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獎懲實施細則(精選5篇)
醫院獎懲實施細則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醫院工作質量和正常秩序,強化醫院管理,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在職工中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以醫療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以經濟杠桿為手段,從嚴治院,充分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健康服務。依據衛生部《醫院工作制度和醫院工作人員職責》,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醫院醫療、護理、醫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個人。
第三條 本制度的解釋與實施由院辦負責。
第四條 本制度中相關內容的執行方法:
(1)職能科室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發現問題,調查核實;
(2)科室自查,缺陷上報;
(3)群眾來信采訪反映缺陷,調查核實;
(4)院外各職能部門、上級領導監督檢查,發現缺陷,歸口轉報。
第五條 凡發生涉及本制度規定的問題,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書面自查意見及處理建議上報院辦執行。
第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相關規定、制度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七條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獎 則
獎勵對象:各科室及個人。
獎勵方式:以精神獎勵為主(如通報表揚、授予先進工作者、文明科室稱號等),適當給予獎金或獎品。成績特別突出者,由醫院積極向有關部門或上級單位推薦,爭取更高獎勵;對受獎人的事跡在全院大會上宣布或張榜公布;并將有關材料裝入本人檔案,作為晉職、晉升考核聘用依據。
獎勵時間:隨時獎勵和年終獎勵相結合。
獎勵金額:50—1000元。
獎勵范圍:
第八條 在工作中能顧全大局,能正確對待各種復雜事件,并能及時采取應變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處理的。
第九條 積極參與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在扶貧、助殘等各項醫療衛生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在改善服務或管理方面獻計獻策且被采納,效果突出的。
第十條 積極研究、推廣新技術、新項目,為單位創造良好效益的。
第十一條 在突發事件及重大搶救以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身體健康的緊急情況時,能服從命令、忠于職守、臨危不懼、救死扶傷,取得較好社會效益的科室或個人。
第十二條 及時發現重大事故苗頭,阻止了事故或嚴重差錯的發生,使醫院或病員免受重大損失者。
第十三條 在各種意外事件發生時,愛護國家財產,見義勇為,保護了公共財產和群眾利益,避免或減輕了損失者。
第十四條 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為政為醫清廉,敢于同違紀失職行為作斗爭,維護了醫院利益,成績顯著者。
第十五條 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醫院或科室服務質量和兩個文明方面成績突出者。
第十六條 堅持財經制度,維護財經紀律,敢于抵制歪風邪氣,避免了較大資金流失者。
第十七條 在后勤服務上認真、熱情,及時為臨床服務,在節支方面做出較大成績者。
第十八條 獲得市級、區級或鄉鎮一級表彰獎勵者。
第十九條 社會滿意度超過95%的科室或個人。
第二十條 凡在正式報刊、雜志發表論文的,區級獎勵50元,市級獎勵150元,省級獎勵300元,國家級獎勵500元。
第二十一條 科室或個人得到新聞媒體正面報道表揚者 ,每次獎勵50元。
第二十二條 關心維護醫院和病人利益,敢于舉報行業不正之風和損害集體利益者。
第二十三條 在醫療服務中,堅持優質服務,尊重服務對象,樂于助人,甘于奉獻,深受群眾贊揚的;或由于醫德醫風好,技術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揚信、感謝信、錦旗、牌匾等,或拒收紅包的科室或個人,每次獎勵50元。
第三章 醫德醫風罰則
第二十四條 不能與同事密切配合完成應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務;或詆毀他人、抬高自己;或給集體、同事不搭臺、不補臺,甚至拆臺;或挑撥離間,影響團結和工作,扣發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或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視情節輕重,扣發500—1000元,且2年內不得有評優、晉升資格。
第二十五條 按有關規定應該上報或請示的重大事項,未及時上報、知情不報或故意隱瞞的,扣發責任人300元,造成后果自行負責。
第二十六條 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發生冷、硬、頂、推、拖,扣發當事人50元,并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七條 患者在診療過程中對醫療服務不滿意,科室沒有給予很好解決而使病人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投訴的,每投訴一次,扣發科室50元。
第二十八條 科室社會滿意度在85%以下的,扣發100元。滿意度在75%以下的扣發300元。
第二十九條 收受患者及其家屬的“紅包”、物品,除責令如數退還外,按收受紅包金額或物品價值的3倍處罰,并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同時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如對饋贈錢物當時難以謝絕的,須立即上交科室,由科室負責人與當事人一道適時退回;對無法謝絕的錢物要及時報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處理。
