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通用16篇)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1
20__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20__年消費維權年主題為“公平守正 安心消費”,旨在實現共同富裕目標、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法律賦予消費者權利的重要抓手。誠信經營與消費公平是實現商家與消費者法定權益的價值基礎,勢必要全面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既要在推動解決消費糾紛等常態化工作中促進消費公平,還要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本質要求出發,積極聯動社會各方力量,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共同促進商家誠信經營,讓消費者權益法治保障基礎更加堅實。
共促消費公平,創建誠信消費。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共促消費公平,就是要協同各方力量,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法律規定,重視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正當利益,公平對待每一位消費者,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讓消費者愿意消費、誠信消費。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2
“315”+“365”,維權要有儀式感、有持續性。315已成為一個符號和期待,成為守護消費者信心的輿論陣地,也成為某些不良商家的夢魘。我們期待315央視晚會,我們期待315商家活動……滿滿的儀式感,讓消費者的315體驗幸福感滿滿。
然而重視消費與責任,僅靠一天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消費維權需要常態化,需要制度化、法律化的行政監管,需要源頭化、全過程的守衛保護,需要常年化、環境化的維權氛圍,需要每一個人時時刻刻保持警惕負責任的心,做到共同關注、共同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才能使每個人的消費更放心、更安心、更舒心。
我們期待315的到來,更期待每一個公民每時每刻都為之發出吶喊,讓我們共同促進消費公平,一起315!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3
完善的法律法規是基礎。必須承認的是,雖然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相繼出臺實施,但消費者權益保護仍存在監管模糊地帶,特別是線上消費形式、交易主體更趨多樣化,大大增加了工作難度。針對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強制平臺“二選一”等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網絡交易方面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出臺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則、厘清權責、劃清紅線。
政策不留死角,監管執法必須落到實處。每年“3·15”之后,涉事企業紛紛道歉,但事實證明,“二進宮”甚至屢犯的企業也并非個案。曝光問題不是結束,在曝光之后,必須建立起督導問責機制,完善監管閉環,從根本上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一方面,相關部門要對侵權行為“零容忍”,以嚴懲重罰提升對侵權行為的震懾力度,對于再犯企業要有更嚴厲的懲處措施;另一方面,要創新監管手段,及時發現新問題,從源頭上把好消費安全關。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4
對沖疫情影響,擴大消費是重要的著力點。要把被抑制、被凍結的消費釋放出來,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費、升級消費培育壯大起來,使實物消費和服務消費得到回補,需要全面營造放心消費環境。《關于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從強化市場秩序監管、積極推進消費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充分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等領域,提出了明確要求。在落實過程中,要充分看到,目前的消費侵權,越來越呈現跨線跨介的特點,消費維權也呈現出跨區域跨部門的特點。只有打通線上線下,溝通門內門外,協調各方資源,才能做好消費環境的文章。
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時,促進消費的擴容提質,意義重大。疫情下的消費環境具有特別意義,絕不是可有可無的點綴。保護消費與促進消費是相通的,改善環境就是實打實促進消費,這賦予了今年3·15不同的意義。如果說刺激性舉措只是一時之計,那么強化權益保護,則是長久之策。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實實在在改善消費環境,就是為穩消費穩經濟穩就業做貢獻。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5
金融機構應不忘初心、回歸本源,不斷深化數字化轉型,主動檢視管理制度及產品、服務與客戶需求之間的差距,及時落實優化改進提升,從而達到服務消費者、保護消費者的目標。一方面,完善體制機制,高度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如成立專門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配置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項預算,在分支機構配備專職消保人員,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統籌協調。另一方面,從源頭做好工作,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理念貫穿經營管理各環節。如加強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審核把關,保障消費者隱私和信息安全;加強分支機構和員工日常培訓,謹防操作風險,提升服務水平和能力。
