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黨員考核細則(精選3篇)
五星黨員考核細則 篇1
為充分發揮廣大黨員先鋒模范作用,貫徹荊組通[20xx]11號文件精神,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局黨員中開展“五星”黨員爭創活動,現制定實施細則如下:
一、評定標準
1、“五星”黨員具體內容:學習提高星、文明和諧星、服務奉獻星、愛崗敬業星、廉潔自律星。
2、各支部對照“五星”黨員考核評分標準(附后),逐項評定星級。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黨員取消評星資格。①缺乏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拒不服從和執行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和黨組織分配的任務。②因各種違法違紀違規行為正在接受調查或在處分期內。③從事、參與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④無正當理由經常不參加組織生活。⑤不按時足額繳納黨費。
二、評選辦法
“五星”黨員每半年評定一次,以支部為單位,采取“自評、互評、群眾參評、支部評定”的“四評”步驟,評定結束后,對評選結果進行公示,并報局黨組審查、備案。
1、自評。黨支部組織所屬黨員認真對照評選標準,進行自我評價。
2、互評。以黨支部為單位,召開黨員大會,組織全體黨員開展互評。
3、群眾參評。邀請群眾代表對黨員進行評議。
4、支部評定。在自評、互評和群眾參評的基礎上,黨支部召開支委會,綜合各方面評議結果,結合黨員表現,確定“五星”評選結果。
“五星”黨員控制在支部黨員總數的25%左右;三、四星黨員應在支部黨員總數的70%左右;二星及以下黨員應在支部黨員總數的5%左右。
三、結果運用
1、公開展示。以支部為單位,建立黨員星級臺賬,開辟黨員星級評定展示欄,公開每名黨員的評星情況。
2、激勵先進。黨員星級評定的結果,作為評先表模、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推選參與全市表彰的從當年“五星”黨員中產生。
3、督促后進。黨員星級評定的結果,作為黨員評議與黨性分析的重要依據。對“二星”及以下的黨員,由所在黨支部進行談話教育,限期整改。全年兩次星級評定均為“二星”及以下的,列為不合格黨員。不予評星的黨員,列為不合格黨員。不合格黨員按相關程序進行處置。
四、相關要求
1、加強領導。局黨組要高度重視“五星”黨員爭創活動。局辦公室、機關黨總支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督導推進。各支部書記為“五星”黨員爭創活動的具體負責人,要對活動作出具體的安排部署,活動中局黨組要派人參加所轄黨支部的評議活動,強化指導和督促,確保活動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2、營造氛圍。利用各類媒體,大力宣傳“評星定級”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和創新做法,營造濃厚的爭創氛圍,為活動的深入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3、注重實效。各黨支部要建立黨員“評星定級”檔案,隨時掌握每名黨員的星級評定情況,注重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星級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加以完善和改進,實行動態管理。
五星黨員考核細則 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完善黨員教育管理機制,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員隊伍生機活力,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現就開展黨員積分考評管理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考評標準
黨員積分主要包括基本分值、個性分值和激勵分值,總計110分。
(一)基本分值(60分)。主要包括:
(1)黨性修養(15分)。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提高理論素養,增強理論自覺,堅定理想信念;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帶頭執行所在黨組織的決議決定;積極參加“三會一課”等黨內組織生活以及黨組織開展的各類學習教育培訓活動。
(2)宗旨意識(15分)。積極參與結對幫扶活動,落實黨員聯系戶制度,定期開展走訪活動;密切聯系群眾,經常性深入群眾,了解社情民意,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積極參與黨員志愿服務活動,發揮自身特長為群眾辦實事好事,幫助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3)組織觀念(15分)。自覺遵守黨章黨紀,認真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任務,按時足額交納黨費,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規,自覺抵制邪教等非法組織活動,積極維護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努力營造團結奮進的工作氛圍。
(4)先鋒形象(15分)。正確行使黨員權利,自覺履行黨員義務,立足崗位、創先爭優,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作風正派,敢于同不良風氣、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大力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倡導文明新風尚,積極參與破除封建迷信活動,在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表率作用。
(二)個性分值(40分)。