第三十條 向病人或其親屬暗示,索要錢物,除如數退還外,按索要錢、物(折款)5倍罰款,并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發生兩次及其以上者,除罰款、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外,降聘技術職務一年。
第三十一條 醫務人員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藥品商、器械商等宴請、游樂,經查實,扣發當事人300元,扣發科室1000元;在基建、維修、引進設備、物資器械、藥品采購等業務往來活動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類似回扣的,均視為受賄行為,除追繳非法所得外,給予回扣金額5—10倍的處罰及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未經醫院同意,藥劑科、藥庫不能擅自新進藥品;不準私自在臨床中進行藥品、醫療器材等臨床驗證。違者,扣發科室負責人200元,扣發當事人500元;從中獲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給予全院通報批評,同時根據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三十三條 工作人員不佩證上崗或在崗不按規定著裝;窗口工作人員未掛牌或掛牌與在崗人員名字不吻合,扣發當事人10元。
第三十四條 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假醫療證明或假檢查報告的,扣發當事人100元,視其情節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如從中收受錢物者,除如數退還錢物外,扣發500元,并進行全院通報批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工作人員搭車開藥,搭車檢查,除如數補交費用外,扣發當事人200元。非醫學需要,利用B超等檢查,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扣發責任人200元。
第三十五條 無故拖延診療時間,未按預約時間紿病人作檢查,出報告(機器故障或停電除外),扣發當事人100元。病人對門診的服務態度或質量不滿意,造成影響者,扣發當事人100元。不經醫院同意擅自停門診,發生一次扣發當事人100元。
第三十六條 不按規定項目標準收費的、擅自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擅自改變收費范圍,謀取私利的,追繳個人所得,并扣發當事人100—300元;收費部門亂收費、少收費或以無零錢找補為由拒絕收費,或不到下班時間停止服務的情況,扣發當事人100—300元,并視情節予當事人離崗學習1—3月。
第三十七條 非財務部門、非財務人員擅自直接向服務對象收費,追繳所得款項,扣發300元,對于從中截留失分的,除如數追繳外,扣發截留金額的5—10倍。
第三十八條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關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積極催收患者應付的各種醫療、檢查費用,發現一例,扣發當事人200元,并處以漏收金額3倍罰款?剖也惶幚,加扣科室負責人50元。
第三十九條 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務對象兜售衛生材料、藥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妝品等謀取私利的,除如數退出所得外,扣發300元,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十條 個人未經醫院同意外出體檢、會診、講學、鑒定、手術、辦班等外出服務,除交回個人所得外,扣發當事人200元;如再犯者加倍扣罰。如系科室擅自組織的外出服務,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發科主任200元;如系科內幾個人私自結伙外出服務,則按個人外出服務處理。未經允許的外出服務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負責。
第四十一條 醫務人員不能將病人引導到院外進行診療、賣藥,經查實,扣發其所得的10—20倍,低聘專業技術職稱一年,情節嚴重的解聘處理。
第四十二條 凡私自介紹病人外出檢查、治療、住院,從中獲取“介紹費”或好處費,或違反醫療規范,私自轉診服務對象或以介紹服務對象就診為由收受財物的,除如數退出所得外,扣發500元,并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屢教不改者,扣發1000元并降聘技術職務一年至二年。
第四十三條 開不合理處方,做不合理檢查,給服務對象造成不必要負擔或造成醫療衛生資源浪費的,扣發200元。
第四十四條 醫務人員違反首診醫師負責制和急診工作制,擅離崗位,玩忽職守,或推諉、拒收病人,延誤診治時機,扣發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的,扣發當事人300—600元。造成醫療事故的,按缺陷、差錯、事故處罰條款進行處理。
第四十五條 值班人員脫崗、怠工,延誤治療或其它工作,扣發當事人300—600元。造成醫療事故的,按缺陷、差錯、事故處罰條款進行處理。
第四十六條 弄虛作假,欺騙領導和職工,損害醫院和職工利益,獲取個人私利的,除追繳獲利外,視情節扣發當事人100—500元,低聘專業技術職務一年;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七條 凡受到新聞媒體曝光批評或社會輿論指責或各級zhengfu、部門點名批評等有損醫院美譽、破壞醫院形象的行為舉止,經查實,科室所為扣發科室500—1000元,個人所為扣發當事人300—600元,同時給予當事人待崗學習1—3月。情節嚴重的,直接除名。
第四十八條 醫德醫風差,業務水平低,被病人投訴一次扣發300元,如連續被病人投訴3次者,離崗學習3—6個月,或予以除名。
第四章 醫療質量罰則
第四十九條 醫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衛生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操作常規、診療常規,認真履行各自的崗位職責,杜絕各種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的發生。如有違者,引發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發生,根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醫院的《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管理辦法》對缺陷、差錯、爭議(事故)的判定標準進行分級處理。