此外,有關方面應切實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增強消費者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普及金融基礎知識,持續提升國民金融素養。金融消費者則應主動拒絕“征信修復”“代理投訴”以及“反催收聯盟”等,謹防打著維護消費者權益旗號的各種陷阱。
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任重道遠。管理部門應切實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強化金融機構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責任;金融機構應以切實行動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金融市場健康可持續運行。消費者也要加強學習,提升風險防范的意識和權益保護的能力。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6
今天,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消費水平不斷提高,對維護和保障自身權益的期待也水漲船高。從追求量到注重質,從線下消費到云端網購,新的消費趨勢和消費模式層出不窮。這極大地豐富了消費者的選擇,同時也對優化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權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從近期情況看,直播帶貨不時引發問題、長租公寓損害租客利益、在線培訓服務亂象頻現……類似問題充分說明,新業態健康發展離不開有針對性的監管,推動高質量發展必須打好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底子。
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協同發力。提升產品和服務品質,有助于豐富消費選擇;不斷滿足消費升級新需求,有助于優化消費體驗;不斷降低消費者維權的門檻,有助于提振消費信心。惟有消費的各環節都暢通起來,才能讓廣大消費者能消費、愿消費、敢消費。在數字經濟快速增長的時代背景下,我們也需要凝聚社會力量、突出問題導向,著力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不斷升級,筑牢消費安全的社會基礎、法治基礎、救濟基礎和市場基礎。
“十四五”規劃綱要強調,“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從時代新課題出發,滿足消費升級新需求,不斷提升消費者權益保護水平,必能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7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推動消費持續恢復”,為此,除了“多渠道促進居民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升消費能力”,還要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著力適應群眾需求、增強消費意愿。從中不難看出,“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是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媒體力行監督報道之責,守護的是消費者權益,呼應的是國家部署。
近年來,國家為促進消費進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從出臺《關于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到《關于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再到出臺《近期擴內需促消費的工作方案》,每一項制度設計都有明確目標,也與經濟社會大局息息相關。
要暢通國民經濟循環,要增強內需對經濟增長的拉動力,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等環節一個都不能少。無論增強消費市場主體活力,還是辦好消費促進活動,乃至打造消費升級平臺,每一種助力都有積極效果。而在這個過程中,全力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將進一步提升消費者的消費意愿,將點燃消費者的消費熱情。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8
公平守正安心消費公平是促進全體消費者的消費公平,市場中商家短斤缺兩的行為不僅違背誠信、公平原則,而且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正常市場交易秩序。為進一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市場計量行為,構建公平公正的市場消費環境,肇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部分市場開展“誠信計量公平秤”試點活動,進一步規范市場計量行為,為廣大消費者提供誠實守信、優質滿意的市場計量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共促消費公平。
試點市場在市場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設置“誠信計量公平秤”,并張貼統一印制的公平秤標識,建立和完善誠信計量制度建設,積極探索“短斤缺兩賠付”和“先行賠付”等制度,提高群眾滿意度,以良好的誠信氛圍接受群眾監督。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9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廣大消費者的盛大節日,更是每個維權人的“提醒告誡日”。“公平守正安心消費”是今年的權益日主題,也是“共同體”理念的進一步顯現,需要我們每個消費者為之努力。
“線上”+“線下”,維權要有速度、有溫度。近年來,我們驚喜地發現,315維權活動形式多樣,深入人心,網上維權、維權熱線、維權晚會、維權公益活動……維權已經深入到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各個角落,我們可以感受到維權里的政府速度和溫暖。面對今年疫情的特殊情況,蘇州市消保委開展互聯網消費投訴咨詢公眾服務日、消費維權宣傳推廣和線上互動活動,以搭建網上咨詢投訴受理快速通道為中心,借助網站和微信平臺作為消費咨詢投訴主入口,通過“一個平臺統籌,多個部門聯動,凝聚多部門維權力量”實現消費者足不出戶即可投訴維權,真正實現解民憂、暖民心。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10
