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學習《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通用3篇)
教師學習《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 篇1
通過學習新的《義務教育法》,可以看出呈現七大亮點。
第一、新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國義務教育的公益性、統一性和義務性。
第二、國家對義務教育采取新的經費保障機制,這個保障機制首先體現在義務教育的投入上。
過去一說政府投入,就往往容易理解為由縣級政府來負責,實際情況是,縣級政府沒有足夠的能力予以承擔。而新法明確規定,“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分項目,按比例分擔。”新法還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
第三、新法對義務教育的管理機制有了明確的規定。
新法第七條規定:“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第四、為了促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新法采取多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平等地接受義務教育。
比如說,“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應當高入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和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第五、新法進一步推動實施素質教育,明確了義務教育的質量要求。
第五章專門對教育教學作出規定,要求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第六、新法對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必須具備國家教師資格。
新法對小學和初中教師的工資和職務作出新的規定。第三十條提出:“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第三十一條還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入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第七、新法對上學難上學貴的問題作出專門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
教師學習《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 篇2
提高師德修養,是時代向我們提出的要求,也是《新義務教育法》賦予我們的義務,在實施素質教育的今天,我們作為教師必須轉變觀念,樹立教育新風。通過學習《新義務教育法》,有了深刻的體會。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教育必須有明確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決人的發展問題,喚起學生精神世界能動、自主的能力,培養學生成為社會所需的人才。《新義務教育法》要求我們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于職守。教師必須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
明白了自己的職責所在,也深感肩上擔子的沉重。身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須要做到全身心去愛自己的學生。喜歡學生,愛護學生,服務于學生,同時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職。師魂即師愛。但在實際工作中做到這一點,卻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師要對每位學生的發展負責,尊重他們的人格,在求知的過程中,幫助他們學會做人,學會學習,培養他們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這樣才可稱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今天,作為我們每位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過去的應試教育一套而不放,應該讓學生走進更廣闊領域學習,力求全面發展。真因為由于這樣的原因,導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師德風范。分析得出:教師的觀念陳舊,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陳舊,只求學生智育的發展,不求全面培養,同時又缺乏心靈的溝通,這是其一,其二,教師在應試教育的框架下,缺少應有的心理品質,缺少愛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質教育的考核機制,導致教師在追求升學率中增加了壓力,總之,有什么樣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樣的師德表現。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必須具備高尚的道德品質和師德風范,那就得不斷地更新自己的學識,身為傳人之“道”,解學生之“惑”,教師必須具備廣博的知識,才能滿足學生的需求。知識時代,教師必須隨時代的發展,更新知識。
這段時間通過學習,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須不斷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實自己,為形成良好的師德風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為學生服務,愛崗敬業,使自己成為一名高素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師學習《新義務教育法》心得體會 篇3
新義務教育法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義務教育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它是在對我國依法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經驗總結的基礎上,構成的一系列指導和保障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制度與準則。法律將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一項重要指導思想,并重點對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保障義務教育投入、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方面問題作出了規定。新法律著力建立和完善促進義務教育發展的各項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創新、有突破,為我國義務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帶給了有力的制度保證。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潛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職責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
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是改革開放以來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開放、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必然,為學校辦學帶給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義務教育法》中,四處提到非凡教育,充分體現了這屆政府人文化的關懷和親民的思想。在構建和諧社會中提升對弱勢群體的法律保障,讓這些有殘障的孩子、這些家庭看到期望,看到黨對他們的這種關懷。從這一點上看,新《義務教育法》凸顯了政府構建和諧社會和以人為本的理念,讓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奮和欣慰。
新法明確了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要求,第一次將素質教育明確寫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強調要把德智體美有機地統一在教學的活動中。這些資料必然影響到教師的教書育人行為。在實施新《義務教育法》過程中,我有這樣的思考。
目前,整個社會對考學越來越重視。為了讓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學,很多家長不惜重金買學區房,北京的一個媽媽甚至花十萬元買了個門洞,為的是孩子有個好學校上。再有就是家長為了孩子能擇校,周六、周日給孩子報很多班,為的是拿這證書和那證書,使他們成為進中學的敲門磚。
針對近年來義務教育發展中出現的“擇校熱”等新問題,新義務教育法明確“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護下,每個孩子都會受到同等的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