(1)發生缺陷受到的處罰:重度缺陷,一次扣發責任人100元;中度缺陷,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輕度缺陷,一次扣發責任人20元。
(2) 發生差錯受到的處罰:一般差錯,一次扣發責任人20元;嚴重差錯,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
(3) 發生醫療爭議(事故)受到的處罰:因技術水平有限而發生的非責任性醫療爭議(事故)賠償,賠償金額在5000元以下,個人承擔10% ,科室承擔50%;賠償金額在5000元以上,個人承擔的10%加3000元以上承擔部分30%,科室承擔10%;由于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醫療護理操作診療常規、職業道德等發生的責任性醫療爭議(事故)賠償,賠償金額在3000元下,個人承擔70%,科室承擔30%;賠償金額在3000元以上,個人承擔的70%加3000元以上部分40%,科室承擔40%。
第五十條 醫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醫療質量管理辦法》規定的臨床診療規范,對違反該臨床診療規范相關條款的,每違反一條扣發責任人10元。
第五十一條 住院病歷必須按照《衛生部病歷書寫基本規范》、《病歷質量評分標準》和我院的《病歷質量控制評分表》認真書寫,病歷質量實行三級質量控制。三級質控分≥90分,為甲級病歷,三級質控分≥75分而<90分為乙級病歷,三級質控分<75分為丙級病歷。
(1)病歷無三級質控的,缺一級扣發責任人5元/份;
(2)凡病歷中出現單項否決為乙級病歷的,每出現一處扣發責任人10元,并責令重寫;凡病歷中出現單項否決為丙級病歷的,每出現一處扣發責任人20元,并責令重寫。
(3)病歷三級質控分在90分以下的,每降低5分扣發3元。
(4)住院病人出院后一周,病歷必須歸檔,逾期交病歷而無正當理由的,每逾期一天扣發責任人10元;逾期一周未交的或遺失的,扣發300—600元。涉及糾紛(事故)的病歷規定期限內未交或遺失的,按責任性醫療爭議(事故)處理。
第五十二條 處方書寫以《衛生部處方管理辦法》和《麻醉、精神藥品處方管理辦法》標準執行,有不符合處方書寫要求的,每出現一處扣發責任人2元。
第五十三條 護理文書書寫以《護理文件書寫規范》的標準執行,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現一處扣發責任人3元。
第五十四條 醫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和《消毒管理辦法》以及醫院制定的《醫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離制度》要求,出現一起不符合要求的扣發責任人5元;造成醫院感染暴發流行的,視情節扣發責任人300—600元,給醫院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損失的10%—30%;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行政、后勤罰則
第五十五條 病房工作人員不負責任,多收病員費用或多記帳,扣發責任人20元。
第五十六條 各科室應按醫院規定按時統計上報各種醫療、經濟信息、疫情報告、院內感染情況等各類報表。出現遲報、漏報、錯報、亂報的,除自己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外,扣發責任人50--200元。
第五十七條 財會、出納、辦公室、設備科、后勤、庫房等管理人員,所涉及的科室支出未按規范要求,統計上報并如實計算任務和工資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自行承擔,并一次性扣發50-200元。
第五十八條 職能科室間的臨界工作,經領導協調裁決后,仍發生互相推諉,踢皮球者,扣發科室負責人50元。
第五十九條 后勤科室未能按時按要求完成醫院的各項任務;無充分理由未能及時供應臨床、醫技科室所需的各種物資;違反操作規程,擅離職守,服務態度差,服務不及時。扣發個人50元,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第六十條 各臨床、醫技科室的考核任務數額及獎懲通知書于每月五日前交財務科,每延誤一天扣5元。各職能科室工作不負責任,疏于管理,對臨床、醫技科室等反映問題和合理要求能辦到的不及時辦到或不予答復,一時辦不到的不耐心解釋,發現重大問題不及時請示匯報,不積極采取措施,扣發當事人50元;若連續發生,加扣科室負責人50元。
第六十一條 醫院各級負責人因管理不善,使工作受到不良影響或損失,扣發責任人50元。
第六十二條 科室出現缺陷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扣發科室負責人50元。
第六十三條 未經允許上班時間組織職工進行非業務性活動,扣發科室負責人50元。
第六十四條 各科室未按規定建立經濟管理帳目和執行有關規定,扣發科室負責人100元。
第六十五條 各擁有設備、儀器的科室,必需建立使用、保養制度,并在醫院備案;對不按操作規程所導致的損失,除扣發責任人100—300元外,按設備、儀器價格的10%—30%賠償。
第六十六條 藥品、器材等物資采購必須嚴格計劃、論證,不能盲目亂采購,未經計劃、論證隨意采購的,扣發責任人200—500元,造成醫院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損失的10%—30%。若采購的藥品、器械、衛生材料等缺乏必要的資質證明(如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產品生產許可證、注冊證等)或資質證明不全的,扣發責任人200—300元,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庫房保管員不按規定對新購物資進行驗收入庫或出入庫程序混亂、出入不相符的,扣發責任人100—300元,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十七條 嚴格檔案、文件、醫療文書等管理制度,造成檔案、文件、醫療文書等破損或遺失的,視檔案、文件、醫療文書等的重要程度進行處罰,造成破損的,扣發責任人每份50—100元;遺失的,扣發責任人每份100—500元。
第六章 勞動紀律及綜合治理罰則
第六十八條 科室私自放假或不按規定休假的,扣發科室負責人及當事人各100元。