“公平守正,安心消費”,中央廣播電視總臺20__年3·15晚會將于3月15日20點在央視財經頻道現場直播,并在央視財經新媒體、央視頻客戶端和央廣經濟之聲同步直播。
“公平”是守護市場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基礎,是市場經濟參與各方必須共同遵守的規則。公平也意味著政府監管部門要公正監管、公正執法、平等對待;企業要公平交易、公平競爭,共同為消費者創造公平誠信的消費環境。
“守正”就是恪守正道。政府監管要依法依規,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打擊違規違法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企業要遵紀守法、誠信經營、重視創新,擔當起社會責任。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11
為熱烈慶祝第**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和《消法》頒布實施14周年,德澤鄉黨委、政府組織工商等有關部門,緊緊圍繞“消費與責任”年主題,深入開展一系列法律法規宣傳、打假維權等宣傳咨詢服務和專項整治,宣傳和貫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煙草專賣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有力地揭露和打擊了各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有效地凈化了農村市場,進一步改善了消費環境。我鄉按照《XX縣20xx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方案》的部署,于20xx年3月16日,利用德澤趕街天在人流量的十字路口處,深入開展20xx“消費與責任”年主題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
一、統一認識,強化領導
3·15活動是各級消委和職能部門宣傳科學、合理的消費理念,宣傳《消法》和集中打擊各種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的一項重要活動,更是一項艱巨的政治任務。中消協將“消費與責任”確定為20xx年的年主題,并要求各地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全力做好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確實做好20xx年“消費與責任”年主題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進一步增強我鄉的社會責任意識,建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體系,全面推進誠信德澤和諧德澤建設,德澤鄉黨委、政府積極行動,于20xx年3月14日,組織工商、衛生、司法、農業等有關站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此項工作,明確各職能站所工作內容和職責。
二、加大宣傳力度,擴大社會影響
為使活動按計劃深入有效地順利進行,德澤工商所及時向黨委政府請示匯報,爭取鄉黨委、政府領導的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動員全鄉各界廣泛參與并形成統一意見,德澤鄉相關站所通力合作,出動精干力量抓好此項活動。宣傳《消法》、《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消費。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特別是侵害農村消費者生命健康、與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欺詐消費者的案件予以披露,促使經營者規范經營行為,加大消費維權的工作力度。
三、落實措施,講求質量
為了達到預期目的,在XX縣消委會、工商局的指導下和德澤鄉黨委政府的精心組織下,德澤工商所、司法所、派出所、農科站、農機站、國土資源所、煙葉站、衛生院等多個部門共30余人參加了本次活動。宣傳活動緊緊圍繞“消費與責任”年主題,從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廣泛宣傳法律法規,接受群眾咨詢投訴,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引導科學合理消費,熱心服務人民群眾,樹立親民政府形象,促進德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各相關單位切實做好活動組織工作,做到早策劃、早安排、早行動,確保活動質量。全鄉相關單位按照職能分工,深入開展系列打假維權專項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30余人次,機動車輛11臺次,突擊檢查了食品、卷煙、酒類、藥品、農資等與消費者緊密相關的商品。
四、活動情況及取得成績
為確保此次活動深入有效地開展,從3月初開始,全鄉相關職能站所人員組成3個專項檢查組對市場進行持續整治。一是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組對全鄉的食品安全進行拉網式檢查,查獲各種“三無”小食品、方便面20xx余袋;二是以農作物種子、化肥為重點的農資打假專項檢查小組對轄區相關經營戶進行全面檢查,依法扣留過期種子120公斤;三是成立度量衡器專項檢查小組對集市度量衡器進行逐一檢查,依法沒收不合格手稱一把;四是設立現場咨詢服務站,現場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通過真假對比現場講解商品(特別是食品、農資、農機具)識假辨假常識、接受咨詢服務等方式,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全方位認識“3·15”活動意義。活動中,工商執法人員、各部門負責人、相關工作人員一直在現場認真詳細解答群眾的咨詢。整個活動共派發宣傳單張6500多份,懸掛宣傳標語4條,現場解答群眾咨詢260多人次,吸引了1100多名群眾參與該次活動,進一步提高了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消費、合理消費、科學消費的消費意識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維權意識,也有力地震懾各種制假售假和商業欺詐的不法行為。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將舉全鄉之力一如既往地致力保護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消費和諧、社會和諧和地方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12
