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人民警察法心得體會_警察培訓心得體會(精選3篇)
學習人民警察法心得體會_警察培訓心得體會 篇1
身為公安隊伍里的一份子,我深知人民警察肩負著“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的神圣職責。我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均與小至公安形象,群眾滿意度,大至國家安危,社會榮枯息息相關。《人民警察法》里“擔任人民警察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這一規定,高度地概括了人民警察作為一個執法者,應具有特殊的修養和道德風貌。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性,決定了我們不僅應具備一定的文化基礎和健康條件,更重要的是,還決定了我們應具有一種精神,這種精神具體表現在人民警察必須具備“立場堅定,愛憎分明;剛直不阿,威武不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努力學習,精通業務”的特殊品格。
(一)立場堅定,愛憎分明
毋疑置否,人民警察的立場是國家的立場,是人民的立常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同時也是我們一切工作的歸宿。我們必須站在這一立場上,堅持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并以之去觀察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凡是利國利民的事,我們就旗幟鮮明地去支持,去保護,否則,就反對,就打擊。
(二) 剛直不阿,威武不屈
我們在履行職務時,必須敢于主持正義,不畏強暴,不阿權貴,也就是說要有硬骨頭精神。我們經常面臨著兩種壓力:一種來自當事人的怨恨報復,一種來自上司權貴的說情干擾。對這兩方面的壓力,
我們應采取什么態度,是抗爭還是屈服,是戰斗還是妥協?對人民警察而言,無疑是一場嚴峻的考驗。
(三) 廉潔奉公,遵紀守法 以憲法和法律為活動準則,忠于職守,嚴格執法(見《警察法》
第四條) 我們的職責本來就是“用法持平”、“依法公斷”。受了賄賂,就會身不由己地受人支配,就會有“吃了嘴軟,拿了手軟”的精神負擔。 所以,我們必須具有堅強的意志,廉潔奉公,在種種誘惑面前不為所動。
(四)努力學習,精通業務
公安執法是一個具有嚴密性的社會工程,要做好公安工作,人民警察必須具有廣博的知識,較高的業務能力。要做到這一點,唯一的辦法,就是努力學習。
首先,我們必須總之,具備上述六條,才是一名稱職的、合格的人民警察。在職的任何人民警察都應該通過自盛自悟、自律,通過學習,不斷加強自己的修養,以便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學習人民警察法心得體會_警察培訓心得體會 篇2
在經歷了一個學期的學習之后,我對張老師所教的《警察學》也有了新的認識。《警察學》對我們警察院校來說是一門必修的課程,對我們更加深刻的認識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門很實用的工具。在這一個學期的學習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獲。下面談談我對人民警察的認識。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專政制度下,具有武裝性質的維護社會主義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在警察機關中,依法代表社會主義國家行使警察職權,履行警察職責的國家公職人員。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與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機器的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過程中,肩負著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的重要任務。是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意志的維護者和執行者。
2、人民警察擁有武裝斗爭的手段。武裝性是警察重要特征之一。人民警察的職權與職責,決定了警察人員同危害國家安全、危害社會秩序的敵對勢力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必然。因此客觀上導致發生暴力
沖突也是必然的。這種具有暴力性質沖突的對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員除了應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嚴密的組織紀律外,還必須要具備擁有武裝斗爭的手段。在交通、通訊、警械、武器等物質裝備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應,又能抗擊和鎮壓一切暴力行為的戰斗組織。
3、人民警察是實現社會治安行政管理職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機關是家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在打擊和制裁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的同時,還承擔著社會治安行政管理職能,承擔著實現社會治安秩序穩定的重要職責。對違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個人或組織,依法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或行政處罰。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是國家實現管理、統治階級維護本階級利益的重要保證。在社會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動中,人民警察是實現治安管理活動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風紀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確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為舉止、形象及尊嚴的表現形式。人民警察必須嚴格遵守警察法律規定,養成遵守紀律,做到著裝整齊、舉止端莊、有禮節和有修養的良好作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帶人民警察標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
學習人民警察法心得體會_警察培訓心得體會 篇3
經黨中央批準、國務院批復,自20__年起,將每年1月10日設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中國人民警察節”的設立,對于激勵全國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隊伍更好擔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重大使命,具有重大意義。人民警察隊伍是一支有著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的隊伍,更是一支英雄輩出、正氣浩然的隊伍。“和平年代,公安隊伍是一支犧牲最多、奉獻的隊伍,大家沒有節假日、休息日,幾乎是時時在流血、天天有犧牲。”的確,他們在執行重大安保任務時不怕疲勞、連續奮戰,他們在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時挺身而出、沖鋒在前,他們在維護人民生命安全時不懼生死、不畏艱辛,用辛勤的汗水乃至寶貴的生命,為守護萬家燈火筑起一道堅不可摧的銅墻鐵壁。
長期以來,不懼生死、英勇奮斗是人民警察隊伍的鮮明標簽,無論是在偵破“1·30”案件途中遭遇車禍不幸因公殉職的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范任長霞,還是辦案途中不幸遭遇車禍因公犧牲的全國優秀人民警察顧瑛,亦或是與毒販過招的“刀鋒戰士”周脈軍、處置涉爆警情100余起毫發無損的夏宇、把群眾當親人的社區民警的張登林……一代又一代人民警察為今日的繁榮安寧前赴后繼、忠誠履職、負重前行、英勇奮斗,舍身忘死、鑄就忠誠。據統計,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僅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就有1.4萬余名民警英勇犧牲;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和維護安全穩定工作中,共有169名公安民警因公犧牲。忠誠衛士鐵心向黨永垂不朽,設立“中國人民警察節”,是站在國家的層面,為人民警察隊伍設立的專屬節日,目的就是充分肯定人民警察隊伍為維護黨和人民利益的英勇奮斗,是全體人民警察乃至全社會期盼已久的大事、好事、喜事。一個專屬節日的誕生,是繼被譽為“人民的保護神”的人民警察標志體系的又一大創舉,體現了鮮明的政治性、廣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職業的標志性,是增強廣大人民警察的職業榮譽感、歸屬感和人民警察隊伍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在全社會營造平安穩定社會環境的重要途徑。
社會有正氣,民族才會生生不息,國家才會興旺發達。如今,身處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站在“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交匯點,人民警察隊伍要以“中國人民警察節”的設立為激勵,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初心使命,忠誠履職盡責,銳意改革創新,勇于砥礪奮斗,永葆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的政治本色,忠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新時代使命任務,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萬家燈火,總有人負重前行;偉大夢想,總有人保駕護航。實現中國夢的偉大征程中,人民警察始終牢記使命、忠誠履職、頑強拼搏、無私奉獻,在血與火的淬煉中詮釋初心、在國與家的守護中擔當使命、在生與死考驗中彰顯忠誠,用熱血和生命譜寫對黨、對國家、對人民的絕對忠誠。問蒼穹何者不朽?唯忠誠永不落幕!向人民警察致敬!為忠誠衛士“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