第六十九條 勞動紀律差,上班無故遲到、早退或上班時間無故離崗5—25分鐘,每次扣發1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達30—50分鐘,扣發30元;6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十條 職工無故脫崗,一次扣發30元,一次超過30分鐘加倍處罰;造成損失或事故者,責任人負全部責任。一次超過 6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職工因工作離崗須事先在科室登記,并委托他人代崗,同時與代崗人雙方簽字。凡未經科室負責人或領導同意的頂班、換班一律視作曠工。
第七十一條 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或者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含無故超假不歸、先休后請假),均視為曠工。
(1)曠工半天,扣發100元;
(2)曠工一天,扣發200元;
(3)曠工二天,扣發300—400元;
(4)曠工三天,扣發500—600元;
(5)曠工四至七天,扣發800—1200元,低聘一級技術職稱;
(6)曠工八至十四天,扣發20xx—3000元,低聘一級技術職稱,或給予待崗或下崗處理,情節嚴重的除名。
(7)連續曠工十五天,或者當年曠工累計十五天的,直接除名。
第七十二條 無故不參加上級部門、醫院或科室召開的各種會議、活動的,扣發當事人每次30元。
第七十三條 個人不按時完成本職工作,影響醫院工作正常運轉,扣發當事人50—100元。
第七十四條 工作失職,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或違反技術操作規程,或購置劣質品,致使醫院財產遭受損失(如藥品、物資積壓、霉變、蟲蛀、過期失效、丟失、損壞醫院器械等),視損失大小,扣發當事人50—200元,并賠償損失的30%—60%。
第七十五條 虛報工作量(含值班、加班、誤餐等按規定給予的補助),經核查屬實,除追回因虛報所得外,扣發當事人200元。
第七十六條 經領導批準的職工借款、轉賬、購物等,不按規定時間報賬,影響財務結帳的,扣發當事人50元。
第七十七條 借閱病案室病歷逾期未歸還的,按每逾期一天扣發當事人10元進行處理。
第七十八條 未經醫院批準,私自到院外兼職或將醫療設備、工具、材料等拿到院外使用,扣發當事人500—1000元;從中獲利的,沒收獲利所得;如設備損壞,則由當事人賠償。
第七十九條 財務人員違反財經紀律、制度,致使醫院經濟遭受損失的,扣發100—300元,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十條 負責水、電、辦公器材、醫療器械等維修的人員在接到通知30分鐘內無故不到位檢修的,或因技術難度大自己不能維修而不積極請師傅維修影響正常工作的,扣發300元。
第八十一條 司機接到車輛調度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出車,扣發100元。
第八十二條 各科室及洗衣房丟失工作服、床單、枕套等,除按價賠償外,扣發100元。
第八十三條 違反醫院規章制度,不虛心接受批評,無理取鬧或吵架,扣發100—200元。
第八十四條 使用醫院的水、電等物資、器材為自己謀利,下班不關水電,導致醫院損失,除賠償損失外,扣發當事人50—100元。
第八十五條 偽造醫院票證、印章及他人印章,扣發當事人300—600元,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轉崗、待崗或除名處理。
第八十六條 違反保密制度、或向院外提供不該讓病人或外界知道的病案資料等信息,扣發當事人100—300元。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的,扣發500—1000元。
第八十七條 職工上班時間看電視、聽音樂、打游戲、干私活等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每次扣發10元。
第八十八條 職工辱罵他人或職工之間(含家屬)、職工與患方之間發生吵架,扣發當事人 100元;發生打架,扣發當事人300元,由此發生的醫藥費用自負,情節嚴重者報派出所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影響極壞者,取消當事人評選先進資格、緩聘或低聘專業技術職務一年,并予待崗學習3—6個月。
第八十九條 科室或個人無安全意識,出現火警、火險、被盜,扣發200元,并賠償損失的30%—60%。
第九十條 職工(含臨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除按國家規定處理外,扣發當事人200元。
第九十一條 破壞院容院貌,任意違章晾曬衣物,亂搭亂放,經教育不改者,扣發50元。
第九十二條 踐踏草坪或攀摘花木者,向綠化區內拋廢棄物,一次扣發50元。故意損壞醫院財物的,除照價賠償外,扣發當事人100元。
第九十三條 上級部門各類檢查,非正常原因影響醫院積分或考評結果的科室或個人,扣發200—500元。
第九十四條 各科室必須做好清潔工作,定點投放垃圾,如有違者扣發責任人或科室50元。
第七章 進修、培訓、繼續教育罰則
第九十五條 職工進修學習必須聽從醫院安排,無正當理由不服從進修安排的,扣發100—200元;擅自終止進修任務或擅自更改進修安排的,扣發100元;進修中態度消極,以怠工論處,扣發并追繳進修期間醫院給予的各種形式支出;進修期間出現違反進修醫院或進修科室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醫德醫風、服務規范等情節,參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進修期滿后無正當理由不及時回院工作的,以曠工處理;進修后回院工作不滿20xx年,非正當理由離開醫院的,承擔10萬—30萬元的違約金。
第九十六條 各級各類人員有必要參加各種相關的短期培訓,通知參加培訓無故不去的或去了無正當理由未到培訓現場的或無故中途離開的,按曠工處理,如果醫院根據規定給出了培訓經費、差旅費等費用的則如數退還。
第九十七條 積極參加各種繼續醫學教育,按照相關規定年終繼教個人得分不得低于25分,每低一分扣發5—10元。
第八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凡一年內受到處罰金額或累計處罰金額在500元以上(包括500元)20xx元以下(不包括20xx元)的,扣發年終獎的30%—50%,并取消評優、評先資格;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的或受到行政處分的或違法的,當年無年終獎,并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第九十九條 其它本制度未涉及的,參照相關類似條款進行處理,并對本制度進行補充。
第一OO條 涉及本制度所列的扣發金額由財務科從個人或科室的績效工資中扣除,作為醫院的獎勵基金。
第一 O一條 醫院可根據受罰個人或科室所受處罰金額的大小及個人或科室績效工資的多少采取一次扣除或分次扣除。
第一 O二條 凡獎勵或處罰對象在本制度中有2條以上可適用的類似條款,不采取累加的方式進行獎懲,而是以獎勵程度最大或處罰程度最大的條款為準。