每年的315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伴隨著部分違法違規工商企業相繼被曝光,一些假冒偽劣商品和失信行為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20__年,中消協公布的消費維權年主題為“信用讓消費更放心”,這說明,堅守誠信,營造放心的消費環境,推動消費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工商企業和消費者義不容辭的責任。
誠信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企業之間的相互關系,構建誠信社會,堅守誠信之道,是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重要保障。隨著人們社會、經濟交往日益頻繁,誠信在維護公眾利益和經濟秩序,促進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弘揚和傳承誠信文化,關鍵在于褒揚誠信,懲戒失信,諸如柳州市傾力打造“放心消費”項目,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監管態勢就很有新意。無疑,只有加大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打擊力度,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市場主體依法進行懲處,才能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誠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培育和營造誠信生態圈,構建完善的誠信體系,遏制誠信缺失現象,重在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一方面,誠信者秉持品德高尚、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的精神,積極推動經濟發展,體現了優良的道德品質和信用水準。另一方面,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需要廣大工商企業和消費者共同努力。因此,堅持以誠信為本,大力增強工商企業誠信意識,夯實經濟社會發展的信用基礎,是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環境,建設誠信社會的關鍵所在。
堅持以誠信為本,積極倡導和培育全社會誠信意識,是加快誠信文化建設的重要途徑。尤其是對廣大工商業者來說,依法誠信經營,虛心接受消費者監督,為消費者提供真實性、有效性的商品信息,避免或消除漠視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進而贏得消費者信賴,不僅體現了工商業者的整體信用水平,而且使工商業者更具品質和魅力,有助于在全社會營造以誠實守信為榮、以欺詐失信為恥的優良信用環境,促進社會進步和經濟健康發展。
實踐證明,只有堅持以誠信為本,大力提升全社會誠信水準,為誠信建設注入新的動能,著力打造共建共享的誠信新格局,才能使每天都成為315消費者權益日。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13
xx縣工商局、消費者協會按照自治區、xx市工商局和消費者協會關于開展20xx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活動的安排部署,集中開展了“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活動。
一、精心組織籌劃,營造3·15宣傳輿論聲勢
首先,接到自治區工商局、消費者協會《關于開展20xx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活動的通知》后,xx縣工商局領導班子帶頭學習文件精神,及時召集各科所長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了“3·15”活動內容,制定了活動方案,明確了活動的時間,提出了具體的目標和要求,細化了責任分工,為活動的開展奠定了基礎。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協分會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加強學習,增強了全體干部職工營造安全、放心、和諧消費環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歷史使命感和責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協分會積極行動起來,深入到企業、商場、市場、景區、學校、城鎮社區、街道和農村集市重點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誠信教育,為廣大企業員工、商場營業員、農民群眾、學生、社區群眾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紹識別真假商品知識,為扎實有效的開展“3·15”活動營造了良好的宣傳和輿論氛圍。
二、扎實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整治工作
今年以來,該局把農資市場監管作為重中之重,深入開展了“紅盾護農保春耕“行動,在全縣農資經營戶全部設置了證照公示欄,督促農資經營戶規范使用xx區農資商品監管“一帳通”憑證3000余本,對“問題”農資產品實現了可追溯管理;在13家化肥批發商全部建立了農資商品安全檔案,6戶農資批發企業建立了農資安全電子檔案。抽樣送檢化肥45個品種,6家種子批發企業在工商部門和農業部門的監督指導下,設立了種子留樣專柜,對銷售的種子全部實行留樣備查。收繳過期農藥6個品種46瓶袋,查獲農資案件3件。組織召開農資會議6次,在4家農資批發企業建立了12315消費維權服務站。在農資經營場所,共懸掛紅盾護農宣傳條幅橫幅60余條,電視報道3次,發布消費警示1期,散發宣傳材料1000余份。在廣大農村筑起抵制假冒偽劣、維護合法權益防線。通過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的落實,轄區內農產品經營主體和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農資安全狀況進一步好轉,農民群眾使用農資產品安全感明顯增強,為切實維護了農村市場秩序,確保農業生產安全,保護農民合法利益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采取有力措施,大力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3·15期間,組織開展了食品市場集中整治活動3次,共出動執法人員134人次,執法車輛47臺次,檢查各類市場11處、各類經營戶850戶,查處食品違法違章案件7件,查獲涉嫌假冒“五糧液”、“五糧春”白酒2個品種27瓶、標值1.3萬元;取締私屠濫宰生豬“黑窩點”1處,暫扣豬肉150公斤;沒收過期及標識不符合規定食品79.6公斤,暫扣涉嫌不合格淀粉235公斤、“早產”豆制品50公斤、下架退市涉嫌不合格粉條176.46公斤;對7戶未及時索要肉品檢驗檢疫合格證的肉品經營戶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對11戶“三合一”臺帳填寫不規范、散裸裝食品信息不明確的食品經營戶責令立即整改,組織開展現場快速檢測3次,對13家經營單位的7個品種21批次的食品進行了快速檢測。通過大力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食品市場整治效果明顯。