(1)師德形象(15分)。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于奉獻。不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維護學生權益。不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違規到社會辦學機構兼課,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注重因材施教,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2) 專業發展(15分)。熟練掌握崗位技能,工作效率高,出色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拓展專業知識、完成規定的培訓進修任務、實施個人專業成長規劃、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及水平的情況;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技能比武與教育教學研究活動。
(3)工作實績(10分)。每年開設校級公開課1次以上,課堂教學評價為優秀。參加教學基本功競賽、優課評比獲縣級一等獎以上或獲得縣級骨干教師以上的榮譽稱號;滿教學工作量,教學質量優秀,家長和社會評價滿意度高。
(三)激勵分值(10分)。主要包括:
(1)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奮不顧身、挺身而出;(2)積極為社會公益事業出資出力,群眾反響好;(3)獲得各級各類榮譽;(4)在服務大局、推動工作中作出重大貢獻。
二、實施步驟
黨員積分考評管理,在基層黨委領導下,由黨員所在支部按照“三評兩定一公示”的辦法組織實施。
(一)季度考評。
每季度末,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并邀請部分群眾代表參加,組織實施考評工作。
1.個人自評。由黨員本人根據考評標準和年初承諾內容,進行自我打分。
2.黨員互評。根據考評標準和黨員承諾內容,在述諾交流的基礎上進行相互測評。測評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3.群眾測評。黨支部組織群眾代表,根據考評標準和黨員承諾內容對黨員進行民主測評。測評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參與測評的群眾代表數量一般不多于支部黨員總數的五分之一。
4.支部評定。按照個人自評占10%、黨員互評占20%、群眾測評占20%、支部評定占50%的比例,計算得出每名黨員的綜合得分。實行黨員星級管理,按照綜合得分確定黨員星級,五星級黨員得分須達到90分,四星級黨員得分須達到80分,三星級黨員得分須達到70分,二星級黨員得分須達到60分。五星級黨員人數原則上控制在黨員總數的5%以內。
5.黨委審定。黨支部評定后,及時將評定情況報基層黨委審定。
6.結果公示。基層黨委審定后,黨支部將黨員季度綜合得分和評星結果在黨務公開欄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間,可以受理黨員申訴,經調查核實,妥善處理。
(二)年終考評。
年終,黨支部結合第四季度考評工作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進行綜合考評,按照每個季度25%的權重折算出年終考評得分及星級。
年老體弱、長期患病、行動不便的黨員,經黨員大會討論,報基層黨委同意后,可不參加考評。預備黨員參加考評,但不確定星級。對外出流動黨員,黨支部要積極加強與流入地黨組織的溝通協調,根據了解掌握的情況進行評定;對工作相對集中的,可組織在外集中考評。
三、結果運用
黨員積分考評結果,作為評先評優和干部選拔的重要依據。優秀黨員一般從被評定為五星級的黨員中產生;被評定為四星級和三星級的,一般為合格黨員;被評定為二星級的,一般為基本合格黨員。沒有星級的或有以下之一行為的黨員,為不合格黨員:(1)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未與黨組織聯系的;(2)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3)無故拖欠半年以上黨費,經教育仍拒絕交納的;(4)無正當理由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年度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受到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的;(6)本年度依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或行政處分的。不合格黨員人數不下指標、不定比例。
對優秀黨員,由所在黨組織給予表彰。對合格黨員,由所在黨組織給予肯定和鼓勵,積極引導其發揚“五帶頭”精神,爭當優秀黨員。對基本合格黨員,按照南通市委組織部《關于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中實施“雙預警”制度的意見(試行)》的規定,由所在黨組織啟動預警程序,及時進行提醒、幫助和教育。對不合格黨員,按照《江蘇省處置不合格黨員實施辦法》的規定,由所在黨組織依照處置程序進行組織處置。
四、組織領導
(一)落實領導責任。實行黨員積分考評管理是新形勢下加強黨員隊伍經常性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開展黨員積分考評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切實強化責任意識,堅持黨組織主要領導負總責,明確責任主體,嚴格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要及時理順黨員組織關系,健全完善黨員檔案,確保將符合條件的每名黨員都納入積分考評管理體系。
(二)強化督查指導。各基層黨委要將黨員積分考評管理納入基層黨組織目標管理考核范疇,強化工作指導,定期開展專項督查,確保扎實推進,取得實效。要著眼于不同行業實際,加強分類指導,制定易于操作的考核細則,使黨員積分考評管理辦法更加貼近基層、貼近實際。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實施動態跟蹤管理,注意解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三)深入宣傳引導。要加強思想發動,充分利用宣傳欄、廣播、網站等平臺,廣泛宣傳黨員積分考評管理的目的意義,使廣大黨員普遍理解并自覺接受教育管理。要將黨員積分考評管理的相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每個黨支部、每名黨員,做到考評標準明確、考評程序明確、考評要求明確。及時總結、積極宣傳黨員積分考評管理中涌現的好經驗、好做法,選樹典型,努力在全體黨員中營造學習先進、崇尚先進、爭當先進的濃厚氛圍。
五星黨員考核細則 篇3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完善黨員教育管理機制,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員隊伍生機活力,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現就開展五星黨員考評管理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一、考評標準