醫院獎懲實施細則 篇2
一、懲處的種類:
院內通報批評、系統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經濟處罰、暫停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
二、懲罰的內容:
(一)無故脫崗,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當月獎金。
(二)集體觀念不強,以個人利益為重,與同事鬧不團結,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務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當月獎金。
(三)服務態度差,對服務對象有“生、冷、硬、頂、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現象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對情節較嚴重的給予系統通報批評。
(四)不尊重患者就醫權力引發醫療糾紛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務對象兜售衛生材料、藥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妝品等謀取私利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
(六)違反醫療規范,私自轉診服務對象或以介紹服務對象就診為由,收取“好處費”、“介紹費”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
(七)不遵守醫療原則,開不合理處方,做不合理檢查,給服務對象造成不必要負擔或造成醫療衛生資源浪費的,給予院內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資格,扣除全年獎金。
(八)徇私舞弊,給他人出具假醫療證明或假查體報告的,給予停止執業活動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九)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務對象名義為自己或他人開藥、作檢查的,給予院內通報批
醫院獎懲實施細則 篇3
為進一步調動醫院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切實提高員工規范服務的自覺性,促進各項業務的穩步增長,并協助提高醫院院長的管理質量,在院內各崗位實行績效工資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一、指導原則堅持按勞分配,實行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以本績效工資考核。
二、考核對象 :本辦法的考核對象為醫院的臨床、護理、藥房、醫技及后勤、領導崗位的工作人員。
三、考核內容:實行本績效工資考核以體現工作業績為主,分“德、能、勤、績”四個部分。“德”占20分,指工作紀律、服務質量及服務態度、醫風醫德、病歷和交接班記錄書寫質量與管理、環境衛生以及領導在執行規章制度不公正時所承擔的處罰等。“能”占20分,指職工工作能力、專業知識臨床運用能力、疾病治愈率、患者評價程度、在國家或省級醫學專業雜志上發表的醫學論文質量和數量、在領導崗位上的人員的組織協調能力及執行規章中的公平合理性等。“勤”占40分,指出勤率、工作中堅守工作崗位、超假或曠工、以及領導崗位上的人員擅離職守等。“績”占20分,指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作出的成績。處罰實行積分制考核,處罰積分每分按20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考核方式:醫院內部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
成員:醫院管理委員會成員。
考核小組負責對考核內容進行檢查和核實,每月根據檢查、核實結果進行獎懲,并接受全體職工組成的醫院監督委員會的監督,組長代表醫院管理委員會每月定期向醫院監督委員會匯報考核結果并提請審議投票表決通過后執行,醫院監督委員會如對組長的考核結果有異議,必須經全體成員2/3票數通過才可否決組長的報告,并責令組長重新考核并將結果提交醫院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同時扣除醫院考核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德、能”積分各1分,以警醒他們公正執行醫院規章。
五、考核小組按員工所在崗位設立處罰積分檔案,處罰等級分為四級:
即:(1)A級警告;(2)B級警告;(3)C級警告;(4)報辦公室處罰。
1、處罰條件:
(1)A級警告
、偕习噙t到、早退。
、谏米噪x崗。
③上班時間玩電腦或看電視。
④上班無視患者疾苦打電話聊天。
、莘⻊諔B度及工作質量差,病人不滿意并向醫院領導投訴。
、邘『⑸习。
、嘟邮懿∪顺哉埢蚪邮懿∪思t包。
、嵩谝幎ǖ臅r間內,因采購不及時影響病人治療,或由于計劃不周造成器材藥品積壓半年以上者。
⑩醫療文書不按時書寫或書寫不規范的。
(2)B級警告
、俳邮懿∪顺哉埢蚴帐懿∪思t包、禮物。
②有關人員私收、私吞、私分各種回扣。
、勖懊斕婊虼钴囬_藥,采取不正當手段索取藥品、藥材或其他材料者。
、芸剖一騻人收取不開發票的醫療費用和各種檢查費,或未經收費,擅自給病人做檢查、治療。
、萆米越榻B病人到院外治療,到院外購藥或作輔助檢查等。
、薰ぷ髫熑涡牟粡姡o病人發錯藥、打錯針、開錯處方、做錯檢查的。
、咴谪浳镉嗁徶杏捎诠ぷ魇д`,藥品中有假藥、劣藥進入臨床,引起糾紛或被有關部門查處。器材型號、規格訂錯,品名不符,造成浪費和損失。
、鄵p壞醫療設備或其他設備,價值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
(3)C級警告
、賴乐剡`反勞動紀律,擅自離崗,超休假達3天以上。
②違反技術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經濟損失達500元以上。
、鄯⻊諔B度差,經常吵架,引起醫療糾紛或頂撞領導,影響正常工作秩序。
、芟麡O怠工,出工不出力,經常發牢騷,講怪話,影響醫院形象,給醫院造成經濟損失和負面影響。
、莨ぷ鳂O不負責,延誤病人治療,造成不良后果或發生嚴重差錯。
(4)報辦公室處罰。
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連續超休假5天以上,或累計超休假超過7天。
②一個月內連續2次C級警告。
、鬯侥盟椒止邑斘铩⑺幤、設備,造成不良影響。
④參與不法活動,受到公安機關傳訊、拘留或受到醫療行政部門通報批評。