四、舉辦紀念3·15各類系列活動,營造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社會氛圍
(一)開展學雷鋒爭當維權志愿者活動。3月5日,xx縣工商局選派30名干部職工組成志愿服務隊參加了活動啟動儀式,并在富康廣場設立法律宣傳咨詢臺,開展法律宣傳咨詢活動。
(二)積極配合市局開展“天翼杯”有獎知識答卷活動。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來臨之際,為了進一步加強12315消費教育與引導工作,普及消費維權知識,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食品安全法》,增強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經營者的自律意識。積極組織企業職工和消費者參與市工商局、消費者協會聯合主辦的中衛日報“天翼杯”3·15消費維權知識競賽。共發放消費維權知識試卷1500份,收回試卷1500份。
(三)積極配合市局開展“移動杯”消費維權知識競賽活動。為充分發揮消費維權服務站履行社會職責、構筑誠信體系、快速化解消費糾紛的能力,組織兩家12315消費維權服務站積極參與xx市工商局、消協組織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移動杯”消費維權知識競賽活動。通過比賽進一步增強了消費者的自律意識和履行社會責任法定職責。
(四)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寧支公司開展“消費與理財”消費教育講座。3月13日上午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寧支公司邀請專家在沃爾德酒店進行了“消費與理財”消費教育講座。“消費與理財”消費教育講座內容通俗易懂、生動活波,給聽眾感覺知識新、耳目新,共有70多人參加學習了“消費與理財”的消費教育講座。
(五)中寧移動分公司開展了“3·15的力量,傾聽客戶的心聲”座談會。3月13日下午中寧移動分公司邀請了縣紀委、消協的負責人和各個階層的客戶代表、曾經投訴過的移動用戶召開“3·15的力量,傾聽客戶的心聲”座談會,客戶代表紛紛發言針對移動網絡服務存在的問題一一例舉出來,移動公司一一記錄,表示一一整改,紀委從窗口建設方面,消協從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方面給予肯定并提出了很多良好建議。
五、以“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為契機,開展有聲有色的宣傳咨詢活動
(一)舉行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活動。3月15日上午,該局xx縣消協聯合衛生、質檢、公安等行政執法部門和移動、電信等企業在縣城富康廣場設立大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活動主會場,城郊工商所在縣城枸杞市場、石空工商所在石空鎮、鳴沙所在鳴沙市場、長山頭所在大戰場市場分別設分會場,展開大規模的宣傳咨詢服務活動。共設立受理投訴臺5個、咨詢服務臺15個、假冒偽劣商品展示臺24個;懸掛橫幅150條;張貼標語162條;在led和電子屏幕利用三天時間滾動播放3·15標語和12315“消費與維權”專題片;發放宣傳資料37000余份,發放衣食住行書籍1200冊;接待咨詢群眾300余人次。縣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視察了3·15宣傳咨詢服務活動現場,對活動給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導意見。宣傳咨詢服務活動結束后,在垃圾填埋場公開銷毀了XX年以來沒收的假冒偽劣商品。此次公開銷毀的假冒偽劣商品達9大類,96個品種,1772瓶(袋、盒),包括假冒名優白酒、化工產品、食品等,案值金額達96969.75元。
(三)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的作用,及時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調解消費者糾紛,切實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3·15”活動期間共接到消費者申訴13件,已調解13件;舉報4件,處理4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000余元。3月14日、15日兩天,按照區局要求認真做好了12315熱線值班,及時受理轉辦區局12315指揮中心分派申訴件。
通過一系列有組織有意義的活動,使廣大消費者、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了“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的目的、意義,營造了全社會共同維權、構建和諧的良好氛圍,更進一步增強了廣大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樹立了工商部門的良好形象,為促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14
河南省局圍繞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的強化消費維權、改善消費環境的工作要求及中消協確定的“新消費,我做主”年主題,積極部署,認真做好20_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紀念活動。
一、集中開展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宣傳活動。積極與主流媒體合作,以優化消費環境、釋放消費潛力、促進經濟發展為主題,通過召開消費維權發布會、開展消費維權網絡互動、集中開展廣場活動、開展12315開放日活動、組織召開省消協法律顧問參加的研討會、組織召開河南省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座談會等多種形式,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消費維權和工商工作的關注度,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共同參與消費維權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認真做好“央視315晚會”有關工作。配合總局做好“央視3·15晚會”現場電話接訴人員的選拔、培訓工作,認真做好“央視3·15晚會”曝光問題的后續處理工作。