(一)學習提高星(20分)
1、具有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4分)
2、對黨忠誠,政治立場堅定,始終與黨中央和各級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4分)
3、自覺學習黨章、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主動學習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4分)
4、能積極參加黨內集中學習及各類培訓活動,有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4分)
5、通過學習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4分)
(二)爭創佳績星(20分)
1、熱愛崗位,恪盡職守,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埋頭苦干,腳踏實地,服從工作大局。(5分)
2、高標準,嚴要求,本職工作成績顯著,出色完成了年度工作計劃和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5分)
3、創新意識強,善于鉆研,能對本職工作提出新思路,推出新舉措,工作方法得到認可和推廣。(5分)
4、在急難險重任務和危機面前,有挺身而出的責任和擔當,不逃避,不推諉。(5分)
(三)服務群眾星(20分)
1、能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立足崗位任勞任怨,克己奉公。(4分)
2、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密切聯系群眾,堅持黨的群眾路線。(4分)
3、向群眾承諾事項落實到位,群眾普遍反映較好,深得群眾擁護。(4分)
4、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溝通調解,有效化解群眾矛盾。(4分)
5、從生活上、學習上、工作上積極開展幫扶救困活動,牢固樹立一名黨員一面旗的新形象。 (4分)
(四) 遵紀守法星(20分)
1、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5分)
2、積極參與普法教育,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無任何違法違紀問題。(5分)
3、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敢于監督、舉報各項違法行為。(5分)
4、遵守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樹立廉潔勤政形象;帶頭遵守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無吃拿卡要現象,無收受賄賂行為。(5分)
(五)弘揚正氣星(20分)
1.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積極參與講文明、破陋習、樹新風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5分)
2、敢于同違法違紀、損害集體和群眾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5分)
3 、家庭和睦,孝敬老人,關愛子女,鄰里團結。關心群眾,為人公道正派。(5分)
4、 發揚艱苦奮斗作風,反對奢侈浪費;移風易俗,勤儉持家,紅白喜事不大操大辦。(5分)
二、實施步驟
黨員積分考評管理,在局黨委領導下,由黨員所在支部按照“三評兩定一公示”的辦法組織實施。
由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并邀請部分群眾代表參加,組織實施考評工作。
1、個人自評。由黨員本人根據考評標準,進行自我打分。
2、黨員互評。根據考評標準,在述職交流的基礎上進行相互測評。測評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3、群眾測評。黨支部組織群眾代表,對黨員進行民主測評。測評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參與測評的群眾代表數量一般不多于支部黨員總數的五分之一。
4、支部評定。按照個人自評占10%、黨員互評占20%、群眾測評占20%、支部評定占50%的比例,計算得出每名黨員的綜合得分。實行黨員星級管理,按照綜合得分確定黨員星級,五星級黨員得分須達到90分,四星級黨員得分須達到80分,三星級黨員得分須達到70分,二星級黨員得分須達到60分。五星級黨員人數原則上控制在黨員總數的5%以內。
5、黨委審定。黨支部評定后,及時將評定情況報局黨委審定。
6、結果公示。局黨委審定后,黨支部將黨員季度綜合得分和評星結果在黨務公開欄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間,可以受理黨員申訴,經調查核實,妥善處理。
三、結果運用
黨員積分考評結果,作為評先評優和干部選拔的重要依據。優秀黨員一般從被評定為五星級的黨員中產生;被評定為四星級和三星級的,一般為合格黨員;被評定為二星級的,一般為基本合格黨員。沒有星級的或有以下之一行為的黨員,為不合格黨員:(1)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未與黨組織聯系的;(2)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3)無故拖欠半年以上黨費,經教育仍拒絕交納的;(4)無正當理由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年度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受到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的;(6)本年度依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或行政處分的。不合格黨員人數不下指標、不定比例。
對優秀黨員,由所在黨組織給予表彰并積極向上申報推薦。對合格黨員,由所在黨組織給予肯定和鼓勵,積極引導其發揚“五帶頭”精神,爭當優秀黨員。對基本合格黨員,由所在黨組織啟動預警程序,及時進行提醒、幫助和教育。對不合格黨員,由所在黨組織依照處置程序進行組織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