、萦胸澪邸⒈I竊、賭博、營私舞弊等不法行為。
⑥工作責任心極差,違反技術操作規程或醫療規章制度,發生嚴重差錯,給病人造成嚴重效果,給醫院造成不良影響。
3、處罰標準
依據醫院積分實施細則的規定逐項處罰。其中A級警告中違反一項扣1分,B級警告中違反一項扣2分;C級警告中違反一項扣3分。報辦公室處罰中違反一項扣4分。
六、醫院不實行浮動工資制,以減輕醫生的工作壓力,從根源上祛除醫生為了完成工作任務而出現的“大處方、亂開藥、亂檢查”等不正之風。但對于違紀行為必須加大處罰力度,以端正執業行為,提高服務質量。
七、醫院可根據上一年度的門診、住院、輔助檢查、護理、合作醫療服務人次確定不同職稱職工的工作任務,并列入“績”的考核范疇。實行獎勵。獎勵金數目的確定以職工工資總額的20%為標準確定。
八、為了加強醫院的科學管理,充分調動全院職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保證以醫療為中心的各項工作正常慣性運行,進一步實現“以人為本,誠信服務”的建院宗旨,制定本管理規定以一次性獎勵優秀職工。
醫院獎懲實施細則 篇4
20xx年2月27日,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宣告成立,在會議講話中明確指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20xx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互聯網+”行動計劃。20xx年10月13日云南省人社廳組織召開的《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全省人社部門、鄉鎮、社區視頻會議中強調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并強調微信在宣傳和提高服務能發揮很大作用。為提高丘北人社信息化水平及工作辦公效率,進一步擴大微信公眾號宣傳、影響力度,推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打造陽光人社,更好的服務人民群眾,結合人社工作實際,特制訂《使用微信公眾號進行就業創業培訓報名的實施方案》。
一、 具體內容
通過微信公眾號進行廣泛宣傳(參加就業創業培訓所需條件、需提供材料及培訓的益處等方面),對有意向參加就業創業培訓的人員,在人社公眾號里進行培訓報名,報名審核通過可優先安排參加創業培訓。
二、實施流程
1.網絡中心在公眾號創建培訓報名平臺;
2.整個人社系統(含鄉鎮社保中心)對社會開展宣傳;
3.各類人員在公眾號報名參加培訓;
4.網絡中心通知報名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及材料;
5.勞動就業服務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安排參加培訓;
三、具體措施
(一)每期從報名人員中選出10名參加培訓,如不足10名,則只要符合條件的都提前安排參加培訓;超過10名則按報名順序先后安排參加培訓,一直順延至當年培訓結束,合并至下一年培訓。
(二)已在就業局登記報名的,也可以重新在公眾號內報名,不過需在報名時備注具體情況說明(如:已在勞動就業服務局登記過),方便工作人員整理報名信息,針對重復報名卻沒有備注的,工作人員將刪除其報名所有信息及相關材料,其參加培訓需再重新報名審核。
(三)各類人員報名時需填寫真實信息,提供虛假信息者將被永久取消其培訓資格。
(四)各類人員報名以后,由網絡中心通知其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就業局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就業局安排參加培訓。
四、 其他相關說明
(一)符合創業培訓的人員
1.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自主創業人員;
2.退伍軍人;
3.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4.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女性年滿50周歲、男性年滿55周歲以下;
5.在丘北境內創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6.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7.具有良好的品行;
其他相關要求。
(二)需提供材料
1.失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身份證
2.退伍軍人:退伍證,身份證
3.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證,身份證
(三)就業創業培訓相關政策
1.免費參加公共就業服務部門組織的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
2.技能培訓合格并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求職登記的,可由公共就業服務部門介紹就業;創業培訓合格并取得《合格證》人員,自主創業或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可以申請創業貸款、微型企業“兩個10萬元”政策。
3.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或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開辦網店的,可以申請創業貸款、微型企業“兩個10萬元”政策、創業補助等相關政策。
4.詳情請咨詢縣勞動就業服務局。咨詢電話:0876-4121530;0876-4121185。
(四)報名時間及上課時間
20xx年1月11日開始報名,上課時間另行通知。(關注丘北公眾號,會在公眾號公示報名情況及上課時間)。
五、相關要求
(一)強化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大力宣傳國家支持創業人員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丘北實際,通過上街擺攤、單位設點和進村入戶,向廣大群眾宣傳創業政策和法律法規,積極受理群眾提出的就業援助、創業培訓、創業指導、創業貸款等政策咨詢。
(二)認真調查分析?h勞動就業服務局要認真調查分析,結合各類人員創業特點、需求,結合縣域經濟特色,編制實施專項創業培訓計劃,開發適合當地產業發展和創業項目實際的培訓項目,使每一個愿意參加創業培訓的創業人員都能參加創業培訓,學到一定的創業能力。