三、暢通消費投訴舉報受理渠道,認真做好消費糾紛化解工作。認真做好“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12315熱線電話的接聽受理工作,針對不同時段電話的呼入量和接入量特點,采取擴充線路、調整值班人員等措施,切實保障消費者訴求渠道暢通。充分發揮“一會兩站”和12315“五進”深入基層、面向群眾的優勢,認真及時高效做好消費者咨詢、投訴和舉報的受理、辦理、反饋等工作,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的一般性消費糾紛,設立快速解決爭議綠色通道,就近及時解決消費糾紛。對群眾反映強烈、調處難度大、較長時間未化解,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領導批示、包案的重大消費糾紛案件,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限,實行掛牌督辦,辦結。
四、加強監管執法,嚴懲消費侵權違法行為。加強“315”期間全省消費市場執法檢查,以消費量大、消費者關注度高、投訴舉報集中、社會影響面大的商品和服務為重點,加大對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有力凈化全省消費環境。對不屬于工商部門管轄的案件,要依法及時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做好值班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強“315”期間值班和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到崗、責任到人,保證值班電話和12315投訴舉報熱線24小時有專人接聽。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車輛等準備工作,確保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和應對,防止事態擴大,避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三是要強化輿情監測,及時做好輿情的分析研判,了解事實真相,掌握工作主動。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15
20__年3月26日下午,江西省石城縣人民法院民一庭組織全體民事審判線干警,學習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習中,講解人細心的將此次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幾大亮點一一釋明,同時分析亮點中的利弊,帶動與會人員對修訂后法條的思考,使與會人員積極加入該次活動的學習與討論中,學習效果顯著。
消費者,相對于提供產品及服務的經營者而言一直處于一種弱勢地位,往往在消費過程中會出現消費權益受損害卻又無法追償的情況,因此需要強有力的宏觀調控手段來緩和消費過程中出現的該類矛盾。此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訂也體現出了對消費者保護力度的加強,更好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對商家的不良行為予以嚴懲。以下是該法此次修訂的三大亮點。
第一,對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在該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修裝飾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一般瑕疵舉證責任是由消費者來承擔的,但往往在舉證過程中,由于技術手段的欠缺及信息采取艱難,消費者很難拿出有力的證據。而該法條的規定就有效的解決了消費者舉證難的問題。但應當注意的是,該法條的適用僅限于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等耐用品及裝修裝飾等服務時,其它消費情況下舉證責任仍由消費者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對經營者有披露自身有效信息義務的規定。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以及提供證券、保險、銀行等金融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信息。這一條為新增法條。該條明確經營者披露信息的義務,這緩解了消費者維權過程中找人難矛盾,經營者消息的公開化也讓經營中不能為所欲為。當然為了能夠讓該條具有可操作性,該法的四十四條規定了網絡交易平臺與經營者的連帶責任,也即當消費者利用網絡等遠程方式購物時如若權益受到侵害,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也就從經營者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雙管齊下來使經營者披露自己真是有效的信息。
第三,對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情況下賠償額度提高的規定。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對于這一條我們要注意兩點:其一,經營者有欺詐行為的,經營者的賠償金額由過去的物價的兩倍變為物價的三倍,并且將最低賠償額度定為500元,增加了賠償倍數及最低賠償額度;其二,經營者明知有商品或服務缺陷仍提供而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的,消費者除了可以要求經營者賠償其損失,還可以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也就是這種情況下經營者不僅要補償消費者損失,還有可能要承擔懲罰性的賠償。
綜上所訴,此次《保護法》的修訂加大了對不法經營者的懲罰力度,降低了消費者維權的難度,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維護有著不可小覷的作用。縱使修訂后的《保護法》仍存在某些不足,但它是法制建設過程中進步性的代表,對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規范經營者的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15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心得體會 篇16
