未向主管負責人書面或口頭請假的、或請假未批準確不來上班的為曠工。

  2、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3小時記為半天事假。

  3、病事假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43,每1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22;曠工扣除額度加倍。

  三、婚假與喪假。

  1、婚假期公司發放固定工資800元,喪假期公司發放固定工資600元。

  2、婚喪假期按工作日停發工資,工作日內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42—1/46,每1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21—1/23。

  四、孕產假。

  女員工因懷孕、輔乳等不能到崗,允許請長假在家休息,公司發放基本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男員工在三天產假內發放基本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

  五、因公外出。

  員工因公外出須填寫有部門經理簽字的《因公外出單》交前臺,否則按早退或事假處理。

  六、最低收入保障。

  因病事假或遲到早退扣除工資,最高限度為保證當月實發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

  本規定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6

  一、時間

  1.上班時間

  根據各分店實際營業時間而定,但員工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0個小時。

  2.考勤時間

  按自然月(每月的1號-------月末最后一天)為考勤時間;次月的5號發上月的工資.

  二、打卡機

  1.每個人都應愛護打卡機,愛護公司財物。

  2.非專業人員嚴禁私自拆卸、維修。

  3.打卡時間應根據排班表的時間打卡。

  三、考勤制度

  1.考勤是公司發放工資的依據。

  2.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工作期間不得脫崗、串崗。

  3.嚴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罰款50元。

  4.上班打卡時間應換好工作服后再打卡。(提前5分鐘到崗

  5.下班打卡時間應打卡后再換工作服.

  6.如遇特殊情況應有店長(廚師長和前廳經理)簽字.他人簽字無效.

  7.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四、考勤審核制度

  1.由分店人事主管詳細統計匯總考勤表并簽字。

  2.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際出勤日、加班時數、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

  3.各部門主管簽字。

  4.上報店長,確認無誤后店長簽字。

  5.上交財務部審核,并簽字。

  6.最后總經理簽字。

  7.考勤匯總表應于次月2日前上交財務部。

  五、獎罰制度

  1.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的一次罰款10元;

  遲到、早退在30分鐘(含)以外4小時以內的罰款50---100元;

  超過4小時者以曠工處理;

  曠工 1天扣本人3倍日工資.曠工3天以上(含)除名,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2.員工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含)扣除當月20%的工資;5次以上除名.

  3.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者,計嘉獎一次。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7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

  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8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周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 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 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 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后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 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準,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準,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 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 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 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 、商場,工業園,參照本規定制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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