(三) 加大貸款扶持力度。20xx年起,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貸免扶補”和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統一為10萬元,對符合條件返鄉的創業人員發放“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并按照規定由財政給予貼息。
醫院獎懲實施細則 篇5
為進一步深化農村衛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農村衛生資源,加強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和人才隊伍建設,建立精干高效的農村衛生管理體制,全面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行基本藥物制度零差率銷售,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根據河南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規范村級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合理配置和整合醫療衛生資源,確保廣大農民享受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工作目標
規范化村衛生室,在全區建立起以社區服務中心為主要組織形式,以“五統一、兩獨立”為基本內容,以基本醫療、預防、保健相結合,責、權、利相統一,硬件設施標準化,運營管理規范化,指導監督體系化,服務質量優質化為主要目標的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模式。進一步健全農村衛生服務網絡,提升農村衛生服務功能,規范農村衛生服務行為,提高農村衛生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農民身體健康,促進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振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預期達到五個具體目標:
1.健全三級防保網,促進初級衛生保健工作規劃目標落實,保障農民基本健康需求。
2.理順衛生資源配置,理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村衛生所的關系,確保二者協調發展,有效利用農村衛生資源。
3.村衛生所基礎設施和服務條件逐步得到改善,鄉村醫生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補助水平逐步提高,隊伍更加穩定。
4.規范基本醫療服務行為,遏制亂收費、亂用藥行為的發生,提高服務質量,減少醫療事故,使農民就醫用藥安全有效。
5.提高鄉村衛生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和整體素質,增強整體服務功能,實現在農村“用比較低廉的費用提供比較優質的醫療服務,努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醫療服務需要”的目標,努力實現“小病不出村”。
三、管理模式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村衛生所實行“兩制”、“四有”、“五統一”、“兩獨立”的規范化管理。
1.兩制:人員聘任制、浮動工資制。
(1)人員聘任制:根據既定編制名額,結合本村人口狀況、衛生所規模大小、經營情況,確定招聘人員職數。以注冊登記的鄉村醫生為基礎,對全體鄉村醫生重新考核聘用,實行競爭上崗,擇優錄取,優化鄉村醫生隊伍。擬聘任的鄉村醫生必須獲得《鄉村醫生》,對原在崗未取得《鄉村醫生資格證書》的人員允許考核過渡,加強對現有鄉村醫生的學歷教育。村衛生所不得擅自招聘人員。聘用的鄉村醫生應當在其執業的村衛生所執業,不得從事個體執業活動,一經發現鄉村醫生在規定的執業地點以外診治病人(常規出診和應急救援除外),將根據《鄉村醫生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以非法行醫處理,并注銷其執業資格。對不服從管理的,或出現重大醫療、防保責任事故的,以及主動退出的,予以解聘,并報請衛生局注銷執業資格。
(2)浮動工資制:鄉村醫生實行定崗位、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的目標管理責任制,根據其完成工作目標任務的考核情況,統一核算和分配,實行同工同酬,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個人收入與任務考核、單位效益掛鉤的績效工資制。村衛生所制定工資分配方案時應遵循以下原則:①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②根據鄉村醫生出勤天數,將可分配收入的50%平均發放,作為保底工資;③根據鄉村醫生的處方量、醫療質量、服務態度、防保工作完成的質量確定鄉村醫生的績效工資,將可分配收入的50%作為績效工資再分配;④村衛生所主任享受崗位補助,金額為50—100元,在績效工資中支取。村衛生所工資分配方案須經全體鄉村醫生討論,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審核批準后實施。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可根據情況對分配方案進行調整。
2、五有
村衛生所是農民群眾看病就醫和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首診機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規范服務行為,是加強村衛生所管理的重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指導村衛生所做到看病有登記(門診日志)、用藥有處方、轉診有記錄、公共衛生服務有臺帳、收費有票據。其門診日志、處方和記錄本和票據統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印制。
----看病有登記(門診日志):鄉村醫生對看病就醫者應認真填寫疾病情況,35歲以上首診測血壓制度,尤其要認真填寫傳染性疾病情況,及時掌握疾病流行動態。
----用藥有處方:鄉村醫生為群眾看病就醫時必須開具處方,以備上級檢查其診斷、治療、用藥是否合理規范和發生醫療糾紛時提供診治依據。對難以處理的病人要及時轉診,并填寫詳細的轉診記錄。
----收費有票據:鄉村醫生向群眾收取醫藥費必須出具收據,讓群眾明白消費,這也是實行財務統一管理的基礎。
----公共衛生服務有臺帳:提供公共衛生服務是鄉村醫生的重要職責,建立疾病預防、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臺帳,是檢查考核鄉村醫生開展工作和兌現公共服務財政補助的依據。