現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1993年制定的。該法施行二十年來,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尤其是網絡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我國消費方式、消費結構和消費理念發生很大變化,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20_年10月25日,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簡稱“新消法”)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表決通過,新消法有什么新亮點?對這部將于20__年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施行的新法,本博試作以下解讀:
亮點一、遇消費欺詐獲三倍賠償
新消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同時增加規定: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而現行消法第49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原價的一倍。
關于“賠償”原則,一直是消法修改的爭議焦點。草案將兩倍提高至三倍,顯然是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視。從“退一賠一”到“退一賠三”,在實踐中將有效提升法律的威懾力。
亮點二、個人信息列入保護范圍
我國現行消法只規定了消費者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等9項權利,但隱私權等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缺失。近年來,因住宿、購物等消費過程中個人信息發生泄露的事件屢有發生。一些經營者利用竟將消費者個人信息用作牟利的工具出售。對此,新消法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
經營者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非法提供。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信息泄露或丟失的情況下,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當然,如何落實個人信息的權益保護,還必須采取制定一些細則,以落實新消法的規定。
亮點三、消費者有七天的“后悔權”
現行的消法中,沒有直接具體規定可以退換貨的天數,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三包”規定。目前僅有電視機、自行車等18類商品以及手機執行“三包”規定。
新消法確認了“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賦予了買家一定的“后悔權”。根據新消法,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但另有約定的除外。無理由退貨,指的是消費者利用被賦予的“后悔權”,對自己購買的商品不喜歡了,在7天的冷靜期進行的退貨。由于這不是商品質量出現問題,退貨原因不在商家,為防止權利濫用,退貨運費由消費者來承擔是公平的。但如果是商品有瑕疵、有缺陷等質量問題,屬于有因退貨,就要按照三包規定來進行退換貨,這時的退貨費用就應由經營者承擔。
另外,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在接受商品或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時,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即舉證倒置,這點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是非常重要的,如近年發生的諸如"牛拉奔馳"、"錘打寶馬"等事件,多緣于消費者的舉證責任過大。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的,消費者可自收到貨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亮點四、網交平臺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曾發布報告,售后服務、退款問題、虛假促銷、網絡詐騙等問題成為今年上半年消費者投訴最多的問題。
如在網上購買商品,拿到實物的時候發現跟照片相差很大,這是不少消費者都遇到過的問題。而在新消法當中,則提出了對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的先行賠付制度——如果在網絡上購物,商品出現問題,消費者可以直接找網絡交易平臺交涉,而網交平臺需要先行賠付。
當然先行賠付責任的有前提,即網交平臺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才承擔先行賠付責任。他們在賠付之后,也可以再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追償。
新消法還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應知銷售者或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亮點五、虛假廣告代言人及發布者也擔責
針對大量虛假廣告充斥電視節目、明星代言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新消法強化了虛假廣告代言人及發布者的連帶責任。此外,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制作、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與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增加一款規定: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個人在前款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服務的,同樣負連帶責任。連帶責任的規定,使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有了更多的保障。
針對經營者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虛假宣傳等行為,第56條規定,除依法律規定予以處罰外,由有關部門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