3.五統一
(1)統一機構建制:
標準化村衛生所實行“五統一、兩獨立”的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模式。村衛生所的設置遵循“優化結構、合理布局”的原則,每個村委會原則上只設置一個衛生所,衛生所名稱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擬定不得隨意更改。達到治療室、觀察室、診斷室、資料室、值班室和藥房6室分開。
(2)統一業務管理:
實行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對標準化村衛生所人、財、物統一管理;對醫療衛生業務進行統一指導,督促標準化村衛生所積極承擔轄區內居民的疾病預防與控制、婦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工作。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項工作。完成衛生行政部門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為居民提供質優、價廉、方便、安全的綜合衛生服務。定期對鄉村醫生開展業務培訓和后備力量儲備。
(3)財務統一管理:
被聘任的鄉村醫生上崗前每人繳納風險集資款10000-20xx0元(具體數額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村衛生所業務開展情況確定)作為村衛生所流動資金。村衛生所財務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按勞分配、自負盈虧的辦法,收支結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財務收支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所分別建賬,建立固定資產專帳和收支、藥品調撥明細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總賬,設立專戶,?顚S,賬目健全,帳錢分管,統一監督管理。村衛生室建立分賬,村衛生所兼職會計、出納各1人,村衛生所每月25日截賬,30日前必須把當月收入報表上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審核,錢帳相符后,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批準方能發放鄉村醫生工資。
(4)統一藥械管理:
標準化村衛生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所需藥品、器械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網上采購、統一配送、零差率銷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心藥庫”,堅持“國營主渠道藥品質量好、價格合理、就近購藥、加速周轉、保證供應”的原則,統一采購藥品、器械和衛生材料、統一配送、實行統一管理,按批發價調撥,不允許鄉村醫生私自制售和外購藥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心藥庫”必須設置輔助帳加強管理,定期進行盤點,對盤盈、盤虧藥品,應及時查明原因,按照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范圍內的藥品,按《基本用藥目錄》由衛生局組織實行集中競價、統一配送,由中標單位對衛生院直接配送藥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根據實際用藥情況合理進藥,定期結帳。村衛生所根據本村實際用藥情況按月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上報用藥計劃,保持一定數量的藥品,但不能造成積壓浪費。由于工作不負責任造成藥品過期霉壞的,按照誰進藥誰負責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5)統一人員準入:
根據《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規定,村衛生所工作人員,從具備鄉村醫生資格或執業助理及以上資格的人員中聘用。標準化規范化村衛生室的從業人員可以相互調配。
4.兩獨立
(1)責任獨立承擔
根據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標準化、規范化村衛生室作為獨立法人機構,獨立承擔開展業務發生的民事及相關責任。
(2)財務獨立核算 標準化、規范化村衛生室按照政策法規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開展業務活動形成的債權債務由經營人員承擔。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主要任務是抓好組織發動,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氣氛。召開“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動員會,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制定《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方案》,成立“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
第二階段:清產核資和規范管理階段主要任務是完成村衛生所清產核資,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帶頭,抽調財物、防保人員組成工作隊,協助村衛生所對現有房屋、設備、藥品、資金進行全面清點,分別造冊登記。同時清退不合格人員,辦理已到年齡鄉村醫生的離崗手續,審批新增加人員,選定衛生所地址,任命衛生所主任,取締變相個體開業醫療點,健全和完善村衛生所管理制度。對拒不服從一體化管理的鄉村醫生,衛生院及時上報區衛生局核實后,由區衛生局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階段:督察驗收階段 由“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組織對村衛生所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進行自檢自查和驗收,寫出自檢自查報告和驗收申請上報區“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領導小組。